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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被摩根·弗里曼拷问

作者:美-贾森·帕金/译者:苏雅薇 当前章节:13439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4:37

我一个人坐在警察局的“访谈室”里,单面镜在我的左方,我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瘫坐在椅子上,一头乱糟糟的黑发,胡茬儿爬上我的脸颊,就像白瓷上的霉菌。

老兄,你该减肥了。

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三十分钟,两个小时,或者半天。如果你觉得每次等牙医时间都好像要静止了,那你绝对没有一个人在警察局的审讯室里待过。警察总是这样,把你一个人丢在寂静中独自焦虑,让你的内疚和怀疑把肠子烧出一个洞,这样事实就能轻易地流到瓷砖地板上。

我应该带约翰去医院才对。老天,今天早上跟他讲完电话后我就该叫救护车,结果我却瞎耗了十二个小时。就我所知,这段时间里,那个黑色的鬼药一直都在侵蚀他的大脑。

做了错误的决定后,要隔好几个小时才能做出对的决定,各位,这就是蠢蛋的必备条件。

摩根·弗里曼走进来,将一个文件夹放在我面前,里面夹着厚厚的一沓纸和照片;一名白人警察跟着走了进来。

感觉他们像是在逼近猎物,这让我有点不爽。我又不是坏人,也没有卖那个黑色鬼药,现在却得坐在这里,听这两个呆瓜说我之前的决定都错了,然后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才对。我才没这个时间。

“王先生,谢谢你跟我们过来一趟。”他说,“我想你昨晚也碰到了不少事吧?其实我也觉得昨天晚上好长呢。”

“是啊。”你知道怎么让我好过一点吗?给我一杯温的“你去死吧”!“约翰在哪里?”

“他没事,他在旁边的访谈室跟另一位警探谈话。”

我其实说不上来这位黑人警探到底像哪个演员,所以我就继续叫他摩根·弗里曼,不过现在仔细瞧瞧,他们其实一点也不像。这位警探比较胖,脸颊圆润,留着山羊胡,剃了光头,我不记得他的本名。他的白人搭档剪了个小平头,嘴唇上方留着胡须,长得几乎就像美国前特侦组探员乔治·戈登·利迪,一脸标准的警察相。我忍不住想象,如果他跟搭档一样剃光头,应该会帅气不少。摩根应该建议他一下。

“约翰说话了?”我问道,“真的?”

“老兄,别紧张,既然你们都要一五一十地告诉我们事实,就不用担心说法不一了吧?我们这里都是好人,不会叫你拿杯子去验尿,也不会逼问你高中最后一年,到底对希区柯克那小鬼干了什么好事。”

“嘿,我跟那件事一点关系——”

“没关系,我不在乎。我不是说了嘛,我没有要指控你,你只要告诉我昨天晚上你做了什么就好。”

我直觉反应就想撒谎,好在最后一秒想起来我其实没做犯法的事,至少我认为没有,然而开口时,我的声音听起来还是很可疑。“我去湖边的派对玩,过了午夜就回家了,两点就睡着了。”

“你确定?你确定没有去大道上的一个球酒吧喝睡前酒?”

“什么是睡前酒?”

“你的那群好朋友都去了。”

这个嘛,警探,我其实只有一个朋友……

“没有,你也知道我今天早上还得工作,所以直接就回家了。”

我知道我应该告诉他牙买加人的事,但我绝不自愿透露情报给警察的直觉反应阻止了我。我的决定蠢毙了。罗伯特·马利才应该坐在这里,不是我。是他到处给人吃黑色巫毒油,结果好像把宇宙弄破了一条缝。这应该算是重罪了吧?

我想到那个鬼药动来动去,像虫子一样从针筒里流出来。然后我想到约翰体内有这种药,不禁打了个寒战。

“你还好吗?”

我听到自己回答:“还好。”

这时候,一股奇怪的鼓动能量从我体内涌现,从胸口散发开来。

针筒。

在我的口袋里。

戳在我的腿上。

血渍。

动来动去。在约翰体内,在我体内。

突然一切都变得很亮,仿佛有人调高了室内所有颜色的饱和度,每样东西都在我眼前高度聚焦,变成高解析度的讯号——我看见一只蛾子停在对面墙上,还注意到它的翅膀上有一道小裂痕;我听到一名男子在打电话,接着发现他站在大楼外的人行道上。

搞什么鬼?

我看着警探的眼睛,惊讶地发现我可以在他开口之前,就一字不漏地知道他要说的话……

你有没有听过……

“你有没有听过南森·柯里这个人?跟你差不多大,父母在镇上开了一家美体小铺?”

我的心脏怦怦直跳。我喃喃地说:“没有。”

那么谢尔比·温德尔呢?

“那么谢尔比·温德尔呢?胖胖的女生,东高三年级?有印象吗?”

“没有,对不起。”

清晰的思绪如阳光照亮我的头脑,一切都变得非常明朗,迷宫里的每道墙都变成了玻璃。我马上明白两件事:这些人都去了昨晚的派对……

而且他们都死了,或快死了。

我怎么知道?我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是魔法吗?

你他妈的知道为什么,约翰嗑的黑色鬼药碰到你的血了。老兄,现在你开始嗨了。

他问道:“那么珍妮弗·洛佩兹呢?”

“哦,我知道她。”

“我不是说那个女演员,是——”

“我知道,昨天晚上我看到她了。她还好吗?”

“阿尔克姆·吉布斯呢?”

“不认识。等一下,他是不是个大个儿?黑人?我不认识他,但他是我们高中唯一的黑人……”

我愈说愈小声,并仔细研究着警探的脸。不对,对他来说今天也很不正常,他也看到了什么怪事,而且那个画面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脑袋里,像肿瘤般毒害附近所有的神经。我就这样看透了他。

他有两个小孩,两个可爱的女儿,他现在突然非常非常担心她们要在这种世界里长大。他是天主教徒,脖子上戴着金十字架项链,不过今天他把十字架拿下来,放在了口袋里。他一直把手伸进口袋,用手指搓十字架。他觉得世界末日要来了。

我并不能读到警探的心,只是研究他的脸。一般人都能从对方的眼神看出他们不觉得这个笑话好笑,或者他们不喜欢这道菜之类的,现在我也只是这么做的。所有的信息都写在脸上,藏在脸部肌肉每微秒的细微变动中。

他又说了更多名字,如贾斯廷·怀特、弗雷德什么的,还有好几个,我一个都不认识,也诚实地告诉了他。名单上的最后一个名字是吉姆·沙利文。

所以小黄瓜的担心果然没错。

我没有告诉摩根我认识他。事后好多年,我还是会想,如果当初我说了实话,能拯救多少条人命。

“你毕业还不到三年,这些人几乎都跟你一样念东高,你却只认识一个女生?”

“我比较喜欢一个人。”

“然后你转去另一所学校——”

“等等,你先告诉我珍妮弗是死是活,不然我什么都不说。这不是机密信息,我有权知道。”

无所谓,他不知道。

“我们不知道。问题就在这儿。我已经因此加班六个小时了。十二个小时前,一个球酒吧关门时,至少有九个人在场,现在其中四人失踪,而你朋友在这里。”

他停了一下,可能是为了增加悬疑效果。

“其他人都死了。”

其实很好笑。直到目前为止,虽然我眼前堆了越来越多的证据,可我还是没有意识到我惹上了多大的麻烦。我想到约翰,又开始想我没有赶紧把他送去急诊室是不是害了他。

我侧过头,看着我在单面镜里的倒影,影像有些扭曲;镜子照不到另一名站在房间后方的警察,只映出我和摩根。正直的人民保姆直挺挺地站着,盯着瘫在椅子上没刮胡子的小鬼,这小鬼还穿着皱巴巴的、看起来疑似卷起来丢在车子地板上两天的出租店制服。好人和坏人,清洁工和垃圾。

“那贾斯廷·范戈尔德还有跟约翰在一起的其他人呢?”我问道,“凯利和——”

“他们都没事。我已经跟整个乐队谈过了,他们没去酒吧就回家了。也就是说,你朋友是‘一个球酒吧事件’唯一的幸存者,而且——你别生气啊——他现在看起来也不太妙。他早上去工作的时候有说什么吗?你们把昨晚还回来的A片归位时有没有聊一下?”

房间另一端的白人警察往前踏出一步,双手搁在屁股上,等我回答;摩根盯着我,平静地等我填补紧绷的沉默。老套的侦讯方式。“约翰昨晚打电话给我,听起来疯疯癫癫的,很明显嗑药嗑得太嗨,神经兮兮又出现幻觉。那时大概是凌晨五点,我开车过去,他看起来还是疯疯癫癫的,说他看到怪东西,不过除此之外都还好,神志清醒,没有一直吐或是在地上打滚。我让他放轻松,我们一起去吃了点东西,就这样。后来我们就去工作了。”

“他到底说了什么?”

“他说公寓里有怪物,还有他不记得怎么回到家之类的。”

“他有说他嗑了什么药吗?”

“没有。”

“你知道我们查一查就知道了吧?我们才懒得为了嗑药逮捕你那个酒肉朋友。对我来说,尸体才是重点,如果现在我们在这里讲话,外面居然有人在贩毒——”

“他没说,我要是知道早就告诉你了。你是警探,你应该看得出来我没说谎。所以是怎么回事?大家都嗑药过头死掉了吗?”

“珍妮弗·洛佩兹是你女朋友吗?”

“不是。”

我本来想重复一遍我的问题,但转念决定停下来,将他的问题在脑中回放一次,仔细聆听,研究每个字的每个细节。我发现我可以从每个音节之间搜集到无限多的信息,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短短的一瞬间,我从他无声的留白、呼吸的方式、嘴角细微的抽动,以及讲第三和第五个字时轻微睁大的左眼皮,得到了数不尽的信息。

这位警探上次吃饭是七小时十五分钟前,他吃了两个麦当劳的吉士蛋麦满分,喝了四杯咖啡,闻他的肌肤就知道了。看看他的姿势就知道他已经二十个小时没睡觉了。他刻意装出平滑的声音,想要显得有涵养又精明。他说他心目中的英雄是电影《杀戮战警》中的黑人警探,然而其实是肖恩·康纳利版的詹姆斯·邦德。他做白日梦时,会想象自己穿燕尾服垂吊在直升机上。

下一秒,他知道的事我都知道了,我看见了每个一个球酒吧受难者的命运。

南森·柯里自杀了。他用藏在床底下的点三二口径小手枪朝自己的太阳穴开了枪。

阿尔克姆·吉布斯没换泳衣就在家里的泳池游泳,几小时后,他的家人发现他脸朝下浮在泳池里。

谢尔比·温德尔和另一个女孩卡丽·萨德沃思在一起,两个人的死因都是急性中风。谢尔比的右手掌不见了,断得参差不齐的手腕被包在血淋淋的裙子里。

剩下的珍妮弗·洛佩兹、弗雷德·朱和吉姆·沙利文则不知去向。他们昨天全都和约翰一起在一个球酒吧。

现在只剩下约翰一个人。

你知道这么多,却还是记不起来这个警探的名字?我看你根本是站在疯人断崖边,底下是鸟事山谷吧。

“顺便回答你的下个问题,”我继续说,“我跟珍妮弗不太熟,所以我不认识她的朋友,也不知道她可能去哪里,对不起。”

弗里曼警探向前一步,翻开公文夹,在我面前摆出四张照片。第一张是一名年轻黑人男子的警方档案照,他的头发全绑成了辫子。我的眼睛还没在照片上聚焦,就知道是那个假牙买加人。

其他三张都是一片刺眼的鲜红。

十二岁的时候,我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在果汁机里装满冰块和三罐酒酿樱桃,而且我不知道用果汁机时要盖盖子,然后我按下开关,眼睁睁地看着樱桃泥像火山爆发一样喷出来。这几张照片里的房间看起来就像那天我家惨不忍睹的厨房,每样东西都被染成红色,沾满了樱桃果肉。

他指向牙买加人的档案照。“这个人呢,你认识他吗?”

“他也去了昨晚的派对。不管约翰嗑了什么药,都是这个人给他的。约翰亲口告诉我的。”

不过你已经知道了吧,警探?

“他叫布鲁斯·马修斯,在十三街和列克星敦街转角无照经营一家普通药店。”

我朝红色的照片点点头。

“那是什么?”

摩根指指档案照。

“事前。”

他又指向红成一片的照片。

“事后。”

第一张照片只拍到地上的肉块,下方的地板原本可能是棕色的,现在却被染成偏紫的黏湿黑色,看起来好像有人倒了一桶的生牛排和鸡骨头在地上。下一张照片是一面墙的近照,深红色的血液飞溅到超过一半的墙面上,还有几块肉零星粘在上头。第三张照片是一只褐色断手的近照,手掌躺在一摊血中,手指微微弯起,掌心绑着绷带。

我撇开眼,突然冒起汗来。我又看到镜子里的画面,只有我和摩根面对面。他觉得我和这件事有关吗?我是嫌犯吗?一阵恐慌下,我无法读懂他的脸。他的沉默冻结了空气,他直勾勾地盯着我。他攻破了我的防线,我只好打破沉默。

“什么东西能把人弄成那样?炸弹?某种——”

“我很确定你做不到。可能是……超乎我们所知领域的东西。”

摩根脸上又露出那抹恐惧。我现在懂了。

事情不只这样。内幕还多得很,只是他藏得很好,连你都看不到。

审讯室的门开了,打断了警探的话。一名肥胖的拉丁裔警察闪进室内,对着他的耳朵悄悄说了几句。摩根竖起眉毛,跟着警察离开了审讯室。

我听到外头一阵骚动,混杂着紧张的喊叫和脚步擦过地板瓷砖的声音。大约十分钟后,摩根大步冲进来,眼睛瞪得老大。

不不不不——不——不,不要说……

“你的朋友死了。”

咔!

录音机录完了一卷录音带。不知阿尼何时将录音机放在了我面前的桌上,我都没注意到。他低声道歉,掏出一卷新的录音带准备换上。我瞄了一眼他放在旁边的笔记本,发现他写下“大屠杀”之后就没做笔记了。

我推开那盘叫作“红烧虾仁团聚餐”的鸡肉、白饭和豌豆,过去半小时我吃得很慢,刻意不碰鸡肉,因为我知道那只可怜的鸡度过了非常悲惨的一生,我实在狠不下心吃,况且它生前每天从头到脚都沾满了其他鸡的粪便。

“你收到手机账单的时候,上面列出了你在丹尼斯家庭餐厅接到的电话吗?”

“什么?可以再说一次吗?”

“就是你朋友明明坐在旁边,手上没有手机,你却接到他打来的那通电话。你的手机账单上有那通电话吗?”

“我从来没想过要查。”

服务生走过来,收走我的盘子,顺便放下一块幸运饼干和账单。她完全忽视了阿尼。我将饼干拿在手里,试着集中注意力,“看”里面的纸条写了什么,但我发现我看不到。

阿尼抓抓头,纠结的眉毛看起来好像问号。

“所以那个黑色液体,你们说的‘酱油’,是一种毒品吧?”

“我等一下就会讲到了。”

“这种药能让你变聪明?只要吃了就会读心术?”

“也不能这么说。我认为‘酱油’能强化你的五感,不过我也不确定。吃了这个药感觉就像过载,好像把汽车收音机接上搜寻地外文明计划的跨宇宙天线,来自任何地方的讯息你都收得到,甚至可以看到本应该看不见的东西。但我不觉得吃了之后,报税会报得比较快。”

“现在你手边还有这种药吗?”他快速瞄了银色罐子一眼。

“我等一下就告诉你。”

“你刚吃过了吗?所以刚刚你才能……呃……变那个硬币和梦境的把戏?”

“对啊,我今天吃了一点,不过效果已经有点减退了。”

“所以药的作用没办法持续太久。”

“副作用不会持续太久,但药本身的作用大概会跟着我一辈子。”

搞不好会更久。

阿尼抓抓额头。

“所以你说那些死掉的孩子,就是那起‘锐舞派对嗑药过量事件’的受害者吧?我记得几年前看过CNN的报道,警方认为他们拿到某种不纯的毒品。所以你就是——”

“我实在不懂为什么报纸说那是‘锐舞派对’,当天又没播电音舞曲,也没有人跳舞或穿贴身胶皮裤,更没有人在跳锐舞。去他的锐舞派对,媒体这样写只是想吓人而已。”

“警察局的审讯室是什么颜色?”

“呃,白色。有些地方油漆脱落了,下面是淡绿色。”

“如果我去联系阿普尔顿警探,他会记得跟你谈过吗?”

“找得到他算你厉害。”

阿尼做了笔记。

“所以呢?”我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你大概可以出书了,”他说,“再多加一点剧情就行。”

“书?你是指小说吗?你觉得我讲的都是胡扯?”

阿尼耸耸肩。“对我来说,报道就是报道,我只是专题记者,所以我会报道你相信你的故事是真的。不过就像惠特利·斯特里伯那本有关外星人的书,要不是他以散文的形式出版,而且自始至终都坚称那些事是真的,大家根本不会看他的书。”

他的视线又飘向小铁罐,我发现我一直在用手指玩罐子。

“嗯,我对外星人没什么兴趣,不过我觉得你不能就这样判定他是骗子,阿尼。”

“没错。不过他现在有座豪宅,还有自己的广播节目,克里斯托弗·沃肯甚至在电影里演他,你不想跟他一样吗?老实说,我不记得出门的时候口袋里有零钱,你大可偷偷把硬币放进去。”

“可是你完全没感觉到。那你的梦要怎么说?阿尼,认了吧。”

大家最爱怀疑论者了,先生。

“我在赌城看过一场魔术表演,表演过程中魔术师请一名观众上台,然后偷偷拿走了他戴的眼镜——我说真的——然后他叫那位可怜的老兄回到座位上,害他只能紧张地眯起眼睛到处看,心想为什么他突然看不见了。王先生,这不叫魔法,只是会一些别人不知道的技巧罢了。”

我站起来。“跟我来,我想让你看一样东西,我放在车上了。”

我们走出餐厅,来到我那嘎吱作响的老福特越野车旁。几年前,我的老现代牌小车彻底阵亡后,我才换了车,我想汽车史上所有撞烂的车子当中,绝对没有哪一部的撞法这么特别。

我走到车尾,打开车后盖,露出一张白色床单,罩着跟塑料狗笼差不多大的白色箱子。其实这个箱子就是塑料狗笼。

“阿尼,你看过最诡异的东西是什么?”

他咧嘴一笑,看着盒子,像要过圣诞节的小孩。

大家快看!这疯子还带了一个怪箱子!我们赶快陪他玩一玩吧!

“有一次,”他开始说,“我去家里的地下室,下面只有几个没装灯罩的灯泡,所以到处都是影子,你自己的影子则会拉长并伸过整个地面。总而言之,有一次我从眼角看过去,觉得我身后的影子好像在动,不是因为灯泡摇晃了,影子才跟着前后摇摆,而是影子在乱舞四肢,而且速度很快。不过我只看到一秒,而且我也说了,那八成只是我从眼角看的时候被光线给骗了。可是我跟你说啊,后来我一直等到大白天才敢再去地下室。你箱子里的东西会更恐怖吗?”

“我需要你回想起那时候的感觉。现在我们在室外,周围都有灯,整个世界非常真实合理,然而当你一个人待在黑暗的地下室,你会相信这些怪东西、黑暗的东西真的存在。我需要你现在也敞开心胸相信,好吗?”

“我只是以为我看到了怪东西,王先生。我从来没说地下室真的有东西。”

“假装一下也好。准备好了吗?”

我掀开床单,一段长时间的沉默紧接而来。

“你看到了吗?”

“没有。有啦,有个空的笼子。”

“转过来看着我,你应该用眼角去看,就像你在地下室看影子那样。”

“好吧。”阿尼的笑容逐渐消失,他马上就要失去耐心了。

“阿尼,你晚上去厕所的时候,会不会突然瞥见镜子照出你以外的东西?接着你打开灯,发现一切都很正常,然而当你离开浴室时,可能有短短半秒钟,你从眼角看到镜子里的影像并不是你——或者是你,只是不太一样?从镜子里看着你的人和你完全不同?不完全是人类?”

“我们回里面去吧。你的故事比较有趣。”

“阿尼,你终究会死,那天一定会来。不管你相信什么,到时候要不是你的存在会完全消失,就是你会面临更奇怪的状况,两者现在你都无法想象吧。阿尼,在未来确切的某一天,你会踏入无法想象的世界,我要你仔细想着这个状况。”

沉默持续了几秒,接着阿尼微微点头。

“好了。”

“现在不要转头,用眼睛看那个箱子。”

阿尼照做,接着他赫然缩起身子,尖叫一声,跌跌撞撞倒在地上。

“哦,天哪!”他喘着气,“他妈的!那是什么鬼?他——他妈的!天哪!”

我将床单盖回到箱子上,关上越野车的后盖。阿尼手脚并用地站起来,往后退了十步,逃到车子和餐厅大门之间。

“你是怎么做到的?那到底是什么?搞什么鬼?”

“我不知道它叫什么,挺可怕的吧?”

“你——你害我看到的;你让我以为我看到了;你故意吓我,才害我看到的。”

“没有,它真的存在。我还挺意外你这么容易就看到了,你的头脑一定很开放,大部分的人要是没有嗑药或喝醉,通常不会这么快就看到。”

阿尼一直后退,喃喃自语。“我在海军待过,以前是潜水员,也看过深海动物,它们看起来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可是跟那个……东西比起来,差多了。”

“阿尼,我还想把剩下的故事讲完。我非得全部讲出来才行,但是你要相信我说的都是事实。你准备好了吗?”

阿尼不太确定地看着我,然后点点头。“好吧,在我真的弄清楚之前,就听你的吧。”

我们走回餐厅,推开晃动的玻璃门(上面用西班牙语写着“欢迎啊老兄”),我继续讲起我的故事。

“总而言之,警察走进来告诉我约翰死了……”

我想都没想就从椅子上跳起来,冲向门口。

“什——怎么会这样?!”

“冷静一点。”摩根说,但他自己看起来一点也不冷静,“他好像突然痉挛发作,接着脉搏就停止了。不过——你先听我说——我们已经叫了救护车,不用一分钟就能到,现在文尼正在帮他做心肺复苏。文尼是兼职的警卫,你就让专业人士照顾你朋友吧。你不是专业人士,没你的事,不要给我跑去大惊小怪。”

我推开他放在我胸口的手。白人警察放下双手,朝我们走过来。明明有人刚在他们警察局里死去了,他看起来却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震惊,显然报告不是他负责写。

摩根稍稍噘起嘴唇,露出咬紧的牙齿,他准备开口,却又停了下来。

哦,该死,这家伙也快崩溃了……

“孩子,你给我听好了。”

他深吸一口气。

“你给我待在这儿,我五分钟后回来,你要开始说实话。我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如果你妨碍我,我保证你下半辈子绝对会悔不当初。”

他往后退,确定我没打算再冲向门口,便转身走出房间。我打了个寒战,不是因为他的威胁,而是因为我读到他脑中回响的黑暗想法:

真是便宜了那个死掉的小鬼。

正常的警察应该不会这样想才对。

我茫然无措地站在那里,听着室外混乱的喊叫,以及控制恐慌的声音。我听到门口传来警笛声。救护车到了。

我的手机轻快地响了起来,平时我大概会直接关机,但不知为什么,我现在觉得不应该那么做。利迪警官沉着地站在审讯室中央,我看向他,指指口袋,问他我能不能接电话。他什么都没说,于是我接起电话。

“喂。”

“阿卫?我是约翰啦。”

“什么?你——”

还活着吗?

“——是上了救护车,还是怎样?”

“是,也不是。你还在警察局吗?”

“对啊,我们都——”

“我死了没?”

我沉默了很久。

“这个嘛,那些警察说你死了。”我瞄了一眼白人警察,他显然对我说的话毫无兴趣。

“我没时间跟你好好解释了,你赶快走吧。”

“可是——这样我就变成逃犯了啊。”我悄声说,转身背对警察,“他们知道我——”

“听我说,现在站起来,走到门口,离开房间,离开警察局。你看到房间里那个白人胖警察了吗?不管你做什么,都不要从镜子里看他。”

“什么?”

我回头看着警察,事情有点……不对劲。

“走就对了,快走。”

我试着研究警察的表情,然后发现就是这里不对劲——就算吃了“酱油”,我从长得像乔治·戈登·利迪的警察脸上还是读不出任何信息。我把头向右转了几度……

——不要看镜子,不要看镜子——

……看向警察正对面双面镜的反射表面。

镜子一直都只照到你和摩根,阿卫,虽然白人警察后来往前站了一步。

镜子里只有我站着在讲电话。

一个人。

我转过身面对警察。

“怎么回事?”

“阿卫,他不是真的人,至少按照一般的观念来说,他不是真的。”

“他朝我走过来了!”

“阿卫,快走。接下来你时不时就会看到这种怪事,拜托,拜托,你千万不要抓狂。”

警察离我只剩一步,他的胡子一抖,仿佛准备咧嘴大笑。

“所以他……呃……不能动我吗?”

“哦,我跟你保证,他绝对可以。”

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脸。警察的手指嵌进我的脸颊,用力挤压。他的手指硬得跟铁棍一样,我以为我的牙齿会裂成碎片。他抓着我的脸把我往后推,将我一把压在墙上。

我死命推着他的手臂,感觉却像要拔掉铜像的手臂一样难。我用手机朝他的鼻子一挥,他的胡子又扭了一下,好像觉得很有趣。

他的胡子不停扭动,接着有一端卷起来开始脱落,就像假胡子被强风吹掉那样。胡子终于完全脱离他的脸,留下一片粉色的新皮。胡子拍动两端,像蝙蝠的翅膀——不对,那就是一对翅膀——飞过来停在我的脸上。

警察的胡子咬了我的右眉毛上方,我举起左手一打,然后抬起我的脚,用尽全身的力气,将膝盖撞向警察肋骨下方的肚子。

剧痛蹿过我的大腿,仿佛我刚撞倒了一堆煤渣块,不过我感到他的力道减弱,被我推得往后倒。胡子蝙蝠飞到我的耳朵旁,紧紧夹住我的耳朵,我感觉像一次被穿了五个耳洞。我又打了它一下,突然发现警察明明已经蹒跚后退,跪倒在地上,我应该早就挣脱了,可是他的手还抓着我的脸——

啊,你看看,他的手臂也脱落了。

那家伙的一边肩膀上现在出现十五厘米长的血淋淋的伤口。脱落的手臂自行绕过我的脖子,像蟒蛇一样缠上来,肉里面显然完全没有骨头了。手臂环绕我的脖子两圈,撕裂的断口挂在我的下巴下方,像条肉围巾。

我用力挣扎,想拨开手臂,但是这条手臂蛇都是肌肉,紧绷得跟铁丝一样,逐渐压迫到我的气管。我眼前浮现出彩色的小点,缺氧开始让我的大脑短路。我眨眨眼,看到地板比之前还要近,才发现我已经跪倒在了地上。

胡子蝙蝠绕着我的头打转,不时在我脸颊和额头上轻咬一口。它攻击我的眼睛,拉扯我的眼皮,我却没办法举手把它赶走,因为手臂再也不听我使唤了。

手臂蛇缠得更紧了,整个房间变得愈来愈暗,而我瘫成一团,突然发现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躺在地上,沉沉睡去。

我从眼角瞄到有东西在动,原来警察剩下的身体站了起来,朝我走过来。

该死!

我笨拙地往门口爬去,戈登剩下的一只手抓向我。我感到他的手指试图抓住我的上衣。我扑向门,脸直接撞上门板;我抬起手胡乱摸索门把手,用压扁的气管拼命吸着空气,感觉头快像气球一样爆炸了。

拜托门不要锁,拜托门不要锁,拜托门不要锁……

我转开门把手,用头撞开门,滑出房间——

——然后一切结束。

厚厚一圈的手臂蛇从我的脖子上消失,飞舞的胡子也不见了。我站起身,看见四个人抬着空的担架快速跑过走廊。我将手指塞进嘴里,抽出来后手上全是血。我仔细看着我的手机,发现上面有些裂痕,话筒也坏了,正是几秒钟前我用手机揍警察鼻子留下的痕迹。我暗骂自己一声,因为刚才我跟约翰之间怪异的手机联机显然已经断了。

许多人从我身边跑过,我想要推开他们,过去看看约翰怎么样了,却想起脱离肉体的约翰给我的指示。于是我趁乱慢慢穿过警察局,终于从大门离开。

我走上人行道,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现在该怎么办?

一名西装笔挺的胖子大步走过,看都没看我一眼。

我根本不用仔细观察就知道两个礼拜后,他会为了用扫把把他的猫从树上赶下来而死于心脏病发作。

一辆新款的庞蒂亚克火鸟跑车经过,我从驾驶者的姿态看出这部车是偷来的,而且原车主已经死了,再开四万三千三百四十二公里,车子的风扇皮带就会断掉。

老天,我得学会一次专注一件事,不然我的脑子一定会融化掉,像草莓果酱一样从耳朵里流出来。

好吧。我深吸一口气。现在怎么办?

我的车还在沃利出租店,离警察局三公里,就算镇上仅有的三辆出租车刚好有一辆经过,我也没有钱乘车。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吓了我一跳。我把破烂的手机靠到耳边,心想我真该感谢摩托罗拉的工程师。

“喂?”

“阿卫?是我。”

是约翰。

“阿卫,现在你在哪里?”

“我在警察局外面的人行道上走着。你在哪儿?天堂吗?”

“如果你弄清楚我在哪儿,记得告诉我。现在你继续走就对了,走去公园。不要抓狂。你快抓狂了吗?”

“我不知道。我真不敢相信这部手机还能用。”

“撑不了多久了。再过半条街应该会有个热狗摊,你看到了吗?”

我又走了十几步,还没看到热狗摊就先闻到了味道。热狗摊的推车贴满了右翼标语贴纸,车上撑着一把红橘相间的大伞。热狗摊的老板瘦得惨不忍睹,看起来像是有一百六十岁。这座小镇大概也只有这个地标了。

“看到了。”

“跟他买一份德国香肠堡。”

我连问约翰“为什么”都觉得浪费时间。

我交给老板三美元十五美分,他给了我一根夹着德式香肠的长面包,外面用蜡纸包好。

我迟疑了一下,然后用芥末酱在香肠堡上画了两条整齐的粗线。当时我感觉这么做没错。

我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约翰又继续说话。他的声音仿佛来自水底,愈来愈不清楚。

“把香肠堡放到你的头旁边。”

我低头看不断冒出的油渍与滴下的芥末酱开始混合凝固,不禁庆幸我没有加番茄酱或咖啡色的辣洋葱酱。

我四处看看,尽可能不起眼地将香肠堡举到我的耳朵旁。手机突然就断线了。

一滴油渍滴到我的耳朵中央,像虫子一样沿着脖子往下,流到衣领下方。一群身穿套装的男女走过,纷纷转弯绕过我;街对面一个看起来像流浪汉的家伙疑惑地盯着我瞧。没错,情况应该不能再糟了吧。

我正打算掏出纸巾,趁香肠堡还热的时候吃掉,免得浪费钱。这时我终于听到了声音。

“阿卫,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

约翰的声音清楚到不行,从调味过的肉条中传出来。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马上就懂了——手机屏幕一片漆黑,玻璃裂开,绿色的电路板从侧面一道歪曲的裂痕中凸了出来。

“好啦好啦,我现在不是通过手机,而是靠某种通灵震动听到你的声音。我懂了,你早点儿跟我说就好了嘛。”

我放下香肠堡,改把手机贴到耳边。“好啦,接下来我要做什么?”

没有声音。

我听到德国香肠堡传来微弱的声响,又把它放回耳朵旁。

“阿卫,你还在吗?”

“嗯,现在用手机听不到你的声音了。”

“现在开始你得用香肠堡了。”

“为什么——”

我叹了口气,揉揉眼睛,感觉头开始痛了。

“好吧。我们要怎么办?”

“你能听到我的声音,是因为你碰到了针筒,你体内也有一些‘酱油’,但是量不多,撑不了多久。”

“约翰,那到底是什么药?那个‘酱油’是活的……我发誓——”

“听我说,你得去罗伯特家,现在那边没警察,但等一下就会有一堆人过去,所以我们没多少时间了。搭出租车回沃利出租店开你的车,然后去莱斯洛大道上的小郡村,那里是一片拖车营区,就在小镇南边、糖果店过去一点的地方。顺利的话,大概二十分钟就可以到了。”

“我身上没钱了!我本来有五美元,可是刚刚花了三美元买香肠堡。”

“一个香肠堡要三美元?我的妈呀!好吧,等我一下。好了。你看看香肠和面包之间,应该会有一张折起来的一百元钞票。”

我心想这个黑魔法或许真的可以弄出好东西,马上到香肠下面翻了一下。

“约翰,没东西啊。”

“好吧,我想我做不到。你身上有银行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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