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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6

作者:美-贾斯汀·柯罗宁 当前章节:15443 字 更新时间:2026-6-5 19:28

他们需要的是一个上帝。

九加一,我装出最像上帝的声音对他们说,九是你们的,一是我的,正如你是我的一样。成为十,就如种子落土,我们将成为众鬼,几千万倍数之众。

脑筋清楚的人或许会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我拥有领导他们的能力,我当然也有制止一切的能力。愤怒是其中一个原因,当然。我所爱的一切都被夺走了,我不爱的也无法幸免,换言之就是我身而为人的生活完全被剥夺。还有一部分是因为经过改造的我所拥有的生物冲动,你能要求一头饥饿的狮子无视草原上的丰美猎物吗?我之所以谈这些,并不是希望求得任何人的宽谅,因为我的行为是无可饶恕的。我也并不是要道歉,虽然我是真的觉得很抱歉(你听到我这么说会不会很意外?这个零号,也就是提摩西.范宁,竟然觉得抱歉?这是真的。我对一切都觉得很抱歉)。我只是希望架设好舞台,在适当的情境中展现我的心绪。我渴望的是什么?是让这世界变成荒凉之地,是让世界像镜子般反射出我这卑劣无耻的影像,惩罚黎尔。我的朋友,黎尔,也是我的敌人,他自以为可以拯救这个无法拯救、自始即不配被拯救的世界。

我在刚开始的那段时间就是这么愤怒。然而对于处境的超自然层面,我也不能永远视而不见。小时候,我经常对全能的上帝讲话。我的祷告很肤浅、很幼稚,很像是对圣诞老人讲的话:希望晚餐吃义大利面,祈求生日得到一辆新脚踏车,盼望能有一天下雪停课。「上帝,请您秉持无限的慈悲,如果不太麻烦的话……」多么讽刺啊!我们生来虔诚而恐惧,但实际情况却应该恰恰相反。人生教我们学会的是,知道自己可以承受得了失去多少。长大成人之后,我和许多人一样,把冲动摆错了地方。我不会说我是个没有信仰的人,只能说我很少(如果不是指完全没有的话)想到神圣之类的问题。在我看来,无论是什么样的上帝,都不太可能会关注人类生活的琐事,而我也不认为,我们可以因此摆脱人生义务,不用正直高尚的态度待人。没错,我人生的连串事件让我坠入虚无绝望的境地,但即使是在人生最黑暗的时刻—直到今天我都还没有走出来—我都不怪任何人,只怪我自己。

但是就如同摰爱变成哀痛,哀痛变成愠怒一样,最后愠怒也必定要让位给思索,才能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我具有的象徵意义不容辩驳。由科学而造的我,是完美的工业产品,是人类对自身坚定信念的具体化身。从我们浑身是毛的祖先第一次用燧石磨擦石头,以火光驱走夜黑之时起,我们就爬上以傲慢筑成的梯子往天堂而去。但就只是这样吗?我是终极的证据,证明人类活在一个没有上帝看顾,没有目的宗旨的宇宙里?又或者我具有其他的意义?

于是我思索我的存在。到头来,这样的沉思只能让我得出一个结论。我之所以存在,是有目的的。我不是毁灭的肇始者,我只是祂的工具,是恐怖之神在天堂工坊里打造出来的工具。

除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之外,我还能怎么样呢?

至于我现在这个比较人模人样的外表,我只能说,乔纳斯毕竟还是说对了一件事,虽然那个浑蛋自己并不知道。我接下来要述说的事情,是在我变身之后几天内发生的,地点在某个夜幕低垂的草原小村庄,我后来才知道,那是堪萨斯州的塞万尼。时至今日,回想起最初的那段时间,我仍然满心喜悦。多么昂扬的自由啊!我的欲望得到如此丰裕的满足!对我来说,夜晚的世界宛似辉煌的盛宴,无穷尽的美食飨宴。然而我仍然戒慎恐惧地行动。没有公路客栈的大开杀戒,没有全家人躺在床上的集体屠杀,没有速食广场血流成河,顾客歪七扭八肢解的尸体躺在血泊里。这样的事情最后终究会发生,但是在当时,我想办法尽量不留下足迹。一路向东的时候,我每天晚上都只吃一点点东西,只在可以轻松进食的情况之下才吃,而且迅速处理掉残余的尸骸。

因此,看到那辆卡车时,我心中唱起喜悦的咏叹调。

这辆车夸张得可笑,装饰过度的四人座小货卡—装了烟囱,后轴双轮、车顶防翻杆上还有一排灯。南方邦联旗印在保险杆上,车头朝内停在积水的露天采石场边。这辆遗世独立的车子非常理想,车上乘客的心有旁骛当然也是:一男一女在车上交缠,两人享受彼此的程度,和我待会儿要享用他们的喜悦程度不相上下。好一会儿,我就只是这样默默观看。我的注目与色欲无关,而是带着科学家的好奇观察他们。为什么要在如此逼仄的地方做这种事呢?为什么小货卡如此不便的空间(那男人把他的爱人压在仪表板上)可以释放出他们身上的狂野兽性呢?这世上可供他们办事的床肯定够多的了。他们并不年轻,青春已远,男的秃头肥胖,女的削瘦乾瘪、皮肤松弛,一看到两人就会让人想到岁月飞逝。这个地方怎么会对他们有吸引力?是因为怀念往日时光?他们年轻的时候来过这里?我所目睹的是青春光芒的重现?然后我想到了—他俩都已婚,只是对象不是眼前的这个人。

我先对付那个女人。在前座宽阔的长条座椅上,她跨坐在男伴身上,狂野地在他身上起伏抽动—双手紧紧抓住座椅头枕,裙子卷到腰间,内裤挂在一只骨瘦如柴的脚踝,头朝上微仰,宛如哀求。这时我打开门,她的表情不似警醒,反倒像是恼怒,彷佛我打断了她格外重要的思绪。这一刻当然没持续太久,顶多就是几秒钟。说来有趣的是,如果把人的头从身体上拿掉,整个身体就变成一袋自附吸管的鲜血。我把她没了头的躯体拉直,嘴巴靠在喷出血来的大洞上,用力畅饮一大口。我原本没抱太大的期望,以她这种小镇人家的饮食习惯,肯定吃多了防腐剂,血液里很可能会有化学味。但结果并非如此。这女人其实非常可口,她的血称得上是多种香气口味的综合,像是陈年美酒。

再结结实实喝了两大口,我就把她丢到一边去。这时她的男伴—裤子缠在脚踝,闪着微光的阴茎急遽萎缩—鼓起所有的力气,拼命挤向驾驶座,手忙脚乱地想在钥匙串里找出车钥匙。这串钥匙可真多,肯定是干管理员的。他的手指颤抖,拿一把钥匙塞进钥匙孔,然后再试另一把,全都不管用,他嘴里不停念着:「天哪!」「要死了!」,但和他几秒钟之前发出的狂喜欢悦,以及在女伴耳边的淫言秽语相比,也只不过略加修正而已。

这幕喜剧实在是太精彩了。老实说,再来多少次我都觉得不够。

这是我铸下的大错。如果我更迅速地杀死他们,别停下来享受逗趣的表演,那我们所认识的这个世界将会大不相同。因为我的拖延让他有时间找到正确的钥匙,插进钥匙孔,发动引擎,在我还来不及冲进车里,来不及抓住他的头,往旁边一扭,用我的下巴喀答一声压碎他的气管之前,他已经伸手抓到排档杆了。我欣喜地享用这个倒霉受害者鲜血淋漓的大餐,没注意到发生了什么事—他发动车子上档了。

我们讨厌水是大家都知道事。对我们来说,水就代表死亡。我们的身体缺乏脂肪组织的浮力,会像石头那样沉到水底。对于掉进采石矿坑的经过,我只有片断的回忆。小货卡慢慢开向坑口边缘;地心引力和无可避免的往下掉;我周围全是水,冰冷的死亡裹住我,灌进我的眼睛、鼻子和肺里。微小的错误酿成天大的灾难。几乎在任何方面都坚不可摧的我,竟然自己找了一条丧命最快的道路。小货卡撞上积水的采石矿坑底土,发出轻轻的砰一声时,我让自己从车里挣脱出来,沿着底部往前爬。尽管处在惊慌的状态,我却还是有种讽刺的感觉。零号个案,世界的毁灭者,像只螃蟹那样爬着!我唯一的希望就是摸索着爬到矿坑边缘,往上爬向自由。时间是我的敌人,我只剩一口气能让自己活着。我拼死拼活终于摸到一堵石墙,开始往上爬。一手接着一手往上攀,我眼前净是黑暗,终局就要来临了……

最后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趴在地上—肌肤粉红,手和膝盖看起来完全像人—吐出大量湿软如泥的黑色呕吐物。然而我是怎么办到的,恐怕得留给神学家去探讨了。我肯定死过,我的身体记得这些事情。想办法从矿坑的积水里逃脱出来之后,我像具溺毙的尸体,在石头上躺了好久好久,结果却又被丢回人间,活了过来。

死亡之门,看来并非标示「只进不出」。

最后一口矿坑水吐出来之后,处在震惊晕眩中的我想办法站起来。我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我是谁?心绪的茫茫然让我觉得刚才发生的一切或许都是我的梦—但是接着,我想到的却是,现在才是在做梦。我在月光下举起一只手。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只人类的手—提摩西.范宁,艾罗丝.阿姆斯壮讲座教授范宁的手。我低头看我其余的部分;我用颤抖的手指摸摸我的脸,我的胸腹,我惨白的腿。在月光下赤身裸体的我,仔细探索我肢体的每一寸构造,宛如盲人读着点字书。

我被下咒了,我想。

我在坑壁突出的岩架上,一条窄窄的之字形小径带我来到顶端,这里一片荒草,半露出许多生锈的机械。我完全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除了月光,举目不见一丝光。地貌如此荒凉,邈无人烟,彷佛世界已经灭绝。

矿坑的水可以掩藏我的第二名受害者,但是还有个女人需要处理。我最不想要的就是警察来搜捕,让事情变得复杂。我绕过矿坑来到方才停车的地方。看见她并没有让我觉得懊悔,只有一种应付了事的怜悯,就像你早上在报上读到远方发生的大灾难,心中一闪而过的同情配着第二片早餐吐司下肚。远远溅起的两波水花—身体、头部—她就没入水深处。

但这并不能解决我眼前的问题:一个大男人赤身裸体独自在这不知是哪里的荒郊野外。我需要衣服,需要栖身处,还需要编个故事。而且,我心里也很扰攘不安,像是有个听不见的警铃在脑袋里响起,告诉我说,倘若破晓时分还身在旷野,下场必定不怎么妙。

主要干道的高速公路太危险。我走向树林,希望最后可以找到某条罕有人车经过的道路。在树林里走了一段长路之后,我来到一片才刚栽植作物的田野,中间一条泥土路贯穿。我看见远处有灯,就朝那里走去。那是间快要倒塌的小平房,说不上来是什么模样,看来像是个只能容一人生活的小箱子。房子正面有两扇窗,其中一扇窗里有盏灯,也就是我远远看见的那个灯光。车道上没半辆车,显示屋里没人。灯亮是为了等待主人回来。

门一推就开,里面是一间客厅,摆设夹板家俱、乡村风味的小摆饰,以及一部大得像体育场萤幕的电视机。快速查看室内一圈—四个房间和一个厨房—印证我的揣测,没人在家。我的侦查进一步发现屋主是女性,念的是威奇塔州立大学护理学院,年近五十,有张温柔的满月脸,一头没怎么梳理的灰发,穿二十号的大尺码衣服,照片里的她多半是脸颊粉红的微醺状态,坐在某间异国风情洋溢的餐馆里(戴塑胶花环,厚颜无耻地和乐手调情,拿着冒烟的乾酪串),而且她独居。我在她的衣橱里找出最中性的衣服—一条穿在我结实的中码身材上还嫌宽松的运动裤,一件同样太大的连帽T恤,以及一双夹脚拖—进到浴室。

映入眼帘的镜影并不完全符合我的期待。我觉得情况很明显,身体泡进水里并没有让我完全回复到人类状态,只是像扮妆那样为我加工添上了一些东西。病毒还在,我的死亡只是激发病毒和宿主产生新的互动。许多特性都还保留着,包括视力、听力和嗅觉,都还是拥有强化了的精确准度。而我虽然还没拿来好好试验一下,但我的四肢—事实上是我的整个肢体架构,从骨头到血液—都充满了野兽般的气力。

然而,这些并没有让我对自己眼前所见做好准备。我的皮肤白得非常不自然,近乎死尸的灰白。头发不可思议地往后长,在前额变成三角形,是个完美到可笑的美人尖。眼睛是像白化症患者那种怪异的红色。但让我呆住的是最后一个细节。起初我以为这是个玩笑。我上唇两端在平常的齿列之中,滴下两个白白的东西,像冰柱—不,更精确来说,是獠牙。

德古拉。诺斯非拉图2。吸血鬼。念出这些名字,我很难不翻白眼。然而这就是我,乔纳斯.黎尔奇幻梦想的具体化身,一个活生生的传奇。

轮胎碾过碎石的声音惊醒了我,正当我从洗手间出来时,两道车头灯的灯光穿过房间。门打开,春天的空气灌进来,我及时躲到衣架后面。这个女人—她名叫珍哪.杜芙,我是从裱框挂在书桌上方的证书得知她的名字,卧房里的这张书桌满是乱七八糟的帐单—她笨重地走进来,身穿花卉图案上衣,搭白色人造纤维长裤,以及很合理的护士鞋,刚值完夜班回来。她一进门立刻把一串钥匙摆在门边的桌上,踢掉鞋子,把塞得太满的皮包丢在椅子,走进厨房,接着就听见冰箱门打开,杯子被倒满的声音。经过喝下一杯量大到足以安抚灵魂的葡萄酒(我闻得到是便宜的夏布利白酒,很可能是盒装的)的时间之后,杜芙护士回到客厅,手上的那个杯子大得像油漆罐,打开巨大的电视,噗通跳上沙发,躺在那里活像消了气的充气游行花车。

她到底为什么没注意到衣架后面的我,我实在猜想不出来,只能说我的新状态让我可以站得文风不动,像某种保护色似的,疲累的寻常眼睛看不见。我看着她在不同频道之间转来转去—警匪剧,气象频道,监狱纪录片—最后停在一个实境节目,演的是—还能是什么别的呢?—做杯子蛋糕的比赛。她背对我。一口接一口,酒慢慢变少,我猜要不了多久,在酒精的助眠之下,杜芙护士就要开始打呼了。但是有黎明的光剑朝我逼近,还有种种迫切的需求—我需要现金、汽车、白天可以栖身的安全处所,实在看不出来有任何理由要拖延。我从藏身处出来,走到她后面。

「啊哈。」

我没有马上杀了她。再一次,我不祈求宽恕,只是希望你耐心听我讲。我需要搜集资讯,为此,杜芙护士必须活着。

浅尝的行动完成之后,这女人立即昏厥—吊白眼、吐气、身体一寸寸松软无力。我像个猴急的新郎那样抱她进卧房,让她躺在被子上,然后到浴室,在浴缸里放满水。等我回来时,改变已经发生了。她的嘴巴冒出白色的泡沫,手指开始抽搐,接着是手臂。她发出呻吟,然后是咕噜咕噜的声音,最后沉默无声,只有身体不停严重痉挛,让她的身体猛烈抽动,害我以为亲爱的杜芙护士会像鞭炮那样整个爆开。

接着发生了。我想得出来最近似的比拟是花朵绽开的缩时影片。随着软骨喀啦一声,她的手指开始延展变长,头发突然与头颅分家,呈扇形落在枕头上。彷佛浸了酸液般,她脸上的五官开始变得平庸,最后不留下一丝个人特徵。这时她已不再抽搐,眼睛闭着,脸上的表情简直可以说是安详。我坐在她身边,温和地低声鼓励。她身上开始射出绿光,让房间沐浴在宛如婴儿房般的柔和光线里。她的下巴掉下,随着一声近似狗的喷嚏声,满口的牙齿像玉米粒般从嘴巴里飞出,取而代之的,是一整排长矛从鲜血淋漓的牙龈冒出来。

这非常恐怖。非常美。

她睁开眼睛。好长一会儿,她瞪着我看。这眼神有多么痛苦啊!我们两人都是我们自己故事里的一个角色,而这也正是我们赋予自己生命的意义。但这个曾经是杜芙护士的女人—照料生病受苦的病患,搜集拼布被和奶油搅拌器,喝迈泰鸡尾酒、玛格丽塔和巴哈马嬷嬷,是女儿、姊妹、梦想家、治疗者、未婚女子—变得连她自己也不认识了。如今她是我的一部分,是我意志的延伸,只要我想,就能让她一面弹奏隐形的乌克丽丽,一面单脚跳舞。

「你不必害怕。」我把她的手握在我手里,「这是最好的,你终会明白。」

再一次,我把她抱了起来。我的力气如此之大,她笨重的身躯在我手里轻如玩具。我想起一段回忆—我以前也像这样抱起过一个女人。虽然情况大不相同,但当时的她也轻若无物。这段回忆唤起的柔情如此深刻,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对自己的行动产生怀疑。但是有些事情必须厘清,而我即将要执行的任务是一种仁慈—虽然是间接的方式。

我把杜芙护士抱到浴室,让她的身体悬在浴缸上方。透过尚未完全消失的女性直觉,她双臂搂着我的脖子。她还没发现这缸水,一如我所期望。我深深凝望她的眼睛,射出让她放心的思绪。她对我百分之百的信任。我对她来说是什么?父亲?爱人?解救者?上帝?

她的身体碰到水那一刹那,魔咒破碎了。她开始狂暴扭动,拼命想挣脱,但是她的力气比不过我。我夹住她的肩膀,把她那张怪异的脸压到水面下,她的惊恐和困惑传到我身上。这是何等的背叛!何等无法理解的奸计!其他人会因为悲悯而动摇,但这些情绪只强化了我的决心。我感觉到她吸了第一口水。水像个嗝那样弹跳穿过她的身体。她吸进第二口,然后第三口,涨满整个肺。最后一个痛苦痉挛之后,她就走了。

我往后退开。第一个测试通过了,再来是第二个。等待她恢复人形的时候,我开始数秒。没有任何动静,所以我把她从水里抓起来,让她面朝下躺在地板上,以为这样或许可以让过程顺利一些。但又过了好几分钟,我不得不承认没有任何变化会发生。杜芙护士已经永远离开人世。

我离开浴室,坐在女人的床上思索这个情况。我唯一想得出来的结论是,因水致死所产生的变形效果只能适用在我一个人身上。我的后裔没有这种复活的天赋。然而为什么会如此—为什么我该坐在这里,看起来完全和我以前的外表一模一样,而她却死在浴室地板上,像只被漂白过的大海怪—这完全超乎我的理解能力。我是我们这个族群更为强健的版本,是天字第一号,是开山祖师,是零号?或者这个差别并不在身体,而在于心灵?因为我想活下来,而她不想?我思索自己的情绪。但我其实并没有任何情绪可言。我刚把一个无辜的女人溺死在浴缸里,但我的感觉却完全透明无色。从我把獠牙刺进她脖子柔软的肉里,吸了甜蜜如糖的第一口起,她就不再是独立于我之外的个体,而是某种附属品。杀了她,并没有比修剪指甲更不道德。所以或许差别就在于此。从唯一重要的面向来说,在我把杜芙护士压进水里的时候,她早就已经死了。

与此同时,警铃在我脑中响起。房里的光线变了,我的克星—破晓—就要来了。我快步穿过屋里,拉上各处的窗帘和百叶窗,锁上前门和后门。接下来十二个钟头,我哪里也不去。

我在醇美的黑暗里醒来,发现我睡了有史以来最清新醒脑、没有做梦的一觉。没有敲门声唤醒我。还没有人注意到杜芙护士的离世,但当然总会有人发现的。我迅速准备一切。在美国的偏僻乡间,吸血鬼,特别是希望能不被雷达发现的吸血鬼,需要现金来应付。在一个猫儿造型的饼乾罐里,我找到两千三百元的纸钞,远超过我的需要,同时还有一把点三八左轮枪,自地球开天辟地以来,最不需要这玩意儿的,应该就是我吧。

我的计画是走曲折的路线往东行,避开主要的高速公路。这趟路程要花五个,甚至六个夜晚。杜芙护士这辆丢满糖果包装纸和汽水罐、车体刮花的破旧丰田可乐娜目前可以满足我的需求,但很快就必须丢弃了。有人会闻到浴室死尸的味道,注意到她的车子不见了。而且我也觉得—看起来也是—穿着过大的女性运动服和浴室夹脚拖真的很可笑,应该赶紧换上比较适合的服装。

八个小时之后,我到了密苏里州,在这里开始为我这段期间的生活建立既定的模式。每天黎明破晓时分,我都会安安稳稳住进某间不知名的小汽车旅馆,躲在紧闭的窗帘和用防水胶带黏合的硬纸板后面,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一等夜色降临,我就再次上路,一路不停地开到天亮前一两个钟头。在伊利诺州的卡邦岱尔,我决定丢掉这辆可乐娜。我也非常饿。天黑之后我留在入住的那家旅馆,坐在停好的车里,观察进进出出的旅人,找出可以提供我营养、衣物与交通工具的合适对象。我选中的那个男人和我身高体重都差不多,而且看似(很有利的)喝醉了。他正要进房间的时候,我从他背后把他往里推,在他还来不及讲出半句醉话之前,就乾净俐落地解决掉他。他尝起来有腐臭油脂,以及酒吧里分杯卖的威士忌味道。我用浴帘把他的身体裹起来,掩藏腐坏的臭味,然后把他塞进衣橱里,拿出他皮夹与手提箱里的东西(休闲长裤,没烫且花色可憎的格纹衬衫,六套内衣裤,一条裤档印着『吻我,我是爱尔兰人』的『新潮』短裤),匆匆开走他那辆装饰豪华、彻底美国风格的房车。皮夹里的名片说他是工业用空气循环设备制造商的地区营业主管。我原本也可能是像他这样的人哪。

就这样,我停停走走穿过毫无特色可言的美国中西部平原。随着夜色一分分消逝,路程一哩哩增加,道路的催眠作用让我的心思飘向往昔。我想起我早已过世的父母,我长大的那个小镇—我,毁灭之王,生魂化身,对许多无名小村而言,就只是在黑夜里飞掠而过的两道车头灯光。我想起我所认识的人,交过的朋友,上过的女人。我想起一张有鲜花、有水晶、有海景的餐桌,还有一个夜晚—哀伤却美丽的夜晚—在飘飞的雪花里,我带着心爱的人回家。我想起这些事情,还有更多其他的事,但我想的最多的,是莉兹。

第六天傍晚,纽约的灯光从可悲的纽泽西之间升起。八百万人,我的所有感官高声欢唱,宛若女高音。我从林肯隧道进入曼哈顿,把车丢在第八大道,开始步行。我进入行经的第一家小酒馆,这是一家爱尔兰酒吧,有着漆了厚厚一层亮光漆的吧台,地板有木屑。从老顾客的态度看来,气氛一切如常。纽约客向来与世隔绝,国土中部发生的事情还没让他们有危机全面爆发的感觉。我独自坐在吧台,点了一杯威士忌,原本并不打算要喝,但后来却发现我想喝,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喝了之后也没什么不好的效果。很好喝,那微妙的美好滋味在我的味蕾跳跃。喝到第三杯的时候,我明白了两件事:我一点都没有醉,但非常非常需要撒尿。在男厕里,我的身体释放出强劲的水流,打在小便池里发出清脆的声音。这也让我很满足,感觉上所有的肉体快感都放大了一百倍。

但是真正赢得我注意的是吧台上方的电视机,正播放着洋基球赛。我一直等到比赛的最后一球投出,才问酒保可不可以转台到CNN。

我没等太久。萤幕底部的字幕出现:「科罗拉多杀人狂」的标题。疯狂暴行不断扩散,全州各地都传出案情:全家人从床上消失,整镇的男女老少无一幸存,公路餐馆的顾客像鳟鱼那样被开膛剖肚、掏出内脏。但是也有幸存者—被咬,但没死。那东西盯着我看,根本不是人,身上发出亮光。这疯言疯语是因为脑袋坏了还是怎么了?还没有人好好计算过,但我有。在我的指令下,每杀死九个人,就要留一个人加入我们。医院挤满病患和伤患,呕吐、发烧、痉挛,然后……

「真是鬼话连篇。」

我转头看坐在我身边的家伙。旁边的凳子什么时候有人坐了?这是特定类型的都会人物,大量制造出来的那种:头微秃,像个律师,有张聪明外露却略显好斗的脸,早上刮过又冒出来的胡渣,挺着他一直说要想办法减掉的脾酒肚。雕花皮鞋、蓝色西装、浆烫平整的白衬衫,领带松松挂在脖子上。有人在家等他,但他还没办法回去面对他们,在刚经历过这样的一天之后不行。

「这我最清楚了。」

在他面前的吧台上有杯葡萄酒。我们四目交接,互看了似乎长得异乎寻常的时间。我注意到他洒了很多古龙水,想要掩饰紧张冒汗的臭味。他的目光在我的躯干游梭,暂停在我上扬的嘴巴。「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哈,我心想。我的眼睛打量四周一圈。完全没有女人。「我想没有。我是新来的。」

「你有对象吗?」

「目前没有。」

他绽开微笑,伸出手—没戴婚戒的那只手。「我是史考特。让我请你喝杯酒吧。」

三十分钟之后,我穿着他的西装,把他丢在走廊里,身体抽搐,口吐白沫。

我想去看看我的旧公寓,但甩开了这个念头。那里从来就不是我的家。哪里是怪物的家?任何人的家?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地理的支点,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在那个界域里,过去永远都会是现在。我进入中央车站大厅的时候夜已深沉,半夜两点多。餐厅和商店早就打烊,拉起铁门。售票口上方的看板只列出上午的班车,厅里只有几个人:到处可见的大众运输警察,身穿防弹背心与吱吱嘎嘎的皮制装备;一对穿晚宴服的情侣追赶早就已经离站的火车;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戴着耳机,拿着拖把拖地。大理石大厅的正中央是有着传奇时钟的询问处。我们在那个亭子碰面,就是有四面钟的那个……这是纽约最热门的会面地点,说不定也是全世界最知名的。有多少影响终生的际遇就在这里发生?有多少的幽会,多少的情爱之夜就从这里展开?有多少世代的人得以降生于世,就因为有个男人和女人,决定在这个黄铜镶乳白玻璃闪闪生辉的传奇时钟下碰面?我歪着头看向圆拱的天花板,高达一百二十五尺。在我二十出头的时候,这里的美被一层又一层的煤灰和尼古丁给掩住了,但以前的纽约就是那样。一九九○年代末期的彻底清理,让镶金叶的星座图像重现荣光。金牛座是牛;双子座是双胞胎;水瓶座提着他的水;一道乳白色的银河之臂,就像我们在最澄澈晴朗的夜里才会见到的那样。但有个虽然很难逃过我这科学家的眼睛,却很少人知道的事实,中央车站的天花板其实是左右颠倒的。是夜空的镜像。据说当时画家是根据一幅中世纪的手稿画的,但那手稿上的天空并不是从下往上看,而是从上往下看。那不是人的视点,而是上帝的视点。

我在西阳台的楼梯顶端坐下来。有个大众运输警察飞快瞟我一眼,但我既穿得像值得敬重的白领阶级专业人士,没昏昏欲睡也看不出来喝醉酒,他也就没管我。我对周遭的环境做了理性分析。中央车站不只是车站而已。纽约拥有许多的地下廊道与堂室,而中央车站就是纽约地下世界的中枢。每天有数十万人经过此地,大部分都只看见自己的鞋尖。换言之,对我的目标来说,这里是最理想的地点。

我等待。时间分分秒秒流逝,然后一天天过去。似乎没人注意到我,就算是注意了,也不在乎。有太多其他事情在发生。

过了不知多少时间之后,我听到了从未听过的声音。那是寂静的声音,是没有其他人在场时才能听得见的声音。夜晚降临了。我从台阶上站起来,走到外面,举目望去没有半盏灯。黑得如此彻底,让我觉得眼前所见也可能是一片汪洋,远离海岸的大海。我仰头,看见最不可思议的景观。星星,几千颗,几万颗,几百万颗的星星,在这空无的世界上方缓缓转动,远自太初即已开始的转动。星星的点点光芒洒在我脸上,彷佛雨滴,穿过时光,从往昔落了下来。我不明白自己的感觉是什么,只知道我感觉到了。于是,我终于哭了。

* * *

2 Nosferatu,为一九二二年德国电影《吸血鬼》里的吸血鬼主角,一九七九年曾再重拍,为经典的吸血鬼电影。

15

现在来谈谈我悲惨的故事吧。

看看他,一个有为的年轻人,外表还过得去,身材纤瘦,头发蓬乱,被夏日户外劳力活晒得黝黑的皮肤,擅长数学与机械,怀抱企图心与光明希望,个性孤独内省,自己一个人在位于屋梁下方的卧房里,把摺好的衬衫、袜子、内衣,和些许其余东西收进旅行箱里。时间是一九八九年,场景是在俄亥俄州一个叫「慈悲」的偏僻小镇。这里有一小段时间曾因为铜工而小有名气,据说生产武器史上最精良的弹壳,但就像其他类似的城镇一样,这份荣光早就已经褪色了。再过不到一个小时就没人住的这个房间,是这个年轻人的青春神龛。这里展示了奖杯奖牌,台灯旁边摆了士兵公仔,和相搭配的军事风格窗帘。书架上有英勇三人组的系列小说,讲的是几个不被重视的青少年凭藉年少才智,破了大人无法解决的罪案。钉在没有色彩的灰泥墙面的是运动队伍的三角旗,以及埃舍尔3那幅谜般的画作:两手各在纸上画出另一只手。在塌软的单人床对面,挂的是那个时代流行的《运动画报》乳峰尖挺的泳装模特儿海报,在她光滑的肢体、「到我这里来」的眼神、几乎掩不住的阴部下方,这男生在一个又一个青春期夜晚激烈手淫。

但是这男孩收拾行李的模样很让人不解,活像是参加孩童丧礼的悼客那般凝重。孩童的丧礼确实是眼前场景的恰当比拟。问题不是他没办法把东西全塞进去—他可以的—恰恰相反:袋子里的东西如此之少,似乎配不上他那个宏伟的目的地。钉在他那张塞满东西的小男生书桌上方的信泄漏了线索。亲爱的提摩西.范宁,信纸上方精致印刷了盾牌形状的红色纹饰,以及代表古老智慧的「VERITAS」。恭喜,欢迎加入哈佛大学一九九三年班!

这时是九月初。屋外绵绵细雨飘落,夏日的翠绿还点点犹存,簇拥着小小的村庄,有房舍,有院落,还有开店做生意的店铺,其中一家就属于这男孩的父亲。他是村里唯一的一位验光师,在这经济不振的小镇上,男孩的家庭地位颇高。以此时此地的标准来看,他们算得上是有钱。大家都认识也都很尊敬他父亲,走在慈悲镇的街道上总有此起彼落的亲切招呼声,因为这个人把眼镜戴在你鼻梁上、让你能看见生活里的人事物,有谁比他更值得敬佩、值得感谢呢?小时候,男孩很喜欢去爸爸的店里,试戴所有的眼镜,整理展示架与橱窗,希望有一天自己也需要眼镜,虽然他始终不需要。他的视力零缺点。

「该走了,儿子。」

他父亲出现在门口,个头不高,胸膛宽阔,灰色的法兰绒长裤基于地心引力的必然拉扯,用吊带夹起来。他稀疏的头发因为淋浴而湿湿的,脸颊刚用老式的安全刀片刮过,尽管有现代创新的刮胡技术,他还是喜欢老法子。他周围的空气全都飘着「古香料」沐浴乳的香味。

「如果你忘了什么东西没带,我们还是可以寄给你。」

「譬如什么呢?」

父亲和蔼地耸耸肩,他只是想帮忙而已。「我不知道,衣服?鞋子?你带了奖状吗?我相信你会想要这个的。」

他指的是男孩赢得西部第五保留区科学日大赛第二名的奖状。「生之火花:吉布斯—唐南均衡与能斯特位能在细胞存活力重要源起的应用」,这张奖状装在普普通通的黑框里,挂在书桌上方的墙面。事实上,让他颇为难堪。哈佛的学生哪一个不是拿第一名?然而,他还是装出感激父亲提醒的样子,把奖状放进行李袋,摆在衣服上面。一到麻州的剑桥市,这面奖状就会永远在抽屉里不见天日。三年后,他会在杂七杂八的纸堆下面发现它的存在,带着一闪而过的苦涩心情打量一眼,然后就丢进垃圾桶。

「打起精神,」他父亲说:「让哈佛的那些聪明小子知道,他们要应付的是什么人。」

从楼梯底层,他母亲的声音像永不放弃的歌声似地传上来:「提—摩—西!你还没好啊?」

她从来不叫他「小提」,永远都是「提摩西」。这名字让他难堪—感觉既有派头又微小,彷佛是个英国的小爵爷,坐在丝绒靠垫上—虽然暗地里他还是挺爱这个名字的。他妈妈爱儿子远甚于丈夫并非秘密,而反之亦然,比起对父亲,他对母亲的爱更为自在。因他父亲表达情感的语汇很有限,通常都只有很男子气概地拍拍背,或偶一为之、仅限男生参加的露营之旅。像许多独生子女一样,男孩很知道自己在家里的价值,而且也知道他的价值就数在母亲眼里最高。我的提摩西,她喜欢这么叫他,彷佛还有别的不属于她的提摩西似的。他是她的唯一。你是我最特别的提摩西。

「哈—洛—德,你在上面干什么?他要赶不上巴士了!」

「哎呀呀,再一分钟就好!」他把目光转回儿子身上,「老实说,没有你可以烦心,我真不知道她要怎么办。这女人快要把我搞疯了。」

是开玩笑的,男孩知道,但也发现父亲的语气里暗藏一丝严肃意味。他头一次思索这一天的各个情感层面。他的人生改变了,但他父母的人生也改变了。就像某种重要物种的栖地突然被剥夺一样,整个家庭会因为他的离去而被迫重新建立秩序。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他完全不了解爸妈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十八年来,在他的生活里,他们的存在都只是为了满足他的需求而已。他心中突然疑问满满。他不在场的时候,他们都谈些什么?他们对彼此隐瞒了什么样的秘密,又抛开了什么雄心壮志任其凋萎?在养儿育女的共同计画之下,他们偷偷压抑了什么不满,如今随着他的离去,是否就要浮出水面呢?他们爱他,但他们爱彼此吗?不是身为父母,甚至也不是为人夫为人妻,而是单纯的个人身分—他们必定曾经爱过彼此吧?他一点头绪都没有,无法理解这些事情,正如他无法想像自己出生之前的世界一样。

让这个问题更形困难的是,男孩并没有恋爱过。尽管俄亥俄州慈悲镇的社交模式,让稍稍有一点吸引力的人都能在性爱市场上找到机会,而且这个男孩虽然还是处男,却也曾经偶尔因此受惠,不过,他所体验的只是爱没有痛苦的先声,只是没有灵魂的表达方式。他不免寻思,是不是他的内心有所欠缺,是不是他大脑掌管爱的那个部分有严重的功能失调?这世界到处充斥着爱—在电台、电影、小说的书页上。浪漫的爱情是很常见的文化表述,然而他却似乎对爱免疫。因此,尽管他还没尝到随爱而来的痛苦,却已经体验到另一种不同却相关的痛苦:害怕面对没有爱的人生。

他们和男孩的母亲在厨房会合。他以为会看见她换好衣服,准备出门。但她身上是花卉图案的家居服和毛绒绒的室内拖鞋。透过某种未曾言明的协议,他们似乎决定让他父亲单独送他去车站。

「我帮你带了午餐。」她说。

她把一个纸袋塞进他手里。男孩打开捏皱在一起的袋口,看见一个用保鲜膜包起来的花生酱三明治,装在小袋子里的切片胡萝卜,一罐牛奶,一盒巴伦姆动物饼乾。他十八岁了,可以吞下十个像这样的午餐袋仍然肚子饿。这是给小孩吃的午餐,但他却还是对这份小礼物心存感激。天晓得妈妈哪一天才能再为他准备这样的午餐?

「你的钱够不够?哈洛德,你有没有给他现金?」

「我没事啦,妈。我在夏天攒够钱了。」

他母亲的眼睛开始盈满泪水。「噢,我说过我不会这样的。」她的两手在脸前面挥着,「洛伦,我对自己说,你给我哭看看。」

他上前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她是个结实的女人,很好抱。他吸入她身上的味道—有点索然的水果甜味,夹杂着发胶的化学味,以及她早餐抽的那根菸的尼古丁味。

「你该放开他了,小洛,我们要来不及了。」

「哈佛。我的提摩西要念哈佛,我简直不敢相信。」

开车到邻镇的巴士站要沿着乡间的公路开三十分钟。这辆车是最新型的别克Le Sabre,有软悬吊系统,丝绒座椅,让人不觉得是在公路上奔驰,反倒像飘在空中似的。这是他父亲宠爱自己的方式,每隔两年就有一辆新的Le Sabre出现在车道上,和前一辆没什么不同,一模一样。他们行经最后的几幢房子,驶进郊野。农田满是肥硕的玉米,鸟儿在防风林上方盘旋,偶尔出现农舍,有些保持原貌,有些欠修缮—油漆剥落,地基歪斜,家俱堆在门廊,玩具丢在院子。眼前所见的一事一物都让男孩心中欢喜感动。

「听我说,」快到车站时,他父亲说,「我有件事想告诉你。」

来了,男孩想。即将发表的这段话,无论内容为何,都是他们之所以把他母亲留在家里的原因。会是什么呢?不是女生或性的问题;除了十三岁那年有过一次尴尬的谈话之后,他们没再提起这个话题。用功读书?埋头苦读?但这些事情也已经谈过了。

他父亲清清嗓子。「我之前不想提这件事。呃,也许我以前就想讲,或许我早应该讲的。我想说的是,你天生注定要做大事,儿子,很了不起的大事。我一向都知道。」

「我会尽力,我保证。」

「我知道你会的。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他父亲连一次都没有看向儿子,「我要说的是,这里再也不是你的地方了。」

这句话让人很不安。他父亲到底要说什么?

「并不是说我们不爱你。」他继续说,「差得远。我们只希望能得到最好的结果。」

「我不慬。」

「节日,没问题。圣诞节你不在说不过去,你也知道你妈是什么样子,但是其他的……」

「你是在告诉我,你不希望我回家?」

他父亲讲得很快,一字一句不像讲出来,而像是飞出来的。「你可以打电话,当然。或者我们可以打电话给你。每隔几个星期,比方说,甚至一个月一次。」

男孩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件事。他也觉察到父亲的语气有点假假的,有种不自然的僵硬,彷佛是念着写在提示卡上的台词。

「你讲的这些我都不信。」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难,但真的是没有办法。」

「什么意思,没有办法?为什么没有办法?」

他父亲吐出一口气。「听我说,你以后会感谢我的。相信我,好吗?你现在也许不会这么想,但是你面前有一整个人生,这才是重点。」

「这才不是什么该死的重点!」

「嘿,别讲脏话。我们没有必要这样讲话。」

男孩突然就要哭出来了。他的离家已经成了放逐。他父亲没再多说什么,男孩知道他们已来到了边界,他从这男人身上再也无法多得到什么了。我们只希望能得到最好的结果。你面前有一整个人生。无论他父亲真正的感觉是什么,都隐藏在这段陈腔滥调后面。

「擦乾眼泪,儿子。没必要小题大作。」

「那妈怎么办?她也是这么想的?」

他父亲有点迟疑。男孩发现父亲脸上一闪而过的痛苦神情。有那么一丝真情,深刻的真相,但一转瞬就消失。

「你不必担心她,她了解的。」

车子停了下来,男孩抬起头,诧异地发现他们已经抵达车站。三个停车道,每一个都有巴士在等着,乘客鱼贯地上车。

「你的车票带了?」

男孩无言地点点头。他的父亲伸出手,让他觉得自己好像被公司开除了。握手的时候,父亲先捏捏他的手,把他的手指捏在一起。这个握手很不自然,很尴尬,放开手时,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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