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跳得真棒。」我说。
她倾身,用她的唇凑起我的唇。这不是女学生的吻。这吻的意思是说,只要我愿意,没有任何规则需要顾忌。不到一会儿,我们的身体就分不开了,舌头、手、皮肤交缠,所有东西都被丢开、解开、拉开,我觉得自己掉进一个纯粹感官的漩涡里。这和卡门在一起的经验不同,没有锋棱,没有粗暴,我觉得自己彷佛融化。丝黛芬妮跨坐在我的大腿上,拉下她的内裤,一路往下探,包裹住我;她开始以如流水般不可思议的方式律动,宛如潮汐里摇曳摆动的海葵,轻晃、扬起、潜入,每一个动作都伴随着皮椅的吱嘎声。仅仅几个钟头之前,我还在房间里踱步,担心会有个备受羞辱、孤单难耐的夜晚。而此时,我却在这里,上了一个身穿小礼服的女生。
「噢,对不起,老兄。」
是乔纳斯。丝黛芬妮像炮弹般从我身上弹开。一晌慌乱的行动,内裤拉起来,衣摆扯下去,一件件内衣匆忙调整好。我那位站在门口的室友,几乎压抑不住狂喜的情绪。
「天哪,」我正拉上拉链,或者应该说努力拉上。我的衬衫下摆卡在拉链里,更添闹剧效果。「你应该敲门的。」
「你也应该锁门。」
「乔纳斯,你找到她了吗?」莉兹出现在他背后。她一踏进房门,眼睛便瞪得好大。「噢。」她说。
「他们正深入认识彼此呢。」乔纳斯暧昧地笑起来。
「我看得出来。」莉兹的嘴唇抿成一条线,眼睛没看我。「小黛,你的朋友在外面等你。除非你要我叫她们别等。」
当然不可能,激情的气球已经破掉。「不用。我想我该走了。」她抓起地板上的鞋子,转身面对我。很荒谬的是,我竟然还坐在沙发上。「嗯,谢啦。」她说:「真的很高兴认识你。」
我们该亲吻吗?握手?我该说什么呢?「不客气」似乎不是适合的措词。最后,我俩之间的鸿沟变得太宽,再也碰触不到彼此。
「我也是。」我说。
她随着莉兹离开房间。我觉得很难受?不只是因为我胯下硬得疼痛,也因为莉兹对我失望透顶。我证明自己和其他男人没有两样:绝对的投机份子。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她对我的看法有多么重要。
「大家都到哪里去了?」我问乔纳斯。整幢房子静得出奇。
「已经凌晨四点钟,大家都走了。除了亚寇特,他在撞球室昏死过去啦。」
我看看手表。的确是。不知道是因为肾上腺素或是古柯硷与酒精的相互作用,我的脑袋很清楚。这天晚上尴尬的片断记忆在我心里浮现,把一杯酒泼到某位社员的约会对象身上;想用B52’s乐团的〈爱的小屋〉跳哥萨克舞;听某人讲起他那残障哥哥的悲惨故事时,竟然笑得太大声。我到底在想什么,竟喝得这么失态?
「你还好吗?要不要我们等你?」
我这辈子最不需要的就是他们等我。我已经在打算要睡在任一张公园长凳了??现在还有人这么做吗?「你们先走吧。我就来。」
「别理会莉兹,如果这是你担心的事,这整件事都是她的主意。」
「是吗?」
乔纳斯耸耸肩。「这个嘛,你当真和她表妹在沙发上混或许不算吧。但是她希望你觉得……我不知道,希望你觉得是自己人吧。」
这番话让我觉得更难受。我实在很蠢,竟然以为莉兹是在帮她表妹一把,结果恰恰相反。
「听我说,提姆,对不起—」
「算了吧,」我挥手要我室友离开,「我没事,真的。回去吧。」
我等了十分钟,让自己重新打起精神,才离开这幢房子。乔纳斯没说他和莉兹要去哪里,八成是回她住的地方,但我不能碰运气。我走到河边,沿岸而行,心里并没有目的地,只觉得在自我惩罚,但确切是为了什么缘由,也说不上来。毕竟,我是照着此时此地的标准,完成了外界对我的期待。
灰蒙蒙的黎明照亮我的身影,一个穿着晚宴服的悲惨身影,远在朗费罗桥五哩之外,眺望查尔斯河盆地。第一批划浆手现身,用优雅的长桨划破水面。据说这样的时刻会有天启,结果并没有。我想要的太多,才让自己陷入难堪的境地,我无话可说。我宿醉得厉害,两只脚都因为太紧的鞋子而起了水泡。我突然想到已经很久没和我爸讲话了,觉得很歉疚,但也知道我不会打电话给他。
回到温斯洛普馆时,已经快九点。我用钥匙开了门锁,看见乔纳斯刮好胡子、坐在床上,正把腿套进牛仔裤里。
「天哪,你看看你,」他说:「你是被抢劫还是怎么了?」
「我去散步。怎么啦?」
「我们要走了。就是这么回事。」他浑身散发愉快的急迫感,站起来把衬衫塞进牛仔裤裤腰。「你最好快换衣服。」
「我累死了,哪里都不想去。」
「再重新考虑一下。亚寇特刚打电话来。我们要开车去新港。」
这个可笑的提议该如何回应,我一点头绪都没有。开车到新港至少要两个钟头。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爬上床睡觉。「你在讲什么?」
乔纳斯扣好手表,走到镜子前面梳着才刚冲完澡、湿淋淋的头发。「会后会。这次只有社员和潘趣仔参加。你知道,就是通过入社的人。那也包括你,我的朋友。」
「你唬我。」
「我干嘛拿这种事情唬你?」
「欸,我怎么知道。说不定是因为我把自己搞得像大傻瓜。」
他哈哈大笑。「别对自己这么严苛嘛,你是有点醉了,那又怎样?大家都很喜欢你,尤其是亚寇特。很显然,你在图书室的越轨行为让他印象深刻。」
我的胃往下沉。「他知道?」
「开什么玩笑?大家都知道啊。我们去的是亚寇特家,顺便告诉你。你应该看看那个地方,就像杂志里那样。」他从镜前转身,「快回到地球啊,范宁。我是在自言自言语吗?」
「呃,我想不是。」
「那就看在老天份上,快去换衣服。」
* * *
5 即李尔王。黎尔(Lear)即李尔。
6 Final Clubs,哈佛大学多个历史悠久的学生社团,必须经由特殊申请管道才能入会,原本只限男生参加,现已逐渐开放女生入会。
7 Spee Club,是哈佛大学最悠久的社团之一,包括甘乃迪家族等名人都曾为社员。该社是哈佛终极社团中第一个允许非裔男生入会的,二○一五年也开始允许女生入会。
17
那个秋天是一场派对马拉松,每一场都比上一场更恣意放肆。充塞一个个夜晚的是我永远负担不起的餐厅、脱衣舞俱乐部,以及某位从不出舱房的校友所拥有的六尺游艇的港口夜航。慢慢地,候选人一个一个减少,最后只剩下十二个。感恩节假期刚结束之后,有个信封出现在我的门缝底下,我必须在午夜到会馆报到。亚寇特在门口等我,要我别说话,交给我装在白鑞杯里的浓烈兰姆酒,要我一口喝光。房子看起来是空的,所有的灯都没亮。他带我到图书室,帮我戴上眼罩,要我等着。我觉得自己醉了,很难保持身体平衡。
这时我听到背后传来令人警醒的声音—动物低沉的吼叫声,像是准备展开攻击的猎犬。我浑身颤抖地转身,一把扯掉眼罩,正好看见面前一只后脚站立的熊。它一把抓住我,把我掼到地上,压在我身上,弄得我喘不过气来。在漆黑的房间里,我只隐隐约约辨识出它庞大的黑色身躯,以及闪闪发光的牙齿逼近我的脖子。我惊声尖叫,相信自己必死无疑—原本应该无伤大雅的玩笑完全失控了—但我却突然发现,这只熊没扯裂我的喉咙,竟然开始把我整个人拱起来。
灯光亮起。是亚寇特,他穿着熊装;所有的社员都在场,包括乔纳斯。周围爆开欢乐的笑声,接着开香槟。我获准入会了。
会费是一个月一百一十元,我挪不出这么多钱,也省不下这么多花费。我在图书馆登记更多工时,发现竟然可以轻松攒够这笔钱。感恩节假期,我到比佛利的乔纳斯家里过节。但圣诞节会是个问题,我没向他透露我的情况,不想成为他怜悯的对象,一整个学期连续不断的派对也让我的功课严重落后。我茫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突然想到打电话给裘朵洛太太,也就是我暑假租屋的房东。她答应让我住,甚至愿意免费提供我房间—节日里能有年轻人作伴很好,她说。圣诞节前一天,她邀我到楼下,我们两人一起度过下午,替教会烤饼乾,看着电视上熊熊燃烧的圣诞柴火。她甚至帮我买了一副手套当礼物。我以为自己已经对节日的多愁善感免疫,却感动得眼眶泛泪。
我一直到二月才决定打电话给丝黛芬妮。那天发生的事情让我觉得很不好受,也打算早一点道歉,但是时间拖得越久,就变得越困难。我以为她会挂掉我的电话,结果没有,她似乎真的很高兴听到我的声音。我问她是不是想和我一起喝杯咖啡,后来我们发现,尽管清醒了,我们却还是喜欢彼此。雪花纷飞里,我们在雨篷下亲吻—和前一次不同的吻,羞怯,几乎可以说是拘谨—然后我送她上计程车到黑湾,我才刚回到家,电话已经开始响起。
于是我接下来两年生活里的关系就此建立。不知基于什么缘由,老天原谅我的脱轨行为、我自负虚荣的雄心壮志,以及我漫不经心、自私自利的冷酷行为。我应该很开心的,大部分时候也的确如此。我们四个人—莉兹和乔纳斯,丝黛芬妮和我—成为四人行,跑趴、看电影、周末到佛蒙特滑雪,或到鳕鱼岬来个春光旖旎、醉生梦死的小旅行。莉兹家在鳕鱼岬有栋房子,淡季没人住,对我们来说再方便不过。我的周间生活节奏以工作为主,没和丝黛芬妮见面,而乔纳斯也不太见莉兹,她的生活似乎和他没有太多交集。从周一到周五,我奋力工作到快没命,周五晚上一到,游乐就开始。
我的成绩非常优异,赢得教授的关注。他们鼓励我开始思考要到哪里念博士。哈佛是我的首选,但也还有其他列入考虑的学校。我的导师游说我去哥伦比亚大学,系主任则劝我去莱斯大学,因为他是那里的博士,而且也一直和他们保持密切的学术合作关系。我觉得自己像只被众人竞标的赛马,但是并不太在意。我在闸门前,只等铃声响起,就奋力冲上跑道。
然后卢榭西自杀了。
那时是夏天。我待在剑桥,住在裘朵洛太太家,继续在实验室工作。打从大一结束的那天以来,我就没再和卢榭西讲过话。事实上,除了对他未来的命运稍微有些好奇之外,我很少想起他,也从未采取行动。是他妹妹雅丽安娜打电话通知我的。她是怎么找到我,我也没想到要问。她显然惊魂未定,嗓音平板没有感情,平铺直叙道出事实。卢榭西在影音店工作很久,被学校开除之后,他一开始好像还算平静。这件事情对他是很大的惩罚,但没有击垮他。他好像打算去上社区学院,或许一两年内再重新申请哈佛。但是经过了冬天和春天,他抽搐的情况更加严重,整个人变得郁郁寡欢,经常一连几天不和任何人讲话,却又不时喃喃自语,彷佛和想像中的人物交谈。他开始出现许多让人不安的入迷行为,可以花好几个钟头读报纸,在毫无关联的不同报导里随意将句子画线,还说CIA在监视他。
情况越来越清楚,他饱受精神疾病折磨,甚至可能是彻底的精神分裂。他爸妈安排他住进精神病院,但住院前一夜他就逃跑了,失去踪影。他显然是搭火车到曼哈顿,随身的帆布袋里装了一长条结实的绳子。在中央公园,他挑了一棵枝桠下有大石头的树,把绳子绑在树桠上,脖子套进索套里,跳下石头。那高度不足以扭断他的脖子,他大可以再在大石头上找到踩脚处,但是他下定决心不这么做,让绳子缓缓勒死他—我真希望雅丽安娜没告诉我这么恐怖的细节。他口袋里有张纸条:打电话给范宁。
葬礼预定在下个周六举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家属希望低调行事,举行一个简短的仪式,只邀近亲好友参加。因为有他的纸条,所以我也受邀参加,但我告诉雅丽安娜说我不明白。我说的是实话。我们以前是朋友,但不算好朋友,我们的关系并没有深得让我可以在他最后的念想里占一席之地。我暗忖,他是不是打算把这张纸条当成某种惩罚,虽然我怎么也想不出来我犯了什么该接受惩罚的罪行。另一个可能性是他要给我一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讯息—以只有他自己可以了解的方式,用他的死亡带给我启示。但他的用意到底是什么,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这个暑假,乔纳斯在坦尚尼亚从事人类学挖掘工作;丝黛芬妮拿到梦寐以求的实习机会,在华府的国会山庄工作,但卢榭西过世的那个时间,她刚好和爸妈到法国旅行,联系不上。我没想到卢榭西的死会带给我这么大的震撼,但当然就是这么大—我的情绪就像雅丽安娜一样,因为惊吓而变钝—但我还是脑筋够清楚,知道要打电话找我真正可以信任、也可以讲电话的人。莉兹的家人在鳕鱼岬,但是她在康乃迪克的一家书店工作。你朋友的事情我很遗憾,她说,你不该一个人的。到中央车站的钟亭和我碰面吧,就是那个有四个钟面的亭子。
星期五早上,我的火车提前抵达宾州车站。搭一号线往上城到四十二街,转乘七号线,在交通尖锋时间抵达中央车站。除了那次半夜在航港区公车总站转搭巴士之外,这是我第一次到纽约市,走下坡道到车站的中央大厅时,我就像历年来的众多旅客一样,被这空间的宏伟给震慑住。我觉得自己彷佛踏进了最为雄伟的教堂,这不仅仅是一个送往迎来的车站,它本身就是一个目的地,值得朝圣的目的地。再微小的声音都会被这个地方的宽广规模给放大;被香菸烟雾熏黑的天花板有着星座的图像,高耸入天,宛如改写了这世界的空间概念。莉兹站在钟亭前等我,穿着轻盈的夏季洋装,带着一个过夜包。她拥抱我,时间之长与用力之紧都是我没有料到的。在她的拥抱里,我突然感觉到卢榭西死亡的重量,宛如一颗冰冷的石头卡在我胸口。
「我们去住我爸妈在却尔西的公寓。」她说:「我绝对不允许你说不。」
我们搭计程车到下城,穿过车辆壅塞的街道,以及每个交叉路口都不停往前挤的人墙。这是一九九○年代初期的纽约,城市似乎即将陷入无法控制的混乱之中,虽然我后来住在非常不同的曼哈顿—安全、整洁、富裕—但我对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如此难以磨灭,充满如此强烈的光与热,以至于成为我对这个地方最为真实的意象。公寓位在第八大道旁边一幢褐石建筑的二楼,有两个小房间,简单装修,从窗户外眺,越过二十八街,可以看见一间以专演看不懂的前卫剧码闻名的小剧院,以及一家名叫「衬衫袜子世界」的男士服饰店。莉兹说,她爸妈只有进城采购或看表演的时候才来暂住,这里八成已经好几个月没人来了。
葬礼是隔天早上十点钟。我打电话把下榻的地点告诉雅丽安娜,她说她会安排车子,隔天早上载我们到黎弗岱尔。公寓里没有食物,所以莉兹和我到街上一家桌子摆在人行道的小咖啡馆。她把她对乔纳斯所知的情况告诉我,其实也不太多。她只收到三封信,而且都很短。我始终不太了解他在那里做什么—他是生物学家,至少是打算成为生物学家,又不是人类学家—不过我知道他做的是在原始人类骨头上提取石化病原体的工作。
「基本上呢,」她说:「他整天蹲在脏泥土里,用油漆刷刷掉石头上的泥土。」
「听起来挺好玩的。」
「噢,对他来说是很好玩。」
我知道确实如此。和这个人住在一起让我明白,乔纳斯外表看起来虽然很爱玩,但对自己的研究工作却十分认真,有时候甚至接近着迷的程度。他之所以如此热衷,主要是因为相信人类是非常独特的有机体,进化过程与众不同。我们的理智、语言与抽象思考能力,在动物王国里没有任何种类可堪匹敌。然而尽管有这些天赋,我们却也像地球上的其他生物一样,受到相同的生理限制。我们出生,我们变老,我们死亡,一切都发生在相对短暂的时间过程里。从进化的角度来看,他说,这一点道理都没有。大自然渴盼平衡,然而我们的大脑装在寿命如此短暂的身躯里,两者完全无法匹配。
想想看,他说,倘若人可以活两百岁,这世界会是什么模样?五百岁呢?一千岁呢?累积千年的智慧,人类的禀赋能有多么大幅的跃进?他相信,现代生物科学的大错误就是,假设死亡是自然的,而且把死亡当成是各个独立的生理衰败事件,但其实并不然。癌症、心脏病、阿兹海默症、糖尿病,想一一治疗这些疾病,就像挥棒乱打成群的蜜蜂那样徒劳无功。你或许可以打中一两只,但蜂群最后还是会要了你的命。关键在于,他说,面对死亡的整体问题,从根本解决。我们为什么非死不可?我们人类的深层分子编码里是不是藏有下个革命性步骤的路线图—让我们的生理特性可以和思想力量达成均衡的路线图?大自然希望我们自己去发现这个秘密,去运用祂所赋予我们的这个独特天分,岂不是极其合理的吗?
简而言之,他强调长生不老是人类最完美的状态。在我看来,这简直是疯狂科学。他的论点里只少了一副重新拼凑起来的身体零件和一根避雷针,我这样告诉他。对我来说,科学不是宏观的大图像,而是微小的—这种微不足道的企图心,谨慎缓慢的探索,被乔纳斯形容为浪费时间。然而他的热情很有魅力,甚至独树古怪一格,十分有启发性。
「我不了解的是他为什么会这样想,」我说:「他在其他方面都很注重逻辑啊。」
我的语气轻描淡写,但我知道自己击中了要害。莉兹叫服务生过来,又点了一杯葡萄酒。
「这个啊,是有答案的,」她说:「我想你知道。」
「知道什么?」
「我的事情啊。」
我就是这样知道了事情始末。莉兹十一岁的时候,被诊断出罹患何杰金氏症8。这癌症原发于她气管周围的淋巴结,手术、放射线、化疗,她全做过,病情有两度缓解,但又复发。目前这一次的缓解已经维持四年了。
「说不定我已经痊愈,至少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可是天晓得呢。」
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消息让人非常沮丧,但是我能给的就只是空洞的陈腔滥调。然而不知怎么的,我觉得这消息对我来说并不完全陌生。打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我就感觉到了,她的人生有阴影。
「我是乔纳斯的宠物计画,你知道。」她接着说:「我是他所希望解决的难题。这是很高贵的行为,如果仔细想想的话。」
「我不相信,」我说:「他崇拜你。谁都看得出来。」
她啜了一口酒,把杯子摆回桌上。「我问你一个问题,提姆。指出乔纳斯.黎尔身上一个不完美的地方。我指的不是老爱迟到,或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挖鼻孔之类的。是重要的事情。」
我搜寻思绪。她说得没错,我想不出来。
「这就是我说的。英俊、聪明、迷人,注定要成就大事,这是我们的乔纳斯。打从出生以来,每个人都爱他,这让他觉得有罪恶感。我让他觉得有罪恶感。我有没有告诉你说他想娶我?他一直这样对我说。只要讲出那个字,莉兹,我就去买戒指。太荒谬了。我,可能活不过二十五岁,或任何统计数据岁数的我。就算癌症没复发,我也不能生育,放射线已经料理掉了那能力。」
夜色越发深浓,我可以感觉到周遭的城市正在改变,活力有了变化。下一条街,人们走出剧院,招来计程车,寻觅食物或酒水。我很疲累,同时也因为这几天的情绪而负荷过度。我招手叫服务生买单。
「我要告诉你另一件事,」我正在付帐的时候,她说:「他真的很欣赏你。」
从某个层面来说,这真是最怪异的消息了。「他为什么欣赏我?」
「噢,有很多原因。但我想最根本的理由是,你是他永远成不了的那种人。脚踏实地,或许?我指的不是谦虚,虽然你是很谦虚。要是你问我的话,是谦虚过头了。你贬低你自己。但是你身上有……我不知道,有一种纯净,有一种适应力。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发现了。我不是故意让你困窘,但是得癌症的好处,我是说唯一的好处,就是教你学会诚实。」
我觉得很窘。「我只是个SAT考得很好的俄亥俄小孩。我身上没有任何有意思的地方。」
她沉吟一晌,瞪着她的杯子,然后说:「我从没问过你家人的事,提姆,而且我无意刺探。我知道的都是乔纳斯告诉我的。你从来不提起他们,他们也从不打电话来。你的假期都待在剑桥,和一个老太太与她的猫住在一起。」
我耸耸肩,「她的人不错。」
「我相信她的人不错。我相信她是个圣人。而且我很爱猫,仅次于人的很爱。」
「没什么好说的。」
「我非常怀疑。」
沉默继之而来。我发现要很费力才能咽下口水,气管彷佛缩紧了。最终我开口时,声音像是从另一个地方传出来。
「她死了。」
莉兹的那双眼睛从眼镜后面专注地盯在我脸上。「谁死了,提姆?」
我吞吞口水。「我妈。」
「什么时候的事?」
如今一切都将倾泻而出,再也阻挡不了。「去年夏天。在认识你们之前不久。我甚至不知道她病了,直到我父亲写信给我。」
「当时你人在哪里?」
「和老太太与她的猫在一起。」
有事情不对劲。就要溃堤了。我知道如果我不立即行动—站起来、离开,感觉我的心跳与肺里吸进的空气—我一定会解体。
「提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我摇摇头,突然觉得很羞愧。「我不知道。」
莉兹越过桌子,轻轻拉起我的手。尽管我竭尽全力,却还是哭了。为我妈妈,为我自己,为我死去的朋友卢榭西,因为我知道自己辜负了他。我当然可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的。我不是因为他口袋里的纸条才这样觉得,我是因为自己活着,而他却死了。在芸芸众生里,我应该是最了解活在一个没有人需要你的世界里是什么滋味的人。我不想缩回我的手—她的手似乎是唯一能把我牢牢系在这世界的锚。我在梦里,我在飞翔,若非有这个拯救我的女人,我就无法落地。
「没关系,」莉兹说,「没关系,没关系……」
时间推移,我们在走路,我不知道这是哪里。莉兹还是拉着我的手。我感觉到水气的存在,接着哈德逊河出现了。老旧的码头像长长的手指般伸进水里,越过宽阔的河面,霍博肯的灯光宛如西洋镜里的城市生活画。空气里有盐与石头的味道,河滨有着像公园的地带,飘着臭味,满目荒芜,看起来并不安全,所以我们沿着十二大道往北走,两人都没说话,然后再转向东。我之前一直没思考接下来会怎么样,但这时却开始想了。过去这一个小时,莉兹告诉我的事情,我相信是她从未告诉任何人的,就像我告诉她的事情一样。尽管有乔纳斯的问题要考虑,但我们仍是一对共享最亲密真相的男人与女人,这些事情一旦说出口就永远无法收回。
我们回到公寓。好一会儿,我们没讲任何重要的话,紧绷的情绪触手可及,她必定也感觉到了。我没办法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只知道我不想离开她,一分钟都不想。我呆呆站在小房间中央,挖空心思想找出适当的言词来表达心中的感觉。有些事情一定要说出来。
然而我还是什么都没说。
打破沉默的是莉兹。「嗯,我要睡觉了。」她说,「沙发床可以拉出来,柜子里有床单和毯子。如果你还需要别的,就告诉我。」
「好。」
我没办法从她身边离开,虽然我很想,非常想。一方面是莉兹和我所分享的一切,不管怎么说,我都爱她,很可能从我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就爱她;但是另一方面还有乔纳斯,带给我新生活的乔纳斯。
「你那个朋友卢榭西,他的名字是什么?」
我还真的得想一想。「法兰克。但我从来不这么叫他。」
「你觉得他为什么会这样做?」
「他爱上某人,但她不爱他。」
直到此时此刻,这一连串的思绪才清清楚楚地呈现在我面前。打电话给范宁,我的朋友写下这几个字。打电话给范宁,告诉他,爱始终都在眼前,爱是痛苦,爱是失去。
「车子几点来?」她问。
「八点。」
「我要陪你去,你知道的。」
「很高兴有你作陪。」
过了一会儿。
「好了,」莉兹走向浴室,在门口停下脚步,转身,「丝黛芬妮很幸运,你知道。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怕万一你自己不知道。」
然后她就走了。我脱到只剩短裤,窝进沙发床。在其他的情况下,我或许会觉得自己很蠢,痴心妄想这个女人会带我上床。但我是真的如释重负,莉兹选择了高尚的作法,为我俩做了决定。我突然想到,不管是在餐馆或散步的时候,面对心里筹谋的所有背叛情节,我连一次都没想到丝黛芬妮。这一天感觉像是一年,透过窗户,我听见城市的声音一波波袭来,宛如海洋浪涛冲刷的声音。那声音似乎偷偷潜进我的胸臆,配合我呼吸的节奏。疲惫穿透我的肌骨,我很快就昏沉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来,觉得自己被窥视,这感觉绝对不会弄错。微微有点触动的感觉还留在我的额头,彷佛有人吻了我。我用手肘撑起身体,期待看见有人站在我床边。但房里没人,我想我一定是做了梦。
至于葬礼,没什么可说的。葬礼刻意要低调,让痛苦局限于小圈圈里,倘我详加描述细节,就有违他们的初衷。仪式进行中,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雅丽安娜身上,很想知道她心里有什么感觉。她知道吗?我很希望她知道,却也不希望。她还只是个年轻女孩,知道实情对她不会有任何好处。
我婉拒卢榭西家的午餐邀约。莉兹和我回到公寓收拾行李。在宾州车站的月台上,她拥抱我,然后改变主意,迅速地亲吻我的脸颊。
「所以,好啦?」
我不知道她指的是我或我们两个。「当然,」我说:「再好不过了。」
「要是你心情太不好,就打电话给我。」
我上车,走进车厢找空位,莉兹一直透过车窗看着我。我想起当年搭巴士到克里夫兰的情况,那个久远以前的九月天—雨滴打在车窗上,我妈做的那个皱巴巴的午餐袋搁在腿上,回头看我爸是不是留下来目送我离开,却发现他已经走了。我找个窗边的座位坐下,莉兹还没走。她看着我,微笑,挥手,我也对她挥手。一阵机械抖动,火车开始移行。她还站在那里,目光随着我的车厢前进,看着我们进入隧道,消失。
* * *
8 Hodgkin’s Disease,一种恶性淋巴肿瘤,进程缓慢,常持续多年。
18
一九九二年五月。我修完剩下的学分,以最优异成绩毕业,优渥的研究所奖学金纷来沓至。麻省理工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莱斯大学,而哈佛决定,只要我愿意留下来,他们还是很乐意继续见到我。我的选择再清楚不过了,我知道自己最终必定会做此决定,但我还是没有给出承诺,宁可尽其可能地享受拥有种种选择的滋味。这个夏天乔纳斯会回坦尚尼亚,然后到芝加哥大学开始攻读博士。莉兹要到柏克莱念硕士,研究文艺复兴文学。丝黛芬妮回华府,替政治顾问公司工作。毕业典礼迟至六月的第一周才举行。我们进入一段幽微时期,处在我们曾经有过的生活与未来将拥有的人生之间,一段休止的时光。
与此同时,还是有派对—许许多多的派对。喧闹的啤酒派对,正式舞会,每个人都喝冰镇薄荷酒、女生都戴帽子的花园酒会。穿上我由衷信赖的晚宴服和粉红领结及腰带—这已经成为我的注册商标了—我跳林迪舞、滑步舞、团体舞和蹦蹦舞,在那些日子里,我每一天的每一个钟头不是喝醉酒,就是宿醉。一个钟头的清醒是一大胜利,但也必须付出代价。我这辈子头一次体会到思念的痛苦。思念一个尚未离开的人。
毕业前的那个星期,乔纳斯、莉兹、丝黛芬妮和我开车到鳕鱼岬的莉兹家。虽然没有人提及,但我们四个将有好一段时间不可能再在一起。莉兹的父母在家,刚为渡假季节敞开房子。我以前在康乃迪克见过他们。她的母亲派蒂是颇有社会地位的女士,有种爽朗却显得虚假的廓然大方,讲话总是锁紧下巴。但她父亲则是我所见过最讨人喜欢、也最容易相处的人。奥斯卡.马康个头高大,戴眼镜(莉兹的视力遗传到他),有张诚挚热心的脸。他原本是个银行家,提早退休,如今呢,套句他自己的话说,是整天「花钱混日子」。他很疼爱女儿—任何人只要有眼睛都看得出来。而比较没么明显,但不容否认的是,他对女儿的爱远远超过对妻子的爱。他看着妻子的表情虽然有着爱意,却也有点疑惑,很像看着一只混了太多血统的贵宾狗。对莉兹,他永远笑容满面,父女俩整天用法文叽叽喳喳聊个没完,而他的热情也扩展到她的交友圈,包括我。他总是叫我:「俄亥俄提姆」。
这幢房子位在名为奥斯特维尔的小镇,坐落于俯瞰南塔克特海湾的悬崖上。屋子很大,房间一间又一间,有个宽阔的后草坪和一道通往海滩、摇摇欲坠的楼梯。不必怀疑,这房子光是地皮就值上好几百万,虽然当时我还没有能力计算这些东西的价值。虽然很宏伟,但房子本身却有一种温馨平实的感觉,大部分的家俱看起来都像可以在后院拍卖会用几文钱就买到的东西。下午起风时,微风贯穿房子,就像纽约巨人队的打击线。海水还冷得不能游泳,而且因为才刚入夏,镇上也近乎没人。我们整天躺在沙滩上,假装没被冻僵,或者懒洋洋地在门廊上玩牌看书,直到太阳下山,酒端了出来。在家时,我爸在晚饭前会一面看电视新闻,一面来瓶啤酒,但顶多就只有这样;我妈则完全不喝酒。在马康家,鸡尾酒时刻简直就像宗教信仰。一到六点钟,所有人都到客厅集合,如果傍晚天气宜人,在门廊上,他父亲就会用一个银盘端来给我们的本日特调—老派的威士忌汤姆柯林斯,冷冻杯子装伏特加马汀尼与串在叉子上的橄榄—配上呈在精致磁杯里、用烤箱热过的核果。之后呢,随餐搭配大量的葡萄酒,有时候餐后还有威士忌或波特红酒。我希望鳕鱼岬的日子能让我的肝还留有恢复健康的机会。但没有这样的机会。
乔纳斯和我住一个房间,两个女生住另一间,两个房间位在屋子的两头,中间是莉兹爸妈的房间。如果是在学期中来,整个房子都是我们的,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安排自己的就寝问题。但这一次不同。我以为我们可以常常在凌晨偷溜出来,但是莉兹禁止我们这样做。「拜托,别吓坏大人。」她说:「我们很快就会吓到他们的。」
这倒也无所谓。这时我已经开始对丝黛芬妮失去耐心了。她是个很棒的女孩,但是我不爱她。问题并不是出在她身上,她绝对是个值得被爱的人,只是我的心在其他地方,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伪君子。参加完纽约的那场丧礼之后,莉兹和我没再提到我妈或她的癌症,也没提到那一夜我们沿着城市街道并肩散步,但最后选择退一步离开地狱深渊,让我们的忠贞保持不二。然而,很明显的,那一夜在我们两人身上都留下了印记。在那之前,我们的友谊是透过乔纳斯而存在,如今新的电路已然开启—不是穿过他,而是绕过他—沿着这条线路产生了不同的亲密电流。我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我们都身历其境,我感觉到了,我相信她也感觉到了,而我们什么都没做,反而更强化了这层关系,甚至比我们真的上了床还要来得更深的关系。我们一起坐在门廊上,各自读着其他客人留下来、飘着霉味的平装书。我们会在同一刹那抬头,眼神交会,她的嘴角漾起一抹讽刺的微笑,我也报以同样的微笑。看看我们,我们对彼此说,我们是值得信赖的双人组。要是他们知道我们有多忠心耿耿,应该要颁个奖给我们。
我并不打算采取任何行动,当然。我欠乔纳斯的比多还要更多。我也不认为莉兹会欢迎我采取行动。她和乔纳斯多年岁月所累积起来的关系之深,是我和她永远无法企及的。这幢房子的无数房间、无敌海景,以及穷摆架子的家俱,在在提醒我这一切有多真实。我是这个世界的访客,备受欢迎,而且据莉兹告诉我,我甚至很受赞赏。但终究只是访客。我们在一起的那个夜晚,尽管难以磨灭,但也就只是一个夜晚而已。然而,光是接近她,就足以让我心神荡漾。她把杯子举到唇边的模样,她看小字时把眼镜推到额头上的动作,她的味道,我不打算形容,因为那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的。痛苦或喜悦?都是。我希望沉浸在她的存在里。她快死了吗?我努力不去想这个问题。靠近她,我很快乐,而且也接受眼前的景况。
离开的两天前,莉兹的父亲宣布我们晚餐要吃龙虾(下厨是他的工作,我甚至没看过派蒂做菜,连煎个蛋都没有)。这是为了我,他之前吓了一跳地发现我从来没吃过龙虾。下午很晚的时候,他从鱼市场回来,提了一袋扭动不停的暗红色怪物,露出食肉动物的咧嘴笑拿出了一只,叫我抓住。我当然是一脸惊骇,惹得所有人都哈哈大笑,但我觉得无所谓。我就喜欢她爸爸这样。绵绵细雨下了一整天,耗尽了我们的活力,而现在,我们有了目标。彷佛意识到这个事实,太阳及时露面来共襄盛举。乔纳斯和我把餐桌搬到后门廊,我发现他有点异样,过去这几天以来,他有种我只能形容为诡秘的态度。他在筹谋着什么。在鸡尾酒时间,我们喝瓶装的黑啤酒(喝这个来配才像样—奥斯卡说的);接着就到上主菜的时间了。奥斯卡极为隆重地给我吃龙虾用的围兜。我始终不甘愿接受这个幼稚的作法,其他人都没围,让我一直很怨怼,但后来龙虾汁溅得我全身都是,惹得全桌疯狂大笑,我才释然。
想像那完美的场景。餐桌铺上红格子桌布,丰盛到不可思议程度的菜肴,金色夕阳越过海湾朝我们照来,然后像优雅绅士轻碰帽子道别那样,绽放最后的一抹绚丽,沉入海里。蜡烛亮起,以闪烁的光芒照亮我们的脸。我的人生是如何引领我来到此地,与这些人为伍?我很好奇我爸妈会怎么说。我妈会很替我高兴,无论她人在何方,我都希望那里不会禁止她观察活人的生活。至于我爸,我不知道,我和他断绝关系了。这时我明白自己有多么不公平,暗自发誓要和他联络,可是或许已经来不及邀他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
吃完甜点草莓大黄派之后,乔纳斯卡拿起叉子轻敲他的酒杯。
「各位,请听我说。」
他站起来,绕过桌子,站到莉兹旁边,费了一点劲,把她的椅子转过来,好让她面对他。
「乔纳斯,」她一边笑一边说:「你在搞什么啊?」
他的手在口袋里摸索,于是我马上懂了。我的胃开始下沉,接着全身往下坠。我的这位朋友单膝下跪,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他掀开盖子,举到她面前。他的嘴咧得大大的,露出紧张的笑容。我看见那颗钻石。非常大,彷佛是为皇后打造。
「莉兹,我知道我们谈过,但我希望让这件事变得正式。我觉得我已经爱你爱了一辈子。」
「乔纳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抬起头,很不安地微笑,脸颊困窘绯红。「这太老套了。」
「说好。你只要这么做就行了。我答应,这辈子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想吐。
「快,」丝黛芬妮说:「你还在等什么?」
莉兹看看她爸爸,「最起码告诉我,他先问过你了。」
她爸爸满面笑容,是共犯。「他问过了。」
「那你是怎么告诉他的,聪明先生?」
「甜心啊,这是你自己的决定。这是很大的一步。但我会说,我并不反对。」
「妈?」
她妈妈在哭,虽然只是轻声啜泣。她激动地点头,说不出话来。
莉兹的目光回到乔纳斯脸上,有没有在我脸上稍作停留呢?我的记忆说她有,但也许是我自己想像出来的。
「呃,那我—」
乔纳斯把戒指从盒子里拿出来。「戴上,你只要这么做就行了。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她瞪着戒指,面无表情。那该死的东西肥硕得像颗牙齿。
「拜托。」乔纳斯说。
她仰头看。「好。」她说,点点头。「我的答案是好。」
「你当真?」
「别蠢了,乔纳斯。我当然是说真的啦。」最后她露出微笑,「好了吧。」
他们拥抱,亲吻。乔纳斯把戒指套进她的手指。我望向海面,承受不了这个场景,但是就连广袤的蓝色大海似乎都在嘲笑我。
「噢!」莉兹的妈妈大叫:「我太开心了!」
「听好,你们两个今晚别鬼鬼祟祟。」她父亲笑着说:「这段时间,你们还是得住不同房间,留到新婚夜再说。」
「爸,别这么讨厌啦!」
乔纳斯转身面向她父亲,伸出手。「谢谢你,先生。我打从心里谢谢你。我会竭尽所能让她幸福。」
他们握手。「我知道你会的,孩子。」
香槟上桌,这是莉兹的爸爸先藏在侧厅的。酒杯斟满,举杯。
「敬这幸福的一对。」奥斯卡说:「长寿绵绵,永浴爱河。」
香槟很好喝。一定很贵。我简直吞不下去。
我睡不着。我不想睡。
一确认乔纳斯已经睡死之后,我就溜出屋子。早已过了午夜,月亮饱满皎洁,从海湾升起。我没有什么计画,只想带着孤寂的感觉独处。我脱掉鞋子,走下楼梯到海滩。一丝风都没有,整个世界沉寂静滞,只有最微小的波浪轻轻拍岸。我开始漫步,脚下的沙还因为一整天的雨而湿软。上方的房宅漆黑无灯,有些遮风窗板都还关着,宛似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