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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10

作者:美-贾斯汀·柯罗宁 当前章节:15490 字 更新时间:2026-6-5 19:28

远远地,我看见有人坐在沙滩上。是莉兹。我停下脚步,不确定该怎么做。她拿着一瓶香槟,举到嘴边,喝了一大口。她发现我,转开视线,但是我没办法转身离去。

我在她旁边坐下。「嗨。」

「当然是你。」她的口齿不清。

「为什么是当然?」

她又喝了一大口。戒指在她手指上。「我发现你今天晚上什么话也没说。你知道的,恭喜准新娘是一种礼貌。」

「好吧,恭喜。」

「你还真的相信你自己讲的话啊。」她哀伤地叹口气,「天哪,我醉了,快把这东西拿走吧。」

她把酒瓶交给我。只剩一点点了,我真希望还有多一点。有些时刻是应该要清醒,但眼前的这会儿不是。我一口喝光,把瓶子丢开。

「如果你不想,何必要答应呢?」

「当着所有人的面?你自己试试看。」

「那就反悔啊。他会理解的。」

「不,他不会。他会一问再问,然后我最后还是会屈服,成为天底下最幸运的女人,嫁给乔纳斯.黎尔。」

我们沉默了好一晌。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我说。

她嘲弄似地笑起来,目光凝望大海。「有何不可呢?每个人都有问题要问我。」

「在纽约的那一夜。我睡着之后发生了一些事情。我有感觉。」

「是喔。」

「是的,我感觉到了。」我等着,但莉兹什么都没说。「你……吻了我?」

「哈,我干嘛做那种事?」

她盯着我看。「莉兹—」

「嘘。」一阵僵持。我们的脸仅有一尺的距离。接着她做了让我费解的事,摘掉眼镜,交到我手里。

「你知道的,没有眼镜,我什么都看不见。有趣的是,感觉就像也没有人看得见我似的。很怪吧?就像是隐形。」

我绝对可以做得到的。我早该做的,很久以前。我为什么没做?为什么我没把她搂进怀里,唇贴在她的唇,告诉她我的感觉?谁说我不能给她一个幸福的人生?嫁给我,我心想。嫁给我吧。再不然就谁也别嫁。过你现在的生活,我会永远爱你,像现在这么爱,因为你是我的另一半。

「噢,天哪。」她说:「我想我要吐了。」

她真的吐了。她转身,吐在沙地上。我拢住她的头发,看着她把所有的龙虾和香槟全吐出来。

「对不起,提姆。」她微带哭咽,「很对不起。」

我扶她站起,把她的一条手臂拉过来搭在我肩上。她喃喃说着更多道歉的话,全身重量全压在我身上。我想办法扶她走上楼梯,让她坐在门廊的躺椅上。我浑然不知所措,这看起来像什么情况?我没办法扛她进房间,因为丝黛芬妮在。我也怀疑自己若是扶她上楼,肯定会吵醒一屋子的人。我再次把她拉起来,扶她进客厅。沙发应该可以,她可以说自己睡不着,下楼来看书。沙发椅背上披着一条钩针编织毯,我拉下来为她盖上。她很快就睡着了。我到厨房倒了一杯水,摆在茶几上,让她可以看见,然后坐下来看着她。她的呼吸变得深沉、均匀,表情放松。我多待了一会儿,确认她不会再吐,然后才站起来。我必须做一件事,我弯腰亲吻她的额头。

「晚安。」我轻声说:「晚安,再见。」

我悄悄上楼。天不久就要破晓,透过开敞的窗户,我可以听见鸟儿正开始鸣唱。我穿过走廊,到我和乔纳斯一起住的房间。我轻轻转动门把,走进房里,但几乎就在同时,我听见背后的门啪的一声关上。

计程车清晨六点开进车道,我提着行李袋在门廊等候。

「去哪里?」司机问。

「巴士站。」

他透过挡风玻璃瞥了一眼房子。「你真的住在这个地方?」

「门都没有。」

我把袋子摆进后行李厢时,屋门开了。丝黛芬妮身穿当睡衣的长T恤阔步走过来,那件T恤其实是我的。

「你就这样溜走?我全部都看见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

「当然不是。你是彻头彻尾的浑蛋,你知道吗?」

「我知道。没错。」

她的头仰得高高的,双手叉腰。「天哪,我怎么会看不出来?情况这么明显!」

「帮我一个忙,好吗?」

「你开什么玩笑?」

「不能让乔纳斯知道。」

她发出苦涩的笑声。「噢,相信我,我最不想做的就是卷进这团混乱里。这是你自己的问题。」

「随便你怎么想。」

「你要我怎么告诉他们?我是他妈的最不会讲谎话的人。」

我想了想。「随便你。说有亲戚生病了,随便你怎么讲都没关系。」

「那告诉我:你有没有替我想过?你心里是不是曾经有过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去你的。」她说完大步走开。

我坐进计程车里。司机在夹纸板上填好单子,透过后照镜看我。「有麻烦喔,老弟。」他说,「相信我,我也经历过。」

「我没有心情聊,谢谢你。」

他把夹纸板丢回仪表板上。「我只是想表现一点善意。」

「呃,不必。」然后我们就离开了。

19

我把他们全抛开了。

我没参加毕业典礼。回到剑桥,我收拾个人物品—过了三年,东西还是不太多—打电话给莱斯大学的生化系。在我收到的全部博士班入学许可里,莱斯具有地理位置最远的优势,位于我一无所知的城市。那天是星期六,所以我只能留下讯息,但没错,我告诉他们,我要去。我想过要留下我的晚宴服,这房间的下一个房客大概派得上用场,但是这样会显得我心有怨怼,也太有象徵意义了,所以我只能带走,以后再丢。在外面并排停放的是我租来的车。我关上箱子的时候,电话铃声响起,我没理会。我带着行李下楼,把钥匙丢在温斯洛普馆的办公室,开车离去。

我在半夜抵达慈悲镇,觉得自己彷佛离开了一个世纪之久。我把车停在家门外,睡在车上。有人敲车窗把我叫醒。是我爸。

「你在这里干嘛?」

他穿着浴袍,从家里出来拿周日报纸,发现我的车。他老了好多,是那种不再在意自己外表的模样。他没刮胡子,有点口臭。我跟着他走进屋里,怪异的是,看起来一如往常,只是灰尘处处,还飘着陈腐食物的味道。

「你饿吗?」他问我:「我正要弄早餐谷片,可是我想我还有一些鸡蛋。」

「没问题。」我说:「我没打算待太久,只是想打个招呼。」

「我来煮点咖啡。」

我坐在客厅等。我原本以为自己会很紧张,结果并没有。我并没有多少感觉。我爸从厨房端了两个马克杯回来,坐在我对面。

「你看起来变高了。」他说。

「我身高没变,你一定是记错了。」

我们喝咖啡。

「那么,学校怎么样啊?我知道你刚毕业,他们寄了成绩单给我。」

「很好,谢谢你。」

「你只有这些话可说吗?」这不是哀怨的问话,他只是很感兴趣。

「差不多吧。」我耸耸肩,「我恋爱了,可是行不通。」

他想了想。「我猜你会想去看你妈。」

「能去看看最好。」

我请他在杂货店停车,让我买束花。他们的花不多,只有雏菊和康乃馨,但我想我妈不会在意,所以我请柜台的女孩给花添一些绿色枝叶包起来,让花束看起来像样一些。我爸的别克车里满是速食垃圾,我拿起一个麦当劳的袋子,里头还有几条沙沙作响的乾薯条。

「你不该吃这种东西的。」我说。

我们到墓园,停车,下车走路。这是个宜人的早晨,我们穿过一大片坟冢,我妈的墓地位在火葬区,墓碑比较小,挨得比较近。上面只有她的名字:洛伦.范宁和日期,得年五十七岁。

我放下花,后退一步。我想起某些日子,某些我们一起做的事,以及身为她儿子的感觉。

「待在这里很不错,」我说:「我想应该是。」

「我没那么常来。我想我应该要不时来的。」我爸深吸一口气。「我真的搞砸了,我知道。」

「没关系,都过去了。」

「我整个人像是解体了。我有糖尿病,我的血压高到破表,我也常忘东忘西。就像昨天,我要替衬衫缝扣子,却找不到剪刀。」

我仰头,望着这个春日。七百哩外,在剑桥,毕业典礼正要开始进行。我很想知道我的朋友会怎么想我。

「她非常爱你。」

「我也爱她。」我看着他,绽出微笑。「这里很好,」我说,「谢谢你带我来。」

我们回到家里。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整理好房间。」我爸说,「我让你的房间保持原样,只是可能不太乾净。」

「其实我得走了,我还有很长的路要开车。」

他看起来有点悲伤。「这样啊,那好吧。」他陪我走到车子旁边。「你要去哪里?」

「德州。」

「那里有什么啊?」

「有德州人吧,我想。」我耸耸肩,「更多学校。」

「你需要钱吗?」

「他们给我奖学金,我应该不会有问题。」

「好,如果需要钱就告诉我,你随时都可以开口的。」

我们握手,然后有点不自然地拥抱。如果非要我猜不可,我想我爸大概没有多少日子可活了。我的揣测成为事实:我们只再见过四次,他就因为心脏病发而过世。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家。因为当时是周末,过了好几天才有人发现他失踪了,想到去看看。

我坐上车。我爸站在那里看我,用手势要我摇下车窗。「抵达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好吗?」

我说我会的,而且我也的确打了。

在休士顿,我看了第一间公寓就租了下来。这是一间车库套房,窗子望出去是一家墨西哥餐馆的后门。我在莱斯大学图书馆找到工作,让我可以在夏天安顿好自己。这座城市形貌怪异,而且比地狱口还热,却很适合我。我们总是在周遭的环境里找寻自己的身影,我眼前所见的一切若非崭新,就是崩塌解体。这城市大部分的地方都极其丑陋—一大片低矮的商场,寒碜的公寓社区,以及挤满疯狂驾驶人的巨大高速公路,但是大学附近的区域却相当高级,有维护精良的豪宅,宽广的大道两旁植满橡树,修剪得完美无瑕,看起来不像真树,反倒像是雕塑。我用六百块钱买了生平第一部车,一九八三年的雪佛兰Citation,鼻涕似的黄色,轮胎磨得光秃秃的,哩程高达二十三万,车顶内装的塑料掉了下来,我用钉书机钉回去。我没有莉兹和乔纳斯的消息,但是当然他们也不知道我在哪里。美国曾经有过像这样的时期,你可以在每个人都以为你右转的时候左转,消失得无影无踪。只要稍微努力追根究柢一点,他们很可能还是找得到我的—有礼貌地打几通电话给几位系主任—但前提是他们想这么做。只是他们想怎么做,我一点头绪都没有。我也不认为我这一向以来曾经搞懂过。

开学了。关于我的学业,没有什么可说的,只能说念书占掉我全部的心力。我和系办秘书建立交情。这位五十几岁的黑人女士基本上掌管了整个系,她老实告诉我,系里没有人料到我会来。套句她的话说,我是「他们用铜板价买来的得奖良驹」。用「反社会」来形容我那些研究所同学,在当时的那个世纪是太过轻描淡写的说法。那里没有园游会这回事,他们心里只有玩乐,而且他们也因为教授们对我毫不掩饰的喜爱而看不起我。我保持低调,不惹人注目,养成在德州乡间开很长路程的习惯。风吹而成的地势一片平坦,没有什么界线区隔,每一寸泥土都和另一寸泥土相同。我喜欢随心所欲地把车停在路边,注视着乡间景色。

我唯一保留的东岸习惯是看《纽约时报》,就因为这样,我才知道莉兹和乔纳斯的婚事已经正式发布消息。那是在一九九三年秋季,也就是毕业一年之后。「康乃迪克州格林威治与麻州奥斯特维尔的奥斯卡.马康夫妇,很高兴宣布女儿伊丽莎白.克莉丝汀娜与麻州比佛利的乔纳斯.阿伯特.黎尔的婚讯。新娘毕业于哈佛,甫自柏克莱加州大学取得文学硕士学位,刻正于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专研文艺复兴。新郎也是哈佛毕业,在芝加哥大学攻读微生物博士。」

两天后,我收到我爸寄来的一个牛皮纸大信封。里面是另一个信封,他附了一张便利贴,为这么晚才转寄道歉。那是一封请柬,当然,邮戳是六月。我把信搁了一天,然后隔天晚上,在一瓶波尔多葡萄酒的陪伴之下,我坐在餐桌旁,掀开信封盖。婚礼一九九三年九月四日在海恩尼斯港的海滨圣安德鲁教堂举行,之后在麻州奥斯特维尔海景大道四十一号的马康夫妇自宅举行酒会。请柬边缘有一行字:

你一定要来,拜托,拜托。乔纳斯也这么说。我们很想你,非常非常想。 —爱,L.

我看了它好久。我坐在公寓窗边,面对餐馆后面的小巷子和臭气冲天的垃圾桶。就在我看着的时候,一个厨工走出后门,那是个西语裔工人,个头矮小,腰围肥大,穿着有污渍的围裙,拿出一袋垃圾,打开垃圾桶,丢了进去,然后用力盖上盖子。我以为他就要回到餐馆里,但没有,他点了一根菸,站在那里,饥渴地吸了长长一口。

我站起来,离开餐桌。那东西收在柜子里,用袜子卷起来:是莉兹的眼镜。在海滩的那一夜,我把眼镜放进口袋,直到坐进计程车才想起来,但那时要还她已经来不及了。我戴上眼镜,对我的脸来说镜框太小,而且度数非常之深。我坐在窗边,看着在后巷抽菸的那人,影像扭曲而遥远,彷佛拿反了望远镜,或是坐在海底,仰头望穿深达数哩的海水。

20

我必须跳过几年的时间,因为岁月就是如此。我很快就完成学业,接着在史丹佛做博士后研究,然后得到哥伦比亚大学的教职邀约,也如期取得终身职。在学术圈里,我变得很有名,声望日隆,世界各地邀约不断。我四处旅行演讲,收取丰厚的酬劳,各种补助不费吹灰之力地涌进,因为我的声誉,我连表格都不太需要填。我拥有多重专利权,其中两项为制药企业收购,金额之庞大足以让我优渥度日。我跻身菁英圈,曾参加国会听证会,多次成为参议院生物伦理特别委员会委员,总统科技委员会委员,太空总署谘询委员会委员,以及联合国生物多样化特别任务小组委员。

就在这个过程里,我结婚了。第一次结婚是在我三十岁那年,持续了四年。第二次婚姻则只撑了一半的时间。两次婚姻的对象都曾经是我的学生,也都造成一些尴尬—男同事暧昧的眼神,高层不以为然的挑眉,女同事和同事太太对我的冷言冷语。提摩西.范宁是个大色狼,龌龊的糟老头(虽然我才四十岁不到)。我的第三任妻子茱莉安娜,在我们结婚那天才二十三岁。我们的结合是一时冲动,被性爱冲昏了头。她毕业才两个钟头,我们就像狗一样扑向彼此。虽然我很喜欢她,但也觉得她很难理解。她对音乐和电影的品味,她看的书,她交的朋友,她认为重要的事情,在我看来一点道理都没有。

我不像某些年龄层的男人那样,想用年轻女人的身体来建立自信。我不追怀岁月流逝,也不过度担忧死亡,或哀悼我逐渐凋零的青春。相反的,我喜欢成功所带给我的许多东西,财富,地位,权威,餐厅里的好位子与飞机上的热毛巾—历史上给征服者的全套奖励。我得感谢时光的流逝,让我拥有这一切。然而我之所以这么做的目的非常明显,连我自己都心知肚明。我想夺回我所失去的某一个东西,人生拒绝给我的东西。我的每一任妻子,以及其间的许多女人—她们每一个都比我年轻许多,而且我带上床的女人一个比一个年轻,和我的年龄差距也越来越大—全都是莉兹的翻版。我指的不是她们的外表,虽然她们全都属于同一种外形(皮肤白皙、身形纤细、近视眼),也不是她们的气质,虽然也都同样聪颖慧黠,斗志昂扬。我指的是我要她们成为她,好让我可以觉得自己活着。

乔纳斯和我的再度相逢在所难免。我们属于同一个世界。我们第一次重逢是二○○二年在多伦多的会议上,离别的时间长得够我们两个都不再提起当年突然断绝关系的往事。我们就只是讲「你气色也太好了吧」、「你一点都没变」,保证要更密切联络,好像我们始终保持联系似的。他回到哈佛,当然—这是代代相传的家族传统。他觉得自己就快要有某种突破了,但对这个问题有点保持神秘,我也没追问。至于莉兹,他只给了最基本的职业资讯:她在波士顿学院教书。她很喜欢那份工作,学生也都崇拜她,她正在写一本书。我要他替我向她问好,就不再提了。

隔年,我收到圣诞卡。是那种大家用来展示漂亮子女的卡片,但这张贺卡只有他们两人。照片是在某个天乾地燥的地方拍的,他俩一身卡其装,头戴货真价实的软木遮阳帽。背面有莉兹写的短讯,笔迹匆忙,彷佛是最后一刻才赶忙添上的:乔纳斯说他碰到你。很高兴你一切都好。

年复一年,卡片继续寄来。每一张都在不同的国家,在印度骑大象,在中国的长城前摆姿势,穿着厚重大衣站在船头,背景是冰川海岸。每一张都很愉快,但是不知怎么的,这些照片却隐隐有些消沉的感觉,带着某种补偿的心态。我们的生活多美好啊!真的!对天发誓!我开始注意到其他细节。乔纳斯还是以往那个精力充沛的家伙,但是莉兹却突然显老了,而且不只是外表。在前几张照片里,她的眼睛看着它处,让照片看似偶然捕捉到的镜头。现在她凝视着镜头,像人质举着报纸拍照那般。她的微笑有点假,像是强迫自己装出来的。这是我的想像吗?尤有甚之的,她那黯沉的眼神是给我的讯息吗?这只是我的幻想?而他们的身体呢?在沙漠拍的第一张照片里,黎尔站在她后面,手臂揽着她。一年过一年,他们的身体分开了。我收到的最后一张在二○一○年,是在一家河滨咖啡馆拍摄,地点无疑是在塞纳河畔。他们隔桌对坐,距离远得手臂构不着。桌上有葡萄酒杯,我前室友的杯子几乎喝乾了,而莉兹那杯完全没碰。

与此同时,开始传出乔纳斯的谣言。我向来知道他是个热情洋溢,甚至有些古怪狂热的人,但是我听见的事情却很让人不安。据说,乔纳斯.黎尔越来越极端,他的研究陷入了空想。他最后一篇发表在《自然杂志》的论文并没有具体提到这个议题,但大家开始把他和《吸血鬼日记》9扯上关系。自此而后,他没再发表任何文章,也没出现在通常会出席的会议上,所以有好多关于他的风言风语在酒吧里流转。他有些同事甚至认为他的终生职岌岌可危。我们这一行总是很幸灾乐祸,因为某人的殒落,就代表另一人的崛起。但我真心开始担心他了。

茱莉安娜对我们伪妄的婚姻终于死心之后不久,有个名叫保罗.寇尔南的人打电话给我。我以前见过他一两次,他是哈佛的细胞生物学家,也是乔纳斯的同事,但稍微资浅一些,风评极佳。我听得出来打这通电话让他很不自在。他知道我们是老朋友,这通电话的主要用意是他的终身教职案有可能因为他和乔纳斯的关系而受到不利影响。他问我是不可以替他写封信?我最初的本能反应是想叫他成熟一点吧,能认识像那样的人算他走运,别理会该死的八卦。但是想到终身职委员会不怎么光彩的运作,我知道他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其实,这和他太太的情况有关系。」保罗说:「你不得不同情他。」

我手中的话筒真的摔了下来。「你说什么?」

「对不起,我以为你知道,因为你们是这么好的朋友。她病得很重,情况不太好。我想我不应该说这些的。」

「我会帮你写信。」我说完,然后挂掉电话。

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查了莉兹在波士顿学院的电话号码,开始拨打,但又把话筒放回去。我要说什么,在这么多年之后?我有什么资格在这最后时日再次踏进她的生活?莉兹快死了。我爱她,一直都爱,片刻未曾停止,但她是另一个男人的妻子。在这样的时刻,他们的关系是谁都比不上的。若说我从我爸妈的婚姻里学到什么,那必定就是:死亡的历程必须由夫妇共同面对。说不定这只是我旧有的懦弱性格又故态复萌,但我没再拿起话筒。

我等待消息,每天都查看《纽约时报》的讣文版,像个郁郁守望死亡的人。我对同事暴躁无礼,对朋友避不见面。我把公寓转到茱莉安娜名下,在西村租了间一房公寓,让自己容易销声匿迹,遁入生活的边缘。若我的莉兹离去,我该怎么办?我领悟到,在我脑袋的某个角落里,藏着一个想法,认为总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说不定他们会离婚。说不定乔纳斯会过世。如今我的希望幻灭了。

然后有天晚上,快到圣诞节之前,电话响了。那时已近半夜,我才刚上床。

「提姆?」

「是,我是提姆.范宁。」这么晚打来的电话让我很恼火,而且也不认得对方的声音。

「我是莉兹。」

我的心脏猛然撞上肋骨,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哈罗?」

「我在听。」我想办法挤出话来,「很高兴听到你的声音。你在哪里?」

「我在格林威治,我妈家。」

我注意到她说的不是「我爸妈家」。奥斯卡不在了。

「我必须见你。」她说。

「当然,当然可以。」我疯狂地在抽屉里找铅笔。「我会排开所有的事情,只要告诉我时间和地点。」

她隔天会搭火车进城。她有事要先去处理,打算在五点钟,回格林威治之前,和我在中央车站碰面。

我提前很早离开办公室,希望能先抵达。那天下了一整天雨,但在初冬夜色降临之际,雨变成了雪。地铁很拥挤,一切彷佛都以慢动作进行。我抵达车站,来到四面钟亭底下,还有好一段时间可以打发。心不在焉的人群熙来攘往,穿风衣的通勤族雨伞夹在腋下,穿丝袜的女人套着运动鞋,每个人的头发上都有雪花,很多人都提着印有鲜艳节庆图案的购物袋。梅西百货、诺特斯特隆百货、柏格铎夫古德曼百货,光是想到这些人如此愉快,如此充满希望,就让我涌起前所未有的恼怒。像这样的时刻,他们怎么还能想着圣诞节呢?他们怎么还能想着任何事情呢?他们不知道这里就要发生什么事了吗?

这时她出现了。一看见她,我整个人就失守了。我彷佛从漫长的睡眠中醒来。她穿着深色的军式风衣,头发裹着丝巾,穿过疾步快走的人群,朝我走来。说来荒谬,但我很怕她走不到,怕人潮会像水坝般吞没她。她迎上我的目光,露出微笑,在一个挡住路的男人背后做了个「过来」的手势,我推开人群,朝她而去。

「你来了。」她说。

接着是我这辈子所感受到最温暖、最深刻的拥抱。单单是她的气味,就足以让我所有的感官深深沉浸在喜悦里。然而我所感受到的不只是幸福。她的每一根骨头,每一个棱角都压在我身上,我彷佛抱住一只小鸟。

她放开我。「你看起来好极了。」她说。

「你也是。」

她轻笑起来。「你这个大骗子。不过我很感激你的善意。」她拿下丝巾,露出一头参差的浅色头发,是化疗之后刚长回来的样子。「你觉得我的节日新造型怎么样啊?我猜你已经知道了。」

我点点头。「乔纳斯有个同事打电话给我,是他告诉我的。」

「一定是保罗.寇尔南,那个小狡猾鬼。你们这些科学家真爱嚼舌根。」

「你饿了吗?」

「不饿。不过我可以喝点东西。」

我们走上楼梯,到西阳台的酒吧,就连这样的举动似乎都让她疲惫乏力。我们挑了靠边的桌子,可以俯望中央大厅。我点了威士忌,莉兹点了马汀尼和一杯水。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这里碰面的事吗?」我问。

「是因为你朋友的事,对吧?很可怕的事。」

「没错,是卢榭西。」我好多年没提到这个名字了。「那对我意义重大,你知道的。你真的很照顾我。」

「我们是来参加葬礼。但是如果我记得没错,你也很照顾我,至少有一半吧,或许还不只一半。」她看着我,「你看起来真的好极了,提姆,你很成功。我向来都知道你会如此,我一直都在追踪你的消息。你快乐吗?」

「我现在很快乐。」

她微笑,嘴唇抿薄又苍白。「闪躲得好,范宁博士。」

我越过桌子拉她的手,冷得像冰一样。「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我快死了,就是这样。」

「我不接受这个答案,一定还有别的办法。我来打几个电话。」

她摇摇头。「他们能做的都做了。相信我,我不会轻易束手就擒,但竖白旗投降的时候到了。」

「多久?」

「四个月。幸运的话,六个月。所以我今天才会来。我去史隆凯特林医院看医生,据他说,已经全部扩散了。」

六个月,等于没有时间了。我怎么会让这么多年白白流逝?「天哪,莉兹……」

「别说。别说你很遗憾,因为我并不遗憾。」她捏捏我的手,「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提姆。」

「尽管说。」

「我需要你帮乔纳斯。我相信你也听说了他的事情,那全部是真的。他现在人在南美洲,追寻他伟大的研究。他不肯接受事实,他还是认为他可以救我。」

「我能做什么呢?」

「去找他谈谈。他信任你。不只是用科学家的身分,而且是以朋友的身分。你知道他到现在还多常谈起你吗?他密切注意你的一举一动,八成也知道你今天早餐吃了什么。」

「这一点道理都没有。他应该很恨我的。」

「他为什么要恨你?」

即使到了此刻,那一句话我仍然说不出口。她快死了,我却还是无法告诉她。

「我就那样离开,始终没告诉他为什么。」

「噢,他知道为什么啊,或者是自以为他知道。」

我吓呆了。「你对他说了什么?」

「事实啊。说你终于发现你太优秀,我们配不上你。」

「胡说八道。这不是原因。」

「我知道这不是,提姆。」

一阵沉默。我小口啜酒,广播响起,旅客行色匆匆赶搭火车,启程踏进冬季的夜色。

「我们是一对好士兵,你和我。」莉兹给我一个苦涩的微笑。「坚守错误,忠心不二。」

「所以他从没发现这个部分。」

「我们谈的是同一个乔纳斯吗?这种事情他连想都想不出来。」

「和他在一起还好吗?我指的不只是现在。」

「我没什么可抱怨的。」

「可是你想抱怨。」

她耸耸肩。「有时候。每个人都是这样。他爱我,他以为自己在帮我。女生还能要求什么?」

「要有懂你的人。」

「这太苛求了。我连我自己都不懂。」

我突然觉得生气。「你又不是高中的科学竞赛,该死。他只是想表现高尚的行为。他应该陪在你身边,而不是到处征战。他到哪里去了?南美洲?」

「他只能用这个方法来应付这件事。」

「不公平。」

「什么是公平?我得了癌症。这一点都不公平。」

这时我才了解她为什么要找我。她很害怕,而乔纳斯抛下她一个人。或许她希望我能带她回家,或许她真正需要的是我去告诉他,他是如何让她失望。说不定两者兼而有之。我知道的是,不管她要求什么,我都绝对会做到。

我发现我们两个好一晌没开口。我看着莉兹,有点不对劲。她开始冒汗,虽然屋里很冷。她颤抖地深吸一口气,虚弱地拿起水杯。

「莉兹,你还好吗?」

她喝进一小口水。她的手在发抖。她把杯子摆回桌上,差点就洒出来,垂下手肘,用手掌摀住额头。

「我想我不太好。其实,我快昏倒了。」

我立即站起来。「我送你去医院。我去叫车。」

她有点恍神地摇摇头。「不要再去医院。」

那么要去哪里?「你能走路吗?」

「我不确定。」

我丢了几张钞票在桌上,扶她站起来。她就快要倒下去了,整个人软软地靠在我身上。

「你会一直抱着我,对不对?」她喃喃低语。

我扶她坐上计程车,把我家的地址给了司机。落雪变大了。莉兹瘫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这位小姐还好吗?」司机问。他的头上缠着头巾,一把黑色大胡子。我知道他的意思—她喝醉了吗?「这位小姐看起来病了,别吐在我车上。」

我交给他一张百元大钞。「这样可以吗?」

交通像胶水稠得化不开,我们花了将近三十分钟才到下城。此时的纽约在雪花里显得如此温柔,白色圣诞来临,大家会多么开心啊。我的公寓在二楼,我得抱她上去。我等着一位邻居开门出来,请他帮我拉着门,然后扶莉兹下车,把她抱进怀里。

「哇,」我的邻居说,「她看起来不太好。」

他跟着我走到我家门口,从口袋掏出钥匙,帮我打开门。「要我帮你打电话叫救护车吗?」他问。

「没事,我可以处理。她只是喝得有点醉。」

他不怀好意地眨眨眼,「别做我不做的事喔。」

我替她脱掉外套,抱她到卧房,把她放到床上。她睁开眼睛,转头面对窗户。

「下雪了。」她说得彷佛这是天底下最不可思议的事。

她再次闭上眼睛。我摘掉她的眼镜和鞋子,帮她盖上毯子,关掉灯。窗边有张加了厚软垫的椅子,我向来喜欢坐在这里看书。我坐下来,在黑暗里静静等待。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来,看看手表已将近凌晨两点。我走近莉兹,把手贴在她额头。感觉凉凉的,我想最坏的情况已经过去了。

她张开眼睛,审慎地看看四周,彷佛不太确定自己身在何处。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

她没马上回答。她的声音非常之轻,「好多了。很抱歉吓到了你。」

「没事的。」

「有时候会这样,很快就会过去。但最终有一天永远不会过去,我想。」

我无言以对。「我帮你倒点水。」

我在浴室装了一杯水,端给她。她从枕头上扬起头,喝了一小口。「我做了最奇怪的梦。」她说,「是因为化疗的关系,那东西像迷幻药。虽然我想那也结束了。」

我突然有个念头。「我有个礼物要给你。」

「真的?」

「等我一下。」

我把那副眼镜摆在书桌上。我回到卧房,把眼镜交到她手上。她仔细端详了好久。

「我总是在想,你什么时候会来把这副眼镜还给我。」

「我有时候喜欢戴上它。」

「而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就只有让你觉得害怕而已。」她哭了,但只掉了几滴泪。她抬起眼,迎向我的目光。「你不是唯一搞砸机会的人,你知道。」

「莉兹?」

她伸手摸我的脸颊。「真是可笑。竟然可以过完一辈子之后,突然发现自己这一生错得离谱。」

我用手握住她的手指。屋外,雪花纷纷落在这沉睡的城市。

「你应该吻我的。」她说。

「你希望我这么做?」

「我想这是你说过最蠢的一句话。」

我吻了她。我的唇贴在她唇上,是个轻柔、寂静的吻—应该用「宁静」来形容—是那种抹去外在的一切,让时间失去意义的吻。瞬间即永恒,造物主的衣摆轻轻拂过水面。

「我应该要停了。」

「不,你不应该。」她动手解开衬衫。「只是拜托小心一点,我有点脆弱,你知道的。」

* * *

9 The V-Word,为电视影集《恐怖大师》(Msters of Horror)第二季第三集,剧情描写孤独的吸血鬼报复两名青少年恶作剧的恐怖故事。

21

我们成为爱人。我不认为我真的理解这个名词的意义。我指的不只是性,虽然那也是—不疾不徐,小心翼翼,我从来不知道有这种形式的激情存在。我指的是我们两个竭尽所能过着丰饶的双人生活,觉得一切都有绝对的正当性。我们只有散步的时候才离开公寓,下过雪之后温度陡降,让整个城市冰封在白茫茫里。我们从未提起乔纳斯的名字,并非回避这个话题,而是他根本不是我们在意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她终究必须回去的,她不能就这样走出她的生活。但我也无法想像在她仅余的生命里,我俩有一分一秒的分离。我相信她也有同样的感觉。我希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在场。我希望在她离去的那一刻,我能抚触她,握着她的手,告诉她我有多爱她。

圣诞节过后那一周的某个早晨,我醒来发现床上只有我一个人。她在厨房,喝着茶,我知道她要告诉我什么。

「我必须回去。」

「我知道。」我说:「回哪里?」

「先回格林威治,我妈一定很担心,然后回波士顿吧。」她不必再多说,她的意思很清楚:乔纳斯很快就要回来了。

「我了解。」我说。

我们搭计程车到中央车站。她宣布决定之后,我们只讲了几句话。我觉得自己彷佛被带去面对执行枪决的行刑队。勇敢一点,我告诉自己。要成为顶天立地,睁着眼睛,等待枪弹击发的那种人。

她的火车在广播登车了。我们走到火车等待的月台。她张开双臂抱着我,开始哭泣。「我不想这样做。」她说。

「那就别做,别上车。」

我感觉到她的犹豫。不只是言词的犹豫,我感觉到她骨子里的犹豫。她没办法让自己放手。

「我非走不可。」

「为什么?」

「我不知道。」

乘客快步穿梭。行礼如仪的登车广播在头顶响起:往纽哈芬、桥港、西港、新坎南、格林威治……有道车门关上,马上就要锁门了。

「那就回来。做完你必须做的事情,就回来。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

「去哪里?」

「义大利,希腊,太平洋小岛,都无所谓。到没有人找得到我们的地方。」

「我想去。」

「那就说好。」

时间凝结的一刻,然后她对我点头:「好。」

我心整个飘了起来。「你多久可以把事情处理完?」

「一个星期,不,两个星期。」

「那就十天。和我在这里碰面,在时钟下面。我会把所有事情准备好。」

「我爱你。」她说,「我想我从一开始就爱你。」

「我甚至在那之前就爱你了。」

最后的一吻,她走上火车,然后转身,再次拥抱我。

「十天。」她说。

我做好准备。有些事情我必须做。我匆匆写了一封电子邮件给院长,要求休假。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准假,但我不在乎。我想像得出来,六个月之后,我根本没有人生可言。

我打电话给一位肿瘤科医师朋友,说明了情况,他告诉我可能会有什么情形。是的,会有疼痛,但最主要的是逐渐衰弱。

「这不是你自己可以处理得来的事。」他说。没听到我的回答,他叹口气,「我会打电话开处方。」

「什么处方?」

「吗啡。会有帮助的。」他顿了一下,「到最后,你知道的,有很多人服用的剂量都超过应该服用的量。」

我说我了解,感谢他。我们该去哪里呢?我在《时代杂志》上读过一篇报导,提到爱琴海的一座小岛,说那里有一半的人口都活到一百多岁。这并没有具体的科学解释,那里的居民多半是牧羊人,把这个现象视为理所当然。报导里引述一名男子的说法:「时间在这里不一样。」我买了两张飞雅典的头等舱机票,还在网上查到渡轮时刻表,开往那座岛的船一周只有两班。我们要在雅典等两天,但那里也还不算太差。我们可以参观神庙,那些坚不可摧的宏伟建筑纪念着一个已然遗落的世界。之后,我们就可以消失在人海里。

约定的日期到了。我收拾好行李,我们要从车站直接到机场,搭晚上十点的飞机。我很难清楚思考,情绪难以形容的混乱,心中有喜悦与悲伤交缠。真是愚蠢,我竟然没给这一天安排任何计画,只好在公寓里呆坐一整天。我手边没有吃食,冰箱已经清空,但我也怀疑自己吃得下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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