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搭计程车到车站。我们又一次约五点钟碰面。莉兹会搭美国国铁到斯坦福,去格林威治最后一次见她妈妈,然后再搭火车到中央车站。每多穿过一条街,我那情感升华而成的纯粹使命感就更深一重。很少有人能像我这样,知道自己一开始为什么会降生于世:我人生的点点滴滴都是为了召唤我来到此刻。我付了计程车费,走到里面等待。这天是星期六,人比较少。乳白色的钟面显示时间是四点三十六分,莉兹的火车再二十分钟就会抵达。
扩音器播放广播时,我的脉搏加速。第十六号轨道抵达的是……我想要到月台去接她,但如此一来我们反而可能被人群冲散。乘客涌进中央大厅,而我很快就发现,莉兹并不在人潮里。她可能是搭晚一班车,纽哈芬线每三十分钟有一班车。我查看手机,没有任何讯息。下一班车抵达,还是没有莉兹的踪影。我开始担心出事了。但我还没想到她或许改变心意,虽然这个念头始终等在心头挥之不去。六点钟,我打她的行动电话,直接转到语音信箱。她关掉手机了吗?
火车一班接一班过去,我也越来越惊慌。情况已然明朗,莉兹不会来了,但我还是继续等,继续怀抱希望。我在地狱边缘,只靠手指攀住墙面。我一再试打她的电话,结果还是一样。我是伊丽莎白.黎尔,现在无法接听电话。时钟的指针不停转动嘲弄我。九点,然后十点。我已经等了五个钟头。我真是个大傻瓜。
我离开车站,开始步行。空气严寒残酷,整座城市宛如一头死去的庞然大物,某种丑恶的玩笑。我没扣上大衣,也没戴上手套,宁可感受寒风迎面刮来的痛苦。我发现我把行李箱留在车站了。我想回去取—肯定会有人把它交出去—但这个冲动很快就止息。行李箱—谁在乎啊?里面的吗啡是必须考虑没错。说不定找到的人可以自己好好享用一番。
让自己醉到不省人事似乎是下一个合理的步骤。我走进第一家经过的餐馆,位在办公大楼大厅,时髦精致,上流高级,全是铬钢与岩石装潢。有几个人还在用餐,虽然时间已经过了午夜。我在吧台找地方坐下,点了一杯威士忌,酒保还没把酒瓶摆回架上,我就已经喝光。我又请他斟一杯。
「不好意思,你是范宁教授,对不对?」
我转身看隔了几个凳子的一名女子。她很年轻,稍微圆润,但很漂亮,是印度或中东裔,乌亮的黑发,丰满的脸颊,弯弯的嘴唇。在可归类为性感的黑色裙子上,她搭了一件米白色的薄纱上衣。面前的吧台上是一杯加了水果的饮品,杯缘有新月形的暗红色口红印。
「不好意思?」
她绽开微笑。「我猜你不记得我了。」看我没回答,她又说:「分子生物学一○○?二○○二年春季?」
「你是我的学生。」
她笑起来。「不算是啊。你给我打了C。」
「噢,真对不起。」
「相信我,我一点都不记恨。人类应该要感谢你的,真的。就因为我没进医学院,所以很多人到今天都还能活着。」
我完全不记得她。几百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在我班上来来去去。当然,早晨八点钟站在黑板前面,远远看着身穿运动裤的她们拼命敲笔电,和如今坐在吧台凳子上,一身夜间探险装扮的她们,看起来判若两人。
「那你后来做了哪一行?」这是成年人的谈话。既然交谈已无法避免,我只是想找话说。
「出版。还能做什么?」她抬起目光看我,「你知道的,我以前最迷恋你了。我指的是主修的学生喔,很多女生都是。」
我知道她喝醉了,连名字都没告诉我,就这样对我告白。
「你的名字是—」
她坐到我隔壁的凳子上来,伸出手。她的指甲修得很漂亮,指甲油的颜色和口红十分搭配。「妮可。」
「我这个晚上很难熬,妮可。」
「我看得出来,看你喝威士忌的这个模样就知道。」她没来由地摸摸头发。「你怎么说,教授?请女生喝杯酒?这是你的机会,可以弥补你给我的那个大C。」
她很明显是在给自己找乐子,像她这样一个知道自己有什么,可以做什么的女人。我的目光越过她,屋里只剩几个人了。「你是不是—」
「有人陪我吗?」她轻笑起来,「我的约会对象是不是出去抽菸了?」
我突然觉得慌乱,我并没打算把这个问题当成是引诱。「我只是觉得像你这么漂亮的女生应该会有,我猜。」
「这个嘛,你猜错罗。」她用手指捻起杯子里的樱桃,缓缓举到唇边。她的目光牢牢锁在我脸上,把樱桃摆在舌头上,过了半秒钟才拉掉梗,让红色的果肉滑进嘴里。这是我所见过最矫揉造作的动作。
「你知道吗,教授?我今晚完全属于你。」
我们在计程车上。我烂醉如泥。计程车在窄小的街道上蹦蹦跳跳,我们像青少年那样亲吻,拼命吸吮彼此的嘴唇。我显然丧失了所有判断力,事情就这样以自己的步调发生。我心里有想要的东西,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我的一只手探进她的裙子里,迷失在那肌肤与蕾丝构成的女性疆域里;另一手则抬起她的屁股靠向我,让我们的臀部挨在一起。她拉开我的裤子拉链,解放了我,然后把头贴在我的大腿上。计程车司机往后瞄了一眼,没说什么。她上上下下,我的手指缠着她那头丰盈的头发。我头昏晕眩,几乎无法呼吸。
计程车停下来。「二十七块五。」司机说。
我彷佛被泼了一桶冷水,匆匆整理好自己,付了车资。等我下了车,那女孩—她是叫娜塔莉?还是娜汀?—已经站在她家那幢大楼的门口等我,一边抚平裙子前摆。楼上传来很响的声音,我想我大概是在布鲁克林吧,靠近曼哈顿桥的步行桥附近。我们在门口又缠绵一番,她推开我。
「在这里等一下。」她的脸涨得通红,呼吸急促,「我得先处理一点事情。我会开门让你进来。」
我还来不及抗议,她就走了。站在人行道上,我想办法理清今晚所有事情的头绪。中央车站,漫长的绝望等待;我凄然走在冰封的街道;酒吧温暖的绿洲,以及这个女孩—妮可,她是叫这个名字—微笑,挨近我,手搭在我膝上,我们两个势所难免地匆匆离开。我记得这些事情,但一切却显得不尽真实。被遗弃在寒风里,让我觉得惊慌。我不想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她怎么能做这种事?莉兹怎么能丢下我,让我一个人站在那里,看着火车一班一班过去?要是门没有很快打开,我知道自己一定会爆炸。
又过了折磨人的好几分钟。我听见门打开,冲上前,看见有个女人从大楼里出来。她比较老,比较胖,大概是西语裔。她的身体裹在扎成一圈圈的羽绒大衣里,迎着风拱起背。她没注意我站在暗处,我从她背后溜过,在门正要关上的那一晌抓住门把。
大厅暖烘烘地包围着我。我查看信箱。妮可.傅罗德,零号公寓。我走下楼梯到地下室,那里只有一道门。我用指关节敲敲,没有人回应,所以我改用拳头。我心里的挫折无法形容,千头万绪凝结成纯粹的绝望,近乎愤怒的绝望。我再次举起拳头,却听见门里响起脚步声。纽约公寓复杂的门锁循序开启,一条门缝小到只容我看见锁链后面的女孩面孔。她已经卸掉妆容,露出苍白的脸和一颗颗青春痘。换成是其他男人应该会懂得她的意思,但我太生气了,脑袋根本无法解析这个资讯。
「你为什么离开我?」
「我觉得这不是好主意,你该走了。」
「我不懂。」
她的脸漠然得像盲人的脸。「我有事,对不起。」
这怎么可能就是刚才在酒吧里缠着我不放的那个女生呢?这是什么游戏吗?我想要一把扯掉锁链,破门而入。说不定她就希望我这么做,她看起来像这个类型。
「很晚了。我不应该把你留在外面,但我得关门了。」
「拜托,让我暖暖身子,一分钟就好。我保证之后就离开。」
「对不起,提姆。刚才真的很愉快。也许我们可以改天再来,但我真的得关门了。」
我得承认,我有部分的脑筋已经在计算闩住门的那个锁链强度。「你不信任我,是这个原因?」
「不,不是的。就只是—」她没说完。
「我保证我会乖乖听话。无论你希望我怎么做。」我露出温驯的微笑,「其实呢,我还有点醉。我真的需要清醒一下。」
我看见她犹豫不决的表情。我的哀求奏效了。
「拜托,」我说:「外面好冷。」
过了一晌,她的表情松懈下来。「就几分钟,好吗?我明天得早起。」
我竖起三根手指,「用童子军的荣誉发誓。」
她关上门,解开锁链,再次开门。我很失望地发现,裙子和薄纱上衣已经被宽松的法兰绒睡衣给取代。她让开,让我进门。
「我来煮咖啡。」
公寓看起来脏乱,小小的起居空间有高窗面向街道,狭长的厨房里碗盘堆满水槽,一条窄窄的通道想来是通向卧房。面对老旧映像管电视的沙发上有一大堆衣服。我看见几本书,墙上什么都没有,只有几张博物馆的睡莲和芭蕾舞者廉价海报。
「不好意思,很乱。」她指着沙发,「你愿意的话,就把东西推到旁边。」
妮可背对我。她拿茶壶在水龙头下装水,倒进有污渍的咖啡机里。这时我身上产生某种奇特的变化,我只能把这个情况形容为灵魂出窍。我彷佛是电影里的角色,隔得远远地看我自己。在这个分裂的状态之下,我看见自己从背后接近她。她正把咖啡豆粉倒进机器里,我就要用手揽住她的时候,她察觉到我的动作,迅即转身。
「你在干嘛?」
我用身体把她压在流理台上,开始亲她的脖子,「你想我在干嘛?」
「提姆,住手,我是说真的。」
熊熊烈火在我体内燃烧,我的意识汹涌混乱。「天哪,你真香。」我舔她,尝她,想要把她喝下肚。
「你吓到我了。我要你马上离开。」
「说你就是她。」这些话是从哪里蹦出来的?是谁在说?是我吗?「说啊,说你有多抱歉。」
「该死,住手??」
她以让我意外的力气推开我。我撞到流理台,差点站不住。等我抬起头来,她已经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长刀。她的刀指着我,彷佛一把枪。
「滚出去。」
黑暗在我体内弥漫扩散。「你怎么能这样做?你怎么能让我呆呆站在那里?」
「我要大叫罗。」
「你这个臭婆娘。你这个他妈的臭婆娘。」
我冲向她。我到底想干嘛?我以为她是什么人,这个拿刀的女人?她是莉兹?她是人,还是一面镜子,映照我扭曲的自我?直到今天,我还是不知道。这一刻似乎完全被另一个人所主宰。我这么说不是要为自己脱罪,因为我根本不可能卸责。我之所以这么说,是要尽可能精确地描述当时发生的事情。我一手掩住她的嘴巴,一手抓住她的手臂,把刀子往下压。我们的身体撞在一起,跌到地板上,我的身体压在她身体上,刀子在我们之间。
那把刀。那把刀。
我们撞上地板的时候,我感觉到了。那感觉清楚无误,否则就是那刀发出的声音。
在我的记忆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同样怪异,因惊恐而一片黑暗。我在梦魇里犯下罪大恶极、无可挽回的罪行。我放开她的身体,站起来。一滩血,浓稠暗沉,近乎黑色的血,在她身体下面扩散开来。我的衬衫上也有,一抹鲜红喷溅。刀就插在女孩胸骨下方,因为我倒下的重量而深深戳进胸腔。她望着天花板,发出轻微的喘息,那声音像是有人因为微微吃惊而发出的声音:我的生命结束了吗?就这样?这个蠢东西就这样解决了我?渐渐地,她的眼睛失去焦距,脸上出现了不自然的平静。
我跑到水槽前面开始呕吐。
我并不记得自己做出掩藏形迹的决定。我没有用脑筋策划,就只是动手去做。我这时还不认为自己是凶手,只觉得自己涉入了严重意外事件,是有可能被误会的人。我脱掉衣服,只穿内衣。女孩的血并没有渗到我的内衣上。我环顾四周,看看有哪些东西是我可能摸过的。刀是一定有的,必须丢掉。前门?我摸过门把,门框?我看过电视剧,俊男美女警探在犯罪现场搜集微物证据的那种节目。我知道他们的高明本领是为了戏剧性而刻意夸张渲染的,但这些剧情是我唯一可以用来参考的依据。在这女孩的公寓里还留有哪些看不见的迹证,等待搜集研究,来指证我的罪行?
我漱漱口,用海绵洗净门把和水槽。我也把刀洗乾净,用我的衬衫包起来,小心塞进大衣口袋。我没再看那具尸体,再看一眼势必难以忍受。我擦洗流理台,转身打量公寓的其余部分。似乎有点不对劲,我看见什么了?
我听见一个声音,从走廊里传来。
最惨的是什么吗?是百万人之死?是整个世界的殒落?不,最惨的是我所听到的那个声音。
我未曾注意到的细节进入我的视线里。一堆衣服,很多是粉红色的小衣服;色彩鲜艳的绒毛与塑胶玩具丢满地板;香粉掩饰之下不容错认的粪便气味。我想起刚才离开大门的那个妇人,她离去的时机并非巧合。
声音又响起。我想逃,却走不了。我非得去看看不可,这是我的惩罚,这是我这一辈子都必须扛着的巨石。我缓步踏过走道,每一步都带着惊恐。微敞的门里透出淡淡的夜灯光芒。臭味更浓了,味道裹满我的呼吸。我在门口停下脚步,彷佛变成了石头,但我知道要求我去一探的是什么。
小女婴睡醒了,四处张望。六个月大,或许一岁—我不太会判断这种事。一组转动的纸板动物吊挂在她的小床上方。她挥着手,小腿踢着床垫,让吊绳上的动物不住晃动。她又发出声音,愉快的小声尖叫。看见我会做什么了吗?妈咪,快来。但是她妈妈在另一个房间,躺在血泊里,眼睛凝望着时光的炼狱。
我做了什么?我是不是跪在她面前,恳求她的宽恕?我是不是用我不洁的双手抱起她,这双凶手的手,告诉她,我要为她没有母亲的人生而道歉?我是不是打电话给警察,羞愧地守在她的小床旁边,等待警方到来?
完全没有。我是懦夫。我逃走了。
然而夜并未结束。你也可以说,夜永远不会结束。
从老富尔顿街有道楼梯通往布鲁克林大桥步行道。在桥正中央,我拿出那把刀和沾血的衬衫,丢进河里。时间接近清晨五点,城市马上就要苏醒过来,车流已经开始变多—清晨的通勤族、计程车、载货卡车,甚至还有几个自行车骑士,戴着面罩抵御风寒,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宛如长了轮子的魔鬼。只要你自己愿意,天底下再也没有人能像纽约行人这般隐姓埋名,这般为人遗忘,这般孤独。但这只是幻象。我们的来来往往都会因为一个错误而留下痕迹。在华盛顿广场,我向一个小贩买了一顶便宜的棒球帽来遮住我的脸,找到公用电话。不能打九一一,因为那样的报案电话马上会被追踪。我从查号台找到《纽约邮报》的电话号码,拨了号,请他们转接市政新闻版。
「市闻版。」
「我要通报一桩谋杀案。有个女人被刺死了。」
「等一下,你是哪位?」
我把地址告诉他。「警方还不知道。门没锁,去看看吧。」我说完就挂掉电话。
我又打了两通电话给《每日新闻报》和《纽约时报》,用的是不同的公用电话,一部在布里克街,一部在普林斯街。这时,早晨已经灿灿展开,我觉得我好像应该回自己的公寓。回那里去好像是很自然的事,更重要的是,我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
这时我想起被我丢在车站的行李箱。行李箱是不是会把我和那女孩的死扯上关系,我并不知道,但不管怎么说,都是最好应该切断的一条线索。我搭往下城的地铁到中央车站,立时感觉到车站有大批警力驻守。如今我是凶手,接受的刑罚就是时时密切注意周边环境,终生活在持续不断的恐惧里。我在询问处的小亭子问路,找到位于下一层楼的失物招领处。我拿出驾照给柜台后的女子看,形容行李箱的样子。
「我想我是留在中央大厅里了。」我努力想表现得像个慌乱的旅客。「我们的行李好多,我想就是这样才会遗漏。」
她对我的说法没有兴趣,连一点点都没有。她走到塞满行李的架子后面,过一会儿,带着我的行李和一张纸回来。
「你填好这张表格,在底下签名。」
名字,身分,序号。我觉得这像是一份自白书,手抖得好厉害,连笔都握不稳。我多么可笑啊,这只不过是又一张表格而已,这个城市每天用掉的纸足足要砍倒一整座森林才够。
「我必须影印你的证件。」那女人说。
「真的需要吗?我有点赶时间。」
「亲爱的,规矩不是我订的。你到底想不想要你的行李?」
我交出驾照。她在机器上扫了一下,交还给我,然后把影本钉在表格上,收进柜台底下的抽屉里。
「我敢说你这里的袋子一定很多。」我说。只因为觉得应该说点什么。
这女人翻个白眼。「宝贝啊,你应该看看送到这里来的东西。」
我搭计程车回公寓。一路上,我衡量自己的情况。就我所知,那女孩的公寓已经清乾净了。我洗净我所碰过的每一个地方。没有人看见我进去或出来,除了计程车司机,这可能是个问题。还有酒保要考虑。不好意思,你是范宁教授,对不对?我不记得他是不是站在听得见的范围里,但我们的长相他肯定看得很清楚。我是付现金还是刷卡?现金,我想,但也不确定。那里留有线索,但是有人追踪得到吗?
上楼,我把行李箱摊开在床上。不意外,吗啡已经不见了,但其他东西都还在。我掏出口袋里所有的东西—皮夹、钥匙、行动电话。电池在昨夜没电了,我插进床头柜的插座充电,然后躺下来,但我知道自己不可能睡着。我想我再也睡不着了。
电池充电之后,手机活了过来。四通新留言,都是同一个电话号码,区码是四○一。罗德岛?我认识谁住在罗德岛吗?就在我拿着电话的时候,电话响起。
「是提摩西.范宁吗?」
我不认得这人的声音。「是的,我是范宁博士。」
「噢,你也是医生。这就说得通了。我是罗伊思.史汪,威斯特利医院加护病房的护士。有位病人昨天下午被送到医院来。一位名叫伊丽莎白.黎尔的女病人。你认识她吗?」
我的心脏跳出喉咙。「她在哪里?发生什么事了?」
「她从波士顿开来的美国国铁火车上被送下来,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我一直想要联络你,你是她的医生吗?」
我幡然明了这通电话的用意。「是的,」我扯谎,「她的情况怎么样?」
「恐怕黎尔太太已经过世了。」
我什么话都没说。房间崩塌溃解。不只是这个房间,是整个世界。
「哈罗?」
我努力地吞吞口水。「我在听。」
「她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昏迷。她醒来的时候只有我在,她把你的名字和电话号码给我。」
「她有遗言吗?」
「对不起,没有。她非常虚弱。我甚至不确定我听到的电话号码是否正确,几分钟之后她就过世了。我们想要联络她先生,但他在国外。有没有其他人我可以联络的?」
我挂掉电话,把枕头压在脸上,开始放声号叫。
22
那女孩遇害的新闻在接下来几天占据小报的头版。也就因为这样,所以让我对她有进一步的了解。她二十九岁,出身马里兰州的大学公园市,是伊朗移民家庭的女儿。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学校图书馆员,有三个手足。过去六年来,她在贝克沃斯与格林斯出版社工作,目前已晋升为副主编,前不久才和小婴儿的演员父亲离婚。她身上的一切很平凡,但值得赞赏。工作很努力,对朋友很尽心,是受宠的女儿,爱孩子的母亲。有段时间,她想成为舞者。报上有许多她的照片。其中一张是她童年的照片,身穿舞蹈紧身衣,做着小女孩的屈膝动作。
两天之后,我接到乔纳斯的电话,告诉我莉兹的消息。我尽量装出吃惊的样子,却发现我的确有点吃惊,彷佛在他嘶哑的声音里,重新经历第一次听见她死讯的伤恸。我们聊了一会儿,谈起以前的往事,不时因为她做过说过的话而笑起来;除此之外,我们的谈话常陷入漫长的沉默,我听见他在哭。我在对话里搜寻蛛丝马迹,看他是不是知道或怀疑我们的事。可是什么都没有。正如莉兹所言:他是绝对的盲目。他甚至想像不出来这样的事。
我还是有点惊讶,我竟然没事。没有人来敲门,没有穿黑西装的人站在门外、亮出警徽。范宁博士,介意我们和你谈一下吗?报导里都没提到酒保或计程车司机,我觉得这算是好事,但也相信执法单位终究会找上门来。他们会从我身上榨出我的罪行,我一定会跪下来坦白招供,否则这个宇宙就没有任何道理可言。
我搭机到波士顿参加葬礼,仪式在可以望见哈佛园的剑桥举行。教堂挤满了人,亲戚、朋友、同事,以前的学生,莉兹在她太过短暂的人生里,得到大家的关爱。我坐在后排的座位,希望不被看见。有许多旧识,也有很多我认得的人,让我感觉到沉重的负荷。在悼客中有一位,尽管脸孔因酒精而浮肿,但我还是认出他是亚寇特.史宾塞。送莉兹的棺木出去的时候,我们的目光短暂接触,但我不认为他记得我是谁。
葬礼之后,亲近的朋友一起到斯毕社吃外烩午餐。我告诉乔纳斯说我必须早点回去,没办法参加,但他好激动,非要我留下来不可,所以我别无选择。午宴上敬酒,回忆过往,喝了好多,每一秒钟都是折磨。大家开始离去的时候,乔纳斯把我拉到一旁。
「我们到花园去。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该来的终于来了,我想。整件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要摊开来了。我们穿过书房,坐在通往院子的台阶上。这天的天气暖和得不合常理,彷佛假装预告春天来临—我相信我自己不可能看见的春天。不消说,那时我一定已经被关进牢里。
他手伸进外套口袋,掏出一个小酒瓶。他喝了长长一口,然后交给我。
「旧时光啊。」他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们的谈话应该由他来主导。
「你不必讲,我知道我搞砸了。我应该要在的,这才是最惨的。」
「我相信她会理解。」
「怎么可能?」他又喝了一口,擦擦嘴巴。「事实上,我想她是要离开我。我八成是罪有应得。」
我感觉自己的胃往下沉。另一方面,如果他知道是我,应该早就说了。「别闹了,她应该只是要去看看她妈。」
他听天由命地耸耸肩,「是啊,唉,我上次查过,去康乃迪克州不需要护照吧。」
我没想到这一层。无话可说。
「不过,这不是我找你出来谈的原因。」他继续说,「我相信你一定听过我的事。」
「听过一点。」
「每个人都认为我是个大笑话。嗯,他们错了。」
「或许我们今天不该谈这个问题,乔纳斯。」
「其实呢,今天才该谈。我就快完成了,提姆。非常非常接近。在玻利维亚有个地方,一座神庙,起码有一千年的历史。传说那里有个坟墓,那人的身体感染了我一直在找的那种病毒。这并不新鲜—这样的故事很多。虽然在我看来有太多都不值得理会,但那是另一个问题。这一次,我有具体的证据。几个月前,我在疾病管制局的一个朋友来找我,他听说过我的研究,刚好又碰上他觉得我会有兴趣的东西。五年前,一群美国游客出现在拉巴斯的医院,每一个看起来都像感染了汉他病毒。他们到丛林里进行某种生态旅游—可是问题来了,他们全都是癌症末期病患。这趟旅行是所谓的临终愿望。你知道的,就是你想在说掰掰之前去做的事情。」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然后呢?」
「有意思的来了。他们全都康复了,不只是汉他病毒,连癌症都好了。第四期的卵巢癌、无法开刀的神经母细胞瘤、已经完全扩散到淋巴的白血病—所有的迹象都消失。他们不只是康复,他们还比康复更健康。彷佛老化的过程逆转了。最年轻的一个是五十六岁,最老的是七十岁,可是他们看起来全像二十几岁。」
「真是个好故事。」
「你开什么玩笑?这不是故事。如果成功了,这就会是有史以来最重大的医学发现。」
我还是很怀疑。「那我怎么从来没听说?文献上也从来没看过。」
「好问题。我疾病管制局的朋友怀疑军方有介入,整个案子都转给了美国陆军传染病医学研究中心。」
「他们要这个做什么?」
「谁知道?或许他们只是想抢功劳,这还是最乐观的想法。前一天刚有爱因斯坦解析出相对论,后一天他们就搞出了曼哈顿计画,在地上炸出一个大坑。这种事情以前又不是没发生过。」
他说得有道里。「你检查过了吗?那四个病人。」
乔纳斯又喝了一口威士忌。「这个嘛,有点问题。他们全死了。」
「可是我以为你说—」
「噢,不是因为癌症。他们全都像是有点……呃……加速,好像身体无法应付。有人拍了一段影片,他们就这样从墙上跳下来。活得最长的那个撑了八十六天。」
「这可真是个超级大问题。」
他严肃看着我。「想想看,提姆。那里一定有什么东西存在。我来不及找出来挽救莉兹的生命,这会纠缠着我一辈子。但是我不能停下来。虽然救不了她,但我这么做是为了她。每天有十五万五千人死去,我们坐在这里多久啦?十分钟?就有超过一千个像莉兹这样的人,拥有人生,有亲人爱他们的人。我需要你,提姆。不只因为你是我认识最久的朋友,我所知道最聪明的家伙。老实说,我有资金的问题,再也没有人想支持这个研究了。说不定你的信誉,你知道的,可以让情况稍微舒缓一点。」
我的信誉。真希望他知道我的信誉能值几文钱。「我不知道,乔纳斯。」
「如果你不肯为我这么做,那就为莉兹做吧。」
我承认,我身上的科学家本色是被激起了兴趣。但是另一方面,我也的确不想再和这个计画,和乔纳斯,扯上任何关系。在那有一千条人命消失的短短十分钟里,我非常非常鄙视他。也许我向来都鄙视他吧。我鄙视他的不以为意,他巨大丑恶的自我,他自我吹嘘的光荣远景。我鄙视他赤裸裸地操纵利用我的忠诚,鄙视他坚定相信自己伸手可得解开万物之谜的钥匙。我鄙视他对任何事情都一无所知。但最重要的是,我鄙视他,我厌恶他,因为他竟然让莉兹一个人死去。
「我可以想一想吗?」这是很便捷的推托之词。我没这个打算。
他打算开口说什么,但又忍住。「了解。你有你自己的信誉要考虑。相信我,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不是这样的。只是这是很大的工程,我最近工作很多。」
「我不会轻易放过你的,你知道。」
「我相信你不会。」
我们沉默了一晌。乔纳斯望着花园,虽然我知道他没在看。
「说来好笑—我一直都知道这天迟早会来。现在我却无法相信。就像根本没发生,你知道吗?我觉得好像我一回到家里,就会看见她在那里,在书桌前改作业,或在厨房东翻西弄。」他吐了一口气,看着我。「身为你的朋友,这些年来,我应该表现得更好才对。我不应该白白浪费这些时间的。」
「别再想这些了。」我说,「这也是我的错。」
我们的谈话到此结束。「好了,」乔纳斯说:「谢谢你来,提姆。我知道你终究会来的,就算只为了她。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等你决定了,再告诉我。」
他离开之后,我继续坐了一会儿。整幢房子静悄悄的,来参加丧礼的人都已离开,回到他们自己的生活里。他们多么幸运啊,我想。
我再也没听到乔纳斯的消息。冬尽春来,接着是夏季,我开始相信点并不会连成线,而我也将继续逍遥法外。慢慢地,那女孩的死不再纠缠我的所思所行。阴影还在,当然,那段记忆时常无预警地袭上心头,让我霎时动弹不得,罪咎感紧锢得令我几乎无法呼吸。但是我的心麻木了,自然而然找到生存之道。有个格外和煦的夏日,清凉乾爽,天空晴澈无云,宛如蓝色穹苍覆盖整座城市。我离开办公室走向地铁时,发现有整整十分钟的时间,我完全没有天崩地裂的感觉。或许人生终究可以就这样继续过下去。
我在秋季班回到教职。一大批新的研究生助理等着我,行政当局似乎以折磨我为乐。大部分都是女生,但要说我过往的日子已经结束,实在是太过轻描淡写。自此而后,我过着像修行人的生活,做我的研究工作,教我的书,不向任何人寻求慰藉,男人女人都没有。我辗转听说乔纳斯最后还是为他的探险筹到资金,前往玻利维亚。我解脱了,我想。
一月底某天,我正在办公室改实验成绩的时候,有人敲门。
「请进。」
两个人,一男一女。我立刻知道他们是谁,来做什么。我脸上的表情八成瞬间泄露了我的罪恶感。
「可以打扰一下吗,范宁博士?」那女人说:「我是瑞纳多警探,这位是费尔斯警探。我们想请教你几个问题,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当然没问题,」我装出诧异的样子,「请坐,两位。」
「我们站着就好,如果可以的话。」
我们的对话只维持不到十五分钟,便足以让我知道脖子上的索套已经拉紧。有个女人出面—那个保姆。她非法居留,所以才会拖这么久。虽然她只匆匆瞥我一眼,但她的描述吻合酒保的说法。他不记得我的名字,但听到我们的部分谈话,包括她坦承很迷恋我,而且提到「很多女生都是」。这让他们去查妮可的大学成绩单,终于找到我,和保姆对嫌疑犯的描述相似的我。极其相似的我。
我照一般惯例矢口否认。不,我并没有到那家酒吧。不,我不记得上过我课的这个女生。我看过报上的报导,但没联想起来。不,我不记得我那天去了哪里。什么时候?我八成是在床上吧。
「有意思,在床上,你说?」
「我很可能在看书。我有点失眠问题。我真的不记得了。」
「那就奇怪了。因为根据运输安全管理局的纪录,你那天原本要搭机到雅典。这一点,你有没有什么想法要和我们谈谈呢,范宁博士?」
罪犯的冷汗濡湿了手掌,他们当然会知道。我怎么会这么蠢呢?
「非常好,」我尽量表现出恼怒的样子,「我希望这件事不要曝光,但是既然你们坚持要刺探我的个人隐私,我只好告诉你们,我原本是要和朋友一起走的。一个已婚的朋友。」
她单边眉毛挑逗似地扬起。「介意透露她的名字吗?」
我的心跳加速。他们会把我们连结在一起吗?我是用现金买的机票,而且分开买,以掩藏我们的行踪。我们的座位甚至也没在一起,打算登机之后再换位子。
「对不起,我不能这么做。我的立场不该这么做。」
「绅士不能泄露内情,是吧?」
「差不多。」
瑞纳多警探露出傲慢的微笑,非常自得其乐,「一个和别人老婆私奔的绅士。我很怀疑你能得到什么奖励。」
「我也没想得到奖励,警探。」
「那么你们为什么没走?」
我竭力做出最无辜的耸肩,「她改变心意了。她丈夫是我的同事,这打从一开始就是个白痴主意。真的是这样。」
足足十秒钟,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拼命想填补的鸿沟却只让我更显得有罪。
「好吧,暂时就这样,范宁博士。谢谢你百忙中拨冗。」她交给我一张名片,「如果你想起什么,就打电话给我,好吗?」
「我会的,警探。」
「我指的是任何事情。」
我等了三十分钟,确认他们已经离开大楼,才去搭地铁回家。我还有多少时间?几天?几个钟头?他们要把我抓去列队接受指认,需要多少文书作业?
我只想得出来一个选项。我打电话到乔纳斯办公室,然后又打到他的行动电话,都没人接。所以我冒险给他写了电子邮件。
乔纳斯,我思考过你的提议。很抱歉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时至今日,我不确定我还能提供什么助力,但是我愿意加入。你什么时候走? —TF
我等在电脑前面,一再按更新键。三十分钟之后,他的回覆来了。
太高兴了。我们三天后启程。我已经搞定你的签证。可别以为我没有人脉喔。你的团队还需要多少人?我太了解你了,你一定会带一批迷人的女研究生助理,肯定能让整个地方为之增色。
快挪动你的屁股,兄弟,我们就要改变世界了。 —JL
23
再来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去了,被感染了。在被感染的人里面,只有我活下来。于是整个地球就开始展开骨牌竞赛。
有天晚上,乔纳斯到我的舱房来看我。那时我已经变身很久,也已经适应了自己的状况。我不知道当时是几点钟,对被拘禁的我来说,这样的事情已经失去所有意义。我的计画进行顺利,我和我的同谋已经找出逃脱的方法。把守我们的那几个男人心智脆弱,日复一日,我们渗透他们的思想,用我们阴暗的梦填满他们的脑袋,把他们圈进我们的羊栏里。他们软弱的灵魂开始崩溃,不久就变成我们的人。
他的声音透过扩音器传来,「提姆,我是乔纳斯。」
他不是第一次来看我。我有很多次看见他的脸出现在玻璃后面。然而,从我醒来之后,他却始终没直接和我讲话。
过去这几年,让他的外表产生惊人的变化。头发长长,满腹胡子,眼神狂乱,我向来觉得他是个疯狂科学家,而今他百分之百就是个疯狂科学家的模样。
「我知道你没办法讲话。天哪,我甚至不确定你是不是能了解我。」
我感觉他就要忏悔了。我承认,我对他要说的话并没有太大兴趣。他的良心不安—我何必在意?而且他这会儿才来,正好打断我进食的行程。虽然我以前并不太喜欢野味,但现在却变得很爱生兔肉的滋味。
「出事了。整件事情我已经没办法控制。」
的确是,我想。
「天哪,我好想她,提姆。我应该听她的话。我应该听你的话。如果你能和我讲话就好了。」
你很快就会听见了,我想。
「我还有一次机会,提姆。我还是相信行得通。说不定等我成功了,就可以把军方赶走。我还是可以扭转一切。」
希望永远喷涌不尽,不是吗?
「问题是,一定得要是个小孩。」他沉默一晌,「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这么说。他们刚刚把她带进来。我甚至不想知道他们是怎么把她弄来的。天哪,提姆,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啊。」
小孩,我想。这个难题有意思,难怪乔纳斯这么痛恨自己。我很高兴看见他受苦。我知道人可以沉沦得多深,他又何能例外呢?
「他们叫她艾美NLN。没有姓。他们是从孤儿院把她弄来的。老天垂怜,她甚至连个像样的姓名都没有,就只是个不知来历的女孩。」
我觉得我很同情这个不幸的小女孩,某个疯狂男子要从她的生命里,榨取出自己最后一丝可悲的希望。然而就在我想到这个的时候,有个新的想法在我心里成形。一个小女孩,浑身散发天真烂漫的青春,理所当然。无可否认的对称。这是个讯息,对我意义重大的讯息。面对她,会是个试炼。我听见远处军队集结的喧闹声。这个不知来历的女孩。这个艾美NLN。谁是首,谁是尾?谁是开始,谁是结束?
「你爱她吗,提姆?你可以告诉我。」
是的,我心想。是的,是的,是的。她是唯一重要的人。我爱她,比任何人能给她的爱更多。我爱她爱得能守在身边看着她死去。
「警察来找我,你知道吗?他们知道你们两个原本要搭同一班飞机的。你知道好笑的是什么吗?我真心替她高兴。她值得有人以她需要的方式爱她。我永远也做不到的方式。我猜我要说的是,我很高兴那个人是你。」
这可能吗?我的眼睛—那野兽、恶魔般的眼睛—开始流泪了吗?
「好了,」乔纳斯清清嗓子,「我想这就是我要说的。对这一切,我觉得很抱歉,提姆。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此刻是黑夜。星星亮起,在这座虚空的城市,天堂的冠冕之上。最后一次有人走在这个城市里,已经是一个世纪以前的事了。直到今天,倘若有人像我这样走在大街小巷,依然都会看见自己的脸倒映出千个影像。商店橱窗。酒馆与褐石大宅。摩天大楼的镜面外墙,宏伟耸立的玻璃坟冢。我定睛看,我看见什么了?人?怪物?恶魔?天性冷酷的畸形人?还是上天残酷的工具?第一个词汇光想就难以忍受,而第二个也没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