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总是和艾米特如影随形,不知不觉又笔下字三千,连夏利放假到家我都没有发觉。
“亲爱的艾米特?”
他冷冰冰又恶狠狠的声音突然然起,令人毛骨悚然。我只好从桌子里掏出墨镜戴上才扭头看他,“夏利,你回来啦”
他对于这个动作有着非同寻常的痛恨。小时候他造谣我是个瞎子,我未曾辩解过,反而荣获许多意料之外的友好,例如艾米特,就单这一项,我就没办法讨厌夏利。还好他从不做让我舒服的事情,见我乐其所在,就立刻转移兴趣去原始森林建造木屋,并在下一个春假邀请我去游泳,期间几次试图淹死我……
见到我的墨镜,不知道又戳到他哪根易脆的神经,立刻一把扯下来从阳台扔了下去。伴随着一声碎裂,我被迫目睹许久未见的夏利。
他乌黑的头发,苍白的脸庞,毫无慈悲的双眼,无论如何让人不能心生亲近。我尽量避免和他呆在一起。“请让开,我要下楼去取被你摔坏的眼睛”
他不仅没有后退,反而如饿虎扑食般冲上来抢走我手上的信,三下五除二地撕成大小不超过番茉莉花瓣的碎片,扔在我的脸上,如果可以,我毫不怀疑他还企图让我把纸上的墨水全都吸干,但是眼见它们已在纸张中渗透并扩散,顽固程度堪比我对艾米特的迷恋。他阴险的目光瞬间变成了臼杵,把我幽默和智慧具化成的字母统统砸成灰,与汗水结合后从泪腺重新注入我身体内部,并立刻将用自己的过膝长袜将七窍堵住,以防我情不自禁地向外挥发。
长久以往,我都以孤僻来抵挡这些威胁,不过在这一刻,五脏六腑突然涌现出一种无法控制的情绪。在寮屋的路上我曾饱受其折磨,因此命令自己把它消灭。然而现在看来这是失败的,它只是暂时被隐藏在胃底,不饿到极致时,通常容不到消化它。我像两驼峰的骆驼,行走在一条绿洲中的沙漠,因为不缺少水源,所以很长时间忘记了自己反刍的功能。
如今又记起,在不知道几秒钟之后,我回过神来已经把夏利死死地按在墙角,手里的脖子细长又脆弱,再一用力就有随时爆炸的危险。夏利苍白的手指按在我的手上,企图掰开,不过很无力,几乎感受不到一丝向外的作用。
他的脸色从涨红到青紫最后归于苍白,两眼上翻,微翘的嘴唇里开始向下流口水……多么罕见——他竟像个傻子。
“你故意的?”我把夏利抵在胸口,细细感受他的柔弱与屈辱。我曾经像是只食草的家畜,突然有一天发了疯,才发现自己原本是原野上的食肉动物。艺术家把发疯叫做回归,文学家把发疯叫做主流,种种迹象都表明,我在这一刻的疯癫,注定有着某种象征意义。
松手之后,夏利却迟迟吸不进空气,胸部干瘪如同漏气的足球。他朝我伸手,可怜地像寻找女佣的乳儿。
“弟…弟”
我只好跪在他身边进行人工呼吸。
花园里的紫花香顺着湿热蔓延到房间里,转悠着的青色吊扇,吱吱呀呀,竟和我在同一视角,居高临下地看着夏利。
当发现他不光吞咽着我肺部的空气时,为时已晚。他逞凶肆虐地啃咬着我的嘴唇,胳膊搂紧我的脖子,身体在红褐色木地板上扭动着,心怀鬼胎。我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他这一招又要置我于何地。
很久的发呆实则是在纵容,他借着我的领口从地板上爬起来,细长的手指在袖口快速搅动,系上每一粒白色的纽扣。并高傲地甩甩头发,留下一句,“我故意的,但你又能如何呢?”
我彻底糊涂了,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脖子上有五根青紫的手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