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所周知,天上掉馅饼是好事。
虽然长到这么大我都还没被馅饼砸过,但这不影响我对馅饼的追求。
比方去哪买东西都要个发票之类的,于是,当我在KFC等收银员给发票预备中大奖的时候,却被身后男生阴阳怪气的声音吓了很大一跳。
“祝博起你是不是闲的蛋疼啊?买个土豆泥还要发票?”
排在后面的男生是颜赛高,要不是看在他那张脸还算不错的份上,我真想怼回去。
鬼使神差的,我权衡利弊之后居然将那非议之声吞到了肚子里。
发票都没敢要,我一低头搬着餐盘离开了。
身后,涌起同班腐女恶作剧的笑闹声,“祝博起,你不是喜欢颜赛高吗?跑什么呢?”
我喜欢颜赛高?我喜欢他们全家!事实上我喜欢的是三班的彭楚越!
有艺术家一般修长的手,有干净如阳光一样澄澈的笑容。
不管后来的时光、人事如何变迁,我始终都记得,高一那年异常燥热的九月,新生入学典礼上的初见……
在校长冗长的演讲结束后,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的男生,清越的声音通过会场上的扩音喇叭传遍整个礼堂。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很荣幸代表全体**届高一新生在这里发言。”
站在主席台上的少年,生了双漂亮的黑眸,穿一件白色的制服衬衫,熨烫得平整的领口下系着端正的蓝红格布领带。
唇角轻扬露出右颊清浅的酒窝,明亮的笑容瞬间照亮了沉闷的礼堂。
似是在平静的水面投入了一枚深水炸.弹,引来沸腾连连。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爱上一个人,也许只是那个恰到好处的笑容,总而言之,我意识到自己动心了。
就像是小说里写的,仰望主席台上那人耀眼笑容的时候,似乎看到了瞬间铺开满地的繁花烂漫。
他就是彭楚越,品学兼优,是师长眼中的学习楷模,不少男生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总而言之,这个男生身上聚拢了一切招人喜欢的特质。
他喜欢在午后课间时分趴在课桌上睡觉,窗外的阳光透进来,撒下满眼的金灿明媚。
他喜欢在放学时分打篮球,篮板和防守都比较出色。
他喜欢喝香草味的可口可乐,虽然我知道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好,也会偷偷跟在他身后买一瓶。
似乎有了这样相同的爱好,我就能和他更近一步。
就这样在发小乔茜的撺掇下,我决定给彭楚越写信。
喜欢你这种话打死我也是不敢说出来的,什么觉得你功课不错,想向你问习题这种话听上去也比较酸。
考虑到他的人气,为求鹤立鸡群我最后给彭楚越抄了一首诗。
“枫落早鸿过,洞庭无限波。相望终不见,只是白云多。”
短短四句话,将我对他的思慕之情描绘的淋漓尽致。
然后我守在三班门口,将信递给了他们班的一个女生手上。
托她转交,可惜不知道是我的问题还是那女生特意为之,这封信莫名到了颜赛高手里。
作者有话说:
颜赛高:换个身份来爱你,感动吗?
祝博起:不敢动,好好的小颜警官忽然成了校霸,这反转人生啊,蹲墙角害怕.jpg
视角从这章开始,全部切换为第一人称,文里的我,均为主角祝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