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关于八卦小报上的那张照片:
抓拍十分钟前,阿瑟·利安德和那个姑娘正在多伦多一家餐厅的寄存处等着拿外套。格鲁吉亚流感还要等到很多年后才会出现。在大崩溃之前,文明还能延续十四年。阿瑟这一周都在拍一部历史剧,一部分是棚拍,一部分在城市边缘的一个公园里实景拍摄。白天他戴了一顶王冠,而此刻他戴着一顶多伦多蓝鸟队的棒球帽,显得非常普通。这一年,他三十六岁。
“你有什么打算?”他问。
“我打算离开他。”姑娘叫米兰达,她脸上有一块淤青,是最近伤的。两个人说话时都压低了声音,免得被餐厅的工作人员偷听到。
他点了点头。“很好,”他看着那块瘀伤,虽然米兰达化了妆,但是并没有完全遮住,“我正盼着你会这么说。你都需要什么?”
“不知道,”她说,“很抱歉为这事麻烦你。我实在没办法回家。”
“我有个建议……”他没有说下去,因为寄存处的姑娘帮他们把外套拿回来了。阿瑟的衣服精美、柔滑、贵气,而米兰达那件破旧的海军大衣是在旧货店花十美元淘来的。穿外套的时候,米兰达特意转过身子,免得露出开线的内衬。她转身的时候,女迎宾员不屑地笑了笑,表明她的心思白费了。而阿瑟此时已经成了大名人,他亮出最迷人的微笑,塞了二十美元小费给寄存处的姑娘。女迎宾员偷偷地按下短信发送键,收信人是个摄影师,之前给了她五十美元的好处。门外的人行道上,摄影师看到了手机短信:出来了。
“我刚才想说,”阿瑟凑到米兰达耳边,轻声说,“我觉得你应该搬到我那儿住。”
“住酒店?我不能——”米兰达低声说。
“就这么定了。没有附加条件。”
米兰达一时间有点儿分神,因为她看见寄存处的姑娘正一脸崇拜地望着阿瑟。他低声说:“你不用马上做出决定。就是让你有一个住的地方,要是你愿意。”
米兰达眼睛里涌起了泪水:“我不知道该怎么——”
“回答‘好’就行了,米兰达。”
“好,谢谢你。”迎宾员给他们开门的时候,米兰达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样子一定很难看,她脸上淤青未消,眼睛红红的,还泛着泪光。“等一下。”她说着伸手在手提包里摸索,“对不起,稍等一下——”她戴上了白天戴的一副巨大的墨镜。阿瑟搂住她的肩膀,守在人行道上的摄影师举起相机。两人就这样走进了晃眼的闪光灯里。
“好了,阿瑟。”说话的记者很漂亮,是花了很多钱保养的那种漂亮。她的毛孔做过专业的护理,发型是花四百美元做的,妆容无可挑剔,指甲修得亮泽优雅。她每次微笑,就会露出一口白得不自然的牙齿,弄得阿瑟忍不住分神。尽管他在好莱坞混了好多年,按说也应该习惯了。“跟我们介绍一下你身边那个神秘的黑发女郎吧。”
“我认为那个神秘的黑发女郎应该有隐私权,你说呢?”话里的火药味被阿瑟的笑容化解了,变得充满魅力。
“不会一件事都不能说吧?一句提示总可以吧?”
“她来自我的故乡。”他说着,眨了眨眼睛。
其实那里不是故乡,而是一座故岛。“大小形状都和曼哈顿一样,”阿瑟在派对上总是这么和别人解释,“区别是那儿只住了一千人。”
德拉诺岛位于温哥华岛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陆地之间,在洛杉矶正北方向。岛上遍布温带雨林和岩石滩,鹿会闯进菜园子,会在挡风玻璃前一跃而过,低垂的树枝上爬满苔藓,雪松林间能听见风的叹息。小岛中央是一片小湖,阿瑟总觉得那是小行星撞击形成的,因为湖面几乎是完美的圆,湖水又非常深。有一年夏天,一个外地来的年轻女人投湖自杀了。她把汽车停在路边,留了遗书,走进了湖水里。后来潜水员下去打捞尸体,却怎么都游不到湖底。反正当地的孩子们私下里是这么传的,大家半是害怕半是兴奋。但多年之后阿瑟回想,湖水深到潜水员都游不到底,这种事好像不大可能。无论如何,总之是有一个女人投湖自尽了,湖虽然不大,但人们仔细搜寻了两周都没有找到尸体。事后想来,这段插曲与阿瑟的童年记忆撞出火花,燃烧后留下了黑暗的气息,不过在当时,他并不这么觉得。实际上,平常日子里,那就是一片湖,是他最喜欢去游泳的地方。大家都最喜欢去湖里游泳,因为海水一年四季都冷冰冰的。每次阿瑟回忆起这潭湖水,就会看到母亲在湖边的树下看书,弟弟套着臂圈在浅水里扑腾,小飞虫落在水面上,转瞬又飞走。不知道为什么,通往湖水的那条路边埋着一个没穿衣服的芭比娃娃,半截身子都埋在土里。
岛上有些孩子整个夏天都光着脚丫,头发里还编着羽毛,他们的父母是20世纪70年代过来的,当时开来的大众面包车在森林里渐渐锈成了废铁。每年大概有两百天都在下雨。渡轮码头那儿算是个村子:一家配了一台汽油泵的杂货店、一家健康食品店、一家房地产中介、一所有六十名学生的小学,还有一座社区礼堂。礼堂前门两个巨大的美人鱼雕像手拉着手,形成了拱门。礼堂还连着一个小图书馆。岛上其他的地方基本都是岩石和森林,狭窄的公路两边是一条条汽车压出来、消失在树林里的土路。
换句话说,对于这样一个地方,阿瑟在纽约、多伦多、洛杉矶认识的那些人几乎都无法想象。他每次说起,都会收获许多困惑的目光。他一直尝试着描述这个地方,并且总是对那里的沙滩和植物笼统概括。“那些蕨类长得有我这么高。”他一边说,一边伸手比画。这些年来,他比画得越来越高。四十四五岁的时候他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口中的那些植物得有七八英尺高了。“现在想起来真是难以置信。”
“一定特别美吧。”必然有这样的回应。
“是啊,”他说,“现在也是。”随后他就想办法岔开话题,因为接下来的那一部分很难解释。是啊,那里很美。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地方。那里美不胜收,又与世隔绝。我爱那个地方,又总想从那里逃走。
十七岁那年,阿瑟被多伦多大学录取了。他申请了学生贷款,父母帮他凑够了机票钱,他就这样离开了。他当时觉得自己想学经济,等到了多伦多之后,他发现除了经济,他几乎什么都想学。他上高中的时候很刻苦,到了大学却不在乎成绩了。课程很乏味。来到这个城市不是为了念书,他想明白了。念书只是逃走的办法。来到多伦多就是为了这个城市本身。不出四个月,他就退了学,开始到处试镜,因为商业入门课上有个女生说他应该当演员。
他的父母为此惶惶不安,半夜里打来一通通带着哭腔的电话。“我就是为了离开那座小岛。”他这样告诉他们,可是这个解释无济于事。因为他们都热爱那座岛,住在那里是他们的选择。退学两个月之后,他在一部在当地拍摄的美国电影里演了一个小配角;再之后,他在一部加拿大电视剧里拿到了一个只有一句台词的角色。他感觉自己其实压根不会演戏,于是一有钱就去上表演课,他就这样认识了他最好的朋友克拉克。那一年他们过得快活极了,两个人形影不离,一周里有四天拿着假身份证出去消遣。后来,两个人都十九岁了。克拉克顶不住父母的压力,回英国上大学去了,而阿瑟成功地通过了纽约一家戏剧学校的面试。他在餐厅里打工赚钱,和四个室友一起住在皇后区一家面包店的楼上。
从戏剧学校毕业之后,他有一段时间一直原地踏步,除了试镜,就是起早贪黑地当服务员。接着他演了《法律与秩序》——纽约有哪个演员没演过《法律与秩序》?——他因此签了经纪人,并且演了另一部《法律与秩序》。那是一部衍生剧,他扮演了一个常驻角色。他还拍了两个商业广告和两部没有通过的电视剧试播集。“不过,你绝对应该来洛杉矶,”第二部 剧集的导演打电话给阿瑟通知完坏消息,接着又说,“在我家客房先凑合住几周,到处试镜看看,然后再说。”正好这时候阿瑟也厌倦了东海岸的冬天,于是就接受了建议。他处理掉自己的大部分东西,登上了往西去的飞机。
《不要放弃信仰》(Don’t Stop Believin’),美国旅程乐队(Journey)演唱的歌曲,于1981年发行。
到了好莱坞,他不断参加派对,终于拿到了一部电影里的小角色。他演一个士兵,只有三句台词,开场十分钟就炸死了。不过他因此拿到了一个重要得多的电影角色。从此之后,派对算是真正开始了——私宅和酒店房间里的可卡因,还有皮肤完美无瑕、为人八面玲珑的年轻女孩们。那几年的生活,后来总像闪光灯一样在他的脑海里闪现:他坐在马里布的泳池边上,一边喝伏特加,一边和一个姑娘聊天。对方说她是墨西哥来的非法移民,十岁那年藏在卡车车厢里,躺在一堆辣椒底下,就这么入了境。阿瑟不知道她的话可不可信,但觉得她很漂亮,所以就吻了她。她说会再联系他,可是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在山里兜风,敞篷车的车顶打开了,朋友们跟着广播电台唱歌,阿瑟则望着棕榈树从头上一晃而过。在某人地下室的提基酒吧,他和一个姑娘一起跳舞,背景音乐是《不要放弃信仰》 ——谁都不知道这其实是他最喜欢的歌。奇迹般地,一周之后,他在另一个人的派对上又遇见了她。在这个无边无际的城市里,他在两场派对上遇到了同一个姑娘。她眯着眼睛对阿瑟微笑,拉着他的手,带他去了后院,一起看洛杉矶的日出。那时候,他对这个城市的新奇感正渐渐消退,但是那一次,在穆赫兰道上,他明白这里还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这个城市里还有他没见过的事物。太阳冉冉升起,山谷中的点点灯火逐渐暗淡,她用指甲轻轻地划过他胳膊上的皮肤。
“我喜欢这个地方。”他说。但是六个月之后,他们闹分手的时候,她又把这句话甩给他:“你喜欢这个地方,但是你永远也不属于这里,你永远也当不上你那些烂电影的主角。”这时的他已经二十八岁,时间在加速飞逝,快得叫他忐忑,派对结束得太晚,玩得也太莽撞。他两次守在急诊室外等着朋友的消息,他们都搞了酒混合处方药的古怪配方,结果服用过量。同一批人出现在一场又一场的派对上,初升的太阳照着花天酒地的无聊景象,每个人看起来都有点儿意兴阑珊。二十九岁生日刚过,他拿到了一个主角。那是一部小成本电影,讲的是一场状况百出的银行抢劫。电影要在多伦多拍摄,这让他很高兴。他喜欢风风光光地返回加拿大,他知道这是种自负心理,可那又如何呢?
一天晚上,阿瑟的母亲打电话过来,问他还记不记得苏茜,就是他小时候杂货店咖啡馆的那个女服务员。他当然记得苏茜了。他清楚地记得苏茜在咖啡馆里给他端来松饼的情景。总之,苏茜的侄女几年前搬到她那儿去住了,虽然岛上的每一个“包打听”都想方设法地刨根问底,但是始终没挖到原因。这个侄女叫米兰达,今年十七岁,非常上进,非常沉稳。她最近到多伦多去念艺术学校了,也许阿瑟有空能和她吃一顿午饭?
“为什么?”他反问,“我跟她又不认识。她是个十七岁的女孩。这事挺尴尬的,不是吗?”他讨厌尴尬,能躲就躲,不遗余力。
“你们有很多共同点啊,”母亲说,“你们上学的时候都跳过一级。”
“我觉得这不能算是‘很多’吧。”他嘴里虽然这么说,心里却忍不住想,她知道我从哪儿来。阿瑟始终处在一种迷茫状态,就像持续的低烧,有个问题一直悬在那儿:我是怎么从那儿走到这儿来的?有时候,在多伦多、洛杉矶、纽约的派对上,当他跟别人说起德拉诺岛的时候,他注意到那些人脸上会露出一种表情——觉得有意思,但是还有一点儿不相信,就好像听见他说他是在火星上长大的。很少有人听说过德拉诺岛,原因是明摆着的。在多伦多,要是他说自己来自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那些人总是一成不变地说自己很喜欢温哥华,好像那个距离他的童年故居四小时陆路路程加两趟渡轮的玻璃城市和他长大的小岛有关系似的。在洛杉矶,他说自己来自加拿大,有两次有人问他住冰屋是什么感觉。一个据称受过良好教育的纽约人认真地听他描述自己的故乡——一个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南、介于温哥华岛和内陆之间的小岛,接着一本正经地问他,那他长大的地方和缅因州很近吧。
“给米兰达打个电话,”母亲说,“就是吃一顿午饭而已。”
十七岁的米兰达:稳重得不可思议,长得也非常漂亮,皮肤白皙,一双灰眼睛,一头黑色卷发。她走进餐厅的时候带来了一阵冷空气,一月的严寒黏着她的头发和外套,阿瑟立即被她的气质震住了。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成熟得多。
“你喜欢多伦多吗?”阿瑟问她。不仅仅是漂亮,他暗想。她确实是个美人,不过是一种不露声色的美,需要慢慢地欣赏。她和那些一头金发、身穿紧身T恤、晒成小麦色皮肤的洛杉矶女孩完全相反。
“我喜欢这里。”关于隐私的启示:她走在大街上,绝对没有一个人知道她是谁。不是在小地方长大的人也许理解不了这种感觉是多么美好,隐身于城市的生活有种自由的滋味。她接着对阿瑟说起自己的男朋友巴勃罗,也是学艺术的。阿瑟一边听,一边强装微笑。她太年轻了,他在心里说。她说够了自己的情况,又问起他的事。他努力地解释他的世界是多么超现实,别人都认识他,而他却不认识那些人。他说起洛杉矶如何让他快乐,同时又如何让他筋疲力尽。他一想起德拉诺岛,再和现在的生活相比,就觉得很迷茫。她从来没去过美国,虽然她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距离美国边境就只有二百英里。他看得出来,她正竭力想象他在美国的生活,估计她想到的就是将电影场景和杂志照片拼凑在一起的模样。
“你喜欢表演,是吗?”
“是的,通常情况下,是的。”
“做着你喜欢的事,又能赚到钱,这真的很幸福。”她这么说,他也同意这个看法。吃完了饭,她感谢他请客,接着两个人一起离开了。室外的空气很冷,阳光照着脏兮兮的积雪。日后他会把这段日子看成是黄金时期,他们可以一起走出餐厅,没有人守在人行道上抓拍。
“祝你的电影一切顺利。”她说着,上了一辆有轨电车。
大卫·马梅特(David Mamet),美国剧作家、导演,1947年生,代表作有《拜金一族》(Glengarry Glen Ross)、《美国野牛》(American Buffalo)等。
“祝你在多伦多一切顺利。”他应了一句,可她已经走了。之后的几年里,他一般都能成功地把她忘在脑后。她离他很遥远,而且是那么年轻。他拍了几部电影;之后回纽约住了十八个月,出演了一部马梅特 的戏剧;接着又回到洛杉矶,在HBO的一部剧集里演一个常驻角色。他开始和女人约会,有的是演员,有的不是,有两个太有名了,以至于只要他们一起公开露面,摄影师就会蜂拥而至。等他再回到多伦多拍另一部电影的时候,他每次公开露面都会有人拍照。部分原因是他现在的电影角色比之前重要得多,也更加精彩;还有部分原因是那些摄影师已经习惯了拍他拉着大名人的手。经纪人夸他的约会策略很明智。
“没有什么策略,”阿瑟回答说,“我跟她们约会就是因为喜欢她们。”
“那当然了,”经纪人说,“我就是想说,这么做有益无害。”
他与那些女人约会,真的是因为喜欢她们,还是因为他有意无意地都在为事业考虑?他没想到的是,这个问题竟然一直阴魂不散地纠缠着他。
这一年阿瑟三十六岁,那么米兰达就是二十四岁。他现在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但这种出名并不令他愉快。他并没有指望自己会出名,尽管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和大家一样,都暗暗盼着出名。而如今他出名了,他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出名带来的主要是尴尬。比方说,他在多伦多的日耳曼酒店办理入住,前台的年轻女人对他说,他能住在这里真是太荣幸了——“我这么说您别介意,我就是特别喜欢那部侦探电影。”遇到这种情况,他总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确实看不出对方是真的喜欢那部侦探电影还是跟他客套,又或者是想跟他上床,也可能是同时出于两三种原因。因此他只能笑着表示感谢,心里不知所措,眼睛不知道往哪儿看好,然后接过房卡,转身走向电梯,同时感觉她的目光一直追随着自己。他装出有事在身的样子,同时又要透露出一种心态——他既没注意也不关心大堂里有一半的人都在注视自己。
一进到房间,他就坐在床上,觉得松了一口气,周围只有他一个人,没人盯着他看。但在这种时候,他又总觉得有点儿迷茫,隐隐地有些灰心丧气,有些若有所失。接着,他一下子知道该怎么做了。他拨通了自己存了多年的手机号码。
14
阿瑟·利安德又一次打来电话的时候,米兰达正在上班。她在一家叫海王星物流的航运公司当行政助理。白天她就待在老板办公室门外的私人接待区,安静地坐在一张马蹄铁形状的办公桌后面。她的老板是个年轻的高管,名叫莱昂·普雷万特,他的办公室几乎总是关着门,因为他经常出差。米兰达的办公桌旁边是连绵的灰色地毯,还有一面玻璃墙,正对着安大略湖。她的工作不多,偶尔会占用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因此她常常用整个下午来画画——她正在创作一个图像小说系列。长长的茶歇时间里,她喜欢站在玻璃墙边眺望湖面。每次站在这儿,她都有种悬空的感觉,就像在城市上空漂浮着。湖水毫无波澜,地平线被一座座玻璃大厦框了起来,微小的船只在远处漂过。
莎士比亚戏剧《理查三世》中的台词。
轻柔的提示音响起,这是收到电子邮件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这个职位上安排了一个不称职的临时雇员。“我们烦恼的冬天。” 莱昂·普雷万特是这么形容的。于是莱昂把自己的行程安排外包给下属汉娜的行政助理西娅。西娅散发着干练的职场范儿,总是无可挑剔,让米兰达暗暗敬佩。刚才的邮件就是西娅转发给她的莱昂下个月去东京的航班确认单。在西娅面前,米兰达总觉得自己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她的卷发总是朝四面八方支棱着,而西娅的头发总是那么亮泽服帖;她的衣服总是不大得体,而西娅的穿着总是完美无缺。米兰达的口红不是太艳就是太暗,鞋跟不是太高就是太低。她每双丝袜都破了洞,配哪双鞋要讲策略。她的鞋子后跟都磨掉了色,她都用记号笔仔细地涂抹过。
衣服是个问题。米兰达的大部分通勤装都是从央街附近的一家折扣店买来的。在试衣间的灯光下看起来都没问题,回到家才发现根本不行,黑裙子的腈纶料子太扎眼,合成纤维的衬衫总是讨厌地往身上贴。每一件衣服都不上档次,又高度易燃。
“你是个艺术家啊,”这天早上,她正试着用不同的打底搭配一件洗缩水的衬衫,她的男朋友巴勃罗说,“你干吗要遵从什么狗屁职场着装规范?”
“因为工作需要。”
“可怜的职场宝贝,”他说,“在机器里迷失了。”巴勃罗动不动就说起有比喻意义的“机器”,还有“大人物”。他有时候还会把两者放在一起说,比如“大人物就希望咱们这样,就是要困在职场机器里才好”。他们是在学校里认识的。巴勃罗比她早一年毕业,起初他的事业好像前途一片光明,所以在他的劝说下,米兰达辞掉了服务生的工作。他有一幅画卖了一万美元,接着一幅更大型的作品卖了两万一千美元,他踌躇满志地要成为“未来之星”。可是接着他的一个作品展被取消了,之后的一年里,他一幅作品也没卖出去,真的是没有一点儿进账。于是米兰达就和一家临时工中介签了合同。没多久,她就走进了一座高楼,坐在了莱昂·普雷万特办公室门外的办公桌后面。“坚持一下,宝贝,”这天早上,巴勃罗看着她换衣服的时候说,“你知道这都是暂时的。”
“是啊。”她应道。自从她和临时工中介签了合同,他就一直这么说。但她没有告诉他,上岗六周之后,她就从临时雇员转成了正式员工。莱昂很喜欢她。他说自己很欣赏她总是那么冷静,总是那么处变不惊。他偶尔在办公室的时候,甚至还这么介绍她:“这是我处变不惊的助理米兰达。”这句夸赞让她高兴极了,尽管她不大愿意承认。
“我会把那些新画都卖掉的。”巴勃罗说。他半裸着身子躺在床上,摊开四肢,像个海星。她起床之后,他总喜欢看看自己究竟能睡下多大的地方。“你知道回报的日子总会来的,是吧?”
“当然。”米兰达说着,决定放弃衬衫,想找一件能充当通勤装的T恤,搭配那件二十美元的西装外套。
“上次的展基本上没一个人卖出作品。”他接着说,这会儿主要是自言自语了。
“我知道这是暂时的。”虽然她嘴上这么说,但她有一个秘密:她不希望这种生活状况结束。她永远无法告诉巴勃罗,其实她更喜欢待在海王星物流而不是待在家里,因为他厌恶一切和职场有关的东西。家是一套光线昏暗的小公寓,尘絮越积越多,走廊很窄,因为巴勃罗那些画都靠墙放着,客厅窗户有一半都被一只画架挡住了。她在海王星物流的工作环境到处是简洁的线条和隐藏式照明。她能连续几个小时扑在那个永无止境的项目上。在艺术学校的时候,他们谈起坐班,总觉得生不如死。她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坐班会是她生活中最平静、最井然有序的那部分。
这天上午,她收到了西娅发来的五封邮件,都是莱昂这次去亚洲出差的航班和酒店确认单。米兰达花了点时间核对亚洲的行程。先去日本,之后去新加坡,最后去韩国。她喜欢查看地图,想象自己也去那些地方旅行。她还从来没离开过加拿大呢。巴勃罗没有工作,也卖不出一幅画作。她只能偿还学生贷款的最低利息,勉强交上房租。她把新加坡飞首尔的航班信息加到行程里,再次核对一遍其他的确认单号,随后便发觉自己当天的任务就做完了。这时候是上午九点四十五分。
米兰达看了一会儿新闻,又花了点时间研究朝鲜半岛的地图。接着,她发现自己一直呆望着屏幕,心思都飘到了她那个项目里的世界,她的图像小说,她的漫画系列,不管怎么叫,总之是她从艺术学校毕业之后就一直在做的东西。她拉开办公桌最上面的抽屉,拿出了藏在一沓文件下面的素描本。
“第11号站”项目里有好几个重要人物,但主人公只有十一博士。他是一个出色的物理学家,论相貌,神似巴勃罗,除此之外都和他截然不同。十一博士生活在未来,从不发牢骚。他风度翩翩,偶尔毒舌。他不酗酒。他无所畏惧,不过没什么女人缘。他的名字取自他所生活的空间站。一个来自附近星系的敌对文明控制了地球,并奴役了地球上的人。几百名反叛者设法偷了一个空间站,并逃了出来。十一博士和他的同事们带着第11号站穿过虫洞,藏身于未知的深空中。这些都发生在一千年后的未来。
第11号站大小相当于月球,外观就像一颗行星。不过这颗“行星”能够在星系之间穿梭,并且不需要太阳。但是,空间站的人造天空在战争中损坏了,因此第11号站的表面永远是日落、黄昏或者黑夜。控制第11号站海平面的几个重要系统也遭到了破坏,因此陆地都被淹没了,只有昔日的山峰露在水面上,成了一连串岛屿。
空间站内出现了分裂。在经历了十五年一成不变的黄昏后,一些人唯一的心愿就是回家。他们想返回地球,祈求赦免,在外星人的统治下讨生活。他们住在暗海,那是一大片彼此连通的辐射掩护所,就在第11号站的大海下面。现在他们有三百个人。米兰达正在画的那幅场景中,十一博士和他的导师罗纳根上校一起坐在一只小艇上。
十一博士:这片水域很危险。我们下面有一道暗海大门。罗纳根上校:你应该试着去理解他们。(后面一格是他的脸部特写。)他们只是想再次见到阳光罢了。你能责怪他们吗?
1英寸约为2.54厘米。
这两格之后,她想好了,需要接一幅满版跨页。她已经把这一页画好了,几乎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它夹在家里的画架上。海马是一种铁锈色的庞然大物,盘子般大的眼睛十分空洞。它一半是动物,一半是机器,脑袋一侧的无线电发射机闪着蓝光。海马悄无声息地在海里游走,美丽而又诡异,一个来自暗海的人骑在它弯曲的脊背上。整幅画都漫在深蓝色的海水里,只在最顶上留下宽约一英寸 的空间。水面上,十一博士和罗纳根上校坐在划艇上,在深空陌生的星群下显得那么渺小。
她和阿瑟再次见面的那天下午,巴勃罗打了她办公室的座机电话。下午四点是茶歇时间,她刚喝了几口咖啡,画了几格线稿,讲述十一博士如何挫败暗海组织破坏空间站反应堆,迫使他们返回地球的最新阴谋。她一听到巴勃罗的声音,就知道这通电话来意不善。他问她什么时候回家。
“八点左右吧。”
“我就是不明白,”巴勃罗说,“你究竟给那些人做什么?”
她用手指绕着电话线,看着她刚刚画好的场景。十一博士在第11号站主反应堆旁边的地下通道里截住了他的暗海死对头。一个文字气泡:这是在发什么疯?
“这个嘛,我帮莱昂安排行程,”最近有很多来意不善的电话,她试着借此来磨炼耐心,“我帮他处理费用报告,有时候还替他发发邮件,偶尔也发信息。我还负责归档。”
“然后你一整天的时间就这么没了。”
“当然不是了。这件事我们讨论过的,傻瓜。我其实有很多时候都闲着。”
“那你‘闲着的时候’都做什么,米兰达?”
“巴勃罗,我在弄我的项目。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用这么难听的语气。”但麻烦的是,她心里并不在乎。这种对话曾经一度把她气得直哭,但现在,她转了转椅子,望向湖面,心里想着搬家的货车。她可以打电话请个病假,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几个小时就可以搬家走人。有时候必须做个了断。
“……一天十二个小时,”他说,“你总是不在家。你早上八点出门,晚上九点才回来,有时候连周六也要过去,而我就只能……唉,我不知道,米兰达,假如你是我,你会怎么说?”
“等一下,”她说,“我才意识到你为什么打的是座机。”
“什么?”
“你是为了确认我确实在这儿,是不是?所以你才没有打我的手机。”她气得发抖,她没想到自己会这么生气。房租是她一个人交的,可他还要确认她确实在上班。
“我在说工作时间的事。”他说完顿了一顿,让这句话添了几分指责的意味。
“好吧,”她说,有件事她非常擅长,那就是在生气的时候让声音保持平静,“我之前也说过了,莱昂雇我的时候说得很清楚。他出差的时候,我要在办公桌旁待到晚上七点,而且只要他在这儿,我就也要在这儿。他周末过来的时候会给我发短信,所以我也要过来。”
“哦,他给你‘发短信’啊。”
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对话让她厌烦得要命,她还厌烦巴勃罗,以及在贾维斯街的公寓的厨房。她知道巴勃罗就站在厨房里,因为他打电话发脾气的时候一定是在家里。两个人有一点共同之处,那就是他们同样反感在路边哭哭啼啼,对着电话大喊大叫,反感在公共场所处理乱七八糟的私事。而公寓里就属厨房信号最好。
“巴勃罗,这就是一份工作而已。我们需要这笔钱。”
“你眼里就只有钱,是不是?”
“我们的房租就是这么来的,你知道的吧?”
“你是想说我没尽到本分吗,米兰达?你是不是这个意思?”
她实在听不下去了。她把听筒轻轻地挂在听筒架上,忍不住纳闷自己为什么之前没有发觉——比如说八年前,他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巴勃罗很小气。没过几分钟,他的电子邮件就追过来了。邮件主题是“什么鬼”。正文是这么写的:“米兰达,到底怎么回事?你好像莫名其妙地对我不满,有点儿被动攻击。怎么了?”
她没有回复,直接关掉邮件,在玻璃墙边站了一会儿,眺望湖水。她想象着湖水上涨,淹没街道,贡多拉船在金融区的高楼之间穿梭,十一博士站在一座高高的拱桥上。
就在她这么站着出神的时候,手机响了。这是一个她不认识的号码。
她接起电话。“我是阿瑟·利安德,”他说,“我能再请你吃一顿午餐吗?”
“改成晚餐怎么样?”
“今天晚上吗?”
“你有事要忙吗?”
“没有,”他回答说,他坐在日耳曼酒店的床上,琢磨怎么推掉晚上和导演的聚餐,“什么事也没有。请你吃饭是我的荣幸。”
她打定主意,既然是这种情况,也就没必要打电话告诉巴勃罗了。莱昂那儿有个小任务,他马上要坐飞机去里斯本;她找到了他需要的那份文件,用电子邮件给他发了过去。之后她又回到了第11号站的世界。这几格画的是暗海,人们在洞穴般的房间里不声不响地工作。他们一辈子都活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时时刻刻都惦记着头上深不可测的海水,痛恨十一博士和他那些同事让第11号站永远在深空漂泊。(巴勃罗发来短信:“??你收到我的邮件了吗???”)他们始终都在等待,这些暗海的居民。他们一生都在等待生活重新开始。
米兰达不知不觉画出了莱昂·普雷万特的接待区,但她好一会儿才发觉。草原般广阔的地毯、办公桌、莱昂关闭的办公室大门、玻璃墙、办公桌上的两个订书机——她怎么会弄出两个来?——还有通向电梯和洗手间的几道门。她想表现出这里的宁静与雅致,因为她最愉快的时光就是在这里度过的。不过玻璃墙外换成了另一片风景——黢黑的岩石和高高的桥梁。
“你总是把一半心思都用在‘第11号站’上,”大概一周前他们吵了一架,巴勃罗这么说,“可我甚至都不明白你那个项目。你做这个东西究竟是为什么?”
他对漫画完全没兴趣。他不明白严肃的图像小说和周六上午那些大眼睛崔弟鸟与笨手笨脚的猫咪卡通有什么区别。清醒的时候,他觉得她在浪费才华;喝醉之后,他又说她谈不上有什么才华可挥霍,但过后他又会为这句话道歉,有时候还边说边哭。他已经一年零两个月没卖出过作品了。当时她想再次开口和他解释自己的项目,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你不用明白,”她最后说,“这是我的东西。”
她和阿瑟见面的那家餐厅以清一色的乌木配柔和的灯光,天花板是一道道拱形和穹顶。我用得上,她暗想。她坐在餐厅里等阿瑟,想象着暗海也有一个这样的房间,他们从空间站被淹没的森林里打捞木料,建造了一个地下室。她后悔没把素描本带来。晚上八点零一分,巴勃罗发了一条短信:“我在等你。”她把手机关了,丢进了手提包里。
阿瑟气喘吁吁地赶来了,连声道歉。他迟到了十分钟,因为出租车堵在了路上。
“我在画一本漫画,”他问起她的工作时,她这么回答,“也可能是一个图像小说系列。我现在还没想好。”
“你怎么会选择这个形式?”他的兴趣似乎是发自内心的。
《卡尔文与霍布斯》(Calvin and Hobbes),又译《卡尔文与霍布斯虎》,美国漫画家比尔·沃特森(Bill Watterson)创作的漫画系列,讲述六岁男孩卡尔文和他的布老虎霍布斯的故事。
“我小时候看了好多漫画。你看过《卡尔文与霍布斯》 吗?”阿瑟聚精会神地望着她。他看着很年轻,她心里想,不像是三十六岁了。和七年前吃午饭的时候相比,他看上去只是略微老了些。
“当然看过了,”阿瑟说,“我很爱看《卡尔文与霍布斯》。我最好的朋友那儿有一摞,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你朋友也是岛上的吗?说不定我也认识他。”
“她是女孩,叫维多利亚。十五年前她举家搬到托菲诺去了。你刚才说到《卡尔文与霍布斯》?”
“是,没错。你还记得太空人斯毕夫吗?”
她尤其喜欢那些分镜。斯毕夫开着飞碟从外星的天空飞过,小小的太空人戴着护目镜,坐在飞碟的玻璃圆顶下面。画面通常很好笑,同时也很美。她对阿瑟说起在艺术学校念了一年之后回德拉诺岛过圣诞节的事。她那个学期一无所成,尝试的摄影也屡屡受挫。她拿起一本陈旧的《卡尔文与霍布斯》翻看,然后想,就是它了。那红色沙漠的景观,那挂着两个月亮的天空。她开始琢磨这种形式,琢磨宇宙飞船、星星和外星球。但又过了一年,她才创造出第11号站的美丽残骸。阿瑟隔着桌子注视着她。这顿晚餐一直吃到很晚。
“你还跟巴勃罗在一起吗?”他问。他们走到街上,他打到一辆出租车。有些事情已经注定,虽然他们两个谁都没有明说。
“我们打算分手了。我们性格不合适。”她大声说了出来,所以就成真了。他们上了出租车,在后座上接吻。他一只手贴在她背上,引她穿过酒店大堂。她在电梯里亲吻他,跟着他进了房间。
巴勃罗晚上九点、十点、十一点都发了短信:
生我的气了?
??
???
她回复了一条:晚上住在朋友这儿,明天回家再谈。引来的是:
算了,干脆别回家了。
她看着第四条短信,有一种奇怪的眩晕感。念头浮现,是关于自由和即将到来的解脱的。没有什么东西是我放不下的,她想,我可以重新开始,“第11号站”会一直陪着我。
早上六点,她打车回到贾维斯街上的家。“我今天晚上想见你。”她吻别阿瑟的时候,他说。他们说好下班之后在他的房间里见面。
公寓幽暗而安静。水槽里堆着碗碟,炉子上的煎锅里粘着食物残渣。卧室的门关着。她收拾了两箱行李,一个装衣服,一个装绘画用具,十五分钟就收拾好了走人。她在海王星物流的员工健身房里冲了澡,从行李箱里拿出一套压得有点儿发皱的衣服,一边化妆,一边和镜子中的自己对视。我没什么可后悔的——这句话来自互联网的迷雾。我是个狠心无情的人,她想。然而,心中有愧的她知道这并不属实。她知道世界上到处都是能让她流泪的陷阱,她知道每次有人向她讨零钱而她不给的时候,她就死去了一点点。这意味着她太软弱,不适合这个世界,也许只是不适合这个城市,她感觉自己在这里是那么渺小。泪水已经涌上眼眶。米兰达很少对什么事有把握,但有一点她很肯定,逃避困难是不光彩的。
“我说不好。”半夜两点的时候,阿瑟说。他们躺在日耳曼酒店那张大得夸张的床上。他还要在多伦多待三周,之后就回洛杉矶。她很想相信他们正沐浴在月光下,但是她知道,窗外透进来的十有八九是灯光。“你能说追求幸福是不光彩的吗?”
“和别人同居的时候还和电影明星上床,这事本身肯定说不上‘光彩’吧。”
“电影明星”这个字眼让他不自在,他微微地动了动身子,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我上午要回一趟公寓,再拿几件东西。”她说。这时候是凌晨四点左右,她在半梦半醒之间。她想起了夹在画架上的一幅画,画中一只海马从暗海游上来。他们在讨论种种计划。事情很快就定下了。
“你觉得他不会做什么糊涂事吧?我是说巴勃罗。”
“不会,”她说,“他什么都不会做,除了可能会大吼大叫。”她困得睁不开眼睛。
“你肯定?”
他等着她回答,但她睡着了。他吻了吻她的额头,她喃喃地说了一句什么,但是没有醒来。接着,他拉起羽绒被,替她盖上裸露的肩膀,关上电视,最后关了灯。
15
后来他们在好莱坞山买了一所房子,还养了一条博美犬。米兰达晚上呼唤它的时候,它就像一个小小的幽灵一样闪闪发光,在院子尽头的黑暗中露出一抹白影。街上总会有摄影师跟拍阿瑟和米兰达,这些人让米兰达感到精神焦虑又紧绷。阿瑟的名字现在总出现在电影名上方的位置。三周年纪念日那天晚上,他的面孔同时出现在北美大陆各地的广告牌上。
今天晚上他们办了一场晚宴,博美犬露利在日光室里观察着宴会。它因为在桌子旁边讨吃的被关了禁闭。米兰达每次从桌子上抬起头,都能看见露利隔着法式玻璃门向外面张望。
“你家的狗真像一块棉花糖。”加里·赫勒说,他是阿瑟的律师。
“这个小家伙真是太可爱了。”伊丽莎白·科尔顿说。她的面孔和阿瑟的一起印在那些广告牌上,笑容灿烂,烈焰红唇。不过银幕之外的她没有涂口红,看起来紧张又腼腆。她美得让人一见她就忘了自己要说什么。她说话轻声细语的,大家总是得把身子靠过去才能听见她在说什么。
今天晚上一共请了十位客人,都是熟人,聚在一起庆祝结婚三周年和上映首周末的票房成绩。“一石二鸟。”阿瑟是这么说的。但是晚上的气氛有些不对劲,米兰达感觉越来越难以掩饰内心的不安。为什么庆祝结婚三周年要请夫妻二人之外的人?我家的桌子旁边怎么坐了这么多不相干的人?她和阿瑟分别坐在桌子两端,不知为什么,她一直没能和阿瑟对视。他和每个人都有交谈,就是没和她说话。好像没人注意到米兰达一直没怎么说话。“我希望你能再费点儿心尝试一下。”阿瑟跟她说过一两次,但是她清楚,她永远都不属于这里,她再怎么费心尝试也没有用。这些人和她不属于一个世界。她被困在了一个陌生的星球。她尽力装出处变不惊的样子,心里则一片慌乱。
一小支服务员队伍在桌子旁来回运送盘子和酒水。晚宴结束的时候,厨房里会留下几张大头照,可能还有一两个剧本。玻璃另一边的露利正盯着从赫勒妻子的那份甜点上掉下去的草莓。米兰达紧张的时候记性就会很差,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认识圈内人或者办晚宴时,尤其是给圈内人办晚宴时。比如她无论如何也记不住赫勒妻子的名字,尽管她今天晚上至少听过两次了。
“哦,是很抓人,”只听赫勒妻子说,米兰达没有听到上文,“我们在那儿待了整整一周,每天就只是去冲浪。确实能陶冶情操。”
“你说冲浪吗?”坐在她旁边的制片人问。
“你准想不到吧?就是每天都去海上,天地间只有你、海浪和一个私教,最大的感受真的就是专注。你冲浪吗?”
“我很想去,可惜最近办学校的事实在太忙了,”制片人说,“其实呢,也许应该叫孤儿院,是我去年在海地弄的一个小项目。不过重点是让他们接受教育,而不仅仅是让那些孩子有地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