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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星舰.2

作者:加-艾米丽·圣约翰·曼德尔 当前章节:14136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03:18

“一定是我们捞鱼的时候,他们从路上过去了。”奥古斯特说。这是唯一合理的结论。他们拿了渔网准备回高尔夫球场的时候还和指挥确认了路线。水塘离路面有点儿远,而且是在俱乐部后面,所以他们看不见乐团经过。又因为下着暴雨,乐团的声音也被盖住了。

“他们走得很匆忙。”柯尔斯滕说,但她胃里发紧。奥古斯特摆弄着衣兜里的零钱,丁零丁零地响。还有些地方说不通。乐团为什么要冒着瓢泼大雨赶路?除非是遇到了什么意外的紧急情况。暴雨冲掉了路上的车辙印,路面上散落着一团团旋涡似的落叶细枝,热气又一次上升。这会儿天空像裂开了一道道口子,云层间露出一块一块的蓝天。

“这么热,鱼很快就要臭了。”奥古斯特说。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柯尔斯滕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急着去追赶乐团,但更安全的做法是趁着天还没黑把火生好,况且他们上午就只吃了一两条兔肉干。于是他们开始捡树枝生火。不用说,树枝都被打湿了,他们弄了很久才终于燃起小火苗。烟熏火燎,烤鱼的时候眼睛被熏得很疼,不过烟味倒是掩盖了衣服上的鱼腥臭。他们使劲吃鱼,实在吃不完的就用渔网兜着,然后拖着病恹恹的身体再次上路。他们经过高尔夫球场,又经过一座座房子。很明显,这些房子多年前就被洗劫一空,草地上散落着破烂的家具。走了一阵子,他们就把鱼都扔了,因为暑气中鱼已经腐烂。他们加快了速度,能走多快就走多快,但还是看不到乐团的影子。按理说,这会儿肯定能看到些踪迹了,比如路上的马蹄印、脚印、车辙印。两个人都没说话。

接近黄昏时分,他们看到马路上方架着一条高速路。柯尔斯滕爬上天桥,好看得远一点儿,说不定交响乐团就在前面。可惜她只看到马路蜿蜒到远处波光粼粼的湖面,继而消失在树林之后。高速路上是几英里长的大堵车,车辆之间已经长出小树,成千上万的挡风玻璃映照着天空。离她最近的那辆车里,驾驶座上有一具骷髅。

他们在天桥附近选了一棵树,把奥古斯特的塑料布铺在地上,并排睡在上面。柯尔斯滕睡得很不安稳,每次醒来都觉得周围空空荡荡的,身边少了伙伴、马匹和大篷车。地狱是见不到你渴望的人。

24

和乐团走散的第二天,柯尔斯滕和奥古斯特看到一排汽车沿着路肩停着。快到中午了,天越来越热,周围一片寂静。他们看不见湖面了。汽车投下弯曲的影子。这些车子被清理过,后排座椅上没有骷髅,也没有遗弃的财物,这说明附近住了人,还从这条路上走过。他们又走了一个小时,看到一个加油站。那是一栋低矮的房子,孤独地建在路边,一个印着黄色贝壳的标志还矗立着。加油机旁边停满了车子,堵得水泄不通。有一辆车子的颜色像是融化的黄油,车身上印着黑字。是芝加哥的出租车,柯尔斯滕认出来。在那个暴乱的城市里,有人在最后的日子里打到了硕果仅存的出租车,谈好价格,准备向北边逃命。司机那一侧的车门上留着两个整齐的弹孔。耳边传来狗叫声,两个人身子一僵,都摸向了武器。

一个男人带着一条金毛犬,从加油站侧面走了出来。男人有五六十岁,灰白的头发剪得很短,走路时姿势僵硬,说明身上有旧伤,一只手握着一把步枪。他脸上有一道纹路复杂的疤痕。

“有何贵干?”男人问。他的语气不是不友好,这是活在第二十年里值得欣慰的事,因为这是个相对平静的时代。若是在大崩溃后的前十年、前十二年,他很可能不由分说就朝他们开枪了。

“路过而已,”柯尔斯滕说,“我们没有恶意。我们要去文明博物馆。”

“去哪儿,嗯?”

“塞汶城机场。”

奥古斯特默默地站在她旁边。他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

男人点了点头:“那里还有人吗?”

“我们盼着我们的朋友会在那儿。”

“你们走散了?”

“是啊,”柯尔斯滕说,“我们走散了。”奥古斯特叹了口气。他们已经意识到,交响乐团走的显然不是这条路线。一路走来,松软的地面上没有任何痕迹。没有马粪,没有新的车辙印或是脚印,完全没有二十多个人、三辆大篷车和七匹马经过的迹象。

“好吧!”男人说着摇了摇头,“真倒霉。我很同情你们。对了,我叫芬恩。”

“我叫柯尔斯滕。他叫奥古斯特。”

“你拿的是小提琴琴盒吗?”芬恩问。

“是的。”

“你们是从乐队跑出来的?”

“是他们撇下我们先跑了,”柯尔斯滕急忙说,因为她看见奥古斯特揣在衣兜里的手攥成了拳头,“你一个人住这儿吗?”

“当然不是了。”芬恩说,柯尔斯滕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即使是在这个较为平静的时代,又有谁会承认自己寡不敌众?他正注视着柯尔斯滕的匕首。她很难从对方脸上的那道疤痕上移开目光。从这个距离看不太清楚,不过看形状像是有意为之。

“这不是一个镇子吧?”

“不是。还称不上是镇子。”

“不好意思,好奇而已。我们很少遇到你这样的人。”

“我这样的?”

“就是不住在镇子里的。”柯尔斯滕说。

“哦,好吧。这里很安静。你刚才说的那个地方,”他说,“那个博物馆,你们了解吗?”

“不怎么了解,”柯尔斯滕说,“不过我们的朋友要去那里。”

“我听说那里保存了很多旧世界的文物。”奥古斯特说。

男人笑了两声,听起来像咆哮。金毛犬抬头望着他,一脸关切。“旧世界的文物,”男人重复说,“是这样的,孩子们,旧世界的文物保存在整个世界里。你们什么时候见过一辆新车吗?”

两个人面面相觑,没有说话。

“行吧,不管它了,”芬恩说,“要是你们想接水,房子后面有一个水泵。”

两个人道了谢,跟着他绕到后面。加油站后面有两个小孩子正在削土豆。那是一对红头发的双胞胎,八九岁的模样,性别难辨。两个孩子光着脚,不过一身衣服很干净,头发也理得很整齐。他们看到陌生人走近,就一直盯着看。柯尔斯滕每次看到小孩子都忍不住想,像他们那样只知道格鲁吉亚流感之后的世界,究竟是好是坏?芬恩指了指泥地里,只见基座上有一个手摇泵。

“咱们见过面,”柯尔斯滕说,“是不是?两年前你是不是在水边的圣德伯勒?我记得这对红头发的双胞胎小不点儿。我在镇子里散步的时候,他们一直跟着我走来走去。”

芬恩神色一紧,柯尔斯滕看见他手臂一抖,是要举枪的意思。“是先知派你们来的?”

“什么?不是不是,不是这么回事。我们只是从那儿路过而已。”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奥古斯特说。

“我们是旅行交响乐团的成员。”

芬恩露出微笑。“哦,怪不得背着小提琴呢,”他说,“我记得交响乐团,没错。”他握枪的手放松下来,危机过去了,“我对莎士比亚一直没什么兴趣,不过你们的演出是我这么多年来听过的最优美的音乐了。”

“谢谢。”奥古斯特说。

“你是在先知接管镇子之后离开的吗?”柯尔斯滕问。奥古斯特摇起水泵,柯尔斯滕把瓶子凑在出水口下面接水,清凉的水花溅到了手上。

“他们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疯的疯子,”他说,“危险得要命。我们几个人带着孩子逃走了。”

“你认识阿夏和杰里米吗?”柯尔斯滕盖上瓶盖,把水瓶放在自己的背包和奥古斯特的包里。

“是乐手吧?女的是黑人,男的是亚裔?”

“对。”

“不熟。我认识他们,见面会打招呼。他们带着孩子走了,比我早几天。”

“你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吗?”

“完全不知道。”

“你知道前面有什么吗?”

“好几英里都荒无人烟。有两个废弃的镇子,据我所知已经没人住了。再往前就是塞汶城和湖了。”

“你去过那里吗?”他们一边说一边走回路上。柯尔斯滕瞥了一眼男人的侧脸,一下子看清了那道疤——一个小写的“t”,底下有一横。在水边的圣德伯勒,她见过有的建筑上用喷漆画着同样的记号。

“你说塞汶城?大崩溃之后就没去过。”

“住在这儿,住在镇子外面,是什么感觉?”柯尔斯滕问。

“很安静,”芬恩耸了耸肩说,“要是十年八年前,我也不敢冒这个险。不过除了那个先知,这十年都过得十分平静,”他犹豫了片刻,“听着,我刚才没和你们说实话。我知道你们说的那个地方,那个博物馆。听说那里住着不少人。”

“你离开圣德伯勒的时候,没动过去那儿的心思吗?”

“听说先知就是从那儿来的,”他说,“机场里的那些人,也许他们和先知是一伙的呢?”

柯尔斯滕和奥古斯特一路上没怎么说话。一头鹿从前方的路上穿过,先停在那儿看了看他们,之后就消失进林子里。一个人类消失殆尽的美丽世界。如果他人即地狱,那么一个几乎没有人的世界算什么?兴许人类很快就灭绝了。不过这个念头让柯尔斯滕觉得很平静,而不是难过。在这个星球上,有那么多的物种出现过又消失了,再少一个又如何?如今又有多少人还活着?

“他那道疤。”奥古斯特说。

“我看到了。还有,乐团究竟能去哪儿?为什么要改变路线呢?”奥古斯特没有回答。乐团偏离原定路线的理由有十几个:他们感到了某种危险,于是决定绕路走;他们仔细考虑了一番后认定走另一条路更快,并且知道柯尔斯滕与奥古斯特会和他们在机场会合;他们在岔路口走错了,于是消失在荒野中……

午后不久,奥古斯特发现了一条车道。当时他们正在树荫底下休息,他突然站起来,走到路对面。柯尔斯滕也注意到对面有一排小树,但是她太累了,还热得发昏,没精力去思考这意味着什么。奥古斯特单腿跪地,戳了戳地面。

“碎石路面。”他说。

这是一条车道,不过杂草丛生,一时难以发现。林间有一片空地,上面矗立着一栋二层楼的房子,两辆生锈的汽车和一辆皮卡车,都瘫在瘪了的轮胎上。他们在林子边缘观望片刻,不过没发现有动静。

前门上了锁,这可不寻常。他们绕着房子查看了一圈,结果后门也锁着。柯尔斯滕撬开锁。他们走进客厅的那一刻就意识到,这里从来没人进来过。抱枕整齐地摆在沙发上。茶几上放了一个遥控器,上面落满灰尘。他们对望了一眼,蒙着布条的脸上挑眉的动作一模一样。他们好多年都没遇到过原封不动的房子了。

厨房里,柯尔斯滕用手指拂过碗碟架上的一排盘子,拿了几把叉子,留着以后用。楼上有一个房间本来是儿童房。房间的主人仍然留在这里,但已经变成了床上的一副尸骨。柯尔斯滕拉起毯子,盖住孩子的脑袋,而此时奥古斯特还在楼下的浴室里翻找。墙上挂着一幅镶框的照片,照片里是男孩和他父母,三个人都露出灿烂的笑容,那么鲜活。男孩穿着少年棒球联盟的球衣,他的父母蹲在左右两边。她听见奥古斯特走了过来。

“看我发现了什么。”他说。

他发现了一个“进取号”星舰的金属模型。他对着阳光举了起来,蜻蜓大小的星舰闪闪发光。柯尔斯滕这时才注意到床头贴着一张太阳系的海报,地球只是太阳旁边的一个小蓝点。这个男孩喜欢棒球,也喜欢太空。

“咱们该继续赶路了。”过了一会儿,柯尔斯滕说。奥古斯特的目光也落在床上。她先离开了房间,好让他进行祈祷,尽管她也不知道说“祈祷”到底恰不恰当。他对着死者低语的时候,好像只是在和他们交谈。“希望你走得很安详。”她曾听见奥古斯特这么说。或者:“你的家真的很漂亮。抱歉,我要把你的靴子拿走了。”或者:“不论你在哪里,希望你的家人都与你同在。”他对床上的孩子说话的时候声音很轻,柯尔斯滕听不清楚,只听见了“在群星之间”几个字。她急忙走去主卧,免得被他发现自己在偷听。不过她看出奥古斯特已经来过这儿了。男孩的父母也是在床上去世的,奥古斯特刚才拉起毯子遮住了他们的脸,扬起的灰尘还在上空弥漫着。

在主卧浴室里,按下电灯开关的那一瞬间,柯尔斯滕闭上了眼睛。自然,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在这样的瞬间,她总是情不自禁地努力回想这个动作本来的效果:走进房间,按下开关,接着房间里便充满了光亮。问题是,她不确定这是她的记忆还是想象了。她用指尖拂过浴室洗脸池上那个蓝白相间的瓷罐,先把罐子里那一排排棉签欣赏了一番,然后才装进口袋。看起来棉签可以用来清理耳朵和乐器。柯尔斯滕抬起头,和镜子中的自己四目相对。她该剪头发了。她对着镜子露出微笑,接着调整了一下笑容,好让她最近缺掉牙的位置看着没那么明显。她拉开一扇柜门,看见里面放着一叠干净的毛巾。最上面那条毛巾是蓝色的,绣着几只小黄鸭,一角还连着兜帽。如果一家三口同时感染,父母为什么没有和孩子睡在一起呢?也许父母先死了。她不愿意再想下去。

客房的门一直关着,窗户裂了一条缝,地毯报废了,不过衣柜里的衣服没有沾上死亡的气味。她翻到一条喜欢的裙子,柔软的蓝色丝绸裙,还有口袋。趁着奥古斯特还在男孩的卧室里,她换上了裙子。衣柜里还有一件婚纱和一套黑西装。她拿上这两件衣服,留着当演出服。乐团在做的,他们一直在做的,就是施展魔法,而服装是很有用的道具。和他们萍水相逢的那些人过得辛苦而艰难,而且一辈子只有一个任务,就是活下去。有几个演员认为,要想让莎士比亚的戏剧引发共鸣,他们也应该和观众一样,穿着打了补丁、洗得褪色的衣服。但柯尔斯滕觉得,让蒂坦妮雅一袭礼服,哈姆雷特身穿衬衫领带,这样更有意义。大号手也同意她的看法。

“新世界有个问题,”大号手这么说过,“那就是优雅匮乏得令人发指。”他对优雅略有所知。大崩溃之前,他和指挥曾属于同一个军乐团。他有时候会说起军队的舞会。他现在在哪儿呢?不要去想乐团,不要去想乐团。只有此时此地,她这么告诉自己,只有这个房子。

“裙子不错。”奥古斯特说。他人在楼下客厅里。

“原来那件沾了一股烟熏和臭鱼味。”

“我在地下室找到两个行李箱。”他说。

他们走的时候一人拖了一个行李箱,里面装了毛巾、衣服、一叠柯尔斯滕准备之后翻看的杂志、一盒没打开的盐,还有他们觉得可能有用的各种东西。走之前,柯尔斯滕在客厅里徘徊了几分钟,查看书架上的书,奥古斯特则到处找《电视指南》和诗集。

奥古斯特放弃了寻找,问她:“你要找哪本书?”她看得出来,他想拿走那只遥控器。他一直把遥控器拿在手里,漫不经心按着那些按钮。

“《十一博士》,不用说。不过《亲爱的V.》也行。”

两三年前,她不知怎么把《亲爱的V.》丢在路上了,从那以后她就一直想再找一本。这本书是她母亲的,是在世界终结之前刚买的。《亲爱的V.:阿瑟·利安德未经授权的肖像》,封面最上方有一行白色的文字,宣称本书荣登畅销榜第一。封面上是一张黑白照,阿瑟上车之前回头看了一眼。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不出发生了什么,好像有点儿魂不守舍,也可能是有人喊了他的名字,于是他回头张望。这本书里全是他写给一个朋友的信,也就是那个姓名不详的V.。

柯尔斯滕跟着哥哥离开多伦多的时候,哥哥对她说她可以在背包里带一本书,就一本。于是她就挑了《亲爱的V.》,因为母亲不让她看这本书。她哥哥当时诧异得挑起了眉毛,不过什么也没说。

25

书信选摘:

亲爱的V.,

多伦多很冷,不过我喜欢住在这里。让我没办法习惯的是,每当阴云密布快要下雪的时候,天总是一片橙黄。橙黄。我知道这只不过是城市里的反射光,但是看起来很诡异。

克拉克(Clark)的英文首字母缩写。

我最近走了很多路,因为除去房租、自助洗衣店和吃穿的费用,我实在没钱坐车了,昨天我在水沟里捡到了一枚亮闪闪的一分钱硬币,我觉得这是个幸运符。我把硬币贴在这封信上了。异常地亮,是吧?为了庆祝十九岁生日,昨天晚上我去了市中心的一家舞厅,花了五块钱服务费。我浪费了五块钱,因为我现在在餐厅里干不了几个小时,不过无所谓了。我喜欢跳舞,虽然我根本不会跳,八成别人都以为我癫痫犯了吧。我和我的朋友克拉克一起走着回家,他说他看了一场实验性的表演,演员们都戴着巨大的混凝纸浆面具,听着挺酷的,但是有点儿装。我这么跟C. 说了,他反问:“你知道什么叫装吗?你的头发。”他没有挖苦我的意思,不过我那天早上给一个室友做了早饭,好让他帮我剪个头发,效果还不赖,我觉得。我这个室友是学美发的。马尾辫没有了!你肯定认不出我了!我爱这座城市,也恨这座城市,我也很想你。

阿瑟(Arthur)的英文首字母缩写。

A.

亲爱的V.,

我昨天晚上梦见我们还是在你家里,和你母亲一起打麻将(是这么写?)。我想现实中我们就打过那一回,而且我知道那次我俩都喝高了,不过我玩得很开心,那些小小的麻将牌。言归正传,今天早上我在想,你家里有个地方我很喜欢,就是大海的视错觉:从客厅看去,感觉大海就在前院草坪的尽头;可等你走到外面才发现,玻璃和海水之间还隔着一道悬崖。悬崖上架着的那个摇摇晃晃的梯子还是什么的,总吓得我魂飞魄散。

我说不上想家,也说不上不想。我经常和克拉克一起混,他是我在表演班的同学,我觉得你会喜欢他的。C.留着朋克摇滚发型,一半头发剃光了,没剃的那一半染成了粉红色。C.的父母希望他去念商学院,或者起码得拿到一个有用的学位。不过C.跟我说他死也不干,听起来挺极端的。不过话说回来,我记得我当时也是宁愿死也不想留在岛上,所以我对他说我能明白。今天晚上这节课很棒。希望你一切安好。盼复。

A.

亲爱的V.,

你还记得我们曾在你悬崖小屋的房间里听音乐吗?我最近在想,那段时间真是美好啊,尽管我那时候就要动身去多伦多了,所以那段时间也叫人难过。我记得我当时望着你房间窗户外的树叶,幻想眼前是一栋栋摩天大楼,想象那会是什么感觉,我还会不会想念这些树叶,诸如此类的。后来我就来了多伦多,我的房间窗户外面正好也有一棵树,所以我一抬眼就是树叶。不过这是棵银杏树,我在西边从来没见过。银杏树很美,树叶就像小扇子。

A.

亲爱的V.,

我是个烂演员,这个城市太他妈冷了,我很想你。

A.

亲爱的V.,

百武彗星于1996年3月25日最接近地球。

你还记得我们熬夜看彗星的那个晚上吗?就是百武彗星。当时是三月份 ,那天晚上特别冷,草地上全是霜。我记得我们一遍又一遍喃喃地念着它的名字,百武,百武。我觉得彗星很美,那道光就那么悬在天空中。总之,我就是刚刚想起那晚来了,不知道你是不是也记得这么清楚。在这里不大能看见星星。

A.

亲爱的V.,

我之前没跟你说过,上个月的一节表演课上,老师说他觉得我有点儿平,其实就是觉得我演得很烂的意思。他说了几句模棱两可的话,几乎是在安慰我,说什么要想提高很难。我说,等着瞧吧。他听了一脸诧异,好像朝我眨了眨眼睛。之后的三周里,他基本上就对我视而不见。不过昨天晚上,我正在演一段独白,一抬头,发现他正在注视着我,真的是注视着我。之后他跟我说了一声晚安,这是几周以来的第一次。我觉得我还是有希望的。我就好像坐着轮椅看着别人奔跑。我能看出什么是好演技,可是我自己没办法做到那么好,不过我有时候就只差了一点点,V.。我真的很努力。

我刚才想到了小岛。不知道为什么,小岛好像成了过去时,就像我做过的一场梦。我走在街道上,在公园内外漫步,在夜店里跳舞,心里却在想:“曾经我和我最好的朋友V.在海滩上漫步,曾经我和我弟弟一起在森林里垒城堡,曾经我放眼望去只有树。”这些真实发生过的事听起来都像是假的,就像是我听过的童话故事。我站在多伦多的街角等红绿灯,而那一整个地方,那个小岛,就像是另一个星球。别见怪,但是一想到你还住在那儿,总感觉怪怪的。

你的

A.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写信了,亲爱的V.,因为你四个月都没回过我一封信,五个月来写给我的最长的就是一张明信片。今天我一出门,看见春花开满了枝头。我是不是梦见你和我一起走在这些华丽的街道上?(V.,抱歉,我室友回家的时候心情很好,还带了些很棒的大麻,我有点儿精神错乱,也很孤独。你不知道离家这么远是什么滋味,因为你这辈子都不会离开的,是不是,V.?)我之前在想,要了解这个城市,你首先得变得身无分文,因为身无分文(是真的身无分文,连坐地铁的两块钱也掏不出来)才能逼着你无论去哪儿都得走路,而走路是欣赏这个城市最好的办法。言归正传,我要成为一名演员,而且是一名好演员,这点很重要。我想做点儿了不起的事,可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昨天晚上我跟一个室友说起这件事,他哈哈大笑,还说我太年轻了。但是我们都越来越老了,时间过得太快了。我都已经十九了。

我在考虑去纽约参加一个表演课的面试。

我最近在思考一件事,很抱歉它听起来会很伤人:你说你永远都是我的朋友,可你并不是,对吧?我是最近才想明白的。你对我的生活完全不感兴趣。

这么说好像我心有怨气,但这不是我的本意。V.,我只是实话实说:你从来不主动打电话给我,都是我先打电话给你。你发现了吗?要是我给你打电话留言,你会回过来,但是你从来不主动打电话给我。

我觉得这件事很糟糕,V.,因为朋友是不会这样的。我总是想着你。你总说你是我的朋友,但你从来不想着我。我觉得我不能再单听你说了什么,V.,而是要好好想想你都做了什么。我的朋友C.觉得我对友谊的期望太高了,可我觉得他说的不对。

保重,V.,我会想你的。

A.

V.,

好多年(几十年?)没给你写信了,但我常常想着你。我很高兴在圣诞节的时候见到你。我不知道我母亲请了客人。我每次回来她都会这样,我觉得有点儿炫耀的意思。不过要是当初听她的,我根本不会离开小岛,而是子承父业开扫雪机了。突然和你共处一个房间感觉挺尴尬,不过这么久之后能再见到你,和你聊两句,真的太好了。你有了四个孩子!我都没法想象。

我好多年没给人写过信了,不只是没给你写信,不得不承认,我已经生疏了。不过我有个消息,一个重大消息,这件事我第一个想告诉的人就是你。我要结婚了。很突然。圣诞节的时候我没提,因为我当时还没想好,不过现在我想好了,我觉得这个决定完全正确。她叫米兰达,也来自岛上,不过我们是在多伦多认识的。她是个艺术家,会画奇异美丽的连环漫画之类的。她下个月就跟我搬去洛杉矶了。

咱们怎么变得这么老了,V.?我还记得我们五岁的时候一起在树林里垒城堡。我们能重新做朋友吗?我一直都特别想你。

A.

亲爱的V.:

最近我过得很离奇,感觉自己的生活就像是一部电影。我实在太迷茫了,V.,真的没办法形容。突如其来地,我发觉自己在想:我是怎么走到这儿的?我是怎么过上这种生活的?因为我回想着一连串的事件,总觉得不可能是这样一个结果。我认识几十个比我有天分的演员,可他们一直都不出名。

我遇到了一个人,我们相爱了。她叫伊丽莎白。她是那么优雅、美丽,而最最重要的是,她有一种轻盈的气质,我以前从来没意识到那正是我所缺少的东西。她除了当模特、拍电影,还会去上艺术史课。我知道这是不道德的,V.。我觉得克拉克知道了。昨天的晚宴上(非常尴尬,现在想来也非常不明智,说来话长,不过我当时觉得是个好主意),某一刻我一抬头,他正看着我,表情好像我让他失望了。我意识到他的确有资格这么想。我也让自己失望了。我不知道,V.,我现在一团乱。

你的

A.

亲爱的V.,

昨天克拉克来吃晚饭了,离上次有六个月了吧。见到他还挺紧张的,一部分是因为我觉得和十九岁那会儿相比,他没那么有意思了(我承认这么说很刻薄,但我们难道不能老实承认人是会变的吗?),另一部分原因是上次他来家里的时候,我和米兰达还没离婚,伊丽莎白当时还是晚宴上的客人。好在伊丽莎白准备了烤鸡,并且完美地扮演了20世纪50年代的主妇,克拉克对她很有好感,我觉得。整个晚上她都保持着光彩照人的形象,一言一行都充满魅力之类的。这一次她总算没喝太多。

出自叶芝的《可谱曲的歌词之七:变老的疯简看着舞者》(VII of Words for Music, Crazy Jane Grown Old Looks at the Dancers)。

你还记得我们高中那个疯狂崇拜叶芝的英语老师吗?他那种热情有点儿把你也传染了。我记得有一阵子你在湖边小屋的卧室墙上贴了一句诗,我最近常常会想起来——爱情就像狮子的牙齿。

你的

A.

26

“拜托快说你是开玩笑。”克拉克说。伊丽莎白·科尔顿打电话来通知他书的事。她没有开玩笑。她还没看到书,书要一周后才上市。不过一个可靠的消息来源告诉她说书里提到了他们两个人。她怒不可遏。她正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可她拿不准该起诉谁。是出版商还是V.?她拿定了主意,她没理由起诉阿瑟,尽管她很想这么做,但看来他也不知道书的事。

“他都说咱们什么了?”克拉克问。

“不知道,”伊丽莎白说,“不过看来他很详细地讨论了婚姻和友谊。用我朋友的话形容是‘不留情面’。”

“不留情面,”克拉克重复说,“这不一定是什么意思。”不过十有八九不是好话,他断定。从来没听说一个人善良起来不留情面的。

“显然,他喜欢描述他生活中的人。起码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也很苦恼,算他知趣。”电话里传来一阵刺啦刺啦的静电声。

“是叫《亲爱的B.》吗?”克拉克把书名写了下来。此时距离疫情暴发还有三周。他们仍然奢侈得不像话,还能为一本书信集操心。

英语中维多利亚(Victoria)的首字母是V。

“《亲爱的V.》。对方是他的朋友维多利亚 。”

“前朋友吧,我琢磨。我明天打电话给他。”克拉克说。

“他只会东拉西扯、转移话题、胡搅蛮缠,”伊丽莎白说,“也可能他只是对我才这样。你和他说话的时候有没有一种他是在演戏的感觉?”

“我得出门了,”克拉克说,“我上午十一点有一个访谈。”

“我过几天要去纽约。也许咱们可以见个面,聊聊这件事。”

“可以,行,”他好几年没见过伊丽莎白了,“让你的助手联系我的行政助理吧,咱们约个时间。”

他放下电话,满脑子都是《亲爱的V.》。他离开办公室,路上没有和一个人对视,他尴尬得要死,简直不敢和同事们说话。有谁读过那本书了吗?接着他走上了二十三街。他想马上拿到《亲爱的V.》。他认识的人里头肯定有谁能帮他弄到一本,但访谈之前是来不及了。他正在给中央车站附近的一家供水系统咨询公司进行三百六十度评估。

这几年来,这些评估成了他的专长。每一份评估的中心都是客户公司希望改变的某个高管,也就是他们所谓的“靶子”。这么叫没有任何讽刺的意思。克拉克目前的几个“靶子”包括:一个给公司赚了几百万美元但是对下属大呼小叫的销售员,一个赶工到凌晨三点却还是赶不上最后期限的优异律师,一个面对客户八面玲珑但是管理团队一塌糊涂的公关主管。克拉克每做一份评估都需要找十几个和“靶子”经常打交道的员工进行访谈,给“靶子”提供一系列报告,包括匿名的访谈评价——正面评价放在前面,好减缓对其自尊心的打击。接着,就是项目的最后阶段——连续几个月的培训。

格雷巴大厦(Graybar Building),建于1925年,和中央车站通过格雷巴通道相连。

二十三街上并不拥挤,吃午饭还有点儿早,可他总是被挡在“手机僵尸”后面。这些人年纪只有他一半,走路都像在梦游,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他故意撞开了两个人,走得比平常快,打心底里烦得要命,想拿拳头砸墙,想狂奔,想冲进舞池翻跟头,尽管他已经有二十年没那么做过了。阿瑟跳舞的时候,总是比音乐的拍子慢那么一点儿。一个年轻女人走到地铁台阶入口那里突然站住了,克拉克差点撞到她身上。超过去的时候,克拉克瞪了她一眼,女人没注意,她正如痴如醉地看着手机屏幕。之后他在车门就要关上的一瞬间冲进了车厢,这算是这天里第一个小小的安慰。他一路上都在生闷气。到了中央车站,他一步两个台阶地爬上楼梯,走上车站大厅旁边的大理石走廊,快步穿过中央市场香气扑鼻的空气,顺着连接通道,来到了格雷巴大厦 。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他对访谈对象说。对方耸了耸肩,示意他坐到访客椅上。

“要是你觉得两分钟都算迟到,那我们可没法好好相处了。”是得克萨斯口音吗?戴利娅四十左右,齐发尾,戴着一副红框眼镜,和口红颜色一样。

克拉克照例介绍铺垫一番,说这次三百六十度评估的“靶子”是她的上司;他约了十五个人访谈,都是匿名的;评价会分门别类地写进下级、平级和上级的报告,每一级最少三个人;等等。他远远地听到自己的声音,并欣慰地发现自己语气沉稳。

“那这件事的目的,”她说,“我理解正确的话,是要改变我的老板吗?”

“这个,不妨说是找到潜在的弱点吧。”克拉克说。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又想到了《亲爱的V.》,毕竟“出言不慎”不正是对“弱点”恰如其分的诠释吗?

“就是要改变他。”她微笑着,坚持己见。

“大概也可以这么看吧。”

她点了点头。“我认为人不可能十全十美。”她说。

“啊。”他说。他脑海里冒出的念头是,她都这个年纪了,说起话来怎么还像个哲学系大学生。“那不断完善自我呢?”

“我不知道。”她靠在椅背上,抱着胳膊思考这个问题。她一副不以为意的口气,但克拉克渐渐意识到,她为人绝不轻浮。他想起前几次访谈中谈到团队的时候,几个同事无意间说起过她。有一个人说她“有点儿不一样”。还有一个人,他想起来了,当时用的词是“较真”。“你刚才说你做这一行很久了,是吧?”

“二十一年了。”

“你培训的那些人,他们真的改变了吗?我是指持续的、明显的改变?”

他犹豫了。他其实也想知道答案。

“他们会改变自己的行为,”他说,“其中一些人。人们往往根本不知道自己某些方面需要改进,不过他们看到报告之后……”

她点了点头:“这么说,你会区分改变一个人和改变一些行为。”

“当然了。”

“是这么回事,”戴利娅说,“我打赌你可以给丹上培训课,他十有八九会表现出一副改头换面的样子,他会在具体的方面有所改善,但他依旧是个郁郁寡欢的混蛋。”

“一个郁郁寡欢的……”

“不对,等一下,先别记。我换个说法吧。好,比如说你给他上培训课,他改了一点儿,十有八九会这样,可他依旧是个事业有成但不快乐的人。他每天工作到晚上九点,因为他们夫妻关系很差,他不想回家。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夫妻关系很差这种事人人都知道。这就像口臭,要是你和这个人离得近了,很明显就能察觉。知道吗?我这是揣测了,不过我觉得他这个人一直后悔这辈子没做点儿别的,我是说差不多干什么都行的那种——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

“没有,请接着说。”

“行。我喜欢我的工作,我这么说不是因为老板会看见我的访谈评价。对了,我不信他看不出谁都说了什么,不管匿名不匿名。言归正传,有时候我环顾四周,心里想——这话听起来可能怪怪的——职场的世界里好像全都是幽灵。说起来,我得更正一下,我父母都是搞学术的,所以那种恐怖秀上我可是前排观众,我知道学术界也没什么不同。所以更公平的说法应该是,成人世界里全都是幽灵。”

“不好意思,我好像没太——”

“我说的这些人选择了一种生活,放弃了另一种,结果失望透顶。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们做了别人期许的事。他们想做点儿别的,但是现在想改也改不了了,房贷、孩子,不管是什么,他们被困住了。丹就是这样。”

“这么说,你觉得他不喜欢他的工作。”

“正解,”她说,“不过我觉得他甚至都没意识到这一点。你八成常常遇到这样的人吧。高功能梦游者,说穿了就是这样。”

为什么这句话听得克拉克想哭?他连连点头,尽力都记下来。“你觉得他会承认自己在工作中不开心吗?”

“不会,”戴利娅说,“因为我觉得他这种人觉得工作本来就是件苦差事,偶尔穿插着快乐的瞬间。不过我说的这种快乐,其实主要是指消遣。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不知道,麻烦仔细说说。”

“行。比如说,你走进休息室,看见两个跟你投缘的人,有个人讲了一件很好笑的事,你跟着笑了,你感觉自己是其中一员,每个人都很有趣。你走回到办公桌前,身上还笼罩着一种,什么呢,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觉得可以用‘余晖’来形容吧?你回到办公桌前,身上还笼罩着余晖。可到了四五点钟,这一天又变得和平常一样。你之后就是这种状态,盼着五点下班,盼着周末,盼着你每年两三周的带薪休假。日复一日,一辈子都是这样。”

“是的。”克拉克说。这一刻,他心里充满了一种难以言表的渴盼。前一天他走进休息室的时候,一个同事模仿了一段《每日秀》,他笑了有五分钟。

“不如这么说,这就算是生活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就算是快乐了。丹这样的家伙,他们就像是梦游的人,”她说,“他们是怎么摇晃都不会醒的。”

他完成了剩下的采访,和她握手告别,穿过格雷巴大厦的拱顶大厅,走上莱克星顿大道。天气很冷,但他想待在外面,远离其他人。他选了一条绕远的路,往东多走出两条街,来到了相对安静的第二大道。

他想着那本书,想着戴利娅说的梦游,脑海里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阿瑟是不是看出了他在梦游?写给V.的信里会这么说吗?因为他一直以来就是在梦游。克拉克明白过来,他半睡半醒地在生活中走过场已经有一阵子,不,有好多年了。他说不上不快乐,可他上一次真正感觉到工作的乐趣是什么时候?他上一次为某件事情深深地感动是什么时候?他上一次感到敬畏或者深受启发是什么时候?他真希望能有办法回去,找到他之前在人行道上撞开的手机党,跟他们道歉:“对不起,我才意识到,我和你一样,我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微不足道的存在,我无权评判你们。”还有,他想打电话给每一个三百六十度报告的“靶子”,向他们道歉,因为出现在别人的报告里是一件很可怜的事。他现在明白了,被当作“靶子”是一件很可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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