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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祭 第一部分 大漠祭 第一章(8)

作者:雪漠 当前章节:1314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7:17

老顺叫灵官跟在后面,由他一个人去惊兔子。他知道兔子可能在哪类柴棵下栖身。他需要贴得很近。因为黄犟子今日一击至关重要,一击不成,信心大减,会因之损了五成威风。老顺取过灵官肩上的布包,吩咐道:“你腿快,一见鹰逮住兔子,就使劲撵,连撵带喊,叫兔子顾不上蹬鹰。挼一只鹰不容易,叫兔子蹬一下就糟蹋了。撵上,先踏折兔子的腰,再叫鹰慢慢收拾去。”灵官蹲下身,紧紧鞋带,却想:这是多么不公平的较量啊!用尖喙利爪的空中霸王对付弱小的兔子,还要加上人。他有些同情兔子。帮助强大的鹰踏折弱小兔子的腰,他担心自己做不出来。

老顺小心地接近一个个柴棵。黄犟子蹲在拳上,如临大敌。显然,熟悉的环境唤醒了它久远的记忆。它已知道此刻的使命。久违了,搏击天空的机会和攫击天敌的刺激。它羽毛收束,蓄势待发,眼里发出可怕的光。

老顺也很紧张。无论多么有信心的放鹰者都会这样。不往兔子上“放”,谁也不知鹰的优劣。有时,看起来很乖的鹰,撒手之后,却野性突发,逃之夭夭;或看起来很凶猛的鹰,见了兔子,却魂飞魄丧,缩成一团。那一个个毛轴扯出的,不仅是“痰”,还有鹰的“英雄气”。挼好的鹰的第一搏,无异于被人“挼”尽的英雄气的再生。

为了这关键一击,有人甚至用家兔做第一个猎物。这自然更不公平。野兔虽弱,尚有强劲的腿和搏击的心,更有祖上遗传的对付天敌的本能。而家兔几乎等于死兔,从包中抖出,它还想不起逃,就已毙命于鹰的爪下。

老顺自然不屑使用家兔。这是他自认比别人优秀的重要依据。但他不能省略使兔鹰的英雄气再生的这一关。他能所做的,就是尽量接近野兔。野兔受惊,刚一逃出,他已将手中的鹰送到兔子身上。

这一“送”是老顺引以自豪的功夫。它需要一个猎手的综合素质:眼力,敏捷,力度,判断力——即使兔鹰是个懦种,在那一送之下,也是身不由己。

老顺站住了,向后绕绕手。灵官知道父亲已发现猎物。他脚尖着地,跑了过去。老顺说:“注意,我一放鹰,你就撵。”灵官顺父亲指尖望去,见一只兔子蹲在黄毛柴下。那是一只硕大的野兔,土黄色,凝固似的。两只长耳朵像雷达天线,搜寻着来自身外的每一个声息。那轱辘转动的眼珠表明,它已经发现了他们。

兔子是沙漠里最聪明的动物之一。它有许多叫人惊讶的习性:比如,它极少涉足陌生的地方。平时走的,一定是它前次去过已被证明了无危险的路线;兔子最冷静,人快要踩到它身上时,它才逃跑。绝不是一见人影,就逃之夭夭;兔子最善于利用地形。沙米棵和黄毛柴是它天然的保护林。最凶猛的鹰也不敢钻进柴棵去抓猎物。相反,有经验的野兔反倒诱敌深入,常常利用柴棵去惩罚收身不住的鹰。若没有人的帮助,再能干的鹰也逮不住狡猾的野兔。

野兔显然发现了他们。而且,它知道对方也发现了自己。它凝着的脑袋开始东张西望。随着老顺步步逼近,野兔似乎在权衡利弊:逃出,尖利的鹰爪在等它;不逃,猎人已逼来。但它只犹豫片刻,便逃出柴棵。

灵官这时才明白什么是“动若脱兔”:仿佛闪电划了一下,野兔已在柴棵下消失了。他丝毫没看出野兔的清晰踪迹,只有一句老掉牙的套话也许能形容:“说时迟,那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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