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有错吗?没有!如果说有,是她未按铃。但有几个“家人”回家,会先按铃呢?
男孩子在父亲突然反对,自己女友也借故疏远的情况下,能探知原因吗?
可能也没办法。因为女孩为了大家的面子,不愿讲。
于是那心结、尴尬与矛盾,就永远难解了!
我写出这许多故事,希望说出的是:
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学着去了解、去体会、去认知人性,以及在人性表层下,隐藏的兽性。
我们必须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和别人偶尔浮现的兽性去战斗、迂回,且适当地为对方隐藏。
这战斗的勇气、迂回的技巧和隐藏的体谅,正是一种伟大的人性!
夫妻之爱
沉淀的爱情上面都是水,淡而无味,
必须常常振动一下,才能有味道。
不要让婚姻成为一种习惯,
常给那睡着了的婚姻一点刺激,
即使是轻轻摇一摇!
沉淀的爱情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有个学生写了一首俳句式的短诗,只有两句:
“使用前请摇一摇,沉淀的爱情!”
“妙极了!”我说,“但什么是沉淀的爱情?又怎样摇一摇呢?”
“爱得太久,疲了,倦怠了,不论朋友或夫妻,爱情都会沉淀!”学生说,“沉淀的爱情上面都是水,淡而无味,必须常常振动一下,才能有味道。譬如送他一个惊喜的礼物,穿着一件特殊的睡衣,甚至……甚至跟他说有个小男生在追他老婆,叫他小心,别忘了自己老婆还是非常吸引人的。总之,不要让婚姻成为一种习惯,常给那睡着了的婚姻一点刺激,即使是轻轻摇一摇!”
她的道理固然不错,但我觉得沉到水底,上面淡而无味的爱,倒也别有一种滋味,好比浓茶有浓茶的美,淡茶有淡茶的妙。
《菜根谭》里说得好:“ 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这虽不是讲婚姻,但那真味只是淡,却也堪玩味。
我发现许多婚后不久出问题的夫妻,不见得是因为生活变得太淡,而是婚前味道太浓。譬如婚前热恋期,总是出外旅游、夜总会嬉戏,一下子结婚静下来,餐馆成了厨房,风景胜地改为公寓阳台,蝴蝶鸳鸯成了食谱账单,生活由热滚滚,一下子变为温吞吞,自然容易出问题。
反倒是那些婚前就由热恋跌入现实的男女,能慢慢将飞驰的爱情逐步减速,由求其“快”,到求其“长”,成家之后比较幸福。
有位朋友热恋多年,突然跑来对我说:“我终于决定娶她了。”
“难道以前这么多年,你都没想娶她?”
“问题是她也没想嫁给我啊!”
“那你怎知道她现在愿意嫁了呢?”
“因为我们前两天逛夜市的时候,看到一个很漂亮的瓶子,她喜欢极了,我就说要买了送她。照以前她一定会跳起来搂着我的脖子打转,这一回居然瞄瞄价钱,说太贵了,以后再谈。表示她开始往远处想,这远处,不就是结婚吗?所以送玫瑰花的爱情,不一定长久;‘种’玫瑰花的爱情,才是真的!”
还有一朋友说:
“我现在跟女朋友进入了新的境界。过去我们上餐馆,别人一看就知道是情侣,现在则会认为是夫妻!”
经我追问,原来因为他现在跟女朋友对面而坐,不再是喁喁私语,而成为女朋友看菜单,他看报纸。
这使我想起梁实秋先生,在《雅舍小品》续集里《沉默》那篇文章里写的,有位朋友去看他,以嘴边绽着微笑,当做见面行礼。二人默对,不交一语,梁教授递过香烟,对方便一支一支地抽。又献上茶,也便一口一口地呷,左右顾盼,意态萧然。等到茶尽三碗,烟罄半听,主人并未欠伸,客人兴起告辞,梁教授誉之为“六朝人的风度”。
这也令我想起王维在《山中与裴秀才迪书》中,写他去看老朋友,正巧朋友在读经,也就不打扰,径自往山里走了。那种老远跑去,却又能以“意到已足”,而淡然离开的境界,不是“平淡入妙”吗?
还记得古诗中有句“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诗人在与朋友一起赏花饮酒时醉了,便径自去睡,叫朋友:“你要是有意思,明天再抱着琴来玩!”也是在淡远中,显示一种挚情。
当然这种淡,不能是无礼,而应该是具有深厚情谊,默然会心,而不拘小节的率性。如同那坐在餐馆看报的朋友,他的女伴如果能不觉得自己被冷落,反觉得那只是率真,则未尝不是另一种境界。
名作家琦君女士曾说,她跟另一半常难得有说话的机会,只好在桌上留字条,我乍听觉得不可思议,但见琦君好文章不断,渐渐领悟夫妻相处的另一妙处:
“Give him or her a break!Leave a space between each other!(在彼此之间留一点空间,让大家保留一点自己,而不必成天腻在一块。)”
热恋中的朋友,一定不会同意我的看法。
因为平淡入妙的境界,没有十几二十年的工夫,是达不到的!
母亲之爱
母亲,不论她天生是否强壮,她婚前是不是娇弱,
似乎只要成为母亲,
就自然变成了超级妈妈。
她必须“超级”,
否则就不配做妈妈!
超级妈妈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在老婆梳妆台上看到一个奇怪的摆饰,原来是儿子送给他妈妈的母亲节礼物。
那是一朵用布做的大花,放在小小的花盆里。花瓣不是红、黄那样艳丽的色彩,而是蓝的。尤其妙的是花的中心,一张白白的面孔,画着两撇倒挂的眉毛、一双失神下垂的眼睑和充满血丝的眼睛,还有那已经扭曲走形的笑容。花盆里则插着一个小牌子——
“超级妈妈(Super Mom)!”
这是多么传神的一朵母亲之花啊!充分形容了大部分的母亲。
母亲,不论她天生是否强壮,她婚前是不是娇弱,似乎只要成为母亲,就自然变成了超级妈妈。她必须“超级”,否则就不配做妈妈!
她们要是家里最早起的人,做早餐,准备便当,叫孩子(可能包括先生)起床;她们也总是最晚睡的,做最后的清理,处理信件杂务,哄孩子(可能包括先生)就寝……
作为超级妈妈必须带孩子去看病,自己却不能生病,尤其不准在孩子和先生病的时候生病;即使生病,也不能倒下。她要像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中那只站在前面的大母鸡,伸开双臂,瞪大眼睛,去阻挡老鹰的攻击,并接受后面一大串小鸡的拉拉扯扯!
这世上多少母亲,就像那个张毅导的电影——《我这样过了一生》,那一生多半是施,而不是受。最起码施得多,受得少。
虽说施比受更有福,但凭什么施的人要不断地施?只为了爱,而不要求回馈?甚至施舍到自己透支,成为那朵蓝色的花?
是的,孩子们会感激,如同我的孩子在母亲节送上那朵蓝花,表示他知道自己的母亲是多么透支地付出。问题是口头的感激和心头的感激,若不能化为行动,又具有多少意义?
我常说:“一个人在岸上大喊‘救人哪!有人掉在水里了’,远不如他真正跳下水去救,或扔下一根绳子,伸出一只臂膀!”
可是有几个做子女的伸出了这只臂膀?
令人惊讶的答案应该是:
不是他们不伸,而是大人没教他们伸。那阻止的人竟然常是母亲!
许多母亲对孩子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只要你好好念书,家里事不用你管,老娘一个人应付得来!”
于是孩子不觉得母亲需要他,他既然不必对家庭付出,也自然减弱了家庭意识。
母亲叫起床、做早点、准备便当、开车送我、带我看病、帮我削铅笔、洗衣服……都是当然!
什么叫做“当然”?“当然”就是例行公事,理当如此做,自然也就无所谓感念不感念。而当有一天母亲不再这样,我就要不高兴!
那些作为超级妈妈的,确实可以肉体疲乏、心灵充实。但她们忽略了两件重要的事:
一、家庭是个共荣圈,你不让孩子参与,他们没有参与感,也就很难爱这个家,不爱这个家,就不爱你这个超级妈妈!不论他们嘴上说多爱,行动上的冷漠,就是证明。
于是你成了寂寞的超级妈妈!
二、你不让孩子做事,孩子连热油锅表面不一定冒热气都不知道;连搬一件重家具,应该怎么使力都不了解……当他们突然进入社会,会顿时难以适应,结果造成许多逃避的心态和危险的情况。
做母亲的人,最重要的责任是教育子女,但是太多的母亲只知“养”不知“教”,最起码不知道“教孝”!
不论什么时代,也不论中国怎么西化,“孝”绝对是应该维护的美德。可悲的是,今天中国的母亲,常没有学会西方的使子女独立自治,却采用了西方的放任、自由,和东方的溺爱,于是当西方的超级妈妈都变成蓝瓣白脸的花朵时,东方妈妈就更可怜了。
我要请问各位超级妈妈:
你们为什么总认为孩子长不大?难道不知道父母的成功与健康,也是子女幸福的保障?最起码如西方俗语“父母长寿,是子女的荣耀”!
子女是人,你也是人!人要学会彼此尊重、彼此奉献。你要教子女奉献,这是人格教育的一部分,否则他们学到的只是自私自利,或后半生也做个只知奉献的母亲(或父亲)。
于是下次上市场,带着孩子去吧!分给他一份购物单,你买你的,他买他的,既省了时间,也增加了母子、母女共同工作的乐趣,而且你会惊讶地发现:当菜端上桌,孩子会吃得更有味,因为过去妈妈的菜而今成为了“我自己挑的菜、买的菜,甚至做的菜”,那菜里就多了一份情、一份爱!
你付出,先生付出,孩子也付出,一起动手,堆出家的城堡,这个城堡必能更长久、更坚固!
做一个现代成功的超级妈妈,你应该有着大大的花盆、丰盛的叶子和亮丽的花瓣!
你的年轻、健康、美丽与精神焕发,也是子女的荣耀!
阳光之爱
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丝黄晕,
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
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走在阳光里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很早以前看过一部意大利电影,其中许多穷苦的人,难熬冬天的寒冷,只要看到云堆破了洞,透射出一道阳光,就赶紧跑到那小片阳光中站着,霎时阳光不见了,别处再露出一线,大家又都挤到那里去。
事隔十多年,早不记得电影的名字,那群穷人追逐阳光的画面,却历历如新,尤其是旅美之后,每到苦寒的日子,见到和煦的阳光,便伴随着电影的回忆,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阳光的温馨,对于不曾经历冰天雪地的人,是不容易体会的。虽然在屋里看到外面耀眼的阳光,与春天的一般亮丽。推开门,却可能迎来沁人肌骨的寒冷,而有人说“冬天的阳光是假的”。但有阳光毕竟不同,站在阳光里,和阳光之外,即使只有一线之隔,也见明显的差异。
我是一个拒绝冬天的人,所以尽管到了霜叶已经落尽的暮秋,仍然喜欢在寒冷的院子里流连,这时最能鼓励我,或伴随我,使我不寂寞的,就是阳光了!
每当夕阳西斜,阳光开始从我的小院退缩,晚风分外寒冷,我也就不得不像电影中那群追逐阳光的人一样,跟随着阳光移动,即使只有头能沐在阳光中,也觉得温暖许多。
而当夕阳接近地平线,屋后森林的下方,全进入黑暗,唯有树梢上,还留下一抹余晖时,便只有高楼的鸟儿们能够享用了!
常觉得鸟最勤快,也最懂得抓住光阴。才露曙色,屋里连手表还看不清呢,它们很可能已经在枝头聒噪了。
至于傍晚,一棵秃树,可能停上千百只小鸟,逆光看去还以为生满了叶子,它们的头常朝着同一个角度,那八成就是寒风吹来的方向,因为只有这样,身上的毛才不会被吹乱,也才能保持温暖。
当然更能给它们温暖的,还是远处的夕阳。相信那正是它们站在树梢的原因。有时候夕阳几乎完全隐在地平线下,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丝黄晕,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所以我常揣测鸟儿们的想法,它们只是为了求些温暖,还是想要欣赏夕阳?抑或居然有了惜寸阴的境界?至于它们起得最早,又是否因为巢在枝头,所以能比下面的人们更早见到晨光?
唐代的诗人常建有句“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正是描写晨光先照上树林高处的画面。现代的城市人怕无缘观察到这种景色,但何尝不能改为“清晨入都市,初日照高楼”,只是高楼往往剥夺了大多数人的阳光!
气温在冰点以下的日子,走在林立的高楼间,真不好受。因为阳光全被楼房阻隔,冷风却仍然穿梭肆虐。如果恰是下午两三点钟,阳光还能斜斜射入街心的时刻,就可以看见有趣的画面了。
只见街道有阳光的那侧,挤满了川流的人群,在阴影里的一边,则只见稀疏的过客。这与那意大利电影中表现的,不有着同样的趣味吗?
阳光的力量,确实在这样的冬日最能体现,我们甚至可以说那是锐利如刀的,它寸土必争地与阴冷的冬寒分割地盘。我曾经注意过屋边的雪地,竟然能剪出一块房影,也就是凡被影子罩住的地方都是白色,而露在阳光中的,则可能已经透出下面的土地。
尤其令我难忘的,是有一年冬天到日本旅游,独自从日光湖边的旅馆,走向中禅寺,起初一段路因为都在向阳的一面,所以没有积雪。而当我转入背着阳光的一边时,竟然路表全是滑不留足的坚冰。古诗说“南山雪未尽,阴岭留残白”,又说“潜知阳和功,一日不虚掷”,不正是这个写照吗?
于是中国人所谓“山南为阳,山北为阴;水南为阴,水北为阳”的道理,也就令人豁然贯通了。只为中国在北半球,所以山的南边总能向着阳光,而如果山夹着水,水的南边临山,由于受到山影的遮挡,所以成为了“阴”。古人因为没有足够的取暖设备,对于这阴阳的观察和讲究,当然比我们深入。
西方的古人也是一样的,即使到今天,每当暮冬的时候,广播和电视里的气象专家,仍会提出他们的古老迷信:“看看冬眠的土拨鼠(groundhog),如果它二月二号第一次钻出地表时,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吓一跳,又逃回地洞里,今年的冬天就要往后延长六个星期了!”
其实道理说穿了,还不是因为阳光不够强,那影子还显得阴寒吗?
岂止土拨鼠如此,即使进化为人类,我们生理上仍然保有冬眠的趋向。许多人患有冬天抑郁症,不敢面对现实,不敢接受挑战,甚至连坐越洋飞机的时差,也与日光有关。对于抑郁症的患者和时差的人,如果用强光照射,往往能痊愈,或缩短不适的时间。
当然,人造的强光永远无法比得上真正的阳光。野人献曝岂是愚者的浅见,实在有着大道理!
今午走过纽约曼哈顿的三十四街,看见许多年轻人斜靠在向阳的墙边日光浴,手里居然各拿着一片锡纸做的反光板,原来他们是怕斜斜的太阳晒红了半边脸,所以用反光板来借取阳光。
借取阳光?
可不是吗!阳光是那么珍贵,使我们不但要追逐、要把握,甚至要借取!
走在路边满是积雪的第五街上,抬头看到圣派垂克大教堂,我对阳光突然有了更大的感动。我看到那夹在层层摩天高楼之间,原本应该阴暗而难得阳光的教堂,居然灿烂耀眼,仿佛闪着光辉,因为——
四周的建筑采用了全面的玻璃帷幕墙,不但没有遮住可贵的冬阳,反而纷纷反射,带来了更大的光辉……
让我们都有一片能反射阳光的玻璃帷幕吧!
让这个世界的人们,都能不自私地占有阳光,而能与大家共同享受这上天的美好!
让我们珍惜阳光,站到最高枝!
更让我们借取每一寸阳光,温暖每一片土地、每一颗心!
回馈之爱
不要以为中国农村有许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
事实上几乎没有!
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寿命太短……
无怨无悔的爱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我常在文章里谈起兰屿的风景,但兰屿给我印象最深的却不是山水,而是海边遇到的一家人。
那是个傍晚,我在兰屿的海滩散步,看到海边一家人正蹲在地上整理刚网到的鱼,他们把鱼小心地分成四堆,也可以说是四种等级。
“为什么把鱼分开来摆呢?”我当时好奇地问。
男人用生硬的“国语”,指着最好的一堆鱼说:“男人鱼!”又指指剩下的两堆:“女人鱼!小孩鱼!”最后指着显然又少又差的鱼说:“老人鱼!老人吃的!”
十五年了,那海边一家老小的画面,至今仍清晰地映在我的眼前,甚至可以说,深深烙在我的心上。
我常想:为什么老人家要吃最差的东西,又为什么当时那老人家,竟抬起头来,对我一笑?
今天,我到朋友家做客,再一次遭到这种震撼!
晚餐之后,我指着桌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得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
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的!”
“我婆婆等下会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开心!”
现在我坐在桌前写这篇东西,想到今晚的画面,禁不住流下泪来,我要再一次问:
为什么?
只因为老人家没有了生产力,就该吃剩的,该吃坏的吗?
只因为老人家“自愿”、“高兴”,我们就任她自生自灭吗?
相信不少人读过我在《点一盏心灯》里写的《爱吃鱼头》那篇文章。老人家临终时,几个朋友烧了她最爱吃的鱼头去,却听到老人瞒了十几年的秘密:
“鱼头虽然好吃,我也吃了半辈子,却从来没有真正爱吃过,只因为家里环境不好,丈夫孩子都爱吃鱼肉,只好装作爱吃鱼头,我这一辈子,只盼望能吃鱼身上的肉,哪曾真爱吃鱼头啊!”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故事中的老人家有幸在临终时说出心里的话,问题是这世上有多少为家庭牺牲的父母、尊长,就在晚辈们一句“他自己喜欢”的漠视下,慢慢凋零了。
是的!他们是在笑,因为自己的牺牲有了成果,而快乐地笑!
但晚辈们看到那笑,是不是也该笑呢?
还是应该自惭地哭?
最近我为公视“中国文明的精神”进行评估,在读了一百多万字的专家论文后,印象最深的,竟然是论文里提到西方社会学家于一九三七年起,在中国多年调查的结果:
“不要以为中国农村有许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事实上几乎没有!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寿命太短,平均在五十岁以下,活不到多代同堂的年龄,又因为贫穷而缺乏维持大家庭需要的财富。”
我们能相信吗?这个中国人常以为自古就盛行多代同堂的说法,竟然错了!那是“理想”,不是事实!
父母、尊长平均活不到五十岁,这是多么可悲的事!问题是,父母不能甘旨无缺、安享天年,这又难道不是子女的耻辱吗?
过去穷,我们没话讲!
今天富,我们该多么庆幸!可是在我们庆幸的时候,是否该想想自己有没有真尽孝,抑或又是创造了一种假象?
记得有一次,我的儿子抱着一碗鱼翅汤当粉丝喝,我很不高兴地说:“那是留给奶奶的!”
年轻人理直气壮地讲:“奶奶说她不爱吃,叫我吃光算了!”
奶奶是真不爱吃吗,还是因为爱他才特意留下来?
每年冬天,我的窗台上都排列着一大堆柿子。
为什么柿子一买就是十几个?因为我发现只买几个的时候,母亲知道我爱吃,总是先抢着吃香蕉,等我叫她吃柿子时,则推说自己早吃过了水果。
只有当她发现柿子多到不吃就坏的时候,才会自己主动去拿。
当我为老母夹菜,她总是拒绝,说不要吃,我就把筷子停在空中,直到夹不稳而要掉在桌上,她才不得不把碗伸过来。
问题是,她哪次不是高兴地吃完呢?
相反地,当菜做咸了,大家不吃,她却抢着夹,我只好用筷子压住她的筷子,以强制的方式,不准她吃,因为血压高的人,最不能吃咸!
“瞧!有这样的儿子,不准老娘夹菜!”她对着一家人“高兴地”抱怨。
我认为:当我们小时候,长辈常用强制的方法对待我们,叫我们一定吃什么,又一定不准吃什么。他们这样做,是因为爱护我们!
而在他们年老,成为需要照顾的“老小孩儿”时,我们则要反过来模仿他们以前的做法——
用强力的爱!
这不是强迫,而是看穿老人家装出来的客气,坚持希望他们接受晚辈的孝敬!
如此,当有一天他们逝去,我们才可以减少许多遗憾!因为我们为天地创造了一种公平回馈,以及——
无怨、无悔的爱!
故园之爱
阶边一棵白茶花,下面有丛小小的棕榈,
我常将那弯弯的叶子摘下,
送到小河里逐波。
黄昏时,晚天托出瘦瘦的槟榔,门前不远处的芙蓉都醉了,
成群的麻雀在屋脊上聒噪。虫声渐起,蛙鸣渐密,
萤火虫一闪一闪地费人猜,
它们都是我的邻居,叫我出去玩呢!
星星坠落的地方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我记忆中住过的第一栋房子,在现今台北的大同中学附近,虽然三岁多就搬离了,仍依稀有些印象。
记得那房子的前面,有一排七里香的树墙,里面飞出来的蜜蜂,曾在我头上叮出一个大包。
记得那房子的后院,有许多浓郁的芭蕉,每次我骑着小脚踏车到树下,仰头都看见一大片逆光透出的翠绿。
记得那房子不远处,有一片稻田,不知多大,只记得稻熟时,满眼的金黄。
记得一个房间,总有着漂亮的日光,那是我常玩耍的地方。但实在,我也想不起房间的样子,只有一片模糊的印象——阳光照着我,母亲则在身边唱着一首好美好美的歌:热烘烘的太阳,往上爬啊,往上爬,爬到了山顶,照进我们的家。
我发觉,我多少还能记得些幼儿时的居处,不是因为那房子有多可爱,而是因为蜜蜂的叮、芭蕉的绿、稻浪的黄和母亲的歌。
幼儿的记忆就是这么纯,这么简单,又这么真!
真正让我有生于斯、长于斯,足以容纳我整个童年记忆的房子,要算是云和街的故居了。我甚至觉得那房子拥有我的大半生,我在那里经历了生离、死别与兴衰。想着想着,竟觉得那房子装得下一部历史,最起码,也像黄粱一梦。
不知是否对于每个孩子都一样,那房子里面的记忆,远不如它周遭的清晰。譬如明亮的客厅,总不如地板底下,我那藏身的密穴来得有诱惑力;父亲养的五六缸热带鱼,也永远比不上我从小溪里,用畚箕捕来的大肚鱼。而母亲从市场买回的玫瑰,更怎及得上我的小草花!
童年的房子,根本就是童年的梦!
我记得那老旧的日式房子,玄关前,有着一个宽大的平台,我曾在上面摔碎母亲珍贵的翡翠别针,更在台风涨水时,站在那儿“望洋兴叹”!
平台边一棵茶花,单瓣,白色,并有着黄黄的花蕊和一股茶叶的幽香,不知是否为了童年对它的爱,是如此执著,我至今只爱白茶花,尤其醉心单瓣山茶的美。
茶花树的下面,有一丛小棕榈,那种细长叶柄,叶片弯弯仿佛一条条小船的树。记忆那么深刻,是因为我常把叶子剪下,放到小河里逐波……
小河是我故居的一部分,小鱼是那里抓的,小鸡尾巴花是那里移的,红蜻蜓是雨后在河边捕的,连我今天画中所描绘的翠鸟,都来自童年小河边的柳荫。
还有那散着幽香的野姜花,攀在溪边篱落的牵牛……甚至成群顺流而下、五色斑斓的水蛇,和又丑又笨的癞蛤蟆,在记忆中,都是那么有趣。
作为一个独子,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最要好的伴侣,竟然多半是昆虫!
小小貌不惊人的土蚱蜢;尖尖头,抓着后脚,就会不断鞠躬的螽斯;长长须,身上像是暗夜星空,黑底白斑点的天牛;拗脾气,会装死的甲虫;不自量力,仿佛拳击手的螳螂;还有那各色的蝴蝶和蛾子,都是我故园的常客。
当然,黄昏时爱在屋脊上聒噪的麻雀,筑巢在厕所通风口上的斑鸠以及各种其他的小鸟,更带给我许多惊喜。最起码,我常能捡到它们的羽毛,用画本夹着,一面读,一面想,神驰成各种飞禽。
我在童年的梦里,常飞!虽然从未上过屋顶,梦中却总见房顶在脚下,渐远,渐小。尤其是梦中有月时,那一片片灰蓝色的瓦,竟然变成一尾鱼,闪着银亮的鳞片,又一下子化作星星点点,坠落院中……
做梦的第二天,我就会去挖宝,挖那前夜坠落的小星星。我确实挖到不少呢!想必是日本人遗落的,有带花的碎瓷片、洋铁钉、小玻璃瓶、发簪和断了柄的梳子,这些都成为我的收藏,且收藏到记忆的深处。
看侯孝贤的《童年往事》,那许多光影迷离的画面、静止的午后巷弄和叫不停的蝉鸣,简简单单,却又强而有力,想必也源自童年似真非真,却又特别真的记忆。尤其是以低视角取景的屋内,更表现了孩子在日式房里的观点!
我记忆中的“观点”,虽在室内,却落在屋外。我常凭栏看晚天,看那黄昏托出瘦瘦的槟榔和窗外一棵如松般劲挺的小树。前门不远处的芙蓉,晨起时是白色,此刻已转为嫣红。窗前的桂花,则变得更为浓郁。
虫声渐起,蛙鸣渐密,萤火虫一闪一闪地费人猜。它们都是我的邻居,叫我出去玩呢!
我常想,能对儿时故居有如此深而美的记忆,或许正由于它们。因为房子是死的,虫啊、鸟啊、小河、小树才是活的。活生生的记忆,要有活生生的人物。
我也常想,是不是自己天生就该走艺术的路线,否则为什么那样幼小,就学会了欣赏树的苍劲、花的娟细、土的缠绵,乃至断瓦、碎瓷、衰草和夕照的残破?
抑或我天生有着一种悲悯甚至欣赏悲剧的性格,所以即使在一场大火,把房舍变为废墟之后,还能用那断垣中的黄土,种出香瓜和番茄,自得滋味地品尝。且在寂寥的深夜,看一轮月,移过烧得焦黑的梁柱,而感觉几分战后的悲怆与凄美。
失火的那晚,我没有落半滴泪,腾空的火龙,在我记忆中,反而光华如一首英雄的挽歌。我的房子何尝随那烟尘消逝,它只是化为记忆中的永恒。
有一天,我偷偷把童年故居画了出来,并请八十三岁的老母看。
“这是什么地方?”我试着考她。
“一栋日本房子。”老人家说。
“谁的房子呢?”
老人家沉吟,一笑:“看不出来!”
“咱们云和街的老房子啊!”我叫了起来,“您不认得了吗?”
“哦!听你这么一说,倒是像了!可不是吗……”老人家一一指着,却回过头,“不是烧了吗?”
“每个故居,有一天都会消失的!”我拍拍老人家,“但也永远不会消逝!”
山水之爱
据说从水底看海面
明亮
如同蔚蓝的穹苍
便想:
从大地看到的天空
会是另外一片海洋
想着想着
竟轻飘了起来
觉得自己是条漂泊的鱼……
莲的沉思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在西湖,三潭印月的莲池边,凭栏站着一群人,大家争先恐后地往水里抛东西,原以为是喂鱼,走近看,才知道居然在扔钱。
仲春的莲叶还小,稀稀疏疏点缀着水面,而那幼小的莲叶竟成为人们游戏,甚或赌赌运气的工具——看自己抛出去的钱币,能不能准确地落在莲叶上!
或是由罗马传来的吧!而在罗马呢,则八成是想敛财的人想出点子,教大家丢个钱币,许个愿,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再游那“七山之城”!
岂知这点子就一下传开了,不论维吉尼亚州的钟乳岩洞,或纽约大都会美术馆的埃及神殿,只要在那风景胜处、古迹面前,能有一盈水,便见水中有千百点闪亮——千百个游客的愿望。
曾几何时,西方迷信竟传入东方的古国,生性俭朴的中国人,又不知怎地一下大方起来,当然也可能是赌性吧!小气的人上了赌桌,也便不小气了。
就像此刻满天的钱币飞向池中,是为许愿,还是为了看看自己能不能正中莲心?
多数的钱,都落在了水中,毕竟池子大,莲叶小啊!
但是小小的莲叶,目标再不显明,又岂禁得住如此的“钱雨”?
一枚中了!
四周爆发出欢呼!
又一枚中了!
有人甚至同时丢出整把钱币:“看你中不中!”
果然有些莲叶瞬间连中数元,在阳光下点点闪动,像一颗颗浑圆的露珠。
群众们愈得意了,钱币非但未停,且有更多人加入了抛掷的行列……
小小的莲叶,多有钱哪!尤其是在这个并不富有的国家,只怕孩子们都要嫉妒了呢!
小小的莲叶,真是愈来愈富有了,不但钱靠着钱,而且钱叠着钱……
突然——
默不作声地,那莲叶的边缘,向水中一垂,载满的钱币全溜了下去。
折下的叶边立刻又浮回了水面,干干净净,空空荡荡,一如未曾发生过什么事。
喧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有人骂出粗口,有人扭头便走。
只有那一池淡泊的君子,依然静静地浮在水面沉思……
我心相印亭
柳,初展宫眉,春草已经蔓上了石阶,且不止于此地,在青瓦间放肆起来。是有那么多的尘土堆积,使草能在上面滋生?抑或青瓦烧得不够透,日晒雨淋,又回归为尘土?
无论如何,“黑瓦绿苔”便有了些“白发红颜”的感触;黑瓦是愈黑了,绿苔也对比得愈翠了。它更使人想起《长恨歌》里的“落叶满阶红不扫”,只是红叶萧条,描写西宫南内的凄清。这“滋苔盈瓦绿生情”,写的是西湖堤岸挡不住的春色。
先是被亭瓦的景色吸引,游目向下,竟还有个撩人的名字,说她撩人,倒也不似,只是引人遐思。
“我心相印亭”,多罗曼蒂克的名字啊!令人直觉地想到情侣,便步入其中,看看会是何等隐蔽的处所。
“不隐秘嘛!”看到那不过几道栏杆,且伸向水面,四望毫无遮掩的亭内,我失望地说。
“您未免想多了!”一位正凭栏的老先生回头笑道,“坐!坐!坐!坐下来看这湖水,看这水中的倒影!看看水中的你,你眼中的水,看你的心、湖的心,心心相印!”
如伽叶的拈花,我笑了: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西湖人去尽,我心相印亭!
云 泥
你追过云吗?我追过!
你洗过云吗?我洗过!
少年时,我爱极了登山,而且是登那人迹罕至的高山,在不得不归时才离开山。
云就在那时与我结了缘。
晴朗的天气,山里的浓云,必要到下午四五点钟才会出现,午间直射谷底的阳光,将山林的水汽逐渐蒸发,缓缓上升。这时由于日光已斜,山背光和向光面的寒暖差异,造成气压变化,而引起山风,将那谷中的淡烟拢成迷雾,攒为浓云,且在群山的挤压下迅速腾升。
云就在那时与我追逐。
我知道被浓云笼罩的山路是危险且难以呼吸的,所以总盼望在云朵与云朵之间的空白处行走。远看一团浓云,即将涌上前面的山道,我们就奔跑着,趁云未上的时刻通过。
尤其记得有一回穿过山洞,身后正有浓云滚滚而来,我们一行人拼命地在洞里跑,那云居然也钻入了洞中,在我们的身后追逐,回头只觉得原本清晰的景象逐渐模糊,所幸眼前山洞另一侧的景物依然清明。正高兴赢得这一场,肆情喧笑着跑出洞口,却又顿时陷入了十里雾中。原来那在洞外的云跑得更快,竟偷偷掩至我们的身边。
至于洗云,你是难懂的,但若你真正洗过云,必会发现那云竟是淡淡的一抹蓝。
有一年秋天,我由龟山脚,过鸬鹚潭,直上北宜之间的小格头,由于在潭里盘桓过久,而山色已寒,使我们不得不赶路,否则一入夜,就寸步难行了。
正值霪雨之后,那时到小格头的山路仍是黄土道,出奇陡斜而湿滑的路面,使我们常不得不手脚并用地攀爬,一直到将近小格头,才喘口气地回头看一眼。
真是令人难以忘怀的画面哪!千层云竟然就在脚下不远处,涌成一片浩渺的云海,我们则是从那海中游出来的一尾尾的鱼。
等公路局的客车时,同行的女孩子对我说:看你脚上都是云泥,让我帮你冲一下吧!
云泥?可不是吗!那是云凝成的泥,泥里夹着的云!
灰暗的晚天下,我确实看见她用水冲下的,不是黄土,而是深深宝蓝色的——云泥!
雾 白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曾看过一部恐怖电影,片名是《 雾》(The Fog),描写由海上来的鬼船和厉鬼们,随着浓雾侵入小镇。
事隔多年,已经记不得片中的细节,倒是那由海上瞬息掩至的浓雾,在灯塔强光照射下,所发生的深不可测的光彩,总在脑海里映现。
那是当光线照上去,表面反射一部分,穿透一部分,又经过层层云雾,再三反射与穿透之后所产生的神秘之光。它不像逆光看去的云母屏风那么平,也不似月光石折射出来的那样晶晶亮亮,而是一种柔软均匀,又能流动的东西。
每当乘坐飞机,穿越云层的时候,我都极力想从窗外捕捉这种影像,只是日光下的云雾,光洁有余,却总是少了几分神秘的韵致。
家居有雾的日子,我也临窗眺望,看那路灯是否能制造影片中的效果。或许因为雾不够重,光又不够强,还是觉得滋味平平。
直至今年暑假,到清境农场,夜晚游兴不减,漫步向山里走去,没有路灯,地上水溶溶的,高大的松柏在阴暗的夜空下,穆穆地立着,四周是一种夜山的沁凉和窥不透的诡秘,正有些踟蹰是否应该回头,远处的山道边,突然灿起一片光彩。
一团白光,由山谷中瞬息飘上,前面的林木顿时成了深黑的剪影,那光团且迅速地扩大,竟使人觉得半座山都燃烧了起来。是火光吗?但不见火。是浓烟吗?又不嗅烟。那么是从何而来的如此万丈光华呢?
一辆车子由山边转过,刚才的一切竟全消失了,才知道原来这如幻的景象,都是因为车灯射入浓雾中所折射。但过去在雾中驰车的经验不是没有,为什么只有此刻才能见到?
仅仅两盏车灯啊!直直的光线,没入那云深不知处,车中的人,只觉得前面是一片迷蒙,或许犹在抱怨光线的不足,岂知那直光,竟然在不断折射之后,成百成千倍地扩大,在有缘人的眼中,灿烂成无限的光华。
只是,灯去之后,依然是冷冷的山、凉凉的雾。过眼的光华,仍在视网膜上残留,眼前的景物却又回归平静……
我的车灯,山的迷雾,你的灿烂!
此后,每一次夜里开车,驶过雾中,我都想:会是哪位有缘人,有这样顿悟的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