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赋得永久的悔》作者:季羡林【完结】 > 赋得永久的悔.txt

第 8 页

作者:季羡林 当前章节:15470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6:07

这样大概过了没有几年,我忽然听不到他的哀叫声了。我觉得生活中缺了点什么。我放学以后,手里仍然捏着几个沾满了手汗的制钱,沿着他常走动的那几条街巷,瞪大了眼睛看,伸长了耳朵听。好几天下来,既不闻声,也不见人。长街上依然车水马龙,这老丐却哪里去了呢?我感到凄凉,感到孤寂。好几天心神不安。从此这个老乞丐就从我眼里消逝,永远永远地消逝了。

差不多在同时,或者稍后一点,我又遇到了另一个老乞丐,仅有一点不同之处:这是一个老太婆。她的头发还没有全白,但蓬乱如秋后的杂草。面色黧黑,满是皱纹,一点也没有老头那样的红润。她右手持一根短棍。因为她也是双目失明,棍子是用来探路的。不知为什么,她能找到施主的家门。我第一次见到她,就是在我家的二门外面。她从不在大街上叫喊,而是在门口高喊:“爷爷!奶奶!可怜可怜我吧!”也许是因为,她到我们家来,从不会空手离开的,她对我们家产生了感情;所以,隔上一段时间,她总会来一次的。我们成了熟人。

据她自己说,她住在南圩子门外乱葬岗子上的一个破坟洞里。里面是否还有棺材,她没有说。反正她瞎着一双眼,即使有棺材,她也看不见。即使真有鬼,对她这个瞎子也是毫无办法的。多么狰狞恐怖的形象,她也是眼不见,心不怕。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我今天回想起来,都有点觉得毛骨悚然。

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还有闲情逸致来种扁豆。她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扁豆种子,就栽在坟洞外面的空地上,不时浇点水。到了夏天,扁豆是不会关心主人是否是瞎子的,一到时候,它就开花结果。这个老乞丐把扁豆摘下来,装到一个破竹筐子里,拄上了拐棍,摸摸索索来到我家二门外面,照例地喊上几声。我连忙赶出来,看到扁豆,碧绿如翡翠,新鲜似带露,我一时吃惊得说不出话来。我当时还不到十岁,虽有感情,决不会有现在这样复杂、曲折。我不会想象,这个老婆子怎样在什么都看不到的情况下,刨土、下种、浇水、采摘。这真是一首绝妙好诗的题目。可是限于年龄,对这一些我都木然懵然。只觉得这件事颇有点不寻常而已。扁豆并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然而老乞丐心中有我们一家,从她手中接过来的扁豆便非常非常不寻常了。这一点我当时朦朦胧胧似乎感觉到了,这扁豆的滋味也随之大变。在我一生中,在那以前我从没有吃过那样好吃的扁豆,在那以后也从未有过。我于是真正喜欢上了这一个老年的乞丐。

然而好景不长,这样也没有过上几年。有一年夏天,正是扁豆开花结果的时候,我天天盼望在二门外面看到那个头发蓬乱鹑衣百结的老乞丐。然而却是天天失望,我又感到凄凉,感到孤寂,又是好几天心神不宁。从此这一个老太婆同上面说的那一个老头子一样,在我眼前消逝了,永远永远地消逝了。

到了今天,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十多年。我的年龄恐怕早已超过了当年这两个乞丐的年龄。不知道是为什么我又突然想起了他俩。我说不出理由。不管我表面上多么冷,我内心里是充满了炽热的感情的。但是当时我涉世未久,或者还根本不算涉世,人间沧桑,世态炎凉,我一概不懂。我的感情是幼稚而淳朴的,没有后来那一些不切实际的非常浪漫的想法。两位老丐在绝对孤寂凄凉中离开人世的情景,我想都没有想过。在当年那种社会里,人的心都是非常硬的,几乎人人都有一副铁石心肠,否则你就无法活下去。老行幼效,我那时的心,不管有多少感情,大概比现在要硬多了。唯其因为我的心硬,我才能够活到今天的耄耋之年。事情不正是这样子吗?

我现在已经走到了快让别人回忆自己的时候了。这两个老丐在我回忆中保留的时间也不会太久了。今天即使还有像我当年那样心软情富的孩子,但是人间已经换过,再也不会有那样的乞丐供他们回忆了。在我以后,恐怕再也不会出现我这样的人了。我心甘情愿地成为有这样回忆的最后一个人。

哭冯至先生

更新时间:2009-7-13 14:13:00

字数:4249

1992年12月26日

对我来说,真像是晴空一声霹雳:冯至先生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

要说我一点都没有想到,也不是的。他毕竟已是达到了米寿高龄的人了。但是,仅仅在一个多月以前,我去看过他。我看他身体和精神都很好,心中暗暗欣慰。他告诉我说,他不大喜欢有一些人去拜访他,但我是例外。他再三想把我留住,情真意切,见于辞色。可是我还有别的事,下了狠心辞别。我同他约好,待到春暖花开之时,接他到燕园里住上几天,会一会老朋友,在园子里漫游一番,赏一赏他似曾相识的花草树木。我哪里会想到,这是我们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友谊的最后一次谈话。如果我当时意识到的话,就是天大的事,我也会推掉的,陪他谈上几个小时,可是我离开了他。如今一切都成为过去。晚了,晚了,悔之晚矣!我将抱恨终天了!

我认识冯至先生的过程,现在回想起来,仿佛已经成了历史。他长我六岁,我们不可能是同学,因此在国内没有见过面。当我到德国去的时候,他已经离开那里,因此在国外也没有能见面。但是,我在大学念书的时候,就读过他的抒情诗,对那一些形神俱臻绝妙的诗句,我无限向往,无比喜爱。鲁迅先生赞誉他为中国最优秀的抒情诗人,我始终认为这是至理名言。因此,对抒情诗人的冯至先生,我真是心仪已久了。

但是,一直到1946年,我们才见了面。这时,我从德国回来,在北京大学东语系任教,冯先生在西语系,两系的办公室紧挨着,见面的机会就多了。

在这期间,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不是北大的北楼,而是中德学会所在地,一所三进或四进的大四合院。这里房屋建筑,古色古香。虽无曲径通幽之趣,但回廊重门也自有奇趣。院子很深,“庭院深深深几许”,把市声都阻挡在大门外面,院子里静如古寺,一走进来,就让人觉得幽寂怡性。冯至先生同我,还有一些别的人,在这里开过许多次会。我在这里遇到了许多人,比如毕华德、张星烺、袁同礼、向达等等,现在都已作古。但是,对这一段时间的回忆,却永远不会消逝。

很快就到了1948年冬天,解放军把北京团团围住。北大一些教授,其中也有冯先生,在沙滩孑民堂里庆祝校庆,城外炮声隆隆,大家不无幽默地说,这是助庆的鞭炮。可见大家并没有身处危城中的恐慌感,反而有所期望,有所寄托。校长胡适乘飞机仓皇逃走,只有几个教授与他同命运,共进退。其余的都留下了,等待解放军进城。冯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过去,我常常想,也常常说,对中国旧社会的知识分子来说,解放是一场严峻的考验,是大节亏与不亏的考验。在这一点上说,冯至先生是大节不亏的。但是,我想做一点补充或者修正。由于政治信念不同,当时离开大陆的也不见得都是大节有亏的。在这里,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看他爱不爱国。只要爱我们伟大的祖国,呆在哪里,都无亏大节。爱国无分先后,革命不计迟早。这是我现在的想法。

总之,在这考验的关头,冯至先生留下来了,我也留下来了,许许多多的教授都留下来了。我们共同度过一段欢喜、激动、兴奋、甜美的日子。

跟着来的是长达四十年的漫长的开会时期。记得五十年代在一次会上,周扬同志笑着对我们说:“国民党的税多,共产党的会多。”冯至先生也套李后主的词说:“春花秋月何时了?开会知多少!”他们二位并没有什么恶意,但是从他们的苦笑中也可以体会出一点苦味,难道不是这样吗?

幸乎?不幸乎?他们两位的话并没有错,在我同冯至先生长达四十多年的友谊中,我对他的回忆,几乎都同开会联在一起。

常言道:“时势造英雄。”解放这一个时势,不久就把冯至先生和我都造成了“英雄”。不知怎样一来,我们俩都成了“社会活动家”,甚至“国际活动家”,都成了奔走于国内外的开会的“英雄”。我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最怕同别人打交道。我看,冯先生同我也是“伯仲之间见伊吕”,他根本不是一个交际家。如果他真正乐此不疲的话,他就不会套用李后主的词来说“怪话”,这一点是用不着怀疑的。

开会之所以多,就是因为解放后集会结社,名目繁多。什么这学会,那协会;这理事会,那委员会;这人民代表大会,那政治协商会议,种种称号,不一而足。冯先生和我既然都是“社会活动家”,那就必须“活动”。又因为我们两个的行当有点接近,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又有点相似,因此就经常“活动”到一起来了。我有时候胡思乱想:冯先生和我如果不是“社会活动家”的话,我们见面的机会就会减少百分之八九十,我们的友谊就会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了。仅仅为了这一点,我也要感谢“会多”。

我们俩共同参加的会,无法一一列举,仅举其荦荦大者,就有《世界文学》编委会,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卷》编委会,中国外国文学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外国文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等等,等等。我们的友谊就贯串在这些五花八门的会中,我的回忆也贯串在这些五花八门的会中。

我不能忘记那奇妙的莫干山。有一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卷》编委会在这里召开。冯先生是这一卷的主编,我是副主编,我们俩都参加了。莫干山以竹名,声震神州。我这个向来不作诗的“非诗人”,忽然得到了灵感,居然写了四句所谓“诗”:“莫干竹世界,遍山绿琅玕。仰观添个个,俯视惟团团。”可见竹子给我的印象之深。在紧张地审稿之余,我同冯先生有时候也到山上去走走。白天踏着浓密的竹影,月夜走到仿佛能摸出绿色的幽篁里;有时候在细雨中,有时候在夕阳下。我们随意谈着话,有的与审稿有关,有的是上天下地,无所不谈。

这一段回忆是美妙绝伦的,终生难忘。

我不能忘记那令人发思古之幽情的西安丈八沟国宾馆。西安是中国古代几个朝代的都会,到了唐代,西安简直成了全世界的文化、政治和经济的中心,大量的外国人住在那里。唐代诗歌又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黄金时期的产品。今天到了西安,只要稍一留意,就会到处都是唐诗的遗迹。谁到了灞桥,到了渭水,到了那一些什么“原”,不会立刻就联想到唐代许多脍炙人口的诗句呢?西安简直是一座诗歌的城市,一座历史传说的城市,一座立即让人发思古之幽情的城市。丈八沟这地方,杜甫诗中曾提到过。冯至先生个人是诗人,又是研究杜甫诗歌的专家。他到了西安,特别是到了丈八沟,大概体会和感受应该比别人更多吧。我们这一次是来参加中国外国文学研究会的年会的。工作也是颇为紧张的。但是,同在莫干山一样,在紧张之余,我们也间或在这秀丽幽静的宾馆里散一散步。这里也有茂林修竹,荷塘小溪。林中,池畔,修竹下,繁花旁,留下了我们的足踪。

这一段回忆是美妙绝伦的,终生难忘。

够了,够了。往事如云如烟。像这样不能忘记的回忆,真是太多太多了。像这些不能忘记的地方和事情,也真是太多太多了,多到我的脑袋好像就要爆裂的程度。现在,对我来说,每一个这样的回忆,每一件这样的事情,都仿佛成了一首耐人寻味的抒情诗。

所有这一些抒情诗都是围绕着一个人而展现的,这个人就是冯至先生。

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友谊中,我们虽为朋友,我心中始终把他当老师来看待。借用先师陈寅恪先生的一句诗,就是“风义平生师友间”。经过这样长时间的亲身感受,我发现冯先生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可亲近的人。他淳朴,诚恳,不会说谎,不会虚伪,不会吹牛,不会拍马,待人以诚,同他相处,使人如坐春风中。我从来没有见他发过脾气。前几天,我到医院去看他的时候,他女儿姚平告诉我说,有时候她爸爸在胸中郁积了一腔悲愤,一腔不悦。女儿说:“你发一发脾气嘛!一发不就舒服了吗?”他苦笑着说:“你叫我怎样学会发脾气呢?”

冯至先生就是这样一个平凡而又奇特,这样一个貌似平凡实为不平凡的人。

古人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生性内向,懒于应对进退,怯于待人接物。但是,在八十多年的生命中,也有几个知己。我个人认为,冯至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在漫长的开会历程中,有多次我们住在一间屋中。我们几乎是无话不谈,对时事,对人物,对社会风习,对艺坛奇闻,我们的意见完全一致,几乎没有丝毫分歧。我们谈话,从来用不着设防。我们直抒胸臆,尽兴而谈。自以为人生幸福,莫大于此。我们的友谊之所以历久不衰,而且与时俱增,原因当然就在这里。

两年前,我的朋友和学生一定要为我庆祝八十诞辰。我提出来了一个条件:凡是年长于我的师友,一律不通知,不邀请。冯先生当然是在这范围以内的。然而,到了开会的那一天,大会就要开始时,冯先生却以耄耋之年,跋涉长途,从东郊来到西郊,来向我表示祝贺。我坐在主席台上,瞥见他由人搀扶着走进会场,我一时目瞪口呆,万感交集,我连忙跳下台阶,双手扶他上来。他讲了许多鼓励的话,优美得像一首抒情诗。全场四五百人掌声雷动,可见他的话拨动了听众的心弦。此情此景,我终生难忘。那一次会上,还来了许多年长于我或少幼于我的老朋友,比如吴组缃(他是坐着轮椅赶来的)、许国璋等等,情谊深重,连同所有的到会的友人,包括我家乡聊城和临清的四雨新交,我都终生难忘。我是一个拙于表达但在内心深处极重感情的人。我所有的朋友对我这样情深意厚的表示,在我这貌似花样繁多而实单调、貌似顺畅而实坎坷的生命上,涂上了一层富有生机,富于情谊的色彩,我哪里能够忘记呢?

近几年来,我运交华盖,连遭家属和好友的丧事。人到老年,旧戚老友,宛如三秋树叶,删繁就简,是自然的事。但是,就我个人来说,几年之内,连遭大故,造物主——如果真有的话——不也太残酷了吗?我哭过我们全家敬爱的老祖,我哭过我的亲生骨肉婉如,我哭过从清华大学就开始成为朋友的乔木。我哪里会想到,现在又轮到我来哭冯至先生!“白发人哭黑发人”固然是人生之至痛。但“白发人哭白发人”,不也是同样地惨痛吗?我觉得,人们的眼泪不可能像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几年下来,我的泪库已经干涸了,再没有眼泪供我提取了。

然而,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完全不是这样。前几天,在医院里,我见了冯先生最后一面。他虽然还活着,然而已经不能睁眼,不能说话。我顿感,毕生知己又弱一个。我坐在会客室里,泪如泉涌,我准备放声一哭。他的女儿姚平连声说:“季伯伯!你不要难过!”我调动起来了自己所有剩余的理智力量,硬是把痛哭压了下去。脸上还装出笑容,甚至在泪光中做出笑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的泪都流到肚子里去了。为了冯至先生,我愿意把自己泪库中的泪一次提光,使它成为我一生中最后的一次痛哭。

呜呼!今生已矣。如果真有一个来生,那会有多么好。

喜 鹊 窝

更新时间:2009-7-13 14:14:00

字数:3865

1993年2月24日

我是乡下人。小时候在乡下住过几年。乡下,树多,鸟多,树上的鸟窝多。秋冬之际,树上的叶子落光,抬头就能看到高树顶上的许多鸟窝,宛如一个个的黑色蘑菇。

但是,我同许多乡下人一样,对鸟并不特别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昆虫中的知了(我们那里读如jie liu,也就是蝉),在水族中是虾。夏天晚上,在场院里乘凉,在大柳树下,用麦秸点上一把火。赤脚爬上树去,用力一摇晃,知了便像雨点似的纷纷落下。如果嫌热,就跳到苇坑里,在苇丛中伸手一摸,就能摸到一些个儿不小的虾,带着双夹,齐白石画的就是这一种虾。

鸟却不能带给我这样的快乐,我有时甚至还感到厌烦。麻雀整天喳喳乱叫,还偷吃庄稼。乌鸦穿一身黑色的晚礼服,名声一向不好,乡下人总把他同死亡联系起来,“哇!哇!”两声,叫得人身上起鸡皮疙瘩。只有喜鹊沾了“喜”字的光,至少不引起人们的反感。那时候,乡下人饿着肚皮,又不是诗人,哪里会有什么闲情雅兴来欣赏鸟的鸣声呢?连喜鹊“喳,喳”的叫声也不例外。我虽然只有几岁,乡下人的偏见我都具备。只有一件事现在回想起来还能聊以自慰:我从来没有爬上树去掏喜鹊的窝。

后来我到了城里,变成了城里人。初到的时候,我简直像是进入迷宫。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多商店,这么多大街小巷。我吃惊得目瞪口呆。有一年,母亲在乡下去世了,我回家奔丧。小时候的大娘、大婶见了我就问:

“寻(读若xin)了媳妇没有?”

这问题好回答。我敬谨答曰:

“寻了。”

“是一个庄上的吗?”

我一时语塞,知道乡下人没有进过城,他们不知道城里不是村庄。想解释一下,又怕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最终还是弄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一时灵机一动,采用了鲁迅先生的办法,含糊答曰:

“唔!唔!”

谁也不知道“唔,唔”是什么意思。妙就妙在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乡下的大娘、大婶不是哲学家,不懂什么逻辑思维,她们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我的口试就算及了格。

这一件小事虽小,它却充分说明了乡下人和城里人的思维和情趣是多么不同。回头再谈鸟儿。城里不是鸟的天堂。除了麻雀以外,别的鸟很少见到。常言道:物以稀为贵。于是城里的鸟就“贵”起来了,城里一些人对鸟也就有了感情。如果碰巧能看到高树顶端上的鸟窝,那简直是一件稀罕事儿。小孩子会在树下面拍手欢跳。

中国古代的诗人,虽然有的出生在乡下,但是科举,当官一定是在城里。既然是诗人,感情定是十分细腻。这种细腻表现在方方面面,也表现在对鸟,特别是对鸟鸣的喜爱上。这样的诗句,用不着去查书,一回想就能够想到一大堆。“鸟鸣山更幽”,“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人归山郭暗,雁下芦洲白”,“微雨霭芳原,春鸠鸣何处”,“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嘶酸刍雁失群夜,断绝胡儿恋母声。川为静其波,鸟亦罢其鸣”等等,用不着再多举了。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和鸟鸣感情之深概可想见了。

只有陶渊明的一句诗,我觉得有点怪。“犬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鸡飞上树去高声鸣叫,我确实没有见过。“鸡鸣桑树巅”,这一句话颇为突兀。难道晋朝江西的鸡真有飞到桑树顶上去高叫的脾气吗?

不管怎样,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及其鸣声特别敏感,已是一个彰明昭著的事实。再看一看西方文学,不能不感到其间的差别。西方诗歌中,除了云雀和夜莺外,其他的鸟及其鸣声似乎很少受诗人的垂青。这里面是否也涵有很深的审美情趣的差别呢?是否也涵有东西方诗人,再扩而大之是一般人之间对大自然的关系的差别呢?姑妄言之。

我绕弯子说了半天,无非是想说中国的城里人对鸟比较有感情而已。我这个由乡下人变为城里人的人,也逐渐爱起鸟来。可惜我半辈子始终是在大城市里转,在中国是如此,在德国和瑞士仍然是如此。空有爱鸟之心,爱的对象却难找到,在心灵深处难免感到惆怅。

一直到四十多年前,我四十多岁了,才从沙滩——真像是一片沙漠——搬到风光旖旎林木蓊郁的燕园里来。这里虽处城市,却似乡村,真正是鸟的天堂。我又能看到鸟了;不是一只,而是成群;不是一种,而是多种;不但看到它们飞,而且听到它们叫;不但看到它们在草地上蹦跳,而且看到高树顶上搭窝。我真是顾而乐之,多年干涸的心灵似乎又注入了一股清泉。

在众多的鸟中,给我印象最深、我最喜爱的还是喜鹊。在我住的楼前,沿着湖畔,有一排高大的垂柳,在马路对面则是一排高耸入云的杨树。楼西和楼后,小山下面,有几棵高大的榆树,小山上有一棵至少有六七百年的古松。可以说我们的楼是处在绿色丛中。我原住在西门洞的二楼上,书房面西,正对着那几棵榆树。一到春天,喜鹊和其他鸟的叫声不停。喜鹊不知道是通过什么方式,大概是既无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自由恋爱,结成了情侣,情侣不停地在群树之间穿梭飞行,嘴里往往叼着小树枝,想到什么地方去搭窝。我天天早上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喜鹊们箭似的飞翔,喳喳地欢叫,往往能看上、听上半天。

有一天,完全出我的意料,然而又合乎我的心愿,窗外大榆树上有一团黑色的东西,我豁然开朗:这是喜鹊在搭窝。我现在不用出门就能够看到喜鹊窝了,乐何如之。从此我的眼睛和耳朵完全集中到这一对喜鹊和它们的窝上,其他的鸟鸣声仿佛都不存在了。每次我看书写作疲倦了,就向窗外看一看。一看到喜鹊窝就像郑板桥看到白银那样,“心花怒放,书画皆佳”。我的灵感风起云涌,连记忆力都仿佛是变了样子,大有过目不忘之概了。

光阴流转,转瞬已是春末夏初。窝里的喜鹊小宝宝看样子已经成长起来了。每当刮风下雨,我心里就揪成一团,我很怕它们的窝经受不住风吹雨打。当我看到,不管风多么狂,雨多么骤,那一个黑蘑菇似的窝仍然固若金汤,我的心就放下了。我幻想,此时喜鹊妈妈和喜鹊爸爸正在窝里伸开了翅膀,把小宝宝遮盖得严严实实,喜鹊一家正在做着甜美的梦,梦到燕园风和日丽;梦到燕园花团锦簇;梦到小虫子和小蚱蜢自己飞到窝里来,小宝宝食用不尽;梦到湖光塔影忽然移到了大榆树下面……

这一切原本都是幻影,然而我却泪眼模糊,再也无法幻想下去了。我从小失去了慈母,失去了母爱。一个失去了母爱的人,必然是一个心灵不完整或不正常的人。在七八十年的漫长时期中,不管是什么时候,也不管我是在什么地方,只要提到了失去母爱,失去母亲,我必然立即泪水盈眶。对人是如此,对鸟兽也是如此。中国古人常说“终天之恨”,我这真正是“终天之恨”了,这个恨只能等我离开人世才能消泯,这是无可怀疑的了。中国古诗说:“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真是蔼然仁者之言,我每次暗诵,都会感到心灵震撼的。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鸟有旦夕祸福。正当我为这一家幸福的喜鹊感到幸福而自我陶醉的时候,祸事发生了。一天早上,我坐在书桌前,真是无巧不成书,我一抬头正看到一个小男孩赤脚爬上了那一棵榆树,伸手从喜鹊窝里把喜鹊宝宝掏了出来。掏了几只,我没有看清,不敢瞎说。总之是掏走了。只看这一个小男孩像猿猴一般,转瞬跳下树来,前后也不过几分钟,手里抓着小喜鹊,消逝得无影无踪了。我很想下楼去干预一下;但是一想到在浩劫中我头上戴的那一摞可怕的沉重的帽子,都还在似摘未摘之间,我只能规规矩矩,不敢乱说乱动。如果那一个小男孩是工人的孩子,那岂不成了“阶级报复”了吗!我吃了老虎心、豹子胆,也不敢动一动呀。我只有伏在桌上,暗自啜泣。

完了,完了,一切全完了。喜鹊的美梦消失了,我的美梦也消失了。我从此抑郁不乐,甚至不敢再抬头看窗外的大榆树。喜鹊妈妈和喜鹊爸爸的心情我不得而知。他们痛失爱子,至少也不会比我更好过。一连好几天,我听到窗外这一对喜鹊喳喳哀鸣,绕树千匝,无枝可依。我不忍再抬头看它们。不知什么时候,这一对喜鹊不见了。它们大概是怀着一颗破碎的心,飞到什么地方另起炉灶去了。过了一两年,大榆树上的那一个喜鹊窝,也由于没加维修,鹊去窝空,被风吹得无影无踪了。

我却还并没有死心,那一棵大榆树不行了,我就寄希望于其他树木。喜鹊们选择搭窝的树,不知道是根据什么标准。根据我这个人的标准,我觉得,楼前,楼后,楼左,楼右,许多高大的树都合乎搭窝的标准。我于是就盼望起来,年年盼,月月盼,盼星星,盼月亮,盼得双眼发红光。一到春天,我出门,首先抬头往树上瞧,枝头光秃秃的,什么东西也没有。我有时候真有点发急,甚至有点发狂,我想用眼睛看出一个喜鹊窝来。然而这一切都白搭,都徒然。

今年春天,也就是现在,我走出楼门,偶尔一抬头,我在上面讲的那一棵大榆树上,在光秃秃的枝干中间,又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连年来我老眼昏花,对眼睛已经失去了自信力,我在惊喜之余,连忙擦了擦眼,又使劲瞪大了眼睛,我明白无误地看到了:是一个新搭成的喜鹊窝。我的高兴是任何语言文字都无法形容的。然而福不单至。过了不久,临湖的一棵高大的垂柳顶上,一对喜鹊又在忙忙碌碌地飞上飞下,嘴里叼着小树枝,正在搭一个窝。这一次的惊喜又远远超过了上一回。难道我今生的华盖运真已经交过了吗?

当年爬树掏喜鹊窝的那一个小男孩,现在早已长成大人了吧。他或许已经留了洋,或者下了海,或者成了“大款”。此事他也许早已忘记了。我潜心默祷,希望不要再出这样一个孩子,希望这两个喜鹊窝能够存在下去,希望在燕园里千百棵大树上都能有这样黑蘑菇似的喜鹊窝,希望在这里,在全中国,在全世界,人与鸟都能和睦融洽像一家人一样生活下去,希望人与鸟共同造成一个和谐的宇宙。

赋得永久的悔

更新时间:2009-7-13 14:14:00

字数:3944

1994年2月25日

题目是韩小蕙女士出的,所以名之曰“赋得”。但文章是我心甘情愿做的,所以不是八股。

我为什么心甘情愿做这样一篇文章呢?一言以蔽之,题目出得好,不但实获我心,而且先获我心:我早就想写这样一篇东西了。

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在过去的七八十年中,从乡下到城里;从国内到国外;从小学、中学、大学到洋研究院;从“志于学”到超过“从心所欲不逾矩”,曲曲折折,坎坎坷坷,既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既经过“山重水复疑无路”,又看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喜悦与忧伤并驾,失望与希望齐飞,我的经历可谓多矣。要讲后悔之事,那是俯拾即是。要选其中最深切、最真实、最难忘的悔,也就是永久的悔,那也是唾手可得,因为它片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心。

我这永久的悔就是:不该离开故乡,离开母亲。

我出生在鲁西北一个极端贫困的村庄里。我们家是贫中之贫,真可以说是贫无立锥之地。十年浩劫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北大那一位倒行逆施但又炙手可热的“老佛爷”,被她视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她手下的小喽啰们曾两次窜到我的故乡,处心积虑把我“打”成地主,他们那种狗仗人势穷凶极恶的教师爷架子,并没有能吓倒我的乡亲。我小时候的一位伙伴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如果让整个官庄来诉苦的话,季羡林家里是第一家!”

这一句话并没有夸大,它说的是实情。我祖父母早亡,留下了我父亲等三个兄弟,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最小的一叔送了人。我父亲和九叔饿得没有办法,只好到别人家的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这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最后兄弟俩被逼背乡离井,盲流到济南去谋生。此时他俩也不过十几二十岁。在举目无亲的大城市里,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在济南落住了脚。于是我父亲就回到了故乡,说是农民,但又无田可耕。又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从济南有时寄点钱回家,父亲赖以生活。不知怎么一来,竟然寻(读若xín)上了媳妇,她就是我的母亲。母亲的娘家姓赵,门当户对,她家穷得同我们家差不多,否则也决不会结亲。她家里饭都吃不上,哪里有钱,有闲上学。所以我母亲一个字也不识,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她家是在另一个庄上,离我们庄五里路。这个五里路就是我母亲毕生所走的最长的距离。

北京大学那一位“老佛爷”要“打”成的“地主”的人,也就是我,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就有这样一位母亲。

后来我听说,我们家确实也“阔”过一阵。大概在清末民初,九叔在东三省用口袋里剩下的最后的五角钱,买了十分之一的湖北水灾奖券,中了奖。兄弟俩商量,要“富贵而归故乡”,回家扬一下眉,吐一下气。于是把钱运回家,九叔仍然留在城里,乡里的事由父亲一手张罗。他用荒唐离奇的价钱,买了砖瓦,盖了房子。又用荒唐离奇的价钱,置了一块带一口水井的田地。一时兴会淋漓,真正扬眉吐气了。可惜好景不长,我父亲又用荒唐离奇的方式,仿佛宋江一样,豁达大度,招待四方朋友。一转瞬间,盖成的瓦房又拆了卖砖,卖瓦。有水井的田地也改变了主人。全家又回归到原来的情况。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下降生到人间来的。

母亲当然亲身经历了这个巨大的变化。可惜,当我同母亲住在一起的时候,我只有几岁,告诉我,我也不懂。所以,我们家这一次陡然上升,又陡然下降,只像是昙花一现,我到现在也不完全明白。这个谜恐怕要成为永恒的谜了。

不管怎样,我们家又恢复到从前那种穷困的情况。后来听人说,我们家那时只有半亩多地。这半亩多地是怎么来的,我也不清楚。一家三口人就靠这半亩多地生活。城里的九叔当然还会给点接济,然而像中湖北水灾奖那样的事儿,一辈子有一次也不算少了,九叔没有多少钱接济他的哥哥了。

家里日子是怎样过的,我年龄太小,说不清楚。反正吃得极坏,这个我是懂得的。按照当时的标准,吃“白的”(指麦子面)最高,其次是吃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最次是吃红高粱饼子,颜色是红的,像猪肝一样。“白的”与我们家无缘。“黄的”(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颜色都是黄的)与我们缘分也不大。终日为伍者只有“红的”。这“红的”又苦又涩,真是难以下咽。但不吃又害饿,我真有点谈“红”色变了。

但是,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办法。我祖父的堂兄是一个举人,他的夫人我喊她奶奶。他们这一支是有钱有地的。虽然举人死了,但家境依然很好。我这一位大奶奶仍然健在。她的亲孙子早亡,所以把全部的钟爱都倾注到我身上来。她是整个官庄能够吃“白的”的仅有的几个人中之一。她不但自己吃,而且每天都给我留出半个或者四分之一个白面馍馍来。我每天早晨一睁眼,立即跳下炕来向村里跑,我们家住在村外。我跑到大奶奶跟前,清脆甜美地喊上一声:“奶奶!”她立即笑得合不上嘴,把手缩回到肥大的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馍馍,递给我,这是我一天最幸福的时刻。

此外,我也偶尔能够吃一点“白的”,这是我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一到夏天麦收季节,我们家根本没有什么麦子可收。对门住的宁家大婶子和大姑——她们家也穷得够呛——就带我到本村或外村富人的地里去“拾麦子”。所谓“拾麦子”就是别家的长工割过麦子,总还会剩下那么一点点麦穗,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捡的,我们这些穷人就来“拾”。因为剩下的决不会多,我们拾上半天,也不过拾半篮子;然而对我们来说,这已经是如获至宝了。一定是大婶和大姑对我特别照顾,以一个四五岁、五六岁的孩子,拾上一个夏天,也能拾上十斤八斤麦粒。这些都是母亲亲手搓出来的。为了对我加以奖励,麦季过后,母亲便把麦子磨成面,蒸成馍馍,或贴成白面饼子,让我解解馋。我于是就大快朵颐了。

记得有一年,我拾麦子的成绩也许是有点“超常”。到了中秋节——农民嘴里叫“八月十五”——母亲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月饼,给我掰了一块,我就蹲在一块石头旁边,大吃起来。在当时,对我来说,月饼可真是神奇的好东西,龙肝凤髓也难以比得上的,我难得吃上一次。我当时并没有注意,母亲是否也在吃。现在回想起来,她根本一口也没有吃。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尝过,都留给我吃了。她大概是毕生就与红色的高粱饼子为伍。到了俭年,连这个也吃不上,那就只有吃野菜了。

至于肉类,吃的回忆似乎是一片空白。我老娘家隔壁是一家卖煮牛肉的作坊。给农民劳苦耕耘了一辈子的老黄牛,到了老年,耕不动了,几个农民便以极其低的价钱买来,用极其野蛮的办法杀死,把肉煮烂,然后卖掉。老牛肉难煮,实在没有办法,农民就在肉锅里小便一通,这样肉就好烂了。农民心肠好,有了这种情况,就昭告四邻:“今天的肉你们别买!”老娘家穷,虽然极其疼爱我这个外孙,也只能用土罐子,花几个制钱,装一罐子牛肉汤,聊胜于无。记得有一次,罐子里多了一块牛肚子,这就成了我的专利。我舍不得一气吃掉,就用生了锈的小铁刀,一块一块地割着吃,慢慢地吃。这一块牛肚真可以同月饼媲美了。

“白的”、月饼和牛肚难得,“黄的”怎样呢?“黄的”也同样难得。但是,尽管我只有几岁,我却也想出了办法。到了春、夏、秋三个季节,庄外的草和庄稼都长起来了。我就到庄外去割草,或者到人家高粱地里去擗高粱叶。擗高粱叶,田主不但不禁止,而且还欢迎;因为叶子一擗,通风情况就能改进,高粱长得就能更好,粮食打得就能更多。草和高粱叶都是喂牛用的。我们家穷,从来没有养过牛。我二大爷家是有地的,经常养着两头大牛。我这草和高粱叶就是给它们准备的。每当我这个不到三块豆腐干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走进二大爷的大门,我心里有所恃而不恐,把草放在牛圈里,赖着不走,总能蹭上一顿“黄的”吃,不会被二大娘“卷”(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骂”)出来。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

我上面讲的全是吃的东西。为什么一讲到母亲就讲起吃的东西来了呢?原因并不复杂。第一,我作为一个孩子容易关心吃的东西。第二,所有我在上面提到的好吃的东西,几乎都与母亲无缘。除了“红的”以外,其余她都不沾边儿。我在她身边只呆到六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话正应到我身上,我不忍想象母亲临终时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这就是我的“永久的悔”。

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更新时间:2009-7-13 14:15:00

字数:1396

1994年3月5日

是不是自己的神经出了点毛病?最近几年以来,心里总想成为一个悲剧性人物。

60年前,我在清华大学念书的时候,有一门课叫做“当代长篇小说”。英国老师共指定了5部书,都是当时在世界上最流行的,像今天名震遐迩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都包括在里面。这些书我都似懂非懂地读过了,考试及格了,便一股脑儿还给了老师,脑中一片空白,连故事的影子都没有了。

独独有一部书是例外,这就是英国作家哈代的The Return of the Hatiuc(《还乡》)。但也只记住了一个母亲的一句话:“我是一个被儿子遗弃了的老婆子!”我觉得这个母亲的处境又可怜,又可羡。怜容易懂,羡又从何来呢?人生走到这个地步,也并不容易。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与其舒舒服服,懵懵懂懂活一辈子,倒不如品尝一点不平常的滋味,似苦而实甜。

我这种心情有点变态,但我这个人是十分正常的。这大概同我当时的处境有关。离别了8年以后,我最爱的母亲突然离开了人世,走了。这对我是一个空前绝后的打击。我从遥远的故都奔丧回家。我真想取掉自己的生命,追陪母亲于地下。我们家住在村外,家中只有母亲一人。现在人去屋空。我每天在村内二大爷家吃过晚饭,在薄暮中拖着沉重的步子,踽踽独行,走回家来。大坑里的水闪着白光。柴门外卧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是陪伴母亲度过晚年的那一只狗。现在女主人一走,没人喂食。它白天到村内不知谁家蹭上一顿饭(也许根本蹭不上),晚上仍然回家,守卫着柴门,决不离开半步。它见了我,摇一摇尾巴,跟我走进院子。屋中正中停着母亲的棺材,里屋就是我一个人睡的土炕。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这一条狗,陪伴着我,为母亲守灵。我心如刀割,抱起狗来,亲它的嘴,久久不能放下。人生至死,天道宁论!在茫茫宇宙间,仿佛只剩下我和这一条狗了。

是我遗弃了母亲吗?不能说不是:你为什么竟在8年的长时间中不回家看一看母亲呢?不管什么理由,都是说不通的,我万死不能辞其咎。哈代小说中的母亲,同我母亲的情况是完全不一样的。然而其结果则是相同或者至少是相似的。我母亲不知多少次倚闾望子,不知多少次在梦中见到儿子,然而一切枉然,终于含恨离开了。

我幻想成为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是不是与此有些关联呢?恐怕是有的。在我灵魂深处,我对母亲之死抱终天之恨,没有任何仙丹妙药能使它消泯。今生今世,我必须背负着这个十字架,我决不会再有什么任何形式的幸福生活,我不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又是什么呢?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