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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品闲人 当前章节:15470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4:30

故乡在哪里?在口味里,那看着、闻着亲切热爱的煎炸蒸炒,那吃着、喝着永远不腻不弃的汤汤水水,还有流着口水的儿时小馋嘴;

故乡在哪里?在血液里,在基因里,在你梦里呓语时的浓重乡音里。

故乡,永远在他乡里。江湖夜雨,风花雪月;堂前飞燕,沧海桑田。你我他,既是故乡梦里永远的主角,也是故乡匆匆来去的过客。

因为,每个人的故乡,都是他乡。

串门子

计划周日照例是要徒步去的。晚上吃完饭遛圈回来,看到家属院的黑板下面写了个通知,说是二天上午暖气要打压试水,希望各住户家中留人观察。计划不如变化,赶紧上QQ给探路者群主留言,孰料其不在线,又打电话告知,去不了了。这一礼拜的20公里徒步就此泡汤了。

但事情都是按计划安排了的,周日的一天就没事可做了。原来忙得帽辫子不沾脊背时,瞌睡也经常来凑热闹,动不动就欠周公的帐,恨不得那天有时间睡他个自然醒,醒了也不起来,接着睡,除非睡得头疼了,再起来不迟。真有这么多的闲暇时间了,瞌睡却又没有了。干点什么好呢?想来想去,还是串串门子吧。

曾几何时,串门子是国人的一大爱好之一。是维持礼尚往来、平衡人际关系、联络亲情友谊的重要形式。但是,这些年来,西风渐进,加上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已经成为不文明和落后的代名词,早已打入了尘封的记忆。先是传呼机,而后是手机,让串门子变得金钱上不经济、时间上又浪费,它的传统的呼应、叫人、通知、交流功用日已式微。而与之引申出来的郑重、严肃、隆重、热情、客气、致谢、道歉、讨好巴结、拉拢亲近等延伸功能,也被茶园、酒吧、饭店、KTV、农家乐等新兴社交场所所替代。仔细想想,我自己都有近十年不曾串门了。那种雪夜围炉、啜酒品茗的美好场景,都成了珍贵而温馨的记忆。至于夜半登门、求学问道;激昂慷慨、机锋互辩;诲人不倦、求贤若渴;三五知己,通宵畅谈的情景,在现代的八零后、九零后看来,无疑是一群不可思议的怪人。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串门子,曾经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传承的一个重要的方式方法,有多少智慧的火花照亮了窗外的夜空,有多少如饥似渴的学子得到了智者和长者的耳提面命,又有多少的迷途者在仁者和睿哲的感召下得以凤凰涅槃。从这个角度上讲,我既是受益者,也是启蒙者。然而,在手机、短信、QQ、邮箱、微博、微信等新的交流方式面前,串门子的寿终正寝,也是必然而然的。

现代通信工具的最大优点之一是它的可选择性。传统的交往方式中,交流的对象需要观察和判断、筛选和甄别,而现在,则简单多了。只可以选择某一个点、某一个层面、某一个行业、或者是一个标志就足够了。发现不对,立即黑掉。没有分手的急赤白脸、尴尬惶恐,轻轻地一点鼠标,对方就如同人间蒸发,还不如天边的云彩,好赖还能多逗留一会。

既然决定了串门子,那就先从QQ朋友开始吧。这些年,我很欣喜地发现,借助QQ、博客,国人的创作热情正在进入网络文化的大唐盛世。任何一个注册拥有了QQ号码、博客网页的人,几乎都是天才的写手和作家。而且,不受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的教条主义框框束缚,不用担心有人命题、阅判、评分,不必害怕内容敏感意识消极,也没人批评低级趣味格调低下,自由宣泄的中国人似乎个个都是李白下凡杜甫转世,人人都是娴熟驾驭语言文字的高手。如果说有人写博客是为了赚取点击率,在QQ相对私密的空间里,那种美丽灿烂、灵光跳跃的奇思怪想,给人的视觉以极大的冲击,也带来与传统纸质媒介不一般的享受和体验。特别是QQ的自我介绍,更是显示了国人色彩缤纷的灵动和创造。我一直纳闷,唐朝怎么会诞生像诗仙李白一样狂傲的谪仙,又怎么会产生像白居易那样的杰作《卖炭翁》?QQ让我明白,李白在写下“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后,作协并没让他写检查;而香山居士的《卖炭翁》发表后,宣传部也没给他给处分。

QQ头像旁的自我介绍,宛如文人墨客客厅里悬挂的书画小品,时换时新。但其中闪烁的,永远是主人公内心真情实感的自然表露。

这几年,我的QQ里,一波波的朋友进进出出,又有一个个的新Q友要求加为好友,一直呈现着开放的状态。而自从加入户外徒步QQ群以后,我又见到了更多的、在正统古板的交往圈子里不可能接触和认识的朋友,他们带给我不同于机关和官僚的乐观生活态度与生存方式。在这个每周一次、风雨无阻的户外活动圈里,不论你贫穷与富贵、官员或平民,都是一视同仁的。不问真实年龄、工作职务、家庭情况,无论老少,只以网名直呼。然而,出于健身徒步这一共同目的,大家在户外所表现出的互爱、互助、友谊、无私、单纯、善良,让我这个奔走于各个机关之间浸淫于尔虞我诈的风尘小吏,无时不感到汗颜和羞赧。他们的QQ,介绍简单明了,我说我话。比如,与世无争型的:“莫漓女子,与世无争”;“我行我素,素面朝天”;平铺直叙型的:“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做善事,结善缘,种善果”;直抒胸臆型的:“徒步天下,感悟生命”;“与人为善,自己方便”;自我嘲讽性的:“齐家、修身;看别人治国、平天下”;“醒时诗酒醉时歌,但得清闲与快活”;也有慷慨激昂型的:“中流击水,浪遏飞舟”;“腰缠三尺正义剑,胸怀柔情千万千”;更有安闲隐逸型的:“喜欢的歌,静静地听;喜欢的人,远远地看”;“我就是一只小小鸟,飞来飞去飞不高”;等等,不一而足,但是与其交往同行,也大都不失其真实有趣。  

QQ群友里,藏龙卧虎。诗人作家比比皆是。有个女孩,她的QQ日志写作风格,自然清新,惜墨如金,但表达极其准确。我问她是转来的还是自己写的,她说是自己写着玩的。“月沐风吟”、“行者自乐”的古体诗词水平很高,时有惊人之句。我叹服其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才华泉涌,永不枯竭。“溪石”游记写得很棒。其观察之细致,心思之缜密,我莫能望其项背。我有一次醉后,写一《了了歌》,不想一时跟帖如云,居然连和几日,达数十首之多。才女、老驴、白发、黄雌,一时都到了“语不惊人死不休”之程度。我很冒昧自己的鲁莽,一粒小石子,横飘水面,居然激起一片涟漪,引来才子佳人妙句无数。但也很得意,方知楼外青山,高人无数,只不过,大都习惯于“潜水”而已。看看QQ,方才知道,中国人太缺少自我表达的机会了。特别是下层的小老百姓们。好在现在有了QQ,有了微博。突然觉得历代统治者防民智甚于防洪水,心思忒有点坏啦。呵呵。年龄稍大的Q友,个人空间基本是开放的;而较小的年龄层次,他们的空间往往加密,需要“阿里巴巴,芝麻开门”才可以进得去。但即便在网络,擅闯年轻人的私密空间也是极不礼貌的。除非对方发出善意而热情的邀请。

QQ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它可以最大限度的拉近Q友之间的时空距离。看着在QQ上聊得挺欢的几个人,感觉他们距离很近,和隔壁办公室的人没什么两样,但实际的空间距离,可能大得无法想象。经常能见到,公共聊天室里谈论得热火朝天的几个人,往往你东我西,你南她北,甚至互发图片资料以相互完善补充,但其实,真实的人还在千万里之外。QQ是开放的,它可以设置成向所有人开放;但它又是私密的,它也可以只对他信任的人开放。在当代中国人的感情和交往世界中,不能设想,如果没有了QQ,不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

相对于QQ,博客的文人气息似乎更浓一些。QQ里,熟悉的朋友聊天,可以不用标点符号;三言两语解释不清的东西,还可以截个图发过去。简单直观明了。所以,QQ更多的时候豆腐白菜的气味浓一点,下里巴人的样子多一点。当然它的交流沟通功能没有其他任何东西可以比得上。博客就有些区别。起码得写一些文字出来,码上去。

好的博客就是一本永远待续的优秀作品的连续刊登,浏览过后让人流连忘返。而有的博客则纯粹就是个人生活的流水账本。还有的博客作者是把它当成了实现文学梦想的舞台,尽管蹩脚,但本人无知者无畏,尽情的表演着,自我陶醉,自得其乐。其中,最令人钦敬者,是一些有识之士的博客,观点鲜明,语言犀利,文风朴实,读来令人耳目一新,当中不乏谔谔之言,铮铮之音,忧国忧民之情,呼之欲出。

当然,凡文人汇聚之地,酸腐之气自然难免。有的博客,矫揉造作,无病呻吟;更有甚者,装疯卖傻。特别是古体诗词,更是令人忍俊不禁。不懂平仄对仗用典的,味同白开水;稍懂诗词常识的,则无异于打开了旧戏箱子,腐朽之味,扑面而来。电脑键盘上敲出来的东西,和千百年前私塾先生的互相吹捧奉和,如出一辙,仿佛看见一群长衫马褂者,在那里作揖打躬。本人自小爱打油,但开博以来,每见五字七言,避之唯恐不及。我的印象中,白居易、苏东坡、辛弃疾、陆游等人从来是不穿古装的长袍大袖的;李清照也是不着水袖罗裙的,他们明快粗犷婉约直白,分明与我们处在同一个文化构造、文化时代、文化年龄上,永远都不曾衰老过。

有好的博文,欢喜的,就关注;特别喜欢的,就加好友;觉得有用的,便收藏。也真是没想到,文如其人,我也会莫名的就会喜欢一些人的博客,那种发自内心的、似曾相识的感觉,竟会有一种恍如同学一般的温情。于是,就有些惦记、牵挂,连续多日看不到更新,就会想着是不是生活或工作中发生什么事了,隐隐的便有了一丝执迷般的瞭望,挥之不去,历久弥新。而渐渐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点击博客也成了每日必做的功课。于是,就有了整整一天悠哉悠哉的串门子了。

妖怪妖怪你快来唦

少年看着那只红蚂蚁爬上窑顶,转了一大圈之后又爬下来。它想出去,但触角告诉它,外面的空气是潮湿的,雨还在下着,就在窑洞门口的干土上走来走去的。朝东走走,站住,发一会愣神;又朝西走走,再发一会楞。两只触须一上一下的,灵敏的很,比那戏台上打干鼓子的鼓槌还要灵活生动,节奏也比鼓槌明快急促的多。咋就那么灵巧呢?

少年已关注这只蚂蚁好长时间了。蚂蚁的身体原来是两截子的,头部和腹部,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三半截子的。喙,也就是嘴;头;还有肚子。动物的嘴为什么叫喙?叫嘴不就得了吗?那为什么不叫口?哦,喙好像是专门叫鸟嘴的,鸟嘴为什么不叫口,鸟口?想到这里,少年不由得笑了,鸟口是骂人的。鸟嘴也是骂人的。鸟口刻薄;鸟嘴不吉利。所以才叫鸟喙啊。蚂蚁是鸟吗,不是的,是昆虫。昆虫的嘴叫什么呢?算了吧,爱叫什么叫什么,管它呢。

蚂蚁的腹部也就是肚子是瘪的。这么说它很长时间没吃东西了?吃个屁呀!天晴了才有腐朽的东西呢,这雨下了都几十天了,发霉的东西倒多得很,腐朽的东西呢,没见过。这小家伙,别看一点点,遇到能吃的东西来,能扛得起比它身体大几倍的重物来。少年见过四个红蚂蚁扛着一个大毛毛虫健步如飞,他想,要是人都有这么大劲儿,还要骡马干啥呢,汽车也不会要了吧?少年抬起脚,想把蚂蚁踩死,脚尖快要落下去时,他停住了。这么无聊的,明天不定还指着他打发日子里,踩死了,不得挖老干崖去找一只来啊?

洞门外,细密的小雨还在刷刷的下着,一点节奏变化都没有。没完没了的。大片的一望无际的包谷林像巨大的海绵,这么多雨水进去,也看不见有哪块地里流出小溪来。远看是无边无际的绿色,近看上面蒙了一层灰楚楚的白色,那是包谷杆顶上的蔈蔈。难怪包谷秆里都是水,这家伙吸水啊,旺旺的,青翠欲滴,越发的精神。雨滴打在包谷叶上,发出一种茲茲的响声,叶子摇摇曳曳的,有一下没一下的晃动着,很受用的样子。

一道梁,三个湾,几千亩包谷地。据说原来是平展展的一整块地,北方叫它“塬”。中间有个住了五百和尚的大寺庙。不知道是哪一次地震,这个塬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一道长长的梁,梁一端还带个岔,各自俯视着下面一个大大的湾。传说地震时有个人正背着背篓掰包谷,刚抓住包谷棒子,就觉得脚下一滑,等到站稳,连人带脚下的地块,已经到了平日里走下去需要六七里地的河坝。寺庙所在的地方是个崖头,有少许的细小瓦片。三个湾的每一块地里,只要深耕,就都能见到碎瓦片,但从未有人耕出过砖块或石头出来。缺少更加有力的旁证。那五百和尚呢?少年走到崖头上的时候,看见瓦块,总要禁不住地问自己。

天晴的时候,绿树丛中还隐约可见的远处村庄,在雨中,都隐没到烟雨后面的大团绿色中了,与周围的包谷林连绵在一起,分不清村庄与田地了。

只有蘑菇,还有蘑菇,大大小小的,各种颜色的,白的,黑的,褐的,麻的,红的,到处都是。好像什么东西上都能长出这玩意来,朽树桩、烂秸秆、被雨水冲到一堆的枯枝烂叶、牛粪上,都有。有的蘑菇长得奇形怪状的。前面一个大的出奇的,后面跟着一堆小的,从大到小,依次排列,就像老母鸡领着一窝小鸡仔;反过来看,又是从小到大,最前面的,仅有芝麻粒大小,而后一个比一个大,像是谁提了个水壶洒了一路,不过从壶里倒出的是蘑菇。连绵不断的秋雨下的人心里都长毛了,似乎只有这家伙最为惬意,发了疯似的长。

还有一个不怕下雨的,估计也是没地儿去,那就是秃鹫。秃鹫不会筑巢,一天到晚蹲在高处的崖头上,远远望去,就像谁把一块巨大的石头放在悬崖边一样。不吃不喝,不啃不哈,只把尖长的喙埋在胸前的羽毛里,一天到晚也不见动一下。唯一让人觉得那还是个活物的,就是那一根羽毛都没有的秃头,白天黑夜都散发出瘆人的白光来。

大路边地埂上,各种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野草像是比个子似的,拼了命的往高里蹿。黄蒿、水蒿、白蒿、铁荚蒿,都长得一人深了。天晴的时候,少年会拿镰刀把它割倒,等它自然晒干,拿回去当柴火烧。现在,割了也白割,过不了几天,就会发霉,沤烂掉。前几天才拿镰刀把蒿草的尖都削掉,才没几天,割掉的旧茬上又长出更加繁密的芽稍来。少年不由得想起那句耳熟能详的歌词来,雨露滋润禾苗壮啊。

不知道是下雨天猎物多,还是动物也被雨水下烦了,狼啊狐狸啊统统都不见了。少年站到高处,使劲望啊望,多盼望能发现一个,赶赶狼,追追狐狸也蛮好的啊,至少,可以驱除寂寞,让眼睛和耳朵新鲜一下。但是秋雨绵绵的一个多月里,硬是连个野物的影子都没见着。

鞋上的泥巴足有两个鞋子大。走起来吧唧吧唧的,一会工夫就沉的拖不动了。少年不得不停下来,用镰刀把鞋子周围的泥巴刮掉。每走一段,就停下来刮一次。

麻雀呢,鹞子呢?包谷地中,有一大片谷子地。天晴的时候,每到下午,成千上万的麻雀会兀的一声,齐刷刷落入谷子地里。也是奇怪得很,那么多麻雀,平时那样噪杂的吵声,一落入谷子地里,立刻就一点声息都没有了,只看见谷穗上跳跃翻飞的麻点点,悉悉索索,蠕动腾挪。突然,唧唧喳喳如炸了锅似的,半个天空都被惊慌失措的麻雀遮住的时候,多半,鹞子来了。与麻雀飞去的方向相反的天空里,鹞子已腾空而起,爪下,一只麻雀正颤抖不已。

腻腻歪歪的雨下了这长时间,他们去哪里了呢?

妖怪的故事在乡下,就如同爱情故事在城市一样,群众基础深厚而又广泛。那专找读书人的画中人;专找猎人的狼外婆;还有专找白面郎君的狐仙;以及掏心挖肺的鬼精。平常的漫漫黑夜里,走在乡村熟悉的街巷,都会被冷不防出现的声音吓得心脏狂跳不止,生怕被甚么妖怪捉了去下酒吃。可是在叮当叮当下个不停的秋雨里,这一望无边的包谷林,那十几里路长的没有一丝人迹的山梁上,少年多么渴望,有个妖精来找他。打架搏斗也好,谈情说爱也行;实在不行,变成个什么人形出来,与他一起在窑洞里,下下跳跳棋、走走马什么的也可以啊。总比一个人呆呆的一遍遍看雨要好唦。困极了,少年在窑洞里蜷曲着打盹的时候,心里就一遍遍的念着:妖怪妖怪你快来唦!可是睁眼醒来,外面依旧是不紧不慢的秋雨,还有被秋雨滋润的油汪汪的、把大地覆盖得密不透风的苞谷林。

远处,苍山如黛;脚下,烟雾燎雨。

附记:遥远的若干年前,我为生产队里看山(看护野外的庄稼)的真实写照。

誰肯放真心于你的掌心

早些年,因为我所在的地方处于秦岭西南边缘,因而冬季打猎自然成为一项男人们热爱的运动项目。

秋风把树叶尽扫的时候,漫长的冬季就翩翩而至。先是吼吼的北风从早到晚刮个不停,隔着门窗,风声像个厉鬼一样,在树梢和屋顶上肆虐,呜咽而凄厉。十来天的时间就把大地上五颜六色的色彩彻底涂去,统一吹塑成它自己喜欢的灰褐色和黄灰色。一场大雪过后,广袤的田野就穿上了冬装。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昔日昼夜流淌的河水也钻到了冰层下面,叽咕叽咕不停。稍等几天,融化的雪水冻了又融,融了又冻,走在路上,脚下的冰碴子咯吱咯吱响起来时,男人们开始在磨石上把柴刀磨得锋利雪亮,大拇指在刀刃上刮来刮去,噌噌作响,找棵碗粗的小树,突突往手心啐两口唾沫,使劲举起,一左一右,咔咔两下,就听得树梢吱吱嘎嘎的往下掉。这时候,打猎的准备工作就开始了。

猎枪早已擦得铮亮,枪身里的黄油已被充分地融化。子弹、火药,还有车轮辐条做的专用铁弹,已同干粮烧酒烟叶都装进了背囊。耳窝、皮手套、毡靴子,一个都不能少。单等这段时间最冷的一天到来。

每天早晚只播四小时的半导体收音机里,终于传来了西北利亚的寒流即将横卷西北地区的天气预报。这就意味着,未来的三五天里,本地基本没有大雪可下。可以放心进山了。

野兔野鸡是最常见的猎物。好打。雪盖严实了,落在地上的草籽果子都被埋了起来。要觅食,就得把雪翻起来。而且雪厚了,它们也跑不动。一天下来,各收拾十来个没有一点问题。最兴奋的,莫过于打住了麂子、黄羊、梅花鹿等稍微大一些的猎物。

晚上,在约定的地点,找个背风处歇下来,点燃一大堆篝火,把猎物在篝火上烤熟,就着烧刀子,各自交流着一天的奔波与收获,疲劳似乎压根儿就没光顾过。只有酒足肉饱之后,半躺在四野寂静无人的大山里,刚开始数着星星,呼噜声就震天价响了起来。毕竟追着猎物一天跑了几十里地呢。

与自然离得最近的人似乎永远都不会贪婪。猎人们只要收获差不多,一般都不会拼命去打。觉得背在身上的猎物能感觉到了,就打道回府,绝不恋战。回来路上,即使有猎物撞到眼前,也绝不再开一枪。

誰也没有把打猎作为营生来对待。山里的男人打猎,更多的,体现的是一种生活态度。换句话说,是追求一种形而上的精神层面的东西。乡下,冬天特别长,几乎有大半年的时间在屋里猫着。那时的冬天在我的记忆中似乎特别的冷。大雪封门、滴水成冰是家常便饭。赌博耍钱、掀牛九唱戏、摔跤角力是青年人的主要文体活动。就是最爱听的秦腔,半导体里每天也只放两个十分钟。进山打猎,是一种区别于大多数人的身份象征。一来,打猎要有强壮的身体,每天在森林雪地里跑几十里可不是闹着玩的;二来,野外危机四伏,打猎不光要有勇气、胆量,还要有很多的智慧和较强的自我生存能力。用网络时代的话说,是个智勇双全的娱乐,也是个高风险的文娱运动,还是个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游戏。稍有闪失,轻者伤残,重者送命。成家的男人打猎,要的是长枪在肩、柴刀在腰的那份豪气,鹤立鸡群的霸气,特立独行的勇气。而对于少年,打猎,那是一个少年维特的烦恼,秘密无人诉说、而渴望把最勇敢的一面表现于人,一种初生牛犊不畏虎的成长标志。哪个勇猛的半大小伙突然闹着要跟大人去打猎,老一点的猎人轻易是不会拒绝的,那眼角眯缝出的一丝狡黠的笑意,早已看穿了少年的心思:八成,这小子看上谁家丫头了。

大多数人可能不会想到,猎人一般都不馋嘴。辛辛苦苦、风尘仆仆、一身泥巴归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赶快呼朋唤友,分享胜利果实。大块柴棒子塞进灶洞,剥好洗净的野鸡野兔把锅里放满,炉膛里火苗旺旺地烧起来时,狐朋狗友们就都差不多到齐了。酒是不需再备了,自有人来时提溜着;胡萝卜、干豆角、西葫芦等等都是现成的,手脚麻利的媳妇早已洗净切好。酸曲唱得嗓子有点干燥,正准备寻摸茶水时,只听得一声吆喝“肉熟了”,狼一般的酒场就开始了。一人三大碗火烧下去,算是“门杯”,之后才开始正式的酒令阶段,也就是“打关”。三碗过了,猎人多半会蹲在一边,舒心的看着他的一帮哥们海吃海喝,而他自己,会一直叼着他的旱烟嘴,吧嗒吧嗒不止,间或,也端起酒碗,轻轻地抿上一口。

只能打个鸡呀兔的,偶尔捎带个獐子黄羊麂子的猎手,顶多算是个户外爱好者,还算不得真正的猎人。要想让众人对你另眼相看,你得弄头狗熊或者野猪回来。这样,不用你自己吹,你那老大的位子自然坐定了。

山里,真正凶恶的不是老虎豹子,最让人发怵的,是狗熊。其次才是野猪。狗熊,是山林里真正的王者,没有对手的王者,包括人类在内。它雄壮的颈项,锋利的钢爪,厚实的皮肤,尖锐的獠牙,让它在森林中所向无敌。狗熊是杂食动物,既吃草根嫩芽,又吃坚果,还吃其他动物,所以日子相当悠哉。吃饱了时,就会在泥巴里打滚,把那又浓又粘的稀泥裹满身体,然后爬到高高的树梢,揪住树枝,把树枝扳成弯弓状,而后松开爪子,利用弹力把自己摔到地上,地上的石子就会嵌入它身上的泥巴里,再爬上去,摔下来,往返无数次,乐此不疲。俗称“狗熊摔膘”。日久天长,它身上就会形成一层厚厚的由泥巴石子构成的保护层,刀斧不入。其爪牙锋利,碗口粗的树,只需十来下就可以咬断撕裂。更为凶残的,是它极其讨厌人类,人多撞见,死伤一堆;落单的一人如果撞见狗熊,无疑进入地狱。

我曾亲眼见过一个人,一只眼皮盖在眼睛上。那是让狗熊挖的。他们三人进山,一路吭吭咔咔,为的就是骚扰野物,让其听到了早点离开。但那天很不幸,一只狗熊故意要和他们相遇,对着走了过去。等他们发现,为时已晚。狗熊一掌就挖透了走在最前一人的胸膛,他只看见那人背后的黄油哗的一下就从棉袄里面扑了出来,紧接着又一掌把第二个人的脑袋打碎了,他自己只感觉到眼前一黑,就啥也不知道了。等别人把他救过来时,他的一只耳朵没有了,眼睑被从上面抠了下来,幸好没伤到眼睛。而其余两人,当场毙命。据他亲口给我讲,他是不幸中之万幸者。因为人多,狗熊伤人之后便迅速离去了。如果只身一人,后果比送命还要严重得多。他也曾亲眼看到过,一个他的同伴,伐木工人,与大伙走失后,被狗熊所伤。衣服被*挂在了树梢,人也被挂在树梢。把尸体放下来的时候,整个人的身体上的皮肤被狗熊剥得光光的,就连眉毛、眼睑、*、阴囊上的皮肤都剥光了。究竟是活着被剥的,还是弄死了以后被剥的,不得而知。看着太可怕了。还有人说,狗熊非常讨厌死人,在把人弄死后,还要坐到人的脸上放屁,再用熊掌试探,看看有没有呼吸。如果还活着,就继续折磨,直至把人弄死。据传说有人因为憋住了呼吸而从狗熊抓下捡回一条命的。我认识的那人当年就从林场辞职回到家里种地去了,工作不要啦。

挑战面前,总有勇者。惟其如此,才能证明猎人的胆略。一般猎人,发现狗熊之后,就会回来告诉给同伴。有心痒痒的,就去悄悄的侦查熊的活动路线和活动区域。一切掌握在心,就要约人了。

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但打熊不行。父子里有一个怕死的,手一发抖,全家就玩完了。得朋友。那种互托生死的朋友。确切的说,是可以寄托生命的朋友。

打熊,要三个人联手。在狗熊出没的必经之地,三人在树上互成犄角之势。正面的第一个人放的是霰弹枪,意在引起狗熊注意,钢砂打在树上的哗啦啦的声音,会把熊的注意力吸引到它来时相反的方向。第二个人枪里打的是钢条。枪弹是用架子车的辐条磨制而成,但是以狗熊的皮肤硬度,你就是打进去一百根辐条,也未必能将其毙命。而在他毙命之前,所有的猎手肯定个个呜呼哀哉了。第二枪打中的时候,狗熊就会转过身,立起来,找寻那个开枪的人。这个时候,千载难逢的机会到了,狗熊腹部的白色月牙就会暴露无疑,那里是它的心脏部位,也是它身上唯一的没有被泥巴石子包裹的柔软部位。第三个人在狗熊立起的同时开枪,一枪毙命。三个人中,只要有一个手发抖的,枪法不中的,三个人就会都送掉性命。有人见过,暴怒的狗熊会把猎枪都砸成稀巴烂。何况是朝其开枪的人。而所藏身的树,对于狗熊来说,简直小菜一碟。只有配合默契,心心相印,才能三枪毙熊,同时确保人毫发无损。

如果猎人同意参加,一声“行”之后,就会把手放到约他的那个猎人手心上。三只手心叠加起来,意味着,互相把自己的性命和家人,都委托给了对方。一声行,三只手,三条命,三家人的命运,都托付给了那惊心动魄的几分钟。

当年,曾经有第四只手心也叠加上去了,那就是我。

虽然,我选择了郑重地把心放于三个猎人朋友的掌心,但在最后,我还是放弃了开枪当演员,而是与另一猎手爬到同一棵树上当观众。倒不是临阵脱逃,选择了参加,就选择了同等的风险。主要的原因在于,枪响之后,我没有激情倾诉的对象;而别人讲述的故事中,听众里也缺少一双可以灼伤我灵魂的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是年我刚满20周岁,忙得昏天黑地的,尚未找到可以把我的真心托付于其掌上的人,白白的错失了一次当主角的机会。

聊寄寒衣慰相思

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很奇怪,在我所熟悉的一条小巷里,路边的尘土中,不时的就会发现一个个的钢镚儿,有一分的,有二分的,也有五分的,偶尔还有纸币的二分币。我顺着那小巷,捡了一夜。虽然上面有土,但绝对不影响使用。我非常开心,居然发了一笔小小的财!

天不亮睁眼醒来,顺着睡梦中记住的地方去找,果然都有啊,只不过,不是现在能用的钱,都是烧过的冥票。按照记忆,我沿着小巷逐一寻找,地方都对,都是纸钱。我就纳闷,怎么会呢?于是倒着回来,看看都有什么相同的地方没有。果不其然,凡是我梦中捡到钢镚儿的地方,哪里的纸钱都没有完全烧化,有的留了一个角,有的剩下一个边。唯一一个二分的纸币,竟然是一张十元的冥票。我是从捡起烧焦的纸灰上仔细辨认出来的。天哪,冥国的货币面值那么大啊,阳世间的十元才值那边的二分呀?或者,是那边的十元等于这边的二分?

其时我尚未上学,郁闷了好几天。好在我自小嘴严,话入我耳,轻易不会出去,而我所知道的许多事,也都能渐渐沉淀下来,到最后,如果不是特别的因缘际会,我也不会再想起,就此封存,他我两忘。

今天农历十月初一,是传统的寒衣节。下午,去老家祖坟上送寒衣。香蜡烛表烧起来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这个梦,于是作为笑话,讲给哥嫂兄弟们听。看到嫂子怀中抱着的孙子,想到做这梦时自己也还是黄毛小崽,一下子,沧桑感就涌上心头。

我家的祖坟很大。足有两亩多地那么大吧。靠东,躺着的是祖父母曾祖父母。西边,是我的父母。高祖那辈,他们从南京迁来,在这片荒凉的黄土高原上,他们男耕女织,辛苦劳作,留下这一大群孝子贤孙。初来乍到时,又如何适应得了这里干燥而严寒的气候,以及饮食起居的不便?

每次上坟,我都不忍多看那几个先人的坟堆,惟恐泪水不听使唤,迷糊了年将半百的老眼。父亲在世时,我去南京公干,他曾一再嘱咐,去紫竹巷那里看看,那是咱们的根呐!但他自己坚决不去。也许,石头城里,留下了什么永远不为后代所知的秘密。不知道,凄凄荒草下面,长眠的祖宗魂魄可曾踏上过江南的故土,把石头城的码头街巷、桃红柳绿看个究竟和透彻?

说起来我都不会相信,我们家竟会有两条祖训:后辈儿孙,一不准读书做官;二只许务农经商。自高祖以下,曾祖父、祖父们竟然都是文盲。父亲也没有读过一天书,他的所有文字功底竟然是偷着学来的。如果是穷苦百姓,倒也罢了;我家祖上有良田数百亩,房院七八处,商号若干,当铺、钱庄、粮行、脚行、生药铺、烧饼铺一应俱全,富甲一方。但三辈文盲。两百多年的富裕之家,竟未给后人留下片言只语。

老家当地有一个笑话,解放前隔壁村里只有一个识字人,逢年过节,要给祖先供奉,当然也要烧些纸钱那、送送寒衣那什么的,但没人会写,于是都请那个读书人代写。最后的结果是,所有人家给祖先供奉的东西,都被那个读书人的祖先全笑纳了。后来穿帮了,才流传开来。

我曾经很认真地问过父亲,会不会我们家祖上也曾遇上过这种笑话?父亲肯定地说,不会的,穷人家请人代书是免费的,我们是发工资雇来写的,他不敢。我又问,既然有那么多的钱,为什么不送子女去读书?父亲不语。

数十年间,我曾三问,父亲均不语。直到有一天,我们父子对酌,各自一斤下肚,父亲才说:人这一生,活好你自己这一辈就行了,没必要刨根问底的。长城在那里,两千年都没坏吧,秦始皇的子孙在哪里呢?我告诉他,听人说,我家的家谱可能在某个地方呢,我已打听了个*不离十,准备有时间去复印一份回来。父亲说,没必要了,你不是去看过了吗,当年咱家的紫竹巷,如今是车水马龙的复兴大道,你说是我家的,疯子都会笑话的。对于历史啊祖先之类的东西,你知道的越迷糊越好,人太清楚了,反而活得累。即便你是皇帝的后裔,如果活得跟普通的农民一样,就是知道了,有意义吗?

父亲说,家训是有的,但自从他把我哥送到城里读中学的一天起,他自己就把那东西作废了。书是一定要读的,但做官还是要慎重。至于寻根问祖找家谱,千万别干那傻事。无所谓的。我说可否说说祖训的来历,他说,我都说的这么清楚了,你还不明白吗?

于是乎,那不可思议的祖训,还有祖籍的来历,就都随着父亲的离世,埋入那祖坟的黄土中了。留下的,是坟茔周围郁郁葱葱的松柏,以及后辈们看不见的心灵深处的纪念,看见的坟前四时八节祭奠的炊烟。

站在祖屋前,看着曾经的雕梁画栋,寿喜莲萍,砖雕瓦刻,还有不知从何处运来铺路的一样大小的鹅卵石柳叶石,被岁月的风雨剥蚀得斑驳而又凋零,如同一个抓养大儿女自己行将就木的老人,那昔日的辉煌早已厌倦了平凡的乡村生活,久不住人的灰尘迟早会把它变得和四邻一样黯淡而又破落,即使有一声微弱的叹息,也不会有谁愿意去付出倾听的耐心。

但是,仅仅一片硕大的墓园,也足以见证这里的主人在周围人们心中的地位。村人不会矫情的去为墓园的主人献上哪怕是一束遍地都是的野花,也不会有人去打扫墓地里石碑上落满的尘土,更不会去倒下身子瞌一个象征性的头。可尽管如此,也不影响他们不愿去打扰在这里长睡的人们。他们会教育自己的儿孙,不要破坏墓地里的松柏树木,也不要去墓地里割草放牛羊。因为那里住着的,是曾经让这个小山村以及周围的穷人们,在近两百年的灾荒里没有饿死一个穷人的大家族。那是他们在遇到灾难时首先会回忆起的对象。是穷人们心里看着最为舒畅温暖的一帮老人们。村里人感到最内疚的,就是1972年的时候,被政策逼着不得已砍掉了墓地里的百年老树。如今这些十余年前新栽的松柏,已在村人的呵护下,把墓园四周围得严严实实,任它外边风骤雨急,墓地里却一丝风都没有,只有落在树梢上缓慢滴下的雨珠,悠闲的陪伴并帮助墓地里的主人们打发着安逸而又充裕的时光。

“粘纸成衣费剪裁,凌晨烧去化灰埃。御寒泉台果否用?但闻悲声顺耳来!”

这是一首佚名诗。它表达出的意思,相信有不少人曾经在心里发出过同样的质疑。可是,每年,只要有空,我都会约上弟兄们,带上愿意来的小辈们,一同给安静地休息于那里的祖先们烧一点纸钱黄表,供一点香蜡茶酒,献一堆水果点心。静静地站一会,或轻轻的绕一圈。我们很少磕头,因为父亲在日,对于形式主义的东西,他向来反感至极。气氛是愉悦明快的,有孩子的时候,多数是欢快明朗的,孩子的笑声和玩耍声会令墓园里回荡起一片欢乐。领狗的、捉虫子的、摘野果的孩子,只知道是给爷爷烧纸来的,他们压根就不明白,这么开心的娱乐活动怎么会有人去哭?

我想,当他们年齿少长,开始思考的时候,有一天,他们终究会问他们的父母叔伯的,为什么爷爷的墓地会有那么大?如果有了答案,那么,长眠于墓地的先人们就没有白做,而我们今天带他们来就会变得非常有意义了。

哪里的地埂旁,都有几根麻长虫的

将近三十年前,我从大学毕业了。分配工作的时候,出现了一个谁都没有想到的问题。

我本来是分配到县委组织部的,那时的毕业生档案都统一先发到分配所在地的人事局。但当档案到了人事局的时候,一个边远山区的很有名气的重点中学校长,和人事局长是个老朋友。正好那天校长去找局长聊天。我们通常见到的人事档案都是用火漆封了的,大红公章密密的盖满了档案的封口处,誰都不会知道那里边装着谁的小辫子、小尾巴,比如上学时打过架的记录啊;考试作弊不及格补考的记录啊;成年人乱搞男女关系的作风问题的处理啊;某一次运动当中受过的处分啊,重大问题上站错队或受到批评以后做的书面检查等等。总之,那是一个人全部的过去、历史、甚至与未来休戚相关。

但这些只是对普通人而言的。在人事局长、组织部长那里,普通干部职工的档案,就是个简单的商品使用说明书。所谓干部的隐私、毛病、处分、表扬、检查等等,不过是商品标签上的瑕疵记录而已。自然没有甚么秘密可讲。校长顺便说起要几个毕业生,补充一下学校的师资力量。人事局长说那你随便挑吧,于是打开档案一个个的看。我因为在校期间成绩出众,自然就被校长挑中,成了那个被迫充军的倒霉蛋。

等到组织部里要人叫我去报到时,却意外地被告知,我的档案已经被一所农村中学提走了,我要么服从分配,去哪个我听都没听说过的鬼地方教书;要么就等待分配,但先得组织上协商把我的档案先调回来。

我父亲却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很高兴。专门备了酒菜,把他的几个好朋友,也就是他平常说的有头的几个人都召集到我们家里了,说是要和他们好好商量商量。我很没好气,等着就是了,无非迟上班一两个月,有什么好商量的啊。

饭也吃了,酒也喝了,罐罐茶的火炉从早晨开始就没有停过了,一帮朋友谈天说地,抬杠起哄,交流各自所遇到的怪事奇闻,一派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气象。我不时的添水倒茶,递烟搬凳子,也忙了个不亦乐乎。

晚酒开始前(我的家乡,尊贵的客人来家,三顿饭依次是,早餐炒菜、饼、稀饭;午饭先上热菜、象征性的喝酒以互敬为主,主食面条或者是饺子;晚饭最隆重,七大碗八大盘的上,客人不停杯,酒就不会停)。父亲郑重其事的给他的各位朋友说,今天把大家请来,是有个事要和几位商量一下。老二马上就要毕业上班了,但目前的去向如何如何,请大家看看,究竟去哪里好。

四五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依次分析了两个单位各自的利弊。但没有倾向性的意见。明摆着的事情,去了组织部,三几年就能提拔;城里边生活也方便,找对象啊这些个人问题都好解决。而那个虽说也在同一个县,但却远在两百多里以外的偏僻小镇中学,去了以后谁知道往后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呢?

最后,一个姓曹的,我父亲一生看做座上宾的农民朋友,清了清嗓子,笑着看了看我,说,我说几句吧。这一天的饭也不是请大家来白吃的,先生请大家来,肯定有自己的想法。依我说,孩子,那个叫神马神马的地方,去着(方言,读chuo,值得去的意思)。俗谚说,哪里的地埂上,都有几根麻长虫(蛇)哩。你这个二小子,虽说生下来以后你就下放了,从专家变成赤脚医生了,在农村长大的。罪也是受了一点的。但是与农村其他孩子相比,那就算不得什么了。而且从小到大一直上学,都是学校门对学校门,直的。我看到那个镇上的中学去,未必对他都是坏处。离你远一点,有好处,吃苦算啥,男娃娃嘛,不在鼻子里呛一点烟味儿,长不大的。

众人一听,立马附和声一片。七嘴八舌,都说男孩子应该吃点苦受点罪才能如何如何的,出乎意料,一致赞成。我在旁边听着,心想,这个糟老头子,可真是坏了我的大事了!

我父亲耐心地听完每一个人的发言,最后直接对我说,我也是这个意思,只不过我说了你也不一定听得进去,这才叫你几个叔叔们来商量。既然大家意见一致,就这么决定了,你就到那个镇里的中学去教书。我虽然一百个不乐意,一肚子的委屈,但父亲的决定我是断然不敢违背的。

于是我从农村考上城里的大学,毕业却又一头扎到农村里去了。我的理想啊未来啊等等,就此全部打包,连同铺盖被褥,洗洗涮涮的东西,一起放到了那个三县交界处的边缘小镇。

简陋和偏僻确实是我没法想象的。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怎么样,我就是什么样。唯一不同的,就是我是一个新分配到此的大学生。自己动手用泥巴砌灶台,和煤砖,自己动手做饭,自己学会工作之外打理自己的生活。

在那里,我就像被人扔到枯井里,要活下去,就得用自己的手在井壁上挖出一个个足以承担自己身体的的小台阶来。我学会了与各色人等交往,更主要的是,我的理想从一开始就扎根于泥土了。

多年过去了。我的父亲,还有他的那几个朋友,都已经长眠于黄土中了。但是,在我踏向社会第一步的时候,他们替我做出了异于常人、然而却是非常正确的抉择。

面对烦恼、困难、挑战,甚至危险,我经常会想起曹姓叔叔的一句话:孩子,去着,哪里的地埂旁,都有几根麻长虫的。

蜱虫的故事

我哥到城里读初中的时候,我父亲担心他将来会变成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就给村里的干部说了好话,让他在每一个假期都去为村里放牛或者放羊,因为羊倌和牛驴马的饲养员,都是他的好朋友,而且是“有头”(我父亲的话)的人。既可以锻炼一点吃苦的精神,还可以学学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可是,我哥压根儿对这个差事不感兴趣,于是,十分自然的就落到了我的头上。

我的记忆里,好像牧童的日子是从放牛开始。说起来好笑,就是在毛主席那个时代,也有不耕地的牛。有那么几个不会耕地的大牛,还有六七个小牛仔,十来个牛就和我一起开始了漫长的假期生活。

因为是给生产队放牛,那自然是革命的劳动力,当然要记工份的。大人是壮劳力,每天12分;小孩一般是减半记,我父亲主要的目的是让我们锻炼,不怎么计较,队里也知道,就故意给记3分。3分就3分吧。我兴冲冲地的开始了我的牛倌和牧童生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放牛也不例外。首先备了一个结实一点的鞭杆,而后用麻叶搓了一条绳子,拴在鞭杆上,作为放牛的鞭子。试着甩了一系列的大圆圈,啪啪作响,满意得不行。再在鞭梢上系了一截红布条,太神气了!恨不得晚上就能把牛赶上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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