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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品闲人 当前章节:15460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4:30

农村的牛,只有在夏天青草丰茂的时候才赶到山上去放牧,让它长膘,其余的日子,都是有人给喂饲草料的。所以我的牛倌生活也自然从炎热的夏季开始。

从我们的村子里,把牛赶到山上去,路倒不是很远。而且大片的草场都在村子里目力可及的范围内,因此,安全性是有保障的。村里在叫一个老者带了我一天之后,就大模大样的把一堆社会主义的生产工具放心的交给了我。

通往草场的大路上下都有比较高的田埂,牛不容易钻到地里去啃庄稼,因而一路是相对悠闲的。把鞭杆背到背上,哼着“我是公社小社员”的调调,晃着不是很稳的大人的四方步,很有一副统治者的得意忘形。

放牛也有学问。早晨天还蒙蒙亮就得把牛赶出去,早了草上有露水,牛不吃;晚了太阳出来后太热了,牛也不吃。只有天刚亮的时候,虽然太阳还未升起来,但草木已经感知到了,草叶上的露珠已开始挥发,牛才会吃,时间也足够让牛吃个肚儿滚圆。中午日影没有了的时候,就得把牛赶回来,在圈里歇着。牛和驴、骡、马等动物不一样,牛是反刍动物,吃进去的草都在胃里存着,要等到进食完毕以后,卧下来慢慢地反刍、咀嚼、消化。因此牛的两次放牧之间,要有一个明显的间隔时间,以利于吃进去的草料充分的消化吸收。回来,要垫圈,就是把圈里的牛粪铲出来,再弄一些干燥的土,铺在牛圈里,免得牛在潮湿的地上卧,影响小牛仔的发育成长。不过这事基本是由大人干的,我只在旁边把小牛仔围住,不让它们乱跑。下午太阳最热的时候快过去时,再一次把牛赶上山坡,日落而回。一日两次,倒也消闲自在。

下雨的时候,牛也会吃草,而且雨水把草上的浮尘都清洗干净了,反而能吃的草比晴天更多,牛也不会乱跑。牛会逐次把眼前的草象理发推子一样的一层层的吃完,那略带黑色的舌头比人的手指都要灵活,舌头一卷,草就揽到嘴边了,再用两片嘴唇一切,那草就哧的一声进了牛口里去了。站在附近,只听得“嗤---嗤----”的声音响成一片。

总体而言,牛倌的生活是愉快的。自有中国画以来,所有的牧童形象都是欢快而有情调的,千真万确。传统的画面里,牧童要么是顺着骑在牛身上,要么是倒着骑在牛背上,手握横笛,惬意而舒展。但那是南方的水牛。北方的黄牛是绝对不容许任何人骑到它背上去的,黄牛背部骨骼突起,毛皮又薄,重物上去会让牛感到刺痛,所以它会像烈马一样前突后窜,甚至跳跃奔跑,非得把背上的东西摔下来不可。那情景,绝不亚于电视里西班牙斗牛的激烈场面。骑黄牛,对北方的勇敢少年,那是一个不逊于向女孩表达爱情的勇猛而又莽撞、后果又不可预料的危险游戏。

愉快的牛倌生活中,有一件事是必须做的,而且每次都令人作呕。那就是放牧结束以后,帮着把牛身上的蜱虫除掉。

蜱虫,是一种寄生虫。在老家里,又把蜱虫叫做“壁虱”。主要依附于牛、猫、狗等动物身上。它藏在草丛里,等有毛类动物经过时,顺着动物的毛发,进入动物身体。放在地上的时候,它的爬行速度极慢,一旦进入动物的皮毛,就变得迅如闪电一般。它那密集而柔软的细爪,在动物的皮毛上迅捷如飞。由于动物的耳朵和尾巴像巨大的扫把一样,可以把任何扑到它身上的昆虫都拍死拍掉,所以其存活的概率也相对较小。但是,如果有几只蜱虫侥幸的躲过了耳朵和尾巴的扑打,进入动物的耳窝、前腿腋下、后腿胯部等处,那动物可就遭罪了。牛的这些部位,牛毛稀少,皮肤细腻,血管暴露。而这几个地方,耳朵闪不到,尾巴也甩打不上,就变成了蜱虫的天堂。

蜱虫专以吸血为生。其物虽小,口钳巨大。形状丑陋。小小的一个头,头下集中着细密的爪子,后面长着一个像面袋子一般的腹部。只要进入牛身的如上几个部位,找好安全的位置隐蔽下来,就直接把那个大钳口刺入牛的细嫩血管,开始吸血。前边吸,后边则直接流入腹腔里的袋子。不把那袋子一样的腹部吸满,绝不停歇。而且,自从把大嘴刺入血肉的那一天起,就再也不会松口,直至死亡。

所以,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人们见到的蜱虫都是肚子里鼓鼓的,明光铮亮的。那肚子里全是吸来的牛的血液。可恶的是,它还会用排泄物把自己已经插入牛血管或肉里的钳口封堵起来,形成一个天然的堡垒。由于嗜血为生,它的生长速度很快,盛夏季节,一个像芝麻大的蜱虫,不到一个星期,就会迅速长到如指头蛋那么大。令人恐怖的还不是这个,它的身体有多么大,从牛身上吸出的血液就有多么多。雌性的蜱虫要繁殖,一窝可以产卵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而雄性的蜱虫,可能所有人都不会想到,它会吸牛血直至把自己的腹部撑到爆炸。撑爆了,血液四溅。可千万别以为它就此死掉了。匪夷所思的事情还在于,它的钳口仍然在牛的体内,从头项后部又会重新长出一个新的面袋子一般的腹部来,继续吸血,装血,膨胀、变大。如果不把它清除掉的话,它会吸血--膨胀--爆炸--再生,周而复始,血腥循环不止。

成年的牛对于蜱虫,还有一定的耐受性,但当蜱虫体积过大时,由于其吸血时牛刺痒疼痛难忍,所以牛会变得性情暴躁,站卧不安,慌恐而烦躁。严重时会情绪失控,挣脱缰绳,在地上打滚发狂。每当这种情况出现,有经验的饲养员都会及时为牛除去蜱虫。如其不然,极端情况下,牛不胜其怒,会发生伤人毁物的意外事件。

小牛则不同。生产队里,母牛在产完小仔大约一个月后,就得犁地干活,奶水极少,全靠青草果腹,营养欠缺。如果不及时除掉身上的蜱虫,个别孱弱的小牛会因此而丧生。

牛是有灵性的。不管性情多么暴躁的牛,只要你为它除蜱,都会安静的像婴儿一般安详而乖爽,一动不动,温文尔雅。这个时候,人和牛,仿佛就是一对亲密而又默契的朋友。你的棍子触到哪里,牛就会自动为你变一个姿势,方便你帮它除蜱。

谁都不会想到,蜱虫宁可让你把它的腹部都剪掉,那钳子一样的嘴绝不会松动一下。所以,小的蜱虫,就用棍子把它全部捣碎;而大的蜱虫,就必须想法把它的大钳口从牛的身体里拔出来,否则,光揪掉它的肚子,等于没除。

那时候,好像没有专门杀蜱虫的农药。因而,每次除蜱虫,会弄的牛血满手,恶心不已,好几天饮食不思,干呕不止。

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城边的一个农村支部书记。从解放后就干起,直到1999年去世。到他去世以后,他的支部书记职务才被免去。经他手里被征用的集体土地有四千多亩吧,如今,他的村里三千多人,一半拉人力车,一半打零工。整个儿一个没解放的样子。他82岁的时候,儿子在外边听到一些闲言碎语,劝他辞掉书记职务。他不知哪来那么大力气,一拐棍就打断了儿子的腿。他去世后,丧事和市长的场面一样大。他没有给儿子留下一分多余的财产,也没有给村里人带来一丝的幸福。但他在他的领地里绝对地统治了50年,上上下下都有它的铁哥们,虽身为农民,但他的排场足以与任何比它级别大得多的官员相比。生前身后,风光无限好。

前天,利比亚的卡扎菲死了,被捉住以后打死的。他极端地爱护了他的人民42年。但利比亚人民用欢呼声庆祝了他的死亡。

前些日子里,统治了埃及30年的穆巴拉克被装在铁笼子里接受法庭审判;而在突尼斯至高无上的神气了25年的本阿里也流亡国外去了。据说,掌控了33年也门的总统萨利赫也将被迫交出权力,离开也门到什么地方去避难。

而更早些年,在伊拉克横行了24年的萨达姆也在抓住以后被绞死了。

以我放牛的经验来看,他们都不过是吸附在其人民身上的蜱虫。只不过,有时间长短和体积大小的区别而已,无他。

怀念有狼的日子

小时候,最盼着下雪,下大雪,下没完没了的鹅毛大雪。雪厚了,把深山里的草都埋住的时候,狼就没有吃的了,就会跑到山外来。上学就变得迟多了。

最高兴的,是有恶作剧的货郎担,把不知道哪里的狼崽子掏了,货郎一路走,一路留下狼崽子和他的气味,母狼就顺着味儿,挨村挨户的跟踪而来。

找到了狼崽,大家就都相安无事了;倘若谁要是把狼崽给弄没了,那可就捅了大篓子了。母狼一伤心,就在山上最高的地方哭叫、哀嚎。那声音,瘆的人后背都发凉。远远地,就有头狼在隐隐的呼应。不到一两天,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冒出许许多多的狼来。几十里的路上,仿佛一夜之间,就被狼站上了岗。专门封十字路口。一上一下。或蹲或卧。不让路人通过。大家都知道,这是狼发怒了。如果几天之内,狼崽子能找见,狼群就会撤退。如果找不见了,那就有好戏唱了。我们最盼望的就是货郎把小狼崽带到城里去,或是辗转送到不知道的远处去,那样,一个冬天,我们就几乎可以不用上学了!

但是这样的情形只发生了一次。当地人知道群狼的厉害,所以轻易不会允许誰去掏狼窝。但有一年,一个二里吧唧的愣头青,不知深浅的掏了一个小狼崽。而且把它拿到城里去了。这下好了,全世界的狼都跑到我们那里来了。

小学校在村子的中央,前面有个大碾麦场,也是学校的操场。货郎在冬天的暖阳下,靠着大槐树蹲了一个下午,狼崽子也被同学们玩了一下午。因为狼崽子咬人,所以准确地说是逗着玩了一下午。因而许多同学身上多少就沾了一点狼崽味。狼群攻击的主要对象就是学生。一来就把学校通往四个村的道路封锁了。而且封锁的距离都是出村以后快到学校了,但离家有点远的十字路口。

啊哈,终于不用上学了!

老师有两个是隔壁两个村的,自然来不了了;另外一个村在山上,虽然能看到,但下来的路只有一条,被狼给结结实实的堵住了。站在小学校的操场边,远远望见对面的山梁上,看着蹲在路口的一上一下的两只狼,颜色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路上的是黑色带点麻,基本是麻灰色吧;路下的则黄黄的,看着有点像隔壁村里能抓獾子的那条大狗。太阳把漫山遍野的雪照得煞白煞白的,闪着银光,被盖住了草的土地看起来肥肥的,就像人肿起来一样,笨笨的,憨憨的。

大人们也都安顿孩子们,再不敢随随便便的往外跑了,群狼来找小崽了,只有这时的狼是会吃人的。没有特别焦急而重要的事情,大人们也都呆在家里,包谷面的散面饭吃饱了后,叼着老旱烟或水烟袋子,就着罐罐茶炉子会一天到晚的喝下去,谝闲传(说闲话)。如果非得出去到外面去,比如村里断盐断醋了,老人有病要出去到城里取药了,就纠集五六个青壮年,拿上长棍、磨得铮亮铮亮的柴刀,要老远让狼能看得见,一路吆喝着,故意大声的咳嗽、打喷嚏,或大笑着,推推囔囔,一路结伴往前走。就这阵势扎着,狼还是不会走。但就在立马要到跟前时,转一个小弯,或上一个陡坡,狼和人都互相看不见时,刷的一下,狼就没了踪影,人也就战战兢兢的过去了。但走不多远,回头一看,狼又把刚才路过的路口给堵上了。回来也是如此。

无论是多么凶恶的狗,在群狼围山时,都连大气儿不敢出,成天夹着个尾巴,跟在主人后面转来转去的。一点精气神都没有,仿佛魂都吓丢了。

大约五六天过去,狼就开始行动了。先是把能吃的鸡啊猪啊什么的都就给吃了,完了再攻击牛马一类的大牲畜。而通常,狼是绝对不会主动去攻击大家畜的。

狼仿佛一夜之间就把给货郎担留宿过的人家的房顶都扒了。瓦片被甩的到处都是,但不进屋。耕地用的耕子、犁铧平日都是在地里放着的,也被狼撕扯得七零八落。最惊奇的是,狼竟然能把铸铁造的铧尖敲掉,真是不可思议。

那时农村没电,漆黑的晚上,只有狼的声音在夜空回荡,低沉,凄厉,悠长,瘆人。被窝里躺着,听见都会使人打哆嗦。

折腾够了以后,狼群确认小狼崽没在这一地区,因为以狼的嗅觉找到埋在地里的尸体是很容易的。狼群会在撤离前,集体跑到一个高地,蹲在地上,对着天空长鸣,断断续续,如泣如诉,呜咽不止。而后四散。

听老人们说,万幸的是,那个冒失的货郎担,把狼崽子带进城里去了,没有在当地弄死,否则,狼会找到所有有狼崽子气味的人,并吃掉打死狼崽的人。

最近才听说,老家的学校都撤并了,几十个村庄数万人的地区,只有两个完全小学。原来的完小,都变成只有一二年级的教学点了。要上三四五年级,得到十几里路外的学校去,翻山涉水,极为不便,也不安全。所以只能到城市里或镇政府所在地去上了,一个小孩还得一个做饭的大人陪着。无形中,教育的成本又抬高了许多,还带来了许多问题。

多么怀念那些有狼出没的日子啊,起码我们不用小小年纪就被迫离开家乡去上小学。离村二三里、三五里就能读完小学,而且教学质量还挺好。上学的路上充满了四季不同的欢乐。春天里,挖苦菜,铫雪蒿,摘荠菜,剜蒲公英,这些既能调凉菜,也能做浆水;;夏天,摘野草莓,偷李子,打杏子;秋天来了,遍地的果园哧溜一下一个,哧溜一下,又一个,敞开了肚子吃水果;冬天,既可以堆雪人、打雪仗,还可以滑滑溜溜冰。掏鸟蛋,捉青蛙,抓蚂蚱,烧毛豆,烤土豆,嗑葵花。只要在自习课上把作业做完,一切就都OK啦!上学放学路上留下了一路童年的欢乐。

而我的这些小老乡们,他们不得不凑近城市,但户籍又使他们必须交一些名目繁多、数量不少的所谓借读费、地段费等等,承担比城市孩子高很多的教育成本。他们失去了农村孩子应有的童年欢乐,却又得不到城市孩子所有的应得的公平对待。放学的路上,他们走在不属于家乡的水泥路上,住在租来的不属于家里的小房子里,渴望融于城市而又被城市排挤到边缘。周六周日的时候,他们来往于家和学校的长路上,小小的书包里,已有了太多的沉重。

有多少狼让人怀念,还有多少人比狼还可恶?

凌晨

黄金周,景区的不能承受之轻

黄金周,宅在家里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2000年五一节,单位组织去九寨沟旅游。我本不愿去,都去过五次了,但大家软磨硬泡,早晨把车停在家门口不出发,为不扫大家兴,无奈的跟着上了车。当晚,原来的九寨镇,现在的九寨县人满为患,光是找下榻的旅馆就找了一个多小时。接近十一点才安顿下来。上街找饭馆又花了半天时间,最后只得草草扒拉了一点自带的干粮食品。接近400公里的旅途劳顿,大家很快进入梦乡。第二天早上五点,即被叫醒,匆匆的在旅馆食堂吃了一点简单的早餐,就急着去到景区门口排队进山。到小广场一看,天哪!似乎全世界的人都赶到这里投胎来了,整个广场黑压压的一片,全是攒动的人头。而远处的门外,一堆一坨的游人就像蚂蚁一般裹挟着,纷纷蠕动着往这边涌来。电瓶车一辆接一辆的把猴急猴急的人群装进拖走,但更多的人群却如涨潮的海水,哗哗的席卷而来。

本来就有一点后悔,这阵势更让人非常沮丧。何时才能进得去?临出旅馆门时还觉得有些凉气,在拥挤的人群中站立多时,像节肢昆虫一样的一步步前移,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已经在当头烘烤,脸上的汗刷刷的往下流。我想退出去回到旅馆休息,但后边的路已被同一个前进方向的所拥堵,要穿过那么厚的人群,想想都犯晕。只能往前移,往那救命的、能带人进山、能离开这个拥挤的世界的电瓶车前移动。

四小时之后,终于上了电瓶车。九寨美景自有众人评价,我不多说。但进入景区之前的下马威,令我多年都难以忘怀。

我曾于1988年、1991年、1993年、1999年四次游览过九寨沟美景。那神奇的九寨,给我的心灵予以极大的冲击和感慨,也曾给我的眼睛带来了非同一般的盛宴般享受。但每一次去感受就都不相同。相反,在历史的对比中,我却有一种深深的忧虑。

九寨沟开发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即使加上景区开发初期的宣传推介,也勉强不到。但就是这三十年,景区的破坏无疑是巨大的。

1988年夏秋之交,我第一次到九寨。从成都坐车去的。从如今的景区入口以外,有大约30--40公里的路都是细沙铺就,尚未硬化。其时九寨沟刚从甘肃省陇南专区移交给四川省不久,属四川省南坪县管辖,叫做南坪县九寨沟人民公社。景区的入口,用一根木椽,吊一块石头,横在路中,是为闸杆。旁边一排护林的砖瓦平房,墙上九寨沟林场的牌子尚未摘去,左手第二间房子是售门票的地方。每人每次2毛钱,无专用门票,用的是南坪县公共汽车公司汽车票。把汽车票递过去,穿黄军大衣的护林员使劲一提绳子,挡在路中的木椽也就是闸杆,就会拉起来。车子一直可以开到如今的珍珠滩以上,大约要走20多公里的样子。

当晚,我们住在水上旅馆。就是现在树正瀑布的那个地方。遄激的巨大水流轰鸣而下,瀑布下面的水潭里激荡起雪白的浪花,白雾冲天,涛声如雷。被浪花激起的水雾,于空中细密的飞舞,久久不散,阳光照射进来,水雾就有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颜色了,煞是好看。

清一色巨大的木板建造的旅馆横卧在白浪翻滚的波涛之上。枕水而眠,世界在轰鸣的涛声中,渐趋平静,所有的人都在很短的时间里入梦。山、水、梦,人、狗、鸟,鱼、虫、虾,风、月、影,淡成一片,融为一体,九寨,由此永驻我心。

再去九寨,南平县已改为九寨县。满街的大小招牌上,九寨与南坪交错出现,给人以村姑初穿小姐嫁妆的感觉,浑身的不自在。但冬季的九寨似乎别有一番风味,银装素裹中,处处秀出挺拔与雄奇,于绵绵不断的,妖娆中,又透出冷峻和刚强,妩媚而凛冽,剔透而晶莹。

三去九寨,失望多于喜悦。五花海、长海、鸽子海已杳无踪迹,昔日长约存许的高原湖泊中的细鳞小鱼,已被天南地北的游客用面包喂得肥硕而臃肿,居然有接近两尺的大鱼。看着它们摇摆着迟缓而巨大的身躯在水中晃来晃去,我真的好生奇怪和疑问:这还是高原湖泊中那代表生命的顽强和伟大的小精灵吗?

树正瀑布的流水早已失去往日雷鸣般的涛声,娇弱地如病怏怏的汉子,虽然水色依旧明澈见底,但全然已失往日奔腾跳跃之气势。珍珠滩瀑布的水明显比第一次来时少了大约三分之二,且已被围圈起来,不准再下水嬉戏。路边过去轻刷游人裤脚的不知名的花花草草,还有罕见的墨竹、箭竹,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湖边树上,栈道边,小溪旁,崖石上,过去随处可见的各色灵芝,还哪里有他们的影子?而昔日景区内多用细沙铺设的小路,如今被密实的水泥层层包裹,在太阳的烘烤下,泛着刺眼而冷漠的白光。那让我多少次魂牵梦绕的水上旅馆,早已从人间蒸发。那些在风雨中飘摇不停、噼啪作响的插满藏民屋顶的经幡,也一如梦雨灵风,登上了翻修一新的新式建筑的楼顶。

四去九寨,给我感觉最大的,是原来的九寨沟县已然是九寨沟市。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宾馆酒楼饭店,把开阔的河谷塞得满满当当。入夜后,熙熙攘攘的人流,嘈杂喧嚣的人声,仿佛置身于闹市之中;灯火辉煌,霓虹灯映照下的夜晚,已与别的旅游城市并无异样。那个繁碩的满天星星眨巴下,被浓浓的暮色所笼罩,安祥而静谧的小镇影像,像海市盛楼一般,在我脑中反复闪烁,时而清晰,时而飘忽,让人从心底里对眼前这个过于繁华的地方是否真的存在过以前的幻然仙境,顿生怀疑。

而让我更加感到迷茫的,不是九寨的门票已从当初的2毛钱、2元、20元涨到140元;也不是南平现已变成了九寨沟市;更不是

那九个灵风轻拂、经幡飘扬的藏族寨子已成为新兴的农家乐,而那些憨厚淳朴的藏胞也早已变为身家百万的富商 。我所忧虑的,是听说由成都通往九寨沟的高速公路已快要建成通车,而九寨机场也即将竣工通航。如此一来,九寨原始生态之旅将变得更加迅速和便捷。高原湖泊里的寸许小鱼已长成二尺有余了,不可逆转的脆弱的高原生态还能承载起从四面八方汹涌而至的巨大客流吗?

2002年,我在黄山等候看日出,爆满的客人把我们预定的客房以高价撬去,夜幕降临,又冷又饿的我们在山上无奈地等到半夜一点,才勉强在一个堆满高低床住了将近40个人的房间里挨了4个小时。这些年来,黄山云海中喷薄而出的、巨轮般火红的太阳,在我的记忆中始终是打着哆嗦的。

2005年五一节,我曾在陕西太白山山顶的索道边,与等候下山的无数游客排队等了6个小时才坐上索道缆车,以致脚都被冻伤了,太白积雪四字至今想起还沁人心脾。

2008年12月,我在周庄入口处,也曾见到如蝗虫般铺天盖日的游客一下子把入口处塞得密密实实。

不能说出去旅游就不对了,小小百姓攒点钱抽点时间出去玩一趟真不容易。但问题是,黄金周在拉动GDP,带给游客数不尽的泼烦之余,留给各个风景区的,恐怕真的是一次次生态灾难。

黄金周期间,有感而发。

副处级

在一般中国人的眼里,做官混到副处级,对人对己,就算都有个交代了。当不上一把手做“鸡头”,混在牛尾中弄个副处级也不显得寒碜。若是实权肥缺,成日里吆五喝六,饭局酒场,车进车出,大小也是个人物了。

中国的官场中,处级干部是个很暧昧的级别。现行的干部级别,从科长到总理,五阶十级,职权都很明确,定位也很准确。唯有处级,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部委的一个处级干部,级别不高,署理的是全国事务,张口闭口“我国如何如何”;县市区一级县长书记区长,虽说也仅是个处级,但做派堪称土皇帝。平日讲话,不说我们XX县、XX市,而是“我XX县、我XX市”,其口气,颇有昔日帝王风范,与影视上之“我大汉”、“我大唐”、“我大清”的口吻如出一辙也。所以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也就顺理成章了。至于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的处级干部,如调研员之类者,待遇而已,仅在填写干部履历表时可以用得上。有小说家如此调侃副处级干部:一位处级干部问一三陪小姐是否处女,该小姐答曰,你说我是处女吧,我是干这个职业的;你说我不是处女吧,我又没结婚。就相当于“副处”吧!

做官也有亚文化效应。你在北京出名了,就等于在全国出名了;你在上海出名了,相当于在多半个中国出名了;而你在广州出名了,最多就是在南方出名了。但你在西北的偏避小县出名了,顶多算个地方士绅而已,大不了赏你一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类的虚名头衔。而地方人士看得最多的,还是你的满脸麻子,听的你酒后的胡言乱语。做官也一样。大学毕业,分到省部级单位,一年之后就是主任科员,三年两载之后,稍不留神出点小彩,就能混个处级干部当当。再往后,地厅级、省部级之类,一来是你的本事能力,二来是你的造化机遇,就看你如何把握了。倘若分到地厅级单位,三两年之后也会混个主任科员,十年八年之后,若有空缺,好歹也能混个处级干部。至于再往后,凤毛麟角,稀奇罕有了。若分到县级单位,要想混个科级副科级,非得挤破几个头皮不可。大多数的公务员四十岁以后基本上就望“处”兴叹了。能混到处一级的,确属不易。原因在于,你呆的机关本身的干部权限就那么大,再往上提,就不属他管理的范围之内了。所处的单位级别不同,其中人物的命运也便各不相同。同时毕业的同学,十年二十年之后,省级单位的成了地厅级,地厅级单位的成了县处级,县级单位的充其量最多也就混个正科级。这里全然没有能力大小、品德优劣的差异和考量,仅仅是所属单位管理权限的问题,也就是体制层级的溢价大小的问题。因而,有脑袋瓜尖的,拼了命往上级机关调。在下面擦屁股提鞋都没人看上的,一旦钻入上级机关,过不了几年,也摇身一变成了处级厅级领导,跑到县市区吆三喝四、检查指导来了。

官场有道硬坎。官场如金子塔。越往上走,越困难。从高到低,省部级干部人数少,是党政栋梁,国家精英,一个省再多也超不过一百个。一个萝卜一个坑,从副省部到正省部级,这是一道大坎。许多人到了这个级别,基本上就没了指望。地厅级干部人数相对多些,但到达副省部这一级,对绝大多数干部而言,是个死槛,恐怕连想法都没有。对许多处级干部来讲,副地厅这一级,是他们政治生涯中能望得到的最后一站。但是对多如牛毛的科局级官员们,副处级是其最后的盼头,也是最有滋味的一个台阶,只要不到退休的一天,就始终有熬到的机会。机会多多,名称也多多,有顾问、调研员,有助理、处级干部等。

大凡物以稀为贵。中国人崇尚官本位,由来已久。封建社会里,考上秀才、举人,全家人可免租赋徭役;若是中了进士,做个大小官员,光宗耀祖之外,大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为民多官少、官贵,官就有许多特权。但同样,升官容易的地方,官员的特权就少;反之升官不易的地方,官员的特权反倒越大。这一点,古今皆然。前几年,有个顺口溜,其中一句是“不到北京,不知道自己官小”。又一说,在北京挤公共汽车,稍不留神,一脚下去,踩到了四个处级干部的脚,一个正的,三个副的。还有一说,在天安门广场观光的人群里,一扫帚下去,司局级干部满地乱滚。现实中,北京部委的官员中,骑自行车上下班的司局级官员真不鲜见。但到了地方,甭说司局级,稍有点模样的处级科级干部,都把单位的公车背在背上。山高皇帝远的基层县区,有多少级别不高的干部,置党和人民利益于不顾,颐指气使,飞扬跋扈,与不法分子、当地富豪一起,强拆强建,巧取豪夺,致使基层干群关系、党群关系严重对立。

我感觉,自科举以来,中国的官衔官阶制度似乎大同小异。有唐一代,名目繁多;但也与汉代差距不大,都是仅比秦朝多了刺史(相当于现在的地市)这一层级。从明代的九品中正制,到现在的干部管理层级,似乎变化不大。但有一个级别是很特殊的。古代叫七品官,现在叫处级干部,是一个政权的柱石阶层。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问题、困难、纷争的最后解决,几乎都集中在这一阶层上。封建时代行政司法合一,七品县令直接审理刑民案件,平常不是十分敲诈百姓,案件审理能做到公平合理的,就被称作“青天大老爷”,知县县令这一阶层普遍被尊称为“父母官”。如今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们,城市公用事业单位的处局长们,肩上担负着带领人民奔小康的历史责任,自然担子不轻。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代表着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代表着一个政权在人民心中的颜色。公允地讲,中国境内,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才集中在执政的共产党内,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处级干部的言行代表着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形象,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处级干部应该是优秀和称职的(年龄大而熬到这档次的,成熟而稳健;中年而任处职的,果敢而有才;年轻而已达这一级的,当然是新锐兼才干,还要承上启下)。有这“三个”百分之九十,我们应该有理由相信我们共同的未来。

处级干部们,请走端正。

写就于

秋天

上中学时,秦牧的《秋声赋》带给了我许多的凄凉感受,以至于多年来对于秋天的到来总是心怀恐惧。

多年后脚步终于慢下来时,突然发现,原来秋天竟会是那样的美。

天是湛蓝的,有时经常会万里无云。很奇怪夏天那么多的云层,随着秋蝉的鸣叫和蟋蟀的吟唱,突然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灼热的秋阳温暖的烘烤着天空大地,让人有种很慵懒的倦意和懈怠,舒适而缓慢。不经意间就慢下了步子,任目光随四周景色而游移。

草木的颜色逐渐就变得有些浓了,不似春天,绿中透着淡淡的黄色;也不似夏天,绿是草绿色的翠,很纯粹,一色儿的翠绿;入秋后的绿是带着一点墨意的,一团一团的,像极了国画中的写意笔法,于绿色中添进了大片的墨色,那种浓绿,是一片一片洇进去的,绿中有墨,墨中有绿,浸淫成一层层的厚度,从容而淡然,好像连风也吹不进去似的,绵绵团团,层次分明。

枝头,各色的果实都露出了大脸。苹果红了,辉映着太阳的金黄,那是秋天最迷人的风景。硕大的果实沿着枝条一个一个次第摆开,红艳艳的,让人从心底生出一股温暖在涌动。梨子在太阳的闪烁中泛着银色的亮,把满树都照白了。大枣更是奇了,未成熟的绿枣是躲在绿叶中的,一旦熟透了,满树都是一串串的红,那个大红配碎绿的鲜艳,宛若风姿绰约的少妇,摇曳的尽是风情,飒飒的都是*和*。还有石榴,如一个个高悬的红灯笼,沉甸甸的,却有着难以言说的喜人;还有其它许多叫得上叫不上名字的家果野果,通通以红彤彤的形象昭示着生命的成熟。那漫山遍野的红,令空气中都弥漫着丰收的甜蜜气息。

我突然就明白了,中国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红色,把它作为喜庆必须的主色彩之一。红色,代表着成熟,代表着丰收,更代表着生命达到鼎盛,并以果实形式完成了生命的接力。

风是飘忽的,不在意时还真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如果有月,那更是美不胜收了。难怪,古代的文人墨客们留下了那么多关于清风明月的诗句。

秋天,是属于成熟与收获的季节。美得浓重、沉稳,步履从容。

太禄的兰花----说禅之十一

半年的徒步之旅,最让我震撼的,莫过于太禄的兰花。

那遍布河谷山野的兰草,一簇簇,一丛丛,一片片,汇聚成兰花的世界。羊肠小径旁,溪水沙滩中,石上青苔里,枯木朽树上,有土有沙的地方,就有兰草。那旺盛的、蓬蓬勃勃的生命,弥漫了太禄的沟沟壑壑。我一直想,哪是属于他们的世界。

它孤傲而凌然,无论你来或不来,它都在那里蔓延舒展;

它目空一切,决不会因为你的到来而多一寸生长,也不会因为你的离去而放慢追随季节的步伐;

它神气而自得,既不会因为你是大官或巨富而妩媚,更不会由于牧童、樵夫、采药人、旅行者而减一分鲜艳;

你来时,世界因为他们的存在而大放异彩,呈现出一片花的海洋,兰的乐园;你不来时,他们就是世界的全部,那萦绕山头、布满天空的云雾,原本是为他们荡涤尘埃而漂浮;那淅淅沥沥、时断时续的雨丝,何尝不是专程供给它们生长所需的食粮?

它们从哪里来?从何处来?

高山不语,烟雨缥缈,溪水淙淙,青苔寂然。

主人是优雅的,沉默的。

没有谁告诉你,也永远不会告诉你。因为,在他们眼里,两条腿的人类过于渺小,渺小得甚至不如山间的尘埃与落叶,最起码,兰花根部的土壤中还留存有尘埃与落叶的踪迹,而人类,连一个脚印都没留下。一场大雨过后,与千百万年来和你我一样曾经闯入过兰花世界的许多人同一个结果,谁知道谁是谁呢?

站在这似乎被人遗忘的兰花世界里,仿佛可以听得到花开的声音。那茁壮的绿,灿烂的紫,层层叠叠,田田绵绵。蓬勃而有力,旺盛而强大。

小笑居士感叹:在亘古永恒的美丽自然面前,你我永远是匆匆过客。

谁能相濡以沫,谁又相忘于江湖

今天非常郁闷,一个人坐着坐着,很容易的就陷入沉思。读到一个人博客上转载的小文章,解释如何能做到相濡以沫,如何又能做到相忘于江湖。看似深沉,胡喧了一通,实则狗屁不懂,一点人生阅历都没有。我在博客下面留言道:能够和你相濡以沫的人,必定是不离不弃的人,断然不敢相忘于江湖;能够相忘于江湖的人,根本不会和你相濡以沫的,这点你想都不要想。

以网络快餐时代的理念,与庄子先生对白,或套用时髦的话语跟他的贴,显然有点提着杵子打月亮的意味。别说杵子太重,月亮多高自己都搞不明白。

现实生活中,相濡以沫是个很沉重的话题。对夫妻,相濡以沫意味着共过患难,熬过贫穷,受过艰难,遭过白眼,有多少陈世美?一个陈世美就被人在戏台上唾骂千年,中国是个人情社会,除非官做得够大,钱挣得够多,能用金钱妥善地安置糟糠之妻的后半生,否则,当糟糠之妻下堂的时候,你这个人的名誉也基本上扫地了。不要想着你官做大了,就会有许多人屁颠屁颠地跑来巴结你,也不要想着你钱挣多了就有许多人凑到你面前恭维你,除了想通过门子当官的,还有想走点捷径做点轻松生意的,这个社会从古到今就没有多少人瞧得起你这类人,引车卖浆者流,街头巷尾的人,三教九流凡是长着两条腿的人,做没做官,有没有钱,高声大嗓,旁若无人地评判起你来,你就是自家有个上星的电视台都不顶用。我深深的记得,当年张艺谋刚红就把肖华踹了时,全国的议论差点没把他狗日的吃了!虽然我们知道艺术家的人品和作品从来就不是能够放到一起相提并论的事,但我这多少年再看张艺谋的电影时,看到这个名字,总有一种遇到苍蝇的感觉。大官、大款把相濡以沫的老婆批发掉尚且要承受舆论的巨大压力,屁大的草民百姓本来生活圈子就小,放个响屁亲戚朋友都能闻到,你敢如此不义,休怪别人无情,看你以后还在亲戚朋友堆里怎么混?内心怎么想是一回事,对外敢不敢做得出来,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前段时日,本地一位高官被抓,据说是被前妻告发,街头巷尾舆论无不拍手称快,咒骂之声不绝于耳。妄言把相濡以沫的人相忘于江湖,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黄口小儿,纯粹扯淡!

至于说相忘于江湖,那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多的一种情况是,别人能忘你不能忘。相爱多年的人结婚了,新郎或新娘不是你,你不忘行吗?当然也有忘不了的,比如殉情的,那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的人只能被迫地相忘于江湖。另一种情况是互相都能忘。明明是过于现实,耽于物欲,互相都满足不了对方的要求,一点相濡以沫的情感基础都没有,吹灯拔蜡之后,也居然厚颜无耻地说,相忘于江湖,简直就是自欺欺人。还有一种是隔河相望,本来就没什么忘不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云山雾罩,秋波频送,只看见对面群峰竞秀,风景独好,殊不知脚下万丈深渊,沟壑纵横。没办法,把本来就是搬不上台面的东西,硬生生地用感情加以装饰。

歌唱了千年万载、亘古不衰的爱情故事里,总有太多的巧合,一连串的巧合让东方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西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们永永远远地走不到一起。古往今来,骗走了多少善良人多情的泪水。如果有计量单位叠加的话,那泪水足以汇成江河湖海。这种标准的不能忘,忘不下,忘不了,也使得相忘于江湖具有了悲剧美学的典型特征。

真实生活中的相濡以沫是痛苦的,能不能有苦尽甘来的未来是个小概率事件,大概与小行星撞击地球的概率差不了多少。若王宝钏薛仁贵的大团圆结局非常普遍,千百年来唱它干啥呢?所以,相濡以沫从字面上来说,基本上是苦味的。而相对于相忘于江湖,则显然要朦胧的多,甜蜜得多。之所以有甜味,是因为它大多带有回忆的成分,即使有过苦,时间老人也会很慈祥地给它加上一点糖精,让它不至于那么的难喝。

大谈相忘于江湖的人是浅薄的,甚而至于无聊;曾经相濡以沫的人是沉默的,那一扇尘封已久的窗户,轻易不会打开,它过于沉重,稍稍推开一点缝隙,当事人已不堪重负。

我和大德有个约定-----之一…

自小,我就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这倒不是我自夸自己有多么胆大,而是乡下的环境不容许你有唯心主义的存在空间。

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已经下放到老家农村,这就决定了我和那些泥猴一样的乡下小孩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本不知什么地方来的书,叫做《靠山屯的故事》,我那个山村和书里描写的靠山屯几乎没有一点不同,一模一样。三面环山,群山茫茫中伸出的一条山脉,从正面头顶绕到村后,一直绵延到十几里的前川。被环形山脉包围的一个簸箕形状的避风向阳的大湾里,坐落着几十户清一色姓氏的人家,这便是我的老家。一个几个乡镇毗邻的村庄。无论往村子的西南北三个方向的哪一个方向走,都是此路不通。人肩挑背扛骡马驮行可以,一个独轮车都不能通过。只在村子偏东南可下行数里到河谷,再沿河往东走;向东顺着山梁一直走,这便是两条通向山外的路。说是两条,其实还是一条,因为沿河走的那条,与山梁在大方向上是平行的,山梁入河的时候,两条路就交汇了,就像一个手写的*数字的6,在6的圆圈相交的前面再走七八里,方可出沟,见到马路。马路朝东25里,是集镇和码头;朝西25里是城市。

过去农村没电,天一黑就是凹乌实黑的一片,别说经常有狼夜里光顾村人的院子,踅摸些鸡鸭猪羊;光是那到处一堆堆的鬼火,在漆黑的田野里晃荡来晃荡去,有小如篮球大的,有大如磨盘的。漆黑的夜晚,看着一个个的鬼火,有的在山间小路迅速疾行;有的如小孩玩耍,奔跑跳跃;还有的上上下下,渡河涉水;更有甚者,简直就是有人拿着在哪里欢快的飞舞。要么你就别在这里生存,要么你就得勇敢自然地面对。

狼叼人在这里一点都不稀奇。小时候,小伙伴们在互相逗乐子的时候,经常会掌起对方的脸,认真地看,故作玄虚,一声不吭,一副做学问的考究样。对方一旦察觉,照你脸上就是一拳。看什么呢?看脸上有没有长了一个大痣。一个深信不疑的说法是,被狼咬过的人,由于狼牙有毒,狼牙印留下的地方会长出一个大大的痣来,而且会长出几根长长的黑毛。也确实,有几个小时被狼叼过又被人救回来的大人,真真切切的是这样。走路一派耀武扬威的样子,一点都不感到难堪。小孩们见了,就好像见了狼附体一样,远远地躲开,但又不甘心,好奇地冲着那大黑痣上的长毛看个究竟。

狼对于山里人,远没有外界传说的那么可怕。山里人对狼,就像现在城市里人对待十字马路过街一样淡然。汽车速度虽快,你在斑马线上走,红灯亮起的时候走,出事的概率自然就小得多。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叫和谐相处吧,当然这也不尽然,不完全是一个概念。狼是会吃人的,但如果不是饿急眼了,轻易不会拿人肉去解馋的。小时,被狼叼去的小孩甚多,但大部分或者说都被人救回来了,真正喂狼的极少见。实际上,狼对于农家人的损害,远远比不上野猪和獾猪。包谷成熟的季节,一群獾猪或带着一窝野猪崽的家伙们,一晚上就可以把一大块地里的包谷统统祸害光。而狼呢,最多也就吃一半只羊啊,小猪仔,鸡啊鹅啊什么的。而且除了冬季以外还不经常进村。

狗是山里人最忠诚的朋友。光是那大狗就够狼喝一壶的了,一旦有狼进村,胆子怂的狗会吓得往主人家炕上跳;而这时候,正是那虎虎生威的凶猛大狗大发神威的时节。一只好狗,足以令附近的独狼不敢觊觎村庄。远行时,早了,一路咳嗽喷嚏,戏文说笑,等于给空旷山野里的野物一个招呼;回去时,尽可能地在好路上少磨蹭一会,日落之前归山;遇到交叉的十字路口,老远的,要尽可能的放声吆喝一阵,或扯开喉咙甩上几句小曲乱弹,蹲侯的野物听到,也会临时藏起来,所有的野物都怕人的。毕竟这个世界上,连狼都认为,最可怕的,不是四条腿的它,而是两条腿的人。这样,你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根本看不到什么野物,即便是晚上也是如此;但谁知道呢,也许狼就躲在你看不见的地埂下面,绿莹莹的两只眼睛正目送着你们这些进城或者赶集回来满载而归的站着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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