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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毒花的绽放

作者:文蓝 当前章节:155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4:30

古代宦官其身份、地位的低下,我们在前面已有叙述.宦官不仅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眼疾手快、小心谨慎,而且在成为宦官之前,还需要经历人生最为残酷的一次考验———阉割.对于每一个宦官来说,自己被阉割的那一刻,都是一生中最惨痛的回忆.惟此,不了解古代的阉割术,非足以明宦官.

从宫刑到定制(1)

阉割术

古代宦官其身份、地位的低下,我们在前面已有叙述.宦官不仅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眼疾手快、小心谨慎,而且在成为宦官之前,还需要经历人生最为残酷的一次考验———阉割.对于每一个宦官来说,自己被阉割的那一刻,都是一生中最惨痛的回忆.惟此,不了解古代的阉割术,非足以明宦官.

古代的阉割手术或刑罚是怎样进行的呢?据日本和美国学者研究,古埃及、印度和古代阿拉伯以及中世纪的土耳其,这些地区通常用拉割法和切割法,手段极为残酷.古代埃及阉割六至十岁的男童,是将孩子的阴茎和肾囊用力拉出,然后用快刀割除,用沸油涂抹割处以止血.为了防止尿道堵塞,使用一根金属小棒插入尿道.阉割手术后,将被阉孩童反捆双手,埋入沙坑中仅露出头来以避免感染.几天后,孩子从坑中挖出,拔去尿道的金属棒,整个手术才算完成.这种残酷的阉割术,据统计死亡率达75%.

美国学者坦娜希尔在《历史上的性》中则介绍古代阿拉伯的切割法.这种方法是将受阉者的睾丸切掉.

15世纪土耳其苏丹宫廷中,被称为"塞拉里克"的白人太监,只是被割去了睾丸,所以只是在苏丹的住所中服务,而不能进入后妃的宫中.

在古印度,阉割术比古埃及有所改进.手术前,被阉割者服食鸦片起麻醉和止痛作用,坐在陶凳上,医生用竹片夹住男子性器官,切割刀沿竹片切下阴茎和睾丸,然后把沸油倒在伤口上消炎,最后用浸了香油的油布包扎好.手术后,阉割者静卧数日,并服食乳制品加强营养.

那么,我国古代的阉割术又是怎样进行的呢?中国古代最早的阉割应该是在父系氏族公社晚期,最先被阉割的是战争中的俘虏.由于缺少相关的史料佐证,这种看法只能作为一种大胆的推测.至晚到殷商时期,阉割奴隶在王宫中已经出现.殷商时代,我们从甲骨文中,可以推测那时是连同阴茎和肾囊一并割除的,用的是石刀或金属刀.到周朝,阉割手术大约要用木制刑刀.《尚书·吕刑》列举了当时四种刑罚:劓、刵、椓、鲸.劓是割鼻子,刵是割耳朵,鲸是脸上刺字.椓,据注解《尚书》的唐朝学者孔颖达考证说:"此椓,毁其阴,即割势是也."汉朝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又释"椓,从木".估计是用一种木制利刃割去男性生殖器.东汉时,医学名着《黄帝内经》记载说:"宦者去其宗筋,伤其冲脉,故须不生."认为宦者受"去其宗筋"之刑,所以不生长须胡,这和后代太监不男不女一个意思.这里所说的"宗筋",学者们一致认为是指阴茎和睾丸.但是上古时代,有关阉割术下受刑人的痛苦记述寥寥.由于古代医疗条件的落后,被施宫刑的人肯定都经历了死去活来的过程.手术时间大约持续三个月左右.另一种方法,可能是用刀具割开男子阴囊,剥出睾丸,南宋洪迈的笔记小说《夷坚志》中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记载.

清代,对阉割为宦有较为详细的记载.阉割大多数选在春末夏初,气温适宜,没有苍蝇、蚊子时进行.阉割前必须履行一些手续,主要是订立生死文书,表明阉割出自自愿、生死不论,还须证人作证.同时,必须收取一定的费用.多数被阉者来自贫寒之家,一时拿不出银两,便等到入宫后逐年缴纳.但还必须送两样东西给动手术的刀子匠.一是一个猪头或一只鸡,外加一瓶酒;二是手术所用的物品,包括三十斤米、几篓玉米棒、几担芝麻秸及半刀窗户纸.被手术者被锁进密室.米是给被阉者吃的,玉米棒用来烧炕保暖,芝麻秸烧成灰垫炕,窗户纸用来糊窗.刀子匠准备两个新鲜的猪苦胆用来消肿,臭大麻汤用以起麻醉作用、去泻排便,一根麦秆用以插入尿道手术后通便.

手术时,除了主刀者,一般还需要三四名副手.被阉割者都需半卧仰躺在床上,几位副手将他的下腹及双股上部用白布扎紧、固定,然后有人按住其腰腹部,另外的人则用"热胡辣汤"清洗阉割部位、消毒.阉割的手术刀是一种呈镰状弯曲的利刃,据说是金与铜的合金制成,可防止手术后感染,使用前在火上烤一下消毒.

手术是分两步进行的:第一步割去睾丸,在阴囊左右各横割开一个深口,然后割断筋络以便把睾丸挤出.在《中国宫廷生活》一书中,真实地描述了手术时情景:"临挤前把一枚剥好的鸡蛋塞在小孩嘴里,堵在其嗓子眼上,让他喊叫不出来,更主要是让他弊得不能出气,于是就浑身用劲,身子打转,小肚子往外鼓,利用孩子拼死挣扎的一刹那,就把睾丸挤出来了.这时孩子全身出冷汗,连头发根里都是汗珠,浑身一点气力都没有了."第二步,割阴茎.这是关键的一步,因为割浅了里面的脆骨会往外鼓出,将来必须再动手术,俗称"割茬".如果割深了,将来痊愈后会往里塌陷,形成坑状,以后小便就会尿裆.阴茎割除后,然后插上麦秆,把一个猪苦胆切开呈蝴蝶状敷在创口上.也有的刀子匠是用栓状白蜡针插入尿道,并用冷水浸湿的纸张将伤口覆盖包扎.

手术结束后,被阉割者需要立即由人搀扶在室内遛上一个时辰左右,然后卧床休息.手术后的三天,是被阉割者最艰难的时光.三天中,他们躺在特制的门板上,手脚被牢牢捆住,无法转动,目的是避免患者触摸创口,以致受到感染.门板中间留有一小洞口以便大小便.为了避免伤口感染,被阉割者严禁喝水.三天后,拔出尿道口的麦秆或白蜡针,尿液排出,手术宣告成功.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被阉割者仍然需要调养百日左右,创口才能完全愈合.在此期间,每伸一次腿,对被阉割者来说都是撕心裂肺之举、痛苦异常,但是如果不经常伸伸腿,被阉割者可能腰身佝偻,一生都无法伸直大腿.对于每一个被阉割的人来说,手术带给自己的苦痛,终其一生也难以忘却.对其心理上的打击,更是重大,我们在后面再详述.

从宫刑到定制(2)

被切下的阴茎,俗称为"宝",通常情况下刀子匠会把这东西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被阉割者无权要回.刀子匠会对其简单包装,一般是放入"升"中,用大红布包好,放置在室内高处,称为"高升",借喻被阉割者步步高升.被阉割者发迹后,赎回自己的"宝"称为"骨肉还家",被阉割者都视其为一生中最重大的喜事,仪式隆重异常.

被阉割者的阴茎被保存下来,原因如下:一是宦官升级时以证明阉者身份,即通常所说的"验宝";二是将来宦官死后,要将"宝"放进棺木里一起埋葬,因为宦官们希望自己到另一个世界或转胎之时能恢复男人的本色;三是中国传统中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宦官作为刑余之人已属不孝,不能传宗接代更属不孝之大者,所以"宝"被加以保存,死后将"宝"随葬,也算是一种补偿.

宫刑

阉割术的存在与成熟,为宫刑的大量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条件,而宫刑在历代的逐渐演变过程中进一步影响着宦官制度的发展变化.

《周礼》中载宫刑:"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中."汉代《白虎通》中也说:"宫者,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也.丈夫淫,割其势也."对于女子宫刑的手法,历来争论较多.今人陈和平先生发表在《文史知识》上的《宫刑杂考》一文,认为古代对女子施行宫刑,就是反复用木棒击打女子的腹部,迫使女子的子宫垂落,坠入阴道,从而阻止女子和男子再次发生性关系.本书赞同其说.不过,本书讨论的宫刑是针对男子的.

"宫"字,本指房屋.《尔雅》中说:"宫谓之室,室谓之宫."《墨子》中也说:"父母妻子,皆同其宫."宫刑,与其他的刑罚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在密不透风的房屋中进行,所以称作宫刑.宫刑又被称作"下蚕室",因为养蚕的房屋内温度较高.《汉书·张汤传》:"太子败,宾客皆诛,安世为贺上书,得下蚕室."唐代颜师古注释:"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而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颜师古先生的注释,对宫刑被称作下蚕室作了极为恰当的解释.

宫刑作为一种刑罚,大约出现在夏商时代,据考在三苗部族中就已有宫刑这一刑罚了.夏商时代的墨、劓、宫、膑、大辟"五刑"中的宫刑,最初主要是给战俘与罪犯施行,它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方式.同时,惩治的对象还包括有"越轨"行为的男女,所以也被称作"淫刑".宫刑,还被称作"腐刑".后人认为:"腐,宫刑也.丈夫割势,不复生子,如腐木不生实."在古代宗法社会,繁衍子孙后代乃是天经地义的大事,男子被割去生殖器,失去了生育后代的能力,不能使祖宗的血脉延续下去,也就失去了生命的源泉,如同腐木一样,所以称为腐刑.

古代的宫刑作为一种刑罚方式,它的执行由专门的机构施掌.史载,战国时期的秦国有所谓的"主腐者吏";汉代"少府若卢狱有蚕室",此即专门施行宫刑的场所.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宫廷中,有许多专掌宫刑的"阉公".迟至清代,在内务府还保留有主管宫刑的慎刑司.

随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皇帝的后宫越来越大,后宫中的嫔妃越来越多,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三千粉黛,成为一个独立于社会的女子世界.为了维护皇宫的正常运转,大量被阉割的男子进入皇宫,于是宫刑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到淫乱之外的各类罪犯.西汉景帝时规定:"死罪欲腐者,许之."允许以宫刑代替死刑.宫刑的性质由单纯的淫罪之刑逐渐演变为免死之刑.这种变化大大扩充了宫刑阉割对象的来源.伟大的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因替李陵辩护,罪当斩首,后受宫刑免死,视之为平生奇耻大辱."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报任安书》)

宫刑所独具的残酷性,很早便引起了人们的非议,历史上的许多统治者迫于众议也曾数次下令废除宫刑.早在西汉初年,少女缇萦代父受过的行为曾一度感动文帝,加上大臣的表奏,文帝下旨:"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生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宫)刑,有以易之,具为令."宫刑一度被废除.但景帝时,又变相恢复.南北朝时,北魏曾一度明令恢复宫刑的法律地位,规定:"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岁以下腐刑,女子没县官."隋朝初年,隋文帝颁布法律,规定刑罚为死、流、徒、杖、笞五种,包括宫刑在内的其他一些肉刑处罚被正式废除.隋朝之后,尽管在司法实践中确实仍有宫刑的事例不断出现,但历代王朝的正式刑罚制度中已罕见宫刑之名.

典章制度的完备(1)

从现存史料来看,中国有关宦官的最早记载,始见于《周礼》,因而古人大多认为宦官制度起源于周代."《周礼》置官,亦备其数."(《后汉书·宦者列传序》)宋代典籍《册府元龟》也说:"《周礼》建寺人之官,掌女宫之戒."众所周知,《周礼》的成书年代学术界一直没有定论,根据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周礼》应该是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书中所记载的有关周代的典章制度非足以全信,但是大致还是可靠.

《周礼》一书分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几个部分,而有关宦官制度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天官冢宰》,在《地官司徒》、《春官宗伯》也可散见零星记载.

从前文叙述中我们也可以得知,周代宦官大多来源于遭受宫刑的罪犯和战俘,主要是国君的家奴,与后代宦官亦官亦奴的身份有着本质的不同,宦官制度也没有系统化、制度化.掌管王宫上层事务的是王族成员,如太宰、小宰、内小臣、宫正、宫伯、内宰等,此职并非阉人执掌.真正又被阉宦执掌主要有四大类:一是宫廷杂务,由宫人、典衣、尚衣负责.二是内廷纠察,由寺人掌管.三是总领宫廷杂物,由阍人看管.四是通令内外,由内竖掌控.每一种大概有一人到数十人不等,所以西周时期宫廷的阉宦应该不下数百人.

不过,周代的宦官还有一些倾向值得我们注意,并给后世以深远的影响.首先是宦官的来源,除了罪犯和战俘外,同时一些被认为"淫乱"的男子也被施以宫刑,使得宦官的来源开始扩大.同时,一些职务较高、与国君接近的宦官开始插手政务.如内宰"掌书版图之法,以治王内之政令",内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由于身处后宫,位居权力中枢中间,插手政务的趋势已经显现.不过,在周代,宦官所担任的职务并没有固定,有些正常男子也担任一些内廷的高级职务,宦官插手政务的现象没有制度上的保证.

春秋战国时期,宦官一词已被广泛使用.前面已说过,春秋时期的宦官多称为"寺人".寺人本是内廷中的一种职官,此时成为宦官的通称.战国时期,齐国的内廷宦官系统开始组织化.赵国所设的宦者令,也是集中统一管理宦官的机构.

后来秦始皇所设的少府机构,可能也于此时出现.而且苏秦游说六国时,就曾指出韩国有少府机构,有关秦国的记载中也可零星散见一些少府属官的名称,如尚书等.由此可见,战国时代已经出现少府,主要掌管内廷的财政、手工业,不过并无资料证明其掌管宦官.但是,秦汉时代的少府,当系由此发展而来.

秦汉时期(主要是两汉),宦官阶层开始作为一个国家政权的常设部分登上历史大舞台.秦汉时期,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吏,习称三公、九卿,而宦官机构隶属于九卿.宦官机构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为少府;二为大长秋.

少府,是"卿"系统之一."掌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小也,故称少府."少府本是执掌帝王财政的机构,但实际上其职权涉及帝室生活的方方面面,宦官机构大多归属少府统辖.少府的宦官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侍从左右、应对、承宣传达之职,如中常侍、中黄门、小黄门;另一类是负责内廷供养杂役事务的官职,如掖庭令.前者地位较高,但无下属机构;后者地位稍低,但掌管实际职责,辖有机构.

中常侍,最早设于秦代,西汉常为加官封号,均为士人.至东汉时成为阉宦专职.中常侍地位较高,秩比两千石,常随侍皇帝左右,成为皇帝的代言人,东汉时期的权阉大多都是中常侍.中常侍能够"手握王爵,口含天宪",地位相当特殊.东汉时期的权阉张让、赵忠等人号为"十常侍",挟持朝政,连灵帝也称张让为"父".

秦汉时期少府所辖内廷官署甚多,其中不尽为宦官机构.与宦官有关的有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永巷、掖庭、署长、中黄门、诸仆射.

大长秋宦官系统,系由秦代的詹事和将行官职发展而来,主要为皇后服务.秦代,将行一职,主管皇后官属,汉景帝时改为大长秋.秦詹事,掌皇后、太子家事,西汉成帝时并入大长秋系统.大长秋所辖机构,基本上是宦官机构,其属官为宦官,西汉时大长秋一职由士人和阉人轮流担任,至东汉全为阉人.宦官名称有大长秋丞、中太仆、中宫尚书、中宫谒者、中宫药长、私府、永巷、中宫黄门冗从仆射等,都是宦官担任.在皇后当政的年代,大长秋系统的宦官常常声势显赫,东汉权阉江京、曹腾、郑众都是出自大长秋一职.

另外,秦汉时期,皇太后、太子、诸侯王也有自己的宦官机构.皇太后宫中有太仆、卫尉、少府三卿,视为"太后三卿",又因为汉代太后住居在长乐宫,因而有时被称为"长乐少府".只是,太后宫中的宦官并非常设,因为并非每朝每代都有皇太后.西汉,太后三卿多用士人.东汉,常用阉人,但亦用士人,如李膺曾为长乐少府.不过,太后三卿所属官僚,全为阉人.

秦汉时期,太子宫中设有一整套宫官机构,设有太子太傅、太子少傅之职,由太子少傅掌管东宫.其属官有太子率更令、太子庶子、太子舍人、太子家令、太子仓令、太子仆、太子门大夫等.在上述官职中,究竟哪些由宦官担任,史籍中缺乏详细记载,只是可以说上述官职中不乏阉人.

典章制度的完备(2)

两汉之时,诸侯王宫廷中亦使用宦官,但是规模远逊于皇宫.《汉书·百官志》中所载,永巷长一职,为宦官担任.在其他的两汉时期的史籍中,与宦官有关的官职有长秋官丞、永巷长、永巷仆射、宦官丞、内官丞等.

这一时期,宦官机构虽然较为分散,但是宦官的地位有了进一步提高,宦官的身份也开始官僚化,并且插手中枢政治.

魏晋时期,对宦官的管理比较严格.中常侍是东汉宦官的主要职务,到了曹魏时期中常侍的职责、人选都发生了一些变化.曹丕时期,设置散骑一职,并且与东汉的中常侍合二为一,称为"散骑常侍",中常侍一职被取消.散骑常侍的职责为"常规谏、不典事".散骑常侍袭用士人,主要任用皇亲国戚、宗室显贵、亲信近臣.有魏一代,未见有宦官担任散骑常侍一职,这与东汉中常侍势焰熏天的情形大不相同,基本上切断了宦官插手中枢的机会.汉代设置中书令一职,悉用宦官担任,其权势后来足以与相权匹敌.曹魏政权沿袭汉代尚书机构,同时设置中书机构分散尚书职权,魏文帝曹丕时设置中书监令,到魏明帝时权力渐越尚书令.无论是尚书令还是中书监令,都由士人出任,未容宦官置喙.

晋承魏制,整个魏晋时期秦汉以来的三公九卿制一直存在,但职权已渐被中朝官所夺.尚书、中书、侍中的职权不断增长,三公九卿的职权日益消亡,同时东汉宦官执掌的中枢大权也转移殆尽.散骑常侍一职成为显职,多由宗室王族、功臣、亲信担任.太后三卿和皇后宫中大长秋,至晋仍然存在,位列九卿,但是由士人出任.两晋时期,散见的宦官职务,有寺人监、黄门令等,称谓有宦人、黄门、阉宦、阉竖等,宦官的地位相较东汉大大降低.

关于宦官在南朝的情况,史籍中较少见到.但是南朝宦官势力进一步衰落,则可以肯定.据《隋书·百官志》记载,南朝宦官机构集中于大长秋系统,下辖黄门署、中署、奚官署、暴室、华林署,下属的官署大多数由宦官出任.

北魏经过孝文帝改革后,官制汉化,中原地区的宦官制度也全部继承下来,北魏开始实行士人宦官双轨并行官制,又开始任用阉人出任内廷高级官员.北魏官制规定,凡有士人官僚充任的侍中、常侍、给事中等职,阉人宦官也同样并设中侍中、中常侍、中给事中等职.掌管内廷杂物的宦官机构主要是大长秋,下辖中黄门、掖庭、钩盾等署.皇太后宫中诸卿依然设置.

北齐宦官体制,多接北魏,主要有中侍中省、长秋寺两大宦官系统.中侍中省的设立,乃是一大创举.侍中官职,始于秦朝,兴于汉,北魏时权力可比宰相,同时北魏已设立"中侍中"一职.北齐时,侍中为门下省最高长官,其职责与隋唐相同,"掌献纳谏正".中侍中则为中侍中省最高长官.长秋寺,乃是秦汉以来大常秋一职的发展,正副长官为长秋卿和中尹,各一人为宦者担任.下辖中黄门、掖庭、晋阳宫、中山宫、园池、中宫仆、奚官等.一般说来,长秋寺管理内廷杂务,中侍中省管理出入门阁、参掌机要等内廷事务.北周时期,宦官势力有所下降,官制多依周朝古制.

隋唐时期,是中国宦官制度一次大变革时期.宦官制度开始集权化,形成了独立的内廷系统,正式和外朝官僚系统对抗,宦官干政有了强大的制度保证,在政治斗争中屡屡占据上风.

隋文帝时,统一了汉代以来的皇帝、皇后、太子三方宦官机构,设内侍省统一管理宦官,设内侍、内常侍主管官职.内侍省的设置,改变了汉代以来中常侍、大长秋分掌宦官事务的局面.炀帝时,改内侍省为长秋监,裁减了部分下属机构,同时任用士人出任官职,并非宦官专任.

唐初,恢复内侍省之名,设内侍四名,悉用阉人.高宗时,又改为内侍监,至中宗始确定为内侍省,所属机构有掖廷、宫闱、奚官、内仆、内府、内坊六局.玄宗时,内侍省设内侍监两人,为最高首领;少监两人、内侍四人,作为内侍监的副手.同时,还设有内给事十人,内常侍六人,内谒者监十人,内谒者十二人,内寺伯六人,寺人六人,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宦官系统,用以牵制外朝,平衡皇权.

其中,掖廷局,掌管皇宫女工、宫人名籍,设令两人、丞三人,还有教授宫人书法、笔算的博士十二人等.宫闱局,掌管侍奉宫闱、宫廷钥匙,也设令两人、丞三人,掌管宫门钥匙的阍人二十名,掌管伞扇的宦官十六人.奚官局,掌管奚隶工役、宫官品命、医药丧葬.设令两人、丞三人,令史、书吏、典事、药童若干.内仆局,掌管后宫嫔妃车马交通.设令两人、丞三人,书令史两人、书吏四人,驾驶马夫两百人.内府局,管理皇宫珍宝及灯烛、汤沐、张设等事,设令两人、丞三人,书令史、书吏、典史、典事若干.内坊局,主管东宫事务及宫人粮禀,地位高于其他五局.内侍省,囊括了皇后中宫和太子东宫的内廷事务,同时自唐以后袭用宦人.

五代十国时期,宦官机构及宦官任职基本上承袭唐代,内侍省为最基本的宦官机构,职官有内侍监、内常侍、内给事、内谒者等.

宋代延续隋唐五代,仍设置内侍省,但在内侍省外又增设内内侍省.宋初有内中高品班院,公元994年改为入内内班院,又改入内黄门班院,再改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宋真宗景德三年,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与内东门都知司等机构合并入内内侍省.宋初设内班院,公元995年改为黄门,后又改为内侍省.内侍省与入内内侍省同为宋代主要的宦官机构.

典章制度的完备(3)

入内内侍省当时号称"后省",职掌通侍禁中、衣物等,与帝王后妃极为亲近.内侍省号为"前省",掌供侍殿中、备洒扫、役使杂品等职.入内内侍省设有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等职,内侍省设左右班都知、副都知、押班等职.官职为六品,后省官缺以前省递补.南宋高宗年间(1160年),内侍省亦并入内内侍省.

入内内侍省和内侍省的所属官衙主要有:

御药院.勾当官四人,职掌安验方书、修合药剂,以待进御及供奉禁中.

内东门司.勾当官四人,以入内内侍省宦官出任.职掌检查宫禁出入、承接实封机密奏牍.

合同凭由司.监官二人,以入内内侍省宦官出任.职掌禁中物品索取时开列合同凭由.

往来国信所.管勾官二人,都知、押班出任.职掌辽宋通使交聘事宜.

后苑勾当.勾当官无定员,以内侍出任.职掌苑囿、池沼、台殿种艺杂事.

后苑造作所.监官三人,内侍出任.职掌造作禁中及皇家婚娶之名物.

龙图、天章、宝文阁勾当.勾当官四人,入内内侍宦官出任.职掌祖宗文章、图籍及符瑞宝玩等物件.

军头引见司.勾当官五人,内侍省都知、押班、阁门宜赞舍人以上出任.职掌供奉便殿禁卫诸君入见之事、马步两直军员名籍.

翰林院.勾当官一人,内侍押班、都知出任.职掌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供奉内廷图画棋琴.

元代,在内廷中并没设立专门的宦官机构.而且有关宦官机构中的职官,其间也杂用权臣子弟与阉宦.由宦官负责的内廷机构主要有大都留守司下辖的仪鸾局,最初职官来自贵族子弟,后改由宦官出任.长信寺,贵族与宦官间杂.中尚监,贵族子弟与宦官兼用.章佩监、秘书监,同样是贵族子弟与宦官兼用.史书记载表明,宦官的数量应该不少.

明代,是中国历史上皇权空前强化的朝代,宦官机构也发展到了中国历史之最.明代宦官不仅继承了隋、唐时期内侍省的特点,将种种宦官机构尽数囊括其中,而且将其他的非宦官机构以及本属外朝官员所辖的许多事务也一并归入了宦官组织系统,使得明代宦官势力极度膨胀.

明代的宦官机构统称为内府衙门,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习称"二十四衙门".同时,还有数十个诸如内府供用库、司钥库、内承运库之类的机构.十二监包括:司礼监、衙用监、内官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四司包括: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包括:兵仗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浣衣局、银作局.

司礼监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衙门,亦为整个宦官系统中权势地位最显赫的部门.但它在明初,地位与职掌并无特别之处.朱元璋在位时,内廷十一监中,司礼监仅排名第八.后来废除了宰相,司礼监不仅成了事实上的内廷事务总管,而且职权还涉及外廷朝政,司礼监的首领太监因而号称:"无宰相之外,有宰相之实."(黄宗羲语)明代擅政的太监,基本上为司礼监首领太监,如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等.

司礼监设提督太监一员,执掌皇城内一切仪礼刑名,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等.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太监、随堂太监无定员,或四五人、或八九人,掌管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司礼监太监下辖左、右少监各一员,左、右监丞各一员.监丞之下,又设有典薄、长随、封御、当差、听事各职役.

司礼监下辖有若干附属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官衙.

文书房.设掌房十员,掌管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各京官所上封本,各衙门所上封本,各藩府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所有圣旨、御札,俱有文书房落底簿发行.凡升司礼监者,必由文书房出也.

内书堂.内书堂创建于宣德年间,为内廷宦官学校.宦官十岁左右者,可入内书堂读书,以翰林院教习教授.内书堂由司礼监总其纲要,下设掌司、学长、司房等职.内书堂结业的宦官,都供职于二十四衙门.

礼仪房.设提督太监一员,由司礼监掌印太监或秉笔太监兼领,另有掌司、写字、管事、本房长随各数名.

御前作.御前作亦为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兼领,另有掌作官一人,三官十余人.专司营造龙床、龙桌、箱柜之事.

司礼监的职权主要有三项,批答奏章、传宣谕旨是司礼监最主要的职权;其二,为总管有关宦官事宜;其三,为兼领其他重要官职.明代各类奏章的批答照例先由内阁用小票草拟,称"票拟",然后由皇上朱笔批出,称"朱批".但每天的奏章文书众多,除了御笔亲批数本外,实际上全数由司礼监掌印太监率同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代为批阅.按照朝廷的规定,司礼监太监必须遵照内阁拟定的票拟,用朱笔楷书写出,有时内阁"票拟"中偶有偏旁缺误的字,也"不妨略为改正".执掌批朱大权,为宦官擅自改动阁臣所议提供了便利条件.除去内阁票拟之外,还有诸多皇帝不经内阁直接下谕的情形,此时皇帝的谕旨亦由司礼监负责传达.如此一来,宦官借此假传圣旨之事,在所难免.明代宦官的擅政,与司礼监太监的上述职权有着直接的联系.

典章制度的完备(4)

批答内外奏章、传宣谕旨及御前勘合之事例由司礼监中掌印太监掌理,因而掌印太监职位最尊,视同元辅.另有秉笔太监、随堂太监随同照阁票批朱.司礼监中设有文书房.掌印太监在司礼监的大堂正房中批阅文书,秉笔、随堂太监则在文书房办差.其中设象牙小牌一面,长约寸余,每天申时交接,轮流值班.文书房职近机密,管理严格.批答奏章、文书之人都是单身入室,闲杂人等一概不得进入.明末权阉魏忠贤专权之时,曾公然离开本衙,到乾清宫的大殿上批改文书.他大字不识一个,但记忆力惊人,批答奏章时,让人在一旁高声诵读,随听随答.司礼监中秉笔、随堂太监一般皆有相当的学识,明代皇帝也很重视这一点.崇祯选任秉笔太监时就曾像考进士一样在阉官中进行考试,择优录取.

总管内廷宦官事务,这是司礼监的第二项职权.司礼监设提督太监一员,负责督理皇城内所有礼仪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同时还负责关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宫中二十四衙门及山陵等处宦官的姓名、职级、履历、执掌均属其管辖范围,若宦官有违禁之事,由他处置.因而宫中宦官见了皆须叩头称"上司",绝不敢稍有懈怠.

兼领东厂及其他重要职位,掌管特务组织,负责监视朝廷百官和百姓,只对皇帝一人负责.东厂始置于永乐十八年.《明史·刑法志》记载:"成祖即位后专倚宦官,立东厂于东安门北,令嬖昵者提督之,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东厂设提督太监一员,全称为"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提督东厂",也可尊称为"督主"或"厂公".东厂的职掌大致限定为"刺缉刑狱之事",但事实上东厂缉察侦访的范围相当广泛.京城、皇城各门关防出入,都需定时向东厂奏报.地方失火、雷击以至京内的粮、米、油价,每月三十日也须定期汇报给东厂.所以时人称京城中"事无大小,天子皆得闻之".东厂的关防也敕谕隆重,文曰:"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关防."并有钦赐密封牙章一枚.东厂衙署中高悬御书匾额,上书四个大字:朝廷心腹.

提督东厂的太监起初并非专出于司礼监,后来则专用司礼监秉笔太监之第二或第三人充任,司礼监中秉笔太监由此也变得位尊权重,炙手可热,通常被视为总宪兼次辅.万历年间的大宦官冯保、熹宗时期的权阉魏忠贤都以司礼监掌印太监身份兼掌东厂,权倾朝野.

我们再来看看其他十一监.根据明代体制,十二监各设正四品太监一员,从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正五品左右监丞各一员,正六品典籍一员,从六品长随、封御无定员.

御用监设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典籍、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御用监负责造办御前所用的围屏、摆设、桌柜、床榻诸木器以及象牙、檀木、雕漆、棋子、骨牌等玩器,又掌管武英殿中书承旨所写书籍、画扇,奏进御前.

内官监设掌印太监一员,下设总理、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等,后其权入司礼监.内官监负责宫廷营作,下辖十作:木作、石作、瓦作、搭材作、土作、东作、西作、油漆作、婚礼作、火药作.另辖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里冰库等事务.凡建造宫室、陵墓以及御前所用器具,都由该监掌理,因而外厂甚多,各有提督、掌厂等官负责.

御马监设掌印、监督、提督太监各一员.御马监设置的时间最晚,掌管御厩兵符之事,权力较大.我们熟知的西厂权阉汪直、谷大用都出自御马监.

司设监职官与内官监相似.司设监专责管理卤簿、仪仗、围幕、垫褥以及各宫冬夏帘帷、凉席、帐幔、雨具、大伞等.乃一事情繁杂且较为辛苦之衙门,无权无势,地位卑微,收入也不高.

尚宝监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无定员.尚宝监在南北长街西、西苑门正东,职掌御用宝玺、敕符、将军印信.皇帝的宝玺平日是由宫内女官保管的,遇到用宝时,由尚宝监请旨,按手续领取.

神宫监设掌印太监一员,都由司礼监监官或文书房无力者出任.神宫监位于端门左边,靠近宗庙,职掌太庙祭祀、洒扫及香烛之事.其掌印太监一般由司礼监监官和文书官员提拔.

尚膳监设掌印太监一员,光禄寺西门提督太监一员,西华门内里总理太监一员.尚膳监负责御膳及宫内食用并筵宴之事.宫中每天的早、中、晚御膳以及奉先殿供奉膳品等事务.据考证,明代宫中的御膳大多是由司礼监掌印、秉笔及提督东厂太监按月轮流置办的.

尚衣监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尚衣监负责皇室的冠冕、袍服、靴、袜.

印绥监职掌古今通集库,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图书、勘合、符验、信符诸事.凡追夺诰命,皆须交纳本监后销毁.

直殿监负责皇极殿、建极殿、中极殿、武英殿、文华殿等殿廷、楼阁廊的洒扫工作.在十二监中,此监最为劳苦冷清,无大厅亦无公署.

都知监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都知监负责皇帝车驾外出时,在前面开路清道.差事清苦,监中太监极难升迁,号称是十二监中的下下衙门.

四司为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各司设正五品司正一员,从五品左、右司副各一员.

典章制度的完备(5)

惜薪司设掌印太监一员,总理数十员,佥书、掌道、监工数十员.惜薪司专管宫中所用柴炭和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内臣柴炭以及负责疏浚宫中沟渠、抬运粪便.每月四、十四、二十四三日,开玄武门,将宫中粪便抬运出去.春暖时,领人入宫掏浚宫中沟渠.冬日供炭时还负责防冰冻、防失火.

宝钞司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主造粗细草纸.皇帝所用的草纸由内官监制作,呈淡黄色,细密绵软,由伺候皇帝大、小便的管净近侍保管.宝钞司所造草纸,一般竖不过二尺,宽不过三尺,以独轮车运送平地晒干,然后入库.

钟鼓司设掌印太监一员.钟鼓司的首要职责是出朝钟鼓.另外钟鼓司还负责宫内乐舞、演戏、杂耍等事.凡圣驾朝圣母回宫以及万寿节、冬至节和年节升殿回宫之时,也在皇帝前演奏乐曲,迎导宫中升座承应.

混堂司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职掌宫中沐浴之事.由惜薪司供给柴草,内官监拨给夫役,但宫中的太监一般都在皇城外的堂子中洗澡.

八局,各设正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左、右副使各一员.

兵仗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军器库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兵仗局掌造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军用器械和宫中零用的铁锁、针剪及法事所用钟鼓等.

巾帽局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巾帽局负责内官、内使所用平巾官帽以及驸马、藩王所用旗尉帽靴.

针工局负责宦官的冬、夏衣物,发放铺盖银.

内织染局掌理染造御用和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类.

酒醋面局负责制造宫眷、宦官食用的酒、醋、面、糖等物.

司苑局负责宫苑中种植的蔬菜和瓜果.

浣衣局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浣衣局位于德胜门迤西浆家房一带,是惟一不在皇城内的一个内府机构.浣衣局是收容年老、有罪宫女的地方,以防泄露大内之事.

银作局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银作局负责制造宫中所用的金银器饰.该局制作的金银豆、金银叶,重皆不足一钱,供皇帝赏赐时抛赏下人之用.

明代除二十四衙门之外,还有一些宦官机构,主要如下:

内府供用库.设掌印太监一,总理、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管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白蜡、沉香等.宫中路灯亦由该库监工负责添油点灯.

司钥库.职官如上,执掌收贮制钱以给赏赐.乾清宫、午门、东华门各门钥匙,均由本库监工掌管.

内承运库,设掌印太监一,近侍、佥书太监十,掌司、监工无定员.掌管大内库藏,金银珠宝皆归其管辖.

还有御酒房、御药房、御茶房、更鼓房、甜食房、灵台、里草栏草场、中府草场、天师庵草场、织染所、篦头房、安乐堂、净乐堂、内安乐堂等诸多宦官机构,其详细情形就不一一列举.

清代,宫廷事务总管机构为内务府.内务府设于顺治初年,其后一度被十三衙门取代.十三衙门裁撤后,内务府重新设立.康熙年间,内务府的内部组织机构逐渐完备,下辖广储司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营造司、慎刑司、庆丰司等七司.内务府初为三品衙门,后升为正二品衙门.清代宫廷内部的人事、财务、礼仪、保卫、刑法、工程制造、农林牧渔业及日常生活等一切事务,均归内务府管辖.内务府主官由朝廷选派,非宦官出任.

敬事房,设立于康熙十六年,乃是清代惟一的宦官机构.敬事房设总管三员,内宫殿监督领侍一员,宫殿监正侍一员,副总管六员,委署总管无定额,首领二员,笔帖式四员,太监二十六人.敬事房隶属内务府,设在乾清宫门内以西.基本职权为管理皇帝、后妃及其子女的日常生活,负责宫内陈设、洒扫、守卫等杂务,传奉内务方面的谕旨,办理与内务府各机构的来往文件.宫内及各处宦官,亦由敬事房管辖.

清制,除宫廷皇室外,一些显贵的王公贵族也可以使用数量不等的宦官.康熙年间,对王公贵族使用宦官的等级资格及相应的数额作出过规定.亲王许用宦官二十五名,世子、郡王许用二十名,长子贝勒八名,入八分公许用六名,公主许用十名,郡主许用五名,县主四名,公、侯、伯、一品大臣两名,二品大臣一名.清中叶后,王公大臣使用的宦官实际上都有所超越规定.

行走于宫廷和朝堂之间(1)

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书同文、车同轨,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建立起来,权力高度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中,为了防范外朝宰相、外戚夺权,皇帝开始逐渐提高身边家奴———宦官的地位,使其参政制度化、合法化,以平抑外朝官僚体系,保持皇权的稳固.于是,从秦汉时期开始,宦官开始摆脱家奴身份,成为国家官员,行走于宫廷和朝堂之间,宦官专权也便在传统政治舞台上频频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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