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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流浪(1)
哪个词才是世上最美的词?很多人都曾思考过这个问题,可答案却千差万别,到底哪个答案才是最正确的呢。
当这个问题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时,忽然间,完全是下意识的,我想到了“流浪”这个词。
流浪是一种告别,而无须说再见,只是一壶漂泊,几分清远,再加上些许落寞。一缕相思,两处闲愁,稍稍整理衣冠,无须沉重的行囊,只要一颗轻松平和的心,便可踏上漫漫征程,直达远方。轻轻挥一挥手,作别今天的云彩,不带走一丝依恋;告别近处的安逸,只留下一抹乡愁,在悠然淡定中就投奔向了未知的远方,重新回到了自由的怀抱。漫漫流浪途中,何处前进是方向?世界之大,天涯之广,自由奔跑有梦作翅膀,追逐风和云的飘逸,目标是飘渺的远方,只为了重新寻回那个逝去多时的纯净精神家园。在这之中,有些许寂寞,些许感伤,些许浪漫,些许快乐,或许还有些许无奈,但仅此而已,再也不需要更多的牵挂和负担。
一段轻松的自由之旅,这当中没有任何沉重的负担,你只要轻轻地拂一下衣袖,就在不知不觉间踏上了行程,轻易到在你还没完全意识到之前旅程就已开始。在这段旅途中,你会发现流浪并不深奥也并不遥远,只是一种最简单的行为,其实你什么都没有带走,唯有一颗远去的真心。只要你迈开第一步,就已足够。悠然间,我们已上路。你看到天边那朵最轻的云了吗,那是远方的精神家园在召唤我们,它在问我们还要在这个繁杂的世界漂泊多久,而你是否已在心中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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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记忆原本都是不连续的,可由于人生的碌碌无为,记忆的碎片被平淡的生活渐渐抚平了,变成了一大段单调而又连续的回忆。但如果你能选择在不同的城市之间进行穿梭,你的记忆就又会被分割为若干个独立的片段。过去的记忆只会随着过往城市的远去而逝去,新的记忆又会随着新城市的出现而建立,这样我们的记忆就会因为生活的再度丰富重又变回了精彩的破碎。我们的生命也只有在这样不断的失去和建立之中才会变得有意义,我们的人生境界也只有在不同的文化冲击中才能获得提升。而流浪正是以这种将生活不断化整为零,而又将文化不断融合后精彩再现的生活方式。
伟大的佛陀本身就是一个苦修的流浪者,他曾说过:“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如果你们在相遇后注定只能错过一生,是否只因前世的回眸不够,如果上天再给你一个机会,你是否会在前世与他(她)无数次地深情对视?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你会不会拿你的整个生命作代价,只为了换取他(她)擦身而过时的一个华丽转身?然后燃烧你全部的生命激情,将这份瞬间的爱凝成永恒,让这段珍藏在彼此内心深处的感情在这片共同的自由天空下绽放出最绚烂的光芒。
爱情是流浪途中的畸形产物,是流浪大树上盛开的无果之花——美丽但没有结果,只能随着我们流浪时远去的背影而渐渐在风中凋零。有时,流浪不是一种生活方式,而是一种超然的生活态度;有时,流浪又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态度,而是一种超强的艺术表现形式。它无关生死,却又高于生死,与我们所处的环境和地位无关,而与我们的心态有关。它远远超越了梦想,高高地凌驾于爱情之上,以一种绝对自由的方式长存于朗朗乾坤之中。
有关流浪(2)
流浪是种病,一种美妙的病,是由内心的孤独,灵魂的迷失和对远方的向往交织而成的,是燃烧自己的生命激情,点燃生命之火,寻回迷失自我的生命之旅。这是一个既痛苦又美丽的过程,在旅途中我们不断自我毁灭,而后又在毁灭的灰烬中重生,不断邂逅心灵深处一个个早已迷失的自我和一段段浪漫的爱情,最后通向自由的彼岸。毁灭——重生——再毁灭——再重生——直到自由的彼岸,这就是流浪的全部生命。
只有崇尚绝对自由的人才配得上去流浪,只有崇尚绝对自由的人才能经受得住旅途中的种种考验。流浪,就是以不惜自我毁灭的方式通往自由的过程,在这之中,我们往往会发现心灵深处另一个真实自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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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个选择流浪的人心灵深处都缺少了什么,所以才不惜放弃安逸的生活,竭尽全力地去远方找寻。只是有些人虽逃离了现实,找到的也不过是失落。对于本书中的冈萨雷斯来说,逃离的是爱,找寻的却是远方那难以触及的自由,这样的牺牲是否值得?因为他的目标实在太过虚无缥缈,在那遥不可及的远方,而自由的风却无论如何都不能将他沉重的爱带走,于是他的整个生命变成了没有终点的永恒找寻,当他的生命被理想之光照亮时,爱的烈焰也同时被自由之风无情地吹灭了,从此他踏上了背弃爱情的理想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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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秋天又去。世间万物都会随着时节的更替而凋谢,唯有流浪能永远伴随着露水,像鲜花一样鲜艳,在岁月的流逝中永葆醉人的芬芳。这是一段风与云的美丽传说,风有风的轻盈,云有云的灵动,因此风与云的相遇注定要碰撞出爱的火花。那一刻,虽短暂,却在彼此的心中凝成了永恒。
人生就像水中的浮萍,在岁月的侵蚀中任凭风吹雨打,在风雨中飘摇,在无奈中沉浮,最后不得不飘向世界上那个最阴暗的角落。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拒绝平淡生活的摆布,主动地去漂泊,让流浪成为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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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曾说“人要诗意地栖居于这个世界之上”,可谁又能说清何谓真正的栖居呢?也许真正诗意的栖居就是像本书中的冈萨雷斯那样选择一种局外的孤独吧: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冷眼旁观着这个病态的社会,感受到一种不被这个沉重理性社会束缚的巨大孤独和绝对自由,然后在疯狂中选择了最极端最浪漫的毁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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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这是最坏的生活方式,也许地球总有一天会停止旋转,在那一天所有无生命和灵魂的生活方式都会随之消亡,唯有这种生活方式可以继续长存下去,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有一双绝对自由的翅膀,在地球停转后仍可以在空中高高地飞翔,它飞到哪里,就能将自由的种子播种到哪里,为生命播洒最初的张力和激情,使地球能因此而得以永远存在下去。如果真有什么符合阿基米德所说的那个支点,可以撬起地球的话,那也只有这种无比飘逸的生活方式了。其实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极为渴望像冈萨雷斯那样去生活,只不过往往我们大多数人最后都没有勇气那样做,而我的毕生目标就是做一个流浪界的游魂,用自己一生的努力去践行这种生活方式,在文学中以宝贵的生命为代价,追求终极的理想,最终成为一名流浪的殉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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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只有年轻时才会想到去流浪吧,等我老时可能就再没有这种激情了,到时想得最多的可能就不是流浪而是回归了,所以还是趁着还年轻将这本书快点写完吧。”——青春无敌时许下的誓言,与以后各个阶段所有的我一同共勉。
为什么要执意去流浪
千百年来,在世界上所有的农村中都在无数次地上演下面真实的一幕。
牧童对自己整天放羊的工作感到不解,于是便问父亲道:“爸爸,我为什么要放羊啊?”
父亲答道:“这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牧童问道:“赚更多的钱干什么啊?”
父亲答道:“有钱才能娶到老婆。”
牧童又问道:“娶到老婆又有什么用呢?”
父亲答道:“有了老婆后才有人为你生儿子啊。
牧童又问道:“我要儿子有什么用呢?”
父亲又答道:“你有儿子后才有人为你放羊啊。
牧童无语......
看,人生就是这样简单的重复。
这不仅是在广大农村中无数次上演的事,更是现代人生活的真实写照,人类是何等可悲啊!辛辛苦苦奋斗一生妄图改变一切,却还是回到了原来的起点,难以逃出宿命的轮回。因为人生就是一个闭合的圆,无论你朝哪个方向走,终会回归到生命的原点,无法挣脱悲哀的命运。也许这世间只有一种方式能逃脱这种循环往复的轮回,寻回最初精神的永恒归宿,而本书就为你讲述了这种最浪漫,最充满传奇色彩,同时又弥漫着诗一般的忧伤和疯狂般毁灭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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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离开熟悉的一切,一直待在这里,你会以为这里就是整个世界。如果你只是安于现状,那么什么都不会改变,当青春逝去时,你会发现什么都一如从前,时光在你生命中的流逝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如果你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中经受不同文化的冲击,你会发现这里只是世界上一个小小的角落,当你若干年后再回来时,会发现什么都变了,所有你曾经熟悉的都已消失,但世界和人生却突然在你眼前开阔了起来,更重要的是你的生命开始变得有意义了,因为在那未知的远方你找回了自己久违的精神家园和失落多年的心灵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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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其实都是一本小说,而我们的每一天就相当于这本小说中的一页,有些人活得长些,他这本小说就有800页,有些人活得短些,他这本小说就只有500页。假如我们每天的生活都一模一样,就相当于这本小说的每一页都是千篇一律的重复,毫无半点新意,那这本小说好看吗?
当你20岁时的生活状态和80岁时的生活状态完全相同时,你中间的60年活得还有意义吗,你在20岁死去和在80岁死去有任何区别吗,那你白活这60年干什么呢?
其实世人大多如此,生活得庸庸碌碌,平淡如水,生命中激不起半点波澜,那为什么还要白活这么多年,但又有谁真正思考过活着的意义,又应该以何种方式去生活呢?
人,能看到自己的未来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如果我们可以一眼看到我们老时的情况,那我们中间的这段生命岂不是失去了很多价值,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将其从生命中抹去。在少了很多未知的精彩后,这种可预见的生活是多么的乏味啊!就像一场还未开始的足球赛,如果早都已经知道比赛结果是15:14,即使进球再多,过程再跌宕起伏,还有看下去的必要吗,还能吸引你为它精彩的过程而欢呼喝彩吗?
其实,大多数人的人生就是一次次简单乏味的重复,这样有意思吗,生命本身的精彩早已被平淡的生活消磨殆尽了。那我们要怎样才能逃出这个噩梦般的轮回,生命之帆将驶向何处呢?希望你能在本书中找到找寻多年的答案。
前言
时光荏苒,已成追忆;岁月匆匆,不留痕迹。所有的爱和感动,在岁月的侵蚀下都会渐渐老去,唯有流浪之爱能像电影胶片一样,在光阴的长河中永不褪色,铭记下我们年轻时无双的容颜和爱的火花绽放时的永恒瞬间。即使等到我们老去的那天,时光也将永远定格在我们曾经相爱的那一瞬,再也不用担心对方容颜的衰老和激情的减退,再也不会有爱情的审美疲劳和婚姻的七年之痒。因为我们的爱不是停留在现在,在我们老去的那一天,而是蔓延在了我们过去流浪途中的所有时刻和每个角落。
对于所有流浪者来说,一瞬即永恒,相爱即不朽。我们在流浪途中一起悲伤,一起欢笑,一起成长,一起相爱,一起品味人生的变幻无常和喜怒哀乐。
也许有一天,物我皆化为无形,那时我们的灵魂就可以上天入地,在天空中自由飞翔,而当思想与思想碰撞时,必定会迸发出理想的火花。那世界,有星在闪烁,有风在吹动,有云在漂浮,映在水中化为了海的蔚蓝。这,就是流浪者的天堂吧。
谨以此书献给所有和我一样喜欢流浪和正在流浪的朋友,希望大家能在流浪途中邂逅只属于自己的爱情,并找寻到自我的精神家园和灵魂的永恒归宿。
楔子
有那么一个国度,那里有着湛蓝的天,纯白的云和金色的太阳,那儿的探戈和足球令人陶醉,那儿的潘帕斯草原令人热血沸腾,那儿的变幻之风令人魂牵梦绕......
那是一个离中国最遥远的国度,它在地球的另一头,那里有着令人心驰神往的所有元素,激情、狂野、忧郁、感伤,犹如睡眼惺忪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中的一位忧伤的探戈舞者,在湛蓝如水的天空中翩跹起舞,那种压抑中的激情让人深深迷醉。
她有着一个美丽的名字——阿根廷,这个词在西班牙语中是白银的意思。
诗人博尔赫斯曾说,在他心中阿根廷似乎只是一个遥远的概念,虚幻而缥缈,只能在远方的风中静静地品味。
意大利球星巴乔在自传《天上的门》中写道:“阿根廷是种病,一种美妙的病。”我坚持认为:“流浪也是种病,一种浪漫的病,它会像瘟疫一样蔓延。”而始于阿根廷的流浪就是一种既美丽又浪漫的病,它带着潘帕斯草原特有的狂野,将爱洒遍世间的每寸土地,凡是它经过的地方,都会擦出爱的火花,使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青年人随风而动,中年人随风而立,老年人随风而逝。生命?没有答案,尽在风中。人生即风,风如人生,生命的全部意义也许就在那片微风拂过的草原,轻盈而又飘忽不定......
有些人的生活方式本身就是一个传说,他们不用理会世事的沧桑变换,只要听从内心深处的呼唤,执着于自己最初的感动,就是对生命最好的诠释。这些人最终不是变成了疯子,便是成了传奇。
一段神奇的风之旅即将在你面前展开......
1.安第斯山上的神鹰
多年以后,他徜徉在普罗旺斯的花海中,依然会想起自己坐在安第斯山的风口,聆听风之旋律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当天空被染成玫瑰红时,他张开了双翼,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任凭狂风呼啸,将他的羽毛吹得凌乱不堪。对他来说,再大的风也宛若无物,狂风拂面的感觉就如还是婴儿时母亲充满温暖的双手的轻抚,而整个安第斯山脉便是他的摇篮。
他继续展翅高飞,越飞越高,最后消失在了云层之中。他感觉到了云层与自己翅膀的接触,如此轻柔,就像有一块大画布包裹住了自己的身体。
他突然间意兴大发,要用自己的翅膀作笔,在云层上留下杰作。于是他开始翩然起舞,用自己优美的舞姿在云中写下了a、m、o、u、r几个字母,组成了一个法语单词amour,这个词的意思是爱。
他写下这个词,是因为他觉得只要心中充满爱,就应该表达出来。之所以用法语而不是母语西班牙语,则是因为他认为只有最浪漫的法语才配写出这个世间最美丽的词汇。蔚蓝的天,洁白的云,再加上云层中几个玫瑰色的字母,这是一幅多么诗意的画面啊!在他心中,有天,有风,有爱,就已足够。
他猛然睁开眼,回到了现实之中,从安第斯山上的神鹰变回了一个真实的人。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三天三夜,他就一直这样不吃不喝,如老僧坐定般地进行着冥想。在冥想之时,他暂时与这个世界失去了联系,整个安第斯山脉都不存在了,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风,正是他的精神导师。
他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来到这里聆听风的教诲了,他只记得在每年深秋5月的这个时候(安第斯山位于南半球),像候鸟一样准时来到这里,完全封闭自己,一心一意地与风进行交流。
他是一个朝圣者,他的偶像是风,他的图腾柱是风车。在离他所坐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小风车,这是他几年前来时插在这里的。你可能会奇怪,这么小的风车,怎么可能连续几年抵挡得住龙卷风一般的狂风的不停冲击。他对此的解释是,因为他对风有着一颗虔诚的心,所以他种下的风车能在风中生根发芽,与风完全融为一体,从而得以在狂风中岿然不倒。
此时,风车转得如此之快,快到一般人用肉眼根本就看不到它的旋转,但他却可以,因为他是世间唯一能捕捉得到风的人。他从来不认为风是拿来看的,因为他认为风是一名睿智的哲人,你应该用耳朵去聆听它的智慧,而不是用眼睛。
只有在来到安第斯山风口的这几天里,他才会放下心爱的吉他。他觉得,比起风的旋律,一切人造的乐器都显得那么笨拙,包括他最爱的吉他。
风继续肆虐,吹得他的长发不住飘动,如群魔乱舞,无比的飘逸。突然,他的长发静了下来,这时的风也停了下来,为期三天的“风之节”结束了。他有些失落,又有些沮丧,就如一位老友刚离去时感到的那样;同时眼神中又流露出了几分坚定和希望。因为在这三天中,他学到了很多。
科迪勒拉山系的落基山——安第斯山脉是世界上最长的山脉,全长约9000公里,却偏偏在阿根廷境内的这一段裂开了一个大缺口,就像万里长堤上的一条巨型裂缝,见证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上天创作出的奇迹般的杰作。也许曾经有一天,盘古偶然路过了这里,惊叹于此处山势的雄伟,忽然间兴致大发,用开山巨斧在山上凿出了一道巨口,于是便形成了今天这个世上最雄浑的山口。盘古知道这一斧砍出了世间的奇景,却不知道这一斧砍出了一个风的乐园,更不知道这一斧砍出了他对风生死不离的感情。可以说,他与风的不解之缘在那时就已注定,在远古时代盘古的一阵刀削斧砍中,他就与风紧紧地连在了一起。所以说,远在盘古开天辟地时,他就已经是命中注定的风之子了,世上所有的风都为了这一天而等待,等待着他的到来。
每年5月,都是起风的时节,安第斯山9000公里范围内的风都会如决堤的洪水一般涌入这个山口,那场面当真是狂风呼啸,地动天摇,那种毁天灭地的力量,恐怖得无法阻挡,仿佛是要将整个安第斯山连根拔起。这一过程整整持续三天。
2.风之起源
他叫费尔南多.冈萨雷斯(Fernando_Gonzalez),在多年前9月一个多风的日子里,出生在了阿根廷的潘帕斯大草原①上。他出生的那天,潘帕斯碰巧遇上了史上最大的风,狂风大到能将整个草原连根拔起,再轻易地丢入大西洋之中。人们不敢到外面去走动,只得留在屋里,可即使这样也不安全,当时他家的木屋就差点被风吹飞。
注①:潘帕斯草原是世界上最优良的大草原之一,被誉为世界的粮仓和肉库,位于南美洲南部,面积约76万平方千米,其中66.3万平方千米在阿根廷境内。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出生了。不知怎的,风在同一时间平静了下来,仿佛在为他的诞生而停下来祝福。就这样,潘帕斯的无数间木屋因他的降生在狂风中得以幸免。
在风停后,人们纷纷走出屋子去查看外面的被破坏情况。出乎意料的是,外面竟没有一点损失,有的只是漫天飞舞的蒲公英。风将所有的蒲公英吹起,似飘飞的柳絮,又如飞雪一般在空中飘荡,如此的洁白无暇,犹如一条洁白的哈达轻盈地在草原上空飘动,使整个空间充满了神秘梦幻的色彩,因此这一天也成了潘帕斯有史以来最美的一天。
他们说,是他的出生降服了风魔,接着又用无数纯洁的蒲公英装饰了草原的上空,他理所应当成为整个潘帕斯的英雄,是上天在辽阔的草原上创造出的有血有肉的神迹。他们知道,在风中出生使他得到了“风之子”的绰号;但他们不知道,在风将蒲公英的种子吹向远方的同时,自由的种子也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了。
3.风中成长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风的感情与日俱增。如果说亲生父亲是他的生父,风就是他的养父。
他在他家屋外的草原上竖立起了一根旗杆,在杆上升起了一面阿根廷国旗。他这样做,一半是因为爱国,另一半则是因为风,这样起风时,他就可以看到蓝白相见的国旗迎风飘动如碧蓝海上漂浮的朵朵白云了,没错,他正是以这种诗意而又形象的方式捕捉到风轻盈的身影的。此外,他还在门外拉起了一根又一根的绳子,上面相间地挂满了风铃和风马旗①,这样当起风时,他就可以听到风优美的歌声和看到风马旗随风起舞的优雅舞姿了。每当风铃响起时,他都会跑出门来,仿佛风是他唯一的贵客,每次的来访都要亲自迎接。这多少和我们小时候听到汽笛声就忍不住跑去看火车的情景有些相似,不过潘帕斯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自然远离了现代工业的喧嚣,在这里只有风的低语,没有机器的轰鸣。
注①:风马旗又叫经幡,是青藏高原上一道独特的风景,在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的藏区以及尼泊尔、锡金、不丹、克什米尔等邻邦,随处都能见到一串串、一丛丛、一片片以经咒图像木版印于布、麻纱、丝绸和土纸上的各色风幡。这些方形、角形、条形的小旗被有秩序地固定在门首、绳索、族幢、树枝上,在大地与苍穹之间飘荡摇曳,构成了一种连地接天的境界。它同银光闪闪的雪峰、绿毯茵茵的草甸、浩阔茫茫的漠野、金光灿灿的庙宇一样,成为藏区自然和人文环境的一种独有而鲜明的象征。
国旗、风马旗和风铃是他的眼睛和耳朵,因为风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需求,看到和听到风,他就看到了整个世界。眼和耳感知到的其他物体与风相比,都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他有一串自己做的风铃项链,这是他将一个个风铃系在绳上,然后加以装饰做成的。这样,每当戴上项链,就能听到风的呼吸了;当风铃响动时,就能听到风的低语,这是一种只属于他和风之间的窃窃私语。这串项链对他来说弥足珍贵,就像护身符一样,使他能将风永留心间,从而永远被风所祝福。
作为一个在草原这种完全自然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他有着草原上特有的狂野和奔放,做人率性而为,不拘泥于常理,同时又放荡不羁。
白天,他纵马飞奔,看羊群如白云般环绕在左右,宛如置身于云中仙境一般。阳光洒在他金色的长发上,灿烂夺目,就像太阳神阿波罗驾着火战车穿行于朵朵白云之间,有着数不清的炫目。
傍晚,他会带上心爱的吉他,跨上骏马,朝天边奔驰而去。夕阳西下时,永不消逝的地平线会从他面前一点点后退,马背上他的眼中就只剩下了圣洁的太阳,而他的胸膛早就成为了爱与野心的草原。
每当看到如火的斜阳,他都会豪情万丈。“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当整个草原都被染上了一层梦幻的火红,当天边的蓝在夕阳的红的侵蚀下渐渐褪去,当空气中只弥漫着晚霞的芬芳,当金色的旋律在空中上下回荡时,这是何等的壮丽啊!这时,天边的火烧云,仿佛已不再是云,而是我们梦中的家园,它红色的墙壁使人迷醉,深蓝色的屋顶让人动情。去过潘帕斯的人都知道,那里的落日是世间最美的风景,没看过此情此景是何等的遗憾啊!而他,又多么的幸运。
落日的余晖毫无保留地倾洒在了草原之上,为大地镀上了一层金边,也平添了几分灵气,牛羊悠闲地吃着草,它们的全身都侵没在了圣洁的金光之中,那是怎样的一种祥和与安宁啊!如此恬静的画面,如此艳丽的色彩,让人怦然心动,此时的你会不惜一切代价试着去置身于这幅画中,只为了满怀嫉妒地与牛羊共享那片梦中的夕阳。此时的空气仿佛都凝滞住了,时间也忘了驱动前进的脚步,这是一首生命的赞歌,是美的终极释放,为了在这片最美的草原上驻足,连地球都忘记了旋转。清风过处,青草无不一一低头,只留下了夕阳的碎片弥漫在空中,释放着傍晚特有的浪漫气息,合着青草特有的芬芳,让人深深迷醉,那是世间最迷人的香水,是空气中最无法抵挡的饕餮盛宴,你会感到,只要猛一吸气,就能立刻将夕阳全部吸入肺中,此刻你的心中,不是早已成为了夕阳下充满激情与狂野的草原了吗?
当夕阳的余晖在天空中渐渐逝去时,草原的夜开始了。草原的夜,宁静而安详,没有都市的喧嚣,只有虫的低吟和鸟的私语,在这里,你只用尽情地享受晚风的轻拂和夜的凉爽。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让心情来一次彻底的放松,静静地去感受草原上独有的安逸和浪漫。
在这里,夜就是梦,梦就是夜,如梦似幻的这里,根本就不可能分清两者的差别,因为这里是梦想的舞台,是追梦人的乐土。他是个执着的寻梦人,只要有梦的地方就有他的存在,草原的夜之梦怎能少得了他呢?
这时的他往往会策马飞奔,沿着月光下玉带般蜿蜒的小河,去到河畔他心中那个静谧的小湖。
他喜欢潘帕斯宁静的夜,特别是在湖畔,因为在这里,他可以一边弹吉他一边纵情高歌。关于他的吉他,在潘帕斯上是很有名的,因为他既能弹奏优美婉转的情歌,又能弹奏欢快激昂的弗拉门戈,至于他弹奏弗拉门戈时迅捷无伦的指法,更是叫人叹为观止。
说到他的歌喉,更是惊为天人。以西班牙为代表的拉丁民族,似乎天生就擅长唱情歌,从拉丁情歌王子胡里奥(Julio)到新的拉丁情人安立奎(Enrique),无一不把一首首西班牙语情歌演绎得唯美浪漫,听之无不让人顿生柔情蜜意。如果不是亲耳所闻,你还真的不敢相信世间居然有人能把情歌唱得比他们更登峰造极。
作为一个通晓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三门语言的人,他能将法语的浪漫,意语的忧郁,西语的激情完美地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再加上自身的狂野与飘逸,使他得以将情歌的缠绵悱恻推向极致。因此,在他情歌的攻势中,所有女人都会立刻缴械投降,飞蛾扑火般地爱上他,而传说当他唱起最爱的歌,安立奎的代表作《Hero》时,更是连石头都会感动得落泪。
他的吉他声渐渐响起,像水波一样缓缓地扩散了开去。不一会儿,他身边就响起了细细碎碎的脚步声,许多小动物都被他优美的吉他声吸引,纷纷聚过来围绕在了他的身旁,倾听这无与伦比的天籁之音。
传说古希腊神话中的音乐之神俄耳甫斯②就能用琴声吸引动物的注意力,来到他的身旁。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你觉不会相信凡人也拥有如此的魔力。作为自然之子,他当然拥有大自然的力量,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直就是他的一大梦想,这一点,他通过吉他做到了,心中不禁油生出一丝喜悦。
注②:俄耳甫斯又译作奥路菲,奥菲士,希腊神话中的音乐之神,父亲是太阳神阿波罗,母亲是司管文艺的缪斯女神卡利俄帕。生来便有非凡的音乐才能,将父亲送给他的七弦琴弹奏得出神入化,天下万物都为他的音乐着迷。当他的音乐响起时,树木会连根拔起来到他身边,石头会变得松软,就连猛兽也会在瞬间变得温和柔顺,驯服地凑过来听得出神。最后,他的七弦琴被天神宙斯拿去放在了众星之中,成为了天琴座。
正在这时起风了,随即他的吉他声也消失了。因为他始终认为,风是世上最好的乐手,再好的人类演奏者也不及风的十分之一,因此即使是他这双号称全潘帕斯最动听的手也应当无条件地放下,一心一意地聆听风的弹奏。他始终坚信:无论世事如何变迁,风都是世间唯一的真理和最美的旋律。
每当起风时,他都会想起流浪这个古老的命题。风与流浪的确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在他心中,风就是流浪的象征,他对远方、对流浪总是充满着一种毁灭的热情,宛如火之于飞蛾,是一种极致的诱惑,一种奋不顾身的疯狂。他知道这是种病态的热情,可他还是时常会为之激动,同时油升起无限的自豪。
他时常会想:“如果说道路的尽头是天涯,那么人生的尽头就是流浪。我最终将何去何从?我是否有个真正的家?”白居易有诗云“无论天涯与海角,大抵心安便是家”。心安?对于他这样一颗不安和流浪的心来说,何时才能够安定下来呢?如果心安是那样遥遥无期的话,那家又在何处呢?四海之大,天涯之广,真的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吗?也许他本来就没有一个真正的家,他的家只是漫漫长路罢了。他想起了尼采的那句话“我宁愿追求虚无,也不愿无所追求。”家,对他来说只是一个遥远而又模糊的概念,这里的虚无,大概就是神秘莫测的变幻之风吧。
4.初始达妮埃拉
微风过处,湖面并未泛起一丝涟漪,他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面前这片笼罩在月色柔光中的平静水面。他的眼睛,是那样蔚蓝,如地中海的海水一般,是世间最美最纯净的蓝宝石;他的眼神,清澈、忧郁、深邃、浪漫,简直就是上帝造物的奇迹,用任何词典中的褒义词来形容都不为过。
有人说,他之所以对所有女性都有着致命的杀伤力,不只是因为俊朗的面容,飘逸的长发,阳光的微笑,更是因为那双多情的眼睛。当他深情注视你之时,也就是他释放终极魅力之时,即使是成熟世故的老头,也会像初恋的少女一样春心荡漾,脸上浮现出羞涩的红晕。对于世间万物,他的深情回眸都具有鬼魅般的毁灭力。
现在,他的眼中正泛着地中海的微波,他一定又在想着他的西西里了。每当他想起西西里时,眼神中都会散发出地中海无与伦比的梦幻海蓝,那是一种怎样的澄净、透明啊!
他的家乡在意大利的西西里岛,很多很多代以前,他的祖上远涉重洋,从那个地中海中的伊甸园来到了潘帕斯这片美丽的沃土。因为西西里,他爱上了地中海;因为地中海,他更爱西西里,西西里就像一条海蓝色缎带上的明珠,已永远铭刻在了他内心的最深处。每当平静地看着湖面时,他就仿佛看到了地中海蓝色的海浪正拍打着西西里银白色的海岸,如同一双充满母爱的蓝色大手在深情地轻抚着孩子白色的面颊,这场景是多么的亲切啊!碧海蓝天,绿浪银沙,这就是他梦中的家园。
西西里也许就是他流浪的起点,因为心底珍藏着对西西里的爱,他对梦一般遥不可及的远方,总是充满着无限的向往。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重回西西里。
蓦地,他抬起头来仰望星空,猛然发现一道白光从远处的地平线一闪而过,迅捷无比而又充满诡异,他从未见过如此之快的移动速度,快得当真就如一道电光闪过。
他回忆起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传闻,说是有一只白色的怪物,出现在了草原之上,它性如烈火,桀骜不逊,移动如闪电般快捷,所到之处羊群无不被冲得七零八落,很多羊更是因此而失踪,再也没有回到牧场。不过它的移动实在是太快了,所以至今仍没有人能看清它的真面目,他肯定眼前的这只动物就是那只传说中的怪物无疑了。
他喜欢快捷的速度,因此真的很想和它见上一面,今晚的确是个好机会,可只在转瞬之间,他早就如一缕青烟消失在了远方。有些东西,连风都无可奈何,比如说闪电,因为它比风更快。
他无奈地摇摇头,又专注地弹起了吉他。这首是他最喜欢的纯音乐《星空》,每当他动情地弹奏起这首歌时,整个夜空中的繁星似乎都在配合着有节奏地眨着眼睛。此时的他宛若真就是一颗星,一颗地上的星,却比天上的群星更耀眼,是茫茫夜色中最大的美丽。他是潘帕斯的王子,将所有动物都吸引到了身旁,而它们看他时的眼神,也真如对待王子般尊崇。
他一直沉迷于自己的音乐之中,完全忘记了周遭的一切。忽然,他听到有一阵脚步声传来,虽然很是轻盈,却能明显地听出是一只很大的动物。是什么动物拥有庞大的身躯,却又能将行踪隐匿得如此之好呢?
他抬起了头,霎时一道白光映入了眼帘,那是怎样的白啊?真如阳光照耀下的皑皑白雪,白得有些夺目,却并不刺眼。这是一道圣洁的白光,如此纯净、无瑕,周遭的一切与之相比都显得是那么的浑浊不堪。在皎洁的月光照射下,它雪白的毛闪着柔和的光,能使任何浮躁的心顿时就平静下来,随即又生出淡淡的喜悦。
它缓缓地朝他走来,轻盈而优雅,仿佛不是在行走,而是在伴着悠扬的旋律踱着舞步。月光如水,柔和地洒在了它的身上,雪白雪白的,映射出了圣洁的光,将夜色衬托得纯净而美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独角兽?优雅地在林中漫步,孤独地奔向远方,将春天带到经过的每片森林,然后彻底与月色融为一体,消失在天涯。
它越走越近,终于来到了他的身边。音乐是自然界共通的语言,通过音乐,完美的神兽和完美的人最终走到了一起。它缓缓地低下了头,将耳朵贴到了他的吉他旁,与周围的一切一起欣赏着他手中幻化出的无与伦比的天籁之音。它的鬃毛就在他的面前随风飘动,如此的俊逸,如一条条飞舞的白色丝絮在无尽的夜之海中随波荡漾。看到此情此景,他的心怎能不随之飞扬开去呢?
他终于近距离看到了它,那是一匹何等神俊的骏马啊!它的眼睛堪称上天的杰作,充满着无限的情怀,当真是世所罕有。眼波中有月光在闪动,早已将周围的一切美好都化在了这夜的无限柔情之中。被这样一双灵动的眼睛注视着,他的心早就融化了。它已不仅仅是美丽一个词就能形容的了,简直就是大自然的杰作,是上帝赐给草原最精美的艺术品。
他忍不住伸出手来抚摸它的鬃毛,轻轻地,轻轻地,宛如母亲对儿子的爱抚,奇怪的是,它也配合着一动不动,任凭他的轻抚。从来没有人这样抚摸过它,甚至从来没有人碰过它,它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精灵,被人驯化对它来说是种最大的侮辱,但此刻它的野性已荡然无存,反而对他生出了前所未有的亲近感。也许他们的相遇真是命中注定的,似乎不是吉他的旋律,而是命运将它带到了他的身边。一人一马,无需太多的语言,一个动作就已足够,两个孤独的灵魂就在这短暂的一触中宿命般地走到了一起。
他上下打量着它完美无暇的身体,眼神中充满着无限爱意,轻声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它似乎听懂了,微微地摇了摇头。“那我以后就叫你达妮埃拉(Danielle)吧。”他继续说道,心中就像母亲为刚出生的孩子取名那样充满喜悦。它的鬃毛抖动了一下,这表示它点头认可了这个名字,对于两颗相通的心来说,语言纯属多余。
像它这样一个超然世外的精灵,一个世俗的名字无疑是对它野性的一种侮辱,会像枷锁一样牢牢地束缚住它自由的灵魂。因此,他现在有些后悔,并为自己刚才的行为感到内疚,因为他深深地理解自由的价值,贬低别人自由的事他是绝不做的。从它的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曾无数次想过要丢掉名字,逃离这个世俗的社会,不再理会尘世的繁杂,像它一样无拘无束地在草原上飞奔。可是他终究不能,即便在偏远自由到远离人烟的潘帕斯,他也不可能丢掉名字,因为他是人,是属于社会的动物,不可能完全脱离这个人类的社会,为此他曾苦恼、迷茫过,甚至想到了去逃避,彻底地远离这个社会,但世界就这么大,既然他都已身处最远离这个现代社会的潘帕斯,又能再往何处去呢?
其实名字只是一个符号罢了,只要拥有一颗自由的心,多一个名字又有何妨。只是社会是一个污浊不堪的大泥潭,一旦深陷其中就再也走不出了。
他再次抚摸着它雪白的鬃毛,如同在抚摸着一位少女的秀发,他的爱抚让空气中四处都弥漫着爱的气息,然后在与它深情地对望了一眼之后,他携着吉他翻身骑在了它的背上。无需语言它已会意,立刻拔足飞奔,瞬息之间就闪电般地消失在了远方,融于了苍茫的夜色之中。
这一夜,他并没有回家,而是与它像情侣一样漫步在草原之上。当他们走累了停下来休息之时,他就会为它弹奏一曲,每当这时它定会柔情无限地凝视着他,彻底地陶醉于他的歌声之中。他和它,成为了这一夜潘帕斯上最动听的旋律。
他和它,都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都喜欢在世俗之外的草原上飞奔,因此渐渐地与社会脱离开来;他和它,又都过于完美,从而渐渐与同类产生了距离,注定要孤独地在世间行走。而今晚的这一巧合,竟然意外地让这两个孤独的灵魂最终走到了一起,难道还有什么比此刻彼此的友谊和相互理解更重要的吗?
当他早上回到家时,人们都用诧异的眼光看着它,虽然没有近距离地见过,但大家从它雪白的毛色中就已看出了它就是那只最近驰骋在草原上的怪物,没想到印象中桀骜不驯的它此刻正小鸟依人般地匍匐在他的座下。人们没有问,他也没有说,他知道没人能真正理解他和它之间那种超凡脱俗的友谊,就像没人能真正理解他和它的旷世孤独一样,而他们的友谊正是建立在两个绝世孤独的灵魂的相互理解的基础上。
他没有将它关入马厩,也没有给它套上缰绳,而是将它又放回了草原,因为他从没把它当作一个畜生,而是把它当成是一个完全平等的朋友。作为朋友,他当然要尊重它最起码的自由。它现在仍然是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只不过有一点与以往不同了,现在的他们之间已经有了一段超越世俗的友谊。
第一次,他第一次感到了生命中有种东西和风一样重要——友谊,一种建立在绝世的孤独之上,游离于世俗的友谊。这种感觉是如此美妙,就像两颗心紧紧地在风中相依,然后一起消失在了远方。
5.最危险的游戏(1)
潘帕斯一向是片安静的草原,不过最近却逐渐热闹了起来,因为一年一度的全国骑牛大赛将在这里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