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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科风海蓝 当前章节:15250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14:44

为了理想,为了自由,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就是他之所以崇拜切的原因,正因为此,他来到了罗萨里奥,这个切的故乡。

作为偶像,切为他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他决定遵循切的足迹,而切年轻时横穿美洲大陆的壮举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51年,23岁的切在自己的好友药剂师阿尔贝托.格拉纳多(AlbertoGranado)的建议下,决定休学1年环游整个南美洲。他们的交通工具是一辆1939年产的Norton摩托车。他们于1951年12月29日出发,决定的线路为:沿着安第斯山脉穿越整个南美洲,经阿根廷、智利、秘鲁、哥伦比亚,到达委内瑞拉。在路途中他们的摩托车坏掉了,不过这并没影响到进程,他们最终还是完成了整段旅程。

在这次旅行中,切.格瓦拉开始真正了解了拉丁美洲的贫穷与苦难,他的国际主义思想也在这次旅行中渐渐定型,他开始认识到拉美各个独立的国家其实是一个拥有共同的文化和经济利益的整体,倘若要革命就需国际合作。可以说这次旅行,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此坚定了他革命的决心。他在旅行中的日记中曾这样写道“写下这些日记的人,在重新踏上阿根廷的土地时,就已经死去。我,已经不再是我。”

作为同样来自阿根廷的后辈,他决定重复前辈的足迹,为了拉美这片深爱着的土地,更为了远方那片无比广阔的天空,他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横穿整个南美大陆的旅程。他选择的路线,是和当年的切一样,从大陆西岸的安第斯山横穿整个南美洲。

24.追寻切的足迹(2)

安第斯山脉是世界上最长的山脉,几乎是喜玛拉雅山脉的三倍半长,属美洲科迪勒拉山系,是科迪勒拉山系主干。南美洲西部山脉大多相互平行,并同海岸走向一致,纵贯南美大陆西部,大体上与太平洋岸平行,其北段支脉沿加勒比海岸伸入特立尼达岛,南段伸至火地岛。跨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等国,全长约8900千米。一般宽约300千米,最宽处在阿里卡(Arica)至圣塔克卢斯(SantaCruz)之间,宽约750公里。整个山脉的平均海拔3660米,有许多高峰终年积雪,海拔超过6000米,由一系列平行山脉和横断山体组成,间有高原和谷地。海拔多在3000米以上,超过6000米的高峰就有50多座,其中汉科乌马山海拔7010米,为西半球的最高峰。地质上属年青的褶皱山系。地形复杂。南段低狭单一,山体破碎,冰川发达,多冰川湖;中段高度最大,夹有宽广的山间高原和深谷,是印加人文化的发祥地;北段山脉条状分支,间有广谷和低地。多火山,地震频繁。安第斯山脉从南美洲的南端到最北面的加勒比海岸绵亘约形成一道连续不断的屏障。安地斯山脉将狭窄的西海岸地区同大陆的其余部分分开,是地球重要的地形特征之一,它对山脉本身及其周围地区的生存条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望着横亘在西边连绵不绝的安第斯山脉,他突然生出了很亲切的感觉,宛如还是婴儿之时靠在母亲的怀中,如果说整片美洲大陆是他的母亲的话,那安第斯山无疑就是母亲强健的肩膀,它为生长于这片大陆的人民抵挡住了多少来自太平洋的风暴的侵袭,使这片大陆美丽富饶,人民得以安居乐业。这就是南美人民之所以充满安全感的所在吧,如果没了安第斯山脉,还有谁来为他们遮风挡雨?这样想来,他突然对它生出了无限的敬畏,不是因为它的高耸入云、巍峨挺拔,而是这么多年来它默默地为这片大陆的人民奉献出的一切。但自从出生以来,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对此却熟视无睹,并没感到傲然屹立在美洲大陆西岸的安第斯山脉是如此的重要,他一直就习惯于它的存在,把这当做习以为常的事,并没有一丝感激,这,也许就是源于他还没有深深理解这块大陆吧。而这一刻,他仿佛瞬间就深入到了这块大陆的灵魂深处。置身于巍峨的安第斯山脉之前,一种苍茫的感觉油然而生,天地悠悠,人类只是沧海中的一粟,如此的渺小,却居然有人想与天地比寿,与日月齐晖,此刻看来确是如此可笑,渺小的人类,时常想逆天而行,却不曾发现自己也只不过是自然界中普通的一员,依然是要遵守宇宙的普遍规律的。山的伟岸,正如神性的强大不可侵犯,令置身其中的人无不肃然起敬。

他进入了阿根廷西北部的门多萨省境内,就要踏入智利的国土了,而在他前方的不远处,南美洲的第二高峰,海拔6964米的阿空加瓜山就静静地矗立在了那里。

自从踏上安第斯山上后,他的心中就升腾起了莫名的满足感,这一切是如此的熟悉,仿佛又梦回童年。他放肆地呼吸了一口安第斯山特有的清冽的空气,顿觉一阵神清气爽,只想大吼一声,将连日来心中的不快一次性吐出。

位于南纬32度39分、西经70度01分的阿空加瓜山,属于科迪勒拉山系的安第斯山脉南段,在阿根廷与智利交界的门多萨(Mendoza)省的西北端。其西翼延伸到智利圣地牙哥以北海岸,是世界最高的死火山,绰号“美洲巨人”。“阿空加瓜”在当地瓦皮族语中是“巨人瞭望台”的意思。

现在,这位巨人就站立在了他的面前,怎能不让他心潮澎湃呢?险峻的高山,在喜爱冒险的人们心中,就是用来给人类征服的,那种超越自我极限的感觉,让人无比难忘,面对这座看似不可征服的南美第二高峰,他产生了登顶的冲动,不过随即就将这种狂热的激情平静了下来,刚才那种自私的想法让他产生了很强的罪恶感。

山,并不是生来就让人类征服的,它们是大自然的杰作,早在有人类之前就已经耸立在那里几十亿年了,它们是这个星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地球最早的原著民,论资历,比人类要老多了,作为晚辈的人类对它们应该给予最基本的尊重,而不是不惜代价的征服。征服高山的想法只是人类这自私物种的一种最自私的想法,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而没有给地球母亲以足够的尊重,这是一种大逆不道的行为。人类自以为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可实际上他们也只是自然界普普通通的一员,与别的物种并无差别,可就是因为他们的自以为是,才搞得整个地球乌烟瘴气,到处都是伤痕累累,看看已经面目全非的亚马逊热带雨林,看看南极上空的臭氧层空洞,看看因人类活动而大片大片出现的荒漠,看看海洋中随处可见的漂浮物,你就知道这个可怜的物种给这个美丽的星球带了多大的伤害。地球在哭泣,而人类的破坏却在继续,难道就没有人心痛吗?这可是我们一直生活的地球啊,它还能承受人类多少的胡闹呢?

人类与高山本来就应该和谐共处的,征服是一种极为愚蠢的做法。征服是另一个层面上的破坏,一种精神上的侵略,是人类的拼搏精神践踏了山峰的尊严。要知道,每座高山都是有灵性的,而人类为了满足自私的个人欲望,又一次做了地球母亲不愿意看到的事。这种做法实则与污染地球无异,只不过隐蔽性更强,加上了挑战自我、超越极限等冠冕堂皇的借口罢了。

为了保存阿空加瓜山的灵性,他打消了征服的欲望,静静地坐了下来,凝视着远方的高山,陷入了沉思之中。山风吹动着他的长发,使他倍感亲切,他陶醉在了这凛冽寒风的温柔中,闭上了双眼,与周边的风自由地交流了起来。安第斯山,这个风的世界,给了他太多太多,即使不在他的精神圣地——安第斯山的风口,只要一踏上安第斯山的土地,他就可以明显地感受到风的力量。

良久之后,他才睁开了双眼,此时已经过去了大半天时间。每当他沉浸在风中时,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但也只有这时,才是他最宝贵的时光。

此时已是黄昏时分,夕阳早已西下,隐没在了高大的山峰后,只留下了满天的余晖,将流云染得绯红,一道接一道的火烧云弥漫着天空,将整个空间装点得分外妖娆,间有湛蓝的天空点缀其间,如一条条灵动的红色彩绸挥洒在了蓝色的画布上,那梦幻的一幕让人永生难忘。整座阿空加瓜山在这幅唯美的背景画面衬托下,高高地穿行于云间,向天地诠释着什么才是自身存在的价值,那种豪迈的激情让人动容。在如此的高度,云已不再是一朵朵,而是连成了条状,从他这个角度看去,云就如一条条飘逸的绸带一圈圈地环绕着阿空加瓜山,将它的整个身体都包裹住了,只若隐若现地显现出了主峰的峰顶,如一位害羞的少女,在夕阳的照射下露出了羞涩的娇笑。这一刻,飘渺与内敛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那种仙风道骨中的顾盼回眸让人陶醉,是天地间最美的风景。飘飞的外衣之下,那张青涩的脸,是不是传说中来自远古的呼唤,面对着如此苍茫的呐喊,为什么还会有人要执意破坏呢?

他看到了有一个小小的黑点在红色的天幕中缓缓地移动,不用说,那一定是安第斯山的兀鹰了,也只有兀鹰才能在如此的高度上飞翔,他是安第斯山上的神鹰,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同类的存在,虽然距离十分遥远,但感觉却是无比强烈,就像是从小就失散了多年的兄弟一样。一阵风吹过,他的长发抖动了一下,他清楚地感受到了,那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天空。

24.追寻切的足迹(3)

兀鹰,是安第斯山上的一种大型猛禽,它们比任何鸟都飞得更高。它们所钟爱生子的地方,是高山顶上的悬崖,往往与雪堆为伍,将巢穴筑在积雪的山崖上,这是它们的生活方式,与众不同地区别于别的物种,高高地存在于山巅,凌驾于万物之上,有着一种超然世外的孤独。从这点上说,它们很像他,因此他才会对它们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对他来说,它们已不再是普普通通的鸟了,而成为了他真正的兄弟姐妹。

以前每次来安第斯山,他都可以看到它们,但却从没有和它们近距离接触过,这固然是因为它们处于高不可攀的高度的缘故,但是否还有别的原因呢?不过这次与以前见到它们时不同,他从未觉得自己与它们如此亲近过,也许是由于最近这段时间的经历让他对许多事情有了很多不同的体会吧。

他产生了拜访它们的强烈冲动,无论如何他都要去到它们居住的山巅,与它们见上一面,这心情就像一位执着求知的人执意要寻访到隐居于山中的高人一样。这种冲动是如此强烈,强烈到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他望了被积雪覆盖的山巅一眼,做出了要去到那里的决定,这个决定一经做出,便不会更改,现在他的眼中只有一个目标,再没有什么能阻挡他前进的了。

你可以说这是他的心血来潮,也可以说是他长久以来压抑的激情此刻终于火山爆发般地喷薄而出了,无论是因为什么,他确实是迈出了前进的脚步,前方陡峭又怎样,前路崎岖又如何,即便充满着峭壁和积雪,即便没有任何登山工具,但那种豪迈的激情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一样,是什么都无法阻挡的,也许有这就已经足够。

奇迹总是发生在他身上,经过了长达几天的攀登,在不借助任何专业登山工具的情况下,他就成功地从山脚来到了接近山顶的地方,眼看着与兀鹰的巢穴就近在咫尺了,可一道悬崖却偏偏将他前进的路拦住了,巢穴建在高高的悬崖之上,横立在了他的上空,而上面就是阿空加瓜山之巅了。

这道峭壁,当真是陡峭万分,与水平方向形成了90度角,而且光滑异常,根本就没有手攀附与脚立足的地方,除非长有翅膀,否则普通的人类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是绝不可能登上去的。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要见到自己的兄弟兀鹰,其它的管不了那么多了,所以他一定要登顶。于是他开始了这段最艰难的旅程,用强健的手指硬生生地插入了光滑得连针都不可能插入的峭壁之中,强行在看似不可能的峭壁上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杀出了一条血路,一路攀爬了上去。

他攀到了峭壁的正中间,这里是最空旷之处,也是山风最大的地方,这里的风简直可以用疯狂来形容,就连整座山峰似乎都在巨风的震撼下颤抖不已,似乎已不可能有什么东西能在这阵阵神风中幸免了,眼看着他就要被风刮下山崖,粉身碎骨了。但风之子毕竟是风之子,他有着控制风的力量,如此剧烈的狂风竟然不能动他分毫,他的身体就如磁铁一般紧紧地粘在了峭壁之上,稳如磐石。一阵又一阵的狂风吹得他的长发飘飞不已,如盛开在悬崖上的吊兰,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妙感觉,也许这就是生命中顽强不屈的美丽吧。此时的他不正如悬挂在峭壁上的美杜莎吗,满头的毒蛇在狂舞不已,却有着数不尽的妖艳之美,它们飘逸的舞姿难道不比剧场中的舞蹈还要狂野性感得多吗?那是盛开在风中,高高悬挂在空中的曼陀罗,它们放肆地呼吸着天地间的灵气,自由地吐纳着万物的气息,那种生命的张力和悸动让人在灵魂深处都感到了深深的震撼。

他突然头脑中一片空白,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全身完全放开了,任凭其随着心灵的最深处游走,放开了双手,完全不理会自己的死活将身体置身于半空中。可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向下跌落,依然悬在了空中,看来他最亲的风又救了他一命,风将他完全托在了空中,让他得以进行这种超然的体验,一种无拘无束到绝对自由的感觉,甚至已经完全摆脱了重力的束缚。

他开始了冥想,进入了内心绝对超然的状态之中,闭上了双眼,将自己的思想完全沉浸在了周围的风中,与宇宙完全融为了一体,进入了天人合一的境界。他已经不用去理会周遭的一切了,所有的东西,对他来说都仿若无物,这世间只剩下了他与风真实地存在着,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和风进行对话。在风的托举下,他的肌肉处在了绝对松弛的状态中,整个身体都失去了意识,这使得他的思想可以摆脱控制身体的重任,完全进入了绝对精神的风中。渐渐地,渐渐地,他的身体失去了知觉,似乎已经消失在了风中,只有思想在山间自由地飘荡,在云中穿行,在虚无之中探求着宇宙的真谛。

当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他与风之时会发生什么事呢?现在答案已经给出,他无限接近了毕生都在找寻的境界,风与他在精神层面上第一次合而为一了,再加上他的肉体一直都漂浮于风中,他真的感到自己变成了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原来这就是他存在的价值,生命对他来说,并不是作为一个人而存在的,而是作为风,他并不是什么风之子,而是风本身。这么长时间一直困扰着他的迷茫,原来是因为他一直就没清楚地认识自己,他的视角从一开始就错了,他的注意力长久以来都集中在了与风的关系上,但是无论关系再怎么亲密,风始终是作为他之外的一部分,而不是他本身。现在他终于弄清楚了,他是主体,不是客体,原来他自己就是风,他是一个实体化的风,而风也只不过是一个虚化的自己。

这么多年以来,他的眼前似乎总有一团迷雾,让他看不清前面的方向,只能用心去慢慢体会,却又一直不得其法。他并不知道面前的世界是什么,他将何去何从,迷茫也就此产生。而此刻,他终于拨云见日了,原来一直在外面苦苦寻找的他,并没能真正潜入自己的内心深处,看到隐藏在其中最真实的风。那才是他自己,是他最真实的存在。

从现在开始,他又回来了,他又变成了原来那个风之子,不,是风本身,比风之子更接近风的本质,自从她离去后产生的对风的怀疑已经荡然无存了,他感到了彻底的释然和解脱。风本就是他的本质属性,是无论如何都不可分割的,对此,他又怎能去怀疑和舍弃呢?就像他自己一样,既然已然真实地存在于天地之间,就无法去否定。看着它穿行于安第斯山间,难道不是世间最真实的存在方式吗?

安第斯山的苍茫使他的思想上升到了整个星球的高度,而自地球诞生以来穿行于这之中的亘古不变的巨风更给了他最后的答案,来自阿空加瓜山上思想的圣光终于照进了他的头脑中,他睁开了双眼,长达数天的冥想结束了,他终于又找回了曾经的自我。与冥想前的迷茫迥异,此刻的他眼中闪耀着坚定的光,那是燃烧在他眼中自由之火的终极燃烧,那阵无所不能的风又从另一个世界刮了回来,在安第斯山壮阔的苍茫下,蓝天与白云一同见证了那个被称为风之子的男人的王者归来。

挣脱了感情的束缚,挣脱了对她离去的自责,摆脱了爱与风的矛盾,他终于得以再次自由地呼吸了。他感到了彻底的解脱,在风中与安第斯山彻底地融为了一体,自由的狂野又再一次填满了他的胸膛。

狂风呼啸着在安第斯山中穿行,为苍茫的空间带来了灵动的色彩,如生命中一首无限张力的诗篇,这是大自然亿万年来不变的最美旋律,历尽了沧海桑田和无数的岁月变迁。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自然界最朴素的真理,难道数十亿年的历史还不足以证明它们的正确性吗?

而爱情只是人类的一种情感罢了,是依赖于人类这个物种而存在的,而人类才存在了几百万年,风却有着与地球相同的46亿年的历史,让爱去与风对比简直就是沧海一粟,作为人类感情的爱有什么资格去怀疑比自己更经得起地球考验的风呢?

他只觉得自己这段时间以来的迷茫和对风的怀疑很傻,只拘泥于个人的感情,完全忘记了自己风的固有属性,而且还被爱情蒙蔽了双眼,没从整个地球宏观的高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以致差点狭隘地得出错误的结论。好在在他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最爱的风又救了他一命,将他从悬崖边拉了回来。

24.追寻切的足迹(4)

他爬到了山巅,但却并没有登上去。此非不能,乃不欲也,这是他对大山最起码的敬畏和尊重,大山的灵性是不能被征服和践踏的,即使近在咫尺,他也要全力控制人类与生俱来自私的征服欲,如果对作为自然母亲肩膀的大山都可以随便践踏的话,那无异于一种最深的亵渎,还谈何和谐共处,天人合一呢?最终,他还是极力克制住了自己,没有迈出这最后一步,而是来到了巢穴旁。看着巢中尚未长毛的小兀鹰,他生出了无限怜爱的柔情,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它们虽然还没有长出丰满美丽的羽毛,但这就是生命最朴素最原始的魅力所在,生命也正因为此才得以生生不息,永葆活力。他伏下身去,逐一吻遍了每只小兀鹰,在这简简单单的动作里饱含着多少他对生命深深的敬意和爱啊!在他心中,一切生命从出生的那天起就应该被充分尊重,因为只有它们,才是自然界最美丽的风景。

正当他要将身子直起来之时,母兀鹰从高空中飞下,直直地朝他冲了过来。对所有鸟类来说,在它们不在时,所有亲近它们幼鸟的行为都会视为侵犯,都要受到猛烈地攻击,这是一种母爱的本能表现。母兀鹰的降落速度何等之快,电光火石间就来到了他的头顶正上方,眼看着一番激烈的搏斗在所难免了。

且慢,事情好像不是想象的那样,奇迹再次发生了,母兀鹰并没有攻击他,而是缓缓地降落在了他身边,像人一样用双爪站在了地上,完全张开了双翼,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你很难想象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但它的确真的发生了,兀鹰怎么会去拥抱一个被视为攻击它幼鸟的人类呢?也许兀鹰从一开始就没认为他会攻击自己的幼鸟,他是安第斯山上的神鹰,与它本就是同类,冥冥之中应该会有心灵感应吧,而且他本身就是自然之子,对所有生物都有着天生的亲和力,这种由内而外的亲和力自然而然地表现了出来,被与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兀鹰准确地捕捉到了,才出现了刚才这温馨感人的一幕。对它来说,他并不是入侵者,而是一个来自远方的兄弟,千里迢迢地跑来,只为了与久未谋面的亲人见上一面,对此它当然要给他一个久别重逢后的拥抱了。如此有情有义的兄弟,就算寻遍全球也不会找到几个吧。

这个拥抱的确太温暖了,饱含了兄弟间久别重逢后多少的辛酸和感慨!他们都过于孤独,一个孤身居住在人迹罕至的安第斯山巅,与别的物种脱离开来;另一个虽处在人类社会之中,却从未被旁人理解过,只好像风一样从城市的一个角落穿梭到另一个角落,没有一个理解他的人可以将他留下。现在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终于有一个可以彼此理解的对象了。这个拥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拥抱,却又意味着太多,往日的心酸和无奈都暖暖地融在了这一拥抱当中。再也无须更多的语言,一个拥抱,即已释然,就让往日所有的孤独和不解都随之消散吧。

他之所以执意要登上位于山巅的这里,原因很单纯,只为了这个简简单单的拥抱,对于一个一直不被世人理解的人来说,理解的价值何止万金,为了它,即使付出再多又怎样。直到今天,他终于可以欣慰地说,终于有人能够理解他了。

这个拥抱他等待了整整一生,是他多年以来的夙愿,得到它之后他真的就可以说是死而无憾了,看来永远不会被人类理解的他,也只有自己的同类能够理解了,这就是他之所以会执着地回到这里的原因吧。安第斯山,是他的另一个故乡,这里不仅有他最亲的风,还有着他无数的兄弟姐妹。

这个拥抱一直持续了良久,终于兀鹰收回了双翼,重又飞回了蓝天,那才是它的归属,即使安第斯山上有它的巢穴,但只有那片宽广的天空才是它永远的家。他突然对它产生了极强的羡慕之情,无比忌妒那种鹰击长空的感觉,那种睥睨天下的豪情让他无比动容,使他产生出了与它比翼齐飞的想法,于是他一个加速,快步向前冲了过去,然后往上纵身一跃,借助强大的风力腾飞在了空中,稳稳地坐到了兀鹰的背上,与它一同在天空中翱翔了起来。

兀鹰毕竟是大型猛禽,有着强健的翅膀,硬生生地承受住了他的全部重量,而且还纹丝未动。他的冲击力是何等之猛,换作是别的鸟类绝对吃不住,可他的同类就不同了,不然怎么能够常年在如此猛烈的山风中自由飞翔呢。

兀鹰越飞越高,渐渐地远离了地平线,他感到了一阵完全的自由,脱离了地心引力,那是一种美妙到眩晕的飘然,无拘无束地穿行于白云之中,终于可以像白云般流浪了,这,应该就是他一直苦苦追寻的无法无天的自由吧。对他来说,天地仿佛都已经不存在了,世界上只剩下了他一个人,还有心中肆虐的风在咆哮,穿过无边的旷野,向宇宙宣告他的存在,这就是自由的终极宣言吧。

眼前的阿空加瓜山山巅,被皑皑的积雪所覆盖,在阳光的照耀下闪耀着耀眼的金光,如此灿烂夺目,叫人不敢逼视,仿佛穿上了一件金色的绚烂外衣,与蓝天白云相映成趣,共同诉说着千百年来发生在这里的古老传说。这片兀鹰飞过千万年的山峰,在历史的侵蚀中,沉淀出了厚重的神秘色彩,光耀着南美洲这片神奇的土地。

在他脚下,绵延了几千公里,横跨了整个南美大陆的苍茫的安第斯山,此刻无不尽收眼底,那种豪迈的激情,怎是语言所能表达的呢?白云环绕在四周,底下是巍峨的高山,头顶是无尽的苍穹,耳畔传来了一阵阵风的咆哮,那是一种壮志凌云的豪情,看着远方与自己齐高的太阳,他真的产生了飞过去的冲动,此刻的太阳也不再是那么高不可攀,而成为了一个触手可及的普通红球,那种睥睨天下的勇气,是不论什么都无法阻挡的。

置身在如此壮阔的场景中,你可以明显地感受到人类是多么的渺小啊,与天地相比,只不过是沧海中的一粟,你会清楚地意识到人类在自然界、在宇宙中的地位:并不是什么万物的主宰,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员罢了,渺小到山川河岳都不会注意到,要不是人类太自以为是,甚至都难以在宏大的宇宙之中感到自己的存在。

他不仅心生感慨:人到底是什么?它在宇宙中的地位到底如何?

而他又是什么,他自己也搞不清这个问题,只有将其交由风来回答。山风吹拂着他的长发,给出了答案,那飘飞的长发舞动的节奏,不就是风给他的启示吗?全世界只有他一人掌握的,最神秘莫测的风语又一次出现了,风不愧是他永远的精神导师,在他最无助的时候用自己独有的方式又给了他一次终极启示,帮他找回了对自由最初的激情。他的眼睛笔直地望向了前方,这一次,他的眼中有的不再是迷茫,而是坚定。这一次,他又学会了很多。

在壮美的夕阳中,他清楚地意识到:他是独一无二的风之子,目标是遥不可及的远方,那里有着未知的精彩,为了那阵飘忽不定的自由,他的风要流浪到远方的彼岸,为此他将祭出自己心底的爱和生命,只为那份心灵深处那最初的悸动。

他的风,将再次启程,这次的风,将更为凌厉,自由到无法阻挡,而流浪,则是前方唯一的终点。

25.故地重游(1)

在沿着安第斯山脉游历了整个南美大陆后,他躁动多日的心终于稍许平静了下来,对这片土地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悟。这之中,他成长了不少,旅途中经历的一切为他的思想注入了灵魂,使他得以从一个全新的高度来审视自己,而且能够更准确地定位风和爱的位置和价值了,他终于看清了自己,不再感到迷茫。

这次南美之旅,更激发和坚定了他流浪的信念,也许,真到了离开这片深爱着的土地的时候了,尽管他对故乡有着深深的眷恋,但他体内跳动着的是颗流浪的心,是不会停下在世间匆匆穿行的脚步的。

不过在这之前,他还必须先去乌苏怀亚一趟,那是爱与风在他心中第一次起冲突的地方(详见第二章的《乌苏怀亚之旅》)。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他坚信那里也是解决这一矛盾最初的线索,他要在走之前将这一长久以来困扰他的问题彻底解决掉。

或许,这次乌苏怀亚之旅与风并无关联,风只是他欺骗自己的一个借口罢了,他唯一想做的就是在离开这片大陆之前最后缅怀一下那份逝去的爱。那里是世界的尽头,有着他们太多美好的回忆,那是一个童话般的城市,有着南极洲特有的星空和绚烂多姿的极光,有着浪漫的海滩和令人无限遐想的灯塔,是他带她去过的最后一个城市。

这次与上次一样,他也选择了骑马的方式前往,与上次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前座上已没了她,这使他的身体因为没了爱的依靠而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他的心是否因此感到了些许孤独和失落呢?

沿着横穿整个美洲大陆的3号公路,他一路上骑行了上千公里,从潘帕斯草原一直到了乌苏怀亚。上千公里的漫漫旅程,只有他一人孤单的背影,偶有自己影子的陪伴,传递出了一种影子特有的忧伤,衬托出了他别样的寂寞,这是否就是传说中孤寂的极致呢?少了她的柔情和美丽,原来无比浪漫的旅途也变得十分乏味,不知天性孤独的他是否适应得了这两次乌苏怀亚之旅之间的巨大反差。同一段旅途的天壤之别,难道仅仅是因为一个人吗?爱上一个人,便爱上了一段旅程,至少在他的上一次乌苏怀亚之旅中,她的美丽点燃了爱情的火焰,将长达上千公里的漫漫长路变成了开满鲜花的伊甸园。

当他来到乌苏怀亚时,已是暮色时分。海风带着黄昏特有的气息迎面吹来,为他送来了无尽的清爽,金色的余晖洒在了近处的海面上,将海水映得金光闪闪,随着海浪的运动散发着无限的光芒,映照在他随风飘动的灿烂金发之上,弥漫着一种金色的皇室气质,那种金色的笼罩在贵族光环下的古典之美让人深深陶醉。

远处的火地岛国家公园中,山顶覆盖着皑皑白雪的群山,映照在近处宁静的湖泊中,呈现出了完美的倒影,而山顶的白雪早已与空中的白云融为了一体,在那云雪交接处,天与地已没了界限,你早已无法分清理想与现实,也许只有这里才是你梦中的家园。他望着眼前的这一切,陷入了无限的遐想中,如此美丽的湖光山色,在现实世界中早已消失了,只有被称为“世界的尽头”的这里才会有吧。这座城市之所以被称为童话之城,并不只是因为这里的建筑,还有这里所有美好的一切,那种无比真实而又童话般美妙的场景只有这里才会出现吗?那种现实中的幻境让久居尘世的人们无比动容。

而在夕阳之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就要数乌苏怀亚的标志性建筑莱斯艾克拉雷乌尔斯灯塔了。它还是那么突出那么醒目,高高地矗立在海边,傲然注视着远方的海面,任凭海风的吹拂,海浪的拍打,它自岿然不动,一站就是几百年,如一名坚强的哨兵,在勇敢地守护着祖国的海岸线。而它真正需要守卫的,应该就是它自由的尊严和对大海深深的眷恋吧,在那海鸥飞翔的地方,想必才是它的情之所钟。为了这份至死不渝的爱恋,他心甘情愿地屹立在了世界的尽头,直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天,当大海干涸到流尽最后一滴眼泪的那一天,恪尽职守的它也就可以功成身退了,但那真的可能吗?那应该就是它最不情愿发生的一件事吧。即使大海真有一天会死亡,为其守护了整整一生的灯塔难道会眼睁睁地看着它就这样离去吗?也许那一天并不是灯塔的退休日,而是它的毁灭日,长年累月的守护难道不会产生深深的依恋之情吗?想必如果真有那一天的话,灯塔必定会死死地抱着奄奄一息的大海,双双殉情于金黄的沙滩上。这种怀抱着最爱的绚丽的死亡难道不比抛弃对方的独自苟活要好上千万倍吗?

也许那一天真会到来,那时到此观光的游客想必都会被它们超越时光的爱情故事感动得痛哭流涕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早已干涸的海洋又会被泪水给填满,重新回复到以前的活力,再次生机勃勃地出现在地球上。这份沧海桑田的魔力,应该就是爱情创造出的奇迹吧,能够让千疮百孔的世界再回到曾经风华正茂的黄金年代。

他捧起了一抔海沙,将其抛散在风中,任凭晚风将其吹散,肆意飞舞在空中。一粒粒的银沙,就如一颗颗被打磨得完美无瑕的钻石,在风中肆无忌惮地分解着夕阳的余晖,散射着五颜六色的光,那一束束微弱的光束是如此炫目,在目眩神迷中侵润着梦的光泽,如一张七彩的大网笼罩在了他周围。这层飘逸的薄纱,给了他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连他自己都搞不清自己是否处在了童话世界中,周遭的一切都美得那么虚幻,远远超出了现实的审美观。

世间极美只待一瞬,不一会儿银沙便已散去,随晚风消失在了远方,世界又一次清晰地呈现在了他眼前。此时的晚霞已渐入佳境,残阳如血,映红了远方的天空和近处的海面,整个空间仿佛一下子就立体了起来,成为了一幅绝美的印象派杰作,那种美的极致让人心驰神往。眼中的世界已成为了红色的赞美诗,红色的天幕包裹着肉眼所见的全部空间,天地之间再也没了别的色彩,偶有清风穿行其间,为其平添了几分活力和诗意。如此壮美的场景会激起多少人的壮志豪情,又会开启多少人尘封的回忆,而他怎会不为此而心神激荡呢?这抹红,如此鲜活,如此壮阔,如心中的热血在喷薄而出,此情此景,能成就他多少流浪的激情啊!

灯塔似乎也陶醉在了如此的美景当中,被夕阳映红了白皙的脸庞,露出了淡淡的红晕,宛如一位羞涩的少年,他脸上青涩的笑容就如同初恋般美好。这一刻,他又回到了曾经的纯真年代,从一位饱经世事沧桑的老人,变回为了一名不谙世事的翩翩少年,他稚嫩的脸上若隐若现的青春痘,和笑容中难以掩饰的羞涩不正是他青春年少的标志吗?他也曾经年轻过,只不过这么多年来因为对大海的爱而肩负了过多的责任,才变成了今天这般沧桑。当青春重又回到他的脸上之时,那股逼人的朝气是多么不可阻挡啊!

世界就是一个看不到尽头的圆,无论有着怎样的经历最后还是回到了曾经的原点,生命也正是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才得以生生不息的,这也许就是万物生长的原动力吧。

受到这股神秘力量的感召,他对灯塔产生了深深的敬意,不由自主地向它走了过去,这是对生命本身最原始的敬畏,更是对它那种孤傲的爱情和生活的无比向往。

25.故地重游(2)

他登上了灯塔,站在了上次她曾站着的地方,顿时一幕幕往事又涌上了心间。传说中,只要在这里将心中的不快说出,海风就会将你所有的烦恼带走,让其消失在世界的尽头。他记得上次她在这里只说过一句话“但愿你能忘了风,永远地忘了风,不再关心远方虚幻的自由,而开始全心全意地注意起周围的美丽”,也许是对她的过度怀念使然,他重复起了她的这句话,犹如她还在身旁一样,这一刻,时间仿佛定格住了,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但当他的话音刚落时,有一阵强风袭来,他又张开了双臂,拥抱起了海风,让自己彻底地陶醉在了风中。这里是乌苏怀亚海边的最高处,有着世界尽头最强劲的海风,他作为风之子当然不会错过与风的又一次亲密接触。每当有风吹来,他的心中都会涌起一阵悸动,身体就会不由自主地表现出来,即使是在怀念她,与她曾经的心情形成共鸣之时也是如此。看来风早已跳过了他的意识,深入到了他的潜意识之中,刚才的那个动作就完全是下意识的,在他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时就已经完成了。如果他意识到的话,是绝不可能在她话音刚落之时就违背她的愿望的,对于她这个曾经的最爱,他的这种行为是否过于残忍了呢?

当时的他并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对他有着说不完绵绵情话的她在这么美丽的夕阳中为什么就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呢?这全都是因为她当时很伤心,他拥抱海风的动作深深地伤害了她,即使万能的莱斯艾克拉雷乌尔斯灯塔的传说(海风可以将许愿人说出的所有烦恼带走)都不能够奏效,她已经明白无误地知道这场与风之间对他的争夺战的最后结局了。正是这个时候,她第一次清楚地了解了风在他心中的分量,这种至高无上的地位是怎样炽烈的爱都无法撼动的。

他们这段史诗般爱情悲剧的起点,正是起始于他这个与海风的拥抱,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轮回,此刻又回到了开始,可在这之间,却已经耗尽了她的生命。高处不胜寒,登高远眺的他,也只能独自感慨“生命一去不复返,美丽逝去不再来”了。

他突然将张开的双臂收了回来,也许他意识到了什么,这样做是不对的,虽然这是此刻最符合他天性的动作,但这无疑就像在她的墓旁与另一个女孩接吻一样,是对她的大不敬,风难道不正是破坏他们感情的第三者吗?

他忽然也意识到了,这个动作就是风与爱第一次外在的冲突,从此他们的感情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如果说他是在漫长的时间中用风之刀将她一点点凌迟处死的话,那这毫无疑问就是第一刀了。对此,他怀着怎样的愧疚啊!

伊莎贝拉,你能原谅我吗?他一直知道自己对她的伤害很深,也知道这个伤害的结局,现在终于明白伤害是如何开始的了。有了开始之后,一幕幕的场景开始在他头脑中重现,他终于将对她的所有伤害从头到尾串了起来,这一切,先是让他感到震撼,随之而来的就是深深的悲痛和无尽的悔恨,他将如何直面自己犯下的全部罪过呢?

他的眼中,两行泪水止不住地流下,经由海风带走,吹散在了风中,掉落在了海里,在落日的余晖中化为了鲜血的红色。

他的双眼,木然地望着前方,又有谁知道他此刻注视的是什么呢?到底是远方的风,还是远去的爱。或许他不是在面对,而是在逃避什么,可这里都已经是世界的尽头了,他又能再向何处去逃避呢?况且爱和风在他心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又如何能够轻易逃避呢?

辽阔的大海,壮丽的晚霞,无垠的天空,从盘古开天辟地时起就已历经了亿万年的考验,这之中包含了多少朴素的真理,但愿能够给他迷失的心哪怕一点启示。

海风不停地吹啊吹,吹起了她的长发,吹动了他的衣襟,也吹尽了他的泪花。他的脸上,只剩下了两道泪痕依稀显现,在金色的余晖中反射着若隐若现的光芒,向大海的另一边无声地讲述着爱的往事和爱之传说。

曾经的风之子,看来又要消散在风中了。只有那朵爱的泪花,慢慢滴落在了海中,在血色残阳中甚至没有泛起一丝涟漪。当爱已随风而逝时,风将常驻我心。

远远看去,世界的尽头有一座叫作乌苏怀亚的小城,海边孤立着一座灯塔,灯塔上傲立着一个男人,狂风肆虐着海岸,将男人的长发吹得凌乱不堪。那头乱发下应该是张英俊的面孔吧,可却没人能够看到,男人将自己隐藏得很深,不是用爱,而是用风,一阵没人能够读懂的毁灭之风。他的前方,有几滴水珠落入了海中,不知不觉间改变了风的轨迹,那是否正是他悔恨的泪呢?

狂风不语,海浪有声,大海又恢复了常态,只有一个人的心中仍久久不能平静。那究竟是远古的呼唤,还是更古老的风中传说?

时间在沉默的海水中终于消失在了世界的尽头,只有狂风依然在肆虐着,看来风最终还是超越了爱情的局限,在这个孤独的世界中获得了永生,那不住飘飞的长发不正是风发出的自由最终宣言吗?

25.故地重游(3)

天空的火红渐渐在夜色中隐去,黑暗逐渐降临在了这座偏远的小城,世界的尽头进入了梦乡,呈现出了夜晚特有的寂静。他走下了灯塔,沿着细软的沙滩,来到了小城另一侧的海边,他要安静地品味这里的夜色,还有那片因极光而绚丽缤纷的夜空,他是绝不允许灯塔放出的光来污染纯净的天空的,因此,他选择了远离灯塔。

软绵绵的沙滩,像一床松软的棉被,均匀地铺在了大地之上,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静坐休息的绝佳场所,那绝对是上天最好的恩赐。他找到了一块面朝大海的沙滩,静静地坐了下来,进入了冥想之中。

一般来说,人只要进入了冥想状态,五种感官产生的五种感觉都会同时封闭,开始与现实世界脱离开来,完全进入到自己的内心精神世界中。但他却不同,他每次冥想时都会保留两种感觉——听觉和触觉,因为他的冥想是用来更好地感悟风,让自己完全沉浸在内心风的世界中的,而外在的这两种感觉却可以让他与外在的风时时保持联系,因为这两种感觉,他在冥想时就可以同时拥有内外两种风了。

现在,他就用听觉捕捉到了巨大的风声,同时他的皮肤也感触到了周围风真实的存在。皮肤是人体最大的器官,一般的皮肤担负的是免疫和排汗的功能,但他的却不同,在他身上皮肤的这两个功能下降到了次要的位置,他的皮肤,仿佛只是为了感触风而存在的。风就如同他的母亲,而有了皮肤,他就可以时时依偎在环绕四周的风的怀中,感受风特有的温暖了,他的皮肤上的每一个细胞似乎天生就是为了与风中一个个自由的精灵结合在一起的。他的皮肤敏感到可以准确地辨别出风势的强弱和风向的变化,捕捉到风哪怕最微弱的信息,如果说那是来自远方风的来信的话,那皮肤就是他最好的信箱。

从这仅剩的两感中,他敏锐地感受到了今晚的风非同寻常,远远超过了平日这里风的强度,仿佛全世界的风都在这一刻不约而同地来到了世界尽头一般,这不,一阵强过一阵的凛冽寒风呼啸而来,让他寒毛直立。乌苏怀亚是世界上最靠近南极洲的城市,时值深秋,夜间温度早就降到了零度以下,在如此的酷寒之下,随便一阵风都是刺骨万分,瞬间就能将人冻僵,更不用说是一阵阵如此猛烈的狂风了。在这种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有人来海边找冻的,此时的海边应该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吧。但他却从没将独自矗立在寒风中当成是受苦,反倒将其视作了无上的享受,刺骨的寒风对他来说有着一种别样的温暖,这股暖流是作用于内心后自发传递出来的,是自由的火焰在心中最炽烈的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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