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船,完全被幽灵控制着,不需要人力驾驭,从大航海时代开始,一直在海上就这样航行了好几个世纪。
这艘幽灵船越驶越近,船上闪着粼粼的鬼火,叫人不寒而栗,难道它真如名字一样,是死亡的象征吗?在如此可怕的夜晚,看着如此恐怖的船向自己驶来,船上的人都压抑不住内心的恐惧,忍不住大声尖叫了起来,更有人因为惊吓过度而晕死过去。在死亡面前,没有人能够保持冷静,更别说死亡正从正面一点点地直逼过来了。
可冈萨却不这么想,看着自己周围惊叫连连的人群,他的心中一片平静,突然感到了一丝可笑,同时又深切地体会到了死亡面前人性的脆弱和渺小。周围的人都没能看破生死,面对此种极端情况是何等的无奈啊!
此时他的心中,仿佛早将生死置之度外了,自由早已充满了他的胸膛,它感到了无比的释然和无边的平静。即使是强大的死亡,与自由相比也不过是沧海一粟。与常人不同,在看到幽灵船后,他的第一感觉不是恐惧而是亲切,就像见到了久未谋面的亲人。这绝不是视死如归的豪情,而是同处在自由光辉之下的惺惺相惜。
一种强烈的感情伴着狂热的冲动瞬间涌上了心头,让他激动不已,他想道:“这是一艘多么自由的船啊,千百年来一直在海上漫无目的地飘荡着。时而出现在风中,时而隐没在雾里,没有人能说清它的动力是什么,什么时候出现,在哪里出现,将去往何方。似乎它的自由早已远远超越了人类的理智范围和超出了想象力的极限,它从来就没有明确的目标,又似乎在朝着某个特定的方向驶去,仿佛被某种自由的狂热所驱使,要到达远方那无拘无束的彼岸。而且无论这段旅途中遇到多少艰难险阻,它都会毫无惧色,执着地一往无前。”
它就这样不知不觉间被它飘忽不定的行动轨迹和无拘无束的自由状态所打动,忽然生出了“要是我能乘上它就好了”的感慨,全然忽略了那之上承载的死亡元素。是的,自由是他理想的乌托邦,即使强悍如死亡在那里也将无处藏身。
随着幽灵船的渐渐逼近,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那种无孔不入的恐怖让人窒息,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那艘船上不止有自由,还有着无法抗拒的地狱元素。不过那又如何?他对死的态度毕竟与常人不同,带上了更多超然的色彩。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人类千百年来一直在苦苦思索的问题,至今却依然没有答案。他时常在想:也许死亡是种更大的自由,是自由的终极表现形式——它让人脱离了肉体的束缚,纯粹生活在另一个没有肉体的精神世界中。不过一直让他困惑不解的是:在那另一个世界中,是否依然有风相伴?
人类的生活原来是平淡如水的,无论如何都泛不起一丝涟漪,幸亏有了死亡,才给生注入了激情的元素,让人类在明白生命的意义后,愈发珍惜生命的宝贵,从此死亡就变成了生命中令人目眩神迷的蒙太奇,并作为生的一部分而得以永生。
未知生,焉知死。在那另一个世界中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真的不好说那个世界是否有风,不过目前这个世界存在风倒是确定无疑的,只为了这一点,它就绝不会冒险去那另一个不知是否有风的世界。它生命的全部意义本就是追寻风的,所以因为风,生就比死有价值多了,因此他绝不能死。
想到这里,它心中自由的全部信念瞬间就猛烈地爆发了出来,并转化成了对生的强烈渴望,最终感动了风神,形成了船周围一阵猛过一阵的狂风,在不顾一切地向幽灵船吹去。在狂风的猛烈攻击之下,原来向他驶来的幽灵船终于改变了航向,渐渐远离了大船,又再次消失在了远方的浓雾中。
它看着远去的这一切,又陷入了沉思中:它终于还是走了,去远方追寻自己的自由去了,而我,也正在路上,我们都有着自己的理想,只不过选择的形式不同,而生与死,不外乎是自由最普通的两种表现形式。
29.塞壬女妖的诱惑
阳光普照着大海,崭新的一天已经到来,浓雾散尽,映入眼帘的已不再是模糊,而是一片清爽。极目远眺,你能看到不远处的海上有一块礁石,礁石上有几只长得像美人鱼的动物在歌唱。没错,你没看错,她们的确在唱歌,可世界上除了人类以外,还有什么动物能如此这般地唱歌吗?他想起了《希腊神话》中的塞壬女妖,传说中长相酷似美人鱼的塞壬女妖,会坐在露出海面的礁石上歌唱,以优美的歌声引诱过往的水手落水,难道她们真是塞壬女妖吗?还没等他想完,周围的人就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在歌声的诱惑下一个接一个地跳入了水里,逐个消失在了狂暴的波涛中。而离她们最近的他却依然不为所动,内心平静清澈得犹如一泓清泉,甚至没有泛起一丝涟漪。
塞壬女妖的歌声的确有着极强的魅惑力,不过它只能诱惑在尘世中苦苦挣扎和喜欢安逸的人们,因为他们活得太累,疲惫的心太需要有一片休憩的港湾,而这片港湾需要有音乐作装饰,这正好为塞壬女妖的歌声提供了舞台。而无论她们的歌声多么美妙,都难以留住他那颗绝对自由的心,因为他极端鄙视安逸的生活,他的命运是流浪,这个世界中能留下的只有他匆匆而去的脚步,和走后带走的风声,因为他的身心是永远不会停留的——不为别的,只为了远方那个蔚蓝色的终点。
他一直向往的就是远方的自由,而不是近处的美丽,对伊莎贝拉的爱不能,对阿根廷的依恋不能,更别说这区区的歌声了,魅惑的歌声与他对前两者炽烈的感情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他连前两者都能含泪放弃,最终毅然出走阿根廷,还会在离开阿根廷后受到歌声的诱惑吗?
他的心中回荡起了雄壮的音乐,那是他在用流浪的万丈豪情演奏出的《出埃及记》,凌云的壮志随着乐声直贯苍穹,让人振奋不已。随着心中的旋律,他的手下意识地拨动起了琴弦,奏起了《出埃及记》。激昂的歌声瞬时就将塞壬女妖的歌声压了下去,歌声中蓬勃而出的激情更是将大家跳海的冲动止住了,现在反倒是塞壬女妖有些不知所措了,她们纷纷丧失了理智,一齐跳入了海中。
当弹奏完最后一个音符时,他举起了吉他,向那块礁石凌空劈去,顿时在周围形成了一阵强过一阵的狂风,狂风卷起了一个大过一个的滔天巨浪,一波接一波铺天盖地地向那块礁石砸去,瞬间就将它砸得粉碎,沉入了海底。“吉他在冈萨手中,正如冈萨在狂风当中。”几天前他用吉他劈开大西洋的一幕再次上演了,如果说上次的神迹是劈开了路上重重羁绊的话,这次则是劈开了近处的诱惑和美丽,从此前路就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拦他的了。
他看了远处的海天相接处一眼;天,碧蓝如洗;海,清澈空明。在那里,隐隐有风在向他呼喊,他高举起了吉他,做出了王者归来的姿势,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令天地都为之侧目。阳光洒在他披肩的金发上,如此的灿烂辉煌,在这尊金色的塑像心中,有一个清晰而执着的信念呼之欲出:风,就在不远的前方。
30.新的大陆,新的开始
终于,船靠岸了,他到达了目的地。至于这是哪里,他并不清楚,也不关心,他本来就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在没有打听船的终点后就直接上船了。流浪,本就没有目标,如果他知道要前往何方,也就不称为流浪了。
这里还是美洲吗?是非洲还是欧洲?根据船航行的天数推算,这都是有可能的,不过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只要上路就好,管它是哪儿呢。
他走下了船,踏上了这片陌生的土地,如同获得了新生,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美好而又与众不同,他的旧生命已经不复存在了,崭新的生命将从这里开始。
他猛地大口呼吸起了这里的空气,它是如此的清新,清冽得如同冰镇后清凉的柠檬汁,让人神清气爽的同时心中一阵欣喜,他的整个胸膛都要被这种极致的情绪填满了,随时准备爆裂开来,此时的他只想狂啸再狂啸,将这滔滔不绝的情绪全都发泄出来。原来重生的感觉这般美好,他感到从头到脚的每个细胞都焕发出了生机,那种蓬勃的生命力让他都控制不住自己了,情不自禁地全身颤抖了起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妙的呢?
正值暮色时分,西下的夕阳将余晖毫无保留地倾泄在了他身上,为他的周身嵌上了一圈淡淡的光晕,如同从天而降的天使一般发出圣洁的光芒。他笼罩在周身的光芒中,心中一阵安详与平和,这里的夕阳果然与阿根廷不同,有着异样的光泽,却是另一种极致的美,使他透明如水的心中都泛起了一层层金色的涟漪。潘帕斯的落日是世间最美的夕阳,这里的又何尝不是呢?
他闭上了眼,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周围海风的声音,它们的窃窃私语让他深深迷醉,比起夕阳下的美景,这才是他迫切要做的,他流浪的目的,不正是要找寻和聆听远方的风吗?这里的风声的确与阿根廷的有着很大不同,让他对生命又有了新的感悟,此行不虚,正因为每个地方的风都是独一无二的,流浪才有了意义,才成为了他生活中的必需品,只有在到过不同的地方后,才能收集齐各地有关自由的不同元素。
这一过程一直持续了很久,他就像特务一样与这里的风接上了头,交流着信息,不过最终他还是睁开了眼,这是一段新的旅程,他需要迈开前进的脚步。这,是他崭新生活的第一步。
他并没有急着找旅馆或找地方搭起帐篷,而是背着背包沿着海岸线前行,他要找到一片最美的沙滩,好静静地不受干扰地欣赏眼前这片一望无际的大海。这是流浪,不是旅行,不是观光,更不是渡假,去他的旅馆,去他的帐篷,他需要的并不是安逸的休闲,而是全心全意地欣赏眼前的美丽,以此求得心灵的共鸣,进而找到灵魂的永恒归宿。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跋涉后,他发现了一片细软的沙滩,才将背包放了下来,抱起了心爱的吉他,对着面前的大海忘情地弹奏了起来。
面前的大海,在夜色的映衬下,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那是一种怎样极致的蓝啊!蓝得那么深,那么透,那么纯,那么彻底,仿佛每一滴海水都能凝出一颗耀眼的蓝宝石,那一滴滴空灵的海之泪,晶莹剔透地在月光下闪着温柔的银光,让人心神荡漾。这片海的蓝别有神韵,与阿根廷彼岸大西洋的大不相同,如此透彻,如此沁人心脾,难道这就是他魂牵梦绕的地中海吗?如果是的话,他真想猛冲向前,彻底投入它的怀抱,在它心中酣畅淋漓地畅游一夜。不过此刻的他并不能确定这一点,只好强行按捺住心中的狂喜,将问题抛给了眼前这片陌生的大海。海风轻轻地拨动着他的长发,只将无限的温柔留在了脸上,那是一种无以言状的惬意,无法言说的温存,想必也只有他这样的风之子才能够体会出来吧。他大口大口地吸着咸咸的海风,顿觉心旷神怡,所有的烦恼,所有的不快,瞬时间都无影无踪了,只剩下清醒的大脑,在肆无忌惮地享受着自由的呼吸。风轻云淡中,隐隐含着家的味道,那香味隔着几十年的光阴,却又是这般熟悉,其中还夹杂着母亲哼唱摇篮曲时的温存,难道这真的就是他日思夜盼的地中海吗?
皎洁的月光毫无保留地倾泄在了幽蓝的大海之上,营造出一派静谧和谐的意境,晚风一起,泛起了片片柔波,将水中的月亮打碎,形成了一个凄美的梦境,这种亦真亦幻的美丽,让人心中的感情也如片片柔波荡漾了开去,随即又在远方化开,变成了层层涟漪。如此多情的夜色,如此深沉的大海,又有谁能不为之心动,沉醉其中呢?
他醉了,彻底地醉了,进入了精神的绝对喜悦中无法自拔,咸咸的海腥味不仅没让他感到不适,反而如母亲的乳汁般甜美,仿佛梦回童年,只想伴着悦耳的摇篮曲酣然入梦。他的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今夜就葬身在眼前这片无垠的海中,与它彻底融为一体,从今往后再也不要醒来。
海浪有节奏地拍打着银色的海岸,这种静谧中的韵律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海潮那一声声轻微的叹息是那么动听,一下接一下,仿佛在叩击着他的心扉,他的整颗心都情不自禁地随之跃动了起来。他自忖道:但愿我心能永远与海潮保持同样的频率并被海风带走,在远方复归平静。
夜色笼罩着大海,月亮就挂在远方的海天相接处,月光随海潮一齐由远及近向他涌来,他仿佛已置身于浪漫的童话世界之中。如果不是离开阿根廷执着上路,他怎会想到世间还会有此情此景,而自己还有幸置身其间呢?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一刻,早在他心中凝成了永恒吧。月色渐浓,潮气也越来越盛,海滩上由水汽组成的浓雾笼罩在了他周围,将他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四周都是雾蒙蒙的一片,宛如置身于仙境之中,让人顿生超然飞升之感,雾中风景,原来是这般极致的美丽。
雾里看花,终究看不出个真切,可这唯美的意境,却足以用余生去慢慢品味。当肉眼所见受到限制时,唯有打开心眼,方能一探究竟。于是他放下背包,闭上双眼,抱起了吉他,一心一意地沉入了内心世界中,全神贯注地与这里的风进行着对话。风,永远都是他的精神导师,而这次,他又看到了什么呢?
31.弗拉门戈的自由
火一般的激情在剧烈地燃烧着,那阵对自由的向往无法阻挡,翻山越岭来到了眼前这片静谧的大海,火红的舞裙下是跃动的舞姿,还有狂野不羁的长发,弗拉门戈热情激昂的旋律,远去的阿根廷以及迷人的地中海,这些瞬时间涌上心头的画面,共同组成了一幅超现实主义的画作,完成了他自由与理想的最后一块拼图。如果说以前他自由的思想还受到故乡阿根廷的限制的话,那么现在这种限制就已被打破了,他就犹如一只脱离地心引力的雄鹰,正在自己自由的天空中展翅翱翔。心之航船,终于远航了。
他心中自由的火焰越烧越旺,完全填满了整个胸膛,喷薄而出的激情让他无法消受,他的心就快要爆炸了。为了发泄这无边的狂喜,他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弹起了那首寄托着他无数流浪梦想和激情的《吉普赛灵魂》,跃动的旋律就在他指尖轻盈地跳动着,一个个音符就如舞动在空中的一个个自由精灵,抑制不住的兴奋就这样浓浓地弥漫在了空中,与悦耳的涛声交相辉映,共同构成了世界上最雄壮的交响乐,在天地间光芒四射,就连天上的星星仿佛都停止了眨眼,屏住呼吸凝神静听了起来。天地万物瞬时间都化为了无形,只有音乐在真实地存在着,构成了崭新世界中的天与地,绽放着耀眼的光华。
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弹出了如此自由的《吉普赛灵魂》,那之中洋溢着的无比自由的灵魂,即使是一颗安逸的心都会被瞬间感染,这就是他上路后才慢慢体会到的自由的真谛吧。有了海涛的伴奏,更是把这种感觉推向了极致,这是一种毁天灭地的能量,刮起了自由的强劲风暴,这种摧枯拉朽的气势令人无比动容。
红色的舞裙,跃动的舞姿,他的心中仿佛看到了一位吉普赛女郎在和着他吉他的节奏翩翩起舞,那种狂野性感的舞步叫他无法抵挡。他明显地感到了周遭的空气在跟着吉他的节奏有规律地流动着,难道他心中看到的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吗?于是他睁开了双眼。
火红的长发盘在头上,她的头骄傲地昂着,眼神中是止不住的哀怨,尽管如此,依然挡不住她绝世的美丽,那种惊心动魄的美有着毁灭众生的终极魔力。火红的裙子,不羁的舞步,傲慢迅捷的转身,那堪称完美的舞姿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此舞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再加上那绝美的长相和无双的气质,难道眼前的她真是误入凡间的天使吗?
当弗拉门戈遇上弗拉门戈,将是怎样的场景呢?弗拉门戈吉他与弗拉门戈舞,本来就是弗拉门戈艺术最精彩的两面,正如白天与黑夜,是密不可分的一对,只有在彼此的映衬下,才能衬托出对方的完美,他终于在这么多年后找到了分离了这么久的另一方,瞬间就加深了对弗拉门戈和自由的领悟,怎能不欣喜若狂呢?
看着眼前的她,犹如一团红色的烈焰在移动地燃烧着,每一次华丽的转身,都是一次惊心动魄的释放,看着看着,他都看痴了,这哪里是在跳舞,简直是在无拘无束地向他诠释着自由的真谛。“让滔滔的江水与我一起像白云般流浪”,这句瓶中信中的诗一直在鼓励着他上路,从阿根廷一直来到了这里,可直到看到了她的舞蹈,他才第一次对这句抽象的话有了形象的体会。原来真有人能将流浪与自由如此形象地表现出来,光为这一点,他就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一曲弹罢,她的舞蹈也随之停了下来,弗拉门戈舞是种即性的舞蹈,没了吉他的伴奏,她的舞之花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他长时间地沉浸在了她刚才的舞蹈当中,久久没有回过神来,他真的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乐。长久以来的梦想今天终于在这里实现了:找到一位完美的弗拉门戈舞者,让自己的弗拉门戈吉他在她的舞姿中变得更加完美,并探求到了自由的真谛。
就在他出神的时候,她朝他走了过来,热情地对他说道:“我来自弗拉门戈的故乡——西班牙的安达卢西亚,但却从未见过像你这般无懈可击的弗拉门戈吉他。”
她顿了一下,潇洒地轻轻甩了甩头发,那火红得热情奔放的长发,在月光的照射下有着勾魂摄魄的美,那性感魅惑的眼神能勾走天下所有男人的心,其中隐隐应藏着智慧的柔光在闪动,她的嘴动了一下,绽放出了天底下最灿烂的笑容,那是绯红的烟云,是天边的晚霞浮现在了她的脸上,这其间是否隐藏着一丝暧昧的笑意呢?
她接着说道:“很高兴认识你,我见过最好的弗拉门戈吉他,多亏了你的演奏,刚才的弗拉门戈舞是我跳过的最开心,最自由的。”然后她露出了一丝狡黠却又善良的微笑,道:“我叫卡门,梅里美笔下那位嗜血的吉普赛女郎卡门。”
她在自我介绍时,又显露出了性感魅惑的眼神,那勾魂的眼波在如水的月光下却如宝石般纯净,纯净得没有一点杂质,犹如苏格兰天然的高山湖泊。
她到底是怎样的女郎啊?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勾魂的眼神,性感的舞步,却有着纯净清新而又绝对自由的心,难道她真如安达卢西亚阳光沐浴下的地中海水,是那抹红下最深的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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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路的一大目的就是找到一位美丽的弗拉门戈舞者,让自己的弗拉门戈吉他在她的舞蹈中变得更加完美,进而领悟到自由的真谛。现在这一目的已经实现,是不是到了超越弗拉门戈的自由,去寻找更超然,更终极的自由的时候了呢?下一步,他将去往何方?
32.终极自由的救赎
他矗立在海边,海风吹散了他的长发,海水打湿了他的脸庞,海边的烈日炙烤着他的双肩,他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周围一切的发生,仿佛自己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曾存在过。炽烈的阳光洒在他的金发上,散发出天堂特有的灿烂辉煌,晃得人眼花缭乱,那是一种劲爆到惊悚的艳丽色泽——勾魂摄魄的长发,无以言状的美。随着长发的飘动,他的全身都笼罩在了一轮淡淡的光晕下,那隐隐中圣洁的光芒使人心中瞬间就平静了下来。只有天使才配有如此美丽的光环,因为他们可以随意在生死间游走——这是否预示着他今天与以往有所不同呢?
“人不是在该死的时候死的,而是在能死的时候死的。”因独自承受着拉丁美洲所有的孤独而自诩为《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小镇的他,是否对书中的这句话有着更深的理解呢?
两年前,他有着与伊莎贝拉藕断丝连的感情,有着对阿根廷背负的沉重责任,有着尚未触摸过远方的风所带来的遗憾——那时的他并不能死。两年后的今天,她早已随伊莎贝拉蝶去了另一个世界;他也在离开了深爱的阿根廷后,卸去了对这个国家的重任;飘然上路后的他,已触摸过了曾经看似遥不可及的远方的风;在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弗拉门戈舞者后,他的弗拉门戈吉他也在她的舞蹈中褪变得更加完美了,并从中领悟到了弗拉门戈自由的真谛——所有的不能都已解除,他已不再留有遗憾,是否到了能死的时候呢?
他人生的全部目的就是追寻风,执着地向往着远方——现在他已经到达了原来看似遥不可及的这里,是否还有必要去向更远的远方呢?远方复远方,远方何其多,究竟哪里才是真正的远方呢?在这个世界上,远方与更远的远方毕竟还是相连的,相隔再远也没有本质的区别,那又何必再走下去呢?远方的尽头应该是彼岸吧,可何处才是真正的彼岸呢,这个世界上难道真有彼岸吗?如果没有,那这个世界上的远方岂不是也有极限。原来所谓的远方并不是自由的终极目标,无论它再怎么远,也永远属于此岸,无法挣脱这个世界的束缚。那么在另一个世界呢?那里才是远方的远方,远到与这个世界再无半点牵连,也许只有在那里,才有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会有的绝对自由吧。绝对的自由,这是个对他多么有诱惑力的词啊!仅仅为了这个无比美妙的词,他就不惜献出宝贵的生命。
与死亡相比,自由难道不是一股更恐怖更有威慑的力量吗?在强大的自由面前,他难道还会忌惮死神吗?
他想起了意大利电影大师帕索里尼的名言“死亡是绝对必要的,也是有意义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污秽的存在。”是的,我们只是污秽地活着,既然如此,拖着污秽身躯的我们又怎能摆脱它的束缚,探究到自由的真谛呢?所以他必须去迎接死神,好让精神脱离污秽肉体的束缚,在另一个世界中来一次自由的飞翔。
帕索里尼还有一句名言“死亡模仿艺术。”他已经用风无数次地证明了自己生命本身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那何不让死亡来模仿一次,让生命和死亡在艺术中达成一致呢?
想到这,他已准备好了,潜入了内心世界,随着心中自由的气息游走,全身上下都放松了下来,达到了清净虚无的状态,渺渺然超然世外了。他的手指随着心的节奏弹起了吉他,赫然便是“钢琴之王”李斯特的名曲《死之舞》(《Totentanz》)——与死神共舞,这是怎样超然的勇气啊!
为什么会弹起这首曲子,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也许是他此刻的心境使然吧。合着吉他的旋律,天地间所有的风都一齐涌了过来,吹起了海滩上所有的黄沙,遮天蔽日地横亘在了天地之间,遮盖得整个空间如同深夜般黑暗。巨风挟黄沙扑面而来,打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了,他索性就完全紧闭起了双眼,进入了冥想当中。
这时他手中的吉他早已不是吉他,而变成了阿拉丁神灯,在摩擦着召唤死神的到来。而死神呢,不正在随风而至吗?死神的脚步是如此迅捷,只在瞬间就来到了海边。
狂风卷起了他的衣襟,吹起了他的长发。在凌厉的风暴中,他飘逸的长发被分解成了根根金色的发丝,如旗子般迎风飘舞,狂野中带着几分洒脱,如一根根饱含金属光泽的指挥棒在有节奏地挥舞着,指挥着吉他的演奏。他要紧紧地扼住命运的咽喉——自己的死当然要由自己亲自指挥,如此的气场,如此的豪情,如此的霸气,试问世上还有谁人能够做得出来呢?他不是被死神被动的带走,而是居高临下主动召唤出了死神,仿佛死神只是他卑贱的奴隶,要被动地听从他的使唤。这种凛然地对死亡的不屑,是怎样顶天立地伟岸的豪气啊,在他的英雄气概面前,连天地都为之佩服不已。
听,风的旋律中带着无处不在的死亡气息,而他的表情,还是那么淡定,那么从容,仿佛不是在迎接死神,而是在迎接一位贵宾,这种视死如归的豪迈让人无比动容。也许,死神就是他此刻最好的贵宾吧。他的根根发丝笔直地迎向前方,这是他迫切心情的真实写照,他已经不是在迎接,而是在催促死神的到来了。巨风裹挟着他的长发,似乎每个发尖都传出了死亡的芬芳,那迷人而馥郁的芳香让人无法抗拒,仿佛那是一瓶瓶庆功的香槟,在迎接着一场盛典——你能想象出盛典的主题就是众人皆恐惧的死亡吗?诡异至极的画面出现在了海边,产生了很强的哥特美学,长风,金发,碧海,黄沙,被风遮蔽着的残阳,这地狱般的美景让人流连忘返,仿佛这里已不再属于人间,而是悬挂于地狱悬崖边的一幅散发着金属光泽的绝美油画。
风势更大了,狂风朝他狂泻而来,将他手中的吉他卷到了天边,固定在了空中,任凭风势再如何强劲,它自岿然不动。看来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狂风要把他的乐器一起带走,用狂暴的双手演奏出这最后一曲,来为他践行。狂风拨动了琴弦,继续弹起了《死之舞》,而风演奏的效果,甚至要比他演奏的更富表现力,原来在对生命和死亡的理解上,即使是他也要比风逊色很多。他的心中又默念起了那句话:比起任何演奏者和乐器,风始终是世间不变的真理和永恒的旋律。
固定在风中的吉他,此刻已变成了半空中风之庙中的一件神圣法器,是天地间唯一的存在,正在用音乐的节奏指挥着所有狂风的行动。狂风从天边由远及近而来,将海浪一个又一个地掀起,足足有几十米高,一个个巨浪如水墙般朝岸边涌来,衔接得如此紧密,前浪未平,后浪已至,不给人以片刻的喘息之机,那种泰山压顶的气势简直让人窒息。高达十几层楼高的浪花从空中笔直向下劈头盖脸地朝他砸来,如一个个海怪在张着血盆大口,正欲将其吞噬掉。他全身都湿透了,但在如此恐怖的力量面前,他却依然纹丝不动,不但不显得狼狈,反倒很享受这一过程。在他心中,早已将这一切当成了海浪母亲温柔巨掌的爱抚。他亲近自然界中的一切,所以即便是这般恐怖的力量,他也可以从中体会出无法言说的温存。
他将双臂完全展开,用身体摆出了一个巨大的十字型,造型就如同里约热内卢基督山上的耶稣巨像一般,正在正面全力承受着海浪的冲击。他就这样矗立在海边,静静地,静静地,如静止的雕像一般。他是一个受难的耶稣,被活活钉在了风中的十字架上,任凭风里来浪里去。他现在所做的不正与临死时的耶稣一样,在对全人类进行救赎吗?不,他并没有对全人类进行救赎,也没有能力对全人类救赎,他只能救赎这个世界的自由——他要以自己的受苦,证明绝对自由的存在。《圣经.旧约》中预言的救世主弥赛亚,终于在2000多年的蛰伏后,再一次降临了人间。
与外面风的狂暴迥异,他的心中,如无风时的湖水一般平静。对于习惯了狂风中生活的他来说,这点小风小浪又算得了什么呢?生与死在他看来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自由的风在这个世界上相互依存而又对立统一的两面罢了。
突然,刚才还毁天灭地咆哮着的狂风瞬间就收敛了起来,海面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不,是比平时更加平静,甚至连海浪都消失不见了,整个海面竟如一面镜子那样难觅一丝涟漪。空气静得让人窒息,完全处在了名副其实的死寂当中,与刚才的狂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副死寂,虽然少了几分冲击力,却远比刚才汹涌的波涛更为恐怖。诡异至极的寂静,似乎是在酝酿着什么,难道这就是毁灭一切的暴风雨之前最后的平静吗?
这一状态,一连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一声凄厉的长啸划破了长空——风势再次加大,瞬间就远远超过了刚刚的风力,达到了毁天灭地的程度,而刚才的那声长啸就是风互相摩擦时发出的巨大声响。目力所及处,已看不清一个接一个的海浪了,所有的海浪都连成了一片,变成了唯一一个巨大无比的巨浪,仿佛整个海都被狂风从底部掀了起来。这个巨浪的高度足有几百米,俨然是一座由水形成的万仞高山,刹那间就凌空出现在了他面前,遮住了整片天空,正从高不可及处垂直向他重重压来。这才是名副其实的泰山压顶,天地间所有的重量都将要压在他的肩上,这可是自盘古之后再也没人做过的事,难道他就真要顶天立地,用血肉之躯活活承受住整个海洋的重量吗?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睁开了双眼,与此同时,一阵比刚才更加狂暴的风朝他席卷而来,将他整个人都吹飞了起来,直接甩到了半空之中。在离开地面后,他上下挥动了张开的双臂,犹如雄鹰起飞时扇动着矫健的翅膀。是的,他是潘帕斯的雄鹰,有着无与伦比的飞行能力,在他无法无天的自由面前,连天空都不是他的极限。他借着风力,如破空的闪电,从巨浪组成的万仞水山中生生地冲了出去,来到了浪的另一边——他终于打破了两个世界中的隔膜,来到了另一个美好的世界。在他完成了对巨浪不可思议的穿越后,风势越来越大,随即他就被风彻底卷走,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天涯。
原来在睁眼的一刹那,他终于发现了天边那朵最轻的白云,那是远方的精神家园对他的呼唤,对此,他又如何能够拒绝呢?“让滔滔的江水与我一起像白云般流浪”,这句诗是他决定上路的直接诱因,现在他终于做到了——为了天边一朵飘忽不定的白云,他真的义无反顾地走了,将这个世界彻底抛在了身后,只留下了风的一声叹息。
至此,他与这个世界的缘分已尽,因为这个有限的世界再也容不下他无法无天的自由了,为了追求更大的自由,他不得不去往了另一个无限的世界。那个世界想必也会有风的存在吧,他去的地方怎么会没有风呢?这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风是他的灵魂,只要有风在,他的生命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所以即使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也并没有死,而是换了另一种方式得到了永生。
在他走后,狂风瞬间就消失了,弥漫在空中遮天蔽日的黄沙也没了踪影,海边又恢复了一派风和日丽的景象。不知从何时起,漫天飞舞的蒲公英又出现在了天地之间,将整个空间装点得既梦幻又华美,美丽得就如他出生的那天。看来,人生就是一个圆,他生命的起点与终点还是合在了一起。
一阵清风吹过,所有的蒲公英都迅速扭动起了身躯,组成了一条条洁白的哈达,在上下蜿蜒装饰着整片天空,袅娜多姿地营造出了一派绝美的意境,仿佛在追忆着他曾经飘散在风中的飘逸长发。
“有些人,从来就不屑于世俗的眼光,他们只为自己而活着,只忠实于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唤,早早就完全挣脱了现实枷锁的束缚,这些人最终不是成了疯子,便是成了传奇。”
他的生命起于风,而又终于风。他活着,只是为了听从内心深处的呼唤,执着于对风的追求,他曾被很多人所不解,被所爱的人们所排斥,但无论遇到怎样的挫折,他都坚持只为自己而活着,从没放弃过最初的梦想,最终点燃了自己的生命激情,风风火火地留下了风轻盈而又沉重的脚步,书写了一段自己的传奇。
清风继续在海边呼啸,仿佛亘古未变一般,只是从今以后,世上已少了一段风的传说。
(全文完)
恍惚间,已走过一生
落笔间,已是一生。
2010年4月4日,在武汉大学樱角的理四楼的三楼自习室,望着远处浩淼的东湖水,我写完了最后一个字,当把笔放下时,仿佛已经历了整整一生。
只有当失去时,才会越发珍惜曾经的美好,这时的我才发现,在这一年半中,《爱在流浪蔓延时》已经深深地融入了我的生活。作为一部理想上半自传的作品(虽然冈萨雷斯的国度和经历都和我有着天壤之别),投入过多感情肯定是免不了的,不过却没想到会与书中的人物在如此大的程度上合一了,有时我甚至会模糊了理想与现实的差别,搞不清哪些时候是我自己,哪些时候是冈萨雷斯了。
在长达一年半的创作中,情绪仿佛都在跟着书中人物游走,经历着书中所有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悲欢,他们的离合,他们的痛苦,他们的兴奋,这些感情都会不自觉地带入现实生活中来,以至于常常会陷入莫名的孤独中不能自拔。正是由于如此深的卷入,我才会在落笔时产生了死亡的幻觉,仿佛不是这本书的生命结束了,而是我的生命结束了。作为作者,是我用笔化为了风最后杀死了冈萨雷斯,但对于已经与他合而为一的我来说,我杀死的何尝又不是自己呢?
回想起2008年8月19日11:14开始创作时,写作初衷其实很简单,只是想写一部作品,将自己所理解的孤独、自由、理想与现实的冲突这些主题简单地表现出来,却没想到洋洋洒洒地写出了33万字,而且还将这些主题都表现得那么深刻,在构筑了一个个波澜壮阔的画面的同时,成就了一段史诗般的传奇。
那时之所以想写小说,是因为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那段时间又正好看了《百年孤独》,为加西亚.马尔克斯大师级的叙事能力和终极的人文关怀所折服。当时我就在想:既然拉丁美洲是我最喜欢的大陆,为什么不写一部小说抒发出自己这种强烈的感情,将这片大陆的魅力完整地展现出来呢?于是便有了《爱在流浪蔓延时》的诞生和它的纯拉美血统。
由于我受西方文化影响很深,当初并没考虑到中西文化之间的巨大鸿沟,更没考虑过中国的很多读者会对这部小说存有距离感。《爱在流浪蔓延时》完全发生在拉丁美洲,人物也全部是阿根廷人,性格和文化属性也很拉美化,出现的中国元素很少,这就造成了很多读者的阅读困难,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在这部小说创作到后期时,我才发现中国的作者好像就很少有将背景和人物完全置于另一个国度,而且《爱在流浪蔓延时》还是一篇纯文学色彩如此浓重的作品,这就势必造成了读者阅读的困难。不过写之前的想法很单纯,只是因为那是一片我一直喜欢的大陆,我的感情告诉我有义务将它的魅力完全展示出来,其它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所以就写了。我只为我而活着,我也只为我而写作(貌似很多大作都是这样创作出来的,这样才能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少了很多急功近利的浮躁)。其实这是比较自私的行为,(不过好歹还可以美其名曰这是对艺术的执着,呵呵)好在大家在看完这本书后,评价都不低,而且文化间的隔阂丝毫没影响到对人性中共通的孤独和自由的理解,很多读者更是因此爱上了阿根廷这个美丽的国度——这些都让我很欣慰。
《爱在流浪蔓延时》可以说是我个人的心灵史,记载了我思想的成长。对比创作前后自己的思想,在对人生、自由、孤独、理想这些问题的理解上,的确是深了几个世纪。即使这本书最后没得到什么认可,这段思想的成长经历也将是我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
若干年后,我应该也会死去吧(我当然还是希望这个应该不要发生的好,不过现实很无奈,没人愿意可怜我,赐给我抗拒死亡的魔力)。到那时,因为一部《爱在流浪蔓延时》,我应该就可以当之无愧地在墓碑上写上“活过、爱过、写过”(司汤达的墓志铭)了。
虽然我可能永远都无法取得司汤达那样的成就,但无论是写出了《红与黑》这样的名著,还是写出了地摊上几块钱一本的黄色小说,都应该可以用“写过”这个词吧。我不敢说《爱在流浪蔓延时》能与《红与黑》相提并论,但至少也要比地摊上的黄色小说高几百个档次吧(什么,连这点你都不认可,那我还真不如去写黄色小说了,至少写那个比写《爱在流浪蔓延时》这种承受复杂感情和深邃思想的书要轻松多了,而且钱还来得快,呵呵)。
所以归纳起来,也许写作《爱在流浪蔓延时》的目的,也就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写过”,不过这个我也很满足了,人生本来就没那么多的需求。
或许多年以后,这样的场景会出现:
公元21**年,一个成熟的中年男子带着一个小女孩走过一个墓碑,中年男子指着墓碑对小女孩说:“这就是《爱在流浪蔓延时》作者的墓地,这本书当时并不畅销,但曾在我年轻时拯救过我的灵魂。”小女孩好奇地问道:“这本书是讲什么的?”中年男子答道:“只是一段风的传奇,但却让我看清了人生。”听到这里,我一定会激动地从墓中爬出来,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我的出现非但没把他吓坏,反倒让他很是惊喜,他根本没把我当作僵尸,而是激动地对我说道:“我就知道你永远不会死去,因为那个世界也有风,只要有风在,你的生命就会延续下去。”——这才是真正读懂了《爱在流浪蔓延时》的读者,他真的将我当成了永远的风之子,对此我只有深深的感动了。
也许到时整个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记得这本书了,但对我来说就已经足够,因为“拯救一个人,就是拯救全世界。”我生命的全部价值,在他读这本书获得灵魂的拯救时就已经升华了。
旧的结束,新的开始
截稿的那一刻,感到了异乎寻常的轻松,不禁仰天长叹道:这是旧的结束,也是新的开始。结束的是《爱在流浪蔓延时》的写作,开始的是下一部作品的酝酿,只是不知道下一部作品什么时候能够写完,不过肯定还会继续写下去。写作是一个梦想,无论获奖与否,都将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喜欢写作,已经成了一个有些病态的爱好。这有点像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说过的一句话“不当作家,就当婊子。”我想由于性别的劣势(感谢上帝,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中还是有女性地位比男性高的职业的),我这一生都不能当婊子了(不是我小气舍不得钱,而是对变性手术实在不放心),所以就只剩下了写作一条路。
其实我曾无数次地想象过杜拉斯不当作家当婊子的场景,每当晚上完事后,她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对嫖客说这么一句:“我之所以睡在这里,很荣幸地成为了你泄欲的工具,那是因为我没有把握住机会成为作家。”我就一直在揣摩,那个嫖客的脸上的表情会是怎样的囧迫无比,不过很可能那个嫖客也会回她这么一句:“我之所以在这里当嫖客,也是因为没当成作家。”的确是很雷的场景啊,但由此可见,个人没当成作家对社会来说将是一个多么大的悲剧啊!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中国的嫖娼业为什么这么发达了吧,那是因为婊子们写作的梦想都破灭了,所以就自甘堕落,从高级哺乳动物的人变成了较低等的鸟类鸡了。这个好像有点扯远了,她的原话并不是这样理解的,只是我的望文生义罢了,这句话原意是反映了她对写作的决心,当不成作家宁可当婊子,这和“不成功便成仁“是一个道理,多么崇高的理想啊!这种对艺术执着的追求让我肃然起敬。
我还想到了莫泊桑的那句话“作家过的是一种狗过的生活,但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适合人过的生活。”短短的一句话,就将写作的艰辛和坚持表现了出来。随着人生阅历的加深和《爱在流浪蔓延时》的创作完成,我对这句话又有了更深的感悟,写作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无异于慢性自杀,但在这个身不由己的社会中,写作也是少数几项只为自己而活着的职业,可以一直守望着自己的精神家园——这在现代社会已经渐渐成为了一种奢望,想必这就是为什么写作被称为唯一适合过的生活了。
艺术创作是种很奇妙的体验,这在别的任何一个行业都是体会不到的,而且这种体验还会如吸毒一样上瘾,这就是我为什么在第一部小说完成后就再也无法离开这种感觉的原因了。可以用心理学家西斯赞米哈伊的理论“心流体验”来解释这一点:在创作的过程中会产生出很特殊的心流体验,创作者会对这种感觉念念不忘,这种感觉激励着他以后继续进行创作,只为了再次重温这种美妙的感觉,如此这般,循环往复,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最后即使是天赋平庸的人也有可能成为一代大师。有幸从创作中体会到这点的人,想必都不会忘记这种难忘的体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