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是童年天空中一个神秘的意象。
我经常和妹妹及小伙伴们坐在门槛上看天空。一只喜鹊飞过去了,一只鸽子飞过来了,一只老鹰旋在头顶上,又一头扎进蓝色里不见了。接着,就看见一架飞机,蜜蜂一样嗡嗡地过来了,好像从深处来,灰灰的,从屋后的长天上拖着两道云彩过来了。然后,村庄里数不清的铃铛响了起来:
“飞机,你下来,我坐上,再上去!”
“飞机,你下来,我坐上,再上去!”
…………
飞机正在太阳回家的路上,头也不回地飞走了。飞机过去,是长时间的静。大风从静中来了。大风很快就揉碎了世上的光,也揉碎了树木房子投在地上好看的影子,枣树林发出空寒的吼声。
飞机要到哪里去呢?
壹-从村庄到都市 骑着我的爱情小马(1)
骑着我的爱情小马
向你飞奔而来
像一阵小风一样,我背着书包往家里跑着,沿着一条宽阔的沙土大道。那是我们上学的路,在村子北部一千米的地方。道路两旁是枣林和沙地。一放学,那大路上就尘土飞扬,几十个上百个娃娃喝喝喊喊地,在喜鹊的叫声中,往家里跑着。
我已经是一个神气十足的女学生了!
一放学回来,就写作业。没有作业,也要把书摆在小炕桌上,感到心里踏实。煤油灯如豆的火苗一闪一闪的,把人的影子投在烟熏火燎的墙上。
写作业的时候,父亲经常会光着膀子,趴在热乎乎的苇席炕上,蚊子落到上面了也不打,别人要是帮他打了,他还会说,生灵嘛,就让它也吃上一点嘛!
父亲喜欢抽旱烟。他抽的是自己种的旱烟。每年夏天,家门前的土地上就会有一片旱烟茂盛地生长着,冬天那些旱烟就被装进了一口黑黑的木头升子里。装在那木头升子里的还有裁成条的字纸,都是哥哥们用过的书本和作业本。
父亲趴着的时候,爱让我给他卷烟。
父亲说:莲莲,给爹卷烟!
于是,端过烟升子卷了起来。我们兄弟姐妹都会卷烟。
我说:爹,卷好了!
父亲说:给爹点着。
就在油灯上帮父亲咂着,呛得直流眼泪。
我说:爹,给你点着了!
把烟递给父亲。
父亲说:我的娃是个好的!
父亲吸了一口,咳嗽了一声。
父亲就趴在炕上,那么慢慢地抽着烟,抽着抽着也会自言自语,讲一些过去的故事。父亲是个雇农,地主们都对他还不错,跟他一起吃,一起劳动。父亲眼里的地主,正像美国作家赛珍珠《大地》上所写的那家姓王的地主一样,他们成为地主并非霸占了别人的土地,而是比别人更加勤劳节俭。解放了,上面来人调查雇佣他的地主家里怎么样,父亲就说,好着呢,没有剥削我们啊。父亲说,做人要耿直,一是一,二是二……
这就是父亲对我们的教育。他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教育过我们。他的教育要么是大发脾气,要么就是自言自语。就像土地一样,自然地散发着特有的气息。
但是,在青少年时代,我却没有禀承父亲“一是一,二是二”的优良传统。
还清楚地记得那次当“标兵”的情景。和一排戴着红领巾的孩子,站在领奖台上。背后的教室是快要倒塌的泥皮房子,头顶上飞翔着金黄色的小树叶。校长把一个牛皮纸的工作笔记本递给我。我双手接过,并且行了一个少先队员的礼。
因为我是个“标兵”,是个出了名的好学生。
学前,我就是个聪明的娃。村庄里的人见了我都会说,这个丫头,丑是丑,脑子聪明得很。这个时候,我就脖子一梗一梗地跑了,心里特别甜蜜。村里有个在外面工作的人,他的女儿像我一样大,我们一群泥娃娃爱到他家玩儿。他喜欢拿智力方面的题来考我们。他说,一个桌子砍掉了一个角,还有几个角。其他的孩子会说,只有三个角了,而我会说,还有五个;他说,树上有一百只麻雀,一枪打死了一个,还有几个,其他孩子会说,还有九十九个,而我说,一个也没有了(那时候还没有无声手枪的概念),屋子里有几个人,共有多少嘴,多少鼻子,多少眼睛,多少指头,我都能一听便答。这个工作人员就预言我是个有出息的人,同伴们都羡慕死了。这下,让我感到人最重要的不是丑俊的问题,而是有一个聪明的脑子。
一上学,我甚至自信得有些盛气凌人了,第一个站起来回答问题。记得穿着一双红花的灯芯绒松紧鞋,衣服又破又脏,两只手还插在一起,顶在头上,身子晃来晃去,歪歪扭扭地走向讲台。回答完了问题,还站在讲台边不想下去,总觉得还缺点儿什么。老师果然眼睛亮亮地说:我们要向焦雪莲同学学习,积极回答问题。然后,老师还对我说:请坐!我这才像个吃饱了草的小羊羔,十三分满足地走了下来,挺着胸膛。
挺着胸膛,扫视着周围的人,这是我从小面对生活的一种姿态。
二年级的秋天,每个学生都要在冬天向学校交两斗粪,向贫下中农学习,热爱劳动。牛粪、驴粪、羊粪、大粪都行。同桌是个留级生,学习不好,他拾的最多,四斗。结果,老师向上汇报的时候,就说我拾了四斗。因为一个“标兵”怎么可能不拾粪呢?
这样,我站在了领奖台上,脸上一点儿也没有发烧的感觉。老师说:要向焦雪莲同学学习,她不仅学习好,身体好,劳动好,而且政治思想好……
这件事我后来一直没有记在心上,直到上了师专,躺在床铺上看《忏悔录》的时候,才想起来。
壹-从村庄到都市 骑着我的爱情小马(2)
可见,我是很习惯这样的事情了。那就是,本来不是你的,你却占有了。占有了还理所当然,没有一点儿良心的谴责。
我还理所当然地当起了官,可我并不是一个清官。清官只是我的梦想,落实到行动呢,就成了赃官。可以说,我当遍了学生可以做的所有的官:班长,学习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年年三好学生。我满满地拥有了一个村庄的学生所拥有的最高权利和荣誉,可是并不开心。每个学期,课本发下来,一个星期就翻完了,全懂,然后,整整一学期都没事干。
只感到烦,一烦就从课堂上站起来,在教室里走着,美其名曰是在维持纪律,实际上是坐不住了。从那时起,心里就有了一种无名的焦灼感。那种焦灼感就是一只小狼在心里叫着,让人不安。
没有我喜欢的课,体育课,唱歌课,图画课,劳动课,语文课,算术课。体育课,为跑步而跑步,为整齐而站队;唱歌课,那些单调乏味的歌,几百遍地唱;语文课上,中心思想,段落大意;算术课上,早已会的题也要没完没了地算。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
姐姐拿着一双新鞋。姐姐不停地为我们做着新鞋。
姐姐坐在门槛上,热热地喊着:莲莲,来试一下你的新鞋!
姐姐总是热热的,像个小热火炉子。姐姐穿着一个好看的花布衫子,脸方方圆圆的,有两个大酒窝,整整齐齐地编着两根小辫子,抵在肩膀上。
一双红色的灯芯绒松紧鞋。姐姐的针线活在村里没有人能比得上。
穿上了鞋子,我在地上跳跃着,感觉新鞋是否舒服。姐姐做的鞋总是那么舒服。姐姐十二三岁就会做鞋子了。姐姐纳的鞋底针线又密又整齐。
我说:刚合适!
姐姐说:赶紧去,穿上新鞋班里夸去!
我说:哎呀,姐姐,没夸头!
姐姐说:你不是爱夸么,咋又没夸头了?
我说:没意思!
姐姐说:那啥有意思!
我说:反正念书没意思!
姐姐说:那你不念书你拾粪去!姐姐没念上书,一辈子眼睛瞎着!
姐姐大我九岁,已经被包办了婚约,但还没有嫁出去。姐姐没有上过学,她把理想都寄托在我的身上。她最大的理想就是让她的妹妹成为一个“知识分子”。因为跟她一样大的姑娘都上了初中和高中,都是“知识分子”了。
我对姐姐说:反正我不想念了!
姐姐就扇了我一个耳光子,胸脯一起一伏地开始哭了。她折了一根梨树枝,把我赶到学校里。我在她面前像一只小羊一样,一路上都想从她的掌控下逃走。
从那以后,每次逃学了,都不敢回家去,而是躲在枣林深处,找一处柔软温暖的土坎边,躺下来,开始梦想“奶水”。
我的“奶水”类似于“宝黛读西厢”的美好爱情。我家黑乎乎的墙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贴上了一张《宝黛读西厢》的画子,是母亲贴的。那是我喜爱的画子。林妹妹眉清目秀,衣带飘飘,小嘴唇红红的,像个仙女,而贾宝玉带着宝玉,头上还带着个什么东西,两个人坐在古香古色的椅子上,盯着一本书。他们看上去真得太漂亮了,太美了。所以,我不知不觉地就把林妹妹换成了自己。母亲也喜欢看着那张画子出神,讲起贾宝玉林黛玉的故事,还鼻子一把眼泪一把的。宝黛爱情的悲剧也就开始揪上了我的心。
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揪心的,也总让人眼泪一把鼻子一把的。这是我从母亲那里感到的宿命。但这并不能妨碍小女孩对宝哥哥的幻想。总是想象着宝哥哥突然从树林里走了出来,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们便坐在树下,一起读《西厢》。虽然还不知道《西厢》里面究竟写的是什么,但我知道,那一定是“宝哥哥”随身带的书,一本让人开心的书……
就那样幻想着宝哥哥。宝哥哥就拉着我上了一匹马。那马是宝哥哥骑来的,拴在一棵古老的枣树后面,搭着红色的鞍子,一身的红,就像画子上的马一样乖,一样巧。它的眼晴特别圆,特别亮。它小小的马蹄子,在沙子里留下了深深的脚窝儿。
那匹爱情小马搭着我们穿过了西部广大的沙漠,来到一个开满了向日葵的地方,那就是大观园——我们的家……
壹-从村庄到都市 叛逆之歌(1)
驾着一辆满载火药的列车
从青春的田野上开过
我的思绪长久地骑在那匹来自神秘世界里的爱情小马上。
不久,姐姐出嫁了。姐姐出嫁了,我变成了一个小大人。第一次做饭,就把左手食指切了很深的一个口子。本想捂着伤口去找父亲哭一场,父亲就在墙外的田里干活,可是,走了出去,又返回来,在伤口上糊了一点儿炉灰,就又开始做饭……我还可以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很早就了解家里的情况,吃的用的,家底有多少,是不是又没有盐了。女娃都是妈妈贴心的小棉袄。我尽量替母亲多操些心。母亲经常要到外面去做些小买卖,好给我们的饭里多几滴油水。
青春期狂野地光顾了我。身体迅速长高,超过了母亲,疯长的长腿喜欢飞快地奔跑。常常跑到山上,看着连绵起伏的远方,思绪飞扬。还看到北边的黄河,还有奔走的列车。母亲曾坐着火车到兰州去卖辣椒,而父亲也坐着那个火车去青海卖红枣。等我长大了也要坐着火车,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我现在就已经不小了,但是,还要念书。书念成了,就可以到外面去了,远方那些看不见的世界正在等我呢!
什么叫念成书呢?就是考上大学。像我这么聪明绝顶的人一定能考上!现在,还要忍饥挨饿地耐上几年……就这么平息着自己汹涌的思绪,把衣服和脸蛋都洗得干干净净,并且开始在意是否会有“宝哥哥”的影子出现……
十三岁的时候,这女子看上去已经是个大人了,整天眯缝着小眼睛,洞察着周围的人。她想要有自己的“情况”了。什么班干部,三好学生,都没劲,她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她在寻觅着新的“奶水”。
生命之神仿佛在冥冥之中顾惜着我,它悄悄地为我准备了一份朦胧的礼物,一种特殊的权利,那就是叛逆。
叛逆!
我从课堂上站了起来,对一个老师说:不!
我已是个初中生了,成绩优异,不满足于卷纸上的成绩优异。
我需要“优异”得高级一点,内在一点。
于是,在那个落叶飘零的季节,故乡的枣树林中一片灰色的日子里,我获得了一次机会。
那是班主任老师批评一个女同学,批评的话中“出了言语”。故乡的人把说了不净的话叫“出了言语”。在乡村,出言语是常见的。这位老师并没有比其他人做得过分,但我正在给自己的精神寻找出路,这位老师的“出言语”就成了我达成自己、满足自己的一个机会。
像个勇士一样,我站了起来说:老师,我对你有意见,你不应该这样骂人……
我浑身发着颤,感到那是人生当中最光辉的一次。感到自己的生命,那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好像来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方,这个地方那么新奇,那么刺激,却又那么孤独。
站在那里,我无比自豪地欣赏着自己。所有的同学都佩服地看着我。十三年来,我第一次有了一种自豪感。这种自豪感比任何一次奖励大会、任何一次表扬都更让我自豪。
用现在的话来说,这就是独立人格的开始。
结果,经过了一番“较量”,我被开除了。
于是,我在家乡的旷野上流浪了一个月。
就是在那一个月,我学会了自学。那是深秋时节,田野里光秃秃的,树叶都快落光了,一片凄美景象。我躲在山边,看着那些居士老太老头在建寺庙——那时,刚恢复了宗教政策,四清运动被拆掉的寺庙要开始兴建了——据说那是一个唐朝时期就有的寺院,是李元昊家寺。
一天,父亲发现了我。父亲一听自己的女儿被人欺负,自然就是他受了欺负。父亲怒气冲冲地拉着我的手到了学校,以他那十足的底气,吼叫着。他的声音雷一样在校长办公室里响着。结果,我光荣地得了一个记过处分,并且向那位老师做了检讨,又安然地坐在了另一个班的教室里。
一个受惯了表扬和奖励的人,受个处分倒也没什么。我并没有觉得不好意思,还像第一次回答了问题那样,挺着胸,傲视着人群,行走在乡村小路上。
我确定了目标,考上大学。
考上大学是20世纪80年代,一个想从贫困中突围的乡村姑娘唯一的出路。
这就是我的叛逆。
我的叛逆之歌。不管唱得怎么样,已经开始唱了。
从那以后,我就经常唱这样的歌,在那块黄土地上,忧伤地唱着歌,梦想着奶水充沛、阳光灿烂的未来,感觉着青春的节奏和速度。
我觉得,别人表扬了你,不一定是你真的好,别人批评了你,也不一定是你真的坏。所有的好坏,都需要你自己去判断。
从那时起,对于人间流行的道德准则,我都产生了怀疑。
壹-从村庄到都市 叛逆之歌(2)
总想从现状中超越过去,我甚至开始写起了诗。我的诗是模仿古诗的七言或者五言绝句,笨拙地表达着我的情感。
壹-从村庄到都市 十八岁-为了爱情的都市…
我是一封丢失的信
不知投进哪个门洞
知识就是力量。有人这么说。但有的时候,知识并不能产生力量。
一种力量来自本能,另一种力量来自对这种本能的启迪和超越。
知识只有从内心需要出发才会变成力量。
然而,应试教育知识化的灌输,这种力量却是那么微乎其微。也许,我们的学习不能叫做学习,而是被学习。我们每天都在接受着这样的指令:记住!
记住干什么呢?记住考试!
为了考上大学,为了大学的门票,记住!
在这样的一种基本认同下,我聪明地调配着那暗淡的青春。
我选择了文科,但不喜欢死记硬背。死记硬背是对人格的蔑视。我善于总结规律,钻进每一门课程中,发现着规则。比如历史课,就会画一张很大的图,总结出一些历史规律,把知识都写在上面,一目了然。
唯一主动“学习”的课程就是“相思”。单相思,诗意的、压抑的、梦幻般的相思,使一个疯长的乡村姑娘长时期地沉浸在少年维特式的烦恼之中。
野草一样生机勃勃的乡村少年走马灯似的,在我情窦初开的视野里旋转着。我们清纯的目光偷偷地互相张望,之间埋伏着一种紧张的气氛。
十六岁,我有了自己的秘密日记。我们住在乡镇中学的集体宿舍。十几个正在青春期的女孩儿睡在一个大炕上,我们的话题从不谈相思,只谈学习。我们都没有自已的箱子之类的东西。所以,保管好日记,是每天的头等大事。那时,恨不得在地上挖个洞,把日记藏起来。晚上睡觉时,总是把日记压在枕头底下,早晨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摸一下日记在不在。
我有好几个关系颇铁的女朋友。我看上去又疯又傻,像个男孩子,但是女人缘一直不错。打得最火热的是个肉乎乎的回族姑娘,名叫苏苏。
苏苏有一双温情的善解人意的眼睛,比我大两岁。我从她那里领受了母爱般的关照和理解。她做的油饼是天底下最好吃的油饼。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彼此吸引着。她说她欣赏我的率真和野气,还有聪明。我却被她那宽厚平坦的内韵吸引着。
相识的那个秋天,落叶纷纷的季节里,她的父亲归真了。
我第一次感到了死亡无常。
她的父亲是回民学校的校长。那么好、那么一个壮年的男人,就这样离开了亲人,被白布包裹了,在阿訇的祈祷声中,睡在了地下的泥土中。这就是生命。这个事实也加重了我的忧伤情绪。真不明白人为什么活,又为什么死。父亲经常会趴在炕上,自言自语地总结着自己的一生,最后,他总会说:唉,人活在世上一辈子白白的,啥也没落下个啥!
是的,就是这样。但我的心不会在这样的结语中停留多久。因为还没有到作这种总结的时候。我陪苏苏,度过了她生命中最悲伤的时期。在那无处不在的落叶季节,两个乡村女孩子,走在旷野上。看着她泪流满面,看着她抽搐着身子,撕心裂肺,恨不能一死为快的样子,我常常手足无措。我不知道如何安抚一个失去父亲的人。我虽然也爱着她,可是,不能代替她。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自己特别没有用处,不能真的潜入她的心里,和她一起承担悲伤……此后,每年秋天到来的时候,苏苏那张有着阿拉伯风味的面孔都格外忧伤。
无论如何,在那个孤独的中学时代,苏苏一直是我生活中的亮点。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骑着自行车穿过那条树阴掩映的沙石大道,回家,上学,憧憬未来。我们穿着同样的衣服,都梳着长辫子,苏苏的辫子比我的还长,拖到了臀部,而我的挂在了胸脯上。我们的头发除了梳的时候,很少散开……
现在,苏苏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戴着白帽子的标准的回族媳妇,一个一日五次祈祷的真主的女儿,一个中学的英语教师。
我们十多年没有联系过了,前不久,我们通了一个电话,一接电话我们先是哈哈大笑,接着就互相骂了一句“你这个坏家伙”,接着她说,来,我给你做好吃的,我这里有吃有住,你来吧……好像我一直在饿肚子,一直没有住的地方。在她的家里,始终会给我准备着一张床。随后,她问我是否有了孩子。我说还没有。她说,生一个我给你带着。十多年前她就说过这样的话。她身上拥有足够庞大的母爱的力量,可以爱我的孩子,像爱她自己的孩子一样。也许,在她心里,连我,也是她的一个孩子。
这就是我们在土地上,在乡村里诞生的友谊。
那个时候,这两个坏家伙无话不谈。但我们的无话不谈却不是真正的无话不谈,而是有所保留的无话不谈。比如相思的话题,这样的话题真让人脸红。一次,苏苏偷看了我的日记,我便躺在宿舍里闹着脾气,不愿上课,一个星期不跟她说话。她拿着好吃的东西给我吃,我也不理她。因为,那里面记着我的秘密。我心里有了一个与我共骑爱情小马的小伙子。他就坐在我后面的座位上,是个沉默寡言脸色苍白的小伙子,长得人模人样的。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过,我一直躲着他的眼睛,脸热心跳。这样的事情连最好的女朋友都不能让她知道。因为,还有着这样的道德,那就是,女孩子怎么可以主动去喜欢男孩子呢?这样的女孩子是没有尊严的。所以,在女朋友面前,我是不能暴露自己“没有尊严”的。但是,我越是保密她就越是要探秘。其实,我也偷偷地看过她的日记。我们就是这样互相保着密,又探着秘。
壹-从村庄到都市 十八岁-为了爱情的都市…
多年以后,这些秘密已不再是秘密。因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秘密。每一次因缘合和,都有上帝的司马迁做着记录,无可逃逸地保存在了人类共同的意识或无意识之中。
苏苏看过的那本日记,这样写着:
2月7日
天气晴朗,空气也新鲜。我在八队的打麦场上做操。我拾起一根枯草,上面涂着薄薄一层白霜,晶莹透明,草叶中间竖着一根细纤维,湿乎乎的。这根纤维是这草的支柱、主宰,那什么是我的主宰呢?
3月19日
昨天我做了一件好事,但到今天心里还惴惴不安。是好事,为什么还惴惴不安呢?
我给明珠写了个纸条,放进他的桌子。我勉励他要好好学习。我从来没跟他说过话。我担心他会产生他意。
3月21日
吃过早饭去学校时,看见明珠站在路上,着急的样子。他大概今天没车子,等待着谁带他上学。我骑着车从他旁边过去,跟一个同学谈学习的情况,就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四平八稳地过去了。后悔了,该怎么办呢?越后悔骑得离他越远。
3月28日
今天下了晚自习,同学们都回家了,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他把头伸进来,又缩了回去。今天下午政治课上,我问了政治老师几个关于辩证法的问题。我的问题有些系统,当我接连问的时候,同学们都捂着嘴笑,有的还趴在桌上笑。他笑得最凶。不知他是讥笑还是傻笑。
5月13日
昨天我做了个梦。梦里的情景我从没享受过。
我想把梦里的情况给他谈谈,可是我们班男女同学从不谈心。还是写给他吧!
5月30日
我总是怀疑一切。我怀疑他没看到我给他写的纸条。今天打扫卫生,我猛地搬他的桌子,他的一本书掉在地上。里面有我写的《劝学》。他在上面批了两个像他的个头一样又瘦又高的字:遵命!
骑车回家的时候,一路的树。光想停下来,站在树稍上,唱上几嗓子。
这就是我的青春期。那些青草般疯长的男生中,也不乏相思着我的人,可是,他们也压抑着,一个正面的眼神也不敢有,多一句话都不敢说。
十六岁是该谈恋爱的季节。可是我没有这个机会,十六岁在这方面没有得到任何支持。我落下了十六岁最重要的课程——爱情课。后来,一直在有意无意地补着这一课,可是效果并不明显。在某种程度上,我的爱情心理一直被搁浅在十六岁,再也没有长大。
十八岁。
十八岁,第一次“远走高飞”,为了爱情。
那是另一个漂亮的小伙子,已经上了大学,学习法律。不知什么时候,他上了我的爱情小马。
每次寒暑假,他热情而英俊的面庞都会出现在我家的大屋里,他向我讲述着绚丽多姿的大学生活。我发誓,一定要考上政法系,和他比翼双飞。这也是我从小的志向——当清官。
高考之后,填的志愿全都是法律系,从北大法律系到西北政法学院,可是分数下来,只能上个师范专科。于是整天眯缝着小眼睛,对人们的祝贺无动于衷,谁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爱情可以让人充满创造力。
我准备为爱情而奔波。
母亲说,我家有个远房的表叔,在宁夏大学学生处当处长,管招生,想请他在投档的时候,把我投到哪怕一个法律专业的专科也好。
我执意要去银川找那个表叔。
于是,父亲骑自行车把我送到黄河北边一个小镇去坐我童年时代就向往的火车。就在高考之前,父亲就不让我上学了,可是我哭着喊着坚持了下来,考上了,别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父亲,父亲好像很不好意思地、很惭愧地说:我还有一个大学生儿子呢!那时,我的三哥焦发银已经是中文系大三的学生了。
父亲的自行车骑得又快又安全。他沉默地带着我,穿过黄河边广阔的水稻地。那时稻子正在扬花,原野上飘荡着稻花的香味和父亲的汗味。我们坐着一只柴油机小铁船过河。黄河上游正在雨季,河水浑浊而波涛汹涌。我的心就像那汹涌澎湃的河水一样,充满了相思和激情,还有无限的梦想,而杂乱无章。
那是一个彩霞满天的黄昏,跟父亲告别,坐上了大同铁路局的一列慢车。父亲的目光是那么担忧,苍老地扶着自行车站在那里,露着胸膛,千千万万个不放心。
父亲说:我的个娃,小心!
我穿的衣服是自己设计,找裁缝做的。一件帆布做的牛仔裤,配着一件水红色的乔其纱衫子,还有姐姐给做的鞋,编着两条长辫子,背着个黄帆布书包,包里装着十来块钱,还有母亲给烙的饼子,看上去还有点儿像路遥的那个著名小说中的刘巧珍。
壹-从村庄到都市 十八岁-为了爱情的都市…
为了爱情,第一次独自一人到二百公里外的城市里去,真像是探险。那时,我身材高挑,脸黑黝黝的,目光中充斥着实现远大梦想的野火,还从不知施粉黛。
千万不要跟无关紧要的人说话!临走的时候,母亲这么叮咛。我缩在一个座位上,抱着自己,小心地看着周围的人。车开了,看着窗外黑夜里移动的灯火,很激动。
不知道前面等待着我的是什么。前面的路是黑的。父亲总是这么说,而我不信,我要走下去,看它是亮的还是黑的。清晨四点钟,到了银川火车站,在候车室又坐了几个小时。我得等到天亮了,才可以坐着公共汽车去找我的表叔。
候车室是个大房子。第一次见这么高大的建筑,感到空旷,冷冰冰的,乌烟瘴气的。有一些无家可归的人直挺挺地睡在那里。人很多,但大家之间都没有关系。不像村庄的人,打成一片。这就是我对都市最初的印象。
熬了一夜,一点儿也不累,看着旁边几个和我一样大的城市孩子玩扑克牌。他们的衣着时髦,行为自如,男女孩之间随意而友好,不像我和男孩子之间,从来不正面交谈。尤其是看见他,我就会脸热心跳,不知所措。
想和他们交个朋友,我悄悄地在书包里把自己的饼子掰开了,想分送给他们吃。可是我犹豫不决,万一人家嫌弃了怎么办呢?你看人家那个姑娘吃的是饼干,小巧玲珑的饼干,而且是用牙尖尖吃的,不像你,大口大口地吃,你吃东西只是为了饱,而人家吃东西……也是为了饱吧——这样,我终于没有把饼子拿出来。我的心就那样犹豫了很久,直到他们踏着晨光,上了火车。
关于找表叔的细节,几乎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上了一辆公共汽车,一辆可以扭着腰身的长长的公共汽车。上了车,还没有站稳,车就开了。我趔趔趄趄,差点跌倒,城里的人都看着我。问售票员宁夏大学在哪一站下车,她说,你坐反了!我差点儿栽了过去。但是,为了爱情,我必须站着,必须找到表叔。
壹-从村庄到都市 大学-诗样年华(1)
我是一条小鱼
受到溪水的鼓励
那个秋天,格外凄惨。我背着一捆行李,穿着一条紧绷绷的黑色长裤,垂着一条长辫子——我已经把辫子从两条编成了一条,从乡村正式地进了城,去上大学。最终,我没被录取到法律专业,上了师专中文系。我的小眼睛看上去又愁又苦。理想破灭了,爱情也破灭了,还有什么可高兴的呢?
那时社会还没有生存的多元性。好像每个人只能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上师范专科,毕业了以后,就是一个中学语文老师。
学校是城边的一个乡村。土地,野草,旷野,小河,树影婆娑,田园牧歌,诗情画意。马上就喜欢上了那个地方,还喜欢那个学校的音乐。那个学校有个音乐系。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好听的音乐,除了在乡村小镇上听过邓丽君之外,几乎没有听过什么音乐。但是那个学校每天早晨、中午和晚上都响着贝多芬、肖邦、施特劳斯、巴赫、克莱德曼、喜多郎,还有许多流行歌曲。
每当音乐响起的时候,就感觉到心里有个冰河在融化。那是一种美妙的情绪。
心久久地吮吸着音乐。那些音乐大师们都像是住在我心里的一个个灵魂,在诉说着我的内心,把我心里的伤疤一个个揭开,又一个个贴上玫瑰花瓣,轻轻地抚摸着。
那时,就觉得自己已是一个身经忧患的老人了,回顾十八年来的人生,真是思绪万千。我觉得自己一直硬挺着,为了远大的目标坚持到了今天。可是,远大的目标是什么呢?一切都显得那么虚妄。一个录取通知书就决定了一切。但是,我脆弱的心灵不敢想得太多。只想多多地沉在美妙的音乐之中,好好地休息一下。我庆幸自己终于有机会倾听音乐了,要好好地听,不断地听。喜欢在田野里,流着泪,慢慢地走着,让音乐轻轻流过饥渴的心田。我常常回头张望,好像在看着过去的某一时刻,好像在张望着我心中永远无法相爱的恋人,张望着生命的源头,我的母体。我要回到那里去,那是我幸福的家园……
在那音乐中,我把长辫子散开,让发丝随旷野的风而飘扬。
宿舍有九个女孩子,来自宁夏各个地区。有城里的也有乡村的。里面有个我倾诉衷肠的女友。她是一个纤细美丽而温柔的女孩。她有一个和她的人一样风情十足的名字:煜好。煜好的声音好听极了。我喜欢听她用轻柔的声音喊我的名字:雪莲。
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一见面就有一种姐妹一样的亲情。
她用她那娇嫩的声音悄悄说:雪莲,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是我们班最健美的女孩子!我觉得你身上有一种野性的挺拔的力量,能跟你认识我真是好开心哪……
那个时候,我忧郁的小眼睛便笑得眯了起来。
我也会说:煜好,我觉得你是我们班最漂亮的,不光是漂亮,还……
还怎么样?我一直没有说出来,我只是体验着,那是一种甜甜柔柔的美,一种沉静优雅而淡然的力量,对我来说特别有一种魅力。
我们两个在一起,一个像都市民谣,一个像乡野之歌,都比较纯正,所以,互相吸引,互相爱惜。
许多次,我们都手拉着手踏着钢琴曲走向田野……
在友谊与音乐的缭绕之中,我开始有心力重新确定生活目标了。我觉得自己是个严重“缺奶”的人。因为那漫长的应试学习,使我精神贫乏,就像一个正在长身体的人,需要吃丰富的奶水,却只吃到了几乎见不着米的稀米汤,里面混杂着大量的柴草、矿碴、石头、垃圾,还有有害气体。
一切都得从零开始。
开始!
我才十八岁。我拥有激情,拥有毅力,拥有父亲遗传下来的、来自土地的强健旺盛的生命活力,还拥有一种从来没有挖掘过的内心宝藏。
我拥有一切重新开始的潜力。要把浪费的青春找回来,把落下的课补回来,就像才上小学一年级一样。
补什么课呢?要补的是,先把自己变成一个有文学素养的人。在我的血液里,好像流淌着文学的因子。我的二哥焦发生在上初二的时候,就写了中篇小说,他所用的稿纸,都是县文化站提供的。我的三哥焦发银也在《飞天》杂志上发表过诗歌。我从小就喜欢写。其实,从性情上来说,我是一个离当官很遥远的人。理想中的当官,也是那种诗意的当官,精神上的清官,是一种建立美好理想,建立平等互爱的乌托邦式的清官。跟现实中站在某个位置上当官是完全不同的。
明白了这个,就不再为所谓的理想破灭而痛苦了。
我可以当自己的官,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情。
文学,一种美好的、浪漫的、柔软的、湿润的东西,是值得追求的。
壹-从村庄到都市 大学-诗样年华(2)
文学不仅可以滋润自己,还可以滋润别人,滋润空气。
这样,我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读书。从古希腊悲剧到莎士比亚,从卢梭到托尔斯泰,我蜷缩在那个单薄的小床上,完成着古典主义阅读。
我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不会阅读了。阅读的机制已经被破坏了。中小学课堂上总结了十来年的段落大义、中心思想、写作特点……这些硬货已经印在思维模式里去了。回顾整个小学、中学时代,我们没有机会自主地阅读过任何东西,课堂上也从来没有享受过阅读的快感。即使有阅读也是在早已设定好的几个问题范围内……所以,在后来的阅读中,那些死板的阅读规则像魔鬼一样跟定了我,使我不能真正地走入作家的内心,不能真正汲取那些伟大作品的精神奶水。我分不清哪是好作品,哪是坏作品,只是在看故事、看热闹,急着知道故事的结局,决不会想到停泊在什么地方去品味一下文学之美。
但是,我并没有意识到我还不会阅读。只是自豪于自己读了大量的书,是个爱读书的人,与众不同。
几乎一天读一本世界名著。
读书读得废寝忘食。我睡在上铺,煜好有时会把饭盆递上来说:雪莲,该吃饭了。
我和煜好的饭盆一模一样,只是我的比她的大一号。经常会看到煜好那双小手拿着一大一小的饭盆去打饭。星期天,煜好回家的时候,有时会把我的床单和衣服也带回去用洗衣机洗。
在我发奋读书的日子里,煜好就是那么润物细无声地缭绕于我的身边。煜好还教我学会了往脸上扑粉。煜好拿着一个香香的粉盒说:雪莲,我觉得你的皮肤扑一点粉一定会很好!于是我就很害羞地扑了一点儿粉。果然,效果不错,白白粉粉的,使匪气十足的我马上略显了女孩子的风骚。
扑完了粉,煜好说:雪莲,其实我觉得你的眼睛很美,有一种特别的光!
我说:哪里啊,我的眼睛太小了,我恨不得拿四根棍儿支出个大眼睛来!
煜好说:小眼睛有小眼睛的美,你都不知道你的眼睛有多美!
于是,就带着那种香香的脂粉和不知道有多美的眼睛开始了诗歌生涯。
看来,我要成为一个诗人了。我已经不知不觉地写了不少诗。
我沉浸在灵感之中,随时都准备写诗。睡觉前,课堂上,图书馆,吃饭的时候,散步的时候,都拿着小本子,记录着四处飞迸的“火花”。
我最喜欢的艺术家是梵高。他不是用文字写诗的诗人,但他是一个最了不起的诗人。他的一生是那么的坎坷,而我也是那么坎坷。我觉得我们之间有着一种亲情。我发誓如果碰到梵高这样的人,一定要嫁给他,一生一世,坚贞不二。
十九岁的时候,我成了有名的校园诗人。那是一个诗歌的时代,校园里有诗社,有诗歌杂志。午饭的时候,校园里回荡着配乐诗朗诵。我的诗被一个音乐系的男中音朗诵了,在校园里响着。人人都说写得好,有气魄。那种气魄是受了贺敬之、郭小川气魄影响的,什么长江黄河、唐古拉山、巴颜克拉山,尽是些地理学名词,还有一些神话,从女娲一直到共工氏等,表达我是个北方人,我是有来头的,拥有大山大河和历史渊源,口气很大,大而无当。自己也很得意,整天扬着头,穿着自己设计的衣服,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地走在校园里,还跟着几个追求者,好像已经功成名就。
壹-从村庄到都市 爱情啊,快来救我(1)
十次轮回
我都不曾品尝过爱情的味道
十次轮回
我都没有采摘过鲜嫩的葡萄
忧伤,是我饥饿的精神世界留下来的后遗症。
不论我是个多么了不起的校园诗人,也不论有多么好的女友,我都感到忧伤。
这种无名的情绪来自很深远的地方,但你不知道它来自什么地方。当不再忙碌于为考试而学习,那种忧伤的情绪就鲜艳夺目地统治着我,像泉一样涌出来。觉得自己像个孤儿,孤孤单单,形影相吊。阅读、写诗、听音乐、田园散步、与女友倾诉衷肠,都无法消退那种忧伤。
我渴望着爱情。
眼前,总有一个镜头:我站在沙漠中,身边是那不变的红色的爱情小马,西风吹着,头发猎猎地飘着,等待着心上的人儿,来和我一起飞身上马。可是,没有人来……
爱情是唯一的渴望。爱情是至上的。没有爱情,一切都没有意义。可是,目力所及的“孔雀”们似乎都隔着一层什么似的。我需要一种更狠的,更激烈的爱,能耕种我心灵的爱情;我需要一只巨大的手,可以站在上面尽情舞蹈,痛痛快快地跳啊,跳啊,跳着跳着死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所有的束缚、所有的不自由都荡然无存。
总之,我需要狠狠地爱。
跟童年时代的一个伙伴通着信。
我们一起上小学,上初中,又上高中。我们坐在同一个座位上。他后来告诉我,每当我一迟到,或者不来,他心里就不安。有一次我旷课一星期,他还到我家里去找我。但,关于感情,我们一直回避着。我们后来都考上了大学,他在另一个大学,他经常写信,约我出去。在贺兰山下的一个公园里,我们完成了渴望多年的初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