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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芬陀莲子 当前章节:15517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8:19

“帝国”是一张小诗报,名《帝国诗人》。

1993年10月1日。

我与我的“情诗圣手”一整天都守候在小镇上的印刷厂里,等待着一份报纸出来。

我们办了一份民间小报。

头一年冬天,大雪封住了我们居住的塞外小镇。我们整理了两人几年来的诗,出了一本诗集叫《单人牢房》。《单人牢房》是自费出版,没有发行渠道。这是我们改善自己处境最重要的一招。我们还出版了一本《远方交响曲》,是关于流浪汉在路上的故事,都是在朋友的帮助下聚了点儿财出的。可是显然,我们的书白出了,除了让身边的朋友知道我们出书了之外,没有任何实际收成。

我的伙伴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是个天生的策划高手。那些年,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一个叫何阳的策划大师。他几乎用所有的诗歌语言换取了两个字“策划”。策划就是想点子,导致某种奇迹的诞生。他张口就说策划。在中国人刚刚进入商业大潮的时候,人们确实需要打破以前的想法,寻找一些新的切口,去成就事业,去发财。

他的策划是在诗歌报上登了一个广告,收了全国各地的许多诗,包括一些著名诗人的诗。于是,我们就创办了一份诗歌报《帝国诗人》。

报纸出来了,我们好几天没有好好吃好好睡,就是为了迎接它。我们推着两辆自行车,把五千份报纸驮在车座上,往回走着。那时,月亮高悬在天空。我们穿过一片落着叶子的沙枣树林。我说,我马上就辞职。说完了,我感到特别爽快,好像笼罩在头上的一个盖子突然被揭开,无法言传的爽。它就是那个铁饭碗,吃不饱也饿不死的一个工具。我亲耳听见它破碎的声音。

没准,我们会名利双收。这是我们高尚的外在目标之后的内在目标。当然,我们之所以选择“帝国”这个词语,完全是因为对当时那种半死不活的诗歌艺术气氛极不耐烦,必须用我们的诗歌帝国给它摧毁。

此前,我去了两次北京,接触过一些诗人,觉得不够活,生命力不够旺盛,跟我的审美趣味相去太远,与我的诗歌精神离得很远。我觉得人活着,首先要有生命活力,在那种生命的节奏和旋律中写诗,而不是为写诗而写诗。所以,我就以一个乡巴佬儿发热的头脑,想在诗坛上放上一个烟花,轰一轰,也趁烟花亮起来的时候,让大家欣赏一下这个美丽自然的丑女。

我们在报上最主要的事情是倡导建立浩大的“拯救诗歌工程”,改变诗歌创作的低水平,诗歌出版的低速度,诗歌评论的低姿态,诗歌阅读的趣味什么的,还要设立一项国际性的大奖,让萎缩的诗坛重新勃起。

北京雍和宫西边的一个小胡同里,用两间不见阳光的小屋,接纳了我们。那是我们“帝国”的“宫殿”。我们把破败的泥墙用布包了一下,点着蜂窝煤炉,就住了下来。

然后,我携带着西部人那种冲天的豪气,再一次扎进诗人堆中,整天喝酒、朗诵,把《帝国诗人》拿出来,炸得诗人们一愣一愣的。我说我要创立诗歌巨奖,诗人们高兴极了。在一次诗歌沙龙上,一位诗人鼓动我像邓肯那样去生活,去满世界跳。邓肯是何许人也?一个用生命跳舞的女人,现代舞的创始人,生于美国,行于全世界。当时世界上的男性艺术家,差不多都喜欢她。后来,她到了苏联,跟诗人叶赛宁结了婚,是一个自然而又自由的生命,也是一个极端幸福而又极端痛苦的女人。我喜欢这个女人。我开玩笑说,可惜这个时代没有为我预备那么多可爱的男人……

随后,国内的诗歌评论家谢冕、吴思敬、杨匡汉、洪子诚,唐小渡等都聚起来,开始评奖。《帝国诗人》不敢再叫帝国,改成了《诗人城》,继续向可怜的人间发难。

我们光荣地负责找钱,向那个时代刚刚兴起的儒商找钱……

开始评奖了。评了一圈,评出个北岛、昌耀等人,准备五月端午,中国的诗歌节发奖,而且每年都定在这个时候。

我就这样,忙着当一个社会活动者。我没有时间好好吃一顿饭,没有时间写诗,没有时间赚钱,没有时间恋爱,没有时间欣赏都市的风景,没有机会细细地品味一秒钟的时光。我悬在空中,设想着一个虚拟的诗歌“帝国”的功成名就。那时,我感到我的长发是扎在天上的。

我们整天坐在“帝国”的“宫殿”里翻着报纸,寻找切入口。结果找到了一家什么精品推展协会。老板急切地要约见我们。他在朝阳医院附近的一个写字楼里接待了我们。我穿着一身灰色的职业女装,头发卡在脑后,作成熟状。我的伙伴是一个沙枣树一样灰尘满面的流浪汉,居然穿着一身蓝色的西服,雪白的衬衫,打着彩色领带,别着胸针,脸儿洗得干干净净,正儿八经的。我们很滑稽地走了进去。

壹-从村庄到都市 进京,扛着一个帝国(2)

他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在一个摆设了中国家具的会客室里,用铁观音茶招待了我们。

然后是一场谈判。

那老兄西装笔挺,没有几根头发却梳着大背头,打着发蜡,坐在太师椅上,眼睛如同两盏风中的油灯,忽闪忽闪地。他咂着嘴里的香茶,慢悠悠地说:诗歌呢,就像这杯茶一样,并不能当主食,只有闲的时候……我笑着说了许多为国家、为民族,同时为了您的富裕名利等等的话,怎么说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我们的想法投合了他的心思。

他让我们给他写个传记。为了诗坛的勃起,我的伙伴开始给老兄写着传记。我们都要到他那里领工资。但是,这位老兄一点也不为诗歌“帝国”的荣耀争口气,他那一把老骨头很快就被光荣地塞进了号子。听说是被他的对立面整的。这让我感到江湖的险恶。为什么人们有了钱不好好享受,还要互相整来整去的?

这件事让人十分地骑虎难下。我不知道怎么向那些评论家和诗人们交待。

因为许多很有名望的人都在参与这件事情。如果再找一个商人,谁知道他是否也会进监狱?而且离五月端午已经不远了,这一年是来不及了。

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到诗人们见到一个能给他们带来希望的人的那种眼光,想到几个老人被我聚集在一起开着会,吃着简单的饭菜,认真地讨论着,最后居然开始评奖了。尤其是首都师大的吴思敬老师,人非常厚道,他是这个评奖委员会的主任,非常支持拯救诗歌工程,还有谢冕老师,还有唐小渡,我一时都觉得对不起他们。

但那时,我感到很累,再也撑不下去了,但我在潜意识里又不愿承认是自己撑不下去了,因为我内在还有一种尾大不掉的英雄主义情节,英雄是不能失败的,即使是失败了,原因也不是自己,而是别人。于是,我看了看诗人们,把这件事告诉了几个比较要好也很有名气的诗人,并且说,诗歌奖暂时发不成了,因为钱……

果然我从有些诗人眼中看到了那种鄙夷不屑。这正是我所期待的说服自己的东西。我可以对自己说,瞧瞧,这种人格的诗人,根本不配得奖,他们就像政客一样,在寻找着出人头地的机会,你一旦告诉他们你可以圆他们的梦想,他们就赞美你,你一旦说你什么也做不了了,他们就变脸了。

此时,我已经戴上了有色的眼镜,我看到他们的眼睛里阴云密布,从来没有晴朗过,从来没有见过蓝天,还散发着一股腐朽之气……我还听见他们背后说:莲子做事虎头蛇尾……

这一切都给了我撤销拯救豆腐渣诗歌工程的勇气。

从此,我见了诗人就逃跑。我怕看见他们讨债似的目光。

也许他们什么眼光也没有,也许他们一开始就没有抱什么希望,这样的事情有没有对他们都无关紧要,在这个大树林里,他们什么样的鸟儿没有见过呢?这件事情只发生在我的心里。但是我得为自己找借口,好让自己安心,好让自己感到:我本来是一片好意,可是……

你最根本的、心中最深的想法是要成名、发财,但是你却以神圣的名义。

你才是扭曲自己的罪魁祸首!

就像那些喊着最光荣口号的人一样!

你依然不知道这样的心理根基、这样的人格品质,是什么时候,是谁、以什么样的方式栽到你的心里去的——你后半生要做的就是把这个东西挖出来,抛弃掉。

这才是真正的拯救诗歌工程!这才是你自我启蒙的开始。

你发现这个国家的人都急需这样的启蒙。

你发现这个国家的人都急需经历一个说真话的启蒙,先敢于对自己说!然后对别人说,对历史说……

单纯地、真实地活着,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地活着,尊重人的局限性,回归人的基础地,这是你最美丽的追求了!

当然这些反思,是在后来的旅途中发生的。

当时的我,被自己造作的荒谬感控制着、绝望着。我与男友的关系处于崩溃边缘。我们甚至没有坐下来谈一次的可能性。我们内心恶的沼泽地随时都准备张开血盆大口,将对方吞食殆尽。多年来,这俩病人每人只用一条腿,互为道路,互为殖民地。此刻,现实要求每个人都得长齐自己的两条腿走,以自己的力量走下自己的火海。

我们艰难地说了声再见。

我要到哪里去?我茫然四顾,捧着自己的伤口亲吻,哭泣。

“除了只有满身的伤口/我没有戴过任何首饰。”

一个多么弱小、多么无家可归的动物,多么需要呵护啊!从小到大,始终都独自一人,孤独地支撑着,为梦想和爱情而攀缘着,没有机会好好地撒撒娇,好好地睡上一觉。

真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贰-从胡同到旷野 失败者(1)

在最幸福的城市

最幸福的梦中

我常常被那朵伤口咬醒

北京的秋天。

什刹海。

阳光透亮,天色湛蓝。

我慵慵懒懒望着水中自己的影子。我坐在水边低矮的围墙上,手里拿着一本《巴黎的忧郁》。一百多年前,一个法国人精美的小诗。

我穿着一条奶白色的水洗布裤,一件大红色的衬衫,戴着一顶淡灰色的软帽。

时而看一下水,时而看一下书。实际上,整整一个下午,我一直停留在第一页上。

——喂,你这位猜不透的人,你说说你最爱谁呢?父亲还是母亲,姐妹还是兄弟?

——哦,我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没有姐妹也没有兄弟!

——那朋友呢?

——这——您说出了一个我至今还一无所知的词儿。

——祖国呢?

——我甚至都不知道它坐落在什么方位。

——美呢?

——这我会倾心地爱,美是女神和不朽的。

——金子呢?

——我恨它,就像您恨上帝一样。

——哎呀,你究竟爱什么呀?你这个不同寻常的陌生人!

——我爱云……过往的浮云……那边……那边……美妙的云。

这位著名的唯美主义者,他还爱云,爱美。而我什么都不爱,什么都爱不起来。

我不认识自己。我是谁?

管他是谁呢!我才不管他是谁呢!

我是谁都没有意义。只有死亡——然而死亡跟复活一样,离我无限遥远。不断说死的人就是最怕死的。想死的人并不常常说死。我的死亡与当官、与爱情等同于一个东西,都只是一种意象,一种精神趣味。这些意象只在我的意识里发生过。真正让我对肉体下手,我没有敢试过。

甚至,我只想活着。这是一种生命的本能。

我为什么要活着?我为什么是人?

我反复地追问着。可是,没有答案。

这是人生最重要的一页。

可是,我没有勇气追问下去。这样追问下去无疑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对于一个心灵脆弱正在养伤的女人来说,这样的追问太过分了。

我的潜意识对自己说:不要再追问了!你看那美妙的云……

是的,一团云慢悠悠地过来了,罩在湖面上。我感觉不到云是美妙的。它没有感情,没有生命,它只是一团灰色的影子。这团灰色的影子同样也照在了我的心上。

我是个失败者!

一个念头就这样闪过了我。我是个真正的失败者。

这个世界上没有我的一寸土地,没有我的一把椅子。我曾经同时拥有两个男人的爱情,却不幸福;我曾幻想着跻身于文坛诗坛,让自己身上散发着文艺女神美妙的光芒,可除了我幻想的文坛之外,并没有一个真正的文坛诗坛,城市、乡村都离我那么遥远。

我只是一个二十六岁就已历经沧桑、身心憔悴的女人,无家可归,无岸可归……

失败?去他的失败!

什么才叫成功?

坐在湖边这么想着,但每一个问题都不愿意往下想。每一种想法都让人痛苦,都让我感到一种无名的焦灼。

无名的!

焦灼!

这是我人生的基本现状。我的许多做法和想法都是在这股无名的焦虑的推动下开始的……

噢,算了吧,到此为止……

我打断了自己。1994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打断自己。我是这样常常地打断自己的。

一切的思想和感觉在我1994年的秋天里,都无法顺利进展。一切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我的枷锁。

我是一个一无所有、一无所赖的失败者!

这是我人生的一个小小的分水岭。

我跳了起来,我对自己说:我要走了!

走!我常常无意识地喊着自己。离开此时此地,走。这是焦灼的生命最经常的动作。这个动作在小学的课堂上就开始了。因为我不能停留在此刻,享受此刻。我总是急着走向未来。未来不也是一种现实吗?你现在都不幸福,你又怎么能在未来拥有幸福呢?

可是,我要走了!

这个秋天,我频频地走向一个小胡同。那是在离什刹海不到一百米的地方。一个潮湿的小院子。一间向阳的房子,一张床。

不,两张床,一张床上放书,一张床上躺人。

我躺了下去。成功、失败、男人、爱情、诗歌,一切都跟我没有关系。我只想这样躺下去。

兜里还有一点儿小钱,可以维持几天。能维持几天就维持几天。

休息,放松,呼吸。

别无所求。

可是,我哪里有躺着别无所求的素质呢?别无所求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只有智者才可以消受得起。我又习惯性地读起书来,就像一个被书抓了壮丁的奴才。大凡精神不独立的人都是这样的,闲不住,必须把自己依附在什么上面。我依附在书中。为此,我不惜煽着情:文学就像亲人一样,跟我有着割不断的亲情。我翻着密斯特拉尔的《柔情》,一个跟我极为相像的女人的诗。但她比我更会献身于爱。我读她感到非常亲切,就像跟另一位女人躺在床上交流。

贰-从胡同到旷野 失败者(2)

这样,我慢慢地又和自己熟悉起来,心里又湿乎乎的,心里又柔情蜜意。我躺在那里,回忆着相处过的所有的人。我伤害了所有的人。父母、兄弟姐妹、苏苏、煜好、还有那两个男人,还有在北京相识的人们……

这个院子里还住着一家人。他们家庭和谐,老两口退休了,给上班的儿子和儿媳妇做着饭。每天清晨,大爷就去湖边钓鱼,大妈去附近的早市买菜,太阳升起的时候,老两口在院子里坐在小板凳上摘菜,有说有笑的,柔声细语的,脸儿红扑扑的,带着清晨清新的气息。这个时候,我会被他们的声音勾起来,打着哈欠和他们一起摘菜。他们的生活真是太美了,太单纯了,没有那么多的梦想,只有生活,朴实的生活。

十分羡慕他们的幸福家庭,看着老两口,我眼泪汪汪的。那位大妈个子很小,皮肤白白的,笑眯眯的。大爷五大三粗,笑起来右边的脸上一个大酒窝。大妈喜欢用高压锅做米饭,我常常坐在院落的花丛中看着书,听着高压锅刺刺的喷气声,就会闻到一股米香。那种米香让我垂涎三尺。那是一股家的香气。这股香气勾起了我无限的思乡之情。我就会停下阅读,深情地盯着某一盆花儿看着,叹息自己无家可归。那位大妈大概看出了我的心思,邀我和他们一起吃饭。我也没客气,就和他们一起吃。那位慈祥的大妈,总是问我,这个味道怎么样,那个味道怎么样。她做的莲藕炖排骨、焖扁豆好吃极了。后来,我每月交两百元在她家搭灶。每次跟他们一家吃过饭后,我都要回味很久。我无比渴望那份天伦之乐。可是,我不能回家去,我还要……我还要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我要怎么样生活,但必须生活下去。

夜晚的时候,我一般都会走出小院,绕着什刹海走一走,闻着湖面上漂起的鱼腥味儿,心中浮想联翩。夜晚的什刹海,很美、很寂静,只有几个钓鱼的老人,灯火都很少,不像现在有那么多的酒吧、商业区,你尽可以在海边走着,想着心事,而不至于被人打搅。我还会站在宋庆龄故居的门口,想着宋氏三姐妹所引领的那个风流的时代,想着宋庆龄在这个庭院里度过的她寂寞的余生,她是否也常常站在这个门口,看着湖面,想着跟中山先生在一起的幸福时光,想着岁月的风风雨雨,人间的世态炎凉。

我开始有了社交活动。唯一的社交活动就是去看画展。中国美术馆,炎黄艺术馆,都是我常常光顾的地方。

在团结湖公园,有一个画廊,每个星期都会有画展,或手工艺术展。那个画廊周围风景不错,里面弥漫着一种自由的高雅的气息。每次画展都会有几百人来参加的酒会。高脚杯,红酒、啤酒,沉醉的面孔,留着长发、奇装异服的艺术家,怪异的目光,怪异的姿态,怪异的艺术品,来自世界各国的风情独具的女人、男人,各国使馆的大使、大使夫人,还有许多外国男人的中国情人。

我是个大胆的酒徒。我端着杯子,披散着长发,穿行在人群中,跟很多人碰杯,喝啊,喝啊,就是喝不醉,怎么喝着都不醉,都觉得心里痛痛的。我更多的时候是坐在一个角落里,阴郁地点上烟——那时,兜里总会装一包万宝路,我慢慢地,仿佛很老练地弹出烟,自己点上,吐着烟圈,作颓废状。其实,总共都没有抽过十盒烟。我只是装装样子。我从内心深处一直没有真正地颓废过。但那时候,我喜欢装一装。我坐在一个角落,十分地引人注目,可是,我不跟任何人的目光碰在一起,我怕,怕跟人交往。

有一天,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了。他是某国使馆的秘书,也是一位诗人。他走到我跟前,端着酒杯,和我碰了一下。他迷人地微笑着。他说:我读过你的诗!我笑了。他说,他可以背诵我的诗。其中的一首《鱼》,他说:他背不下来,但是他知道意思是,一条母鱼在河里,它向着岸上的男朋友游去……

我哈哈大笑起来。

那是我很久以来的第一次大笑。因为他看到的是英译诗,又把英文译成汉语,就变味了。但是他变得十分可爱。

我们就聊了起来,从童年给他讲起,讲我为什么来到北京。当讲到诗歌工程的事情,他竖起了大拇指,蓝蓝的眼睛一闪一闪的,非常灿烂,就像爱琴海的海水一样。他对我的故事好奇极了,问这问那,问了几个小时。他说,我是他来中国以来遇见的最有趣的人。他有一个十分美丽的妻子,还有两个女儿,天仙一样的漂亮。

九月画廊的PARTY常常进行到夜晚,还会有歌手来唱歌。任何一个人只要想唱,就可以唱上两嗓子。我也会喜欢唱一唱。但是我从来不当着众人的面唱。我会躲在一个屏风后面,大声地唱着一种无词歌,有点儿像蒙古长调,又有点儿像青海花儿,更多地带着个人忧伤的情绪。每次唱完,从屏风后面走出来,人们都会惊讶地看着我,寂静无声,仿佛我是天外来客。那种惊讶的寂静的时间很久,真让人受不了,我感到无地自容,就先逃走。逃到公园的树林里,过上一阵子,一切恢复正常,才再次混了进来。

贰-从胡同到旷野 游牧的书桌(1)

所有的风景都看遍

就是没有看见过自己

我很快就恢复了土地上长大的孩子的那种激情与活力。

我开始坐在了书桌前,经营着文学。为了有一个营养富足的书桌,经常搬家,住遍了北京的东南西北。我做过家庭教师,写过剧本。我有个BP机,一个火柴盒一样大小的家伙,找我的人通过传呼台留下电话号码,依着号码打过去,就找到了要找我的人。那家伙响起来就像是得了哮喘的老人一样。1995年春天的一天BP机响,名声就找到我门上来了。

那时,我正在做家教。住在东城区宽街的一个曲里拐弯的胡同里,深深的庭院,古香古色的房子,院子里有几棵玉兰花树和桃树。是30年代某一大户人家的后代。男人在东欧做生意,妻子在东华门夜市摆摊子,钱挣得哗啦哗啦的,养着四条小京巴狗,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多动,请过好多个家庭教师都没有办法。我住在那里,吃在那里,白天写作,晚上孩子放学回来了检查作业。那时,文学梦正如日中天,只要能养活写作,怎么着都行。

那是中央电视台一个叫半边天的栏目来访,说我代表着这个时代北漂的人。我还真是个人物似的,居然代表了一些人。在那个节目中,人家问,为什么现在大家都下海挣钱了,我还守着诗?我就豪言壮语了一顿,说:我对人类的精神建构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不写……好像这个社会离了我精神就会垮掉似的!

而且,我还以《众神之母》为题写过一批诗,还写了个自传叫《游牧的书桌》,如此交待我的状态:“众神之母”是我的精神渊源。世界不能没有神,不能没有母亲。众神之母即众人之母。人即是神。但神性埋没已久,现代人必须经由母亲,即爱,无私无畏的爱,才能发觉自己的神性,才能成为爱的子女。只有母爱才能使人们勇敢地追求并身体力行地去实践真善美,而业已异化的现代人被实用主义驱赶着离开了自然母亲,拒绝无私奉献精神的熏陶。现代人必须从积极索取中蓦然回首,才能感知退一步天高地远的幸福时刻,在一种博大精神的照临下,丢弃舞台和面具,在母亲面前痛哭一场,洗净眼里淤积的尘土,众神之母(爱)是幸福的,因为她在等待着哺育。她唱道:在我的森林里/建你的小木屋/在我的土壤里/栽你的小苹果树/在草原上/扬起你的马蹄……她还唱道:我的每一滴/都不远千里/赶来/浇灌你……

足见,我真的是精神胜利得很厉害。我又有了一种大而无当的豪迈之气。节目播出之后,回了趟故乡,仿佛是衣锦还乡了一样,身上已经有了一层光环,人们以为我很牛,很是个人物,都以佩服的眼光看着我。回到故乡简直就是阿Q回未庄了一样,媒体也都来了。我也被十几所中学邀去演讲。一时,我的老脸频频暴露在电视里、报纸上。有人拿着有我照片的报纸送到父母跟前。我那像黄土高原一样饱经沧桑的父母,掩饰着内心的激动,说不出话来,只说:上炕,给你做饭!

“给你做饭”是故乡人说的对别人最关怀的一句话。

台下的同学们,都不知道站在上面精神高扬,宣说得唾沫飞溅的这个家伙,是个何等窘迫的流浪者,到处搬家,就像卡夫卡小说《地洞》中的那个到处转移食物的小动物一样。来了朋友,甚至没有能力像父母那样慷而慨之地说:上炕,给你做饭!

这一年,去见了海。在山东威海住了几日,穿着一条大花裙子,晒得黑不溜秋,手上、脚上和脖子上都戴满了贝壳项链,满脑子飞扬着诗意。我坐在由胡耀邦先生题字的“天尽头”牌子旁边的石头上,面朝大海,看着没有尽头的尽头,写了一首《海洋交响诗》,口气很大。

比如:天没有尽头/地没有尽头/可是我的脚步抵达的就是尽头/我的精神蹬临的就是尽头……

再比如:没有人能逾越我的召唤从海上归来/没有人能逾越我的指令到海上去……

好像我是上帝一样。我就这样给自己吹着牛,让自己活得舒服。

还写了组诗《女人的乌托邦时代》,有这样的诗句:

阳光的舌尖亲吻过女人将要经过的田原/女人赤裸的脚丫舞蹈过的脚印像潮湿的泪眼……

女人的王国纯粹美丽/女人的姿态可以随随便便……

女人唯一的圣职就是哺育/哺育幼婴也哺育男人为他们揭示爱情的秘密……

女人歌唱的韵律决定了世界的自由度/女人的嘴唇从不陈述干瘪的道德条文只为了歌唱和接吻……

女人的时代是美妙而强健的青春时代/女人的背影眼角和心灵从没有假丑恶跟踪……

写了一本子这样的诗。这年秋天,我住在琉璃厂附近一个小胡同里的一个四合院里,每天都会坐在那古老的门槛上,看着天空,写着诗,享受着北京的秋天。随后,在一位特别的亲人的资助下,到西部去旅行。我的家乡就已经是西部了。但家乡是西部的东部。我要到更远的西部走一趟,跟更广大的地气相沟通。

贰-从胡同到旷野 游牧的书桌(2)

敦煌,很早就向往着敦煌。敦煌是一种精神,博大深远的佛教精神留在人间的一个奇迹。敦煌也是一个艺术的殿堂,无论如何也不要错过。于是,我一口气就扎到敦煌。

在一个下午,我到了莫高窟,天空中飘着雨星和泥土味儿。少有的一些树叶已经黄了,落叶纷纷。我没有急着看洞窟。我来莫高窟决不仅仅是看一个石洞里的艺术,而是要跟莫高窟呆在一起。莫高窟没有旅馆,只能住在敦煌市。敦煌市离莫高窟还有几十公里,而且还是城市,不想住。所以,我没有看莫高窟,先想住下来的办法。于是到办公室去找人帮忙。办公室里没有什么人。因为是十一放假,只有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他拿了一把钥匙,把我带到一间房子里。他说,这是以前日本专家住过的房子。问他多少钱,他说走的时候再给钱。于是,就在那房子里住了下来。

我与莫高窟无言地相处了一个星期。

莫高窟是雄性的。是一个风情十足的男人。沉醉地躺在沙漠边上。他的身体里装着几千年历史,装着成千上万座佛,无数的悲欢离合,装着整个丝绸之路。我每天傍晚和清晨,都在他周围走来走去地感受他,与他交谈。白天,我就进入他的身体去看那些被所有艺术家称叹的艺术。我感到这里的某个洞窟就是我亲手开凿的,是在魏晋时期,或者是西夏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我以一首组诗《骑士》表达了我对他的爱慕之心。

我如是写道:

从那深蓝色的海洋深处

我骑着一匹爱情小马

向你飞奔而来……

我接着抒情:

我只要失传的火种

在我沼泽的心灵熊熊升腾

我只要你盛大的嘴唇

吻遍我裸露的精神

我只要你退潮的激情

再次猛烈地涌动

我在你的面前放声高歌

我要你再次耸立而起与我起舞……

请不要责怪马背上的我

口中的笛子

你就让它楚楚的颤音

尽情地哀怨吧……

注视着你美妙的颜色

我的梦想在天空种下了一片片森林

在我的森林里

鸟儿张开含蓄的嘴唇

露出山花烂漫的笑容

在我的森林里

狼群与野性之风无处不在

那儿云层在痛快地大哭

洒着泪水的甘霖……

贰-从胡同到旷野 桃花园里的自我倾听(1)

以大地上的影子为床

我躺成一本刚刚合住的诗集

写下了这些诗,就告别了那个“男人”。他没有以任何方式挽留我。我感到有些遗憾。我坐着班车,沿着丝绸之路,往回走。我还在一个叫敦煌古城的地方住了一个星期,跟当地人一起摘着棉花。然后我坐着班车,往酒泉方向而去,一路唱着歌,写着诗,喝着酒,像个疯子一样……此后的两年中,还常常出没于敦煌祁连山一带。在那条道路上,有一篇文字,在此次与自我的对视中,这个东西被我从尘封的手稿中捡拾出来,我躺在床上,字字珍珠地从眼前滑过:这个清晨,我醒了过来,发现我正坐在夜班车上,正是太阳升起的时候,一只透明的紫色大翅膀,正引领着一枚清晰透亮的金苹果,从静谧辽远的地平线缓缓升向天幕,还有一道黑色的山体卧在薄雾中,发达的石头的肌肉隐约可见。山边一片丛林里,一溜儿黄泥小屋上舞着道道烟霞,仿佛还能听见鸡鸣狗吠的和谐之音。一只野兔狂奔着,消失在模糊的沙柳后面。

我突然想下车,对司机喊着停车!

我就下了车。下了车的我像一粒芝麻被丢在旷野上,在这包罗万象又一无所有的地方。我贪婪地呼吸着,似乎要把这纯净开阔的豁达境界摄入胸怀。我像个死囚犯获得从天而降的自由,无所适从地朗笑起来,这笑声光明磊落地融入旷古的戈壁原野。

胃复活了!春天般歌唱起来,体内巨大的空隙,渴望着充实。我席地而坐,取出揉碎的面包,放在僵土乱石野草疯长的地上,开始了早餐——

当天我住在一个老榆树环抱的小村子里。那是一群散发着苦菜气息的孩子把我引进了村子,我用柯达牌傻瓜相机,以一对反刍的老牛和一棵老榆树为背景,把一个个羞涩憨厚的面孔拍了下来。记得那个村子叫榆树弯弯,是河西走廊无数村镇中的一个,二十来户人家,都姓白,借着前面祁连山上恩赐的一口清泉,种着微薄的土地,牧着几只牛羊,过着素洁的生活,那几年,年轻力壮者也跑到外面抓钱去了,村庄剩下的是老人和孩子。

傍晚我欣赏了气势非凡的落日景观,就四平八稳地坐在一家纤尘不染的土炕上,喝着甜丝丝的凉白开,嗅着荞麦秸燃烧的清香,呼噜呼噜地大嚼用野蘑菇调做的长寿面,跟主人聊天。这是一位慈祥的老婆婆,虔诚的佛教徒,她唯一的儿子和媳妇去兰州做小生意,留下三个孩子她领着,平淡地度着光阴。我问她山里的情况,她说附近的山里住着个少数民族,叫尧熬尔,人很野,跟狼、熊、鹿、牛、羊住在一起,个个都是骑马狩猎歌唱的好手。

我曾在一本关于中亚草原的历史中了解过这个民族,他们是古代回鹘人的后代,曾有过辉煌的历史和伟大的英雄史诗,游牧于天山及阿尔金山一带,曾和蒙古族有过大融合。在中亚草原的一次战争中,惨遭了濒临绝种的大屠杀,十万户人的血肉,像秋天的粮食被割倒在自己的故乡,幸存者带着重创和仇恨流亡着,是祁连山凉清玉洁的雪峰,肥美的水草像母亲的怀抱安慰了这个悲剧的民族。流亡途中,他们文字失传,史诗失传,甚至用来表达感情的舞蹈也失传了,唯一剩存的是他们的血统和语言,以及失血过多的心灵。几百年来,他们藏在深沉的祁连山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据说尧熬尔人纯朴自然、敦厚豪放、崇尚自由。

不知他们现在过得怎样?

我决定去看一看。我说我第二天要上祁连山照相。啥?啥?老婆婆从被窝里跳起来。

去不得呀,祁连山哪是你这城里的娇女子一个人上的呀?尧熬尔男人又粗又野,光拿眼睛就能把人吃了,不要说狼啦、熊啦!

我说,我不怕。

第二天早晨,我就出发了,向祁连山走去。

这座雄壮博大的山脉在紫色的朝霞中沉睡着。我感到周身充满活力,舒服自然地与之亲近着,既不觉得害怕,也不觉得孤单,相反,倒像久旱的土地遇到暴雨那么欢欣鼓舞。

脚下绿草萋萋,山花怒放,一群群蓝色的蝴蝶蹁跹起舞,它们并不怕人,嗅着我的脚印,追随着我。碧蓝的天空中,偶有苍鹰展翅,凌空盘旋,遥遥望去,如风筝飘摇,只是没有放风筝的人。这结满怪石、野草遍地的群山之间,没有一只牛羊,没有一个牧人,只有搭过帐房的遗迹。

中午,我站在一座挺拔的山峰上,感到小腿吃劲,衣服全被汗水湿透了,沿着山坡望下去,是一条东西延伸的大峡谷。峡谷一侧是光秃秃的山岩,另一侧是松林密布的墨绿地带,峡谷里湍急狂野的山溪给寂寞的大山增添了灵气和生机。

我倚着石头席地而坐,感到卸掉重压之后肌肉的紧张。我长长地伸个懒腰,猛喝几口水,咬着松软的茴香饼。除了蝴蝶和我,四周没有任何动物。在美丽的蝴蝶眼中,也许我是个怪模怪样的野兽,但它们不怕野兽,因为它们太柔弱了。

贰-从胡同到旷野 桃花园里的自我倾听(2)

我吃饱喝足之后,脱掉牛仔裤和棉麻T恤衫,只留下三点式,解下发卡,把长发扔在草地上,伸展四肢,迎着太阳躺下去。

大山为床,上天为房,纯净的空气为衣裳,绒绒的荒草为毯,四周是与世隔绝的宁静。我倾听着自己均匀的呼吸,平静的心跳和血液汩汩地流淌,忽然听见体内一声咔嚓,像冰川断裂,像现在与过去断裂,一阵毫无规则却充满美妙韵律的冲撞之后,世界又变得沉寂无声,单纯得只剩下现在。此时此刻,融于所有的时刻之中,一个年轻的生命融化于一座古老的山体的毛孔里,成为蒸气,成为野草或一滴歌唱的水或什么都不是。

我无声无息地躺着,看见自己的心脏在一团祥和的紫云中升腾,我硕大无比的内脏里,装满了雄伟的山峰,不息的河流,无数光裸的小脚丫在戏嬉,蓝色的蝴蝶群在举行盛况空前的聚会……

不觉,太阳已移到西边,对我侧目而视。阳光把我细白的皮肤镀上一层橄榄色。我翻个身,让背部正视着阳光。东部遥远的群山之上,黑色的松林锁在浓雾之中。那儿住着头戴花环、骑虎出没的山鬼,我似乎能听见她们的低声吟唱或哭泣。一阵凉风吹来,我急忙翻身穿衣,沿着陡峭的山壁,走向峡谷。

到达谷底时,太阳已隐入群山之后,峡谷的雪松林变得阴暗浓郁,另一侧高耸的山壁上,一大片红光照射在山石上,闪烁着迷幻的色彩。我四肢乏力,脚掌疼痛,卸下包,饱饮一顿清凉的溪水,浑身打颤。

山里的气候变化如此之快,我拿出一件薄毛衣穿上,就又急急向西而去,因为这峡谷西高东低。按常规,夏天牧人应住在海拔高的地方,海拔低处肥美的水草应留给寒冷的冬季。

不一会儿,果然在溪边小道上发现潮乎乎的马粪和淡淡的马蹄印。同时奇异的色彩从对面的山崖上消失了,天马上就要黑了。我一边赶路一边啃着饼子,争取在夜幕降临之前,找到尧熬尔人的帐房或牛羊群。远处的山崖上有两只羊时隐时现,不一会就消失了。我怀疑自己的眼睛出毛病了,再仔细看,确实没有羊的影子了。我不知这神秘的峡谷跟它神秘的客人玩什么鬼花招。

随着地势增高,我脑袋昏沉。雪松林巨大的黑影落下来,罩在路上。一股寒气逼来,一轮月亮挂在山崖上,月光赶走了白昼的清晰明亮,世界变得朦朦胧胧,影影绰绰。星辰升起来了,我找到帐房的希望却熄灭了。

听见猫头鹰凄厉的叫声撞击着松林,我心中发黑。难道今天只能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扎营吗?我从未独自在野外过过夜,我不由加快步伐,似乎后面有野兽追赶。啊,我到这儿来干什么?充当饿狼的一顿美餐?

忽然,“叭”得一声,似乎什么东西跌在地上了。我隐约感到膝盖和手掌疼痛。我发现自己正五体投地,旅行包像只死狼压在头上。该死的!我哭丧着跪起来,恐惧感随着疼痛的加剧而消散。我仰起头,装满月光和繁星的天空是那么宁静深遂,这给了我极大的安慰。几个小时之前,我还赤裸着与天地融为一体呢,为什么夜晚就如此绝望呢?黑夜是白昼的延续,和白昼一样宽宏大度,温柔体贴,我怎么能拒绝与黑夜和平共处呢?

物以类聚,如果山中的野狼对我格外青睐,说明我与它是同类,真正的同类是不互相伤害的。黑夜是最为宁静的家园,它只会对那些庸人自扰者产生干扰,但对那些与它融和的人,它会给予智慧和力量。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意志力和胆量又重返家园,撑得我骨骼吱吱作响。

我在溪边辟出一块平整的地方,准备搭上帐房。真没想到,这预想中只能作为道具的玩艺儿,真能在此大显身手。从一本关于野外生存的书上得知,帐房门必须迎着阳光,我只能将它对准东方,尽管太阳明天才会升起。我铺好防潮的油纸,打开丝棉睡袋。

坐在篝火边,我下意识地捏着一根粗短的棍子,不停地往火堆里丢柴。林中粗大的树身,拖着黑长黑长的影子,牵动着我的神经。

火势愈来愈旺,我血液奔涌,浑身发胀,陶醉在烈焰的疯狂中。

一个女人,荒山野岭,一顶帐房,一堆篝火,手无寸铁,既不为杀父之仇,又不为金银财宝,既不为追杀,又不被追杀,要说现代社会,在骑士时代的传奇中,也实属罕见!

我真了不起,你说是不是呀?

我像一个自卑的孩子,偶然做了件出人意料的事情,获得了受宠的机会,娇声娇气地对自己说。

贰-从胡同到旷野 奇遇-世界上最热烈的笑…

是河流一个不可预知的转弯

是黑夜一道无法抓住的闪电

忽然听见一种细致的内在妙音,一种生命之流隐约从我胸口升起,很快就传了过去,和湍急的溪水声纠缠在一起,分也分不出来,往东传得很远很远,又从很远的地方波动着传回来,终于和流水声分开,是那样清亮悠远,仿佛来自天外,来自源头。那是一种没有歌词的吆喝,那是一个血性男人抒情的长调,那绵长高扬的调子背后潜伏着忧郁和哀婉的咏叹,发自丹田的颤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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