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网聚
论坛有人提议组织沙龙,网友见见面,相互认识下。几经商量,定下时间,包下了市中心的“风之彩”茶室。
王风等赶到时已近八点。见他进来,早有女孩叫起来:“风音,这边来!”
“你们来好久了吧?芦笛。”王风对那女孩道。
三十余人,七八成群,扎堆儿而坐,最大的一群十余人,两张桌子拼在一块,围在成天翔周围,言笑盈盈。成天翔四十余岁,是古城小有名气的作家,文联秘书长,也在论坛作一版主。三十余人,王风多半是认识的,有几个女孩还玩得挺熟。
“我给你们介绍下,这是我朋友,他是个画家,刚来的。”
马国胜心头暗恨,横了王风一眼,不知所措地站起来。他跟来沙龙,只是想听听、看看,文学于他是件很神圣的事,他不了解网络、论坛,以为网上发帖如同报刊上发表,对写作者,他怀着敬畏,哪敢曝光在众人的目光下呢。“别......我是来看看......”
王风“嘿嘿”一笑,道:“以后你就给我们介绍些世界名画吧。”他又指指应扬,“这是我妹妹,飘雪。”
“哇!真的吗?”
应扬在王风肩头打了下,嗔道:“别信他,我哪有哥哥啊。”
几个男孩哄起来:“我们都是你哥哥,哈哈。”
“欺侮我,不来了。”应扬满脸娇羞。
“你呢?自我介绍下吧。”王风问一男孩。二十来岁,瘦高个,头发卷曲,瓜子脸流线柔和,女性般秀美,白皙的面上,几颗粉刺,添了些小小遗憾。一副小巧的眼镜,镜片后的目光,飘忽、忧郁而又清澈、温柔,一只手搁在桌上,手指修长,不时地握拳、舒张,神经质的紧张和不安。花儿般的少年。
“我是李明,笔名一鸣。我在学写诗,芦笛姐介绍我来的。”李明望了王风一眼,便低下头。
芦笛忙道:“他是我同学的表弟,你多照顾照顾他啊,小孩子人不错。”
“呵呵,说人家小孩子,你才多大啊。学诗么,”王风朝成天翔扬了扬下巴,压低声道,“应该向他去学,人家可是古城诗坛领袖哦。”
“我不喜欢他的诗。他的诗可能技巧很好,可总觉得好像缺少了些东西,少什么我说不出来。”李明低声道。
王风不由得细看了他两眼,点点头。成天翔是最早走出古城的诗人,二十多年前就在《诗刊》发表诗作了,当时在古城很有些哄动,进了文联,当了秘书长,赋闲在家,做起专业作家来。他年轻时组过社团,办过民间诗刊,很多人拜在他门下学诗作文,俨然一派掌门。
“对了,你知道梅超风吗?我很喜欢她的那首《我要你为了我而哭泣》,那种强烈的痛苦、呼喊和坚忍,让我颤栗。”李明的眼中闪出一种热辣辣的光芒。
“我也不知道梅超风是谁,那诗就像九阴白骨爪一样犀利。她就发了这么一首诗不见踪影了,很神秘。”王风道。
“论坛上有人发帖了,让梅超风这次一定要来,很多人想认识她。”芦笛道,“要不要我朗诵一下?不过这诗太长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全部背下来。”
“好啊!”大家纷纷赞同。
芦笛站起来,清了清嗓子,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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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为了我而哭泣
用红的衣衫、红的长袖、红的手帕
我不要看到你苍白的内心
用红的衣衫、红的长袖、红的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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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抬起你的眼睛
那里面注入了过多的我的爱情
溢溢荡着一轮初一的月亮
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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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为了我而哭泣
背叛的夕阳是永远的灿烂
眩目已灼痛我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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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愿想到你的破碎
明白的故事中走私着无耻和肆虐
犹如一个被情妇出卖的男妓
卑贱的本身还是卑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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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为了我而哭泣
世上的东西都不能被泪洗净
不要以为我爱听你的声音
揉碎你不是为了揉碎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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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座火山相撞的时刻已然到来
毁灭的瞬间没有丝毫恐惧
为什么要用残缺的理智之躯化成碧绿的长鞭
抽打那不能反悔的石头乞求石头
有一颗为能跳动但求温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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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为了我而哭泣
风暴狂卷起我如火的长发
上面缀满闪烁的不是眼泪是残酷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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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再抬起头看看我的双眼
它因被爱而盈满泪因爱凹成一条无回的沟谷
看不见你:太阳
你因为罪恶而明亮
看不见你:月亮
你因为虚伪而圆满
看不见你:天空
你因为一个完整的空洞而显示莫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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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啊
你穿不起华贵的衣裳
依旧是贵妇是情网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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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为了我而哭泣
颤抖着、颤抖着不是徬徨
爱不要你用泪还偿
我要你为了我而哭泣
不要你的泪只要你断断肝肠
**
呼喊吧 用苍白的高傲的面孔
听一听我的鞭声
从地上到天空 从天空到地下
地狱之火照亮我如火的长发和你的哭泣
**
大家鼓起掌来。芦笛坐下来,喘息了两口,她的脸色因激动而涨红。“太长了。还好我记下了。”
9、“混蛋”
“这样的诗,打死我也写不出来。这诗给我的感觉就像是站在了悬崖边上。”应扬笑笑。
“呵呵,你们是不同的,写自己的诗就可以了。‘八月的小孩 /用蛛丝编成的网/月光下捕捉自己的影子//天使在高空笑痛了肚皮/一跤从云端跌落/成了九月田野上的一滴晨露’,她也写不出你这样晶莹的诗啊。”王风喝了口茶,又道:“《我要你为了我而哭泣》,它的美来自刻骨的痛苦和愤怒。恩格斯曾说:愤怒出诗人。但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很少有诗人愤怒了,他们更多表现的是个人的孤独、痛苦与哀伤,那也可以触动人的神经,但缺少犀利的力量。”
“我认为真正的诗和艺术都是表现人类的痛苦的,它越是深入苦难就越有力。诗人艺术家都是经历大痛苦的人,他们对痛苦有一种天生的喜好,像追求鸦片一样的追求痛苦。”李明抓住茶杯,手指用力的将它压向手心,让人不由得担心他会一不小心将茶杯抓破。
王风不禁看了他两眼,赞赏地道:“不能经受大痛苦的人,绝不会有大作品。他们也许会有一时一世之杰作,但绝不会有一史之杰作。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写作者都是绝世高手,只要求他们写出真正为灵魂的作品,有一篇也足够。”
马国胜听着他们谈论,恍惚间像是回到了四年前,那时跟王风、林致一起不正是这样么?艺术是苦难,生命是苦难,在痛苦中艺术和生命才得以升华。他紧紧地抓着椅子的扶手,臂上肌肉收缩成绷紧的弓弦,冲动地道:“我觉得,痛苦是艺术的一个主题......”话一出口,心头便怯了,犹豫着,迎上王风鼓励的目光,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硬着头皮说下去,“世界上很多著名的艺术作品都是表现人类的痛苦的,像古希腊雕塑《拉奥孔》,被毒蛇缠身的肉体扭曲、痉挛着,表现出极度的痛苦。不过古希腊艺术追求的是一种‘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在它的痛苦中没有灵魂深处的哀号。”感觉到众人的赞许目光聚焦在自己身上,国胜平静下来,挺直了腰板,脸上的阴郁一扫而光,那道疤痕也显出野性的美感。“而现代艺术不同,古典艺术是肉体痛苦的刻画,现代艺术转向了灵魂的痛苦的描摹,像蒙克的《呼号》,当你面对着它,就会听到一声尖利的绝望的呼叫,那是一种灵魂深处的恐惧和痛苦,有时候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真怕就会这样尖声惊叫。”
一时间没了声音。应扬看着马国胜,想象着他发出惊叫会是什么样子。她不知道《呼号》是怎样的画。叫出来,一定很恐怖吧?自己知道的东西的太少了。整个晚上,她好奇的目光不时投放在他身上,尤其是脸上那道疤痕,神秘、可怖,真像是个杀手,他承受着什么样的痛苦呢?国胜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目光,扭头向着她。她慌忙低头避开。
王风很是欣慰。带国胜来沙龙还真是对了。他想不到国胜能说出这么一番话。他一向知道国胜柔弱的内心与他粗犷的形象大是不配,他拙于言辞,人前总是不够自信。或许是所谈的话题触动了他的爆发点吧,这几年躲在乡下,被内心的毒蛇紧紧束缚着,时刻都在绝望地呼号。王风深得他有责任将国胜从绝境中带离,激励他,给他更多的机会自我表现,建立信心,重新作画。“你说得非常好!是啊,蒙克的《呼号》就像是一个绝望时代的预言,让人不寒而栗。它总让我想起金斯堡的《嚎叫》:‘我看到这一代精英毁于疯狂,他们饥饿,/歇斯底里,赤裸着身子,/黎明中拖着沉重的身躯,/穿过黑人街区,四下寻觅想给自己狠狠地打上一针海洛因......’撕心裂肺的哀号,怨气冲天的诅咒,人成了绝望的游魂。古典艺术和文学表现的是人跟外部世界的争斗,而现代艺术和现代文学,则从外部转向了人的内部,表现人的心理人的灵魂,古典的悲剧美是崇高,现代的悲剧美是荒诞,人不再是被命运压垮,而是被自己压垮,过去的英雄,现在都变成了一个硬壳蛋,一捏就能碎了,变成混蛋。我们都是混蛋,呵呵。”
“你才是混蛋!”芦笛笑骂。
10、呼唤
“这是我刚写的一首诗,请你给我看看。”李明从口袋掏出折叠整齐的两张纸片,递给王风。
《呼唤》
我要离开你
——嘈杂的城市
到远方去!
傲立于雪峰之巅
吞吐凛冽的北风
驰神古战场激昂的战鼓
看孤独的鹰掠过天际
**
我要离开你
——无奈的城市
到远方去!
披戴阴沉的天幕
看巨浪跌落在岩石上
——粉身碎骨
像这颗心曾经遭遇的那样
**
我要离开你
——拥挤的城市到
远方去!
狂奔在草原的风暴里
洪水如瀑布一样倾泄
分不清是泪?是雨?
**
二十岁,我失去了自由!
为了黄昏温柔的绚丽
为了血液永恒的源泉
为了习惯,曾经,与生俱来和爱......
明眸依然闪烁,脚步仍旧轻盈
心灵却像鸟儿折断的翅膀
**
二十岁,我告别了爱情
柔和的海水不能安宁峥嵘的火山
迷雾的沼泽怎能体味清泉的环绕?
晨曦已使痛苦之杯满盈
暗淡的心怎能承受正午的骄阳?
**
二十岁,自由和爱情都已远离
孤独深嵌双目
我依然要微笑
心可以滴血
眼,却不是为了流泪
**
二十岁,我要离开你
羁绊自由的城市
——到远方去!
与风云聚首绝壁的终际!
“是首好诗。”王风沉吟了下,随手将诗交给应扬,“虽然有些稚嫩,难得是浑然天成。技巧可以学,有些东西是不可学的,就是生命中的诗性。写诗,一定程度上就是让生命说话,把多余的语言去掉。”
“是这样么?无限地接近,无限地放开,写诗就是不断地回到本我,把世俗加在身上的东西去掉,是这样理解吗?”李明有些激动。
“对,以后我们可以多交流交流,虽然我不写诗,不过我对诗歌有些感想,可能对你会有些帮助。” 王风一度对诗歌理论有过兴趣,有不少想法。他在李明的诗中感到了一种诗质,觉得他是个真正能写诗的人,而对诗歌理论的悟性更让他欣喜。
“好啊,小弟你拜他为师吧。”芦笛在李明肩上推了一把。
“别!我可不想被套牢了。”王风摇手拒绝,“呵呵,如果是美女,就另当别论了。”
众人哈哈一笑。便传递着那首诗,谈论起来。王风起身去了一趟卫生间,站在走廊燃起烟,深吸了两口。芦笛。有不少时间没一起玩了。周末约她出去?很长时间没出去游玩过了,散散心吧,唉......他暗下决心。
11、舌辩
他丢掉烟蒂,走进室内,看见李明涨红了脸,青筋饱绽。“你这是对诗歌的侮辱!你要自慰就自慰吧,不要把别人想得都跟你一样!”
王风忙过去:“怎么吵架了?”
“那个成......说了些诗歌的话,把他气急了。”应扬低声道。
“气死我了。”李明嘟噜着。
“我就觉得写诗跟自慰一样,有种快感!”一个网名叫“爱上猫的鱼”的男孩对着李明大叫。
成天翔伸手止住他的喊叫,慢条斯理地对李明道:“小朋友,你听懂我的话了么?我说的是,诗歌写作已经越来越私人化,而跟公众无关,它是个人情绪的宣泄,是对个人生存状态的自省和摹写,这种写作中的快感就像自慰一样,不需要他人的参与。”
“对啊,就是这样。”成天翔的身边一片赞同。
“任何时候写诗都是件神圣的事!它是生命的歌唱,是灵魂的宣言,写诗,就像是......跟上帝的对话。”李明浑身哆嗦,手臂夸张地挥舞。
“跟上帝的对话?那下半身诗歌的上帝在哪里?在生殖器上么?”爱上猫的鱼质问。
成天翔的周围一片哄笑。爱上猫的鱼得意地看着李明。
李明被噎得张口结舌,面色通红,眼中闪着火光,张手空中虚抓着,想要跳起来。
芦笛忙将他按住,低声安慰:“算了,小弟,别跟他们争了,有什么意思呢。”李明是她带来的,有责任照顾好,有心想帮几句,可平日里哪曾想过高深的理论问题?虽然在论坛里写过不少帖子,那只是随感而发,而想就文学问题争出个子丑寅卯,那就非其所能了。她将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求助地对准了王风。
对美眉的求助,王风一向没什么抵抗力。何况,他对被十多人众星捧月似地拱卫着的成天翔并没什么好感,而对李明,却有几分欣赏。他沉吟着,向着爱上猫的鱼道:“诗之所以是诗,好诗之所以是好诗被大家认可,总是有些骨子里的东西在的。下半身诗歌提倡一种贴近肉体的写作,但不是性写作,它是要将诗从传统、诗意、抒情、使命、文化中解脱出来,回到诗本身,呈现其原始的本质力量的生命状态。下半身诗歌是一种手段、一个过程。朵渔就说过下半身包括裆部、腿部和脚,与诗歌相对应的就是原创性、行动力和脚踏实地。这是第一点。”他扫视了一眼,见芦笛正望着自己,眼中满是感激,李明也已平静,透着感佩。王风喝了口茶水,继续道:“第二点,中国诗歌从屈原开始走上文人化道路,诗歌语言变得有选择性,不再像诗经那样随意性、口语化,诗越来越精致,意境越来越优美,美感越来越纤细,诗也逐渐脱离了现实关怀,成了文人吟唱的工具,为赋新词强说愁,也是很平常的,诗变得做作、软弱、空洞。下半身写作、口语化写作,就是要把诗从做作、软弱、空洞中解脱出来,从传统对诗的定义中解脱出来,用肉感的语言写诗,让诗变得纯粹。不过,落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上,就远不是那么回事了。宣言写得漂亮,不等于写诗就那么漂亮了。”
见爱上猫的鱼已无话反驳,王风得意起来。辩论么?他太喜欢了,在单位跟刘杰三天两头打嘴仗,诗歌、文化、人性、政治,许多问题都涉及过。他朝向成天翔,见他面上讪讪的,有些阴沉,犹豫了下,放缓语气,抖落出几分轻松来:“也许我是个虚伪的人,在这么多的女孩子面前,我不能用粗俗的自慰来说诗歌。”他嘲讽地一笑,“写诗不仅仅是私人化的,诗毕竟不是排泄物,写完了便丢进垃圾桶或冲入马桶,你是要将它给人看给人读的,不过,嘿嘿,也许有人也会把排泄物向人炫耀的吧?”
成天翔像是被重重地击了一拳,他可从来没被晚辈像今天这样呛过,先是一个张狂的毛头小子,现在又是王风,怎么说跟王风也接触过几次,平常碰到,也客套几句。心头暗恨,吐出两口浊气。“首先,我不认为自慰是粗俗的词语,它是中性的,就像人要大小便要放屁一样,很多人在做,只是不说,怕被人说他低级说他变态,做得却说不得,这样的人就是虚伪。第二点,我说写诗是私人化的,写作中的快感就像自慰一样,我说的是创作过程,并不是说诗是私人化的,诗不可否认有它的公众性。诗人不需要把他创作的过程展示给人看,就像画展展示的是画家的画,而不是作画,那样就是行为艺术不是画了。”
王风暗呼厉害,还真冠冕堂皇啊。李明已叫起来:“开始你并不是这样说的,你说的是现在的诗歌创作越来越私人化,是诗人们在玩自慰!”
“那是你理解错了。”
“好,就算是这样。”王风压住了李明的辩说,“写诗毕竟不是自慰,它来自心灵深处,是诗人跟生命的交流,诗表现的是生命,解读的是生命,通过写诗,诗人能净化自身,提高心灵的境界,在这个意义上,诗人是离上帝最近的人,通过写诗,他不断接近上帝。自慰是什么?能丰富自己扩大自己的生命么?它的快感是短暂的空虚的,而写诗的快感是深度的清醒的,还含有诗人识破所寄身的世界的谎言后的痛苦。”
“快感就是快感,是不能度量的,你一定要给快感打上不同的标签,说这个是有意义的那个是空虚的,不过是文化加在你身上的印记,也正是下半身诗歌所要反对的虚妄的美学信仰。”成天翔已回复了自信,侃侃而谈。
12、是她?
王风正欲反驳,茶室的门猛地被推开,一个身姿挺秀的女子站在门口的灯影里,一头红色短发如深秋的山林,丰盈的额头,高挑的眉毛,笔直有力,野性的眼睛,眼神锐利。鼻梁挺直,嘴唇棱角分明,面部勾勒有力,白衬衣,黑外套,牛仔裤,一条斜纹领带松松地垂在胸前。性感、野性,却又透骨的清冷,她目光流转,扫视了一眼,好似一道豹影掠过,被她的美丽所惊吓,所有的声音静息下来。
是她?高敬群!她怎么来了?几年不见了......王风胸口一阵乱跳,有些涩闷与疼痛。他将自己重重地压在椅子里,目光游移,不敢与她相触。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她来沙龙,便是为了见他,只是她也在犹豫,目光婉转,却故意略过了他。两人的目光终于相遇,稍一接触,均移开去。他叹息了声,感觉她的眼底闪过一丝阴影,疲惫,落寞,几分风尘颜色。
高敬群哈哈一笑,高声叫着大步走进门:“哈哈,好热闹啊!”
马国胜欣喜地站起身,慌忙为她拉过一张椅子。“你也来啦?林老师呢?”脚上被王风踢了两下,他不解地回过头,见王风似笑非笑的神情,没作多想。
高敬群一愣,认出了马国胜,一丝阴郁面上闪过。“哈哈,是你啊,好几年没见了啊。人家现在可是大画家,哪有空啊。王风,不认识我了么?见面也不打招呼。”
王风尴尬地笑笑,道:“嘿嘿,真不敢认你了,你越来越漂亮了。今天怎么有空来这儿?”
“不是你们叫我来的么?我是梅超风,哈哈哈,想不到吧?”
“哇!偶像啊!刚刚还在说你呢!”芦笛大叫,激动地抓住高敬群的手。
应扬扑闪着眼睛打量着高敬群,想象着她写诗的样子。
李明目灼灼地望着高敬群。仿佛尖利的指甲划过胸际,心中刺痛。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似梅超风就该是这般模样,成熟的风韵,逼人的美丽。
“你是梅超风?”王风愕然。她什么时候会写诗了?
“我可经常见你在网上指点江山的。晚上谈得愉快吗?都在讨论些什么?”
“刚刚我们在说姐姐你呢,我还把你的诗背了一遍呢。姐姐怎么能写出那么痛苦的诗的?真让我害怕啊。”芦笛一下子拉近了距离。
“痛苦吗?呵呵,我忘了。妹妹害怕,不会真把我当作是梅超风,给你来一招九阴白骨爪吧?”高敬群在芦笛的发上摸了下。
“不来了,姐姐笑话我。我真的好喜欢姐姐的诗哦,很多人喜欢,喏,他就是你的Fans。”芦笛指着李明道。
李明面色羞红,目光在镜片后面躲闪着。
“是吗?哈哈,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呢。住哪儿的?”
“我住在清水小区!”
“哇,那真见过呢,我也住那儿。以后叫我姐姐哦,小弟弟。”
“是么?是么?姐姐......”他面色涨红,身子紧绷成一张,要不是紧抓着椅子扶手,真会跳起来。他可从来没有一个姐姐。姐姐,这是怎样的两个神秘神圣而有魅力的字啊。
芦笛将那首《呼唤》递给高敬群,说:“这是小弟的诗,写得好不好?”
“好啊......真好啊......我喜欢,送我了。”
沙龙在十点钟散会。高敬群甫一登场,就置身于聚光灯中,掌控了会场节奏。她落落大方,收放有度,很快与在场的每个人熟悉起来,调动着大家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不时放声大笑。
这是她吗?王风说不清心里的滋味。她似乎是想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说话,语调和手势有些夸张的意味。她是想掩饰什么、表现什么呢?王风还是平静下来,跟她说了些话,留了彼此的电话。
王风拦下辆的士,替应扬打开车门。
“你还进游戏吗?”应扬坐进车里,拉着车门问道。
“哦,那我等会儿进去看看吧。”王风挥挥手。
见应扬离开,马国胜早已抑止不住心头的疑惑:“高敬群怎么啦?怎么没跟林老师一起来呢?”虽然嗅觉不很灵敏,他还是捕捉到了高敬群的异样。
王风默然,低垂着头,自顾自地往前走去。
国胜跟紧几步,问道:“到底出什么事了?”
王风叹息了声,道:“他们早就分手了。““怎么会?”国胜心里一沉,高声道。
“唉......高敬群她......跟刘仁松发生了事情。我也有两年没见到她了。”
马国胜愕然停步,心里像是被扯去了什么重要东西一样。
“明天,我们去看林致吧。”王风回过身,意兴阑珊地道。
13、初识
转过街口,拐入小巷,入巷不深便是茶厂。厂子已倒闭停工,门卫老头靠在椅上打盹,听到脚步声,睁开惺忪的眼睛,瞥了一眼,旋又闭上。王风本待招呼,见此光景,笑了笑,钻入半开的小门。厂子静悄悄的,空地里散乱地扔着些破旧机器。拐过几弯,便见一幢三层宿舍楼,老式的砖木结构,露天楼梯盘曲在楼房一侧。王风来过一次,长长的过道从中间穿过,将楼层隔成两半,即使白天,不点上灯,过道也是暗黝黝的,散发着破败的味道。住户大多已经搬走,只余零散的几家。林致借住在这里。
他远远看见高敬群站在楼前的一处树荫下,支着画架,似在作画。一身宽松的碎花长裙,长长的黑发拢在一侧,随意,闲散。是她?应该是她!娉婷、秀美、有气质,模特儿的好架势。“嗨!你也在作画吗?”
高敬群眯起眼,打量着他,淡淡地道:“是啊。你是?”
“我叫王风,晚报记者。前天来找过你们,想作个采访。吃了闭门羹,门上贴了个张纸条:请勿打扰,呵呵。”他走到高敬群身侧。画架上是幅素描自画像,已近完工。看得出,她有不错的功底,虽然落笔有些犹豫,有多处涂改,但线条简洁明快,人物的动静、神态把握到位,面部、尤是眼睛,刻画细致,线条流畅优美,富有韵律,画中的她亲切、迷人,散发着柔和的光辉,好像她是身边的一个熟人,是同事、同学、邻家姐妹,每天会微笑着招呼。
“哦,前天我们在画画。”她侧过身,让出位置,“我画得怎么样?”
王风说出了自己的观感。大学的恩师爱好书画,收藏颇丰,每次拜望,他都会拿出藏品,讲解一番,耳濡目染,王风打下了书画鉴赏的根基。
“真的吗?”高敬群挑了挑眉毛,伸出手,粲然道,“我叫高敬群,很高兴认识你。”
“哈哈,我是王风。”他忙伸手握住,摇了摇,“你也画画吗?”
“我学过一段时间,平常只是瞎画的。”
“画家就在身边,学画很方便吧?”
“他呀,哪有耐心啊,老是泼我冷水,打击积极性,要不就是把画拿过去,唰啦唰啦画上几笔,改出来的就不是我的画了。”高敬群嘴上抱怨,语气却满是爱意。
“哈哈,这才是学习的好机会呢。林致在吗?”
“他在睡觉。想看这两天他画了什么吗?”
“好啊,求之不得呢。”
“等着!”说着,她就兴冲冲地跑上楼。
王风看着她在楼梯上蹿跃的身影,不觉一笑。她就像是个孩子,要将心爱的玩具与新伙伴分享。他喜欢她,活力的女孩。
不一会儿,她就拿着张油画跑下来,往画架上一夹,微微喘息着,急切地问道:“怎么样?”
王风往画上一瞧,再也移不开眼。黄昏薄暮,女人倚窗而坐,落寞,孤清,双目平视,目光幽冷而偏执,似穿过无形的世界,至极远处,又似返光内视,至极幽深的心底。她是一盆火,那定是蓝幽幽的地狱火;她是一朵花,那定是北极玄冰凝成的冰凌花。冷调的油彩极冷处正是极热,整个画面弥漫着痉挛般的美感。王风惊讶地张着嘴,心里颤动着,怜惜地想要握住身边这个女人的手,温暖她,而又微微惶恐,怕被她的冰冷烫伤。他居然可以画成这样!这是她吗?是的,在她的自画像中,她是尘世的女人,而现在她却是堕入地狱的天使。他忍不住偏过头,见她忘情地盯着画,似笑非笑,似爱似怜。她是爱怜着自己的画像,爱怜着画中的自己吧。他突然懂了林致与高敬群:他是她灵魂的画师,她是他至高的美神,他们的相遇是一种宿命,此生仅因彼此而美丽。王风叹息了,有种心疼的感觉。他对林致充满了向往,他知道他们一定会是朋友,特别的朋友。
听到王风的叹息,高敬群回过神,瞅了他一眼,又口角含笑,对着画像。她已不需要任何人的意见,没有人比她更懂林致,更懂他的画,那是燃烧的生命的激情、是爱。
两人沉默地对着画像。
“他真是令我感到惊奇!”王风忍不住道。
“是吗?他画得跟我完全不一样?”
王风摇摇头,道:“我并不奇怪你们的不同,那只是你不同的心理层面。我惊奇的是他的绘画语言,很特别,色彩的运用神乎其神。” “是啊,神奇!”
“你呢?画过油画吗?”
“很久没画过了。材料太贵了。”
淡淡的一句话语,几分叹息,几分向往,几分爱怜。王风听出了她的心音,瞟了她一眼,想,他是能够做些什么的,为他们。他还没忘记此行的使命,报上辟了个栏目,介绍古城书画界名人。做过几期,反响很好。王风听到青年画家林致的一些传奇性事迹,他与高敬群的相遇,更被人半是艳羡半是妒忌地挂在嘴上,演绎出不同版本。有说她是北京一个名画家的御用模特儿,林致向他借用,一来二去,有了私情,拐跑了,画家村的同行都知道这事,觉得很不地道,林致呆不下去,回了古城。有说她是画家的情人,林致跟那画家学画,暗中眉目传情,勾搭上了,画家知道后叫人追杀两人,不得不逃回古城。有说两人串通,骗了画家一幅重要作品,画家报案,公安局要拘留他们,而逃回了古城,等等。王风并不轻信,却对林致充满了好奇,他想给林致做个专访。现在,面对他的作品,王风感到所有的流言都不足一笑。
“我听说,以前你是一个画家的模特儿,林致去北京的时候,将你拐跑了,是吧?”王风用玩笑的口吻道。
“我不是任何人的附属物,我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 高敬群春阳般的脸瞬间染上了秋霜。
王风被她秀目一瞪,顿觉一股杀气直透心底,懔懔然,歉道:“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高敬群自嘲地笑笑,道:“有各种传言,很正常。随他们去说吧。”
王风收起玩笑的嘴脸,跟她说起来。话题层层展开,如同花瓣层层开放。她是个健谈的人,爽朗而又风趣。时间悄悄溜走,分手时候,她的倩影已深深印入他的心底。王风准备第二天再过来采访林致,“他是个用生命绘画的人!”高敬群的这句评价,让他对林致更是期待
14、游戏
四年多了。是谁变了呢?时间是把刀子,把人割得体无完肤,时间又是个整容师,替你蒙上一层虚幻的皮肤,看不出内里的破残。她是梅超风?她是梅超风!这似乎很不可思议,而又合情合理,似乎唯有她才能写出那般狂热的诗行,铭心刻骨。王风似乎听见了她的呼喊,爱与怒、激情与愤懑,汇成音束,激荡胸臆:呼喊吧 用苍白的高傲的面孔/听一听我的鞭声/从地上到天空 从天空到地下/地狱之火照亮我如火的长发和你的哭泣!
回到房间,王风打开电脑,点进了游戏。马国胜搬了张凳子坐在边上,精美的游戏画面,令他啧啧不已。王风将游戏特效全部打开,画面更加细腻,层次丰富。他将人物从城镇拉到野外,风吹草偃,一只魔兽在草丛里摇动着尾巴,享受着阳光。见有人近前,嚎叫着猛扑过来,把国胜唬了一跳:“啊呀!”。
磁性的吟唱声中,一个华丽的魔法脱手而出,魔兽应声倒下。
“漂亮吧?”
“真漂亮,难怪你喜欢玩游戏了。” “现在的游戏做得都很漂亮。网络游戏,就像是一个虚拟社会,人在现实社会中会受到很多限制,活得很压抑,而游戏不一样,它可以让你自由地选择生存方式。一个现实中软弱受欺侮的人,游戏中可能是个大侠。这是很多人喜欢游戏的原因。”
这时小小发了句悄悄话过来:“你在哪里?我给你钱呢。”
“好!我马上过来!”王风回到城中,很快找到了小小。
小小金发飘垂,一身绿色法袍,肩扛蓝色扛水晶杖,站在广场,姿势优雅,面容姣美。
“这是那个应扬吗?好漂亮啊......”国胜忍不住赞叹。
“是啊,她是精灵族,游戏中最漂亮的种族。”
王风移动鼠标,将小小拉近,绕着她旋了一圈。国胜望着屏幕中的虚拟人像,恍惚间,他有种错觉,那瓷娃娃般的应扬竟与这眼前的人像叠合,融为一体,呈示在了面前,他心跳微乱,心虚地瞥了王风一眼,见他平静地对着屏幕,操作着,是自己太过敏感了,他哪能知道自己会有别样的想法呢?扭头向着屏幕,心头再不能平静,那种奇怪地想法挥之不去,看着电脑中的人像,感觉她就是应扬,近在眼前,伸手可及,她的面容是这般精制秀丽,肌肤是这般白嫩细腻,引人遐想。他还从来没有这般亲近、放肆地看过一个女孩,虽然眼前只是一个虚拟人像。当初对马娇,他也仅仅是浮皮潦草地吞下了肚。
“我们去玩吗?”
“行,时间还早,练会儿吧。”
15、空寂
高敬群与李明一道打车回清水小区,路上,李明把他的情况向高敬群交待了个清白。他在古城一中读书,高三,今年高考,成绩不是很好,考大学有些难度,因此爸妈想让他读警校,爸爸是市公安局副局长,升学不成问题,妈妈在城区法院当庭长。但他不太想当警察,他喜欢写诗,想读文科,正犹豫不决呢。
他叫她“姐姐”,后来叫她“梅姐”,似乎这样更亲近些。他眼睛很亮,神采飞扬,言语急切,似想把自己的一切袒露在这个初识的姐姐面前。他想亲近她,似乎生命中一直渴望着这样一位姐姐,成熟、美丽,是柔情,是依恋,牵联着生命中最悱恻动人的细节。
面对这个热情、纯真的邻家男孩,高敬群感觉真像是找到了“久违”的弟弟。她仅仅是一个玩笑,他却作真了,姐姐、姐姐地叫唤,触动了她内心脆弱的神经。在这糜烂的世间,举目无亲,有这样一个纯真的弟弟,多好啊。他向她讨教写诗的技巧呢,多有趣啊,自己哪会写诗了?那首《我要你为了我而哭泣》是以前激情下的冲动,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写出来的,半年前网上闲逛,进入古城新韵论坛,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一篇可以称之为诗的东西,便注册了“梅超风”这个网名,对金庸武侠小说中的这个人物,她说不出的喜欢,也许是天性中的相似吧:刻骨铭心的爱,超拔绝俗的真。诗贴了上去,想不到会被加精、置顶,迷倒不少人。她知道风音就是王风,看着他在论坛上指点江山,想起以前的日子,心里有种隐痛,她又希望着这隐痛更猛烈些。她留意王风的每一篇文字,总希望他在文字中流露出些什么。他果真也写过几篇介绍古城书画界的文章,其间流露的信息令她感慨非常。她迷上了泡坛,读着那些青涩或成熟的文字,她的心沉静下来,走出了以前的迷狂。她在网上搜索“他”的信息,关于“他”的每一篇文字、每一张图片她都保存,然后精心编辑,静夜里阅读是她最大的享受。这次沙龙聚会,她犹豫了很久,知道肯定会遇见王风,既有些害怕,又有几分期待,她想不到还会遇见马国胜。看王风当时回避、躲闪的神情,马国胜欣喜的目光。唉,王风一定是不想见到自己吧。她推开了一扇门,心中的忐忑那般强烈,只有催迫着自己不停地说话、放声大笑,才能掩饰心底的软弱。她要了王风的电话,可真不知道是否有勇气拔通。而王风又能否理解自己隐秘的渴望呢?
高敬群住在顶层,两居室,带一个小小的阁楼。回到居所,她先去厨房煮了壶咖啡,打开书房壁灯,拉开窗帘,坐落下来,熟练地从桌上的烟盒里弹出一支烟,用火柴点燃,深吸一口,张开嘴,欲吞欲吐,烟雾在口齿间翻卷、滚动,再长长地吐出。她的脸变得落寞、憔悴。咖啡飘散着醇香,夜色般浓烈。她是属于夜的,只有在夜的笼罩下,她才会拉开窗帘,打开心扉,让清新的空气吹进心房。黑夜滋长着欲望,滋长着爱的渴望,这渴望让她想起生命的鲜美。而白天,她不过是一件搁在沙发上的连衣裙,漂亮,却空洞。星空下,可以听风的流动,或者赤脚走在层顶,向着夜空敞开睡衣,让月光抚慰自己饱满的乳房,或者傻坐在椅上,燃起烟,悠长、悠长地吐纳,玷污清白的肺叶,也有滋有味品尝那淡淡的苦涩与幽香,看着火花在烟头吱吱作响,那生命燃烧的过程多么短暂,吐出的一个个烟圈,恰似救生圈,使她免于沉入无边的黑暗。很长的时间里,她那么烦躁、痛苦,她甚至有自虐、沉沦的冲动。她终于搁浅在这居所里,因为一个男人,他的善良庇护了她。老赵总是那样温和地微笑,细声细气地说话,收罗着工作、生活中的笑话来逗乐自己。他的眼里,看到的是父亲般的慈祥,不像别的男人,是贪婪的猫。如果自己不挽留,他会黯然离开。他想过在厂子里给她安排个职位,有些事儿做,可她不想太接近他了,会淹没了自己。他也不生气,只是宽容地安慰她调整心态。怕她寂寞,他买来电脑、装好宽带。一年多前遇到他时,她的情况有多糟啊,现在,她平和了,感到有了活力。他是她的父亲,知己,她向他吐露既往全部的生活,她的爱、她的痛。他是办厂的,与文化界隔得太远,但他总能打听到一些“他”的事,他还用手机拍过“他”的乡居和在田间与老农交谈的照片呢。他鼓励她回到“他”身边去,谁不犯错呢?有爱总没错。哪怕“他”不接受,再回来也不过是现在这样的生活。但是,她害怕。“他”是那么纯粹的一个人。这几年自己又经历了多少事啊。想到可能出现的拒绝,她的自尊与骄傲就刺痛了她。
烟火已烧到指头,她倏然一惊,抛掉烟蒂。真的该想想如何面对了,她打开了一扇门、抛出了一个球,她直觉王风一定会把这球传递给林致,而林致会怎么反应呢?他是一棒挥开,还是双手接住?他会带她一起前行吗?她烦躁起来,不愿再想下去。去浴室放开热水,回卧室拿了睡衣。还是泡个澡吧,在热水里放松神经放松思绪。
16、纸命
眯着眼躺在浴缸里,张开全身每一个毛孔,让温热的水浸透自己。每天,她总有很长的时间泡在水里,这是她最松弛的时刻,在床上会转碾难眠,在浴缸里却可安然入眠。然而今天她有些烦躁不安,一丝火苗舔吻着、烧灸着她的肌肤。她的手滑过鲜花盛开的胸脯滑过丰润的腹部滑过枝叶般伸展的双腿,这花瓣般莹洁果实般饱满透着芬芳透着诱惑的肉体啊,遗落在阴影中,皮肤黯淡,失去了光泽,开始松弛、枯萎,她真的感到苍老了。女人,如果没有爱的滋润,总是迅速枯萎。
她曲起腿,将自己收拢,双手抱住脚,用力地抱紧。欲望在滋长,她的身体在膨胀。她用力地抱紧、抱紧,似想将自己压碎。致......她在心里叫了声,突然流下泪来。她多需要他有力的臂膀结实的拥抱啊,将自己压碎压进他的肋骨吧,此生此世,她只想做他的夏娃他的肋骨,她俩该是创世纪第一对恋人也是终世纪最后一对恋人啊。泪水压抑不住地流下。碎了吧,碎了吧!她收缩着、压缩着自己的身躯。她真想用火红的烟头在手腕上再烙上一印。她左腕脉门上,一个溜圆的烙印,就是她痛苦中用烟头烫下。
走出浴室,她已精疲力竭。然而,没有睡意。她的夜晚惯常是无眠的。再次坐在书房,咖啡早渗着冰凉,黑得像窗外的夜色。拿起桌上的剪子,把玩着,锋利的刀口闪着寒光,却剪不开厚重的夜色。拿起一张黑色卡纸,剪子张开,一刀剪下是一声叹息,一刀剪下是一个伤口,一刀一刀,剪开肌肤,剪开血脉,剪出一对黑色的翅膀,细巧却又坚韧。人脸,鸟喙,婀娜的身子流线纤巧,细弱的双爪筋骨怒张,攫起硕大的石头。她执着纸片相顾有顷,叹息一声,拢成一团抛入纸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