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些钱用用先,兄弟。”忽然窜出三个人挡住了我和谢莎的去路,说话者表情很是凶神恶煞的瞪着我。其他两个则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站在两边。藐视的眼光从一个染了黄头发的男孩眼里泻出,落在谢莎的脸上。他的一只脚还在有规律的抖动着。我瞄了他们一眼后,和谢莎相视浅笑起来。
“快点!”另一个男的推了我一下冲我吼道。然后从裤袋里掏出把牛角刀,很是利索的把刀子甩开对着我。
“就给你们一块钱。”我很平静地对他们说。便从口袋中掏出钱来。那几个家伙可能见我身上有很多钱,便伸出手要抢。我见势收回拿着钱的左手,右手猛地一肘打在那拿刀子的男孩的下巴上,另外两个人见我反抗也向我挥起拳脚。我一把推开谢莎,自己避开了一脚却中了一拳。可是打在我身上的那一拳打得根本就没有什么力度,为此我断定那些家伙一定是为了打游戏已经好久没有进食的原故,于是我几乎是不用躲,只是硬碰硬没几下就把那三个人打得畏畏缩缩的了,之后那三个人见状撒腿跑了。他们逃跑带动的风吹起路边的一个透明的塑料袋,我的目光在看着飘在空中的塑料袋子,最后袋子挂在了树枝上,我才注意到这会儿的太阳光好刺眼。
我用手挡了挡刺眼的光线,转头看了看站在我身旁的谢莎,很无奈地冲她笑了笑。我们刚走一会儿,迎面来了一群人。而刚才那三个人就走在这群人前面,从他们三的神情举止上看,有种狐假虎威的味道。中国现代的青年就这样,自己打不过别人从来就没有忘记自己身边还有一大堆帮手。没办法,中国人多嘛。先把场面搞大了,不吓吓对手,自己脸上也有光彩啊。这就是人们为什么老说咱中国人团结的原因之一了。
我看了看那群正在向我走来的人,侧脸对身边的谢莎说了些话用以平抚她此刻紧张的神情。然后自己掏出手机放在耳边装出一副正在打电话的样子。当那些人走到我跟前时,我从容地把手机放进了口袋中,很自然的笑着面对这一伙人。
“就是他!”刚才那三个人指着我说。这话之后人群中便蠢蠢欲动起来,我则还是那副神情自若的表情看着他们,感觉自己现在就好像瑟瑟风雪中傲然挺立的梅花。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脑子怎么就能这么淡定,只是我知道面对这种场面我只要那样做就行了。几秒钟过后,从那群人中陆续走出七八个人,一脸微笑地走来向我说了一大堆的道歉话。我拍着他们的肩膀从裤袋中掏出一块钱强迫性地塞给其中一个人,便什么都没说和谢莎走了。背对着他们往前走的时候,我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不禁有些浑身不自在起来。
“你们仨找死啊!他就是青乐刀帆树,还想教训他?”
“他就是青帆啊?”
“幸好我和阿沫认出他来了。想当年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的时候他就单枪匹马一个人闯一条村子救人......”
一路上不断有微风吹拂我的脸庞,却吹不散我脑子里一直在回想的事情,刚才那些人说的话以及他们在面对曾经的我时的害怕神情,这些情境总在我脑里晃悠。或许有些事情自己可以骗自己说已经看开,可是在他人的心中却成为了永恒。我想着这些,顿时觉得心中好沉闷,便从口袋中掏出包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燃,然后深吸一口,一股陌生的难受呛在喉咙里,我忍着将这股难受咽进肚子中。也没在意自己走了多久,我俩终于来到了黄燕红的家。
M县就有这么一个习俗,农村里的婚事都是在村子里面办的,不会选择在酒楼或者宾馆中办。给其原因有三:一、省时、省钱。村里的人忙完农活就能赶过来,而那些没农活做的农民又可以帮做菜、洗碗、打打下手什么的;第二方便;第三就是自由。村里办桌清酒总要比预算中要多出好几桌,因为村子里的人一般都是一家子全部到场,很少有一家只派有一个人赴宴的。这就是为什么在村子里办的酒席总会给我一种自然朴实而又豪放痛快的感觉。而不像在宾馆或者酒楼中喝的酒宴那样,感觉自己要做的任何事都在按步骤进行,坐在一个房间里像吃家常便饭似的毫无意思。难不成这就是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沉浸的环境?
一阵鞭炮声过后,我边用手驱赶空气中的烟气边走进了热闹的院中。第一眼的感觉就是里面好大。有连个相连的大院子,刚进门的这个院子一片热闹,院子中摆有七八张桌子,稀稀疏疏的坐着些人,他们小聚在一起啃着瓜子聊着天。院子的四周是由几间老房子围成的,老房子的门板和窗户上都贴着闪闪发光的喜字。庭院中,一只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在院子的阶梯脚处觅食,两条土狗则从容地穿梭于院子与院子之间,两个孩童正在攀爬院子中的那一棵青枣树,一个小女孩站在树底下仰着头看着他们俩。
“嗨,帆树。”龙逸打着招呼从一旁向我走来。我朝他挥挥手,可龙逸似乎没有在意我回应的任何动作,他只是痴痴地看着我身旁的谢莎,然后便一个劲地问着谢莎很多问题,关心的神情全部写在他的脸上。龙逸的举手投足间在告诉我,他完全把我和整个世界都给抛弃了。看着龙逸那傻样,我不禁笑了笑,先只身离开了。
“喂,你干嘛?走都不说一声。”谢莎小跑上来有些埋怨地说。随后又挽起我的手来。我看了龙逸一眼,怕他多想就对他说,“好啦,别闹了。我们去找新郎新娘送祝福去。”说完一把拽过发着呆的龙逸,一同朝另一个院子走去。
在这个人很多的婚宴上,我看到了许多张很是熟悉的面孔。他们也认出我来了,很主动地和我打起招呼并聊了一些我一直在回避的往事。看着他们和我说话的样子,我想他们似乎把我当成神去奉承了,认为我以前做的那些我认为是无知他们却认为很是厉害的事是那样的了不起。当然,我承认,此刻如果他们能把我当成个恶魔看,会让我觉得更实在一些。
这时在农院里的人群开始躁动起来,看着人们欢叫着让开条道,我想可能是新人要出来了。果然,一身古中国风装扮的新人从正屋里相依走了出来,他们满脸的笑容略显羞涩,在人们的相互推挤中彼此拥抱着。我注意到此刻的谢莎看着新人显得很兴奋,她朝新人叫了几声,可是他们俩好像没有听见,还是笑着和身边的客人聊着。谢莎有些急了,拉起我的手就往新人那边挤去,像个孩子似的。
“嗨,新娘子。”谢莎拍了一下黄燕红的后背说。
黄燕红转过身来看着我们仨一会儿后笑着说:“莎莎。龙逸,帆树?你也来了,真想不到。老公,这些都是我的初中同学。”黄燕红向她老公介绍起我们。新郎也停下和客人们的交谈,礼貌性地和我们仨一一握手问好。
“阿红,你同学好漂亮啊。”
新郎目不转睛地看着谢莎说着,他那副色狼样完全没有让他觉察到自己的失态。谢莎则不好意思的抽回新郎忘记松开的手。我看着新郎那木讷的表情,明白了这就是为什么美丽的女子都会惯性的得到很多东西,包括带有情欲的目光的原因了。
新娘子见到新郎失态,便用手肘顶了顶他。许久,新郎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确实失态,然后露出特尴尬的笑容,便找了个理由匆匆和新娘离开了。
我们三找了个位置坐下。我剥开一颗喜糖放进嘴里含着,这里的空气弥漫着浓浓的扣肉的香味,院子的南侧种有很多果树,树上挂着许多快要成熟的果实。鸟的啼叫声缭绕于耳畔却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传来的。一帆巨大的红白相间的帆布铺展在整个院子的上方,投下淡淡的红色影子。谢莎一直在看着在不断招呼着客人的新娘,双手托着两腮,说:“想不到现在燕红就结婚了,而且还挺着个大肚子。想一下她年纪比我还小,二十岁没到就要当妈妈了。”
“农村里的人都结婚很早的,生完孩子后他们便把孩子留给家里的老人带,两口子就趁着年轻到外面打工,等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后,俩口子便把孩子接到他们打工的县市上学,这就让他们的孩子也和他们一样成为漂泊一族。”龙逸伸手从我手中拿走几颗喜糖,剥开糖果纸把糖放进嘴里含着后接着说,“其实这种生活方式对他们的小孩的成长很不好,他们也会为了打工而没有时间去多关心一下他们的孩子们的成长。所以很多外地打工一族的孩子都会有很灰色的童年,很辛酸的泪。”
“阿龙,你好像深有感触哦。”我说。
院子里的小孩子们还在那开心的嬉闹着,我又把一颗剥好皮的糖放进嘴里。这时一阵风吹来,把我额前的留海吹得好乱,我用手轻轻拨开遮眼的头发,发现自己的四周漂浮着无数的锅灰。谢莎在一旁不断地扇动着手掌用于驱赶乱飞的灰尘。我微眯起眼睛思索起来:我们总能听到很多人在说如今的孩子越来越不懂得珍惜自己的身体,感觉随随便便就和别的人发生床事,更是把接吻当成家庭便饭一般见怪不怪的。对于这些现象与其说是时代的步伐,还不如说是一种缺乏关心而安排发生的行为。
沉思一会后,我看向龙逸,他正看着谢莎。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关于上次我还在N市打工时龙逸为什么会被派出所拘留的事情。我问他是不是因为破坏公共设施的原因。龙逸微闭起眼睛伸出一只手指在他眉宇间揉着,许久才睁开眼睛转过脸去看着谢莎,很平静地回答:“算了吧帆树,都过去这么久的事了还提干嘛,现在只要我们大家都还好那就行了。”龙逸说完又扳开一颗糖放进嘴中,似乎那件事对他来说真的是不值得一提。一旁的谢莎则显得有些神情不安。这更让我感到迷惑,可从那以后,我也把这件事扫出我记忆的屋子外,不再提起它。
五天的国庆假期中,自己的心情在沉闷中总算还遇到些快乐的事情。返校那天,我在去火车站的路上摘下了那个芒果,把它放进背包里带去了D大。
国庆收假的第二天,学校的学生会开始了它们的招新工作。先是院学生会先开始忙碌起来,它们在学校内凡是可以粘贴海报的地方都贴了招新海报,每一张招新海报上总会很夸张的印上两个“院学生会章”的盖章,一左一右,或者一上一下。接着就是到各班级中去做宣传,那些来做宣传的学生会成员在教室讲台上的讲话,不知道为什么总让我想起M县路摊边那些做跌打药广告的贩子。那些贩子拿一只活的鸡做实验,他们对那只鸡又踢又踩,或是把鸡脚折断或者就在鸡身上戳几刀,他们的目的就是让那只鸡鲜血直流,使之奄奄一息。接着就把他们自己推销的跌打药涂在那只快要死去的鸡身上,不出一会儿,那只鸡真的又可以站起来行走了。于是乎人们便开始不断的掏出钱来买这药。
院学生会做宣传工作没多少天后,接着是各系部的学生会和团总支也开始了相同步骤的招新工作。而学校的各种社团、协会则沉静得仿佛不存在一样。我那时考虑了几天到底自己要去加入哪个级别的学生会。最终我决定去系部学生会应招。因为我断定院学生会的竞争一定很强,而我害怕失败。
第一轮面试当天,天空中飘落着细细的雨丝,还伴有瑟瑟的冷风,整个世界的光线都暗了下来。我头一次有种还没到达应招现场就想放弃应招的念头。或许是出自于自己骨子里的那股逆流劲,我最终还是在一种混混沌沌的状态下坐进了招宣传部的教室里。只知道在学长开口说话的那一刻,窗外的雨已经停了,乌云也散了,可风还在继续刮着。
“第一轮面试看的是心理强度和面试技巧。所谓面试技巧就是要懂得抓住面试过程中的最佳时间。不要急着先上,因为之前没有人给做参考。也不要最后才上,因为那时候自己想说的话都给别人说过了,招新的人到最后也都惯性化了。”这是很久以前某位老师和我说过的话,现在回想起来这话似乎很适用于这种场合。可是似乎这些道理在座的每一个同学都知道,结果在这种面试技巧的催化下,这轮面试竟然用了三个多小时,真是无聊至极一阵又一阵地撞击心底。
结束这漫长的招新会后,我随着人群涌出教室,原本我还以为招宣传部的面试是最久的了,想不到其它教室的招新工作还在月光的弥漫下进行着。我回到宿舍,感觉自己快要虚脱似的,严重的呼吸有困难。而且还感到胸很闷。那时我就想这是不是因为刚才面试的人太多了,把人需要的某些物质给稀薄化了?导致我身边的氧气不足?缺氧?
“喂!干嘛呢帆树,累成这样子,肾亏啊?”舍友小鲁走到床边推了推我说。我先是一惊,之后吃力地坐起来,无精打采地看着他。
“干嘛?后天,中秋节,约定啊。”那家伙神情诡异地看着我说,我一时还没明白他这番话的含义,转头看了看宿舍里其他舍友,发现他们的表情也是这般的诡异后,我终于晃过神来。
中秋节的约定,这是我们宿舍全体舍友在军训结束后提出来的。那天晚上我们宿舍的兄弟们聚在一起第一次出去喝酒。那时候我们面对整一桌的都是清一色的雄性动物,没有女生的参加,于是总觉得气氛很沉闷。因为那时的我们错误的认为,去哪里如果没有女生的参与就觉得像缺少了些什么,在上大学如果连个女朋友都没有的话,会比考试挂科补考还挂科的情况还要可悲。因为二十岁以后的男子,他的思想里如果还没有装有一个女生的话,我们就直接鄙视这个男人。虽然这都是我们一些酒后的观念,可现在我回想起来,觉得这些认为挺真实的。于是乎那个中秋节的约定就这样诞生了。约定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月后的中秋节,我们宿舍再聚一次餐。宿舍有八个兄弟,到时到场的要有十四个人。只允许两个人打光棍。
想到这,我伸出手指指向正坏笑的舍友们,自己也跟着乐了。
我走出宿舍拨了寒娜的手机号码,想先做好事前约她的准备,以免到时她有事冲突来不了。可最后依然还是打不通寒娜的手机。我独自倚靠在宿舍前的芒果树下,把玩着手里的手机。不远处的草地里传来虫鸣声,透过铁栅栏看去,学校外的公路上依稀可以看见几个人跑步的身影,随着目光的远眺,相思湖静得像一面镜子嵌在相思湖公园中,湖面上一片模糊,没有月亮和繁星的倒影,只映有一栋栋高楼黑黑的身影。我叹了口气把手机放进口袋中,对着躺在地面上的一张落叶踢出一脚,没有踢中。我咬着嘴唇走进宿舍,知道没有寒娜的生活仍在继续。
有时候我总觉得奇怪,为什么在大学里总有这么多上了年纪的老师还在教书育人。我曾为我这个疑问找了两个可以暂时说服我自己的理由。第一,教大学生的教师不可能大学一毕业就直接去教大学生,搞不好学生们还怀疑那老师是个留级生呢,何来号召力和威信力可言。所以越是年长的越是有利于教大学生,毕竟大学生也还是有点素质的,谁会在公共场合扯下面子去和那些老人吵架呢?第二,我想那叫作与时俱进吧,教师太年轻很容易和成熟了的大学生发生另类感情,再说年轻的大学生也挺乐意接受老人们的教诲的,人老了心总会是慈祥的,所以上课和考试会松些。可后来我才知道事情并没有我想象中这么单纯。
今天上专业课,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李老师授的课。此人在这次课以后绝对可以在我心中算得上D大的一号人物。先别讨论这李老师的外貌和工作经历是如何让人瞠目结舌了,就单单说他独特的上课思维,足以让我无语几十年了。
这次专业课一共有三节课连在一起,前面两节那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授课。他果然是位授课高手,讲课不用多媒体辅助,也不用看课本上课,可他竟然能把课本上的内容几乎背了出来。那些书本中的定理啊,公式什么的他记得清清楚楚。连他在黑板上写的例子也和课本上给出的例子一摸一样。这样的举动着实让我对他的记忆力刮目相看,而他随后说出的一句话更让教室里的同学们只能发出小声的嘘声来崇敬他。李老师这话是这样说的,“书本上第25页这个原理图有问题,中间第二段第三行的描述也有问题。”这是他在不看课本看着我们时说的,该老师还准确地说出书中错在哪句话哪个电气符号上。最要命的是他接下来说的那番话,
“这帮吃白饭的家伙,写书的有错,审查的没文化,出版的更加的狗屁不懂。这现代的书一大堆的错误,只有我说的才正确。你们看这什么跟什么啊?狗屁不通的!”李老师老脸紧绷,有种教育儿子恨铁不成钢的沮丧。李老师抑扬顿挫的话语中让听得我一颤一颤的。
第二节下课后,我实在是憋不住了。因为那天我拉肚子,于是乎我去跟那老师说了声,告诉他我可能在上第三节课时会迟到一会儿。李老师认真地端详我好一阵子后,拿着花名册问我叫什么名字,说他方便做个记录。
“我叫帆树,48号。”我告诉他。
“番薯?”老师迟疑了一下,推了推挂在他鼻梁上的老花镜后接着说,“哦,帆树。你去吧。”我听罢飞奔厕所去了。
我回来时果然已经开始上第三节课了,为了不打扰同学们上课,我便从教室后门悄悄进入。在我走回位置坐好的这个过程中,李老师看我的眼神总让我觉得怪怪的。后来此公说出一句让我直冒冷汗的话,他说,“那位同学,不管你是迟到刚来还是旷课刚到,以后上课进来你至少要打声报告啊。都大学生了连这点常识性的礼貌都不会吗?”
李老师此番话一出,我便断定此人一定随身携带他的居民身份证,因为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忘了我的名字,忘了我去干了什么,忘了之前有见过我来上课。所以他又怎么会记得他家地址和那一连串的身份证号呢?
下课后班长找到我,告诉我要留下来给李老师解释一下。解释他认为我旷课的这段时间干什么去了。听了班长这么一说,我又一阵头大,这也太离谱了吧。这李老师所在他记忆力考验上所展示的两个极端。不管这是他另类的教学方式还是有别的原因,像他这种人正常点应该呆在痴呆老人院,可现在就活生生的在D大教书。
结果整件事的结尾是:我在教室等了李老师一节课,他才悠闲地出现。他见空空的教室里只坐着个我时,边走过来边关心地问我:“这位同学真勤啊,大学生能像你这样子一个人在空空的教室看书的没多少个了。......”我没有听完他说的话,收拾好课本冲那李老师勉强地笑了笑后离开了。我走到教室门口回头看了看还站在教室里的李老师,他好像在看着窗外的风景,一股太阳光线照在他身上,投下的影子拉长到我的脚下。空气中有股古老的气息令我感到很难受。我握紧手中的书离开了。
走在茵茵的校道上,入秋的季节已经让这南国城市有了落叶的痕迹。在没风吹过的时候,也会有叶子从树上缓缓落下,勾画出一幅没有蝴蝶飞舞下的飘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