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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作者:风雨夕 当前章节:43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8:20

他走后,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少天。睡觉、回忆、读我的书,昼夜交替,时间也就过去了。我在书里读过,说在监狱里,人最后就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但是,对我来说,这并没有多大意义。偶尔还会有警察把我提走,于是讯问又重来一遍。不过讯问内容变了,大部分都是关于这个贩毒集团其他成员的,他们想通过讯问我来得到某些证实。我从来不为难他们,每次的回答前后一致,从来不说废话,有什么就说什么,所以每次讯问都很顺利。他们甚至对我的冷静和诚实感到非常吃惊。倒是他们绕来绕去的,看上去居心颇觉叵测。

过了一段时间,那个律师又来了。

“你今天看上去气色很好。”他推门而入,冲我笑道。他的笑看上去像一次完全友好的拜访。

我也冲他笑笑。

“听说你不再绝食了。开始吃饭了吧?”

“嗯。”

“不愧是一级看守所,就是不一样啊,关的都是省级机关经济和职务犯罪的嫌犯,还有你们这些上级督办的涉案人员。”他笑着坐下,“这儿不仅安装了受虐报警装置和对讲系统,而且还可以读书读报看新闻,甚至提供营养饭和病号餐。哦对了,和你同案的吕成军是少数民族吧?他吃的是单独灶。还有那个姓刘的主犯,也就是你们说的刀疤,他有糖尿病吧?他吃的是病号灶。”

“我听说还有人在这里面订婚的。”我说,“你要是喜欢这儿,你也可以进来。”

“哈哈......”他大笑起来。

“今天几号了?”我问他。

“三月三号。”他说。

“哦......春天来了。”我喃喃自语。“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三月份的节气应该是‘惊蛰’和‘春分’。”

“是的。”

“一审二审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再复核一下,我是不是就可以上路了?”

“一旦二审开庭,改判就没有可能了,你明白吗?”他不再笑了,表情严肃了起来:“我考虑的是生命最后的救赎能不能实现。”

“一审、二审、复核、核准、执行,时间太漫长了......遗体可以捐献吗?”

“如果被执行的是注射死刑,才存在捐献遗体的可能;要是枪决......愿望将会落空。”

“太难熬了。”

“其实,如果按我讲的那个故事正常发展下去,你完全可以不死。”他的话题再一次往“精神病”这三个字上面靠拢。“《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我没有理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我仍然没有理他,听他继续说。

“尚未完全辨认犯罪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犯罪减轻处罚。”他继续说。

“我实在是想不通,中国的法律怎么会有‘精神病犯罪免于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我说,“难怪几乎所有的犯罪分子、所有的犯了重大刑事罪的犯罪分子都要做精神病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精神病,那么一切罪责都能免掉。这种制度实在是荒唐加混蛋。”

“这怎么是混蛋呢?”他对我的话非常吃惊,甚至有些愤怒。

“就算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如果对别人进行人身侵害导致杀害别人,那么这样的人也是杀人的精神病狂魔,国家法律对这样的杀人狂魔竟然免除犯罪责任,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正体现了我国立法机关对精神病人生命权的尊重......”

“那他们,或者说我,岂不是要逃脱法律的制裁?”

“那你还想怎样?”

“我不想怎样。”我说,“我只知道,一个人如果做错事,一定要承担后果。”

“你的意思是,你不是精神病?或者你必须承担一切或者一部分后果?”

“我本来就不是精神病。”我说,“我怎么可能是精神病人呢?我听说过精神病打人、杀人,从来没有听说过精神病贩毒。精神病人是不可能贩毒的,既然贩毒,他就不会是精神病。”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也是有的,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虽然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比正常人更有人权吗?正常人死了,精神病却活着,这是什么世界?”

“算了!有关精神病人是否负法律责任的问题,我们先讨论到这里。”他擦了擦脸上的汗,“这些不是我们决定的,或者干脆说不关我们的事儿。”

“你想干吗?你不想让我死,是吗?”

“你想干吗?难道你想死?”

“没错。”我笑着说,“我们聊了这么多,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意思?我命中注定,命该如此。懂了吗?”

“死亡和生存只是选择,不是命运。”他吃惊地看着我,张开的嘴半天没有合上,最后他说:“这事儿你说了可不算。”

“那由谁说了算?”

“法官说了算。”

“法官?”我笑了,“我无法选择生,难道还不能选择死?来这个世上压根就不是我的选择,我选择不了国籍、地区、种族,甚至连男女我都没得选择。但是我总能选择死吧?”

“算了,先不说这个。”他深思了一会儿说,“现在我们谈第二个问题。”说着他从包里取出一个本子翻看了起来,看了一会他说:“自去年以来,有人向警方举报过......我看一下......一共是三次......”

“不是我举报的。”

“我还没有说完呢。”

“那你说吧。”

“每次举报都使用的公用电话,举报者是一名男子。其中有一次,也就是警方抄了制毒窝点那次......”

“这些我都不知道。”

“举报者至今没有找到,警方在你们这个团伙里面也找不到这个人。你认为会是谁?总不会是刘鑫明本人吧?”

“不是我。”

“抓捕之前警方还收到过两个U盘,一个里面是刘鑫铭洗黑钱的罪证,一个是刘鑫铭制毒贩毒的罪证,我想证实一下,这两张U盘是否与你有关。”

“没有。”我说,“这应该是那个卧底干的,也就是边慧成。”

“但是边慧成的死亡时间早于两个U盘寄出的时间。”

“那可能是他从阴间里寄出的。”

“我记得边慧成托我转交给你一个U盘......”

“那里面全是A片。”

“请严肃点好吗?我会见你一次不容易,你得珍惜机会,争取在一审前沟通......”

“不是我找的你,是指定的。”

“别管谁找的,我只想保住你的命。当然,前提是你本人同意。只要你承认那份证据是你寄出的,就会产生从轻情节。最重要的,你有精神病,当然,这个你要有证据,鉴定也可以,只要你向法庭提出司法鉴定的请求......”

“我不会请求的。”

“等你出来后,我们还可以坐一块喝咖啡......”

“不必了。”

“你不相信法律,还是不相信律师?”

“都不是。”

“那你是不相信我?”

“也不是。”我摇摇头,“我已经给自己判了死刑。”

他表情非常尴尬。他看了看我,看了又看,然后他说:

“我干这一行好多年了,什么样的刑犯我都见过,可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别人到了这一步都是以泪洗面、夜不能寐和拒绝交流,而你是放弃一切可能活的机会,主动求死。”

“难道我不该死吗?”

“你以为你是谁?《黑客帝国》里的莫非斯?”

“什么?”

“我们不是科幻片里的英雄,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明白吗?”

“明白。”

“你真的不怕死吗?”

“不怕。当你超越了自己的恐惧时,你就会感到轻松自在。”

“很抱歉,”他说。“我很难理解你这种感觉。”

“很容易,”我说。“首先你要一无所有。”

他看了看我,站了起来向门口走去。

“等一等。”我说。

他转过身,一脸的迷惑。

“边慧成......没有那么蠢,对吗?”我问他,“他其实一开始就知道我不是卧底。对吗?”

他并没有回答,而是沉默地站着,仿佛突然伤了心似的闭上了眼睛。过了很久他才把眼睁开。“他是一个善良的警察。”

“善良的警察?”

“对!一个善良的警察。在面对一个过去的同事、一个尚有良知的恶人时,他并没有想方设法置人于死地,而是想方设法去救赎。要知道,生命救赎比法律惩罚伟大得多......”

“我知道了。”我喃喃说道,“果然......他压根儿就知道我不是卧底......我以为我骗过了他......结果......不过是我自作聪明罢了。”

他看了看我,什么也没说,然后走了。他走之后,我拖着哗啦响的脚镣回到了“号子”里。我躺在铺上,看房间在打转。我必须盯住墙壁,才能使牢房停止转动。黑暗中,边慧成坐在我的旁边,沉默地抽着烟,抽烟的模样栩栩如生,就像活着的时候那样。我突然坐起,他瞬间消失,四周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触目只有安静的牢房,和逼仄黑暗的世界。我累极了,再次躺到铺上。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满天星斗照在我的脸上。田野上的声音一直传到我的耳畔。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森林的气味,使我的两鬓感到清凉。沉睡之夜非常安静,像潮水一般浸透我的全身。这时,长夜将尽,汽笛响了起来,那是一列开往香格里拉的列车......

这像是我内心深处的火车,是我人生的还乡火车,但又不像火车,它是严寒的黑夜里狗拉雪橇的铃声,是圣诞之夜冬青花环被窗内的灯火映在雪地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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