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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救援  第四章  救援

作者:若梦 当前章节:3744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13:55

江铭文律师是清泉台大的校友兼棋友,后来也到美国留学,比清泉早几年回来台湾,因为兴趣相近、性情投合,俩人已是将近二十年的挚友。他虽然不是主攻移民法的,但对其向有涉猎,又是位人权律师,所以清泉一听萧琳说起周丽的事,马上就去找他来帮忙。他后来跟清泉说的,他对周丽能不被遣返根本不抱任何希望,原因很简单,没有过先例。但被遣返了还能够翻案吗?过去有过这样的先例吗?对于清泉的问题,江律师不做正面回答,而是充满信心地说,我们来创他个首例。

他几乎从一开始就在为此创首例的案子做准备。周丽被遣返当天在桃园机场与众人话别时,江律师知道按规定是不能录音、录像或是照像的,且屋里一直会有入出境管理局的人士在场监督,所以他早就跟清泉和永福两个人交代好了,到时要见机行事,掩护他录像。好在那天对方只有两个人,而且注意力全放在几个悲悲切切的女人和孩子身上,他们三个男人很容易地就把事情给办了。江律师基本上全程录下了那三十多分钟的情景,但他却把带子压下来,谁也不给看,清泉问他什么时候用得上,他说这是最后一手“杀手(jian,金+间)”,不到最后关头不能轻易出手。

江律师的第一步在周丽被送走前已经做了──向入出境管理局递交陈情状,说明周丽只是帮朋友忙,并没有在打工,因此不涉非法等等。过了几天他又交上去几份补充资料,就是云芳店里每天的收支明细、员工的工资簿、三名雇员的证明信等等,总之就是为了证明云芳没有把周丽作为一名雇员看待。等了两个多月,入出境管理局的答复下来了,不出大家预料的,当然是驳回。他们列举的理由是:第一,告发周丽的人士曾亲耳听见云芳的店员说过,周丽是在打工;第二,云芳的账簿里没有关于周丽的资料,并不能证明周丽没有在云芳店里工作;第三,三名雇员受雇于云芳,彼此有利害关系,因此他们的证词不具证据力。

孙敏生身体状况已经基本恢复,这时憋着一股劲儿全身心地投入了营救妻子的行动中。他和江律师在收到入出境管理局的驳回决议书的当天下午,就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告诉,控告入出境管理局执法不当。台北地院在三个月后开庭,传了包括孙敏生、曾云芳和云芳的雇员等若干名证人,最后的判决却是此案不成立,因为案件当事人及最重要证人周丽不能出庭应讯。这个结果把大家都气疯了,天底下还有如此荒唐的判决吗?唯有江律师仍是一如既往的冷静,他说他早已料到结果会是败诉,但是没想到却是案子不成立,而且是基于这么一个荒谬绝伦的理由。现在看来只有最后一条路可走了。

这条路就是新闻媒体。那天他们从法庭出来后就聚在清泉和萧琳的家中,江律师有备而来,第一次把周丽被遣返那一幕的录像带放给他们看,结果云芳和萧琳两个女人加上孙敏生是从头哭到尾,另外三个男人强撑着没有哭出来,却也是红着眼圈半天说不出话来。完了江律师问大家,“想像一下,这个场景在电视上向全台湾民众播出来,会是个什么效果?”

“你为什么不早点把这带子拿出来?”罗永福气哼哼地质问道。他这阵子觉得特别憋气──这股气从娶云芳起就憋着了,一直憋了这么多年──家里被罚二十万,云芳店里的生意受到影响,就连他自己都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而这一切都为了什么?就是为了那些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官老爷们定出来的荒唐、不人道的政策?

“原因很简单,利用新闻媒体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希望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但同时我们也要承担风险、付出代价”,江律师不疾不徐地说,“首先我录影就是不被允许的,是否违法还有可议之处,但违反了他们的规定是肯定的。其次这盘影带一旦公布出去,你们几家人也都被曝光了,你们的隐私就很容易被人侵犯。何况走这一步的效果如何,是完全没有保证的事,我们是想引起民众的关注,好借此给当局施压,但民意的走向如何,我真是觉得很难预料,所以这是万不得已的最后一步棋。现在我很郑重地声明,本人愿意承担违反规定录影的一切后果,你们愿意承担被曝光的一切后果吗?”

清泉和萧琳是从美国回来的,当然很重视自家隐私,也明白这件事的严重性,所以两个人对视着在心里权衡利弊,一时都没有说话。永福和云芳比较没有顾虑,而且这件事还和他们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没有什么犹豫地他们都说不怕曝光。大家都把眼光投向清泉夫妇俩,一会儿工夫他们已经达成默契,清泉说,“我们和大家共进退。”

于是分配工作:永福夫妇和敏生分头去找自家选区的民意代表──里长、议员等等,争取尽可能多的支持和帮助;江律师和清泉动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负责联系媒体,并且寻求体制内人士的支持。忙活了一个多月,台湾收视率最高的新闻台TVPS在晚上黄金时段播出了一段十五分钟的专题报道,将周丽被遣返事件进行了一番详细描述,其中有大约五分钟的镜头是从江律师偷录的影带里剪辑下来的,集中在最后周丽被俩女警反拉着双手往外拽,披头散发的她一次次地被拉开,又一次次地挣扎着冲回女儿身边来,以及云芳和萧琳怀中的两个女孩拼命地向周丽伸出双手,嘶喊“妈妈,妈妈”的场景。另有大约三分钟的内容是对孙敏生及双胞胎女儿的访谈,俩女孩一边一个坐在爸爸的腿上,记者问她们想妈妈吗,俩人都呆呆地不说话,只是点头,然后慢慢地四只大眼睛里闪出晶莹的泪光;敏生哽咽地说,这几个月来俩女儿天天晚上都是哭喊着要妈妈睡着的。

节目一播出来立时就震惊了台湾社会。那两天电视里铺天盖地都是周丽和两个女儿的镜头,政论节目打出大大的标题“我们台湾还是一个有人权的地方吗?”,观众Call in进来几乎是一面倒地谴责政府执法不当,残酷剥夺新移民的人权;江律师和清泉找到的几位政坛人物──在野党民进党的立委和党内大老,也频频露面,强烈抨击执政的国民党枉顾民情、草菅人命等等。更有甚者,正好那几天有一个区域性的人权会议在台北召开,东南亚十几个国家的学者、社会活动人士集聚一堂。这些国家向来都是将台湾看着人权楷模,没想到居然还发生这样的事,当即就有好几位参加会议的代表站出来表示遗憾,并以退会表达抗议。台湾当局一时间闹了个灰头土脸,行政院副院长终于出来表态说,会尽速责成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假如是执法不当,就要坚决纠正错误等等。相关部门知道这次篓子捅大了,动作飞快地找到江律师和孙敏生,也顾不上追查录影带怎么来了,只讨论这事如何善后。江律师代表孙敏生提出很简单的三点要求:第一立即让周丽回台;第二撤销周丽非法打工的记录,发给居留证,因为她原来排队等居留配额的时间已到;第三退还罗永福曾云芳夫妇被迫缴纳的二十万罚金。相关部门大大松了口气,还好他们没有提出要公开道歉或是哪个负责官员下台等等,于是很快答复说,三点要求全部同意。

就这样周丽在被遣返七个月后,终于风风光光地回到台湾,见到她日思夜想的女儿和丈夫。那天几家人倾巢而出,浩浩荡荡地直奔桃园机场,周丽一出海关就向着亲人飞奔而来,先把俩女儿在怀里抱了个痛快、哭了个痛快,然后逐个地向这些生死之交的朋友致谢,最后走到公公婆婆面前,突然跪了下来,向俩位老人叩了三个响头。

这是这次事件中唯一因祸得福的结果──周丽和公婆尽释前怨、重修旧好。她刚被遣返的那两天,敏生住在医院里,云芳和永福帮他带着俩女儿,萧琳忧心忡忡地说,这也不是长远之计呀。显然周丽也很清楚这点,朋友帮忙只能帮到一时,长远还得靠家人。她回到杭州娘家,马上做了两件事情。一件是跟高雄的公婆打了个电话,痛哭流涕地为自己过去的不孝向俩老认错,诚恳地希望公婆看在儿子和孙女的面上原谅她,帮他们一家渡过难关。第二件事是当初敏生娶她时给了他们家十万人民币的聘金,周丽是独女,家境不错,父母后来又把那笔钱当嫁妆还给了她;她留个心眼儿没把钱带到台湾,而是在老家的银行存了个定存,算是自己的私房钱,也有为自己留条后路的意思;现在这笔钱加上利息已有十四万,她把它提领出来,全数寄给了公婆。就是这么无比柔软又无比坚强的两手,将敏生父母的心收服,俩老不仅多年来积聚在胸中的闷气一扫而光,而且对这个媳妇的感觉全然改观。当初他们不喜欢周丽,表面的原因是说她不懂事、不守规矩、不尊重老人等等,其实骨子里还是瞧不起周丽是大陆女孩,认定她是为了钱才嫁来台湾的。周丽出事后,他们本来也就是要来帮敏生的,毕竟儿子和孙女都是自己的亲骨肉,自家人不帮还能靠谁帮?至于说媳妇嘛,本来就是外人,何况还是个不听话、不受教的媳妇,他们心里大概巴不得她再也不要回来才好呢。现在当然完全不一样了,老俩口连夜收拾行装北上,到敏生家安顿下来后就马上来云芳家里接孙女。云芳很有心,殷勤地招待两位老人喝茶吃点心,拉着周丽婆婆的手坐下来,细细地将当初周丽怎么感戴敏生对她好,真心地要回报他、替他分担家计的前情往事说了出来。周丽婆婆本来就已经原谅了周丽,要来帮她顾家带女儿的,现在更是对周丽心怀感激,庆幸儿子找了这么个多情多义、既能同甘又能共苦的媳妇。

就这样周丽回到家中的当天晚上,婆婆拿出一个存折来给她,上面有六十多万新台币,就是当初她寄回来的那笔钱,婆婆现在又全数还给她,说是她现在可以工作了,这是给她的创业基金。周丽没多久果然就靠那笔钱开了一家兼营二手精品的服饰店,第一批货就是自己衣橱里那些名牌衣服和Gucci、LV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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