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个不停不打紧,康幸福本来好象是要好好睡上一大觉的,这响个不停的鞭炮一直就那么地爆炸着,睡不着了,醒了,被吵醒了。
完全的被吵醒了。
醒了只是说眼睛睁开了,人还躺在地上,没起来。就象三岁的小孩,从甜蜜的睡梦中醒过来,睁大着眼睛好奇地望着周围的世界。
两个警察一看康幸福醒了,心里自然感到踏实了。
为什么?那还用问,醒了就可以带「是带,不是抓」她走了。这是他们今天要执行的公务,上级交给的这公务就可以马上完成了。
“妈——!”
一声清脆的、亲切的、清晰的、清醇的、清醒的声音,响彻云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差那么0.618点,就把每个人的耳膜给击穿。
是蒲算子在叫喊。她刚从报社回到家来。
蒲算子为什么要那么地喊叫一声“妈”?这还要多问吗?她一眼看到自己的母亲那样子的躺在地上,脑袋“轰”地一下炸开了。
看到自己的母亲那样地躺在地上,旁边就是警察,还停着一辆警车。蒲算子是读过书的人,读的还是大书,警察和警车都呆在这地方,能有好事吗?
从来就没有警察和警车这一类的特别政府行为光临这个地方!
在特殊的情况下,警察打人那是警察的职能。特殊情况下,警察不打人那还叫警察?就象在战场上,战场就是一种特殊情况,在战场上,军人如果不杀人,那还叫军人吗?要不这社会怎么能有安定、太平的局面?
太简单的道理了!
自己的母亲躺在了地上,是不是曾经发生过特殊的情况?因此自己的母亲被打了?
这是蒲算子的第一本能反应。
赶紧跑过去,紧紧抱住自己的母亲,痛苦地哭着问:“妈,你怎么啦?你这是怎么啦?”
看清楚了,听明白了,叫喊“妈”的人,是睁大着眼睛、但还躺在地上的女人的女儿,躺在地上的女人是叫着“妈”的女人的母亲。
搞明白了眼前这两个女人的关系。
两个警察看到眼前的情景,为难了,心酸了。多惨烈的境况呀!这公务该怎么执行哪?实在不忍心。
不忍心当着这女儿的面,就那样公事公办地将康幸福带「实在是不想说是抓」走。
看看这两个女人,虽说年龄不一样,可她们的那模样,都长的简直是没的说。这般模样的女人,会是犯事的人吗?
可作为上级领导人的局长说了,那叫康幸福的女人是杀人嫌疑犯,是嫌疑犯就得抓,况且还是一个杀人的嫌疑犯,人命关天哪!法律面前不能感情用事!
带走人是不可质疑的,然而就那么地带走人是不是太鲁蛮了点?或者说太有点不近人情?
不是总在说,办什么事要讲人性化吗?即使要带走人,那也得讲点策略是吧?是不是和蒲也哉商量一下,看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