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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澜 当前章节:15382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13:55

不过,困惑的深浅不完全取决于他们所涉及的国家的多少,而且在于影响他们的多种文化的差异。他们常常反问:“从哪里来?你是指我的血统,还是出生地,还是文化?”明子的父母都是移居巴西的日本人。她出生在里约热内卢,从小接受的是葡萄牙语教育,高中毕业后来到美国读书,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八年。她喜欢吃日餐,却坐不惯榻榻米;觉得巴西是最美的国家,可是行为作派越来越美国化。不过,她的英语明显带葡语口音。“我是一个喜欢美国生活方式的懂葡萄牙语的日本人。”她这样描述自己。 “哪种文化对你影响最深呢?”我问她。

“说不清,各有一点儿。它们在我的头脑中己融为一体,难分彼此了。

我想生活中最重要的是做一个完整的人,而不是分清哪些想法归哪个文化。

要知道,文化是相通的,只不过人们给它们取了不同的名字。”明子这样回答我。

我忽然想起博斯普鲁斯海峡上那位游客的闲话,心中隐约察觉到了些什么,但又似乎还不分明。

在对国际传媒发展历史的研究中,我发现了两条相反却又并存的线索:

国际化和本地化。更有意思的是,两种趋势都日渐明显。一方面,现代通讯手段,如卫星技术、光缆技术等使全球的联络有了从所未有的便捷、高效,使地球日益成为一个小小的村庄。特别是电视的国际化,把天涯海角带入咫尺之家,一场海湾战争通过CNN现场传送到世界各地,而日新月异的电脑技术也正把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织入同一网络。这个地球不再仅存在于地理上,历史上,也存在于无形的电波、数字空间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发生在这个星球上任何一处的事情都不可能不对其他地区产生影啊。

另一方面,保留本民族、本地区文化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人们对文化的同化现象表示不安,而且毕竟更关心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于是,在亚洲纷纷设台的欧美传播公司不约而同地发现了一条规律:当地节目比进口节目的收视率更高更稳。即使在文化相近的欧洲各国,本地新闻和电视剧而不是美国的肥皂剧,是当地观众关注最多的电视节目。世界范围内地区性有线电视每天都在瓜分全国及全球性的大电视网的份额,因为当地节目更易调整,更有针对性,且更独特。

总而言之,这个世纪末,各个民族,各个文化都面临着相似的悖论:一方面是种族、民族的大混血、大融合,文化、生活方式的大渗透、大同化:

另一方面是尖锐的宗教、宗族的流血冲突和保留纯正的传统文化的大声疾呼。面对这两个正好相反的趋势,人们真有点儿被搞糊涂了:“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越是悠久的文明,越是骄傲的民族,在这个悖论前越显痛苦。理念与情感的冲撞不亚于地理大板块的狭路相逢。一些人抱定视而不见的鸵鸟政策,想拒绝这个大世界的冲击,也有一些人骨子里的自卑发展成表面的过于夸张的傲慢,守住“你有什么了不起,老子还看不上呢”的逻辑,或者恶狠狠地往地上啐一声“呸”,聊以泄愤,实际不损别人一根毫毛;也有些人以为守定了一些文化符号,就守住了祖宗的基业。一谈中国的艺术品,必搬出些绘着“嫦娥奔月”、“八仙过海”的鼻烟壶,津津乐道于笔触的细腻和繁多;或热衷于比赛在一张薄绢上绣几千几百个童儿,在一根头发上刻几十首唐诗。我不想贬低这些工艺品,但是沉溺于技巧的熟练,忘记了艺术的本质在于升华灵魂,只能把一个民族可贵的才华和生命浪费在工匠的复制中,而我们需要的是大师。

在纽约,我采访了在纽约时装界颇受青睐的来自杭州的服装设计师韩枫,发现她的作品中并没有明显的中国传统图案。她解释说,中国服饰文化对她的影响并不体现在盘扣和绣花上,而是表现在整体的韵味上。比如她设计的夜礼服就吸取了旗袍简单流畅的特点,以前后两片布料来衬托女性婀娜多姿的曲线。她的设计不仅出现在美国一流时装杂志上、高级商店中,而且还作为艺术品在现代博物馆展出过。美国时装专家说,她的风格在与时装主流的融合中反映出东方特有的气质。这使我明确了这样一点认识:所谓发扬传统,应指精神上的继承,而非细节上的模仿。我们的文化根深基厚,为何要抱住一些坛坛罐罐不放呢?

当东方的古老文明在昔日的繁荣和今日的挑战面前产生困惑的时候,西方的发达国家也遇到了自己的“误区”,表现出幼稚的自高自大。比如曾经由各种外来文化相容而成的美国社会在二战后的强盛中滋生了一种“世界即我,我即世界”的自我封闭意识。我国某部长一九九四年访美时,美国《时代》杂志的董事长曾问他:“请问你们中国的媒介什么时候开放呀?”该部长回答说:“中国的电视中有30%的节目是从世界各地引进的,而美国主流电视中有多少外国节目呢?到底哪个媒介更开放呢?”一九九六年,《杨澜视线》节目的一个话题是一个调查,看看中国和美国十四岁的中学生(二○○○年中学毕业),谁更了解世界,结果表明,中国学生对世界历史、地理及科学方面的知识远远超过美国学生。一个中国学生可以用英语回答出美国的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的名字。而不少美国中学生却说不出上海是哪个国家的城市。美国,该为自己下个世纪主人的知识素养操一点儿心了。

在这个文明互相撞击的时代,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需要面对现实。想拒绝冲击是不可能的,想放弃根脉也是愚蠢的。我想起明子的那句话:“重要的是做一个完整的人。..文化是相通的,只不过人们给它们取了不同的名字。”此时,在我眼前出现的是欧亚大陆交界处的山脉和海水。我想,深厚的文明是经得起碰撞的,它反而因为对手的势均力敌而更显存在的价值。交锋处,自会山岭巍峨;相融处,又何妨柳暗花明?让我再回到在土耳其的旅行吧。在它的首都——伊斯坦布尔,我游览了具有二千五百多年历史的圣索菲娅清真寺。它建于东罗马拜占庭时期,当时是一座东正教教堂,十五世纪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定都伊斯坦布尔(当时称康斯坦丁堡),遂将它改建成清真寺。如今,它依然是这座城市的标志之一,其气势恢宏的圆顶(直径达三十多米),傲居世界之最。它更像是一座博物馆,在那里,《古兰经》的格言与描写《圣经》故事的瓷砖画相安无事地并肩陈列在古老的墙壁上,希腊—罗马式的廊柱坚固地支撑着伊斯兰绚烂的图纹。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安详地在这交融的东西文化中流连忘返,地理、宗教、种族、文化的不同没有使任何人产生坐立不安的焦虑或失落。彩色的镶花玻璃窗中,透过迷人的太阳的光芒,时间仿佛在一瞬间凝滞。导游告诉我,“圣索菲娅”的意思是“神圣的智慧”。

毕竟,人不是为那些界线而生活的。跨越界线,让我们的视野更加辽阔。

家住侯家路摇到外婆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分。成年人见面时往往恭敬地递上一张名片,上面印着“经理“、“教授”的字样,那是指职位;作为主持人的我常常在介绍来宾时冠以“著名表演艺术家”、“著名作家”的头衔,那是指成就。而对于既无职业,也无成就的孩童来说,他们的身分往往只有依靠与他人的关系来确认,如“××家的小孩”等等。

在我的童年时代,曾骄傲地拥有自己的身分与标志。那是一条小手绢,上面用红棉线绣着我的名字,下面一行小字:“家住侯家路112号”。今天不少名人因为其名家喻户晓,没有必要在名片上罗列繁多的职位与荣誉,也常常采取这种只印姓名、住址的方法。而幼小的我别在衣襟上的小手绢,似乎就有类似的去繁就简的功能。当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我丢了。侯家路112号是上海外婆家的地址。那里与城隍庙之间有两三分钟的路。我在那里从一岁半呆到四岁,后来又断断续续住过两年。那里是我记事以来最早的坐标,我的第一个社会标志,就是住在侯家路112号的那个小女孩。

然而,今天我只能在记忆里搜索这个方位了。今年夏天回国时,我兴致勃勃地拉着吴征,去“瞻仰”儿时的故居,准备指指点点、吹番牛支。但是、晚了。侯家路一侧的房屋早已被夷为平地,被水泥墙围了起来,据说是香港明星成龙、梅艳芳等等资在这里建“明星城”。用不了多久,琼楼玉宇、灯红酒绿将赋予这一片地区不夜的繁华。斜马路上的公用电话亭还在,但一年之后整个城区都将被拆除。我正长吁短叹,吴征一把将我拉到一边,一辆三轮车从我身边飞快地驶过,上面装着叮满苍蝇的西瓜皮。

我的近九十岁的外祖父母已于去年迁出了他们生活了七十多年的侯家路,搬入浦东两室一厅的单元房。年迈的他们一如既往的豁达,并不因故居难离而多愁善感。他们说,现在不必每天爬上爬下嘎吱作响、狭窄陡峭的木楼梯,可以告别老式马桶所带来的诸多不便,又可以呼吸着浦东新鲜的空气,何乐而不为呢?

伤感的倒是我这个年轻人:永远失去了那条湿漉漉的小巷,失去了门前菜场那几只半人高的成菜缸,失去了隔壁卖话梅、粽子糖的烟纸店,我童年的“身分”还找得到吗?

幸好,记忆还不曾丢失,而且随着我的唯恐丢失的慌张,更加清晰起来了。我第一次住进侯家路的时候,是一九六九年的夏天——这当然不是我当时的记忆,而是妈妈事后告诉我的。因为当时我还只有一岁。那时年轻的父亲远在阿尔巴尼亚当援外专家、年轻的母亲即将离开北京赴湖北阳新五?七干校报到,她本想把我一块儿带去,可是外婆硬是不同意:“这怎么行呢?

农村条件不好,说不定奶粉都不好买,还是留在侯家路,由我来带吧,保证养得白白胖胖的。”外婆做了一辈子家庭主妇,生育抚养了五个孩子。论持家养孩子的经验在邻里中被广为称道。我妈妈虽然舍不得,但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于是襁褓中的我,含着奶瓶,躺在东摇西晃的火车里,摇啊摇,摇到了外婆桥。侯家路只有百米长,五六米宽。街两边是一色旧式木结构的两层楼房。

因为街道不宽,人们晾晒衣被时就把长竹竿架到对街伸出的窗台上。每年梅雨季节一过,家家户户开柜翻箱,要在煦日中把捂久的阴湿驱散。于是,整条街的半空中,被单招展,衣裙飘扬,有万国旗齐聚式的气派。

到了盛夏的傍晚,没有空调的木板房里热不可当。一排排竹椅被搬到街上,一户户人家也短衣短裤地出现了。一条侯家路被填了个满满当当。这时,后院的老伯会摇着蒲扇,给聚在身边的孩子讲个鬼故事;居委会的老太太们挨家挨户地送着驱蚊药;男人们凑上几桌棋牌,谁输了就在耳垂上夹上个晾衣服的木夹子..最可怜的是那位胖公公,数他输得最多,往往两只耳朵都夹满了,脸也涨得和耳朵一样紫红紫红的。可是每天傍晚仍见他赤膊坐在那里,心无旁骛地琢磨着手中的纸牌,其执著倔强,今天想来仍令人钦佩。

侯家路上有菜市场。每天凌晨,运菜的卡车往往亮着大头灯,大模大样地开到街心。很快,卸菜声、装筐声、标价声此起彼伏。清晨四点左右,菜市就开始热闹起来了。上海人习惯在上班前买当天的新鲜菜。各家退休的老头老太们起得更早,在城隍庙九曲侨上打一趟太极拳后,就在菜场排起队来。

没有分身术的人们既要买菜蔬,又要买鱼肉,便常常以砖头、竹筐之类充当“队列”。有时,排在后面的人不买帐,偷愉地把竹筐移出队伍。主人赶来时,对这样的非礼极其愤慨,高声质问。但前前后后的人或大呼“勿晓得”,或一言不发,搞得主人也无可奈何,终于不了了之。这股怨气常常发泄在那些态度本来就不够和善的售货员身上,于是忙碌嘈杂的集市上多了几个高亢嘹亮的声音。这一切,侯家路的人习以为常。他们夜里睡得安稳,几声汽车喇叭并不妨碍他们。在晨雾里,他们起身、洗漱,用蛤蜊壳哗啦哗啦地刷着马桶,彼此道着早安,然后吃着自家的酱菜泡饭,或奢侈一下,买一碗小馄饨,吃得津律有味,颇为知足。方才还听到一对小夫妻尖声地拌嘴,不多久又见他们俩穿戴整洁、亲亲热热地挽着手出来。在左邻右舍生煤炉的烟灰里,在各家早点扑鼻的香气里,他们用自行车的铃声催开拥挤的人群,一撇脚,骑车上班去了。这是个典型的市民居住区,是上海最早的老城区,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新移民的迁入,这里日渐拥挤、破旧起来,在讲究地段的上海人眼中算不上什么“高级住宅区”。人很杂,环境也并不优雅。我为什么至今还是那么留恋它?出于童年的回忆外,一定还有其他的什么。细想起来,当我五岁回到父母身边以后,便进入了一个相对单纯的大学校园里。父亲是大学教师,母亲是音响工程师,左邻右舍,清一色的知识分子。人们谈吐高雅、举止得体,宽敞的校园里静悄悄的,花园很洁净。然而这斯斯文文的世界对于我这个孩子来说,反而单纯得近乎单调。相比之下,侯家路或许杂乱,或许琐碎,但那里上演的一幕幕悲喜剧是那么丰富和真切,让我神往。何况那里的人给了我最早的启蒙。新嫂嫂我的邻居是位四十开外的女人,粗壮高大、爱说爱笑。她在街道煤饼场里做事,专门拉着板车给人送煤球、煤饼。这完全应该是男人干的活,她却做得得心应手。每次搬完煤饼,总要帮人家垒得整整齐齐,用女人的细心把散落的煤灰打扫干净。人们都夸她勤快,为人好。她只身带了十几岁的儿子和女儿生活,我没见过她的男人。上海人把新媳妇叫做“新嫂嫂”,她四十多岁了,依然被邻里这样称呼着,好像谁也没不习惯。

都说“新嫂嫂”命不好。她出生在乡下一个殷实的富户,嫁给一个上海人,但那人年纪轻轻就因病去世了。再婚后,生育了一双儿女,小日子过得不错,后来这个丈夫被查出曾在国民党里做过事,又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被判刑送到了劳改农场,留下她一个人拉扯孩子,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有时外婆带我去菜场,就会遇到她在装烂菜叶的竹筐里挑来挑去。邻家的炉具通常都放在走廊里,她家的菜锅很少发出什么诱人的香味儿。

新嫂嫂很会讲故事,我当时最爱听的是傻女婿的故事。说的是一个毛脚女婿生性好吃,且吃相难看。有一天小夫妻回娘家,妻子嘱咐他说:“我在你脚上系一条绳子,只有我拉一下,你才能动一下筷子。”傻女婿牢牢记下了,在丈人面前一派斯文,眼睁睁看着饭桌上的红烧肉不敢轻举妄动。丈人家有一只猫,悄悄钻到饭桌下。它发现了傻女婿脚上的绳子,好奇地用爪子拉了一下,又拉了一下。这下傻女婿乐了:“看来老婆还是疼我,让我多吃几口。”小猫越拉越快,他也下箸如飞。吃完红烧肉,又消灭了老母鸡,最后连筷子都来不及拿,干脆捧起砂锅,把一条大鲫鱼吞了下去,连刺儿都不吐。这个故事,新嫂嫂无论讲多少遍都绘声绘色,而且每次都和我一起拍手大笑,让我引为知己。有一次我问她:“你从前也给小梅姐姐(新嫂嫂的女儿)的爸爸系过绳子吗?”她收敛了笑容,说:“绳子哪里拴得住男人,他们要干什么就干什么,才不听老婆的呢。”有一天,一位头发蓬乱半白的男人敲响了新嫂嫂的房门,他的衣衫很旧,拎着个旧书包,皮肤黑黑的像是个乡下人。新嫂嫂走出门来,见了他,张着嘴呆了一会儿,警觉地问:“你怎么来了?”那男人唯唯诺诺的,声音又低又颤:“我减刑了,出来了。”接着两个人就进了屋里。老房子的楼板不隔音,听得到屋里的啜泣声和责骂声:“你还有脸回来,你知不知道这些年我的日子怎么过?

“这些年我一直努力改造,什么活都干,这才得到宽大。当初他们说我是蓄意搞反革命破坏。这是冤枉我呀,你该晓得的。”

屋里沉默了很长时间。新嫂嫂开口了:“这是本来要寄给你的棉衣棉裤,你拿走吧,为孩子想想吧,他们已经七八年没有爸爸了,也习惯了,你回来,他们这辈子就完了。”

那男人哭着说:“这么多年我一直想着你们母子才活到今天,我只有这么一个家,你叫我去哪儿呀?”又是一片哭声。

不知过了多久,那男人手里捧着一个鼓鼓的包裹出了门,神色黯淡。在他身后,新嫂嫂啪地关上了门,嚎陶大哭。从那以后,新嫂嫂不怎么讲故事了,常见她的女儿帮她一起拉车送煤。他们一家有一天悄悄搬走了。他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家具,一辆平板车就够了。我暗暗地希望,她们是去找那个男人,告诉他,这个世界上仍有他的一个家。他会听老婆话的。

辉辉与公公辉辉是比我小两岁的表妹,住在外婆家对面的楼里。她出生的时候,因为医疗事故造成小脑溢血,致使运动神经瘫痪。她不会行走,不会说话,只能发出嗯嗯呀呀的声音。我曾经认为有智障的孩子是最可怜的,但在辉辉身上才发现,一个大脑健全,甚至聪明伶俐的孩子,清醒地看到自己身体的残障,完全懂得自己与其他儿童的不同,知道母亲眼中的神情叫做无奈,才是最残酷的事情。她分明有话要说,有话要问,但偏偏只能发出几个无人可解的模糊的叫声;她分明有冤要诉,有苦要发,但只能用纤细苍白的小拳头砸着床沿,甚至,她的手指僵硬得无法捏成一个拳头。

年幼活泼的我,每次随外婆去看这个表妹的时候,都会变得很听话。辉辉的床边,是我永远不敢撒娇的地方。辉辉的眼睛很漂亮,清澈得可以做镜子,每每震撼着我这个“姐姐”。在搞不懂她的意思的时候,我常常想在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寻找答案。每一次去看她,她都会把枕边的大白兔奶糖全部推给我,点着头坚持让我都吃掉。那对于我,完全是一种奢侈。我被诱惑着,却又分明感到我不应该从这个小妹妹身上索取任何东西。于是两个年幼的姐妹相执不下,直到外婆来做调停。

我们一年年长大,她永远比我小两岁。我们每隔一两年就会见面一次。

每次都有她开心的笑脸,和推给我的她的最好的食品。一转眼,她二十几岁了,长高了,脸上有了青春的红润甚至妩媚。她依然不会行走,不会说话,眼神依然纯洁得像面镜子。然而现在的她已经打开了语言的封闭。她认识字。

于是她与我的对话常常在报纸和字典中展开。她用僵硬的手指点着一个个铅字,然后用热切的眼神注视着我,等待我的回答。如果她是个健康的女孩,我们该有多少悄悄话可以分享。我细细搜索自己对她的感情,发现在深深的同情之余还有着深深的敬佩:这个世界伤害了她,她却给予这个世界无瑕的珍爱。当我们这些正常人在生活的沼泽里怨天尤人的时候,好一个弱小的灵魂,却接受了一切不公平,同时在给予与交流中寻求快乐。

她那双黑亮可鉴的大眼睛,让我安静。

一直抚养照顾辉辉的是一位戴金丝边眼镜的清癯矮小的老太太,因为她一生未婚,所以我们用男性的“公公”来称呼她。她出身于沪上一个富族,是家里的三小姐,读过教会办的女子学校,熟谙英语。她文雅的举止与弄堂里的其他妇人非常不同。但她以一份特有的安详亲善与这个环境和谐相处。

据老人们说,当年,她最要好的女友遭遇婚姻的不幸,无力抚养一双儿女,她便搬进了这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家庭,承诺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

一诺千金。

她看破大家族的冷漠虚伪,与它脱离了关系,靠做小学教师过上独立的生活。一个未婚的年轻女性独自领着两个孩子生活,家族邻里中会有多少非议和冷眼,是不难想象的。靠小学教师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温饱,其艰辛坎坷,对于她一个做惯小姐的人,也是不难想象的。人们总在猜测,这个弱女子的身躯里究竟哪儿来这么大的毅力和智慧,人们只知道,她累弯了腰,但是两个孩子都长得很端正,而且有出息。其中的男孩成为辉辉的父亲。

当辉辉的悲剧降临的时候,已经退休的她,又主动承担起抚养辉辉的重任。又是一句承诺,又是一个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又意味着几十年的操劳。这回,还是个有残疾的孩子。她一勺一勺喂养着她,一年一年安慰着她的悲愤,一个字一个字地启蒙着她的心智。她无疑有着一颗博爱仁厚的心。但她没有去操办什么瞩目的慈善事业,而是选择去抚养一个又一个的孩子。

在我关于侯家路的记忆里,永远有这样的一幅图画:阳光射进窗门,一位戴着金边眼镜的整洁的老妇人,抚慰着一个有一双大眼睛的女孩子,教她学会自己拿勺吃饭,给她讲最幸福的童话,让她知道世间的每一个灵魂都是平等的。她们俩的生活中都没有男人,一个选择这样的生活,一个只有接受这样的生活;她们俩都与这个世界保持着一种距离,这种距离让她们反而有了某种超脱;她们都不因自己的不幸而对上帝怀着怨恨,一个因为了解得太多,一个因为了解得太少。我发现,她们祖孙两代的眼神都是那么坦然。

爸爸?作为外婆家的第一个孙辈,我所受到的呵护和关注是不言而喻的。几位阿姨和舅舅都把我当宝贝。特别是小舅舅,他当时刚参加工作不久,又未成家,几乎把工资和时间都花在我这个“外甥女”身上。在那个年代,他算得上是颇为“洋派”的青年,书架上都是世界名著,还有两根很精致的不锈钢的乐队指挥棒。每个月总有一天,他给我穿上漂亮的小皮鞋,带我去理发,然后去上海著名的西餐馆“红房子”吃顿“罗宋汤+牛排”。在那里,他教会我使用刀、叉的技巧,而且对我在餐桌上的举止进行“淑女”式的培训:

什么背要直呀,喝汤不能出声呀,刀叉要轻拿轻放呀等等,规矩可多了。他的名言是:“女孩子一定要见世面,不然以后见到花花绿绿的世界,容易学环。”

餐后,他就拉着我的小手,到黄浦江边散散步,用一架老式照相机给我拍几张照片。他说:“这是你爸爸交给我的任务,让我每个月把你的照片寄给他,这样他就可以知道,咱们的澜澜又长高了。”

爸爸?一个多么陌生而神秘的称呼,从出生到那时,我还没有见过他的面,所以这个称呼就显得非常抽象。然而,我又莫名地盼望他。他既然去了那么遥远的地方,一定会有很多故事说给我听吧。

一个早晨,外公外婆有事出门,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嘱咐我谁来了都不要开门。他们走后不久,便有人敲门。我从门缝望出去,看见那是一位高高瘦瘦的男人,从未见过。想起狼外婆的故事,我心中害怕起来,蹑手蹑脚搬来凳子抵住门背,自己坐在上面,大气不敢出。那男人敲门听不见回答,也干脆坐在了门槛上。我与他隔着一扇木门,背对背坐了多久,只有他知道。

对于我来说,那简直有一百年。

终于听见外公外婆熟悉的脚步声,然后是他们惊喜的叫声。那个男人竟亲亲热热地叫他们“爸爸、妈妈”。外婆大声问:“怎么不进门哪?澜澜在家呢。”我这才拉开门闩,一头扑进外婆的怀里。外婆抱起我,指着那个陌生男人说:“澜澜,你不是总想爸爸吗,这就是你爸爸。叫爸爸。”

我哇地哭了,怎么也不承认这个吓坏了我的男人会是我的爸爸。

这个男人用了什么魔法让我不久就消除了对他的坏印象,我已经记不起了。只记得当天下午,我就骑在他的肩头在侯家路上“示威”了一遭,扯着嗓子大喊:“澜澜是爸爸的丫头,澜澜是爸爸的丫头。”神气活现。

爸爸告诉我,他在国外的任期已经结束,妈妈也已经从干校回到了北京,我们一家三口终于可以团聚了。

侯家路;我记忆中的人生第一站,就这样被飞转的火车车轮甩在了身后。

我曾骄傲地拥有的绣着姓名、住址的小手绢也不知被丢到哪里去了。小舅舅在我离开以后曾对我妈妈说:“澜澜走了,我才意识到她原来是属于你们的。”

而我呢,直到长大,才意识到侯家路曾给予了我多少营养,又是怎样使我和其他的孩子有了不同。那条拥挤的弄堂,那一张张真实亲切的面庞,将是我心中永远的坐标。

玩水的孩子七月流火。纽约中午的街头,闷热的水汽越来越多,越压越低。路边消防水龙头不知被谁打开了,白花花的水柱横撞出去,冲破了密密实实的热浪。

这好像是给憋得喘不过气的人们一个复仇机会似的,引得一群孩子大声喝彩起来,热心地给所有过往车辆都“凉快”了一下,也不问人家愿不愿意;有几辆敞篷吉普车远远地看见,自知消受不起这份待遇,绕道走了。倒是马路对面打盹的流浪汉此时响应得特别积极,他一边和孩子们嘲笑着逃走的车子,一边冲进水瀑里,又叫又跳;反正在世上只拥有这一身破衣裳,何不享受一下免费淋浴呢?他放声大笑,大概是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笑声有些刺耳,笑得有些勉强,孩子们显然受了鼓舞,热切而顽皮的眼光四下张望,竟不约而同地盯上了过路的我。我哪敢有一点儿怠慢?一脸真诚地说:“哦,多谢了,还是请他多享受一会儿吧,我就不必了!”孩子们笑起来,我也笑了,不过笑得有些紧张。纽约的孩子们呀,嘿,你可拿不准他们会干什么。

我小时候又何尝不爱玩水呢?

那时候父母工资不高,我的玩具并不多。进玩具店时,妈妈总会先问我:”

澜澜是个好孩子,咱们只看不买,行吗?”别看我当时只有六七岁,可是最看不起那些一旦爸爸妈妈不给买东西,就坐在商店里的地上哭鼻子的孩子,那多丢人呀!为了显示与他们的不同,我郑重地应允了妈妈,推开玩具店厚重的大门,在比我还高的玻璃柜前停下了脚步。那是一座殿堂,充满奇迹和幻想。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打量每一件玩具,感叹它们的精致,猜测它们的功能,不知不觉鼻子都贴在了玻璃上。当时我暗暗定下理想:长大以后要做一位玩具厂的工人。每天都可以摸到这些玩具,还要设计更好看、更好玩的。

这样精神会餐之后,便满足地拉拉妈妈的手,说:“妈妈,我看完了,咱们回家吧。”小小的我怎么会知道,妈妈着着女儿眼巴巴的神情,摸摸自己并不厚实的钱包,心里会是什么滋味。有一次我感到很意外:妈妈看到邻居小红捧着一大盒玩具火车走出商店时,突然蹲下来对我说:“澜澜,妈妈今天给你买件玩具,你来挑,好吗?”喜出望外的我一下慌了手脚——现在想起,后来考大学填志愿都没有这么为难过。最后,我没有选玩具火车——那个太贵了,要十五块钱哩!我选了一把橡皮手枪,会喷水的手枪。

当天,就有同楼的小伙伴跑回家,指着头上、衣服上的水渍告诉他们的妈妈说:“这是杨澜用水枪喷的。”很快,楼里的孩子几乎每人都有了这样一支枪。

多少个炎热的中午,我们在院子里放肆地互相射击:水有时喷到脖子里、眼睛里、耳朵里,刚张口惊叫,又有一股细细的、清凉的水柱被喷进了嘴里。

于是干脆张大嘴,叫嚷着:“渴了,还想喝!”开心的、满是童音的尖叫声压过了柳树上的蝉鸣,也引得那些被父母关在家里午睡的孩子们心急如焚,如坐针毡。

当时,孩子们的游戏多是从电影、小人书上翻版的“玩打仗”,一拨扮游击队员,一拨扮日本鬼子。常用的台词有:“同志们,冲啊!别让鬼子逃跑了!”“同志们,我不行了,你们先撤,我掩护!”这样悲壮的情节有时也会被搅得一锅粥:“我刚才已经打中你了,你该已经死了!”

“没有,只是受伤,还没死呢!”

“你是演坏人的,坏人就应该比好人先死!”“谁规定的呀!”

“电影上都是这样的。”

“那干嘛老让我演坏人呀?我该当一回好人了!”

你个子矮,谁见过游击队员比鬼子还矮的呀?”

“矮怎么了,矮就不能当好人啦!”

吵得怒发冲冠,壮怀激烈。直到其他孩子插嘴说:“别吵了,枪里都没水了,咱们去灌水吧。”于是顾不得好人坏人、是非曲直还没辨清,撒腿就往楼里跑:能玩水,管它是玩演游击队员还是演鬼子呢。

有一阵,楼里发生了几起自行车被盗的“大案要案”,孩子们的阶级觉悟都很高。我们决定每天中午在大人午休时看守自行车棚。当然要躲在暗处,像所有伏击敌人的游击队员那样,等坏人出现,我们就吹哨子,然后用最先进的喷水枪向坏人脸上乱喷,保管他睁不开眼睛,等爸爸妈妈们及时赶到抓住坏人后,就乱亲我门,夸我们是小英雄,说不定还会再买把喷水枪奖励我们,那时我们就可以使双枪了!

接下来的几天中午,我们躲在楼道转弯的一扇小门背后,手里紧握着灌满水的小手枪,个个汗流泱背,紧张得不敢说话。树上的蝉儿没有了竞争对手,心花怒放地大唱特唱,唱得人心里痒痒的,真想拿根竹竿把它们都粘下来。但这样的念头终于被当小英雄的坚定信念镇压下去了。

熬到第四天,真有点熬不住了,天气预报午后有大雷雨。中午时分,天气闷热得就像今天的纽约。几个孩子躲在全楼最不通风的地方,滋味可想而知。坏人,你在哪儿呀?求求你,快出来吧,好不好?你如果再不来,我们,我们可要——睡着了。

就在此时,车棚边,柳树下,走过一黑影,一个老头,七十岁上下,手里拄着拐杖,抬头看看低沉的天,又东张西望,然后,径直向一辆停在车棚边的自行车走去。我们认识他,他是住在楼后平房的邱老头,平时一个人过,很少有人理他。听人们说他解放前是个地主。他总在人们上班,四下清静的时候才出来走走,行动很慢,脚步很轻。大概有风湿病,所以夏天也穿长袖长裤,黑色的。我们没见他发过火,也没见他笑过。有一次他想给我们水果糖吃,我们说:“谁吃地主的糖!”他倒是笑了一下,比哭还难看。电影里说,地主都有本变天帐。邱老头的变天帐是不是就藏在那根粗粗的拐杖里?

中午他到车棚做什么?莫非..对呀,地主等于坏人,偷自行车的就是坏人呀!只见他走到自行车前,就去搬车的后轮——不是他是谁?我们被自己正确的判断所激动着。等待了四天,四个闷热的、没有游戏的中午,就是为了这个时刻!而且,我们手里有枪!且慢,越是这种时刻越是要沉住气。游击队长总是要拦住性急的战士说:“再等一等。”好吧,再等一等。只见他一手抬起后车轮,一手握把,径直把车推进了车棚,又左搬右挪,为那辆车腾出个车位。怎么会是这样呢?他应该看看四下无人,就开始撬锁,或把车推到更远的角落去呀!而且他又回转身,走向另一辆自行车,夹起拐杖,抬起后轮..又走进了车棚。这时,天上的闷雷一阵阵隆隆地滚过,乌云一层层厚厚地压下来,我们被眼前出现的事搞得不知所措。邱老头当然看不见我们,他不时看看天,加紧了并不稳健的脚步,几乎是蹭着地皮把门口最后一辆车拽到棚里去了。已经有雨点噼噼啪啪地摔打下来。他环顾四周,长长舒了口气,又倚在拐杖上喘了一会儿,回转身,险些撞到柳树上,定了定神,绕过树,走雨,哗哗地下起来,天空一定有一把最大的喷水枪,把地上的浮土撞得溅开去,弄得清凉的空气里满是土腥味儿。但它是不是也跟门边呆站着的孩子们一样,因为找不到游戏的对手而沮丧难堪?丢失了熟悉的游戏规则,手里鼓鼓的喷水枪显得那么多余。有大人跑过,问有没有看见他放在门口的自行车。我们说,邱老头推到车棚里去了。他将信将疑,拿了雨伞专门去查看了一下。回来时嘟囔一句:

“这老头,还挺有心的。”

二十年过去了,我的喷水枪早已无影无踪,那个拄拐仗的黑色身影也再不会出现。无论是北京还是纽约,夏天还是酷热,孩子们,还一样爱玩水。

生病一九九三年我应邀去福建主持一个艺术节,当地电视台现场直播。临开场前一个小时我突然上吐下泻,躺在宾馆里动弹不得。我忙给男主持人打电话,请他当晚“多担待点儿”,没想到,就在几分钟前,他心脏病发作,已送医院——当晚的主持全部落在我身上。

要说人还是有不少潜能可挖。如果没有退路,就只有往前冲了。一惊之下,我腾地坐了起来。只用半个小时化了妆,剩下的半个小时把男主持人的所有台词“拿”了下来。当帷幕拉开,摄像机顶上的红灯亮起,我已经手持话筒,稳稳地站在那儿了。为了不使观众感到单人主持的平淡,那天我还格外用心,把现场气氛调节得非常活跃。我尽量使自己自始至终处于高度兴奋状态,连在幕侧休息时也不敢坐下,生怕精神一放松,病痛又会占上风。两个多小时的晚会结束后,我大汗淋漓。知情的导演、演员们纷纷跑过来表示慰问。“镜头上一点儿都看不出你在生病。”导演的一句话让我最后安了心。

奇怪,这一番苦撑之后,我的病居然好了。精神胜利法,有时还真有些法力呢。事后我不无骄傲地把此事告诉了妈妈,不想妈妈的眼中流出泪来,说:“你还不是拚个年轻!”

眼下是有病生不得——每天的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哪儿有时间生病?

能拚还是要拚一拚的。小时候就不一样,那时我还没病装病呢。

上小学时很羡慕因生病而请假不来上课的同学。看他们既不用听课,又不必做作业,还有爸爸妈妈心疼地问寒问暖,多棒!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实在不愿意爬出温暖的被窝,便有了强烈的装病的念头,谎称胃疼。大概由于我面部痛苦的表情做得十分到位,妈妈居然信了,忙托了我的一位同学送假条给老师,而她自己也请假半天,在家陪我。

一开始,靠在床上,吃着妈妈额外做的鸡蛋羹,心里美滋滋的。但慢慢的,不对劲了:妈妈守在一边,不许我起床;明明没病,却要装得一脸苦相,时间一长,还真有点儿难;窗外已下起雪来,看样子一时也不会停。课间的时候,同学们该打雪仗了吧?窗玻璃上的每一朵冰花都有了自己的故事,墙上的钟才走到上午十点。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做什么事情,何况今天拉下的功课明天还要补上,实在不合算。我一骨碌起了床,告诉妈妈胃己不疼了,还可以去学校上两节课。妈妈却执意不肯,说什么也要我吃了午饭才能出门。而午饭呢,是我最不爱吃的面条——妈妈说,胃不舒服只能吃这东西。唉呀,我的妈呀!我从那以后再也没装过病。

没过多久,我倒好像真有病了:天天睡不着觉,白天还特精神。眼看人一天天瘦下去,却查不出原因,医生只好开些安神的药,全是中药。于是家里整天弥漫着煎中药的味道,砂锅煮坏了两个。可怜我小小年纪,吃中药的功夫倒练出来了。那褐色的,苦苦的液体,闻着就够了,偏要早早晚晚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喝完一抹嘴,颇感悲壮。大夫开的药中有黄连粉,需空口吃,而七十年代末,市场上还买不到胶囊,所以只好用汤勺盛来往嘴里送。

那些黄黄的粉末铺天盖地地粘在口腔里,一点点溶化在舌尖上,真是“苦”

不堪言哪!药帖里还有一味是酸枣仁,爸爸在各处药店里寻找不得,便一趟趟骑了几个小时的自行车到京郊的山村里去打听。有时候,他干脆随药农直接上山采撷。我妈妈呢,特意买了本当时很流行的《赤脚医生手册》,有关失眠的那几页文字,她倒背如流,但我的“病”依然治不好,倒是她照书上其他章节所言略加实践,就医好了爸爸长年的脚气。

那时候,每到夜幕降临,全家三口人就进入紧张状态。爸爸妈妈担心我睡不着,随时留意我的动静,弄得我连翻身都不敢。他们教我数数,可我刚数到三,就联想起三毛,“人怎么会就正好长三根毛呢?还不如一根也不长呢。”这样又想起了和尚,然后是唐僧、孙悟空、动物园里的猴山,别忘了还有会作揖的黑熊..这样一路想下去,哪还有什么睡意。明明睡不着,却又要闭着眼睛装睡,一家人关了灯,连大气都不出,你说多受罪!

最后,从小带过我的外婆被搬来做救兵。天性爽朗的她决不相信我一个小孩子会得什么失眠症,反而责怪爸爸妈妈过于小心:“从前一家七八个孩子,还不是粗放放就长大了。如今只有一个孩子,倒不知该怎么带了。让澜澜多出去玩坑,玩累了还有睡不着的?”

你说有意思不,从外婆来的那个晚上起,我天天睡得香极了,即使外面唱大戏,我都不会醒的。

生长在北京的孩子大抵都有“光顾”北京儿童医院的经历。那里的候诊室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襁褓中的婴儿,蹒跚学步的幼童,即使发烧也要来回奔跑玩耍的少年,..那空间充满了孩子的哭闹声,护士的叫号声,父母的抚慰声和斥责声,还混合着来苏水的味道,真是一幅难忘的景象。

那里是我小时候怕去的地方,想不到如今我成年了,依然怕。曾经在我眼中又宽又高的台阶,已经变得低窄,一步可以跨两级;被无数孩子当作滑梯的楼道扶手,光亮亮的,大概也已经被更换过了。但孩子们、大人们的各种声音依然汇合成那种熟悉的交响,来苏水的味道也依然浓烈。我深深敬佩儿童医院的医护人员,他们一定有超凡的爱心和耐心,才能日复一日地守候在那里,医治一个个病痛的小生命。

然而,如果你拾级而上,到了三层,周围一下子就变得安静起来。这里,就是病房了。一天,电视台的一位女编导找到我。她的女儿最近住进了儿童医院,邻床的一位得了白血病将不久于人世的小病友得知她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便请求见见“杨澜阿姨”。病房里排满了一张张小木床,那些大大小小的孩子们,吊着针,裹着纱布,直瞪瞪地看着我。记得小时候由于发育速度过快,引起腿关节疼痛,医生曾怀疑我得了骨癌。母亲说,她第一次看见坚强的父亲流了泪。那不过是一场虚惊,而眼前这些病恹恹的孩子,却己被证实患了癌症,而且是死亡率极高的血癌。那些坐在他们的床边,手里举着玩具、连环画和糖果的家长们,又该如何度日呢?

那位一直想见我的女孩子惊喜地叫起来。我递给她几件电视台的纪念品,无非是圆珠笔、小别针之类。她兴奋极了,骄傲地向其他孩子展示着,然后从枕下取出准备好的笔记本,请我给她写几句话。

天知道当时我多么踌躇!我不知道该在她正飞逝着的年幼生命中留下什么。女孩说:“这一个星期我一直在打吊针,不能下床,所以隔壁的小朋友看《正大综艺》时,我只能听着。”

我忙说:“等你出院了,我请你到演播室来看现场做节目,好吗?”

“真的吗?杨阿姨,我可听话了,肯定守纪律。护士阿姨都说我勇敢呢。”

她说着露出两条细胳膊,上面满是针眼和瘀紫。我轻轻抚摸着,更不知该写些什么了。这个女孩子,多么乐观,多么开心,倒是她应该给我写点儿鼓励的话。

最终,我在那本笔记簿的扉页上写下:”爱你,我的小天使!”

在我临出国前,我又独自去过那个病房。我带去了两大桶冰淇淋,孩子们你争我抢,吃得很有滋味。但同样的床铺上住的是不同的孩子..我突然觉得自己真幸运,能够健康地长大。生命有时会如此脆弱,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仓促遁去。但愿在天国里,这些稚嫩的灵魂会得到安慰。回国的时候,应该再去那儿看看。中学时代中学六年,我就读于北京理工大学附中,简称京工附中,它是海淀区的重点中学。城市里的中学生穿过农田去上学的恐怕为数不多,我却有这份享受。学校的后门连着四季青乡的大片菜田,走路只需二十分钟左右,算是条近道。遇上刮风下雨,骑自行车不便,乘公共汽车又不顺路,我便常常择此捷径步行上学。冬日的北京,太阳起得迟。七点多钟,我走在这条乡间小路上的时候,天还半黑着。走着走着见半天星辰淡去,一轮红日跃出青濛濛的西山。身负沉重书包的我,便在寒冷的晨风中有了高歌的欲望。冬天的田野硬邦邦的,没有生气,只有成群的乌鸦在寻早餐。不知怎的,我对乌鸦从来没有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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