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XX团的总裁了,新闻人物。真看不出来,当年那么个小屁漏儿似的家伙。不过,现在还是小矮个儿,八成给心眼儿坠的!”
两人唧唧嘎嘎笑了一阵。恍惚之中,倒真像回到了20年前。
汤潘问:“你跟迈克尔……”
没等她把话说完,凌凤就抢过话头去,“合法同居。他老婆几年前得乳腺癌死的。”她大大方方,爽爽快快,脸上竟没有一点难色“现在我是一个靠男人养活的人了。”她笑笑,用又子往嘴里送进一块黄金桃,“自己养活自己惯了,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不过,他什么都挺依着我的。怎么办呢?挣生活挣得太累了,休息休息也好。你呢?汤一盘儿,怎么还不结婚?”
“等着你给我介绍呢!”
“别逗了,像你这样才貌双全——哦,还不止才貌,现在年薪好几十万了吧?——是有才有貌又有钱的,后边还不得跟一个排?”
“跟一个排干嘛?领救济呀?”
“嘿,汤一盘儿,嘴还是那么厉害!”
“我倒觉得你这样挺好。谁也不束缚谁。他年纪大点,对你一心一意,百般呵护的。”
“哎,说真的,迈克尔今年整60了。我原以为男人到这岁数都不行了。没想到,他………”凌凤顿了顿,做出一脸的诡秘样儿,轻轻吐出四个字来。
汤潘嘴里的一块水果一下子喷出老远,直落在凌凤身后的花丛里她一边咳嗽一边还止不住地大笑,用手指着对面的凌凤,说不出话来。
“小姐,秦先生来了。”弗莱达轻手轻脚地走进来说。到现在她还不太敢正视汤潘的眼睛。
楼梯上传来一阵不亚于七级地震的脚步声。
凌凤甩下餐巾,站起身来。可没等她出去,来人已满满地堵住了门口。说确切点,是一盆巨大的金桔树金黄翠绿地堵在了那儿。繁茂的枝叶后面,听得见一个男人呼呼地喘着粗气。”“小妹,让开让开!”他叫道,两只穿着运动鞋的脚咣咣咣地踏过汤潘身边的地板,仿佛要将地板踏穿。金桔树随着那步伐剧烈地摇晃着。终于,一颗红透了的桔子掉了下来,打在他的后背上。他停下来,脑袋埋在树丛里,转着身子,好像在找个合适的地方卸他的货。
“哎——呀!”他费劲地把金桔树卸在一一个角落里,头发蓬乱地直起腰。“可惜可惜,掉了一个!”一边说着,一边又转着身子找。
汤潘拣起正落在脚边的桔子。“在这儿,”她将那金红的小球托在掌心里,朝他伸过去。
他猛地回转身来。
她这才看清了他。这是个身材相当高大的中年人,棕色皮肤,宽前额,长方脸,很高的鹰钩鼻子,双肩宽阔得像个军人,他好像才发现她的存在,有点吃惊地看着她。不过,只一瞬间,那惊讶的神色就被漫上来的笑意洗去了。
他从她的手中接过金桔,正要说什么,凌凤的高跟鞋在地板上笃笃地敲出脆响,一闪身,站到了他们中间。
“这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汤潘。我姐夫,秦岭。”那双乌亮的小而圆的眼睛看看他,又看看她。
他朝汤潘伸过手去,另一支手忙不迭地整理着头发。
“弗莱达,再拿一份刀叉来!哦,还有柚子汁,用秦先生的大杯”凌凤转身跑出去指挥女佣。
看来他是这里的常客,汤潘想。这不?还有自己专用的杯子呢。
他在她对面坐下。他的身体将一个藤椅填得满满的,搭在扶手上的左手腕上有一圈明显的白色印痕,一看就是手表带留下的。他好像刚从热带度假回来。而且,来的时候,匆忙得连手表都忘了戴。
“那辆月白色的尼桑是你的吧?”他问。
汤潘点点头。
“一看就是你的。”他不说下去了,似乎等着她发问。
汤潘心里暗笑——到底应了那句老话:鹰钩鼻子最难斗。瞧他话说半句的样子,明摆着等着她问呢。可她偏就不问。这套讨女人欢心的把戏她见的多了。接下来一定是什么车如其人啦,这样的颜色正配你啦。对他最初的好印象只持续了几秒钟即告结束,着实让汤潘有点失望。
汤潘不置可否地笑笑,一点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
“车牌掉下来了。”他站起身,从金桔盆里摸出一个车牌。果真是她的车牌!刚才拒绝说的那句话冲口而出:“你怎么知道是我的?”
这回轮到他不置可否地笑笑。
“感觉。”他说,伸出食指在太阳穴上点了一下。
汤潘不禁对他发生了兴趣。
“让我猜猜你是干什么的。”她说。
“猜吧。”秦岭说着,认真地把脸对正汤潘,双眼一眨不眨直视她的眼睛,那副老实坦白的样子,好像等医生下诊断的病人似的,要是汤潘让他张开嘴说“啊——”,他也准会照办无疑,露出口腔深处红肿或不红肿的喉咙给她看。
汤潘竞一时有些慌乱起来,她当然掩饰着,并同时发现对面那双眼睛里竟没有一丝诱惑之意。他是真等着她猜呢!
她笑了,有点失望却感到全身放松了许多。
“私人侦探或推销员。”她说。
他昂头大笑。白衬衣敞开的领口里,巨大的喉结随着那笑声上下蹿动。汤潘甚至闻到了他的气味,从那无拘无束的笑声里喷发出来的男人的气味!
她感到自己苍白的脸上有了血色,冰凉的手指尖也麻酥酥地暖和了起来。
女佣弗莱达给秦岭端来了饮料和刀叉。凌凤手里拿了一个小喷壶,亲自给桔树喷水。
“这么重的东西你怎么弄上来的!”她娇嗔地瞥了秦岭一眼。
一块水果险些卡住汤潘的喉咙。
对,那是一种掩饰的娇嗔,不想叫人看出来,又按捺不住地想表露的娇嗔。
汤潘低下头去喝杯子里的牛奶。她觉得自己无聊,怎么对人家姐夫和小姨子之间的关系那么敏感起来了?可她没有办法。对她来说,敏感这东西与生俱来,从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总是让她感觉到一些并不想或不该感觉到的东西,在完全不合时宜的时间和场合对她的中枢神经进行极大的干扰。
汤潘喝了牛奶再抬起头来的时候,把目光转向窗外。秦岭在这时看了她一眼。她的余光看见他看了她一眼。然后,他拿起杯子将柚子汁一饮而尽。
“秦岭是有名的水牛。”凌凤弯腰放下喷壶。她并没叫他姐夫。
他又看了汤潘一眼。当然,汤潘也看他了,否则不会知道他看了她。他们的目光在瞬间相遇。
楼下传来喧哗声,显然是迈克尔和客人们回来了。
“哎呀,”凌凤突然叫起来:“你还没换衣服呢!”她直起腰来,仰头望着那姐夫,耳朵上水滴形的翠玉坠子猛一阵摇曳。“这个样子,人家会以为你是送货的工人呢!”说着,她的一只手就放在了他宽阔的背上,照例是娇嗔地推他去换衣服。
汤潘看着脸儿绯红的凌凤,看上去她多么像一个幸福的新娘啊!红旗袍和翠玉首饰不算是最好的搭配,可也别出心裁地有种特别的味道,像中国的年画,以浓烈的重彩取胜。她催他去换衣服时那娇羞的样子.好像在嗔怪自己的新郎——这么个大日子竟如此粗心!
可是新郎不是他。她说过他是她姐夫。汤潘的心里生出一种说不上是什么的滋味。她矜持地朝他笑笑,好像对这一切都毫不在意似地跟凌凤一起下楼去了。
任和是在大厅进口处看见汤潘的。他刚上了门前的花砖台阶,正往敞开着的大门迈去的时候。
他看见了她——高高地,站在门厅深处木制雕花楼梯的拐角处,一手扶着楼梯,身子微微向外倾斜。因为站得高,她的脸离楼梯近旁的吊灯很近,无数个水晶球反射出的柔和光线点亮了那个小巧的脸庞——那既不是鹅蛋也不是瓜子却让人看了就不想移开目光的脸,那显示着聪慧。执拗甚至无畏的脸。丰满的嘴唇微微翘着,粗黑的眉毛一如既往地不驯服,那双眼睛永远是整个脸上最醒目的地方——依然黑亮如星,而巨含着笑意。对,是对他含着笑意。这笑意从深玛瑙色的眸子里泛漫出来,流到眼角唇边——她,朝他抬起了手。
其实,是汤潘先看见任和的——那个高个儿黝黑忠厚善良的老同学。他的身后是裹在一件栽绒大衣里渐渐有些发福了的何小藕。
他们目光相遇的一瞬间,他的身体猛然一震,然后静止了——那个迈进的动作凝固在门口的台阶上,万分之一秒的停顿。
她微笑了,再一次为他的痴情所打动。
任和的心激动起来。他没法形容这激动,每一次见到她时所感到的激动,这从高中时代起就不断震撼着他也骚扰着他的激动。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像她这样的女人该有个十全十美的男人才对。他就娶了她最好的朋友——何小藕,一个跟她完全不同的女人。当然,他娶小藕还有另一个原因——小藕对他的爱几乎是无条件的。每一次,当他那暗恋的伤口撕裂淌血的时候,都是她,以女人最大限度的容忍和温存覆盖了它,使它愈合;每一次,当他为自己生命中的缺憾而痛苦绝望自暴自弃的时候,都是她,用她那近乎悲壮的爱情使他重新获得心理的平衡。
他是感激小藕的,可他没法儿,只要一看到汤潘,这个他梦中无数次倾吐过衷肠的女人,他便对所有其他的女人视而不见!
他整个人凝固在那儿,20年前的那个夏大又一次——像以前许多次那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完完全全地占据了!
那次郊游,就是荀大路到北京参加全国青年艺术家作品展的那一天,在香山,在登“鬼见愁”的山路上,他记得她的脸,那张豆蔻年华的脸在初夏的阳光里光芒四射。
那天他一直爬在最前面,任后面的三个女孩叽叽喳喳地叫他党代表。他是喜欢女孩的,可他说不过她们。说不过就不说了,不说也快活。
初夏的山是一年中顶丰润的时候,阳光照得满山苍翠欲滴。突然,一阵风从横斜里刮过来,不由让他愣了愣神儿。
是她,汤潘,埋头从后面赶上来,几步就超过了他。小巧的臀部在他的眼前左一扭右一扭,被太阳晒红了的胳膊赤裸着,欢快地甩来甩去。
她爬上去几米远之后停下来,转回身子,红扑扑的脸蛋儿含了笑意,一手把被汗水粘在脑门上的刘海向后撸去,另一手插腰,就那么瞧着他。
那一瞬,哦,那一瞬,他的心轰然粉碎,融化,成一潭波光粼粼的碧水……“来!”她朝他伸出手来。那只手,白嫩修长得像一段嫩藕似的手,他实在太想握住了。可是他没有。一个大男人让女孩子拉上山去?那他在她面前还有什么尊严可言?一个虎跳,他到了她跟前。他是有点用力过猛了,而且完全没机会调节脚步,那瞬间的距离便近得有些失了分寸——他几乎看清了”她脸上细细的茸毛,嗅到她身上的汗昏………她没躲,就那么直对着他,撇撇嘴,耸耸鼻子,显然对他的争强好胜颇为不屑。她耸着鼻子的脸相并不好看,活像一只刁钻的猫。可他突然想吻那张脸,那对嘴唇,那只挤出了皱纹的鼻子。
他从来是仰视着她的,却又可怜她——唉,这世上,竟没有一个配得上她的好男人!当初她决定跟荀大路同居的时候,他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他真的是“跳出来”的,确实有失风度得几乎让她反感,可他没法儿。他太了解那个表弟了,他哪里是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他就苦口婆心婆心苦口地劝她,一天打三个电话,三天打九个电话,直到把她逼烦。最后——他当然听得出她是怎样地耐着性子,一字一句地蹦出一句话:任和,这事与你无关!
他绝望极了,紧接着电话像抓一根救命的稻草,而且他已完全搞不清那根稻草究竟是为了救她还是救他自己。他说:怎么与我无关呢?汤潘你知道……成堆成摞成山成海的话堆积着汹涌着阻塞了他的喉咙!他想:就说了吧!这多少年来的衷情就一吐了之了吧!
可是汤潘已经失去了听下去的耐心,她尖了嗓子叫道:这事你就不用管了!
哗地一声,她消失了——那尖利的焦躁的不耐烦的声调变成了寂静,没一点响动的寂静,仿佛那个扰了他半辈子的小女人从来不曾存在过。
他知道,这一回是真的失去了她。
从那以后,任和跟汤潘就很少联系了。因为她,表兄弟之间伤了和气。荀大路说任和对他是嫉妒生恨。汤潘说别胡说。荀大路说:我胡说我死去。
汤潘终于将那本来就配不上她而最终又背叛了她的男人拒之门外的时候,任和兴奋极了。那个高兴劲儿绝不亚于揪出“四人帮”时的万众欢腾。要说区别,就是万众和一众的区别。此外,他还有种大病初愈的感觉——浑身轻松却仍有一点点虚弱,对阳光和新鲜空气格外地贪婪。他对天闭上眼睛,感受着被阳光照耀的快乐。今天的阳光也跟昨天的不一样啊!他感觉着那金黄,那照彻人心脾的金黄!他感到了上帝的伟大,她的伟大,也许她比上帝还伟大。一个多么勇敢而智慧的女人啊!她已经不年轻了,在这样的年龄里义无反顾地抛弃那个不值得爱的男人,不是所有女人都做得到的。她是非凡的!当然了,他梦中的女人只能是非凡的!
任和是从小藕那儿听说了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他抑制着兴奋的心情,好不容易熬过一个不眠之夜。第二天一上班就给汤潘打电话,约她出来。他们的工作地点都在曼哈顿中城,一起出来吃个午饭是很容易的事。
她接了电话,淡淡的,对他的兴奋视而不见。当然他是抑制着的,小心翼翼地怕惹她心烦。他知道,他不是她所需要的,他的爱情对她来说只是个烦恼。她宁愿他是她哥。这话她曾经说过。她还说,他要是老这样儿,就别再见她了。他当然不能不见她。这7年——她跟荀大路同居的7年,他们极少见面,真见面也都有小藕在场。其实他是常去看她的,只是她不知道,而他所看到的不过是时装大道的人流中那个时隐时现的身影。
那往往是上下班时间,隔着空气距离和许许多多攒动的人头,他把风衣领子竖起来,偷偷地看她。然后,他会感到极度的空虚,同时认定自己是个精神病患者。
现在,他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约她了。她是没理由拒绝他的,荀大路的所作所为不是已经证明了他一向的判断是对的么?他期待着她向他哭诉,当然不是情人式的,他已不再抱那样的幻想——而是受了委屈的妹妹对哥哥的哭诉——那也就够他满足的了。
可是她淡淡地说没时间,谢谢了任和,忙过这阵子再说吧。他像霜打了似地呆坐良久。她总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啊,他想,这就是她跟小藕的区别。
他寄了一整套Channel(法国时装名牌香奈尔)化妆品和最新型香水给她。这是他惟一可能使用的方式了。可转眼,那套东西就到了小藕的梳妆台上!
在家里看见那眼熟的黑色丝绒盒时他差点突发心脏病。汤潘啊汤潘,你就那么绝情啊?连让我心里舒服一点都不肯?!可是他恨不起她来。这大概就是上帝的安排——他对她只有爱。
这会儿,他甩下身后的妻子朝那久别的人疾步而去。
何小藕把什么都看在眼里。她是个明白女人,早在20年前,就什么都明白。任和对汤潘的崇拜并没有给她造成多大的伤害。像汤潘那样出类拔萃的女人是该让男人崇拜的,这一点上她甘拜下风。可让人崇拜并不一定就有幸福的日子。瞧瞧汤潘,35岁了,还被同居7年的男朋友给涮了。虽说最终是汤潘提出分手,可其实吃亏上当的还不是她么?小藕始终不大明白汤潘为什么不跟荀大路结婚,即便要同居,何苦找这么个要她养活的男人?偌大个纽约,有钱又有才华的男人也不是没有啊。以汤潘的精明居然在爱情问题上跌这么个大跟头吃这么大亏,她想,惟一的解释是汤潘太爱才了。所以小藕对汤潘绝对放心。不管任和再怎么一心向往之,也只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汤潘是不会跟她争这个男人的。
小藕却是个务实的人。早在上高中的时候,她对男人的看法就已基本定型。男人,那个将成为她生命的依托的男人,那个她的另一半应当是善良稳重,有才学有见识,人缘好又能干的。她不需要天才,天才大都是半疯。她只要个能撑起一片天的男人。在这片天底下,她跟他安居乐业。
任和就是她理想中的男人,那种高高的个儿,话不多的男人。他比同年龄的男生成熟得多,比如他对汤潘的爱吧,就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若不是小藕细致人微的观察,是绝看不出的。他不像别的男孩,对谁感兴趣就猛献殷勤,好像有意表忠心似的,让人觉得那追求里透着一股子要求回报的功利主义劲头。任和不是,他帮所有的人,不论谁的自行车车把歪了,轮胎扎了,找他,他都会像对待女朋友给的任务似地一丝不苟,而且从不居功自傲地要求什么回报。对你的感谢,他只是一笑,黝黑的长型脸上一排白牙灿然一闪。
这样的男人准有颗金子样的心啊!若是被他爱上,还不得含在嘴里伯化了,顶在头上怕摔了?她曾经抑制不住地对汤潘说:任和有一颗金子一样的心。说完她就后悔了,整整一个星期再没跟任何人提到任和。明摆着嘛,任和单恋着汤潘,在汤潘面前说任和好,不是给人家撮合是什么?小藕是愿意看到任和幸福的。真的,这世界上除了任和他妈没谁比她更愿意任和幸福了。可是,她没法儿。她也有一颗血肉生成的心,而这颗心是为他痛着的,就像他为另一个女人痛着。
其实,在感情的事上,小藕比汤潘老成坚定得多。她是早下决心要跟任和上一所大学的。那时候,任和对汤潘还完全没有死。可小藕却一眼看到了底,她耐心地等着,她知道这个等待不会好受,可结局将是可爱的。果然,任和以一分之差没能跟汤潘上成一所大学,他一个人在家生闷气的时候,小藕来了,任和发现那张平平淡淡的圆脸异乎寻常地光彩照人。
他们又成了同学,一个班里同学四年。别说一个班里,就是整个系里,也只有他们两个来自同一所高中。
自然而然地,她坐在他身边的位了上,打饭的时候,她替他站队;他来晚了,她就招呼他,很轻声儿地,可谁都听见了。
他不大在乎,他无所谓,他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死了。他看所有的女孩都一个模样都平淡如水,他对她们一视同仁。
可是,小藕突然变漂亮了。没人知道这变化从何时开始——本来圆鼓鼓的娃娃脸居然生出个小小的尖下巴颏来;那双实在说不上好看的吊眼儿也八九不离十地有了些丹凤眼的架式;平淡无奇的嘴巴成了两片殷红的花瓣,沾了露水一般地鲜活可人。
刚发现这一变化的时候,任和想:她是化了妆了。他凑近了她仔细看,发现那有红有白细皮嫩肉的脸蛋儿上没一点脂粉的影子。
就是那天,大三那年的元旦前夜,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化了妆,穿了箱子里最漂亮的衣服到礼堂参加舞会。任和是邀请了汤潘的,汤潘说她们学校也有晚会,她是筹备者之一,不参加不合适。她却没邀请任和去参加她筹备的晚会,她说:任和,祝你新的一年万事如意。
他怎么能万事如意呢,可是,突然间,绝想不到地——他发现了小藕!
他突然觉得这么多年来,自己好像从来没好好看过她。他请她跳舞,发现那小而热的手微微渗出些汗来。她刚脱了外套,只穿一件薄毛衣,那毛衣是苹果绿色的,将她身子的柔软和富于弹性烘托得淋漓尽致,让那只放在她腰上的手不知如何是好。
她抬头看他的时候光彩照人。
唉,这世上的事啊,究竟是命中注定的呢?还是像人们常说的——事在人为?不知道。
反正那一天那场新年晚会上的那个意外事故注定了他们的一生。
就在小藕含情脉脉抬头看任和的那一瞬,任和身后墙上吊着的一盏大灯突然掉了下来!
小藕看见了,她使出全力推了他一把,将他从那可能被砸死砸伤的位置推了开去。
他被她推得连连后退,摔在地上。
紧接着就是一声巨响——大灯在水泥地上惊天动地地粉碎了!
他的脸紧贴着冰凉的地,看见她小小的身子沐浴在一个熠熠发光的漩涡之中。她一只胳膊掩着脸,身于随着那漩涡的走向朝后旋转着飞了出去!那新鲜的苹果绿色像裹了一层水晶似的晶莹碧透。
人们惊呼着,朝摔出几米外的女孩奔去。
他大叫小藕,他一辈子也没这么大声地叫过任何人,简直声嘶力竭撕心裂胆——他扑过去,看见细细的血珠正从她脸上额上无数个伤口中渗漫成一条条殷红的线。她昏了过去。
何小藕伤好之后被校广播电台请去答记者问。她是一再拒绝的。最后记者堵到食堂门口,说你不去说说,对不起关心你的同学们。她只好去了。
记者问她看见灯掉下来,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她说没什么,就是想得躲开。记者说:可是你没躲开,而是把任和推出了危险区,你是怎么想的?她又说没想什么,不把他推开怎么着?记者说:你可以自己跑开呀。她说:我不想让任和受伤。记者又问:那你不怕受伤么?她说:我看见那灯掉下来,我有精神准备。他没有。记者说:无论如何这是一件舍己为人的好人好事,可以说你是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任和。大家都被你的行为感动了,当然特别是任和同学。看见新出的墙报了么?大标题是:“向何小藕同学学习!”你有何感想?何小藕开始觉得这记者罗嗦得有点讨厌。她说没有,这有什么好学习的?记者颇为尴尬地说:不可能的。你这样舍己为人,是该有个动机的。我想,这个动机一定很纯洁。
何小藕怒了!这辈子少有的几次,她冲人发了脾气。
“我喜欢他,行了吧?!”话一出口,她自己先红了脸。
记者也兴奋得红了脸。
‘那么说,你是因为喜欢他才救他的?”
短暂的沉默之后,全校的高音喇叭里同时响起一声惊天动地的“砰!”
何小藕不知道这段答记者问原来是现场直播。所有人都知道了她心中的秘密,所有人都听见了她摔门而去。
于是,何小藕从一个女英雄变成了爱神的化身。“向何小藕同学学习”的大标题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五个鲜红的大字:“爱情的力量”
可是小藕对这一切都不感兴趣。她既不想当英雄,也不想当爱神。这辈子她最想当的就是那个人的妻子。
这会儿,她感到了丈夫那凝固了万分之一秒之后又疾速迈出的步子,不由得呆愣了一下。
深秋的冷风趁机一路灌进那敞开的领口,在她的全身炸起一层冷战。她伸出右手将风衣领口环脖子掐紧了,脚下暗暗加了劲儿。她知道任和对汤潘从未真正表白过,这是让他耿耿于怀了半辈子的事。她知道,有她在,他就更不可能表白什么了。她于是寸步不离,紧随着丈夫,朝那闺中好友迎去。
任和握住汤潘的手,几乎说不出话来。这只五指修长的手冰凉得让他心疼。他真想将另一只手也扣上去,紧紧地给她捂热了,可他知道那样不合适。
“好么,任和?”她笑着,鼻翼两边划出两道浅浅的“猫须”。
“还行。”他说,放开她的手。他是不想放开的,可他没法J。
她瘦了。而且,不能不承认,是又老了一点,可依旧是美的,依旧充溢着灵性。连她身上那件洁白的细羊绒裙子也通人性似的熨贴——既不宽一分,让那消瘦了的身子感到空荡和寒冷;也不窄一分,让那依然高挺的胸部感到哪怕一丝一毫的局促——而是恰到好处地,像母亲的,不,是恋人的手,呵护着宝贝着包裹着那纤细而脆弱的身体。
她脆弱么?他突然想:她是看起来脆弱。
“你好么?汤潘。”他问,同时听见身后妻子的鞋跟敲打大理石地面的脆响。
他在心里皱起了眉头,他讨厌女人穿带钉的皮鞋——有种招摇过市的轻浮。没想到小藕居然买了这么一双鞋,而且穿到这样一个场合上来。可他来不及多想了。他看见,汤潘的眼睛正微笑着迎向那脆响——而试图躲开他。
他就横跨了半步,毅然决然地将自己的身体挡在她的面前——他要她看着他,只看着他。这一瞬,他要她只是他的。
“汤潘,你这样儿,我就放心了。”他以决绝的口气说了这么一句语义温柔的话。其怪异,果然让汤潘那本来充满暖意的脸变得局促而僵硬起来。
可是,一个比鞋底敲地的脆响更高亢而无法抗拒的声音打破了他的决心和这无人察觉的尴尬。
迈克尔·陈从门外走了进来。
他是从任和的身后走进来的,却完全是后来者居上。他毫不犹疑地越过面前这个瘦高的心里受着煎熬的男人,用自己宽厚的脊背将那小女人整个儿淹没了。
“汤小姐,你来晚了来晚了!”他一边甩掉身上的小羊羔皮夹克,一边伸出手来,又厚又长的大巴掌五指分开地张着,等着将那纤细的小手握了进去。
汤潘定了定神,才看清这个上身一件枣红色绒衣,下身一条蓝色牛仔裤,脚上一双巨大的印有鲜红的REEBOK字样的运动鞋的老头儿就是腰缠万贯的陈氏业主。那本来就黑,经日晒更上了一层釉似的脑门和脸在那群或西装革履或珠光宝气的客人们中间越发显得黑红发亮。
“下次我一定专门带你去参观我的温室。番茄、辣椒、西芹。茄子,样样随你挑!”他说着,将女人的小手热乎乎地握住。
“埃玛可没告诉我,你原来会种菜。”汤潘笑着,顺势把手抽了出来。
“她没告诉你?她当然没告诉你!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我其实是个农夫!”老当益壮的农夫哈哈大笑,简直笑震寰宇。旋即,又突然压低了声音。
“知道么?1000公顷,这块地皮光每年的地税就要这个数!”没等汤潘反应过来那个极端庞大的数字,他又自顾自地说下去。
“种了菜去卖,地税就减得差不多了。你知道,纽约的地产只会上,不会下。在这儿买地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为了就合那纤小的女人,他微躬着宽大的脊背,附在她耳边低语着,好像生怕她不明白自己的经营之道似的。
“迈克尔,还不快去换衣服呀!”
凌凤,以极好的女中音在客厅和门厅之间的拱形门那儿叫着。然后,美人鱼似地“游”了过来。
没错,她是游过来的,从透明的空气里,那被深秋的阳光照得晶莹发亮的空气里。空气如水,将那裸着的双臂轻轻托举起来,如微摆的鱼鳍,红旗袍长长的下摆从大腿根处朝后飘动,仿佛欢快甩动的鱼尾。
“汤潘小藕!”鱼鳍鱼尾静止之处,三个女人紧搂在一起。
何小藕第一个从那搂抱中抬起头来,仰脸看着比她高出半头的凌凤。
“凌凤你真变了呀你!”
“变了么?”
“长高了!汤潘你说她是不是长高了?这么漂亮!我的妈呀,你可真是丑小鸭变成天鹅了!”
“什么天鹅呀!”凌凤相当羞涩地笑了,然后真像天鹅似的将胸脯挺了起来。
汤潘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小藕你这么大惊小怪干嘛?何小藕说:她从前又黄又瘦的,怎么才来美国一年不到就养得这么水灵了?凌凤说:得了小藕,到美国以后我还瘦了呢!小时候我是又黄又瘦,那我就得一辈于又黄又瘦啊?小藕说:“你跟迈克尔……”话一出口又觉不大合适,便改口说:‘这地方真美,凌凤你够有后福的。”
凌凤说什么后福,就那么回事儿。然后她长出一口气说:真没想到咱仨能在美国见面。小藕说你女儿呢?不是说有个女儿么?凌凤的脸顿时暗下来,说在国内。汤潘见小藕一股劲地哪壶不开提哪壶,忙岔开话去说:真是,没想到咱仨能在美国见面,而且在这么个地方。凌凤却不理会她的打岔,依然沉着脸对小藕说:我会很快把女儿办出来的。然后又转向汤潘,冷着脸问这地方怎么了。汤潘说美呀,多美呀!居然是你凌凤的家!小藕两眼灯泡似的照着凌凤说,迈克尔特疼你吧?凌凤没说话,扭了扭脖子,真的,就像水中缓缓徐行的天鹅那样扭了扭脖子。然后,高贵而娇媚地笑了。
楼梯上传来那个老当益壮的男人洪亮的声音。
“我的女主人,怎么把客人搁在一边不管啦?”
打了领结的迈克尔·陈微笑着朝女人们走下来。
跟许多上流社会的社交晚会一样,一开始总是一些貌似无关痛痒没心没肺的寒暄。其实,人们彼此暗暗揣度着对方的分量,有权?有势?还是有钱?老实说,这样的社交令汤潘感到厌倦。倒不是说她有多清高脱俗,只因为跟那些议员或议员的儿女们,大亨或大亨的情妇们比起来,她的毫无根基的平民性或者说移民性好像一件廉价的衬衫被挂在五大道Saks(纽约最昂贵的时装店之一)的衣架上——周围的金碧辉煌更衬托出它的廉价。这又是她的敏感。其实,谁也没对她非礼或冷淡。每个人都似乎是在无意间谈起他们的家族或者政坛风云人物的趣事。谁也没想压她一头,谁也没必要压她一头。她,一个十几年前才从亚洲(日本韩国或马来西亚,谁在乎呢?)来的穷留学生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她只能是个捧场的主儿,一个能在适当的时候发出会心的微笑或惊叹的听众。这些年,她真的练就了一身捧场跑龙套的本事。这和过去的汤潘不同。过去的汤潘是骄傲的,清高的,不屑于巴结谁的。都说社会锻炼人,美国社会该是所有社会中最锻炼人的了——到处是诱惑,到处是陷阱。你得有靠山,还得自己走好。就是这么回事。
不过,这一回,她倒真感觉有些不同了。当人们听说她就是蓝诗波新上任的首席设计师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脸都朝她转了过来。然后,就有几个分别戴着钻石、蓝宝石和翡翠项链的女人把她围了起来,跟她探讨下一季时装的流行趋势。汤潘觉得,她从没有在一个这样等级的Party上说过这么多的话并拥有如此众多的听众。
她不禁有点飘飘然了。这时候,她听见凌凤正把秦岭介绍给一个人。
“苏先生,我来给你介绍一个人。”凌凤说着,挽住在一身笔挺西装中显得更加英俊的秦岭。
汤潘听见秦岭自报了姓名。然后又是凌凤的声音。
“他是杰瑞·凯林工作室的建筑师。”这回她可没说秦岭是她姐夫。
杰瑞·凯林?!汤潘不由得要转过头去看他了!杰瑞·凯林是当今美国最著名的建筑家啊!
汤潘找个机会换了个角度,这样既可以从正面看见秦岭又不至于被人发现——他换了一身藏蓝色带隐条的英式三件套,样式不是顶时髦的,料子却极高档,更显出穿着者的持重风度。白衬衣上打一条枣红底带黄色图案的领带;西装衣襟敞开着,被插在裤兜里的双手自然地掠到身后,坎肩儿的最后一个纽扣很潇洒地开着。他正跟苏先生说着什么,偶尔微笑地望凌凤一眼。从侧面看,那与众不同的鹰钩鼻子越发显得如异峰突起。他的眼神——看凌凤时的眼神,也相当地与众不同。说是姐夫对妻妹的娇宠吧,又不全是;还有点别的什么,对,一定有点别的什么。
汤潘坐在两位女士中间,一边留意着远处的秦岭,一边听她们谈住在长岛的蒋夫人宋美龄如何如何。她似听非听,哼哼哈哈地应着景儿,注意力全不在这儿。她几次冲动地想走过去,跟秦岭说几句话。可还是没动。问题不在于这个行为本身,而在于隐藏其后的用意。
她觉得自己真有点不对头了。莫非……?她不愿意想下去。这莫非后面的东西看起来像个祸根。
她是决计不再轻易让自己堕入情网的。她也不可能。她的心早就关闭了,从荀大路离开的那会儿起。她的身边不是没有男人,中国的外国的都有,可她视而不见。她已经不年轻了,她知道,她比谁都知道这一点。可是她仍然视而不见。她是一只受过伤的狐狸,伤痛拿走了她的全部天真,还之以前所未有的狡诈。她学会了设防,对一切。
于是,她就做了件跟自己心愿相反的事——故意把后背冲着秦岭。可是她仍然听得见他,他的声音好像有种与众不同的穿透力,越过人群,越过人群中几十张不停开启的嘴巴和那些嘴巴里发出的频率不同音量不一的声波,飘进她的耳谷,无论她在哪儿。
她站起来去拿饮料,其实她一点也不想再喝什么了。可是她既不想说话,也不想听见他说话。
靠门边有一张铺了雪白桌布的长条桌,摆满玻璃杯高脚杯和各色果汁与酒类,还有一只水晶冰筒盛满了冰块。
汤潘站在桌前。这儿有鲜黄的橙汁,粉红的西瓜汁,金褐色的苹果汁和嫩绿的甜瓜汁,还有另外几种深紫的淡黄的深红的汁液,她一概都叫不上名宇。
因为不想喝什么,她站在那儿发了一会儿呆。
身后突然有人说话。
“趁天亮,我替你把车牌安上,好吧?”他说。
她先是被他吓了一跳,紧跟着血往脸上涌!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是或不是,好或不好。那时是中午,离天黑起码还有五六个小时。可是他等着她的回答,满眼殷切。她就朝他点点头。
他的眼睛倏地亮了一下,像一束平静的烛光里突然爆出一星蓝“我去把车牌拿下来,好吧?”
他又问。她又点点头。
为了等他,她纯粹没事找事地给自己倒了半杯西瓜汁,然后转过身来,靠着桌沿儿,慢慢地啜着。立时,她感到了那辐射,那具有相当穿透力的辐射!
她举目朝人群望去。
是他,任和,在大厅的那一头,越过或者干脆穿过所有华装美服的身体,将两束目光射到她的身上。
她被他射得转回身去,理亏似地,朝杯子里埋头,脊梁上感到隐隐的热。
秦岭终于从二楼拿了车牌下来,对所有关心他们去哪儿的人说着同样的话,来到院子里,两人才发现都忘了穿大衣。
汤潘长长地舒一口气。
“累了?”秦岭问。
笑容在他脸上绽开,鼻子两边出现两条深深的“猫须”,眼角弯了下去。这是一个将锋芒隐藏得很深的人哪!汤潘提醒自己。尽管他笑得善良无辜,对鹰钩鼻子的成见还是让她不由得存着一份戒心。
“哦……”她有些慌乱地嗫嚅着。“我想,我是不大善于Par-ty。”这句话本不想说的,不知怎么却脱口而出。
他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熟门熟路地在车库里找到工具箱。
“一个人被包围在一堆器官中间,要么是乏味要么是恐惧。你是怎么个累法?”
汤潘没听懂他,完全没懂。
“物欲,把人切割得支离破碎了。看我们在谈些什么?股票赛马房地产。只要你说的跟盈利有关,就有的是听众。否则,你在别人眼里,要么是个赚钱不得要领的呆子,要么是个故作清高的傻子,一钱不值。要做个讨人喜欢的人,你就得把自己包起来,包得越严越好,好像一个全身缠满了绷带的木乃伊。没人在乎你是哪年出土的。连你自己也越来越不在乎了。”他咚咚咚地敲着钉子。“这就是人的异化。”
汤潘被他此番骇世惊俗的论述惊得目瞪口呆。
他蹲在那儿,朝她抬起头来,示意她把工具箱移近一点。看她发呆的样子,他笑了,笑得——怎么说呢?相当宽容。
“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宇宙,但在现实中却成了碎片。”他看了她一眼,在工具箱里找着什么。“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么一种状态:每一个人都像是从身上锯下来的一段肢体,一个手指,一个脖子,一条胳膊或一条腿,但从来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找到一把镙丝刀,开始用它固定车牌。
汤潘跟他面对面地蹲着。正午的阳光把他那双凹陷的眼睛埋在阴影里。她动弹不得。
汤潘第一次觉得被震撼了,37年不遇的震撼!多年来散乱的思想和感受好像突然间找到了归宿!混沌开始沉淀,浮上来的是清澈的思想。
“这不是我说的。是马克思。他一百多年前就看到了人类的这一步。这钉子不能用了。”他放下镙丝刀,在工具箱里找钉子。
“你是说,客厅里的人全是……”
“不一定全是,但我敢断定,大部分是。”
“那我呢?是一条胳膊还是一条腿?”
“你。你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他找到一根钉子,拿起来瞧了瞧,并没看她。与此同时,一个无辜的笑容一点点在鹰钩鼻子两侧“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跟他们一样被异化?”
“感觉。”这回他看着她说。
“真没想到,凌凤有这么个能掐会算的姐夫。”
“小凤总是喜欢叫我姐夫。其实,我和她姐姐两年前就离婚了。”
汤潘的心突突地跳了起来!奇怪,自己这个裹在无数层绷带里的木乃伊真有复活的可能?!
“你呢?能问么?”他直起腰来,微笑地看着她。
“什么?哦,我……一个人。”她慌里慌张地支吾着,把目光移向别处。
他却突然改变了话题。
他问她有没有去纽约上州滑过雪。她说没滑过,这几年忙得连年假都顾不上休。然后她说:滑雪一定心旷神怡吧?他说:回头咱们滑雪去,好吧?他说好吧,可并没有看她,好像是在问他自己,或者根本就谁也没问。他掏出一张名片并把他的手机号码写在了上面,交给她。她说她忘了带名片。她就浑身摸遍了找纸,结果还是没有。他伸出一只手说:写这儿吧。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了。他的手是悬空的,她每一用笔,他的手就被接下去。她就只好用左手从下面托住他的手。
他的手掌厚重而温暖。她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手对那只手的留恋。她是缓慢地将自己的手抽回来的。她不想那样,可她没法儿。
这个无意而为却又意味深长的动作最终被一声颇为气急败坏的啪拉声打断。那余味,那可能绕梁三日或至少在这两个大冷天儿不穿大衣非站在院儿里说话的人之间回旋良久的余味就此夭折。
二楼卧室敞开的窗口里露出凌凤华丽的脑袋。
“怎么啦你们?”本来同样华丽的女中音居然隐隐地有了一丝黯淡。
汤潘感到自己的右手从那温厚的掌心里倏地滑落,像一只断肢,因为失去了依托而变得冰凉。
她刚要仰头说没事,听见房门轰然而响,任和不紧不慢地叫道:“谁的车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