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走了。
他还是走了,像汤潘早就预料的那样。
壁橱里,他的西装不见了;衣柜的抽屉里,没有了他的内衣;卫生间的洗脸池边上,只剩了一只白瓷刷牙杯,是汤潘的,跟此时的她一样,孤零零地站在那偌大的黑色大理石台面上。
对了,客厅的书架上应当还有一排他的书!
汤潘转身冲出卫生间,冲进客厅——那儿,那个高达屋顶的书架上赫然空了一排!
坐下。就坐在身边这个咖啡桌上吧,她已经没有力气走到屋子的任何地方。
一二三四五,从上数第五排。
一二三四五,从下数还是第五排。
那个第五排空着,空得那么让人难受。
咖啡桌上,有他留的条子,刚看过一遍了。想想,却不大记得说了些什么。
他走了,虽然留了条子,仍算是个不辞而别。
汤潘:白天给你打了几个电话,你都不在。还是留个条子吧。
我已经决定接下Z市环形艺术馆的项目,今晚6:00飞Z市。此去估计至少要8周左右。哪个周末你有空,可以飞过来,我们租辆车出去逛逛。
我想,分开一段时间,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我一直信奉一句名言:距离就是美。不信你试试,从远处看,我肯定不那么面目可憎了。
祝顺利!
秦岭即日汤潘站起来,走到书架边,把最下一层的书一本本拿出来,填进第五排。
这样好多了。这样就不空得让人难耐了。
秦岭的条子写得多轻松啊,轻松幽默,风度翩翩。真的,风度翩翩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人,更可以形容这张便条。而且,很可能是惟一合适的选择。这张条子跟他的人一样,从来不失风度。
其实呢?真相并不难辨别,真相是这样的——他在决定接受Z市环形艺术馆项目的同时,也对他们的关系做出了最后的决定——他决定放弃。
你看——分开一段时间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距离就是美……你看,他没说他爱她,也根本不关心她爱不爱他。
他放弃很优雅很坦然,胸有成竹,料事如神的样子。
他们的分歧在上个星期五,也就是凌凤的开业典礼之后变得激烈而表面化。
那天晚上回到家已经是深夜11:00多。汤潘说咱们得谈谈了。当时秦岭正往壁橱里挂那身刚卸下来的“皮”(汤潘对西装和一切华丽衣装的昵称),头也不回地说:洗个澡,你早点睡吧。然后他在她双目睽睽之下把自己脱得只剩一条内裤,又从容不迫地穿上睡衣,一边系带子,一连朝门口走来。
“去呀,”他说:“你累了。”
汤潘突然觉得奇怪,他们才只同居了几个月,感觉上却好像多年的夫妻,比如对于对方的肉体,就已经有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熟视无睹。
“我要跟你谈谈。”她堵住卧室门。
“看看你,衣服都没换呢。先洗个澡再说。”他侧了身子,从汤潘的身体和门框之间的缝隙间挤了出去。
“你洗完我洗。”这是他连同后脊梁一块儿扔给她的。
汤潘只觉得,一股郁闷的烦躁从小腹直冲胸腔!
“我不想洗澡!”她的声调徒地尖锐起来。“我今天不洗澡了又怎么样?!”说着,她将裙子背后的长拉锁哗地一拉到底,脚蹬腿踹,几下子就把自己脱得只剩了两件零碎。
赤裸裸的,她站在他面前,像一个输光了的赌徒或背水一战的壮士。
秦岭刚在电视机前坐定,拿着遥控器的手伸在半空。就那样,愣在那儿。电视里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嘈杂。
NBA职业篮球赛。
这就是他对她心不在焉的原因!
她,一个他爱的崇拜的珍稀的女人还不如一场篮球赛么?这会儿,汤潘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正进人一个可怕的死角,跟NBA争宠又是多么愚蠢的行为!这时候的汤潘不再是那个英美文学学士、西方艺术史硕士、纽约时装大学的高材生和美国时装大牌的首席设计师。她只是一个女人,一个要人崇拜要人宝贝要人关注的女人。这时候的她具有一切女人的需要和愚蠢。
当然,她自己一点没意识到,人在愚蠢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对的。
“关掉电视!”她叫道,同时拣起两只刚刚脱掉的高跟鞋朝门口的鞋架扔去。
乒!乓!鞋落在锃亮的硬木地板上。
“谈什么?”秦岭虽然面露不快,倒是听话地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小了。
谈什么?这倒真把汤潘问住了。她到底要谈什么呢?说我要结婚要嫁给你?说你干嘛不向我求婚,干嘛耽误我这已经不多的青春?说凭什么人人都能张灯结彩喜结良缘,我汤潘就不能?NO!NONONONONo!
这不是她想说的,不是她能说的。对,这样的话怎么是汤潘说得出口的?其实——她突然意识到——她的想谈谈其实是想听他谈谈。他明明知道她此时的心情,那几句酒后真言还不够么?可他却偏偏装出一副没听见的样子,或者真就一心一意把那当作不能当真的酒后狂言了?问题是,要是他真向她求婚的话,她会答应么?可能的。对于这个时候的女人,绝对可能!
可是他没有。
“你今天怎么了?”他很有些茫然地看着她。
茫然是什么?茫然就是距离,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就是我看你看不懂,看不懂也无所谓的漫不经心。说白了,就是“你犯的什么神经病?”的潜台词!茫然的是表情,那下面隐藏着的是藏不住的不耐烦。他要真在乎她怎么了,就不会是这么一副样子。
“我怎么了?你不知道我怎么了。我怎么了跟你有什么关系?!”
汤潘一向最看不起小女人撒泼耍赖——一哭二闹三上吊。可现在的她,还不如一个普通的小女人。至少,她们的哭闹目的明确,要么要男人收心,要么要男人关爱,要么要男人放手……她呢?她要什么?她要的没人能给。
她要爱情,她要那种非你我不嫁非我你不娶,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永生不变亘古永存的爱情!
这就好比看了《侏罗纪公园》(美国著名科幻故事片,假想恐龙复活)就去找活恐龙,整个儿一个走火人魔了!
“你这是干什么?别无理取闹啊!”秦岭又把电视音量调大了些。
汤潘是那种无理取闹之人么?当然不。这会儿她需要的只是几句温柔的情话,一点点体贴的照拂。比如,他可以拿来睡衣为她披上,别让她老这么赤身露体的。他还可以在披睡衣的时候顺势将她抱住,吻她,说他心里只有她……女人要什么?女人还能要什么?功名荣誉金钱财富,所有这一切都不能让一个正常的女人满足。女人要的就是被爱呀!
“无理?谁无理?!”汤潘几乎恼羞成怒。“这叫什么日子?你和我,这叫什么关系?把我当什么了?姘头婊子高级妓女?别忘了,每月两千多块的房租都从这腰包里掏的!”汤潘说着,真的拍了拍光溜溜的腰,“人家倒好,免费住曼哈顿高级公寓!可是,谁把我当真朋友了?!”
汤潘说的人家当然是指凌凤。其实,秦岭一搬进来,就提出负担一半房租和水电煤气费。汤潘同意了。可后来发现,他的公寓一直是让凌凤白住的。也就是说,他每月在为凌凤付着房租。他说小妹在困难时期,等她赚了钱再收房租不迟。这样一来,倒显得汤潘小气了。她说,你既然不收她的房租,我也就没有理由收你的房租,就坚决把他的支票退了回去。但心里,总是别扭,你看,他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隐藏着一种奇怪的东西。说不清,可就是别扭。
“别以为我看不出你的心思。不结婚多自由啊!住这儿跟我好,住那儿跟她好。哎,狡兔三窟,你还少一窟呢!”这样的尖刻,可能来自她妈的遗传。
秦岭盯着汤潘,脸红了——在她说出“姘头婊子高级妓女”的时候就腾地红了起来,那双眼睛里流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不相信,这个出类拔革的汤潘原来跟凌凤的姐姐他的前妻以及满大街的小女人是一码事!
汤潘也意识到这几句话说得过了头。而已,必须承认,水平确实不高。可不知怎么,嘴巴就是不听使唤,非说不可似的。
醉了,汤潘醉了。醉是一种多么棒的感觉啊!醉,就是放肆就是张狂就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就是撕掉脸上的面具,或者躲在那个醉熏熏的面具下做你自己!然后,你总可以说:对不起,我醉了。
秦岭满脸通红地盯着汤潘,那表情没法形容。
“我简直……”他几乎说不下去。
厌烦,对,是厌烦,厌烦之极。他什么时候这样看过她?这表情比一声怒吼更有效,让汤潘一下子从半醉的状态中清醒过来。
我怎么了?我说了什么?汤潘从来都是独立的坚强的绝不乞求别人怜悯的—一这个坚硬的外壳已经成了人们眼里的偶像,包括秦岭,把另一个也会软弱到歇斯底里的汤潘视为怪物。
可是,也许真是酒精作怪,汤潘感到自己像一只蒸熟了的软壳蟹,满身通红地趴在盘子上,对自己极不精采的表现一点劲也使不上,那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好像在说:我是软的,我本来就是软的……我是软的,我是女人坚硬的是我的面具。面具摘下来,露出流血的嫩肉。
汤潘感到胸口像火一般烧灼,鼻腔酸得发疼,一股滚烫的液体直冲上眼眶!她要哭了!
“汤潘,”秦岭很快平静下来。“没错,我不愿意结婚,这是真的。可我早就说过,如果你认为结婚才是我们感情的最好归宿,我也可以结。你妈在这儿的时候主张咱们结婚,我说没意见,可你又不同意。本来嘛,何必那么看重形式?一旦内容没有了,形式立即失效。看看咱们周围的人,离婚率快赶上结婚率了。我们何必去重蹈那个覆辙呢?人说吃一堑长一智,我本发誓这辈子再不结婚了。跟你明说了吧,汤潘,为了你,我宁愿不长这一智。你说我把你当什么了?说到小妹,她也是你的朋友啊!要说占便宜,是我在占你的便宜。”
嗬,到现在还在为他的小妹辩护。骂他可以,骂小妹不行。
“你如果觉得我们最好分开一段时间的话,我明天就可以搬回去住。小妹早就住到杰夫那儿去了。”
秦岭侃侃地说完这一席话,站起身走进卧室。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汤潘那件藏蓝色暗花丝睡袍。
这半天了,她身上一直只挂着那两件零碎。
他站住,拉开睡袍的双襟,等着她去穿上。
他的脸上没有笑容。那张英俊的耸着一个高大的鹰钩鼻子的方脸上只有倦怠。哦,那双眼睛,曾经明亮如灯的,如今有些失神,却似乎还是真诚的。
汤潘乖乖地走过去,乖乖地任他把睡袍披在身上,像披上一层铠甲。流血的嫩肉有了遮盖,软壳蟹居然奇迹般地坚硬起来。刚才还想哭来着,这会儿却一滴泪也没有了。
汤潘一直认为,在一个女人决定对一个男人以身相许之前,她必须能在他面前哭得出来。就是说,她绝不羞于暴露自己的软弱。爱情是分享更是分担——分担痛苦、灾难和所有人世间的悲哀和不平,甚至一点小女子的多愁善感。要是他不愿意跟你分担,就不是真爱。
她一直梦想着在那个人的面前痛哭一场,全不设防地痛哭一场,这个世界上值得哭的事情太多了。倒在一个宽厚的胸怀里尽情尽意地软弱一回是一种多么大的奢侈啊!
而且,这个哭还是一个仪式——宣布孤独的结束,是对过去生活的告别。然后,他们将手挽着手,满怀希望地踏上布满荆棘的路。荆棘伯什么?一个不孤独的人生已经足够好了。
汤潘在谁面前哭过么?除了初恋情人,没有第二个。可初恋的时候,她很傻,既搞不清自己究竟为什么哭,也完全不知道荆棘意味着什么。
现在的她是聪明了,聪明得已经不大会哭。
“是你觉得咱们应该分开一段时间吧?也许不是一段时间。”她竟然轻松而豁达地笑了一下。“你厌倦了。”这后一句话说得冷静沉稳,完全恢复了汤潘一向的风度。
“别这么说,汤潘。其实,咱们之间没有什么谁是谁非的问题。不要想得太多太复杂。”秦岭说着,累了似地一屁股往沙发上坐去,大喘一口气。
汤潘不说话了。她已经失望到了底,对他也对自己。何必再说什么呢?何必再用那装出来的冷静沉稳掩饰内心的凄惶无着呢?丢面子就丢面子吧,她已经把自己那点可怜的面子全丢尽了。再丢的话,就是跪下来求他,求他让她嫁给他。
可是——她用余光瞥一眼枯坐一旁的秦岭——她真爱他么?没人能回答。
这场风波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了结了。第二天是周六,他们都去各自的办公室加班。周日去中国城吃饭,秦岭叫了好几个菜,其中有一盘于软壳蟹。那盘蟹,他说鲜美之极,可汤潘一口没吃。至于他们是否应该分开一段时间的问题,没人再提。
汤潘站在书架前,手指滑过第五排上五颜六色的书脊,有的薄有的厚,有的光滑有的粗涩,有的轻松有的沉重。现在这一排再不那么扎眼地空着,它融进整个书架里去,为眼下自个儿的完美无缺而沾沾自喜。
这是一个修补过的完美生活。完美的表皮下,补丁落补丁。
风将坚式百叶窗的叶片猛地撞在一起又分开,发出哗啦啦的声响,在寂静的客厅里几乎要起了回声似的。
30凌凤是在床上听说秦岭跟汤潘分手的事儿的。那会儿,她身边躺着杰夫。这消息让她的心先是一紧,又是一松,紧接着鼻腔里有股酸溜溜热辣辣的感觉一一说不清怎么回事,百感交集似的。秦岭的黯然神伤让她好生地心疼起来。她才是真心疼他的呀!可他喜欢的偏偏不是她。她不明白,他喜欢汤潘干嘛还要跟她分手,既然分了手又何必如此黯然神伤。她说大哥,这是何必呢?什么事两人不能商量的?听见秦岭叹气。她又说:大哥,像你这样的,还愁找不着好女人?秦岭又叹气。叹的比前几声都沉都重,说女人,我是怕了。凌风便不知道说什么了。他说的女人是指所有的女人么?连她在内的?她拿掉杰夫放在她身上的胳膊,从被窝里钻出上身,翻身冲着话筒问:你现在在哪儿?她知道这会儿他一定需要她,否则是不会在这个时间打电话来的。他说在Z市,小妹我没事,就是想告诉你一声。告诉了你,心里就好受些了。
放下电话,凌凤一直发愣。醒过味儿来的时候,发现那半边床已经空了,浴室里传出哗哗的水声。
她起身下床,在通向浴室的途中就从那里面通顶的大镜子里看见了那个比她小三岁的男人——裸着上身,正刮胡子。洗脸池的水龙头大开着,水柱如开足马力的火车头一般喷射而出,白亮的,泛着泡沫,撞击在乳白色的瓷盆壁上,再由通畅的下水道咕咚咕咚地吞咽下去。她看见他年轻英俊的脸,健壮的宽肩和肌肉绷绷着的膀子。他的下身用一条白色浴巾裹着,腰上没一点赘肉。她立刻感到了那股欲望——像那喷射而出的水柱一般由内向外要冲破她的身体的欲望。多么奇怪啊,从第一眼看见他,这欲望就强烈得不容忽视!这辈子,她没对任何一个男人有过这样的欲望。
她走进浴室。按理说,他早该从大镜子里看见了她,早该像往常那样转过身来叫她Baby。可是他一如既往地刮着胡子,完全无视她的出现,自始至终冷着脸。
她拧开淋浴器喷头,一边脱去衣服一边问:咱们几点走?他们上午要去华尔街股票交易所谈新世纪时装公司上市的事。她跨进浴缸时听见他没精打采地说:Wallstreet(华尔街),那鬼地方你还是自己去吧。她停住动作,看着他转身出去的背影,说什么。他停下,依然把脊背冲着她说:那儿的街道让我窒息。他哼了一声又说:那儿的铜臭也让我窒息。她知道他一向不喜欢华尔街的旧街区,那些由高楼夹出来的峡谷一般的窄街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喜欢开阔的亮丽的像五大道上TrampTower(川普塔楼:纽约著名房地产商唐纳德·川普开的五星级酒店)那样的东西。可是说到铜臭,她听出来——那话里是带了些情绪的。他是个喜欢钱的人,哪个商人不喜欢钱呢?她微笑了,他是吃醋了,吃秦岭那个电话的醋了。
他当然得去,这么大的事,没他,她怎么拿主意?她禁不住想,要是当初迈克尔教着她点,现在她在生意上也不至于这么依赖杰夫。可是依赖他有什么不好的?有个人可依赖不是幸福么?而且,杰夫跟迈克尔最大的不同就是他鼓励她参与。不过话说回来,钱是她的,她岂有不参与的道理?杰夫与迈克尔的另一大区别是年龄。他年轻,比她还小三岁,因而在他们的关系当中偶尔也耍耍小孩子脾气,比如吃点小醋什么的。她容忍他,甚至觉着他好玩儿。她想起“女大三,抱金砖”的话,觉得遇到他是自己的福气。
不过这会儿,她也隐隐感到一丝不快。公司上市,多大的事呀!在这事上也闹小孩子脾气,未免有点太不顾全大局了。可她还是立刻原谅了他。谁让她比他大,谁让他是块“金砖”呢?她全裸着,一脚在里一脚在外地横跨在浴缸上叫他的名字。他依旧没精打采地回过头来,却立刻僵在了原地——他看见了一个完美的女人胴体。
不,她其实并不完美,那些曲线那些凹凸,若拿尺子来量,是不一定符合标准的。还有她的皮肤,虽然光滑如缎,却并不白,是浅浅的土豆皮色,包裹着那修长的脖子——脖子似乎太长了点,丰硕的乳房——乳房似乎也没有少女的坚挺、略微凸起的柔软的小腹——这是她身材的致命之处,一个标准的模特身材是不能有一点“肚子”的。
没错,她绝不是画报上的女人,丰乳肥臀,腹部紧收,在阳光下的沙滩上做一些特显身材的造型。她不完美,也没在做造型,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妇,一个生育过的女人,一个两条长腿一里一外跨在池上,正要人浴的女人……杰夫有点晕眩,那微微凸起的柔软让他晕眩。他走过去,淹没在那柔软里。
他抱住她的时候口里喃喃着说咱们结婚吧,他感觉那女人怔了一下,紧接是异乎寻常的热情。他接着喃喃,说结了婚你就是美国公民的Wife(妻子),米米就是美国公民的女儿,你们就是自然而然的公民了。
女人的热情给他带来一次比一次更加巨大的晕眩,他完全失去了再喃喃下去的能力。他在极乐中感觉到女人的泪水。
凌凤也晕了,为幸福而晕眩。她真的没想到杰夫会提出结婚,而且把米米当做他的女儿。她是不一定非靠他才成美国公民的。她可以等工作签证期满之后申请绿卡,或者干脆就申请投资移民。其实,她也不一定非当美国公民。她只是想跟女儿在一起。她觉得这些年欠女儿的太多,她要供女儿在美国上个好大学,算是对孩子的补偿。而且,在这一切之上,她还想——再给女儿一个家,一个有爸爸有妈妈有温暖有欢笑的家。
她哭了,出于感谢。她感谢她生命里所有的男人,甚至那个一直跟她作对的余国凯——要不是他当初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她今天怎么能答应杰夫的求婚?她也感谢迈克尔——没有他留下的那笔钱,哪来她的新世纪时装公司?她更感谢杰夫一一他爱她,没有他,就没有她今天的幸福!
她把头埋在杰夫的怀里说:你真想娶我么?杰夫!杰夫闭着眼说:怎么不是真想呢,你这小傻子。她把脸蛋在杰夫宽阔的胸上摩挲着说,那什么时候结?杰夫依旧闭着眼,像是马上要睡了似的。他总是这样,每次完事之后都要睡上一会儿,哪怕只有几分钟。他喃喃地说任何时候,你买了婚纱,咱们下午就结。
当然,那天下午他们没有结婚。不过,她倒真去了Blooming-dale’s(纽约高档时装店)的婚纱部。看着那些纱的绸的透明的闪光的曳地的细肩带低胸线或干脆连肩带也没有的婚纱礼服,想象着自己在那层层叠叠的纱绸之间款款徐行,她几乎就要陶醉了。她真的订了两套,一套给自己,一套给女儿。女儿的那套是伴娘穿的,浅天蓝色无肩带长裙,细细的束腰下是骤然开放的宽大裙摆。那闪光绸的浅谈的天蓝色尤其让她钟爱,像无云的天……那才应该是米米的世界啊,无云的晴空,万里无云的晴空。她想起米米最后一次看着她时幽怨的眼神,眼里立时涌满了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