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页上是一块巨大的石头,确切地说,是一块蹲在河边草丛里的黑色巨石。石头表面相当粗糙,有数不清的凹凸和风化了的窝窝眼眼。它的身上,一块陈雪正在融化,流下一条条弯弯曲曲的水痕。水痕经过的地方,所有的窝窝眼眼都湿漉漉的。河水在它身后,闪动着初春时发白的嫩绿。石头四周滋出来的草叶在干枯中显出了些许的水色。她嗅到一股草味,刚从冬天里苏醒过来的青草味,听到大地河流和树木的躁动声。她看见颤动的空气和空气里颤动的春天,那么脆弱又那么执拗的春天!
“画像么?”
汤潘猛一激灵。他正看着她,细长的眼睛,平和得不见一点锋芒。
“你可能买不起这幅画。”他一下于看透了她对这石头的爱恋。这完全属于同类之间的心有灵犀。同类,她一眼就看出他们是同类。
“你在玩什么游戏?”她问。
“坐这儿。”他从椅子上跳起来,双手按住汤潘的肩头,让她坐在他那把椅子上。
“闭上眼。”他催眠似地说。
她微笑了。这就是他的游戏。一点阳光由于树叶的晃动在她的两个眼皮上跳来跳去,一会儿到左眼,一会儿到右眼,一会儿在眉心闪动。
睁开眼,她发现眼前的一切都比刚才光鲜了许多,包括他。他有着浅棕色的皮肤,细长的眼睛配一对短粗的眉,高鼻子阔嘴。她同时发现,这个绝不精致的北方男人竟生了一口细致洁白的牙齿,一颗颗紧密地排成两排,简直跟牙医诊所里美容牙手术的广告画一模一样。她开始觉得他面熟,那口白牙齿是在哪里见过的。
“你真会玩儿。”她说,一边更仔细地打量他。
“北京人?”他问。
“北京人。”她看见他右下巴上有一颗黑痣,让人想起青年时代的毛泽东。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在她认识的人里有一个青年时代的毛泽东么?“给你画张像吧,不要钱。有时间么?”
她在他对面的椅于上坐下。
汤潘不知道那一刻她决定了什么,或者是命运替她决定了什么。有时候,一个完全不经意的动作或举动竟然在一生中起了里程碑似的作用,这真是不可思议。
那个夜晚。
汤潘从浴池里跨出来的时候,想起那个夜晚,她和荀大路--一个可以说是素不相识,不,并不完全是素不相识的男子共度的夜晚。那天晚上,她好像才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命运。由于当时双方的经济能力,这一历史性事件未能发生在一个与之匹配的浪漫环境之中。他们俩都饿了。而他们能负担得起的只有快餐。于是,麦当劳那个傻黄傻黄的大M便在汤潘的心灵史上占据了极为特殊的位置。
那时候,他们都还没来得及把对方与某个年代久远的瞬间记忆重合起来。命运的安排实在太突然了,连一点预兆也没有,而且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
那是一家不小的麦当劳。正是晚饭时间,厅堂里相当嘈杂。他派她上二楼占个靠窗的位置。
“靠窗的坐儿啊!”他走去排队的时候还回头再叮嘱一遍,似乎非要在这市井小铺儿里寻出些浪漫情调来不可。
她从他手中接过画架,准备上二楼找靠窗的坐儿的时候,突然有种感觉:觉得她就得听他的,非得听他的,生来就该听他的!这个男人,好像早在她的生活里,早该在她的生活里,或者早就等着进人她的生活,做她的另一半,当她的主心骨。她需要个主心骨么么?自从到了美国,所有重大决定都是她一个人做的。可是无疑,她需要。
她真的在二楼找到了靠窗的位置。当时另一对年轻人也瞄上了那张桌子。那女孩子稍一犹豫,汤潘就一个箭步蹿了上去,胜利占领制高点。从中国大陆出来的人哪有不会抢坐儿的?其实,一般情况下,汤潘很少动用这种从小“训练”出来的拼抢技能。可今天情况实在太特殊了。她不能让他失望--买了饭回来而没有一个靠窗的坐儿!
他果真满意,笑得露出一口细致整齐的白牙。他把盛满食物的托盘放在桌上,却没马上让她吃。而是双肘支住桌子,目不转睛地看她。汤潘当时突然意识到那天出门时没化妆。对,她的脸上,从正面看有五颗小痦子;从侧面看有七颗。这会儿,这些深浅不一的小小疵点该在他的眼中暴露无遗了。她突然有点紧张起来。
他又笑了,越过汉堡包、炸薯条、炸鸡翅和两个大号饮料杯,朝她伸出一只手。
“来,正式认识一下。我叫荀大路。”
这名字这么耳熟啊!汤潘把自己的手放进荀大路的手里时,这么想。他的手跟他的牙一样,与身上脸上的粗线条极不相配--它是修长的,一个个支楞着的骨节,给了它力度,却并没阻止那修长的流线感。汤潘从没见过一个男人有如此修长的手指。
她被他的长手握住的时候,有种莫名的感觉--说不出的,好像一股气体在丹田那儿颤栗了一下。
“会弹钢琴么?”她问。
他相当惶惑地笑了,似乎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问。
“不会。”他说:“我5岁就开始学画了。”他说出一个名宇,是一位已故画界巨匠的人门弟子。他说是跟他学画。
汤潘一霎时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终于想起来是在哪里见过他的。
那个阳光明媚的夏天的早晨,想来已是12年前的事了。这个数字把她吓了一跳,于是再一次抬头看他,同时怀疑起自己的记忆来。
可是,记忆越来越清晰了,那个夏天的早晨像一张泡进显影液中的相纸,随着时钟分分秒秒的滴答,所有被淡忘了的细节都无一遗漏地展现出来。
她是在任和家遇见他的。那天还有何小藕和凌凤。
那天汤潘本来说让小藕先到她家来,然后一块儿去找任和。他们几个说好了去郊游。可左等右等,小藕没来,她就一个人去了任和家,却发现小藕早就到了,正给任和收拾书桌抽屉,书啦本的摊了一桌子。
汤潘进门就叫:小藕,你怎么没去找我,让我傻等半天?藕红了脸说:我忘了。你看任和这人多马大哈,学生证找不到了。这时任和一掀门帘从里屋出来,不由分说就把一桌子的东西都唬噜进抽屉里说:汤潘来了,咱们走吧!
汤潘看见小藕白嫩的团团脸涨红了起来,而一向稳当的任和居然也红头涨脸慌里慌张的。她刚要开口,却见门帘动了。
门帘,就是刚才任和从那儿蹿出来的门帘-一个年龄跟他们不相上下的男孩掀开门帘走了出来。
“你们去哪儿呀?”他问。汤播看见他的右下巴处有一颗圆圆的痣,就是俗称的美人痣吧?摆在那儿,挺显眼的,跟那粗眉细眼高鼻阔嘴的五官不大协调。
他是朝她发问的。可她不知道如何回答。还没人给他们互相介绍一下呢。任和正趴在床底下找鞋。小藕涨红的脸虽然恢复了原状,却仍像是遭了霜打的花儿--蔫了。
他看出她的窘迫,便朝地上的任和叫:小和你找什么?其实他哪是在乎任和找什么,他是想认识她。这个清清爽爽的女孩,修长飘逸,张口就叫张嘴就笑,却又笑叫得适当适度,既不矫揉造作又不疯疯癫癫的女孩,他还不认识。
任和终于从床底下拽出一只球鞋来,一屁股坐在屋正中的一把椅子上,使劲儿把一只大脚丫子往鞋里塞。那把椅子,不偏不倚,就在汤潘和荀大路中间,挡住了他朝她走过去的路,也挡住了她朝他走过去的路。
“他妈的,又小了。”任和将那只好不容易找出来的球鞋扔到一边,抬起头来。
“哦,这是我表弟,荀大路,来北京开画展的。”这话像是对汤潘说的,可任和并没看汤潘,也没看荀大路,用不着看,他已经感觉到--有一股气流或者磁场或者干脆就是所谓的灵犀正越过他的头顶穿过他的身体,在那两个人之间流动。
他忽地站起身来,像是要摆脱什么又像是要逃避。他提高声音说:走走,咱们走吧!汤潘说:凌凤还没来呢。任和说:咱们出去迎迎她得了。他们三人出了大门,把荀大路一人丢在屋里。
来到街上,任和突然冒出一句话:大路今天有事,不然就叫上他一块儿来了。
荀大路,汤潘想,他叫荀大路。后来她在青年报上又见到这个名字,那段报道讲的是刚刚闭幕的青年美术家作品展。
那时的荀大路已是中国美术界的一颗新星。
那时候的中国是颇出了些神童的,数学界音乐界都有。据说著名小提琴大师耶胡迪·美纽因还专门在中央音乐学院开了个天才班呢!正当人们把寻找天才的目光投向美术界的时候,荀大路出现了。他那极高的悟性和超乎寻常的深邃使大人们瞠目结舌,继而欢欣雀跃。16岁,他就被全国一流的美术学院作为艺术神童破格录取在油画系。跟汤潘相遇的时候,他刚到北京,住在任和家,正准备参加由文化部主办的青年美术家作品展。那时,汤潘、任和、何小藕都还只是高中生。也就是说,他们还是大孩子的时候.他已经快要功成名就了。
他顺利地毕了业,留了校,开了个画展。然后,销声匿迹。
那是个成人的世界。无论在哪儿,所有跟功名荣誉有关的地方,都是大人们绞尽脑汁的所在。他自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归根到底,他还是个孩子,一个过早地失去了天真的孩于。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甚至是发育不全的。他生命中的某个阶段被人为地省略了--那个本该是玩弹球儿,打弹弓,偷着给女孩子写纸条儿,吊儿郎当不务正业的阶段。他跳过去了,像一个超级跳远运动员,从少年直跳到成年,身子下面留下的是不可弥补的空白。当他终于发觉自己像一个玩偶般任人摆布的时候,他选择了消失。然后,他出国了。没人关心他去哪儿。感谢上帝,这个世界还允许一个天才安静地消失。
他再也没见过任和家的那个女孩。他本以为她会来看画展的。任和不是告诉她了么,他是来北京开画展的?他就天天等在大厅里。可是她没来,他想问她的名字,可是显然,任和不愿意说。
后来的都是后来的事了。他跟一些女孩子好过,不能说很多,也没留下太多印象。惟一留恋的是陆玫玫--他的初恋。可是他跟她们都分手了。说不上为什么,好像从一开始就知道长不了。他不想结婚,也不想游戏,他只想要个让他燃烧的女人。
头一眼看见汤潘,他并不惊于她的美丽。她不是那种美得惊人的女孩。而且从年龄上看,起码也有二十五六岁了(当时汤潘的真实年龄是29岁)。其实他看见她并开始给她画像的时候都保持了正常的心跳。他跟她之间绝不是所谓的一见钟情,那种第一眼就不错眼珠的心灵撞击。他只是很自然的,毫无疑问地把她接受进自己的生活,像对一个姐妹,并不追究命中注定的这个联系究竟来自哪里。直到画到她眼睛的时候,他才突然感到惊讶了,他的手在那儿抖了一下,笔下的弧线失去了流动感。那是她的左眼。他慌忙用橡皮去擦,同时叫她别动。
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的眼里又多了一点什么,是刚才擦去那条失败的线时所没有的。
笑意,一点点笑意。她的脸上纹丝没动,眼里却有了笑意。
他觉得自己的脸慢慢红起来,像是被人窥见了隐私。他对她真有什么隐秘的想法么?可是她窥见了。不,她并没着意去看,她根本无需那样做,因为他在她面前是全无遮挡的。他裸露着,对一个陌生女子,一个刚从那边的林子里遛哒出来的女子,他将自己暴露无遗。他没打算这么做。可一切都好像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而她,把这一切全看在眼里。
他突然觉得他跟她绝不是头一次见面。难怪!这样无条件的接受和裸露原来是事出有因的啊!可他让自己稳住,先不忙说出什么在哪儿见过你之类的话,他需要验证。他将她的手握住的时候看到她眼里的亮光,像树叶间的阳光,颤动着跳跃着,一闪即逝……“我饿了。”汤潘说:“可以吃了么?”她的眼睛再次含了笑意。这回,那笑意从眼里溢了出来,将整个脸染成一种诱人的暖色。
“我见过你。”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她说:“我是任和的表弟。”
几个月后,他们开始了长达7年的共同生活。
在汤潘的思绪倒回去十几二十年的当口儿,电话那头的凌凤一直没停嘴地说。汤潘只听见些只言片语,什么老子儿子,结婚同居之类。她的心思早不在凌凤那儿了。凌凤说的最后一句话汤潘倒是听见了。凌凤说:我才不管他呢!这个“他”其实完全有可能是她或者它,因为失去了前后文,汤潘根本搞不清她才不管的究竟是什么。
“汤一盘儿?”凌凤在那头叫道,声音里充满疑惑。她已经开始怀疑自己这半天的倾诉根本就是没有听众的。
“啊?”汤潘如梦初醒似地应着。
“这半天没听你吭个声儿,到底来不来呀你?我可还请了小藕任和他们呢!”
“来,当然来。哎哟!水都凉了!凌凤,咱们回头再聊吧!我快冻死了!”
匆匆跟凌凤说了拜拜,汤潘一只手伸出浴帘,把电话在墙上挂稳,然后哗啦啦钻出水来。她一边拉开浴池的阻水塞,一边打开淋浴喷头,将打着冷战的身子沐浴在喷洒而下的暖雨之中。雾气刚刚落净的浴室里,又一次升腾起饱含了水气的暖香。
汤潘在瓢泼的暖雨中闭上了眼睛。
他居然是忘不掉的,她想。那个荀大路,那个让妈痛恨得咬牙切齿的荀大路。妈始终认为,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是否真心全看他肯不肯为她交出自由--结婚,便是惟一的证明。妈早就跟她说过:荀大路这小子对你绝对不真心。
开始跟荀大路同居那年,汤潘29岁。分手的时候,她36岁。奇怪,她好像并没有非嫁他不可的想法,也许因为他从未向她求婚?还是潜意识里她仍在等待另一个人,一个像她妈说的,更适合她的人?其实,他们是同类。就像当年汤潘在中央公园第一次看见荀大路的那幅《陈雪》时所感到的一样,他和她,是同类,如同两只兔子,两只狗,两只飞鹰或两只老虎。就汤潘来说,表面上的柔弱绝对说明不了什么。那时的她已经学会了如何伪装自己--她早已不是一只易受伤害的小白兔;她是一只貌似白兔的老虎,看准了猎物就狠下嘴去咬的老虎。从当时的境遇来说,荀大路倒该算只狗,丧家的狗。可他那些杰出的画,那些让汤潘感动得要落泪的画却在大声宣告:他是个天才,一百年才出一个的天才。他才是名副其实的王中之王。
谁知道两只老虎是怎么一块儿过日子的?他们决定同居的时候,汤潘已被蓝诗波录取,有了每月三千美元的固定收人,两人在皇后区租下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房。可同居后的第一次做爱,却不在那个经荀大路布置得温馨幽雅的卧室里,而是在一辆半新不旧镶满了黑色玻璃窗的日产轿车后座上。
对,面对长岛海湾的万顷金波和一个咸鸭蛋黄一般的金红落日。
他们本来是去赴约的。汤潘的一个朋友请吃饭。可中途,荀大路改了道。汤潘根本不知道他改了道,她靠在椅背上睡着了。一睁眼已是满眼璀璨金黄。
他就在那时候开始吻她。然后,他们像一对偷情的人一样在后座干了。
黄昏的海滨停车场空无-人,只有浪的歌唱和无边的金红。
他猛地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整个身子反扭过来,另一只手揽住她的肩背--他是将她掠夺进怀里的!这样的掠夺使他兴奋让他燃烧给他生命的快感!他朝她俯下身去的时候,双眼含了泪,他的心里感动极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个女人能让他燃烧成这样!
汤潘没看见他的泪水。她闭着眼睛,觉得身体里似有一头小兽冲撞着嘶吼着;它沉睡了多年,连她自己都不曾察觉它的存在,现在他将它唤醒了!
她看着自己在这个男人面前如此狂野放荡,却一点也不吃惊。这才是她呢!多快活啊!一种真正活过的滋味!真正的想要想要想要!
当你的心灵你的肉体你的一切都真正想要他的时候,你才成了女人!
她感受到他对她的渴望和她对他的渴望,如此巨大强烈,不可抑制无法等待,简直连一分钟也耽误不得!两人都舍了命似地要将对方揉碎了吸干了,囫囵囵成两团泥,再交给上帝,重塑两个新人!汤潘相信,这一定就是所谓灵与肉的交融,那种人所向往的爱情极致。
那一次她体会到极乐的滋味。她想,她宁愿为了这滋味去死。
他们都没去想,这样刻骨铭心的渴望和默契为什么没有发生在最初相识的时候。他们不是因为对彼此的渴望才同居的么?还是在决定同居之后才有了这渴望?这真是个怪异的本末倒置。
汤潘没顾上想这个,她沉浸在幸福之中。她觉得他俩是世界上最合适的伴侣了。有多少对夫妻到入土的时候还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灵与肉的交融而枉活了一生?她想她应该嫁给他。管他赚不赚钱呢?还有谁能比他更让她放纵自己?可是当天晚上,她就动摇了。
对,那个约会。别忘了,他们是有个约会的。当然迟到了,好在只耽搁了半小时。席间,汤潘做了件错事,让荀大路王中之王的自尊心大大受损。
当时荀大路正在说要去Boston(波士顿)见一位画商。他把“BO”发成中文的“包”。汤潘皱皱眉。她知道英文发音一向是荀大路的弱项,可他却偏偏喜欢在人前卖弄一二。照她的意思,他真不如老老实实说波士顿算了。荀大路正说在兴头上,自然没注意到汤潘的眉头,还是左一个“包”,右一个“包”地大谈波士顿画廊和纽约画廊的区别。汤潘几乎忍无可忍,就在他停顿的空间里插进来说:“不是包士顿,是Boston。”她发的Bo,介乎于“八”和“包”之间,纯粹的美音。
荀大路的脸立时黑红了起来,他相当窘迫地举起叉子去叉一只焦红的炸虾,同时绝不理直气壮地嘟嚷一句:“有什么不一样的么?”
这是那天聚会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整个晚上,他都不再吭一声。而且,对汤潘所说的一切话题一概给个冷脸,包括那个令所有人捧腹的笑话。
荀大路没去成波士顿,画商打电话来取消了约会。那以后的三天里,他一直郁郁寡欢。汤潘上班后,他就一个人对着空白的或画了一半儿的画布发呆,一遍又一遍地将贝多芬的《皇帝协奏曲》放得山响,以至于上下左右的邻居都跑来抗议。他并不顾忌。人家走了,他照样放,音量不减。大楼管理员出面干涉,说要是再这样骚扰他人,就要叫警察了。荀大路对那一身黑制服脸色青白的小个子犹太人吼道:“他妈的!这是贝多芬!”
尽管他骂人时的英语发音一向准确无误,管理员还是只朝他翻了翻白眼珠于。
“你不懂贝多芬。妈的,你哪儿懂这个呀……”他忽然就泄了气似的,转过身去,把那音质极佳值四千块美金的音响关了。
他也不理汤潘。晚饭后就陷进电视机前的沙发里,两条腿架在咖啡桌上像两根树干,又粗又长。他拨遍所有无聊的频道,看遍所有无聊的节目,包括那些每天一集永远也没个尾声的肥皂剧。可是,谁知道他看进去没有?当电视背景里发出哄笑的时候,他的脸上毫无表情。
已经35岁了,他想,竟没有一点成大气的迹象。他是该成大气的,一个天才,一个百年不遇的天才呀!这话不是他说的,是他当年的老师,那个在中国美术界享有盛名的人说的。可自从他决定做自己的主人,老师寒心了。他老人家是这么说的--在荀大路出国之前--他说:你让我寒心啊!
师生之缘从此了断。了断就了断,荀大路决心已定。
在纽约一所极有名的艺术大学里,他得到了全额奖学金。
他画得多么好啊!完全可以跟讲台上的教授换个位置。可是除了一,他没有别的。难道艺术道路上的成功除了天才还需要别的什么吗?偶尔,这类疑惑也会在他的脑海里一闪而过。但只是一闪而过而已。
临毕业的时候,同学们都跑出去找工作--大小画廊博物馆、百老汇剧场、广告公司、花布设计公司、时装设计公司……他哪儿上没去。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画上,只在画上。画吧画吧!灵感是从来不拜访懒汉的;画吧画吧!只有画出他心底那幅真正的大作,才不枉活一世!大作,那幅好似欲喷的火山口一般烧灼着他却总也喷发不出来的大作才是让他出人头地的惟一可能。他的天才是要传世的,不能浪费在广告画和花布上头!
生活来源呢?他没多想。上帝却替他想好了--他遇上了汤潘。钱的问题迎刃而解。这不是上帝对一个天才的特殊恩宠是什么?而且,他爱她,他是多么地爱她呀!
为了那天当众给他下不来台,汤潘已经向他道过歉。可这几天他还是对她冷冰冰的。并非他仍在生气,他就是这么一种人,一旦进入某种情绪就很难自拔,特别是假如这是一种悲剧式的情绪。他总是情不自禁地将自己浸淫其中,在自虐和虐待中体会那苦味的快感。
他其实是很疼她的。他从没有这样心疼过一个女人。他甚至想过跟她结婚。
真的,荀大路是真的想过要娶汤潘的。那一次,他甚至就要不顾一切地娶她了--什么功名成就汽车洋房,没有这些,他就不能娶她了么?他之所以下决心为她放弃自由,就是因为她是一个不看重那些俗物的女人。那天促使他下决心的还有另一个原因。不过,作为原因它是否成立还要等汤潘看了医生再说。
早上汤潘走的时候说今天会去看医生,她的经期已经过了12天,这样异常的情况以前从未有过。荀大路本想问需不需要他陪,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有点心慌,莫名其妙的,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当然不是因为他不是她的丈夫。这儿又不是20年前的中国--男女一块儿住店还要出示结婚证的。他搞不清这心慌从何而来。整整一天,他什么事也做不进去,几次拿起电话又放下。汤潘怎么会不来个电话呢?他突然后悔早上没就这事好好讨论一下。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啊!假如她怀上了呢?怎么办?要还是不要?要的话,就得结婚。他不是一个具有正统价值观的人,可他要他的孩子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一个爸爸是妈妈的丈夫,妈妈是爸爸的妻子的家庭。他相信,这样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才有可能身心健康。
想到孩子,他的心竟然猛地一热。那会是男孩还是女孩呢?他和他的果实。假如他真的就要成为一个父亲……他突然感到全身发热,热血沸腾!天哪,假如……他从来不知道,将要成为父亲会给一个人--个像他这样怕麻烦恨累赘的人如此巨大的--怎么说呢?一成就感!
他跑下楼去,直奔两条街外的儿童用品商店。店是南亚人开的,店里的婴儿服装琳琅满目,一个显然是印度血统的导购小姐微笑着问他“Isitaboyoragirl?(是男孩还是女孩?)”。他突然红了脸,猛摇头说还不知道,导购小姐棕黑色的圆脸上绽开一朵更大的笑容,从架子上摘下一件衣服,说这套男孩女孩都能穿。
那是一套雪白的连脚衫,领口镶了鹅黄的细绸边。导购小姐用手轻轻抚摸着说:多软啊!她的手也是棕黑色的,放在雪白的衣服上更衬出那白的纯净轻盈和柔软。
荀大路情不自禁地将它捧了起来。
午后的阳光从商店的大玻璃窗照进来,将那件婴儿装沐浴成一片云彩,一片碧蓝的天空上洁白的云彩。它是那么小那么轻,软绵绵的,一只袖子垂下来,懒洋洋地搭在他的手腕上。荀大路这才发现那小小的袖口上也镶着同样的鹅黄绸边。
他掏钱就买下了。提着放了那件衣服的塑料袋走回家去,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充实和快乐,几乎是比完成了一幅满意的作品更充实和快乐的。
街上的阳光很亮,照着他和那个小小的口袋,那个装着他的孩子的衣服的口袋。他突然想:自己是老了吧?这么想要孩子,不是老了是什么?回到家,他把口袋平平整整地摆在咖啡桌上,盯着它愣了好一会儿,然后哗地一下抄起了电话。他是以一种豁出去了的心态将那奶白色的话筒一把抓在手里,好像从谁那儿抢过来一般,恶狠狠的。
他得给汤潘打个电话。
的确,这不大符合他一贯的做法。他一向认为在女人面前,特别是聪明好强的女人面前是要摆一点架子的。你爱她需要她,越是这样越要有一点矜持,所谓拿着点劲儿。女人是难养的呀,孔老夫子的教诲千真万确。尤其是聪明好强的女人,你若显得没她不成,她反倒看你不起了。他是没有汤潘不成的,可他必须让汤潘觉着是她没他不成。而他呢?总是稍稍有那么点无所谓的。对,无所谓,而且是稍稍的,这个程度必须掌握适当才行。
可这会儿,他真的豁出去了!不要了,什么矜持、架子、“适当的程度”,这是关系到他孩子的事,哪还顾得了那许多?他用颤抖的不断渗出粘汗的手指拨通了电话。
是汤潘的秘书露茜甜腻的声音,说汤小姐在开会,先生您愿意把姓名和电话号码留下么?荀大路没留话,一头倒在沙发上。一种预感,一种失去的空虚的预感正将他-点点变轻变薄变成乌有。他觉得自己就快虚脱了。
那天晚上汤潘回家挺晚。打开门,客厅里一团漆黑。她摸索着开了灯,却被从沙发上突然跃起的一头“雄狮”吓得叫出了声!
荀大路的头发本来又浓又硬,有些日子没理发了,长得埋住了耳朵;他穿一身半旧的运动服,已在沙发上揉搓得不成样子;光着脚,直身挺坐在沙发上,整个姿态表情活脱儿一个一触即发的公狮子!
自从给汤潘打了那个电话,整个下午和晚上他没吃没喝没动弹,就那样躺在沙发上想事儿。他想自己这半辈子,想这个跟了他快6年的女人,想那个可能只有纽扣大小的孩子。他想,自己大概命中注定是个肉眼凡胎的凡夫俗子。一个真正的天才不可能为这种人间的俗事如此动心。他对自己说:得了,随大流吧。他准备当天晚上就向汤潘正式求婚。可是汤潘始终没来电话。晚饭时间早就过了,她不回来吃晚饭,总该说一声呀!想到这儿,他又有些恼火起来。
“怎么样?”他暗哑着喉咙,直勾勾地盯着汤潘。
“雷恩请吃饭来着。”汤潘把大衣挂在门口的衣架上,甩下两只高跟皮靴,光脚走进卧室。
她根本没听见他的问话或者根本没在意。
荀大路觉着完了,孩子多半儿,不,是肯定没戏了。他瞥一眼咖啡桌上那个塑料袋,伸出手去抓紧了它。他想该提高声音再问一句,朝那肯定已经隐进卧室深处的大壁橱(那其实是一间小储藏室,两边挂满了汤潘的四季时装的美国叫做Walk-in-closit)里的女人再问一句。可不知怎么,他突然感到手中的塑料袋抽搐起来,那柔软的小衣服缩成了一团,像是委屈地哭泣着。
雷恩?那红鼻头洋鬼子算什么东西?!他将手中的塑料袋在膝盖上轻轻抚平,像是对它的安慰。同时,心中升起一团怒火。
她本该去检查的,如果确实怀上了,她是该向他报喜的。都是这个可恶的讨厌的多事的雷恩,她才一整天没顾上打个电话给他。而且,说不定压根儿连检查也没顾上。瞧她那冷冷的淡淡的无所谓的样儿,好像她全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就是没把他放在心上!不是么?这是怎么回事?闹了半天,在他们的关系中,无所谓的不是他而是她?!
荀大路依旧直着身子,光着脚。客厅是地板地,光脚踩上去是很凉的,可他一点没觉着。
“雷恩?什么东西!”话一出口,他立刻听见她在卧室里赤脚跑过地毯的声音,然后看见她换了白色浴衣的上半身从卧室门口露出来。
“你说什么?”清秀的小脸盘上两条粗黑的眉心拧成个大疙瘩。
看看,她是多么地不耐烦他呀!这个自以为是却一事无成,终究只能蓬头垢面地把自己蜷在沙发上的男人!
荀大路暴怒了!汤潘的表情,确切地说,是他对汤潘的表情的解读使他暴怒了!
“一块儿呆一天了,还他妈吃什么饭?老东西春心浮动了吧?我告诉你,小心点,这年头时兴Sexualharassment(性骚扰)!”
汤潘刚拿了换洗衣服,准备去冲澡,被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打杀得愣在当地。她知道他又不顺心了,从一进门就知道。不是今天画得不顺,就是又遭了画商的拒绝。这样的事,她早就司空见惯。可今天这招数似与往日不同,颇有些不怀好意的恶毒。她突然觉得冤枉,跟了她好几天的小腹的隐痛一下子变得强烈起来。她的心里,忽地腾起一团烈焰!凭什么她一天累死累活的,回家还要看他的脸色?凭什么她就该养活他,而他还理直气壮地当大爷?凭什么他有气就拿她当出气筒?他明明知道自己今天是去了医院的,可他就坐在沙发上看她进门,连站都不站起来,更不用说关怀备至了!人家雷恩倒是问呢!晚餐的时候还特意为她点了法国波尔多地区产的拉杜堡红酒,说喝一点对女人有好处。
这就是她的男人,她不顾一切倾心而爱的男人么?!
一甩袖子,汤活从卧室冲将出来。
“找什么茬儿呀你?!”这声音不高,语气却极具表现力。特别是后三个字,抑扬顿挫之中绝不失了铿锵的力度!
荀大路眼见一个雪白的影于忽一家伙就到了跟前,他沉闷的心突然兴奋起来。
“我找茬儿?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心虚了吧你?!”
“你再说一遍!”汤潘的音调全不对了,“你给我再说一遍!”
“说什么?好话就说-遍,自个儿琢磨去吧!”
荀大路话音刚落,一叠花花绿绿的内衣裤已劈头盖脸飞了他一身。他架起胳膊,挡箭似地一下下将它们挡了下去,涨红了脸叫:“干嘛干嘛?你还动手啊?”
“动手怎么着?!”汤潘咬牙切齿,伸出宽大的睡衣袖子里两只细胳膊朝这个世界上最能冤枉她委屈她的男人扑去!
荀大路没想到汤潘会来这么一个猛扑,简直如一头发狂的母狮子一般咆哮着抓住了他肩上的衣服。他脚下一歪,仰面朝后倒去。汤潘正紧抓着他,也一下被他带倒,而且实实在在地就摞在他的身上!
他突然感到了她的轻盈。她的整个身体都压了上来,他却几乎不觉得什么重量。她瘦了,她的体重简直就像个孩子!他看见那睡衣袖子里露出来的纤细的手臂,由于用力过猛而青筋暴起。这个小小的女人啊,他的女人,那轻得过分的身体里也许正孕育着他的孩子呢!
他猛地伸出双臂,就那样仰面朝天将她紧紧抱在胸前!
汤潘起初还在挣扎,后来突然发现不对头了。荀大路的胸腔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紧接着又是一声。他仰卧在地,并没有挣扎起来的意思,双手紧紧把她搂向胸口,那胸口里发出的声音一声比一声悲戚!
她费劲地在他的紧抱中抬起头来,看见他泪流满面。
“怎么了,你?”她的怒气和委屈一瞬间全没了,满心都换上了怜爱。
他们互相搀扶着爬起来,坐到沙发上。荀大路接过汤潘递过来的纸巾擦眼睛提鼻涕,然后哑着嗓子说:“我一天都在想你。”那口气听上去像个受了多大委屈的孩子。
事情到这儿开始变得荒诞起来,没人说得清究竟谁让谁受了委屈。
汤潘噗哧一声笑了。“想我干嘛?”
“检查结果怎么样啊?也不来个电话。”荀大路红着一双泪眼,眼巴巴地看着她。
“嗅--”汤潘身子往后一倒,仰躺在沙发上。“没事儿!”
“什么没事儿?”
“医生说可能是工作太累了。不需要吃什么药,休息休息就会好的。”
“你是说,没怀上?”荀大路的声音几乎颤抖了,颤抖而且暗哑。汤潘不由得半坐起来看他。
“怀上什么?”她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笑了。“不可能的呀!每次你不都用那个么?”
荀大路哦了一声,低下头去。从汤潘的角度看,那只是一头乱发,又长又硬眦眦着的头发遮住了他的整个脸。只有一个鼻尖,那个高直的鼻梁顶出来的鼻尖,在灯光下沾了水似的发出亮光。
她突然感到了他的异常。
“汤潘。”他依然保持着原有的姿势,“咱们结婚吧。”
汤潘是用一只手撑着身子斜坐在沙发上的。那只胳膊承担了身体的大部分重量,已经又酸又麻,可她竟不大觉得。她皱起眉头,微眯着眼睛,仔细端详那颗因头发蓬乱而显得硕大的头,揉皱的运动服下宽阔的肩膀,再下面就是那刚刚发出过悲泣的胸腔。她再次意识到今天的一切都不那么正常。
‘哦想……”荀大路很是犹豫了一下,“想……要个孩子。”他还是没动,所有的话都近乎呻吟或者梦吃或者干脆就是不求听众的自言自语。
汤潘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立刻断定是自己的听觉错误。
“说什么?”她问,怕惊了谁似的轻声轻气。
他终于动了,缓缓朝她转过身来。
汤潘瞪大了眼睛。这个男人她不认识!
他的双手支住膝盖,将宽厚的两肩撑得耸着,而胸却含了进去;皱皱巴巴的运动服明显地太小,将那副大骨头架子包裹得委委屈屈;因为耸着肩,脖子便显得短了,好像肩膀上直接顶着一颗头,而那颗头又显得格外沉重,连那么宽的肩膀也撑它不住似的朝她垂着。
这是一个求婚者么?还是一头斗败的狮子?汤潘突然失望到了极点。这么多年的爱和支持,换来的竟是他今天这副败相?她早晚是要嫁给他的,可她没法对一个这样的求婚者说Yes。这里头显然有一个大矛盾--要嫁他,又不能说Yes,这叫什么?可是,她不知道该说什么。确切地说,是只知道不该说什么。他甚至宁愿他像从前那样,信心百倍地给她开一张空头支票:等我有了自己的画廊,一定好好把你娶进来!
这话他说了几遍了,每次她都会感动。他不是不愿意娶她,他是要混出个模样来才娶她,他是要确确实实对得起她!她曾经梦见她的婚礼。对,是她的--奇怪,在所有关于婚礼的梦里都没有他,而只有他的画。那既宽敞又幽深的因为有天窗而采光极好的画廊,挂满了他的画。她披着白纱,倘佯在那些画中间,倘佯在油彩和松节油的气息里。阳光成束地从天窗洒下来,把空气照得晶莹透明……那才是她的幸福,一个辛苦了多年委屈了多年所换来的幸福。
汤潘的眼里漫上一层雾水。她突然发现自己对他竟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痛心。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可怜,而在他微醉的注视下的这个女人更可怜!她抽开那只又酸又麻的胳膊,朝后倒去的时候闭上了眼睛。泪水,很快在那合着的眼皮下面浸满了。
荀大路看着汤潘倒下,怔了一会儿,笑了。
啪,他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膝盖上。
“算我没说算我没说!”他站起身来,甩了一下那头乱发,朝厨房走,“连他妈画廊都开不起,还想要什么孩子?汤潘,我要再提这事儿,就是王八蛋!”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个冻得硬梆梆的汉堡包,放进微波炉里,在电磁的嗡嗡声中,对着窗外发呆。
窗外,一轮明月金黄圆满,那上面起伏的阴影--他突然想--有点像沙发上那个女人的卧姿。那个女人,小的,弱的,看上去似乎手无缚鸡之力的,其实比他刚强得多。
荀大路再没提结婚的事。那件婴儿装被他塞进放画具的壁橱里。
日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女人继续养着她的男人。她仍然为他的才华所激动,并同时为那才华的不被赏识而揪心。可是她认了。他给了她一个纯洁无私的机会,不为名不为利,只为爱情。是不是这么回事呢?还是她非得给自己这么一个机会,证明自己还有能力纯洁无私地爱上一回。谁在乎这证明?除了她自己,谁在乎?她是要嫁给他的,但不是现在。
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对他的感情其实早已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男女之爱。那几乎就是母亲对婴儿的爱了。她竭尽全力地哺育他培植他,却在他跌倒在地而可怜巴巴地朝她伸出求救之手时忍心地哭过脸去--她要他自己站起来!那全是为了他的成长啊!这个男人。她几乎用自己的血肉滋养的男人,她要他长成一棵大树,一棵在万顷林海之中也不会被埋没的擎天大树!
她想,她是会得到报偿的。
她忘了妈的教诲--一个对男人倾其所有的女人最终是要倒霉的。她把这激情归结为爸的遗传基因,可她毕竟也是妈的血脉,是妈身上的一块肉。于是,她成了一个怪物--想放任自己的感情,毫无顾忌地爱,又总是留一手,怕自己吃亏。
可是,最终吃亏的还是她,因为她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
那一天终究会到来的,一年前的那个愚人节只不过是个预兆。对了,其实一切都是有预兆的。
那确实是一个普通极了的晚上。汤潘下班回来,刚换了睡衣,躺在客厅沙发上等荀大路完成晚餐的最后步骤。
闲极无聊之中,从不管账的她,拿起摆在咖啡桌上刚到的信用卡账单。
名牌珠宝店Tiffani的名字和其名下的4995.00美元的花销像长了腿似地从密密麻麻的一堆账目中不甘寂寞地跳将出来,一下子扎痛了她的眼睛。“哎呀!”她对着厨房里的荀大路叫道:“有人偷了我们的卡号!”
那是一套装潢摩登的两室一厅。客厅和餐厅之间有一个半人高镶着两排白色窗框的玻璃隔扇,使两个区域既相隔又相望。那只白色粗麻布面沙发就在隔扇的旁边,客厅这一侧。所以,汤潘一骨碌从沙发上坐起来的时候,就看见了厨房里的荀大路。
荀大路走过来,从隔扇上探过身子,远远地看了一眼账单。
“没错,我对过了。”他口气淡淡的。说完就走回去,继续炒他的菜。
“Tiffani这笔4995块呀!”汤潘叫起来。
无疑,这笔钱她没花过,他当然更不会花。这是汤潘当时的思维方式--很快被证明大错特错!
“Tiffani是我买的。”荀大路说着,一边把锅里的韭黄炒鳝丝倒进盘子里。“送给一个朋友。结婚礼物。”他把盘子放到餐桌上。“盛饭了么?”他问。
汤潘拿着账单的手僵在半空。她本来正探出身子要去咖啡桌的笔筒里拿笔,这探出的动作进行到一半就更然而止,使整个人看上去僵直得难受。
“谁?”她问。不知是空气颤动了还是她的声音颤抖了,反正她觉得有什么东西不易察觉地将均匀的空气搅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