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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作者:欣力 当前章节:15366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11:07

说到这座洋房,我得这样开始——从前,在大西洋的长岛海岬边上有一个山坡,坡上绿树成荫,鲜花遍地,坡顶上有一座美丽的房子……一个童话故事的开头。没错,这座鸟瞰长岛海岬的房子像极了童话里的建筑——红顶白墙之下是铺了青石板的回廊,廊上几米间隔便立着一根浑圆粗大的廊柱。廊檐下,一只天蓝色有靠背的秋千倚在十月底沁凉的秋风里无聊地晃来荡去。远处,碧蓝的海如闪光的蓝绸……正对着门口是一个花坛。大朵的球菊开得正旺,有鲜黄的,有火红的,有嫩粉带紫边的。最引人的是那绛红芯子吐白尖儿的一种,生生地就像是剪出来的花样儿,偏要手摸上去才辨得出真假。各色鹅卵石以花坛为中心铺成环形车道。车道上满满地几乎停了一个车队。

女主人凌风正站在客厅的大镜子前端详着自己的发型。这个贵妇式高发髻盘头是今儿早上才在美容店里做的,专为今天的Paty。今天的Party——她突然想起曾在书上读过:从前欧洲上流社会的少女们到16岁必开一场盛大舞会,表示正式进人社交圈子——今天的Party是她来美国成为迈克尔·陈的女友或情妇(管它叫什么呢?)之后的第一次正式亮相。就是说,迈克尔终于要把她正式介绍给他的那个圈子了。

她小心翼翼地抚了抚脑后那个梳得油光水滑无懈可击的发髻。一抬手,右手腕上的两只翠玉镯子便一股脑儿由手腕滑向小臂,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她已经36岁了。这个盛大的舞会,整整迟到了20年。她在心里叹了口气——晚虽晚了,却比没有好。

她对着镜子,伸手拉住右耳边的一缕鬓发,食指麻利地一卷再一卷,头发就给缠在了指头上,然后她轻轻将那食指一抽,一串松松的小发卷儿便在右耳边颤颤巍巍地抖起来。她就这样将左耳边的鬓发如法炮制一番。然后,对着镜子再—次左右端详。

那是你么?镜子里那个美丽的妇人朝她发问。那是你么凌凤?她真的有些认不出自己了。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变得这么富贵这么艳丽这么妖娆这么让自己都忍不住爱上自己!

她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发育得像大姐那样一一那个16岁上就丰腴挺拔得像个女人的凌家长女,那个全家宠着的独生女儿。

大姐确实是凌家的独生女儿,因为凌凤本不姓凌,在她5岁那年被姓凌的营长收养之后才改姓了凌。据说,凌凤的爸是在一次排爆任务中牺牲的,那次任务本该由一个姓凌的营长去,因为他老寒腿复发,凌凤的爸主动代替了他;据说,是那关节炎救了姓凌的营长而死了凌凤的爸;据说,就因为死了爸,乡下丫头小凤才进了京城,进了那座门前立着蓝底白字“军事管理区”大牌子的大院,成了凌家的养女,而且,也跟凌家和大部分军队大院中的孩子们一样,十六七就穿起了军装;还据说,凌营长收养小凤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让那守了寡的女人再嫁。在他们那个地方,女人守了寡又带着孩子,是不可能再有人要的。

凌凤不大记得亲生父母的样子了,所有关于他们的印象都来自于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发了黄的。爸(姓凌的爸)说,这是他们的结婚照。

他们,就是她的亲爸亲妈。

照片上的亲爸穿着军装,看上去貌不惊人,健壮憨实的样儿;亲妈却是个娇弱的美人儿,一双眼睛深而且大,那忧郁的神情即便在笑的时候仍不能完全退去。亲妈后来又嫁了人,可才过门不久就得病死了。

凌凤并不常常想起他们,她也没太多必要想起他们,凌家爸妈是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的。没错,在某些时候的某些事情上,他们也许更偏宠了大姐,可凌凤并不生气。大姐确实比她强,样样都强。偶尔,她也会拿出那张照片来看,那通常是在她觉得自己特别不好看的时候——要从那两张脸上追根求源。她觉得自己长得一点也不像亲妈,要是哪怕像上那么一点儿点儿,也会比现在好看得多。

这会儿,她终于对那两串小卷卷满意了,又将胸前的绿宝石项链再一次毫无必要地摆摆好。

这是眼下最流行的盘头发式了。那个美容师是怎么说的?——您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二十五、六岁?我女儿都满15岁了!

——天哪,您可真不像有那么大女儿的人哪!

明知是奉承,她还是爱听。她还知道,这奉承纯是为了小费,她就慷慨地给了小费。她现在已经不再把美金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了,她现在也习惯当主子了。

她几乎有点留恋地再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舒了一口气,转过身来。于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发了黄的。爸(姓凌的爸)说,这是娜工的结婚照。

他们,就是她的亲爸亲妈。

照片上的亲爸穿着军装,看上去貌不惊人,健壮憨实的样儿;亲妈却是个娇弱的美人儿,一双眼睛深而且大,那忧郁的神情即便在笑的时候仍不能完全退去。亲妈后来又嫁了人,可才过JI不久就得病死了。

凌凤并不常常想起他们,她也没太多必要想起他们,凌家爸妈是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的。没错,在某些时候的某些事情上,他们也许更偏定了大姐,可凌风并不生气。大姐确实比她强,样样都强。偶尔,她也会拿出那张照片来看,那通常是在她觉得自己特别不好看的时候一一一要从那两张脸上追根求源。她觉得自己长得一点也不像亲妈,要是哪怕像上那么一点儿点儿,也会比现在好看得多。

这会儿,她终于对那两串小卷卷满意了,又将胸前的绿宝石项链再一次毫无必要地摆摆好。

这是眼下最流行的盘头发式了。那个美容师是怎么说的……您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二十五、六岁?我女儿刚满15岁了……天哪,您可真不像有那么大女儿的人哪明知是奉承,她还是爱听。她还知道,这奉承纯是为了小费,她就慷慨地给了小费。她现在已经不再把美金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了,她现在也习惯当主子了。

她几乎有点留恋地再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舒了一口气,转过身来。到中学,年年都有两次学农。他问什么是学农。她说:向农民学习。他一股劲地点头,说对对,农民有许多可学的地方。

不过,他总是依着她的。她愿意做什么就做,不愿意做什么就一不做。他对她是父亲兼情人的角色。他的身体相当健壮,算一算,他比她整大24岁,可精力一点不比她差。他只有一个毛病,哮喘。他常常说,因为这个毛病,他才有缘跟她认识。

那是两年前了。在北京的一次国际时装博览会上。主办单位之一的某国家部委就是她当时所在的单位。博览会给了他们医务部三个房间,办了个临时医务室。这是九十年代中国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时装博览会。开幕那天,国家领导人要亲临现场,剪彩祝词。

开幕式快开始的时候,大伙儿都去看热闹,就她一个人留守医务室,国家领导人有什么好看的?电视里天天看,还没看够?她捧着一本精神病学方面的书,仔细琢磨着精神躁郁症的症状,越看越觉得像她丈夫余国凯。

突然一阵吵闹声,几个人抬进一个人来。这人是个大个头,两条腿摊得老长,脸已经憋得发青。她一看,明显的哮喘症状。先往他嘴里塞进两粒急救药,然后立刻叫车送急救中心。

车子刚开出来,就见展览中心大门口一派戒备森严,所有进出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国家领导人的车队正要驶入大门。她跳下车,跟他们嚷嚷,人命关天,哮喘病人刻不容缓!可没人听她的。奇怪,不知是当时警卫人员不够还是怎么的,她朝领导人的车跑过去也没人抓住她,只听到身后一片呐喊。她顾不得许多,扑向打头的一辆车,伸开双臂。大概是她身上的白大褂起了作用,车子停了下来。领导同志听说有哮喘病人需要急救,就说:让病人的车先走,我们晚两分钟没关系。人命关天的事I她像疯了似地又窜回急救车里,大叫快开车。司机还问:真让咱们先走?那个哮喘病人就是迈克尔。

那几天她成了新闻人物。人前人后总有人指指点点——就是她,为了一个外商拦国家领导人的车!那时候她才知道她救的是个美籍华人,从纽约来的。本想打电话到医院问问他的情况,听到如此这般的议论,自然作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犯不着。她很快就把他忘了。

几天以后的一个早上,她刚来上班,就看见一个高个儿男人站在门口。他黑红的脸,整个人有点土里土气的,西装倒是外国货,像正宗意大利名牌。

她问他是不是看病。他说不,我找那天救我命的医师。他的中文听上去很别扭,而且把医生叫医师。

她—边说你哪儿不好,一边打开医务室的门锁。

“哮喘。”他很用心地看了她一眼,突然有点结结巴巴地问:“是,是你么?”

她看了他—眼,没说话。

“我听出了你的声音!”他激动地一把抓住她的手。“还有你的手,我记得你的手扶着我的头!”

她被他假里傻气的举动逗笑了,说,“你没事啦?”

他邀她去吃饭,她谢绝。第二天又来送礼物,一个小小的方盒子。她不要。他说:“我知道你为了我连大官也得得罪,我不知道怎么谢你。”她说:“是领导说让先送你去医院的。我谁也没得罪!能不能请你别冉给我麻烦?知道么?我希望所有的人都忘了这件事,越快越好!”

他相当疑惑地看了她一眼说:“我不会忘,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当天晚上,她跟余国凯大吵一架,起因是他该穿哪条裤子的问题。

余国凯原来也是军人,他同时还是凌军长老战友的儿子和第一个认真追过凌凤的男人。他们的恋爱不怎么浪漫——他一追,她就嫁了,因为她实在想不出不嫁他的理由。况且,她也保不准以后还会不会有比他更好的男人再来追她。

她跟他结了婚,生了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可她的身体却奇迹般地发育了起来——胸高了,将那并不怎么裹身儿的衬衣撑起两座山峰;扁平的屁股饱满了起来,无论立着走着都浑圆地翘着。最奇怪的是,哪儿都丰满了,只有腰围不见长,女人们偷偷地议论:凌凤那个青果子这回可算熟透了。

孩子出生不久,他俩就先后转了业。凌凤在某部医务室当医生,余国凯跟几个哥们儿合伙做生意。夫妻俩一公一私,挺合适。生意做了三年,没赚什么钱,余国凯也腻了,就索性撤了出来,在一个非赢利的协会里当了办事员,用那点自学的外语,偶尔搞搞文字翻译,挣几个外快。那天晚上,说好了是凌风带他去找她一个熟人,托人家为他调工作。

凌凤说:穿那套藏蓝的西装吧。余国凯说:又不是会见外宾,何必如此正式?平常穿啥就穿啥。凌凤说:那至少换条裤子。这年头,像你这么不修边幅的人少见!余国凯对凌凤嗤之以鼻:以貌取人,肤浅之极!这是他的原话。

肤浅。结婚十几年了,这是他用在她身上最多的一个词。奇怪的是,结婚以前她并不是一个肤浅的女人。她也爱好文学,也写点文章投稿,有几篇还被《解放军文艺》发表了。她的肤浅从结婚开始,从他的嘴里开始,从她心甘情愿地承认他比她深刻开始。他本来就该样样比她强,否则她于嘛偏偏选上他?很多年来她都在潜意识里对付自己论证:余国凯确实是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只是不得志。古来圣贤皆寂寞嘛!她告诉自己,我的选择没错。可是她忘了论证一点:他确实值得她爱。或者论证另一点:他确实是爱她的。

好多年,就那么忙忙碌碌快快乐乐地生养孩子,甘甘心心地在那个部医务室里当个保健大夫,夫妻生活平静如水。就是,过日子嘛,能有什么波澜呢?她记住他对她的好,也记住他对她的不好。比如,她在医学院上夜校那会儿,他每天晚上骑着车在学校门口接地,风雨无阻。这是他的好。比如,她怀孕八个月的时候,身子沉重,晚上要求跟他换个位置,睡在双人床的外侧。他嫌那样下床不伸,就是不肯。于是,她夜里总要摸黑跨过他的身体,颤颤巍巍地下床去厕所。有一次一脚踩空,横跌到地上,险些出了大事。这是他的坏。她并不是有意记他的仇,有些事很难忘记。只有爱情被淡忘了。很多年她都没问问自己:他还爱我么?或者,我还爱他么?爱,成了一个太遥远太陌生的概念,遥远陌生得让她想不起来。

那天为了裤子的事,凌凤和余国凯吵起来。不知为什么,她异乎寻常地对肤浅两个字失去了平静。

她说:用不着你给我下定义。嫌我肤浅,找深刻的去!你深刻了半天,不也只能一张报纸一杯茶,坐在办公室里发傻么?有本事,倒深刻出个结果来呀!

于是他们开始互相贬低对方,把彼此骂得一钱不值。那天女儿米米在姥姥家,这大概也是她放开了出气的原因之一。

最后,她拿了包,冲出家门。出来了才发现在下雨,却不能再回去了。她骑上车乱转,没地方去。娘家是不能回的,从小到大她没给爸妈添过心烦。可那会儿她的心里,除了烦没有太多的东西。

这半辈子,要钱没钱,要事业没事业,要爱情没爱情。他妈的,她是要什么没什么!活什么劲呀?当初要是不生孩子,现在离婚还来得及。想到了离婚,她把自己吓了一跳。

这时她看见了和平宾馆,那儿的精品店里灯火辉煌。她突然想起有一件标价800元的连衣裙是她早看上了却没舍得买的,就提了包进去。包里有刚领的当月工资和消暑费。她决定买了这条裙子。他妈的,为自己活一回!这个法子挺灵的。心情不好的时候,给自己买点东西或去美容店做个漂亮发型,感觉就好多了。

进了大堂,老远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一走神,手里的车钥匙哗啦一声掉在地上。那个背影转过身来。是他,她救的那个人。他很高兴但又显然是小心翼翼生怕惹她讨厌似的跟她打招呼。

他说:“你淋湿了”

她抹一把头发上的水,说:“你住这儿呀?我去那边办点事。”

她想快点甩掉他。要是他跟她进店可就麻烦了,那她非得买点什么不可了!

“商店刚关门。”他说。

她被他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她要去精品店?这个黑红脸小眼睛的半大老头难道有透视灵魂的本领?‘那儿没什么好东西,骗钱的。”他又说。

“关门了就算了。”她说着转身往外走。

“雨太大了。你再淋雨肯定生病。”他看着她,“能请你喝杯咖啡么?”

雨真的下大了。她抬头看他。他很慈祥,或者说很温顺——对,是温顺不是温柔地等着她的答复。那时候,他还不敢对她温柔。

她心里的感觉很奇怪,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的,就朝他转过身去。

他好像高兴坏了,可还是掩饰着,怕她看出来似的。

‘这儿的Cappccino倒很正宗。”他说。这是她有生以来头一次听说这种咖啡的名字。原来她以为世界上最好的咖啡就是雀巢呢!

上楼梯的时候,他侧了身让她先上。隔了一层薄薄的丝绸裙,她的腰部感觉到他的手轻轻在那儿扶了一下。这绝不是那种蓄谋的心怀叵测的触摸,他的脸上是一片喜悦和恭敬。真的,用恭敬来形容那时他对她的态度最合适。

她一下子悟到了刚才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是什么!是被当成女人的感觉,说得再确切点是女士,是被当作女士的感觉!就是英文里的这个Lady!这种感觉也许结婚前有过,当她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随意挑选的时候。有人说大陆女人不够温柔,那主要是因为很多年来她们都没有被温柔地对待过的缘故,特别是被丈夫。一个没有被温柔过的人是不大可能对别人温柔的。

记忆里她跟余国凯就很少温柔。好像温柔是恋人们的事。他们是夫妻。夫妻就是不必罗嗦,上桌就吃饭,上床就睡觉。一起上街,他绝不会拉着她的手;去商店,他只管自己进去,让大门在他的身后她的鼻子前砰地关上。每一次他凑过来,搂住她的肩头,从后面吻她的时候(奇怪,他好像从不从正面吻她),她都知道他的真实目的何在,都能一眼看穿整个过程,看到他放开她的身体昏然入睡的结局。她清楚他做这一切是出于某种欲望。欲望,她也有欲望。你看,性生活可以和爱情无关。而女人,人都说女人是为爱情而活的。没有爱情的女人要么是悲哀的要么是麻木的。现在想起来她属于后者。所以,她常常不大觉得自己是女人,只是男人之外的导一种性别。叫什么?对,第二性。

那会儿,那个从纽约来的美籍华人请她喝咖啡。他的自然的绅卜风度让她觉得很舒服。她当时想,这大概就是我们过去所批判的虚伪的资产阶级绅士风度吧?可现在的好多男人连这点虚伪都没有。

咖啡厅里放着轻柔的钢琴曲,她听不出那是肖邦的夜曲还是别的什么。她突然想起自己是曾经喜欢过肖邦的音乐的,举着咖啡杯的手就停在那儿。想必是她那副若有所失的样子引得他不安起来。

“怎么了?味道不好么?”他问。

她连忙说不是味道不好。这咖啡,味道真不错。然后她突然说——连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她说:我得走了。我爱人可能已经在家等我了。

他很是惊讶了一下,然后磕磕绊绊地问:“您,还没结婚?”他确实说的是“您”。

她马上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在这960万平方公里以外的华人们是不把自己的配偶叫爱人的。在他们看来,爱人是情人的同义词。她的脸腾地红了起来,立刻改口说:“我是说我丈夫。”

她的丈夫果然在家,却并不是在等她。其实,他也不是愿意在家呆着,而是没地方去。他是烟酒不沾的,所以泡酒馆之类的事与他无缘。再说,他也不想把钱往那种地方扔。朋友倒是有几个,可他从来不跟人家谈夫妻之间的事。他觉得那样的事是难于启齿的。

于是,就捧着一本关于英语翻译技巧的书,看。直看到她回来。

他听见了她上楼的脚步声,可并不去给她开门。他当然不能。每一次口角之后,无论谁对谁错,都是她来求和的。他已经习惯了。他知道,这一次还会跟从前许多次一样。他的眼睛仍盯着书页,耳朵却早到了门口。他等着她开门,然后进屋来找他说理。说理,其实就是求和。他总是爱答不理地任她说去,如果她不强行从他手中把书夺走,他还要捧着那书,一直看。不过,她总是说到一半就一把抢下他的书。那他就没的看了,就只有听她说,等着到最后回答她的问题:你说,你那样做对么?他总是说:不对。其实她也有不对的时候,只是她早早地就做了自我批评,所以他也就没的说了。说真的,他认为这个老婆还是不错的,有时候甚至觉得她有种男人的豪气——她从不胡搅蛮缠,她是顶讲理的。那就由她来讲理吧,他乐得享受那个被动,只说个“不对”就了了一场风波。

她的钥匙哗啦啦响着,那响声在他听来清脆悦耳。他的鼻翼两边浅浅地印下去两道弧线,是一点点不易察觉的笑意。她总是要回来的,总是。

可是,脚步声进了客厅便不再出来,好久没有动静。

他也就悄没声的。其实他很想去厕所,可他憋着,他不能破了这规矩。他不信她就不想看看丈夫在这屋是死是活,或者看看他究竟还在不在这屋里。

直到一阵玻璃器皿破碎的响声打破寂静,他才从床上一跃而起,冲进客厅。

首先被刺痛的是他的眼睛,紧跟着,心脏缩成一团!

一大摊血,真的是一大摊血,汪在沙发前的地上,在台灯灯罩画出来的光圈里幽幽地,发出黑红色的光。她,斜仰在沙发上,脸钥里地死了!

他立刻想起日本的松本清张、美国的西德尼·西尔顿和英国的阿加莎·克利斯蒂。在他们的小说里,被谋杀的女人常常是这样死的。

他不顾一切地朝她冲去,穿着拖鞋的脚叭卿一声踩进那摊血水里——血珠四溅,在昏黄的光里跃上他的裤腿和沙发!

他跌跌撞撞俯下身去。

啪!这一声脆响发聋振聩,连他那么个壮汉子也给震得摇晃了几下。

可能么?当然不。他摇晃了几下没错,却不是因为那声音,而是伴随着那声音而感到的疼痛和撞击力!他的右脸,对着她的那一侧脸蛋子被结结实实地扇了个大嘴巴!

这个嘴巴子或者叫耳光子,无论从速度、力度和角度上说都绝对够得上世界水平,打得他眼冒金星,几乎口吐白沫!

“走开!”沙发上,“死”了女人一跃而起,一只手里还攥着只空酒杯。

“烦死人了你……”她咆哮着,原本整齐地束在脑后的发髻全脱落了,披头散发地像个女鬼。没错,他觉得她真像个女鬼。

“瓶子呢?瓶子呢?”女鬼目光朦胧地找瓶子。

他这才注意到那些躲在阴影里的碎玻璃碴子,亮晶晶的,像暗夜里的鬼火。

惊恐在瞬间被愤怒所代替,一种被谁愚弄了的愤怒。他立时勇敢起来正义起来,并因那勇敢和正义而怒火中烧。

“你,居然放酗酒啊你!”他一把夺下她手中的酒杯——没摔——如果任着他的性儿,往地上一掼是最痛快的,可他没那么做。每一只酒杯都是用钱买的。他小心地将酒杯在桌上放好,转身接着对付她。他扭住她的两只胳膊,她就用头撞他;他抱住她的整个身子,她就张嘴咬他!他把她像塞麻袋似地塞进卧室,吮地一声反锁上门,听见她在门里嚎陶。

疯了疯了疯了!这女人疯了!他气吁吁地坐下,难平心中的怒气。那一夜,他没进那间卧室。

凌凤是在两个星期之后提出离婚的。那个清晨,他和她上班之前。

她的头发盘得油光水滑,比哪一天都齐整,简直没一丝乱发。她跟往常一样做了早饭,让女儿先吃了走了,自己才在餐桌边坐卜只是,那天她吃得很慢,像是一点也不饿似的。

屋里剩了他和她——两个星期来,一直在冷战的两个人。

他呼噜噜喝尽碗里的最后一口稀粥时,听见她说: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

他没停了喝粥,甚至故意做出更大的响动,表明对她那件事的不屑一顾。

“我要离婚。”她接着说:“咱们今天都到单位开个介绍信吧。”l他的心猛一激灵,可没看她。他当然不能让她看出他的吃惊或者不安。他什么也没说,放下碗就走了。

一切都出乎他的意料,他以为凌凤在说气话呢。这样的气话她个是没说过。可当天晚上,她真的亮出一张纸来。

那是一张有红字信头的公文纸,第一行写着某某派出所。他明白这回她是动了真格的了。

“凭什么?”他说:“我怎么你了?”他还是不看她,那个与女鬼判若两人的端庄而忧伤的女人。可他其实全看见了。

她的头发高高地拢上去,梳得那么好看;无领绸衫上露出皮肤光滑的脖子,那个修长劲儿让他想起水中的天鹅。她真像一只美丽的天鹅啊!这念头把他自个儿吓了一跳,继而偷偷红了脸。他有很多年不那么欣赏她了,他不大明白自己今天是怎么回事。

凌凤坐着没动,她的全身浸在屋顶那只长管日光灯惨白的光里,深色而细腻的皮肤反射出似有若无的蓝光。她也没看他,目光淡淡的,好像对眼前的一切都似看非看似的,嘴唇微开着,像是被什么心思捉了魂儿去。

他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想瞧瞧她究竟看的是什么。可他什么也没看见。

她终于说话了。

“我跟你在一起不幸福。”她说。

他先是吓了一跳——幸福?怎么不着边际地说这个?——继而,又愤怒了!

“我怎么你了?我对你还不够好啊?你在医学院进修那会儿,谁天天接你送你风雨无阻的?不幸福?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你!”

凌凤还是没动。她就知道他准会叫屈抱冤,准会提起那三年的风雨无阻,准会骂她身在福中不知福。可是,她受的那些委屈呢?他自然不会提,因为他根本不认为那叫什么委屈。

女人做家务,算委屈么?哪个女人不做家务?要是她真爱她的丈夫,就该欢欢喜喜为他做—切她能做的事。不是么?没人陪着压马路逛公园,算委屈么?谁家夫妻老那么粘粘乎乎的?性生活不和谐?谁说的?每次她都挺愿意的呀!

余国凯的心里真有种道背叛的痛楚!他没想到凌凤居然如此绝情!更让他奇怪的是她这么平静,好像说着别人的事。

“别吵了。”她淡淡地说:“过去这些年,你对我好过,我也对你好过,可是咱们的日子过得没劲。这样的日子,我不想过了。”

‘你在外边有人了。”他紧盯着她。“你肯定有人了!不然没事瞎闹腾个什么?!”

凌凤抬起头看她的丈夫,这个跟她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男人,这个她以为是她的未来的男人。那个未来——幸福的灿烂的可以好到无限的未来已经遥远得看不见了。她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几乎跟她毫不相干的人。她搞不清怎么会突然想起了他。

迈克尔·陈。那个美籍华人。

美籍华人。在凌凤的印象里,华人在贯以美籍或加籍或别的什么籍之后便不再是中国人了。从法律上说是对的,从比法律更深层的意义上说——至少凌凤认为——也是对的。华人和中国人是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的,除了同长着一张黄脸皮之外,连五脏六腑都不一样了。

对于那个陈先生,她是完完全全把他当外宾对待的。

“外宾”又来找她帮忙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多年来训练出来的组织纪律观念在脑海甲一闪而过。可是她想帮他的忙。

博览会马上就要结束了,他要趁回美国之前到北京的胡同里走走。而且,他没法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胡同游”,因为他要去的那个胡同不在他们的导游范围之内。他说父亲活着的时候常提起一个叫厂桥的地方。父亲这两个字他的发音有点别扭,后来就不说了,而每一句话里都出现两三个同样的英文词Daddy。他说:Daddy在厂桥开过一个煤厂。

那个星期六,他们“打的”到了厂桥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问他Daddy是谁。他哦了一声说:对不起,我忘了说,Daddy就是爸爸。她笑着说:听上去真像中文的爹爹!他说就是,全世界叫爸爸妈妈的字都是一样的,你说怪不怪?她抬头瞥他一眼,说真是。

街上人挺多,可没人知道厂桥煤厂在哪儿,而且,那个地方,连真正的胡同也没几条了,都是成片的居民楼。凌凤瞧准了一个坐在树荫里乘凉的老头,跑过去问。老头纳闷地看看他俩,说这年头都使管道煤气了,还找什么煤厂?真找啊,就往那边瞧瞧。他抬手往西南方向一指,说:那边儿。

凌凤说,那咱们得过马路。她刚要抬腿过,却听见他大叫:斑马线在那儿!她回头,看见他一脸犹疑地指着两百米以外的人行横道。她笑了,觉得他真守规矩。

她跟着他来到斑马线,他还是不走,又东张西望地找行人灯。她说这不是大马路,没有行人灯,看着没车就可以走。他就站在那儿,紧张地左顾右盼,总是觉得不可以走。

那儿没有树荫,7月的骄阳照得他满脸是汗。她仰头看看他,觉得这人傻得好玩儿。她说:你们美国,多小的路都有行人灯么?他说:纽约是的。有斑马线就有行人灯。他话没说完,她已蹿了出去。她是看中了那个没车的空子。他慌忙举步跟上,过了机动车道.又在自行车道上左躲右闪。

凌凤感觉到他的手碰着了她的右肩,一下又一下。她的余光瞥见他张开的右臂,那样悬空地环着她。如果不是她左闪右闪地躲车是绝碰不着他的。他是在护着她呢?准备在万一发生什么的时候保护她呢!

她突然有一种被娇惯着的感觉。而这感觉,居然让她觉得是种莫大的享受!

她回头笑着对他说:在中国过马路是要有技术的。她回头的时候没看见一辆自行车正飞快驶来,骑车的半大小子想跟她抢路。

她朝后倒下去的时候听见他大叫:oh,myGod!(哦,我的上帝!)随即感到了他的体温,那宽阔厚实的胸膛上的体温和一种一点也不难闻的气味——混合了汗味和男用香水味的气味——他的味道。她早听说少十国男人都是有孤臭的,酒香水是为了掩盖那股子味道。可他的气味不难闻,一点也不。

她是在他的拥抱中跨上马路牙子的。

“oh,excuseme!(哦,原谅我!)”他把她扶起来的时候满脸抱歉、好像她跌进他的怀抱全是由于他的疏忽。

她红着脸,站直身于想:他到底是美国人,着急起来就要说英治他们最终没找着厂桥煤厂。他说算了,我们去吃饭吧。凌凤心里突然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想找那个煤厂。她说:不了,我得回去他问:你先生在家等你么?她说没有,他不在。那时候的余国凯正忙于调集所有亲友,对她的绝情绝义进行口诛笔伐。他又说该把你的小孩带出来,到公园玩玩。她淡淡一笑说:孩子大了,不愿意跟大人出来了。他问小孩多大。她说14。他看看她,像是发现了她神情的变化,小心翼翼地说:真看不出你有那么大的小孩。猜猜我小孩有多大,凌凤笑笑,没说话。他又说:大的38,小的也25了。凌凤一惊,迅速推算出他的年龄,最起码也快60了。不过,说实在的,看上去倒真是不像。她又笑笑说:前面就是北海公园,你没去过的话,可以去那儿转转。我得回去了。他没说什么,一直跟着她走,就那样——让她半步地,偶一颠簸,她的肩头就轻轻碰到他的胸膛。他说:你周末都做些什么?她怔了一下,像是没想到他会问这个。犹豫了一下才说:大礼拜的时候,有时候出去玩玩。他问什么叫大礼拜。她解释了之后,他说:那美国都是大礼拜。她淡淡地说那多好,可以好好休息。

她在111无轨电车的站牌下站住。几个等车的人都回头看他们。

他是有些扎眼的。其实,他那身装束绝算不上奇装异服——浅黄T恤和米色卡基布裤子;他的长相也是纯粹中国人的,属于平淡无奇的那一种,既不极英俊也不极丑陋。可说不上是哪儿,真的,就是跟这960万平方公里上土生土长出来的中国男人——而且是一个50开外的中国男人不一样。

发型,后来她想,是发型。也许还有举止。

骄阳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他的脸上身上,那张绝算不上英俊却一点也不显老的脸上有一种凄然的表。让她想起四个字:生离死别。

不可能的,她跟他只是萍水相逢。她迟疑了一秒钟不到便扭过头去。

111进站了,庞大的车身带起的风将她的裙子吹飞起来。她忙伸手按住,同时有点窘迫地朝他笑笑。

他的手就是在那个时候按在她的肩上的,只一下,马上移开。没人看见,人人都忙着上车赶路,只有她,被那只又大又热有些汗湿了手按住的人感觉到一阵不同凡响的心跳,“再给我5分钟行么?”他冲着她的后背一一那被海蓝色底上飘着水绿色枝叶的丝绸所覆盖的后背说。

电车发出巨大的轰鸣,车门啪地一声关上了。

她回过身来,看见他的窘迫。她又给了他5分钟,50分钟,500分钟,直到他把全部故事讲述完毕。

所有的亲友都认为凌凤提出离婚的理由不够充分。就因为日子过得没劲了?这年头谁的日子过得有劲?再说什么叫有劲,什么叫没劲?直到她决定出国的时候,大伙儿才恍然大悟。于是,她自然而然地成了90年代的女陈世美并为此而失去了对米米的监护权。她不知道这样做值不值得。为了一个如此不确定的未来而放弃已有的一切?可是她不能再回到原来的生活里,跟那个对她不屑一顾的男人白头到老,如此未来令她不寒而栗。连她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如此胆大,胆大得不顾后果。跟米米告别的时候,她说:妈妈会很快把你办去的,让你在美国上高中。米米转过身去说:你走了就别再回来。

她还是走了,忍心地走了,自私地走了,不顾一切地走了。她爱他么?那个美籍华人。他对她早已不再像天外来客那样陌生。他跟这960万平方公里上的中国男人不一样,可她一点也不讨厌他。也许正因为这不一样她才不讨厌他?谁知道!

可问题依然存在——她爱他么?她以为,一个三十几岁离了婚生过孩子的女人是不敢再奢谈爱情的。

这会儿,半倚在床头,捧着一本许国璋英文似看未看的凌凤突然坐了起来。她听到了前院的汽车声。

汤潘一边按着门铃,一边看着廊下那天蓝色秋千椅上几片被风忽闪着的黄叶子。阳光有了些暖意,全洒在椅子上,将那淡淡的天蓝色照得越发轻灵欲飘,连椅子两侧的四根不锈钢吊索也明晃晃耀人的眼。

这个温莎路2410号并不出乎她的意料。应该说,这样的宅子才与迈克尔·陈的资产相匹配。她只是颇有些感触,这么个一般美国人做梦也不敢想的美妙去处竟是凌凤现在的家。那个中学时干瘦得好像发育不良似的黄毛丫头还真是福分不浅呢!

门开了。

“凌凤?这儿没这么个人”穿制服戴镶花边白围裙的女佣满脸狐疑地看着她。

没有?汤潘拿出地址核对。

“没错,就是这儿。请你告诉她,汤潘来了。”

“告诉谁?”女佣依旧冷着脸。

“你的女主人。”汤潘不容质疑地盯住那白脸女人的双眼,并在语气里加进相当程度的傲慢。别忘了,这儿是长岛富人区。连这儿的狗也会看人的身价而决定它的叫法。

“汤一盘儿!来来!弗莱达,快请客人上楼!”二楼的一个窗户里露出凌凤贵妇式的发型。她的声音清脆如林间画眉鸟的歌唱。

女佣垂下眼,满面堆笑。

汤潘和凌凤在楼梯口相遇的时候都情不自禁地打量了对方一眼。女人见面,第一眼看的不是脸而是衣着。衣着是女人的心情,女人的自我感觉,甚至说是判断一个女人幸福与否的某种尺度也不为过。

在汤潘看来,今天的凌凤算是竭尽全力了。她敢说,今天凌凤花在化妆梳头和挑衣服上的时间准比那天参加蓝诗波展示会时还要多得多。

没见吗?新总统就职宣誓,第一夫人十有八九是穿大红。今天的凌凤就穿了一身红。只是那红似乎太偏粉了些,虽比纯红更亮眼,却没了红色原有的深厚。

这是一件开岔几乎高到胯部的红色旗袍,极合身的,将那成熟女人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

汤潘暗暗吃了一惊。多年不见,凌凤竟丰腴得如此性感了!瞧那浑圆修长的胳膊大腿,高高耸挺着的胸脯,还有那被红绸裹包得不松不紧恰到好处突出出来的臀部!眼睛还是小了点,嘴巴还是大了点,皮肤还是黑了点,可这一切的缺陷却因那无懈可击的身材而显得别有一番韵味似的。她确实用不着再有一张无懈可击的美人脸而使自己看上去像一具橱窗里的塑料模特。缺陷,正好让她像个真女人,一个有血有肉可亲近的真女人!

必须承认,那个黄皮蜡瘦的凌凤是今非昔比了!

相比之下,自己倒显得太细瘦了些呢!汤潘发觉,自己竟为这瞬间的惭愧而微微的有些不快了。

“你这儿简直是童话世界啊!”她试图赶走那不快,便有意将声调调整得格外欢快起来。

“迈克尔带别的客人去农场了。来,咱们到阳台上吃早饭。”凌风提起红旗袍长及脚面的前摆,带汤潘上楼。

连着二楼书房的阳台是这座房子里的精华之一,三面是通体的茶色玻璃,两扇玻璃门通向一个真正露天的半圆形大理石露台。在这儿远眺艳阳下的长岛海岬是不用眯上眼睛的。阳台上是一色的白色藤编家具,翠绿的常青植物错落有致地点缀在家具中间。

“都几点了,还吃早饭?”

“管它几点呢?汤一盘儿,快二十年没见,那天我一眼就认出你你说是不是缘分?”隔着圆形藤桌和桌上考究的杯盘,凌凤盯住老同学。

汤潘的脸是对着光的。那光虽经茶色玻璃过滤了紫外线,却也十分的明亮,将她眼角边细碎的皱纹和几颗小痞子照得清清楚楚。第一眼,凌凤觉得,今天的汤潘没有了那天展示会上的光彩,她显得太瘦,而且疲劳。那张脸,那张让自己羡慕了好多年的美丽脸庞居然也有了岁月的痕迹;两只轮廓特别好看的大眼睛,因为大而生了皱纹,反倒不如自己这双小眼睛,几十年如一日,总也不见老;小巧的嘴巴两边直到鼻翼,有两条细长的弧线——最要命的,中年女人的弧线……凌凤绝对相信:今天,自己比汤一盘儿更加光彩照人。

可是——对——可是,汤一盘还是与众不同的,跟中学时一样,总是高出自己一筹。那几乎不施脂粉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什么呢?是眼神还是别的什么?就那么一股居高临下君临世俗的气概,既便她在仰视着你。

她穿了一件鸡心领白色羊毛长裙,除了那洁白和柔软之外,一无装饰。凌凤想起汤潘刚进门时把一件跟这裙子颜色一模一样的大衣脱下来,给了弗莱达。无疑,那大衣也有着同样的素洁和柔软。裙子下面是一双黑色平眼亮漆皮鞋和黑色长筒袜,全身上下没一件首饰。

她是朴素的。朴素而且高雅。

汤潘在对面笑了。她随意地坐下来,累了似地将双肘架在桌上,捧着两腮。

“我觉得做梦似的。最后一次见你,你穿着军装。记得么?”她说。

“我10年前就转业了”凌凤也坐下,一她先把雪白的餐巾很仔细地铺在身上,然后递给汤潘一副刀叉。‘不复员也得改文职。没辙,前半辈子算是白活。这种东西我爱吃极了。”她从大盘里切下一小块鹅肝。

“你吃呀,汤一盘儿。怎么啦?觉得奇怪,是不是?一个解放军上尉突然成了外国大财主的情妇。这么多年党的教育都白受了,对么?”她目光炯炯地盯住汤潘。

“我说什么了?凌凤,我可什么也没说。”

“你没说我也知道。心里看不起我,骂我惟利是图,为了钱跟个阔老头子不明不白的。”凌凤嘴里轻轻嚼着鹅肝,微笑地瞟着汤潘。

“你要想打架我就走。”汤潘蔫蔫地说。这些日子超负荷的压力已使她几乎崩溃,来这儿原是为散散心的。而且,她还想:借此机会进人迈克尔的社交圈子,对她实在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得了得了,算我不好!”凌凤咯咯地笑起来。“哎,还记得郭鹏飞么?”

汤潘当然记得,就是当年用她的名字取乐的那个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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