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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洁尘 当前章节:15219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11:07

“嗅到××的味道了吗?

 有点酸;酸是盐酸的那种酸,不是醋的那种酸

 还看得到它。在皮肤下面三毫米的地方,微微发蓝

 乍看之下,会以为是静脉

 不,其实是××

 ××三毫米上面的那张脸笑得非常甜蜜

 总是这样的

 ××的人笑容甜蜜”

 我说不清这个“××”具体是什么,它应该是一些可以不断置换的概念吧,类似于“怀念”、“遐想”、“遗忘”“成长”之类的吧。

 2005-9-22

20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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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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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记笔记的习惯。笔记的内容包括简单的日志和读书随感,这分别给我带来两个好处,一是,某年某月某天,我在哪里,在干什么,一查笔记就想起来了。第二个好处是,读书随感有利于写专栏时寻找题材和刺激灵感。倒不是说读书随感本身有这个明显的作用,而是我的读书随感里面常常夹杂着一些莫名其妙的句子,这些句子是偶然得之又被我随手写下的;若没有记下来,它们也就没了,消失了。这些句子才是我的宝贝。我觉得,写专栏的人若没几个这样的破本子,那这活儿干起来就轻松不了。反正我是这样的。

这是摆在面上的两个好处,其实,从它们的反面看,也都算不得什么好处,说不定正好相反。日志的作用其实稀释了记忆中浓烈深刻的部分,它让每一天有迹可寻有案可查,也就无趣了,实际上我们很多时候愿意这么想想,“咦,那是哪年的事呢?冬天还是夏天?……”人生要那么清晰干什么,暧昧一点,模糊一点,其实更有意思。记读书笔记似乎更应该批评,有朋友就对我说,你这样读书会读僵的,读书应该过滤的,让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下来——留在脑子里,不是留在本子上。

没错。但我还是每天记上几笔,日志和读书随感。

其实,我是喜欢书写的那种感觉。不是写作,写作是在电脑上敲字。我说的是书写,笔尖在纸上行走的感觉。虽然我的字见不得人。

书写是一种琐细的享受。要是想进一步满足琐细的要求,比记日志和读书随感更有意思的是记账。我很喜欢记账,但一天能记的就那么几笔账,不过瘾,于是我尽量把每天的账记得很细,如果遇到几毛钱一笔的账,我就特别高兴,比如给孩子买了糖,我记下:“棒棒糖0.5元。”愉快得很啊。其实,记不记账跟日常用度没什么关系,该买什么还是就买什么,不该买的绝不掏钱包,反正我不是乱花钱的人。这纯粹是记账本身给我带来的快感。有时想,要是开一个干杂店,那一天得有多少零碎小账可以记啊,太爽了。

按理说,像我这样的有书写癖的人,应该写日记的;但,我是不写日记的。我这里所说的日记就是大家一般理解中的情绪记录似的日记。情绪这东西,最没谱,最善变,也最没意思,都是些靠不住的东西。我不信任情绪,别人的以及我自己的。当然,不是说我没有信任过情绪,年轻时我是要记日记的,一点一点地仔细抠自己每天的情绪,然后将之尽量文艺化地呈现在本子上,这样的结果除了加重自恋增添幻觉之外,没什么用处。所有的日记我都付之一炬了,于是整个青春期我没留下私下的字据,也就没有了唏嘘的凭证,人似乎也因之硬朗了许多。挺好的。

至于说我延续至今的书写癖,到将来可能会有两个结果吧,一是可能成为一个抄经的人,再就是,不写字了,一个字都不写了。

200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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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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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年轻时眼睛越好的人,老花就越早。而像我这样从小近视的人,据说近视会慢慢地被老花中和一些,说不定老了后倒把眼镜给摘了。但愿如此吧。

我夫君眼睛特别好,是那种可以当飞行员的视力。这些年上了40了,倒真应了那句话了,逐渐开始有点老花了。夫君说,不行了,书越拿越远了,看来得配个老花镜了。

那天晚上我端水给他,一进门,猛然看到看书的他鼻子上吊个眼镜,鬓角处几丝白发在灯光下映着。好多好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他,也是他低头看书的样子。英俊、柔和的侧影,一头柔软浓密轻微自然卷的黑发。真是好多好多年了。这一刻,有了老花镜,我仿佛一下子看到他日后成老伴和当爷爷的模样:慈祥可爱!真好!

见我进来,夫君一笑,眼睛在眼镜框的上方眯成个豆角。这么多年没有变的就是一笑笑成个豆角的眼睛。这双眼睛开始老花了!我问,老花镜为什么都是这么戴呢?都要吊在鼻子上?夫君摘下眼镜揉揉鼻子,说,不习惯,压得鼻梁好难受。我拿起掂掂,比我的框架近视眼镜轻多了。呵呵,真是没受过苦的人啊,哪像我们这些从小就戴眼镜的人。

日子开始越来越清晰了。就这样了,后面的一切都差不多可以看到了:孩子会慢慢长大,然后离开我们;我们会慢慢变老,然后离开这个世界。这就是人生的结果,而这慢慢变老的过程,我知道会牵着他的手,这就踏实了。

我最近经常说“人到中年”之类的话,有人就说,什么呀,你怎么老强调中年,你40不到,还是青年人呢。我不这么想,我就是要对自己强调这一点,我需要一种清晰的阶段定位,人到中年,意味着不惑、责任、自律、安详,意味着柔软、温情、湿润、包容,意味着情绪稳定、性格豁达、有分量、让人信任。跟时下的概念不一样,我觉得35岁以上就是中年人了,要有中年人体面的轮廓。我自己是这样要求自己的:我尽量不让自己成为一个被情绪左右的人,让别人与我相处不会因为我的情绪而左右为难忐忑不安,我让自己成为一个守诺的人,一个很耐烦的人,一个懂得拒绝的人,一个不能以轻慢亵玩的态度接近的人,一个开得起玩笑也会自嘲的人,一个宽容的但会断然翻脸的人,一个细致的能够换位思考的人,一个不再自来熟和人来疯的人,一个可能无趣但很靠谱的人。一句话,我要成为我年轻的时候认为的那种非常没效果没意思的人。

这就是慢的作用。慢,其实就是一个减法和加法同时发生作用的过程。一点点地减,也一点点地加;对外界的要求一点点地降低,对自己的要求一点点提高。认清自己的天性,但不纵容自己的毛病;不再关心他人的评价,但开始养成一日一省的习惯。在减和加的这个过程中,一切物质的东西都不重要了,开始从一饭一粥里享受最细微的日常生活;所谓功名更是不重要了,开始真正意识到什么是尊敬什么是杰出什么是伟大,同时也学会真正的漠然乃至蔑视;人群也不重要了,能感觉人群的危险,但更能体会到人群中的公正和善意。

慢下来的作用就是这样,越来越看得见自己的内心,也越来越会修正自己的行为,与此同时,也越来越懂得怎么善待自己的亲人和老友。夫君比我大六岁,从来就是指导我的兄长,现在,他觉得我是他的同龄人了。他在这些年评价我说:“作为我的伴侣和孩子的母亲,你越来越靠谱了。”而我父母在饱尝我的青春期带给他们的痛苦之后,现在觉得我是一个让他们安心的可以依靠的女儿。能够给我的亲人们带来安全感,对我来说,这个评价真是非常高非常重要。

真的,我觉得自己有一个不错的中年的开头。这个开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觉得人生最清晰最美好最享受的时期来临了,我终于如我所愿地开始在把握自己了。

         200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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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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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书房,关门,拉上窗帘,开灯,开电脑。等电脑启动到位之前,我喝一天里的第一口茶。双手捧着茶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很烫很香。

现在,我进入写长篇小说最关键的阶段了。

电脑到位了,我点开昨天存好的文档,看着,继续喝茶,准备进入写作状态。这个时候一般得在半个小时左右。我一般总是在头天关机时留一个继续写的尾巴,我总得写到知道下面怎么写下去的时候关机。这样写作可以延续到第二天第三天,一直延续下去,直至小说结束。

带我进去的媒介一般有音乐,我会把我电脑里存的歌或者曲子很小声地放着。音乐浮在空气里,茶水一口一口地喝进去,我就慢慢地进去了。我总是要这样慢慢地走,摸摸这看看那,我前面的文字像栏杆、像墙面、像甬道,引导着我的触觉、视觉、味觉、听觉。每天都是一次试探,对人、对世事、对可能性、对判断力的试探。我知道故事,只知道故事的轮廓,但不知道这故事的细节。细节在每一天发生、发酵,然后浮出来,场景、声音、气味、感觉,一点点浮出来。然后我记下来。我踱进我的虚构世界里。那个世界里,我的主人公们都有点忧伤有点麻烦,对生活对情感,他们都有点不知所措。人生很不容易,有的时候还很艰难,他们微笑,他们很坚强,他们有些时候会流眼泪。

他们流泪,但我不动声色。我不会写得泪流满面的。我只会为别人的故事哭泣,不会为我自己以及我的虚构世界哭泣。我希望呈现人物的质感,而不希望带有作者的声音。这个叫做克制,小说的要素之一。我在努力。

我进入得慢,在里面的时间就长。长得转眼之间一天就过去了。写写,想想,又写,又想。揉揉眼睛,起身做几个瑜珈动作。我独自呆在书房,长时间的。

关机的同时,我点上一支烟。烟完了,我就退出了。一下子就退出来了,相比我的进入,速度非常快。我回到现实,现实是那么的结实可靠。

我跟我的虚构世界和我的现实世界都很合得来。我跟我自己很合得来。

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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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草莓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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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的当年我是见过的,有多帅谈不上,但眉眼周正身材挺拔,算得上俊朗吧。得允许他有这样的自恋吧,特别是对比人家已经被酒泡得一塌糊涂的现在。再见那靓仔大概是两三年后了,我一下没认出来,他脸上已经全是肉了,原来精致的五官一片模糊,也就30岁出头吧,T恤下的肚腩也很明显了。果然,又一个帅哥被酒给泡酥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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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那么慌,剪破四月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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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愚人节。这一天,什么好事都不能信,偏偏好事又特别多,搞得一惊一乍的。有一女友的生日正好也是这一天,很多年都挺郁闷,她想请大家撮一顿,没人敢来;大家想请她撮一顿,她不敢去。但从今年开始,愚人节这一天多了一件正经事,不带任何玩笑意味了。据报载,今年4月1日,上千歌迷聚在香港文华酒店前,用烛光、鲜花、歌声和泪水悼念去年这天从这里飞身扑地的张国荣。想来,明年、后年也是如此吧,只是不知道会不会还是上千人。再以后,那就不知道了;可以知道的是,人群将会渐渐散去,像世间所有追忆的故事结局一样。

今年这一天,各个城市也都有一些纪念活动吧。成都有人搞了个小型话剧,把张国荣精彩的电影片段串联起来,最后以《霸王别姬》中程蝶衣拔剑自刎作为全剧的结束。话剧本身谈不上什么,但结尾处让很多观众泪流满面。想来是程蝶衣的绝望和张国荣的绝望融合在一起,又跟人们心头的那一点模糊的不安重叠起来。这种难以言说的东西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生,有时是一篇文字,有时是一个场景,有时是一段音乐,有时是一个身影。

张国荣生前挚友兼经纪人陈淑芬为这一周年祭写了一首叫做《烟花烫》的歌,里面有两句好词:“是谁那么慌,剪破四月的时光”,“谁刻过你的手掌,宠爱画得那么长,那么长,那么长……”

想想,他真是万千宠爱集一身,但临了临了还是那么荒凉。荒凉是命定的,无论是来自一个人的宠爱还是来自无数人的宠爱,最终都是没用的。有那么一种人,他的内心不以外界不以他人为养分,他自己滋养自己,所以他出众、优异、凤毛麟角;因此,他自己也就慢慢地一点点枯下去,无药可救,无计可施。他自己苦,更苦的是爱他的人。有一种爱情就是如此残酷,你看着你爱的那个人,但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助他一臂之力,你的爱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倒是还得劳累他回过头来对你说声抱歉。

看4月4日晚的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礼。先给去年去世的四位电影人——张国荣、梅艳芳、林振强、柯受良颁发纪念奖。四个名字中带“木“的人,真是邪门了。其他几位代领奖人都眼含泪光说了一些话,唐鹤德先生只说了句“谢谢大家”,便拿着奖杯转身下台了。一方面可能是他的身份敏感,但更主要的可能是他觉得无话可说。也是,那份伤痛,世人误解也罢明白也好,对于他来说是不重要的。这份隐忍和庄重,让人钦佩。

          20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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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情画皮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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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纯情画皮从广州到成都来过周末。飞机晚点,到我家已经很晚。我开门时,和她同时在门口尖叫了一声。第二天,住在我对门的女友小你说:哦,画皮昨晚11点多到的,是吧?听到你们的尖叫声了。

第二天,一大帮朋友,16个人,以画皮抵蓉为由头,一起聚在成都龙泉阳光体育城。这次大规模聚会已经在圈子里的BBS上闹腾了好几天了。所有的事都商量好了,有几辆车,每辆车分别搭载哪些人,几点会合,谁带足球谁带羽毛球,一一安排妥当。

画皮出发前贴一主题名为“我入睡得不能兴奋”的帖子:“高兴!我受到了热情的成都朋友们的空前欢迎,我们将会聚在春天的公园里,陶醉在春天的草地上,啦啦啦啦啦啦……兴奋之情,难以言表。然而,我又开始担心,大家会在JJ(注:指的是我)的挑唆下将我如何妖魔化哩?我只是一张纯情的画皮,是经不住太多火眼金睛人物的逐行扫描的,我刚提起脚,就叫一声:怕怕!所以,请大家在参观我的时候谨记一个原则:在觉得我不够粉的时候夸大我的才华,在觉得我不够才华的时候帮我多搽点粉……在觉得我不如不来的时候,我,一个声音高叫着:买单。其实这才是我来到成都这个又粉又有才华的地方最首要的任务。同志们,画皮仰慕你们!”

画皮此次来蓉,来回机票由成都一小说正在热销的朋友出。该哥们儿气冲霄汉,宣称“本人砸锅卖铁、坐台卖血也要凑齐路费”;画皮的回报是一篇书评,字数为1200字。画皮开头有点犯难,问我,写惯了800字的专栏,其他那400字不好弄啊。我支招:简单啊,引用原作400字就行了。画皮大喜,释然,然后妖娆袅娜地飞抵成都。

人算不如天算。本来我们全体做好了在草地上打滚的准备。太阳实在是太好了,龙泉的桃花绚烂得让人想发疯。可是,双鱼座的画皮带来了水。聚会那天,我们漫步在霏霏春雨里,衣衫单薄,个个冻得缩头缩脑,但皆努力做诗情画意状,指点着雨中的景物。女人们翘着兰花指:啊,樱花多美啊。精通园艺的右边卫哥哥平静地说:姑娘们,那是海棠。

终于冻得抵挡不住了,收回兰花指,退回至室内,摆开几桌麻将,采用成都麻将之“血战到底”的方式,一通混战。麻局结束时我都快乐疯了,三年没赢过钱了,这次居然赢了三块钱。真是个豪华周末,春游、喝茶、泡吧、打麻将、吃火锅、吃烧烤……出路费的哥们儿也高兴,说是玩得好就好,书评就免了。画皮说,那怎么行?做我们这一行的,就像杀手,手艺如何倒还在其次,最重要的一条是德艺双馨,我既然收了你的钱,就绝没有不交货给你的道理。

我5岁的儿子个性内敛,轻易不表达感情。画皮在我家的时候,他甚至显得有点冷淡,搞得画皮很有挫败感。但儿子悄悄跟我说,他喜欢她,因为她长得很像白骨精。说的是啊,画皮个子高,身条俏,一张精致的小脸,是很像白骨精。而且,白骨精在做妖这个行当上很敬业也很有本事,可谓德艺双馨。

画皮走的时候,掐了我家屋顶花园的一朵樱花。是樱花,不是海棠。她把樱花压在给我留的字条上,放在了客房的床头柜上,我两天后才发现。

200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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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成都话读出来的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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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的朋友王化桥最近成了焦点人物。他前两年比较引人注目的事件是连续被三家报社劝退(他自己坚持用开除这个说法)。这一回露脸,先是写了一部关于成都绕粉子(成都话,意为泡妞)悲喜录的小说,在一定范围形成了争相阅读的态势;然后,他主演的电影《情诗》上个星期郑重登场。

这是个小型的看片会。开演前,导演(还兼编剧、录音、剪辑等一揽子的活儿)陈忠戴着他永远的小白帽笑嘻嘻地对100多位来自成都文化圈的熟人朋友们说,感谢大家来扎起(成都话,意为捧场),允许提前退场,哦,允许允许。陈忠几年前辞掉了电视台编导的工作,跑到美国学电影,得了硕士学位,拍了几个短片,获了几个小洋奖。《情诗》是他的第一部剧情长片。

电影开始了。大家发出一阵窃笑——我们的朋友王化桥瞪着他那双迷迷瞪瞪的眼睛、呲着他的烟牙齿、打着哈欠出现在我们都再熟悉不过的大慈寺茶馆里。这样的开场对一部电影来说有点要命。我看到我旁边的几个熟人一下子把腰身松了下来,我也往椅子背上靠过去。电影开始不久王化桥又有一场戏引发了一阵笑声——他穿着游泳裤淋浴。旁边有女人抱怨:咋个那么舍不得哦?这点献身精神都没有?

随着电影的进行,场内渐渐安静下来,影片的质感一点点凸现出来,也一点点消解了开头的游戏色彩。王化桥也渐渐不是王化桥了,他成为影片中的人物——诗人小康。他拖着一双受伤的腿,沉默寡言地走在现实的琐碎无聊以及人们想通过诗获得片刻飞升的那一个单薄的连接点上。他受伤的腿是真实的,这部电影正好是在他踢球踢断了骨头后疗伤的那个阶段拍摄的。在这个阶段里,我们知道王化桥在拍电影,但对他在拐杖上缠上粉紫色的丝带继续绕粉子的故事更有兴趣。今年四月吧,大概,他到我办公室来串门聊天,认真地说:“那天,我走到街上,一个粉子走过来绕我……”把我给乐得,被茶水呛了一大口。

1小时45分钟的电影结束时,场内响起了掌声。这不仅仅是出自对陈忠和王化桥等人的友情,更多的是,这部电影本身完全成立了,而且,还成立得相当不错。我们还有一种惊喜:王化桥的表演居然那么出色。他本人的个性化形象,面对镜头的松弛,以及通过银幕准确传达出来的虚无感和神经质,都相当出色,且相当独特。《情诗》中的两个男性角色,诗人小康和男妓阿西都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赞许,角色的质感和演员的表演可圈可点。演阿西的演员原是成都某五星级酒店的门童,也不知陈忠在哪里拣到他的。他在形象上非常打眼,一个朋友的观感是“没见过长得这么艳的男孩”。这个男孩真应该走职业演员的路子。

影片结束后,主创人员走到前台跟大家打个招呼。“阿西”上台嘟囔道:“希望各位老师不要把我跟角色联系在一起……”大家笑。我们没有看到王化桥。陈忠解释说,王化桥的一个哥们儿的父亲去世了,他守灵一通宵,现在在家里补瞌睡。我想,他是不好意思。过了几天,我见到王化桥,他依然不肯认同大家对他演技的夸奖,觉得都是在安慰他。我和其他的朋友都对他说,你以后就做两件事,一是写小说,一是演电影。他尴尬地笑,躲闪着说,不会哦,不会哦。

《情诗》的所有对白和旁白都是成都话。旁白里有不少王化桥自己的诗。他是诗人,喜欢写情诗,其中有一句我印象比较深,“无论是睡在哪里,我都睡在夜里。”(大意)在这部电影里,王化桥的情诗用成都话读出来,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有点滑稽,但好像比普通话念出来更哀伤、更痛楚。这种味道也许是年龄早过了青春期但人还在青春期里挣扎的人,比如王化桥,才能散发出来的,无可奈何,无药可救,但令人感动。

          20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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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赐女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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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女友,单身,近来无聊,看很多悲情肥皂剧。肥皂剧里的男女纠葛丝丝缕缕点点滴滴地映照着我女友自己过往的那些故事,让她非常惊奇,天啦,怎么这么像呢,这个像那个,那个像这个,啊,这话我说过,啊,那话他说过。终于,她在流了很多眼泪后给我打电话,打电话的时候她不惊奇了,而是悲愤。她说,她终于发现,这些悲情肥皂剧里的美妙女主角怎么都那么小呢?一般来说,剧中的小女生不说了,成熟女性也就二十七八岁,打个字幕说几年后,也就30出头,然后故事就没了。她问我,难道这世界上就没35岁以上女人的戏啦?我说,有啊,不是也挺多的嘛。她很气,说,35岁以上的女人在戏里都是配角,要么是个师奶,要么是个怨妇,就是当个主角也是绝望的主妇,就没有至情至美浪漫飘逸的份儿。女友继续说,我38岁了,怎么的,我就不能踏雪寻梅啦?我就不能淋着雨站在他的窗下?我就不能在海边跑、喊,那谁,你好吗?你听到了吗?

我哈哈大笑。我这女友很好玩的,一直都非常浪漫。这通电话的末了,是我这女友自己泄气地说,38了,还是不要那样拍比较人道,好吓人哦。

她说的在一方面没错。东方言情肥皂剧,比如中国、韩国和日本,是要把主人公定格在靓丽上,而这靓丽,非青春不能也。其他年龄段的人可以用其他也挺美好的形容词来形容,但,靓丽,是青春期的专属。

但女友说的也是一种片面。我另一个女友,40出头,其老外丈夫以及她丈夫那个圈子的朋友,对她非常夸赞,认为她成熟风韵,认为她那种美丽不是年轻女孩那种单薄青涩所能抗衡的。我发现,那些嫁了老外或者与老外交往的中国女友,到了一定的年龄之后,基本上已经不能再与东方男人交往了,因为她们在东方那种根深蒂固的“少女审美”环境中越来越失落进而郁闷,相反,她们在西方对成熟女人的由衷尊崇中获得了很强烈的认同和满足。

感谢当代服装设计和美容术,让女人的青春期延长了很多。但,还是有个坎吧,在中国,这个坎在以前也许是25岁,现在,就算延长了十年,那么,35岁也是一个坎了。

翻过这个坎,也许生活的面貌似乎没什么太大的改变,也许依然窈窕,也许依然光洁,但实质还是变了,这个实质就是,你不再是宠儿。就你的一生来说,最美的时光过去了,但最好的生活似乎还没有到来。职业到了这个年龄,如果没有成为事业的话,那就只是一个饭碗了。感情到了这个年龄,不再有太多的选择,男人的视线,哪怕是打望的视线,一般都不会落在自己身上了。不管是不是美人,在男性的视野里,基本上都迟暮了。

凄惶吗?其实不。

这个时候,神赐女人进取的力量!这个时候,是作为一个人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女人完成自己的最好的阶段。去执,但坚定;刚强,但柔和;宽广,但专注;包容,但有原则……这个时候的女人,可以把以前更多投向外面的眼光收回,仔细培育自己的内心,让自己跟自己想成为的那种人更靠近点。

这个时候,神赐女人转身的力量,对任何执拗的对象悄然转身,不需要任何锣点和鼓点的节奏,没有背景音乐,没有任何凄厉或者哀怨的最后一眼,没有任何和小说或电影里的情节相似的情节,没有任何像样的场合,没有观众,男主角也没有和你有任何对手戏,然后,女人转身走了。

神赐女人接受的力量!赐女人雍容步入中年进而步入老年的力量。要有准备了,一生差不多一半过去了。不能老是你美,你活,别人也要美,也要活,你不老,小孩就长大不了。

神还赐女人失去的力量!女人会失去很多了,激情、浪漫,不能说绝对不能遭遇了,但机会少多了。说不定还是女人自己愿意放弃的。会遭遇另外的也很多了,会逐渐开始面临失去父母、亲友的情况。像一天的时光,进入下午了,光线会越来越暗淡,也越来越柔和。名言曰:中年是下午茶。下午茶的含义就是坦然接受和欣然享受。

是神赐的力量。这种力量灌注到女人的身体内的时候,是那么私密、亲切,你安心想要,神就给。你收到了,然后就可以做到了,然后,女人真的就明白了,所谓神赐女人力量,真不是一句高调的话,而是事实。然后,一生中最好最丰富最清醒同时也是最有力的生活就徐徐降临了。

          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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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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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一个写作圈的女友打电话来约一个饭局,说是私人聚会,就几个女人聚一聚。我一听那地点,心里有点那个。那是成都堪称极品的餐馆。我不是说饭菜是极品,是价格。私人聚会,怎么会上那个地方去?那种地方,我是不会埋单的,也不会参与AA制(因为AA制下来也挺惊人的),如果是哪个女友埋单,我会为她心疼,写字的人能有多少钱?大家是同行,彼此都明白的;若谁烧包想挥霍一把新到账的版税,那我不愿意帮她发烧,免得事后她反悔也怪罪到我头上。说实话,那地方,也就去吃公款比较坦然。

我是一肚子的嘀咕,电话里吞吞吐吐。女友说,哎呀,你来吧,来了就知道了。

我去了。没错,是几个女人的私人聚会。埋单的女人不认识,经介绍是成都商界的一个大腕,保养得很好,看不出实际年龄。席间一聊,原来岁数真不小了,年轻时毕业于中文系,后下海做生意,经历一番辛苦之后飞黄腾达。这位女人还保留着文学情结,平时喜欢看看散文、小说什么的。这次聚会就是趁过节想把几个写作的女人约着认识一下,随便聊聊。

我原以为跟男富翁吃饭不自在,没想到跟女富翁吃饭更不自在。她人很好的,也很健谈,但我就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客气地漫应。两个小时,我说了无数的“是啊”、“对啊”、“哪里哪里”。

过两天我嗔怪那位女友怎么给大家揽这档子事,多难受啊。我想那位女人也难受。那桌饭菜,换成请另外一些人,说不定一桩生意又谈成了。请一帮自视清高的女文人,彼此又接不了轨,事后又讨不了好,何苦呢?

女友笑我,你操这个心干吗?这于她是九牛一毛,我们几个人好久没见了,趁此机会聚聚聊聊,不就行了。

女人太有钱真是麻烦,也许不像男人太有钱那么麻烦,但一番好意即便不会被人歪曲也至少不会得到看重。要换成我就会想不过,我有钱又怎么的?你能用上我的钱那是我待见你。

这些天在看一些闲书,里面提到20世纪早年美国西部著名的女富翁卢菡·梅布尔,她在新墨西哥州的陶斯地区资助过不少艺术家、文学家,其中包括D﹒H﹒劳伦斯、乔琪亚·欧姬芙、安瑟·亚当斯等人。对劳伦斯,梅布尔出手最大方,把陶斯北边的一座牧场赠予他,用以交换《儿子与情人》的手稿。后来这些搞文学艺术的人纷纷和她翻脸,都说她居心不良。我在劳伦斯给他岳母的信中还读到这样的话:“……我们还和梅布尔是‘朋友’。然而我们不许这条蛇缠住我们的胸部。你知道,这里的人民有的只是金钱。由于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想有钱,所以美国强大了,傲慢起来,变得异常强大。如果有谁这么说,‘美国,你的金钱……滚开……滚得远远的’,这样一来,美国也就完蛋了。”

绝大部分文人都有幻觉,这种幻觉让文人很难平心静气地与跟他们完全不同的人、尤其是有钱人相处。劳伦斯也就是一个例子吧。所以啊,对付这帮难伺候的人,最好的方式是不对付,把钱捐给慈善事业吧,千万别去买手稿什么的,不会落下什么好的,也别请他(她)吃饭,也不会落下什么好的。

         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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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疯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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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这地界的春天比其他好多城市来得生猛香艳。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阴霾沉沉的冬天终于熬过去了,患冬季抑郁症的人们终于痊愈,终于不再斜眉瞪眼的了,终于可以在阳光下把眼睛眯缝一下,把眼角笑成豆角了;二是成都春天很短,也就一个来月,转眼就会进入初夏,时不我待啊;再就是,成都春天三花闻名,桃花、梨花、油菜花,一齐开放,把个川西平原装点得那个俏,受此情此景的暗示,成都人觉得春天似乎应该干点什么,又不知干什么好,躁动得厉害。

因为阳光,因为短暂,因为花团锦簇,成都的春天像一盘一定得趁热吃的锅巴肉片,人人都赶紧伸筷子。受这种心境驱使,这个时候的成都人,其状态多少异于平时,我们称之为“发春疯”。

我有一个女友春疯发得总是比别人早,大家都还冷得缩脖子的时候,她就在被窝里听到鸟叫听到春的讯息了,于是我们知道她的春疯来了:她会嚷嚷谈一场落花流水的恋爱,她说,让这恋爱与桃花一同凋谢;她会去买一双基本上不会穿的高跟鞋,鞋跟高得几乎必定会使脚趾残废脚踝骨折;她还会去买一盒胭脂,自己对着镜子抹抹拍拍,又抹抹拍拍,直至脸颊红成像被掌掴了一般,然后,她用洗面奶搓搓揉揉,又搓搓揉揉,一洗了之。

我另外一个女友春疯发起来后果比较严重,她会忘了关上家门,好几次都是小区保安巡查时帮她关的;她会在下了出租车时,发现手里捏着准备给司机的20块钱,但钱包不在了(也是她运气不好,遇人不淑);连着这几年,她会在发春疯时立下毒誓:春天时把人找到,夏天谈谈恋爱,秋天时准备婚礼,冬天来临前一定把自己嫁出去——把用电热毯的那些电费给省了。

我还有一个女友已经离开成都好几年,在美国读书,挟春疯之余威,在异国他乡发扬光大,最近她在文章里写道:“……和Squash在一起之后,生活变得疯狂起来。我们会连续几个小时地纠缠在一起,没有对话,没有调情,只有歇斯底里的尖叫和无故的喘气。……Squash和我也玩‘三人行’,男女我们都有试过,我更喜欢男人,喜欢他们的强悍和不可一世,喜欢看他们发射时的凝神定气或古怪嗷叫,喜欢被他们击败和击败他们。Squash也喜欢男人,他说自己是为男人准备的礼物。我们都不太欢迎女人,她们太软太慢,充满调情的气味,这让事情很快乏味。我和Squash崇尚动物性:直接的冲动,简单的爆发,野蛮的进攻,以及发泄后毫无掩饰的厌倦。这些不见天日的美德,只有在我们两人之间,在那个密封的、没有人烟规范的房间才成为可能。”

我初看时一激灵,呵,玩这个啦?这才是真正够劲的春疯啊,简直是春疯扑面。再一看,不对啊。想起来去查一下“Squash”——原来是壁球。哈哈,这关子卖得!

         20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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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在酒里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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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眼见了好些靓仔在短短几年之内就面目全非的。

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在出版社搞发行的靓仔,那种靓法,是齐着当下陈坤这型的当红男星的。当时我和靓仔的领导、我的一位老朋友说,这么帅的男孩你们这样用啊?搞发行,天天见客户喝酒,真可惜了,很快你们就会把人用成一个酒胖子的。我那老朋友自己已经是个酒胖子了,斜我一眼说,那你说该怎么用?专门接待女作者?哄得女作者把版税降两个点下来?就说你吧,你干吗?说话间,靓仔微笑着经过我和他领导旁边,领导又斜了一眼他说:他又有好帅嘛?!当年我比他帅多了。

领导的当年我是见过的,有多帅谈不上,但眉眼周正身材挺拔,算得上俊朗吧。得允许他有这样的自恋吧,特别是对比人家已经被酒泡得一塌糊涂的现在。再见那靓仔大概是两三年后了,我一下没认出来,他脸上已经全是肉了,原来精致的五官一片模糊,也就30岁出头吧,T恤下的肚腩也很明显了。果然,又一个帅哥被酒给泡酥掉了。

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发现,女人总的来说比男人经得住时间的考验,都是30多岁,都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十来年的人,但大部分女人都还看得过去,而大部分男人都令人唏嘘不已。这种情况在毕业10年或15年左右的大学同学会上最为常见,尖叫声一般都是女同学们在突然认出某个男生之后发出的——当年的竹竿膨胀成了现在的酒桶。同学会上很经典的一个例子是我的女友老瞿讲的,在她们的同学会上,一个男人把自己灌醉了,其他人面面相觑,男人曾经负过的旧日恋人坐在一边,对着空气说:“喝点热茶吧。”我喜欢“喝点热茶”这个细节,夸赞味道悠长。老瞿说,悠长个鬼,十几年过来,女的依然漂亮,男的跟被蜂子蛰过一样,肿得坑坑洼洼的。哦,这样啊,我说。那是,换了我,连“喝口热茶”都懒得说,太悲哀了,让他醉死算了。

如果说因为工作上的原因被酒毁了红颜,那是挺悲壮的,比如前面说的靓仔和他的领导。但其实大多数男人那么快就变了形那么不经老,却是生活方式所致,是他们自觉自愿的。在这方面,中国内地男人的不经老在影视明星身上最有代表性。大陆很多靓仔,刚出道时和出道几年后,变化之大,那副松松垮垮的模样真让人痛心。这些男艺人,其实都是一些对自己的前途不负责任的家伙。而像港台的刘德华这样的全方位认真敬业的男星,20多年来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好对得起观众的,在内地实在罕见;更别说好多韩国男星了,人家那体形之健美外形之悦目,一方面是下功夫,另一方面是在生活方式上的自我克制和自我约束。

女人为什么经得住时间?那是女人用功。大多数的女人是很注意自己的形象的,注意饮食上的禁忌和保养,坚持锻炼身体,坚持上美容院做脸,再加上衣着发型妆容上的精心修饰,当然也就多少能抗拒时间的磨损。但大部分男人是很懈怠的,不运动不说,还沉溺于烟酒夜生活,那什么样的好坯子也是禁不住这样折腾。要是指责他们懒,他们会反击说,为什么这么懒,还不是你们女人逼的,要挣钱要发达,工作压力那么大,不这样放松一下还能活下去?

这些鬼话女人实在是听得太多了,懒得回应。不管怎么说,现在的男人较之女人来说,在自我形象上是过于放纵了。前段时间,成都一作家因为胃溃疡暂时戒酒,他说,现在不喝了,好好养胃,把胃彻底养好了就好痛快地喝。这作家前些年本是一大帅哥,这一年到成都定居,每一个慕名去见他的女友都反过来对我抱怨说,你说帅,哪儿帅嘛?!我无言以对。看来以后千万别宣传那些有一阵子没见的帅哥了,很可能会让别人怀疑自己的审美能力的。

         200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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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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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届世界杯,有一场巴西对英格兰的淘汰赛。我和三个女友约着一起到老Q家看。都是歪球迷,但还是打了个赌。一边倒,四个向着英格兰,就老Q一个向着巴西。向着英格兰的都不是冲着球而是冲着贝克汉姆去的。老Q也是动机不纯,她向着巴西也是因为人。结果巴西赢了,平时喜欢大笑的老Q更是发出了一阵阵让人毛骨悚然的狂笑。

老Q死贴巴西是因为罗纳尔多。这个得问明白了:为什么?她为什么跟我们一般人的审美观有这么大的差异?

老Q说,“最喜欢就是他那个兔兔牙。好乖哦,好帅哦,好性感哦!哈哈哈哈……”

“你不觉得他有点‘二’啊?”

“觉得啊,但是我就喜欢这种有点‘二’的男人。哈哈哈哈……”

匪夷所思。没办法,这世界上就是什么人都有。在我眼里,罗纳尔多就是属于那种有点“二”的男人。所谓“二”,好像是北京方言吧。在成都话里有一个对等意思的说法,但我写不出来,只知道读“YI”,有点“二”就是有点“YI”,意思是说,有点神经有点滑稽有点扯还有点臭拽臭拽的。如果我举周星驰在影视作品中的形象作为例子,大概对了70%吧。周星驰的那些角色比真正“二”的人来说,似乎过于机灵了。

如果要找一个“二”人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冯小刚演的那个“尼布楚条约”老师。“这是谁干的?”——冯小刚对着帽子里的煤球怒吼着,让我们乐开了花。“二”人的滑稽效果完全是在本人不自知的状态下呈现出来的,那种爆发力,一般人在自省状态中的风趣幽默搞笑是完全不能抗衡的。“二”人给他人的感觉有点像被上帝的火钳子不小心给夹了一下,从此上帝看着他就觉得可乐觉得开心。他完全不能摆脱轻喜剧的命运。

在影视作品中,“二”人是很出效果的。我就特别喜欢欧洲的“半岛神经病”,比如阿莫多瓦为代表的伊比利亚半岛和库斯图里卡为代表的巴尔干半岛,他们作品中“二”人云集,各自带有一种不同气息的狂欢意味。我前些天才把塞尔维亚导演杜尚·马卡维耶夫20世纪80年代初的作品《蒙地纳哥》看了,其中有一个情节也是巴尔干半岛式的“二”人典型:一男人参与斗殴,一把小刀插进了他额头,众人急送他去医院。到了医院门口,大家看他还清醒,突然想起合影留念,趁医生拔刀之前——跟脑门上插把刀的人照相,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一群人在镜头前露出甜蜜无比的笑容。

“二”人放到生活中,也是特别受欢迎的。谁不喜欢自己身边有那么几个开心果呢?只要他不是自己的爱人就行。我们大多数女人所希望的爱人,不能是面瓜,不能是暴君,不能是自大狂,不能是狠角色,同时也不能是“二”人。有女友就说,不能想象跟谁谁谁恋爱,很可能会在做爱时笑场。我也问过老Q,你想象一下,如果你那个“兔八哥”罗纳尔多深情凝视你,你会是什么反应?老Q说,我投桃报李。我在脑子里把这个场景拍了一段电影,很有喜剧效果,仅次于跟一个斗鸡眼深情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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