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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高贵有所敬畏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由此而区分为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宗教徒和俗人。不过,这个区分并非很重要。还有一个比这重要得多的区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有的人不相信,人由此而分出了高尚和卑鄙。
一个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是否相信上帝、佛、真主或别的什么主宰宇宙的神秘力量,往往取决于个人所隶属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个人的特殊经历,甚至取决于个人的某种神秘体验,这是勉强不得的。一个没有这些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能是一个善良的人。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值,百无禁忌,为所欲为,这样的人就与禽兽无异了。
相信神圣的人有所敬畏。在他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他并不是害怕受到惩罚,而是不肯丧失基本的人格。不论他对人生怎样充满着欲求,他始终明白,一旦人格扫地,他在自己面前竟也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那么,一切欲求的满足都不能挽救他的人生的彻底失败。
相反,对于那些毫无敬畏之心的人来说,是不存在人格上的自我反省的。 如果说“知耻近乎勇”,那么,这种人因为不知耻便显出一种卑怯的无赖相和残忍相。只要能够不受惩罚,他们可以在光天化日下干任何恶事,欺负、迫害乃至残杀无辜的弱者。盗匪之中,多这种愚昧兼无所敬畏之徒。一种消极的表现则是对他人生命的极端冷漠,见死不救,如今这类事既频频发生在众多路人旁观歹徒行凶的现场,也频频发生在号称治病救人实则草芥人命的某些医院里。类似行为每每使善良的人们不解,因为善良的人们无法相信,世上竟然真的会有这样丧失起码人性的人。在一个正常社会里,这种人总是极少数,并且会受到法律或正义力量的制裁。可是,当一个民族普遍丧失对神圣价值的信念时,这种人便可能相当多地滋生出来,成为触目惊心的颓败征兆。
赤裸裸的凶蛮和冷漠只是不知耻的粗糙形式,不知耻还有稍微精致一些的形式。有的人有很高的文化程度,仍然可能毫无敬畏之心。他可以玩弄真心爱他的女人,背叛诚恳待他的朋友,然后装出一付无辜的面孔。他的足迹所到之处,再神圣的东西也敢践踏,再美好的东西也敢毁坏,而且内心没有丝毫不安。不论他的头脑里有多少知识,他的心是蒙昧的,真理之光到不了那里。这样的人有再多的艳遇,也没有能力真正爱一回,交再多的哥们,也体味不了友谊的纯正,获取再多的名声,也不知什么是光荣。我对此深信不疑∶不相信神圣的人,必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
1996.1
灵魂的高贵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
对于各种不杀生、动物保护、素食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过去我都不甚看重,不承认它们具有真正的伦理意义,只承认有生态的意义。在我眼里,凡是把这些东西当做一种道德信念遵奉的人都未免小题大做,不适当地扩大了伦理的范围。我认为伦理仅仅与人类有关,在人类对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态度上不存在精神性的伦理问题,只存在利益问题,生态保护也无非是要为人类的长远利益考虑罢了。我还认为若把这类理论伦理学化,在实践上是完全行不通的,彻底不杀生只会导致人类灭绝。可是,在了解了史怀泽所创立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内容之后,我的看法有了很大改变。
史怀泽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之一,也是动物保护运动的早期倡导者。他明确地提出:“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他的出发点不是简单的恻隐之心,而是由生命的神圣性所唤起的敬畏之心。何以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呢?对此他并未加以论证,事实上也是无法论证的。他承认敬畏生命的世界观是一种“伦理神秘主义”,也就是说,它基于我们的内心体验,而非对世界过程的完整认识。世界的精神本质是神秘的,我们不能认识它,只能怀着敬畏之心爱它、相信它。一切生命都源自它,“敬畏生命”的命题因此而成立。这是一个基本的信念,也许可以从道教、印度教、基督教中寻求其思想资源,对于史怀泽来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基本的信念,人就可以与世界建立一种精神关系。
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这是一个很好的提法,它简洁地说明了信仰的实质。任何人活在世上,总是和世界建立了某种关系。但是,认真说来,人的物质活动、认知活动和社会活动仅是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而非与世界整体的关系。在每一个人身上,随着肉体以及作为肉体之一部分的大脑死亡,这类活动都将彻底终止。唯有人的信仰生活是指向世界整体的。所谓信仰生活,未必要皈依某一种宗教,或信奉某一位神灵。一个人不甘心被世俗生活的浪潮推着走,而总是想为自己的生命确定一个具有恒久价值的目标,他便是一个有信仰生活的人。因为当他这样做时,他实际上对世界整体有所关切,相信它具有一种超越的精神本质,并且努力与这种本质建立联系。史怀泽非常欣赏罗马的斯多葛学派和中国的老子,因为他们都使人通过一种简单的思想而与世界建立了精神关系。的确,作为信仰生活的支点的那一个基本信念无须复杂,相反往往是简单的,但必须是真诚的。人活一世,有没有这样的支点,人生内涵便大不一样。当然,信仰生活也不能使人逃脱肉体的死亡,但它本身具有超越死亡的品格,因为世界整体的精神本质藉它而得到了显现。在这个意义上,史怀泽宣称,甚至将来必定会到来的人类毁灭也不能损害它的价值。
我的印象是,史怀泽是在为失去信仰的现代人重新寻找一种精神生活的支点。他的确说:真诚是精神生活的基础,而现代人已经失去了对真诚的信念,应该帮助他们重新走上思想之路。他之所以创立敬畏生命的伦理学,用意盖在于此。可以想象,一个敬畏一切生命的人对于人类的生命是会更珍惜,对于自己的生命是会更负责的。史怀泽本人就是怀着这一信念,几乎毕生圣徒般地在非洲一个小地方行医。相反,那种见死不救、草菅人命的医生,其冷酷的行径恰恰暴露了内心的毫无信仰。我相信人们可由不同的途径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敬畏生命的世界观并非现代人唯一可能的选择。但是,一切简单而伟大的精神都是相通的,在那道路的尽头,它们殊途而同归。说到底,人们只是用不同的名称称呼同一个光源罢了,受此光源照耀的人都走在同一条道路上。
1997.3
灵魂的高贵在黑暗中并肩行走
人们常常说,人与人之间,尤其相爱的人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和理解,最好做到彼此透明,心心相印。史怀泽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中说,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不仅存在着肉体上的羞耻,而且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该尊重它。心灵也有其外衣,我们不应脱掉它。”如同对于上帝的神秘一样,对于他人灵魂的神秘,我们同样不能像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那样去阅读和认识,而只能给予爱和信任。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我们应该顺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读着这些精彩无比的议论,我无言而折服,它们使我瞥见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深度。凡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心生活的人,必然会深知一切精神事物的神秘性并对之充满敬畏之情,史怀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看来,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世界某种神秘的精神本质的显现,由此他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主张。在一切生命现象中,尤以人的心灵生活最接近世界的这种精神本质。因而,他认为对于敬畏世界之神秘本质的人来说,“敬畏他人的精神本质”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以互相理解为人际关系的鹄的,其根源就在于不懂得人的心灵生活的神秘性。按照这一思路,人们一方面非常看重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开索取理解。至少在性爱中,索取理解似乎成了一种最正当的行为,而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则成了最严厉的谴责,有时候还被用作破裂前的最后通牒。另一方面,人们又非常踊跃地要求理解别人,甚至以此名义强迫别人袒露内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绝,便斥以缺乏信任。在爱情中,在亲情中,在其他较亲密的交往中,这种因强求理解和被理解而造成的有声或无声的战争,我们见得还少吗?可是,仔细想想,我们对自己又真正理解了多少?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难,他就不会强求别人完全理解自己,也不会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别人了。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1997.3
灵魂的高贵勇气证明信仰
在尼采挑明“上帝死了”这个事实以后,信仰如何可能?这始终是困扰着现代关注灵魂生活的人们的一个难题。德裔美国哲学家蒂利希的《存在的勇气》(1952)一书便试图解开这个难题。他的方法是改变以往用信仰解释勇气的思路,而用勇气来解释信仰。我把他的新思路概括成一句最直白的话,便是:有明确的宗教信仰并不证明有勇气,相反,有精神追求的勇气却证明了有信仰。因此我们可以说,当一个人被信仰问题困扰——这当然只能发生在有精神追求的勇气的人身上——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了。
蒂利希从分析现代人的焦虑着手。他所说的焦虑指存在性焦虑,而非精神分析学家们所津津乐道的那种病理性焦虑。人是一种有限的存在物,这意味着人在自身中始终包含着非存在,而焦虑就是意识到非存在的威胁时的状态。根据非存在威胁人的存在的方式,蒂利希把焦虑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非存在威胁人的本体上的存在,表现为对死亡和命运的焦虑。此焦虑在古代末期占上风。二是非存在威胁人的道德上的存在,表现为对谴责和罪过的焦虑。此种焦虑在中世纪末期占上风。三是非存在威胁人在精神上的存在,表现为对无意义和空虚的焦虑。蒂利希认为,在现代占主导地位的焦虑即这一类型。
如果说焦虑是自我面对非存在的威胁时的状态,那么,存在的勇气就是自我不顾非存在的威胁而仍然肯定自己的存在。因此,勇气与焦虑是属于同一个自我的。现在的问题是,自我凭借什么敢于“不顾”,它肯定自己的存在的力量从何而来?
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主义的回答是,力量就来自自我,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上,自我是绝对自由的,又是绝对孤独的,因而能够也只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肯定自己。蒂利希认为这个回答站不住脚,因为人是有限存在物,不可能具备这样的力量。这个力量必定另有来源,蒂利希称之为“存在本身”。是“存在本身”在通过我们肯定着它自己,反过来说,也是我们在通过自我肯定这一有勇气的行为肯定着“存在本身”之力,而“不管我们是否认识到了这个力”。在此意义上,存在的勇气即是信仰的表现,不过这个信仰不再是某种神学观念,而是一种被“存在本身”的力量所支配时的状态了。蒂利希把这种信仰称做“绝对信仰”,并认为它已经超越了关于上帝的有神论观点。
乍看起来,蒂利希的整个论证相当枯燥且有玩弄逻辑之嫌。“存在本身”当然不包含一丝一毫的非存在,否则就不成其为“存在本身”了。因此,唯有“存在本身”才具备对抗非存在的绝对力量。也因此,这种绝对力量无非来自这个概念的绝对抽象性质罢了。我们甚至可以把整个论证归结为一个简单的语言游戏:某物肯定自己的存在等于存在通过某物肯定己。然而,在这个语言游戏之下好像还是隐藏着一点真正的内容。
自柏拉图以来,西方思想的传统是把人的生活分成两个部分,即肉身生活和灵魂生活,两者分别对应于人性中的动物性和神性。它们各有完全不同的来源,前者来自自然界,后者来自超自然的世界——神界。不管人们给这个神界冠以什么名称,是柏拉图的“理念世界”,还是基督教的“上帝”,对它的信仰似乎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如果没有神界,只有自然界,人的灵魂生活就失去了根据,对之便只能做出两种解释:或者是根本就不存在灵魂生活,人与别的动物没有什么两样,所谓灵魂生活只是人的幻觉和误解;或者虽然有灵魂生活,但因为没有来源而仅是自然界里的一种孤立的现象,所以人的一切精神追求都是徒劳而绝望的。这正是近代以降随着基督教信仰崩溃而出现的情况。我们的确看到,一方面,在世俗化潮流的席卷下,人们普遍对灵魂生活持冷漠的态度,另一方面,那些仍然重视灵魂生活的人则陷入了空前的苦闷之中。
蒂利希的用意无疑是要为后一种人打气。在他看来,现代真正有信仰的人只能到他们中去寻找,怀疑乃至绝望正是信仰的现代形态。相反,盲信与冷漠一样,同属精神上的自弃,是没有信仰的表现。一个人为无意义而焦虑,他的灵魂的渴望并不因为丧失了神界的支持而平息,反而更加炽烈,这只能说明存在着某种力量,那种力量比关于上帝的神学观念更加强大,更加根本,因而并不因为上帝观念的解体而动摇,是那种力量支配了他。所以,蒂利希说:“把无意义接受下来,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行为,这是一种信仰行为。”把信仰解释为灵魂的一种状态,而非头脑里的一种观念,这是蒂利希的最发人深省的提示。事实上,灵魂状态是最原初的信仰现象,一切宗教观念包括上帝观念都是由之派生的,是这个原初现象的辞不达意的自我表达。
当然,同样的责备也适用于蒂利希所使用的“存在本身”这个概念。诚如他自己所说,本体论只能用类比的方式说话,因而永远是辞不达意的。所有这类概念只是表达了一个信念,即宇宙必定具有某种精神本质,而不是一个完全盲目的过程。我们无法否认,古往今来,以那些最优秀的分子为代表,在人类中始终存在着一种精神性的渴望和追求。人身上发动这种渴望和追求的那个核心显然不是肉体,也不是以求知为鹄的的理智,我们只能称之为灵魂。我在此意义上相信灵魂的存在。进化论最多只能解释人的肉体和理智的起源,却无法解释灵魂的起源。即使人类精神在宇宙过程中只有极短暂的存在,它也不可能没有来源。因此,关于宇宙精神本质的假设是唯一的选择。这一假设永远不能证实,但也永远不能证伪。正因为如此,信仰总是一种冒险。也许,与那些世界征服者相比,精神探索者们是一些更大的冒险家,因为他们想得到的是比世界更宝贵更持久的东西。
1998.10
灵魂的高贵智慧和信仰
——读史铁生《病隙碎笔》
三年前,在轮椅上坐了三十个年头的史铁生的生活中没有出现奇迹,反而又有新的灾难降临。由于双肾功能衰竭,从此以后,他必须靠血液透析维持生命了。当时,一个问题立刻使我——我相信还有其他许多喜欢他的读者——满心忧虑:他还能写作吗?在瘫痪之后,写作是他终于找到的活下去的理由和方式,如果不能了,他怎么办呀?现在,仿佛是作为一个回答,他的新作摆在了我的面前。
史铁生把他的新作题做《病隙碎笔》,我知道有多么确切。他每三天透析一回。透析那一天,除了耗在医院里的工夫外,坐在轮椅上的他往返医院还要经受常人想象不到的折腾,是不可能有余力的了。第二天是身体和精神状况最好(能好到哪里啊!)的时候,唯有那一天的某一时刻他才能动一会儿笔。到了第三天,血液里的毒素重趋饱和,体况恶化,写作又成奢望。大部分时间在受病折磨和与病搏斗,不折不扣是病隙碎笔,而且缝隙那样小得可怜!
然而,读这本书时,我在上面却没有发现一丝病的愁苦和阴影,看到的仍是一个沐浴在思想的光辉中的开朗的史铁生。这些断断续续记录下来的思绪也毫不给人以细碎之感,倒是有着内在的连贯性。这部新作证明,在自己的“写作之夜”,史铁生不是一个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他的自由的心魂漫游在世界和人生的无疆之域,思考着生与死、苦难与信仰、残缺与爱情、神命与法律、写作与艺术等重大问题,他的思考既执著又开阔,既深刻又平易近人,他的“写作之夜”依然充实而完整。对此我只能这样来解释:在史铁生身上业已形成了一种坚固的东西,足以使他的精神历尽苦难而依然健康,备受打击而不会崩溃。这是什么东西呢?是哲人的智慧,还是圣徒的信念,抑或两者都是?
常常听人说,史铁生之所以善于思考,是因为残疾,是因为他被困在轮椅上,除了思考便无事可做。假如他不是一个残疾人呢,人们信心十足地推断,他就肯定不会成为现在这个史铁生,——他们的意思是说,不会成为这么一个优秀的作家或者这么一个智慧的人。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加肤浅的对史铁生的解读了。当然,如果不是残疾,他也许不会走上写作这条路,但也可能走上,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他的那种无师自通的哲学智慧决不是残疾解释得了的。一个明显的证据是,我们在别的残疾人身上很少发现这一显著特点。当然,在非残疾人身上也很少发现。这至少说明,这种智慧是和残疾不残疾无关的。
关于残疾,史铁生自己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人所不能者,即是限制,即是残疾”,在此意义上,残疾是与生俱来的,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这样。看到人所必有的不能和限制,这是智慧的起点。两千多年前,苏格拉底就是因为知道人之必然的无知,而被阿波罗神赞为最智慧的人的。众所周知,苏格拉底就不是一个残疾人。我相信,史铁生不过碰巧是一个残疾人罢了,如果他不是,他也一定能够由生命中必有的别的困境而觉悟到人的根本限制。
人要能够看到限制,前提是和这限制拉开一个距离。坐井观天,就永远不会知道天之大和井之小。人的根本限制就在于不得不有一个肉身凡胎,它被欲望所支配,受有限的智力所指引和蒙蔽,为生存而受苦。可是,如果我们总是坐在肉身凡胎这口井里,我们也就不可能看明白它是一个根本限制。所以,智慧就好像某种分身术,要把一个精神性的自我从这个肉身的自我中分离出来,让它站在高处和远处,以便看清楚这个在尘世挣扎的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可能的出路。
从一定意义上说,哲学家是一种分身有术的人,他的精神性自我已经能够十分自由地离开肉身,静观和俯视尘世的一切。在史铁生身上,我也看到了这种能力。他在作品中经常把史铁生其人当做一个旁人来观察和谈论,这不是偶然的。站在史铁生之外来看史铁生,这几乎成了他的第二本能。这另一个史铁生时而居高临下俯瞰自己的尘世命运,时而冷眼旁观自己的执迷和嘲笑自己的妄念,当然,时常也关切地走近那个困顿中的自己,对他劝说和开导。有时候我不禁觉得,如同罗马已经不在罗马一样,史铁生也已经不在那个困在轮椅上的史铁生的躯体里了。也许正因为如此,肉身所遭遇的接二连三的灾难就伤害不了已经不在肉身中的这个史铁生了。
看到并且接受人所必有的限制,这是智慧的起点,但智慧并不止于此。如果只是忍受,没有拯救,或者只是超脱,没有超越,智慧就会沦为冷漠的犬儒主义。可是,一旦寻求拯救和超越,智慧又不会仅止于智慧,它必不可免地要走向信仰了。
其实,当一个人认识到人的限制、缺陷、不完美是绝对的,困境是永恒的,他已经是在用某种绝对的完美之境做参照系了。如果只是把自己和别人作比较,看到的就只能是限制的某种具体形态,譬如说肉体的残疾。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以自己的残缺比别人的肢体齐全,以自己的坎坷比别人的一帆风顺,所产生的只会是怨恨。反过来也一样,以别人的不能比自己的能够,以别人的不幸比自己的幸运,只会陷入浅薄的沾沾自喜。惟有在把人与神作比较时,才能看到人的限制之普遍,因而不论这种限制在自己或别人身上以何种形态出现,都不馁不骄,心平气和。对人的限制的这样一种宽容,换一个角度来看,便是面对神的谦卑。所以,真正的智慧中必蕴涵着信仰的倾向。这也是哲学之所以必须是形而上学的道理之所在,一种哲学如果不是或明或暗地包含着绝对价值的预设,它作为哲学的资格就颇值得怀疑。
进一步说,真正的信仰也必是从智慧中孕育出来的。如果不是太看清了人的限制,佛陀就不会寻求解脱,基督就无须传播福音。任何一种信仰倘若不是以人的根本困境为出发点,它作为信仰的资格也是值得怀疑的。因此,譬如说,如果有一个人去庙里烧香磕头,祈求佛为他消弭某一个具体的灾难,赐予某一项具体的福乐,我们就有理由说他没有信仰,只有迷信。或者,用史铁生的话说,他是在向佛行贿。又譬如说,如果有一种教义宣称能够在人世间消灭一切困境,实现完美,我们也就可以有把握地断定它不是真信仰,在最好的情形下也只是乌托邦。还是史铁生说得好:人的限制是“神的给定”,人休想篡改这个给定,必须接受它。“就连耶稣,就连佛祖,也不能篡改它。不能篡改它,而是在它之中来行那宏博的爱愿。”一切乌托邦的错误就在于企图篡改神的给定,其结果不是使人摆脱了限制而成为神,而一定是以神的名义施强制于人,把人的权利也剥夺了。
《病隙碎笔》中有许多对于信仰的思考,皆发人深省。一句点睛的话是:“所谓天堂即是人的仰望。”人的精神性自我有两种姿态。当它登高俯视尘世时,它看到限制的必然,产生达观的认识和超脱的心情,这是智慧。当它站在尘世仰望天空时,它因永恒的缺陷而向往完满,因肉身的限制而寻求超越,这便是信仰了。完满不可一日而达到,超越永无止境,彼岸永远存在,如此信仰才得以延续。所以,史铁生说:“皈依并不在一个处所,皈依是在路上。”这条路没有一个终于能够到达的目的地,但并非没有目标,走在路上本身即是目标存在的证明,而且是唯一可能和唯一有效的证明。物质理想(譬如产品的极大丰富)和社会理想(譬如消灭阶级)的实现要用外在的可见的事实来证明,精神理想的实现方式只能是内在的心灵境界。所以,凡是坚持走在路上的人,行走的坚定就已经是信仰的成立。
最后,我要承认,我一边写着上面这些想法,一边却感到不安:我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无情的事实是,不管史铁生的那个精神性自我多么坚不可摧,他仍有一个血肉之躯,而这个血肉之躯正在被疾病毁坏。在生理的意义上,精神是会被肉体拖垮的,我怎么能假装不懂这个常识?上帝啊,我祈求你给肉身的史铁生多一点健康,这个祈求好像近似史铁生和我都反对的行贿,但你知道不是的,因为你一定知道他的“写作之夜”对于你也是多么宝贵。
2002.1
灵魂的高贵苦难的精神价值
维克多·弗兰克是意义治疗法的创立者,他的理论已成为弗洛伊德、阿德勒之后维也纳精神治疗法的第三学派。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被关进奥斯维辛集中营,受尽非人的折磨,九死一生,只是侥幸地活了下来。在《活出意义来》这本小书中,他回顾了当时的经历。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他并非像一般受难者那样流于控诉纳粹的暴行,而是尤能细致地捕捉和分析自己的内心体验以及其他受难者的心理现象,许多章节读来饶有趣味,为研究受难心理学提供了极为生动的材料。不过,我在这里想着重谈的是这本书的另一个精彩之处,便是对苦难的哲学思考。
对意义的寻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空虚”。这种情形普遍地存在于当今西方的“富裕社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有受挫之感,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挫折”。这种情形发生在人生的各种逆境或困境之中。
寻求生命意义有各种途径,通常认为,归结起来无非一是创造,以实现内在的精神能力和生命的价值,二是体验,藉爱情、友谊、沉思、对大自然和艺术的欣赏等美好经历获得心灵的愉悦。那么,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可能,他的生命是否还有一种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即相信或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然而,第一,人生中会有一种可以称做绝境的境遇,所遭遇的苦难是致命的,或者是永久性的,人不复有未来,不复有希望。这正是弗兰克曾经陷入的境遇,因为对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战俘来说,煤气室和焚尸炉几乎是不可逃脱的结局。我们还可以举出绝症患者,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相关例子。如果苦难本身毫无价值,则一旦陷入此种境遇,我们就只好承认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了。第二,不论苦难是否暂时的,如果把眼前的苦难生活仅仅当作一种虚幻不实的生活,就会如弗兰克所说忽略了苦难本身所提供的机会。他以狱中亲历指出,这种态度是使大多数俘虏丧失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他们正因此而放弃了内在的精神自由和真实自我,意志消沉,一蹶不振,彻底成为苦难环境的牺牲品。
所以,在创造和体验之外,有必要为生命意义的寻求指出第三种途径,即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一切宗教都很重视苦难的价值,但认为这种价值仅在于引人出世,通过受苦,人得以救赎原罪,进入天国(基督教),或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佛教)。与它们不同,弗兰克的思路属于古希腊以来的人文主义传统,他是站在肯定人生的立场上来发现苦难的意义的。他指出,即使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人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即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一个人不放弃他的这种“最后的内在自由”,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种方式本身就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个人品质,而且是整个人性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间任何力量不能将它剥夺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受难者如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到世世代代的敬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陀斯妥耶夫斯基说出了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只担心一件事,就是怕我配不上我所受的苦难。”
我无意颂扬苦难。如果允许选择,我宁要平安的生活,得以自由自在地创造和享受。但是,我赞同弗兰克的见解,相信苦难的确是人生的必含内容,一旦遭遇,它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性的某些特质,唯有藉此机会才能得到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价值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就决不会轻易丧失。而且我相信,当他带着这笔财富继续生活时,他的创造和体验都会有一种更加深刻的底蕴。
1996 .10
灵魂的高贵人的高贵在于灵魂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有一句名言∶“人是一支有思想的芦苇。”他的意思是说,人的生命像芦苇一样脆弱,宇宙间任何东西都能致人于死地。可是,即使如此,人依然比宇宙间任何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人有一颗能思想的灵魂。我们当然不能也不该否认肉身生活的必要,但是,人的高贵却在于他有灵魂生活。作为肉身的人,人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唯有作为灵魂的人,由于内心世界的巨大差异,人才分出了高贵和平庸,乃至高贵和卑鄙。
两千多年前,罗马军队攻进了希腊的一座城市,他们发现一个老人正蹲在沙地上专心研究一个图形。他就是古代最著名的物理学家阿基米德。他很快便死在了罗马军人的剑下,当剑朝他劈来时,他只说了一句话∶“不要踩坏我的圆!”在他看来,他画在地上的那个图形是比他的生命更加宝贵的。更早的时候,征服了欧亚大陆的亚历山大大帝视察希腊的另一座城市,遇到正躺在地上晒太阳的哲学家第欧根尼,便问他∶“我能替你做些什么?”得到的回答是∶“不要挡住我的阳光!”在他看来,面对他在阳光下的沉思,亚历山大大帝的赫赫战功显得无足轻重。这两则传为千古美谈的小故事表明了古希腊优秀人物对于灵魂生活的珍爱,他们爱思想胜于爱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把灵魂生活看得比任何外在的事物包括显赫的权势更加高贵。
珍惜内在的精神财富甚于外在的物质财富,这是古往今来一切贤哲的共同特点。英国作家王尔德到美国旅行,入境时,海关官员问他有什么东西要报关,他回答∶“除了我的才华,什么也没有。”使他引以自豪的是,他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他拥有不能用钱来估量的艺术才华。正是这位骄傲的作家在他的一部作品中告诉我们∶“世间再没有比人的灵魂更宝贵的东西,任何东西都不能跟它相比。”
其实,无需举这些名人的事例,我们不妨稍微留心观察周围的现象。我常常发现,在平庸的背景下,哪怕是一点不起眼的灵魂生活的迹象,也会闪放出一种很动人的光彩。
有一回,我乘车旅行。列车飞驰,车厢里闹哄哄的,旅客们在聊天、打牌、吃零食。一个少女躲在车厢的一角,全神贯注地读着一本书。她读得那么专心,还不时地往随身携带的一个小本子上记些什么,好像完全没有听见周围嘈杂的人声。望着她仿佛沐浴在一片光辉中的安静的侧影,我心中充满感动,想起了自己的少年时代。那时候我也和她一样,不管置身于多么混乱的环境,只要拿起一本好书,就会忘记一切。如今我自己已经是一个作家,出过好几本书了,可是我却羡慕这个埋头读书的少女,无限缅怀已经渐渐远逝的有着同样纯正追求的我的青春岁月。
每当北京举办世界名画展览时,便有许多默默无闻的青年画家节衣缩食,自筹旅费,从全国各地风尘仆仆来到首都,在名画前流连忘返。我站在展厅里,望着这一张张热忱仰望的年轻的面孔,心中也会充满感动。我对自己说∶有着纯正追求的青春岁月的确是人生最美好的岁月。
若干年过去了,我还会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起列车上的那个少女和展厅里的那些青年,揣摩他们现在不知怎样了。据我观察,人在年轻时多半是富于理想的,随着年龄增长就容易变得越来越实际。由于生存斗争的压力和物质利益的诱惑,大家都把眼光和精力投向外部世界,不再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其结果是灵魂日益萎缩和空虚,只剩下了一个在世界上忙碌不止的躯体。对于一个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可悲的事情了。我暗暗祝愿他们仍然保持着纯正的追求,没有走上这条可悲的路。
1996.7
灵魂的高贵精神栖身于茅屋
如果你爱读人物传记,你就会发现,许多优秀人物生前都非常贫困。就说说那位最著名的印象派画家凡高吧,现在他的一幅画已经卖到了几千美元,可是,他活着时,他的一张画连一餐饭钱也换不回,经常挨饿,一生穷困潦倒,终致精神失常,在37岁时开枪自杀了。要论家境,他的家族是当时欧洲最大的画商,几乎控制着全欧洲的美术市场。作为一名画家,他有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完全可以像那些平庸画家那样迎合时尚以谋利,成为一个富翁,但他不屑于这么做。他说,他可不能把他唯一的生命耗费在给非常愚蠢的人画非常蹩脚的画上面,做艺术家并不意味着卖好价钱,而是要去发现一个未被发现的新世界。确实,凡高用他的作品为我们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万物在阳光中按照同一节奏舞蹈的世界。另一个荷兰人斯宾诺莎是名垂史册的大哲学家,他为了保持思想的自由,宁可靠磨镜片的收入维持最简单的生活,谢绝了海德堡大学以不触犯宗教为前提要他去当教授的聘请。
我并不是提倡苦行僧哲学。问题在于,如果一个人太看重物质享受,就必然要付出精神上的代价。人的肉体需要是很有限的,无非是温饱,超于此的便是奢侈,而人要奢侈起来却是没有尽头的。温饱是自然的需要,奢侈的欲望则是不断膨胀的市场刺激起来的。你本来习惯于骑自行车,不觉得有什么欠缺,可是,当你看到周围不少人开上了汽车,你就会觉得你缺汽车,有必要也买一辆。富了总可以更富,事实上也必定有人比你富,于是你永远不会满足,不得不去挣越来越多的钱。这样,赚钱便成了你的唯一目的。即使你是画家,你哪里还顾得上真正的艺术追求;即使你是学者,你哪里还会在乎科学的良心?
所以,自古以来,一切贤哲都主张一种简朴的生活方式,目的就是为了不当物质欲望的奴隶,保持精神上的自由。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说得好:“自由人以茅屋为居室,奴隶才在大理石和黄金下栖身。”柏拉图也说∶胸中有黄金的人是不需要住在黄金屋顶下面的。或者用孔子的话说∶“君子居之,何陋之有?”我非常喜欢关于苏格拉底的一个传说,这位被尊称为“师中之师”的哲人在雅典市场上闲逛,看了那些琳琅满目的货摊后惊叹∶“这里有多少我用不着的东西呵!”的确,一个热爱精神事物的人必定是淡然于物质的奢华的,而一个人如果安于简朴的生活,他即使不是哲学家,也相去不远了。
1996.7
灵魂的高贵孤独的价值
一
我很有兴味地读完了英国医生安东尼·斯托尔所著的《孤独》一书。在我的概念中,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为哲学家、诗人所乐于探究或描述。我曾担心,一个医生研究孤独,会不会有职业偏见,把它仅仅视为一种病态呢?令我满意的是,作者是一位有着相当人文修养的精神科医生,善于把开阔的人文视野和精到的专业眼光结合起来,因此不但没有抹杀、反而更有说服力地揭示了孤独在人生中的价值,其中也包括它的心理治疗作用。
事实上,精神科医学的传统的确是把孤独仅仅视为一种病态的。按照这一传统的见解,亲密的人际关系是精神健全的最重要标志,是人生意义和幸福的主要源泉甚至唯一源泉。反之,一个成人倘若缺乏建立亲密的人际关系的能力,便表明他的精神成熟进程受阻,亦即存在着某种心理疾患,需要加以治疗。斯托尔写这本书的主旨正是要反对这种偏颇性,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为孤独“正名”。他在肯定人际关系的价值的同时,着重论证了孤独也是人生意义的重要源泉,对于具有创造天赋的人来说,甚至是决定性的源泉。
其实,对孤独的贬损并不限于今天的精神科医学领域。早在《伊利亚特》中,荷马已经把无家无邦的人斥为自然的弃物。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据以发挥,断言人是最合群的动物,接着说出了一句名言:“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这话本身说得很漂亮,但他的用意是在前半句,拉扯开来大做文章,压根儿不再提后半句。后来培根引用这话时,干脆说只有前半句是真理,后半句纯属邪说。既然连某些大哲学家也对孤独抱有成见,我就很愿意结合着读斯托尔的书的心得,来说一说我对孤独的价值的认识。
二
交往和独处原是人在世上生活的两种方式,对于每个人来说,这两种方式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是比例很不相同罢了。由于性格的差异,有的人更爱交往,有的人更喜独处。人们往往把交往看作一种能力,却忽略了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比交往更为重要的一种能力。反过来说,不擅交际固然是一种遗憾,不耐孤独也未尝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缺陷。
从心理学的观点看,人之需要独处,是为了进行内在的整合。所谓整合,就是把新的经验放到内在记忆中的某个恰当位置上。唯有经过这一整合的过程,外来的印象才能被自我所消化,自我也才能成为一个既独立又生长着的系统。所以,有无独处的能力,关系到一个人能否真正形成一个相对自足的内心世界,而这又会进而影响到他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斯托尔引用温尼考特的见解指出,那种缺乏独处能力的人只具有“虚假的自我”,因此只是顺从、而不是体验外部世界,世界对于他仅是某种必须适应的对象,而不是可以满足他的主观性的场所,这样的人生当然就没有意义。
事实上,无论活得多么热闹,每个人都必定有最低限度的独处时间,那便是睡眠。不管你与谁同睡,你都只能独自进入你的梦乡。同床异梦是一切人的命运,同时却也是大自然的恩典,在心理上有其必要性。据有的心理学家推测,梦具有与独处相似的整合功能,而不能正常做梦则可能造成某些精神疾患。另一个例子是居丧。对丧亲者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他人的同情和劝慰,而是在独处中顺变。正像斯托尔所指出的:“这种顺变的过程非常私密,因为事关丧亲者与死者之间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别人没有分享过,也不能分享。”居丧的本质是面对亡灵时“一个人内心孤独的深处所发生的某件事”。如果人为地压抑这个哀伤过程,则也会导致心理疾病。
关于孤独对于心理健康的价值,书中还有一些有趣的谈论。例如,对外界刺激作出反应是动物的本能,“不反应的能力”则是智慧的要素。又例如,“感觉过剩”的祸害并不亚于“感觉剥夺”。总之,我们不能一头扎在外部世界和人际关系里,而放弃了对内在世界的整合。斯托尔的结论是:内在的心理经验是最奥妙、最有疗效的。容格后期专门治疗中年病人,他发现,他的大多数病人都很能适应社会,且有杰出的成就,“中年危机”的原因就在于缺少内心的整合,通俗地说,也就是缺乏个性,因而仍然不免感觉人生的空虚。他试图通过一种所谓“个性化过程”的方案加以治疗,使这些病人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我怀疑这个方案是否当真有效,因为我不相信一个人能够通过心理治疗而获得他本来所没有的个性。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确定的,即个性以及基本的孤独体验乃是人生意义问题之思考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