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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6

作者:叶兆言 当前章节:154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11:47

"这鸟人说不定真会死!"事后,胡天有些担心地说。

少年时的胡地从来没有在梅城称王称霸过,梅城中绝大多数有趣的地方,都是胡天的地盘。胡地唯一能施展自己才华的区域,是胡天从不涉足的洋人的别墅区。虽然胡天胡地都是胡大少的儿子,但是胡地似乎不像胡天那么强烈地憎恨洋人,他领着他的人马在洋人的别墅区找活干。在葡萄收获的季节里,胡地迫使仁慈宽厚的老鲍恩付双倍的工钱给他们,否则将在第二年葡萄尚未成熟的时候,把青葡萄通通摘下来。他们曾经确实这么干过,因此遭受惨重损失的老鲍恩,不得不对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们让步。由胡地带领的野孩子,一度成为别墅区的祸害,他们撬锁翻窗,爬进那些空关着的别墅,在里面拉屎撤尿,把羊毛地毯扯碎了扔在壁炉里烧。

自从梅城教案之后,梅城在来华的外国人心目中,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梅城成了外国人躲避南方炎热夏天的度假胜地,一座座别墅几乎是在一年里同时动工的,原先只是野兔出没的地方,转眼之间,到处建起了式样新颖别致的小楼。这些小楼平时都空关在那,只有在夏季到来的时候,洋人才会带着妻子儿女还有仆人,来住上一阵儿。胡大少被砍头示众以后,在华外国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又一次得到恢复。储知县曾发布过进入洋人别墅的本县居民,将当作盗贼处理,因此梅城的老百姓都视别墅区为禁区,虽然近在咫尺,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人敢靠近它们。是胡地率先打破了别墅区去不得的神话,他领着手下的那帮小流浪汉,不光只是爬进别墅捣蛋,而且堂而皇之地干脆住在里面。

前来度假的洋人发现自己的别墅受到侵犯,向储知县之后的李知县提出了抗议。李知县只好派了两名年老的衙役在别墅区四周巡逻。年老眼花的衙役根本不是孩子们的对手,胡地手下的那帮饿一顿饱一顿的流浪汉,照样大模大样地在别墅区捣蛋。胡地十七岁的时候,开始正式替老鲍恩家干活。老鲍恩的葡萄园已经很成气候,新开办的葡萄酒厂,也出现了非常好的势头。在别墅区流浪的那帮野孩子们,成了葡萄酒厂雇佣的第一批中国工人。独具慧眼的老鲍恩看中了胡地的管理才能,他没有让胡地去葡萄酒厂去当一名普通的工人,而是让他出任管家的位置,同时负责葡萄园和葡萄酒厂。

不到二十岁的胡地很快在梅城小有名气,许多年前发生的教案留下来的阴影,说消失也就消失了。随着老鲍恩葡萄园和葡萄酒厂的规模越来越大,需要的人手越来越多,来找胡地求情的人也渐渐多起来。人们好像突然发现替洋人干活,是一个挣钱的好机会。老鲍恩成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暴发户,他的财产迅速增加,以致于他的儿子小鲍恩结婚时,竟然娶了一位门第远远高于他们家的儿媳妇。出身于贵族家庭的小鲍恩太太凯瑟琳和小鲍恩成亲,曾经在梅城引起小小的震动。人们记得凯瑟琳是坐轮船来的,为了欢迎她的到来,老鲍恩家的专用码头挂灯结彩装修一新,所有的工人全放假三天。

老鲍恩对胡地的重用,引起了小鲍恩的严重不满。事实证明,小鲍恩不仅气量小,而且对于经营管理一窍不通。老鲍恩被一次感冒引起的肺炎夺去生命以后,新当权的小鲍恩便找借口辞去了胡地的管家职务。胡地的离去使得蒸蒸日上的鲍恩家迅速走下坡路,很快,原来是独家经营的葡萄酒厂,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变成了合股形式。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的时候,鲍恩家的葡萄酒厂由于质量下降和销路问题,已经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与此同时,失业的胡地的事业却得到了飞速发展。

胡地一出道,就成了非常精明的生意人。离开鲍恩家的时候,他的羽毛已经开始丰满。他用最快的速度,垄断了梅城中所有洋货的批发权。胡地是梅城中土生土长的第一位会说英文的人。进入二十世纪后,虽然人们对洋人还有仇恨,但是几乎一致认为洋货又便宜又好使。少年时代他的那帮手下,在他的召唤下,又重新回到了他的旗帜下,再一次听从他驱使。十年过后,胡地成了名闻遐迩的富翁,他的那帮弟兄不是当上了警察局长,便是别墅区的包打听,或者是当地的流氓头子。

二十三岁时,胡地第一次羞答答地走进妓院,也正是从那一次开始,无家可归的胡地,正式把妓院当作自己的家。有趣的是,胡地最初的生意都是在妓院里谈成的,随着资产的越聚越多,以妓院为家的胡地,把自己在妓院中的房间,布置得像个皇宫,他在这里一边和妓女打情骂俏,一边轻松自如地处理着繁缛的杂事。妓院从来就是一个让人倾家荡产的陷阱,但是偏偏成了胡地发家致富的吉祥之地。由于胡地把自己的办公室设在妓院,他表面上的放浪形骸,给前来接洽生意的人造成一个很大的误区。人们只想到他是个光知道挥霍的花花公子,和他做生意一定会从他身上赚到一大笔,可事实证明真正赚到一大笔的永远是胡地。

胡地开始不顾一切地赚钱,不择手段,也不管合法不合法,什么样的黑钱都敢赚。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赚了大钱,任何不合法的事,都可能重新变得合法。胡地几乎从一开始就精通贿赂的艺术,进入民国以后,梅城最后一任知县张知县,摇身一变,成了民政长,而且后来又担任了梅城的第一任县长。从张县长开始,梅城每一任的官员,不管是北洋政府委派的,还是由后来的南京政府任命,只要有个一官半职。就无一例外地享受过胡地派人送去的津贴。胡地在梅城的重要性逐渐体现出来,他设在妓院的办公室,不仅仅是谈生意,而且正经八百地决定梅城的命运。不少关于梅城公共设施建设的方案,都是县长不耻下问,赶到妓院去向胡地请教以后才定下来。从建设第一家戏院,到盖第一座厕所,大事小事好事坏事,都少不了胡地的一份功劳。胡地终于成了梅城中最著名的人物,人们往往弄不清楚县里走马换任的县长们姓什么叫什么,可是就连三岁的小孩也知道胡地有多大的能耐。每当发生了什么事,或者就要发生什么事,人们首先产生的疑问就是,大名鼎鼎的胡地会怎么想。人们清楚地知道,胡地的天真想法,将决定梅城的现在和未来。

寿终正寝前的胡地在床上足足躺了一个月,这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他很好地反省自己的一生。只有死到临头的人,才能真正明白什么叫过眼烟云。漫长的一生是一种矫情的比喻,人生不过是比蚊子的寿命稍长一些。胡地好像突然明白自己虽然有许多往事可以咀嚼,然而活得好端端的,就这么撒手而去,他实在有些不甘心。三十岁以前的胡地似乎不知道什么叫作生病,即使在流落街头的日子里,饿一顿饱一顿,下雪天连一件棉袄也没有,他照样精神焕发,活得自由自在。三十岁时染上的淋病,是他有生以来得的第一场大病。

淋病治愈以后,胡地下决心从妓院搬出去,安家立业明媒正娶讨个老婆。胡地的第一任老婆很快就生病死了,第二任第三任老婆也是结婚一年左右便一命呜呼。相信自己命中克妻的胡地,从此取消了再立正室的企图。他心有余悸地继续去妓院鬼混,同时开始没完没了地讨小老婆。刚刚建立自己家的胡地,就像一头还未调教好的野马,随着他的身份和地位越来越高贵,加上对淋病的恐惧已严重地妨碍了和妓女做爱的乐趣,胡地终于下决心和妓院绝交。他为自己发下了毒誓,如果他敢再踏进妓院的大门一步,天打五雷轰并且断子绝孙。

在刚成家的一段时间内,已经习惯了妓院生活中的性放纵的胡地,总是感到一种家庭的约束。他显得很无形,显得无法无天,像追逐妓女一样地挑逗家里每一位女人,只要精力旺盛的胡地需要,不管时间地点,也不管是新娶的姨太太,还是家中的女佣人,从已经绝了经的老妈子,到还是小姑娘的丫环,掀翻了就乱来。在醉心于房中术之前,性爱对他只是一种发泄,一种寂寞或晦气时的排遣。就像妓院曾是他的可爱的家一样,家事实上也成了他可爱的妓院。和哈莫斯成了好朋友以后,胡地从哈莫斯那里得到了一些自己闻所未闻的性学著作,他第一次明白了性也是一种文化,第一次明白了房中术在中国文化中的特殊地位,直到这时候,胡地的性行为才开始有所收敛。也就是说从这以后,他才成为一名真正的绅士。

哈莫斯用学者的热情收集到的中国古典性学著作,让自称对女人阅历见多识广的胡地目瞪口呆。古典性学著作的丰富,迫使从小没有好好地读过书的胡地,不得不花大价钱,专门聘请梅城最好的古文先生,将全是文言文的文章,翻译成他能看明白的语体文。胡地的语体文性学读本,对哈莫斯也有不小的帮助,因为对于西方世界来说,哈莫斯称得上是最著名的大汉学家,由他翻译介绍到西方去的关于中国的著作曾经轰动一时,然而由于中国文化实在太丰富太古老,哈莫斯仍然还有许多不能弄懂的地方。不用说是哈莫斯,就是梅城最好的古文先生,在不少关键地方也只能望文生义,胡乱想象发挥。四十岁以后的胡地,开始将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房中术的实践中。他变得像个文化人那样,在客厅中,一边品茶,一边全神贯注地和哈莫斯切磋体位和动作要领。胡地一向为自己超人的性技艺感到自豪,可是读完那些翻译的语体文读本以后,他发现自己竟然像三岁小孩子一样无知。

"人要是不读书,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深有体会的胡地感叹着说,"你只要想一想,光是一个喘气,就有多么大的学问呀!"

在垂危的日子里,胡地开始一遍遍地回想和自己打过交道的女人。二十三岁那一年,初次走进妓院的胡地,面对已经躺上床等待他的妓女,心里擂鼓似的咚咚乱跳。他记得那妓女显得有些不耐烦喊着:"小伙子,快来呀,你还在磨蹭什么?"胡地承认,自己虽然对做爱有着一种非凡的热情,但是更多的时候,胡地都是把做爱仅仅看作是干活,是一种专为女人服务的干活。"你的女人越多,你要干的活就越重。"胡地不止一次向人这么抱怨过。他打过交道的女人实在太多了,多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在等死的最后时刻,胡地对他的那些有过性关系的女人,毫无眷恋之情。他像局外人一样,浮光掠影地回忆着自己的一生,对女人的含义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女人不过是座花里胡哨的坟墓,你从她的身体里走出来,临了,又乖乖地走进她的身体里去。"在胡地咽气的那天,他显得特别的清醒,完全不像是一个垂死的人在说话。他慢吞吞地吃了一小碗粥,对守候在一边的德清说着,"你找那么多姨太太干什么,是不是也想和你爹我一样?"胡地的脸上露出了在病榻上的最后一次笑容,他看着比他显得更疲惫的德清,冷静地给德清上着关于女人的课。他告诉德清,一个人要是真明白了女人的确切意义,任何一位那怕是脸上长着麻子的女人,也可以替代世界上所有的女人,反过来,要是不明白这道理,娶再多的小老婆也跟没娶一样。"女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和女人都一样。"胡地大彻大悟地下着定义,像个哲人那样说着模棱两可的话。摸不着头脑的德清胡乱点着头,他不时地偷眼看故意躲在一边,心不在焉不肯走近的老四德威。

胡地的心目中,老四德威也许仍然还是一个只会逗鹦鹉玩的公子哥。十三养子在胡地病危之际,轮流在病榻前陪着他们的养父,尽着最后的孝道。所有的养子内心都在盼望胡地死了拉倒,他们看着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跟闹着玩似的往胡地身上注射着各种颜色的药水,看着胡地一天比一天走向死亡。作为长子的德清,对老四德威在胡地后宫中的胆大妄为已经有所耳闻,然而他也不过是觉得好笑,并不太往心上去,而且也根本不打算出来主持公道。处于回光返照中的胡地说着说着,让德清将上了两把锁的小铁盒拿来,紧紧地抱在手上,便又一次昏睡过去。这时候,十一姨太蹑手蹑脚地走了过来,很做作地看了一眼胡地,以示自己对他的关怀,然后走到德威身边,贴着他的耳朵根说了句什么。德清注意到了十一姨太细长的手指,在德威的胳膊上很有意味地捏了一下,注意到了德威眼里流露出的不愿意和巨大的恐惧,十一姨太若无其事,扫了昏沉沉睡在那就跟死去一样的胡地一眼,脸带微笑扬长而去。

几个小时以后,胡地就要撒手离开人寰,传奇人物胡地的故事,已经正式到了尾声。趁德清一个不留神,德威跑去找十一姨太去了。药水味极重的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德清忍不住一次次地打着哈欠。突然,处于昏睡中的胡地,口齿不清地念叨起小鲍恩太太的名字。没有人会想到凯瑟琳这名字是谁,就像听他念叨其他的梦话一样,大家只好由他说下去。凯瑟琳是胡地生平中,唯一可称之为和他偷过情的女人。胡地曾和来梅城卖淫的每一位外国女人睡过觉,在避暑的季节里,候鸟似的洋妓女,往往随着到梅城来的外国人一起出现。从金发碧眼的白俄,到皮肤细腻得像磁一样的日本女人,甚至一名黑得像巧克力的南洋混血儿,贪得无厌的胡地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位外来的洋妓女。值得一提的是,和小鲍恩太太凯瑟琳的通奸,还是胡地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和有头有脸的良家妇女苟合。众所周知,和胡地发生关系的女人,在前期全是妓女,在后期不是大小老婆,便是家中的女佣。

由于曾被小鲍恩解雇过,胡地对小鲍恩一直心存芥蒂。当胡地成为大名鼎鼎的绅士之后,无论是公众场合,还是私下里闲谈,他对小鲍恩都不屑一顾。虽然凡是居住在梅城的洋人,都能享受到中国人所不可能享受的特权,但是处于濒临破产境地的小鲍恩,根本得不到别人应有的尊重。尤其是发生了那件轰动一时的丑闻,人们一提起小鲍恩便摇头。一位在小鲍恩家做工的女人,生了一位黄头发蓝眼睛的私生子,这是一个想抵赖也绝不可能抵赖得掉的事实,女工的丈夫冲到小鲍恩家大吵大闹,拎了把斧头要和小鲍恩拼命。洋人在梅城拥有的特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地和中国女佣人养私生子,愤怒的丈夫在小鲍恩的客厅里大打出手,把许多还是老鲍恩在世时收集的中国古代磁器砸得稀巴烂。小鲍恩的行为再一次引起了已进人民国时期的梅城人的公愤,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笑话,甚至连专门雇来维护别墅区安全的三名印度锡克教士兵,在胡地的授意下,也有意装作什么没看见一样。

最后不得不由小鲍恩太太凯瑟琳去请求胡地出面摆平此事。这种小事由胡地来摆平太容易了。胡地打了个招呼,所有纠纷立刻解决。胡地也因此重新成为小鲍恩家的客人,尽管身份变了,他还是毕恭毕敬地把凯瑟琳当作了旧日的女主人。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小鲍恩躺在太阳底下睡着了,胡地陪着凯瑟琳在山坡上散步。他们走进了正发疯似的长着新芽的葡萄园,说着说着,便搂到了一起。凯瑟琳的原意也许只是想让他亲吻一下,然而胡地却把它当作是邀请,当作是要求做爱的讯号全盘接受了下来。凯瑟琳拒绝的表示,也被胡地理解成半推半就,他们在葡萄园里滚来滚去,从这一头滚到那一头,被葡萄藤缠得喘不过气来。又肥又胖的凯瑟琳足足比胡地高出一个头,胡地睡在她身上,上窜下跳,仿佛正置身于一张充满弹性的弹簧床上。凯瑟琳心里正憋着的一股恶气,被胡地高超的性艺术迅速地熨平。她忘了胡地完全可以听懂她的英语,用夹生的同时又是充满感激的中国话一连串地喊着:"不要,不要。"

站在胡地床前的德清突然注意到他开始抽搐,胡地的手试图举起来,然而他的手指发僵,更紧张地扣紧了小铁盒,不住地哆嗦着,眼睛里放射出一种极其奇怪的光。惊恐万分的德清连忙喊来医生,随着医生急匆匆的步伐,在周围等候胡地咽气的人,一起往躺着胡地的房间涌。胡地脑海里的凯瑟琳正在消失,他的脑细胞正在迅速死亡,他的记忆力像断了线的风筝,完全失去了控制。时光在倒流,胡地突然停止了抽搐,眼睛睁得多大的,茫然地注视着天花板。三岁时的记忆像一幅画似的,出现在悬挂着吊灯的天花板上,这是正在走向死亡的胡地一生中最初的记忆,也是最后的记忆。他看见自己正通过孤儿院的门缝向外窥视,外面的饥寒交迫的灾民,排着长长的队,捧着肮脏不堪的破碗,正在等候施舍给他们的薄得能照出人影的粥。灾民实在太多了,参加赈灾的浦鲁修教士,胡地的母亲裕顺媳妇和已经成为修女的莺莺,还有那些临时招募来帮忙的身强力壮的男人,一个个都累得近乎绝望。胡地听见愁眉苦脸的莺鸾正在大声地问浦鲁修教士,眼看着用来赈灾的大米很快就要用完了,面对源源不断还在逐渐增加的灾民,究竟应该怎么办。

浦鲁修教士显然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简短明快地说:"祈祷!"

"祈祷?"莺莺似乎不太明白。

胡地看见浦鲁修教士毫不犹豫地又说了一遍:"祈祷,要相信祈祷!"

孤儿院外面,不仅流行着饥饿,而且一场瘟疫正在无情蔓延。死神扇动着翅膀,像黑颜色的乌鸦一样,在梅城的上空到处乱飞。男人或者女人,老人或者孩子,他们饥肠辘辘,心里存着的唯一念头就是不管死活,先排队喝了一碗粥再说。胡地发现自己又有了一双三岁时的眼睛,他发现自己正置身于长长的队伍中,手上也捧着一只破碗,缓缓地随着人群流动。死神正在他周围徘徊,不怀好意时不时地瞪他一眼。传奇人物胡地,就要和他的异母兄弟胡天汇合去了,他将随着漫长的乞丐组成的死亡大军一起走向永恒。就在接近目的地的地方,他听见浦鲁修教士还在喋喋不休地念叨着"要祈祷"的忠告。死亡大军正以不可阻挡的锐势向前挺进。"祈祷,祈祷有个屁用!"胡地的喉咙口含糊不清地回响着这声音,他最后一次抽搐着,想从床上坐起来,看看清楚死神究竟是一副什么样的嘴脸,然而只是咧了咧嘴,便咽了气。

卷三:梅城的哈莫斯

人不知其可而已独知其可,就力排众议去做而终于获得成功的,也是真正的冒险:哥白尼的创立地动说,马丁路德的反对天主教。

在真正的冒险中,一个人可以经历到许多平常人所经历不到的快意事。他可以从它上头来测定自己的勇气、毅力、意志与智慧。换句话说,他可以从它上头来认识自己,鉴定自己。所以事情在他人的眼光里,是行险侥幸,是轻举妄动;而在他自己的心目中,则是快事,是乐事,是应该和必然的事情。

爱狄须勒:《上海——冒险家的乐园》,上海文化出版社

哈莫斯和《梅城的传奇》

哈莫斯的《梅城的传奇》,可以说是他浩翰的著作中,最不重要最没有影响的一本书。这本小册子一样的图书,迄今为止,还能在世界上一些大的图书馆里见到,主要原因是哈莫斯享有的汉学家的声名。梅城这座城市在西方小有名气,显然也和《梅城的传奇》这部书有关。事实上,哈莫斯留下的著作中,《梅城的传奇》是他写的唯一一本关于中国某个城市的纪实故事,书中还能隐约见到他早期当《泰晤士报》记者时的笔调。由于几十年来,哈莫斯一直亲眼目睹着梅城的变化,尽管他掺和了许多夸张的文字,运用了太多的想象,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谈到梅城的历史,《梅城的传奇》仍然不失之为一部经典著作。

在轰动一时的教案发生不久来到梅城的哈莫斯,只是一位二十岁刚刚出头的小伙子,精明强干野心勃勃。作为《泰晤士报》的特派记者,哈莫斯不仅向西方世界报道发生在中国的事件,而且由于《泰晤士报》的特殊地位,是许多英国人了解东方的窗口,哈莫斯的观点有时会直接影响大英帝国的对华政策。和许多对东方有兴趣的西方小伙子一样,出生于平民阶层的哈莫斯,最初的想法是去印度探险。很显然,哈莫斯最终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他的原意只是希望自己今后能在外交方面谋个良好的职位。

年轻时代的哈莫斯有些好高骛远,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考进了英国一家挺不错的大学学习医科,然而就像他后来在外交方面没有任何前途那样,他在医学上的成就也是一无所取。在一次毕业考试中,由于他建议用过量的药物治疗梅毒,遭到老师的痛斥而被迫中断学业。哈莫斯总是过分地运用他的聪明才智,以致于本来无可挑剔的聪明才智,也会常常成为他不可饶恕的缺陷。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他一系列的老师,以及他后来在《泰晤士报》时的上司,都不止一次地提醒他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哈莫斯似乎永远自以为是,他情绪化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考虑任何后果地采取所有的行动。去印度的念头被打消以后,哈莫斯进了《泰晤士报》,虽然他没有像同时代的外交家和传教士一样,受过为了日后在中国发挥作用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但是凭着小时候就有的一种对新闻工作的模糊向往和冒险精神,他毅然接受了去中国当特派记者的差事。事实证明,哈莫斯一度曾经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新闻记者。

哈莫斯最初在《泰晤士报》上发表的一系列关于中国的报道,曾经引起过广泛的影响。他的冒险精神获得的许多独家新闻,使得他名誉迅速传开。然而他的冒险活动有时被证明是十分莽撞,不止一次他陷入过差一点丢失生命的险境。除了梅城教案,在他从事新闻记者工作期间,几乎发生在中国的每一桩教案,为了能够尽可能准确的报道,他都赶去调查过。他亲眼目睹了世纪末中国人的仇教情绪,从一开始就明白,古老和落后的中国根本不欢迎他们这些金发碧眼的洋鬼子。

在中国的西南省份贵州,哈莫斯不仅没有得到梅城储知县那样的隆重欢迎,而且差一点自己就成为反洋教的牺牲品。事情的发展简直不可思议,在他离开采访的一座小镇去县城的第二天,小镇的所有传教士及其家属,都被不明身份的蒙面人,杀得一干二净。一名传教士被剁去了手脚,装在了一个盛酒的大坛子里,然后像保存标本那样,用本地最好的一种白酒腌制起来。随着传教士在中国的特权如山洪暴发势不可挡,迅速成为一支足以可以搅动中国社会巨澜的政治势力,反洋教的活动也越演越烈。尽管中国政府对越来越多的反洋教的暴徒,严惩不贷格杀勿论,发生在各地的教案像雨后春笋,接二连三地冒出来。

作为一个奉行殖民主义的英国人,哈莫斯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大英帝国的利益,作为一个优秀的新闻记者,他总是如实地报道事实,而且不仅仅是从局部角度来审时度势。哈莫斯能够像极少数优秀的新闻记者所能做到的那样,以历史家的精确性,以政治的先见之明,来很好地履行他的职责。在伦敦的一家博物馆里收藏的给上司的一封信中,他写道:"情绪永远也不会影响我的工作,我酷爱陈述事实的科学的准确性,并且绝对不受一切情绪上的或私人考虑的干扰。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说出我相信的真实情况,但我也没有忘记你曾向我引述过的话:说出真实情况并不总是好的。"

用充分的理由相信哈莫斯在这封信中,说的是实话。作为新闻记者的哈莫斯和后来成为大汉学家的哈莫斯,在对于什么是真实的态度上,采取了两种完全截然不同的态度。显然,过分强调"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反而使他本来可以大有作为的前途受到了伤害。哈莫斯的文笔简明扼要而且流畅,他善于在适当的地方,恰到好处地进行煽情,因而他的文章在《泰晤上报》上发表的时候,曾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英国公民在一段时间内,正是通过哈莫斯的报道,来了解他们所不熟悉的古老中国发生着的一切。当《泰晤士报》上有关中国人强烈的仇教情绪被如实报道以后,哈莫斯的上司不得不向他发出警告:"我们不能让所有的英国人都在想,中国人仅仅只是仇恨我们。我们必须让读者明白,我们英国可能给中国人带来什么样的好处,我们正在这么做。我们应该让英国人明白我们为什么这么做"。

已经找不到哈莫斯怎么答复上司的原信,但是从另一封他寄给朋友的信里面,我们可以猜想出生性梗直而且绝对迂腐的哈莫斯,是怎么样得罪了他的上司。哈莫斯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大英帝国究竟在中国干了些什么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等于什么也没干。中国人仇恨我们,仇恨他们眼里见到了的一切洋人。确切地说,中国人接待我们,不是因为他们欢迎我们,而是他们害怕我们。"对传教士在中国的作用,哈莫斯也在这封信中给予了彻底的否定。"我们西方人信奉的上帝,和他们毫无关系。如果我们一定要落后的中国人接受上帝,最简单不过的办法,不是传教,而是派出更庞大的舰队。"哈莫斯认为在精神上,具有几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人是打不垮的,大英帝国没必要为自己所不能征服的事情劳民伤财。

情绪化的哈莫斯很快被他的上司认为不适合继续从事记者工作,过分追求"酷爱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和情绪化地对英国的对华政策妄加评论,客观上都对英国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伤害。不少英国人对派传教上去中国传教的行为表示不理解,为传教士在中国的遭遇表示愤怒,他们给报社写信,要求立刻派军队前去教训野蛮的中国人。哈莫斯的报道,无意中煽动了英国人的侵略野心,在相当一部分的英国人的眼里,古老的中国实在不堪一击。在不久前发生的两次被中国人称之为鸦片战争的较量中,根本不是对手的中国人似乎还没有明白他们应该怎么样俯首称臣。唯一能让迟钝的中国人能明白过来的简单做法,就是发动一场新的战争,让中国和同样是古老的印度一样,彻底地沦为殖民地。

尽管哈莫斯处处小心翼翼地为大英帝国的侵略行径辩护,他不止一次把中国人对外国人的仇恨,归结到其他的帝国主义身上,但是他最后仍然被《泰晤士报》解除了聘约。多少年以后,哈莫斯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通,他还是改变不了从大英帝国的立场上,来看待中英关系。在他眼里,对于中国来说,外国人的确对他们干下了非正义的行为,但是干了坏事的,不是英国人,而是其他帝国主义列强,譬如日本人,譬如俄国人和德国人。如果英国人确实做了什么伤害中国人的事,他们只是程度轻得多的罪犯。当哈莫斯已经五十岁的时候,一位来梅城避暑的传教士在一次和他的谈话中,谈到英国应该拿出一部分中国的赔款,用于弥补英国曾对中国造成的伤害,应该像美国人那样,拿出些钱来,实实在在地办几所大学或者医院什么的。哈莫斯听了不禁勃然大怒,他忿忿地喊着:

"我从来没有这么认为过,不管你是怎么认为的,我不能接受我的国家曾对中国做了许多伤害的说话。要我说,如果说确实做过任何坏事的话,那么,我们所做过的好事要多得多。"

哈莫斯始终坚信大英帝国对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给中国领土完整带来伤害的是俄国和日本,但是就算这是一种伤害,也同样促进了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的觉醒。西方加上日本对中国地军事入侵文化入侵经济入侵,从结果来看,都是行之有效的把处于垂死境地的中国,从一个昏庸的老太太的手里解放出来。"中国古代的一位圣人曾经预言过,'这个国家将毁于一个妇人之手。'这个伟大的预言不幸言中,"哈莫斯把中国的一切失误归咎咸丰皇帝的遗孀。正像他在一篇文章中所描写的那样:"这个老妇人为所欲为,好端端的一个国家,在她的治理下,变成了一锅人类的大杂烩。"

被《泰晤士报》解除了聘约的哈莫斯一度十分潦倒,这时候,正是他对古老中国文化产生极大兴趣的初级阶段。他勤奋地学着中文,在中国各地旅游,广泛结交各界中国朋友。总之一句话,他突然之间对中国入了迷,以致于他发现自己即使是毫无经济来源,也不愿意再回到他的祖国去。他开始给西方的各大报纸写稿,内容不仅仅是限于租界的生活,从北京的洋人居住的大饭店,到上海天津的俱乐部和鸡尾酒厅跑马厅,以及教会的院落外国军官的食堂和铁路卧铺的包厢,哈莫斯直接记录了当时活生生的中国,在他的笔下,中国官场的腐败,南方城市的繁荣和虚弱,边远地区城市的落后,尘土飞扬或一片泥泞的道路上的骡车,路边肮脏不堪的小旅馆里的卖笑女,待决的囚犯和亡命的土匪,封疆大臣和候补知县,街上的地摊当铺旧书店,隐居在深山中的寺庙道观,还有此起彼伏发生在各地的鼠疫饥荒旱灾洪涝,大规模的突然死亡造成的遍地尸体,愤怒的灾民揭竿而起,革命党人刺杀满清王爷,所有中国正在发生着的事情,都在他的笔下有所描写。

但是哈莫斯并没有因为自己这些活生生的报道,进一步在西方获得更大名声。也许其他报社不太愿意在自己的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出现一位《泰晤士报》解聘的记者的稿件,也许是怕哈莫斯的名字出现太多,而引起自己报社派往东方的记者的不满,从一开始,报社就为哈莫斯起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笔名。他们用了哈莫斯的文章,又不想让别人知道如此生动有趣的文章,究竟是出自谁的手笔。除了名字引起的不愉快,报社还经常苛扣或拖欠哈莫斯的稿费。临了,急需用钱的哈莫斯不得不成为替人写稿的枪手。最初他只是替一位位置很重要的官员写稿,一旦他发现自己原来说好署两个人的名的文章,结果只以那位官员一个人的名义发表出来,愤怒的哈莫斯干脆彻底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开始完全出于钱的目的替那些在中国的外交官员写稿,用他们的名义写他们根本不曾看到或听到过的见闻,而这些官员们却因为自己能在报纸上出名,定期付钱给哈莫斯。

成为枪手以后的哈莫斯的文章,首先在真实性方面大打折扣,为了凑集到旅行时所需的经费,他开始肆无忌惮地胡编乱造。他杜撰了许多在中国根本不曾发生过的事情,并因此陶醉在自己谎言引起的反响中,一切都看哈莫斯怎么发挥,看他的情绪,看他能得到钱的数目,反正他想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当然有时候也看雇主的需要,因为他的服务对象,很快就从外交官员,发展到一切在中国待过的外国人,不仅是使用英语的国家,俄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甚至日本人,都可能通过一个双方都觉得满意的价格,来聘请哈莫斯为他们效力。不仅是那些官员,那些官员的太太们,许多在中国的外国记者也都向他买新闻,然后稍稍加工寄回去公开发表。卖稿生涯很快使哈莫斯成了说谎的高手,他可以不留一丝破绽地用各种人物的口吻撰写文章。他曾为一名很有名的公使太太写过一本将近五万字的日记,这本伪造的日记记述了公使夫人和中国的贵妇们的交往,描写了她在中国的一系列日常生活,她的女仆和她说了些什么有趣的事,她参加了某王公的宴请等等,日记变成了小册子发表以后,即使连公使本人也相信它确实出于自己夫人之手。

由于靠想象写文章给哈莫斯带来了极大的乐趣,《梅城的传奇》相当程度上,也是一部借助想象产生的作品,虽然他在梅城待了很长时间,在他的晚年甚至将这座城市当作自己隐居的地方,但是弄虚作假已成为习惯和嗜好的哈莫斯,总是情不自禁地在《梅城的传奇》中,胡乱塞进一些他的私货。举例来说,梅城教案的元凶们被砍头示众时,他根本就不在梅城,可是在书中,哈莫斯却凭空杜撰了一段他和临死的胡大少精彩的对话:我问那位即将被砍掉脑袋的胡大少,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还想留下什么话来,胡大少说:"我的生命将融化在我的后代身上,我死不足惜,一个堂堂的中国人,怎么会害怕你们这些异教徒呢?"秋风萧瑟,胡大少的话,让我不寒而栗。天知道中国人对他们称之为异教徒的人,有着多么深刻的仇恨。我无话可说。死刑开始执行了,穿着红衣服的刽子手举起了雪亮的大刀,胡大少最后绝望地喊道:"我临了却让中国人给砍了,这多他娘的冤啊!"

不管怎么说,哈莫斯的《梅城的传奇》是他无数关于中国的书中间,最接近真实的一本书,虚构的嗜好,并不能改变哈莫斯对于梅城这座城市诠释的权威性。哈莫斯和中国不解的缘分,完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从梅城开始。梅城的故事,所以会在中国历史上变得重要起来,哈莫斯的功不可没。是哈莫斯在《泰晤士报》上的报道,让充满成见的西方世界,第一次了解到梅城这样一座本来毫不显眼的小城市。同样也是因为他在文章中做了过分的鼓吹,使得这座本就只有传教士的小城,变成所有在华外国人的避暑胜地。因此,就算是哈莫斯用了不少小说家的笔调,《梅城的传奇》仍然不失为一本研究中外关系史的重要参考书。

不管怎么说,哈莫斯亲眼目睹了梅城的巨大变化。变化是如此巨大,大得甚至连哈莫斯自己有时候都不敢相信。通过阅读《梅城的传奇》,我们可以吃惊地发现,在这部书的前半部分记录的中国人对洋人的仇恨,到了书的结尾部分,已发展成为只要是和洋人打交道,便成了让中国人羡慕眼红的时尚。在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当官的对身为洋人的哈莫斯点头哈腰,可是随着岁月流逝记忆变得模糊,即使是干土匪出身的胡天,屡屡扬言要为父亲报仇,一旦成为梅城的地方长官,也不得不对洋人保持应有的尊重。洋人的不可侵犯,再也不是外加的,人们的恐怖不是因为害怕杀头,害怕丢去乌纱帽,而是已经完全服从于一种习惯,服从于来自心灵深处的本能。

梅城完全变成了一座新型的城市,在这座畸性发展起来的城市里,外来文化已经不仅仅是入侵成功的问题,事实上它正变得根深蒂固,变成了梅城所特有的新传统。一种能和洋人简单交流的中西合璧的语言,从梅城人的嘴里脱口而出。人们不再拒绝,也不再认为替洋人做事有什么不好,恰恰相反,如何获得替洋人做事的机会,如何赚洋人的钱,已被大家津津乐道。继胡地以后,梅城中涌现出了许多新的大大小小的买办。替洋人服务在梅城人的心目中已变得十分重要,任何一种能赚洋人钱的服务项目只要一出现,立刻风靡全城。在离梅城不远的河床里,藏着一种色彩斑澜的鹅卵石,自从一位来避暑的美国人,兴致勃勃地向一位当地的孩子购买了第一枚鹅卵石以后,所有的孩子都把找到美丽的鹅卵石并以相应的价钱卖给洋人当作一种发财机会。当一个外国人进入梅城,他感到的第一桩让他摆脱不了的麻烦事,就是总有一大帮孩子像苍蝇追逐有气味的东西那样,死死地钉在他的身后,用生硬的英文诱使他卖下鹅卵石。

随着暑天的到来,梅城人大发横财的日子也就到了。哈莫斯在他的《梅城的传奇》中,客观地描绘了这种只有在地道的英国殖民地才能见到的情景。哈莫斯在书中不仅记述,而且大发感叹。中国人对外来势力的排除,从一开始的挤死抗拒,到后来一味的吸收,实在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信教的人不再是仅仅多起来的问题,信教已经成为一种时髦。原有的古老传统一一经受挑战,如果说第一代教民只是去教堂做礼拜,第二代第三代便堂而皇之地在教堂举行婚礼。传统中的陋习还没有破除,新的来自西方世界的糟粕已在梅城生很发芽。梅城中固有的那种南方小城市的平和气氛见不到了,代替的是斤斤计较惟利是图。仇恨洋人的心理不复存在,所有的生意人只要抓住机会,就一定狠狠地宰洋人一刀。

《梅城的传奇》这本书的意义,就在于它出自于一个最终对中国文化完全入了迷的西方人手里。哈莫斯最终选定梅城是自己养老送终的地方,充分意味着他对这座在自己眼皮底下成长起来的城市的感情。事实上,就是在最后的定居之前,梅城仍然也是他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去的最多,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他亲眼看着梅城如何从襁褓中成长壮大,看着它无数个稀奇古怪的变化。这种稀奇古怪的变化,大得不止一次使哈莫斯对这座城市从越来越熟悉,变得越来越陌生。当哈莫斯对中国文化越来越迷恋的时候,他对这座城市的变化便越来越感到痛心。在这部书的结尾部分,哈莫斯痛心疾首地宣布,西方的入侵,原意是想把古老的中国从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可结果却是适得其反。西方世界并没有阻止住中国社会的滑坡,只是进一步地将它推向毁灭。

哈莫斯混迹于中国的官场,他的天方夜谭

哈莫斯在中国斯混,最如鱼得水的地方,莫过于这个国家里的如此臃肿庞大的官场。"中国官场的腐败,足以使每一位黄头发蓝眼睛的异国人,在这里都是有机可趁。"哈莫斯在一封给朋友的信中这么写道,"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和你看中的任何一位中国官员结交。如果你和一座城市中的首脑人物坐在一起吃过一次饭,那么仅仅凭这一点,你就可以在这个城市里畅通无阻为所欲为,我的手里曾有过中国的一位王公写给我的扇面,拿着这个扇面,中国的地方官员见了我,就仿佛见到了他们习惯上称的钦差大臣。"

早年的哈莫斯身上沾满了帝国主义的习气,根本不把中国的地方官员放在眼里。他神气活现地出现在任何自己想出现的地方,对译员大喊大叫,好像自己就代表着大英帝国。一直到他熟练掌握了汉语以后,他仍然改变不了这种不友好态度。他和中国的官员在一起有着一种天生的傲气,即使是在他潦倒的时候,他到处替人写稿,向每一个熟悉的人借钱,而且根本不打算还,他见了中国的官员,还是气焰嚣张目中无人。和中国官员打交道,最大的秘诀就是越不把他们当人,他们就越把你当人。

被《泰晤士报》解聘以后哈莫斯,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他从追求"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发展到让人难以置信的谎话连篇。大名鼎鼎的汉学家哈莫斯会成为本世纪中最著名的骗子,让后世的许多学者感到疑惑不解。如果欺骗只是哈莫斯在潦倒时,偶尔为之的小插曲还有情可原,然而事实是栩栩如生的虚构,已经成为他生活中最大的乐趣,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追求科学的精确性的精神,已被扎扎实实地埋头做学问,不择手段地追逐珍贵文物,巧取豪夺别人的私人收藏所代替。就像不能否定哈莫斯对中国文化研究所取得的成就一样,说哈莫斯是最出色的职业骗子一点也不夸张。

刚离开《泰晤士报》时的哈莫斯,正是他开始发现中国文化中竟然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宝藏的时候,他毅然放弃了回国的打算,带着雇佣的仆人,在中国境内到处周游。他游遍了中国的名山大川,而所有的经费,说穿了都是打秋风或者坑蒙拐骗得到的。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个外国人只要脸皮厚,只要有足够的信心,在中国的官场上骗吃骗喝不成任何问题。在远离京城的地方,哈莫斯不仅可以代表大英帝国,同样可以代表法国德国俄罗斯美利坚。每到一处,哈莫斯总是先去拜见当地的最高官员,他用还是有些夹生的中国话,向地方官员们吆五喝六大放厥词。他一次次地引用那些比他们职务高得多的官员在接见自己时说过的话。尽管这些接见根本不存在,但是很轻易就让那些把他当作大人物的地方官员们深信不疑。

有趣的是,作为最尔虞我诈的官场,即使对哈莫斯产生了怀疑的时候,仍然一如既往地把他当作贵宾来接待。这种宁愿被骗,也不愿承担冒犯洋人的风险的普遍作风,大大方便了哈莫斯的肆无忌惮到处行骗。晚清官场社会的极度腐败,并没有随着大清王朝的覆没一起消失,民国以后,官场腐败越演越烈,地方官员对洋人的盲目恐惧和信任,不仅没有改善,而且因为改朝换代造成的混乱,到处都为招摇撞骗的哈莫斯大开绿灯。熟悉中国官场黑暗的哈莫斯充分地利用了这一致命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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