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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8

作者:叶兆言 当前章节:15453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11:47

哈莫斯的经验立刻得到推广,很快,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搭起了男女浴室。街上是地方就放着装有漂白水的大木桶,任何人只要一发现有发烧的症状,便主动地送往隔离处,人死了立刻挖坑深埋。虽然人们习惯于打赤脚,可是当人们相信哈莫斯所说的,鼠疫杆菌有可能从他们受了伤的脚部得到感染,一个个老老实实地把鞋穿了起来。哈莫斯第一次感受到了组织起来的中国人的可爱,通过迷信和对死亡的恐惧,哈莫斯找到了有效的控制他们的办法,想象力自始至终帮着他的忙,一名医生的关于如何有效灭菌的谈话对他也有帮助,哈莫斯相信许多宗教仪式一定有它卫生上的根源,当鼠疫在这个绝望了的城市处于僵持徘徊阶段时,他说服了特别医疗小组允许进行一次声势浩大的游行。这次游行被称之为送瘟神运动,瘫痪了的县政当局紧急调来了大量的爆竹,游行的队伍呼着口号,在各自被封锁的小方块里兜着圈子,每所房子里都把点燃了的爆竹僻里啪啦往街上扔。整个街道都充满了硫磺气味,哈莫斯相信,这些弥漫在空气中的烟雾起着杀菌消毒的作用。不过这还不够,哈莫斯让人把发了霉的含毒盐渍和硫磺合制成熏蒸菌类的烟雾剂,发放到各家,在供着神龛的房间,当作香点上,让刺鼻的烟雾一天到晚弥漫在房间里。

惊心动魄的鼠疫的季节终于过去了,哈莫斯因为自己在对付鼠疫的战斗中的卓越表现,深得了梅城中平民百姓的好感。他一度成为这个遭受极大人员伤亡的城市中,最受大家欢迎的外国人。相形之下,同样是和鼠疫作着殊死斗争的浦鲁修教士和医疗人员,就远没有哈莫斯那么露脸出风头。很多干了许多实事的人在事后显得默默无闻,无论是在自己写的文章中,还是别人写的发表在报纸上的报道,哈莫斯的作用都被夸大了。这场空前绝后的灾难,给梅城带来了空前绝后的巨大损失,两名国际红十字会的医生中的一名,在抢救病人时,被一名歇斯底理的病人咬了一口,因此感染上了鼠疫而不治身亡。没人知道这名来自国际红十字会的外国医生究竟是哪一国人,也没人知道他究竟多大年纪。人们隐约还能记得的,是他在临死前,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把他和那些由于鼠疫而丧失性命的平民百姓,挖一个深坑埋在一起。

哈莫斯成了梅城的荣誉公民,人们都知道他是个有学问的人,正在省城的大学里当着教授。在省城有个差事,人却花大量的时间,居住在梅城,仅仅是凭这一点,就足以让大家感到惊奇了。省城是梅城人心目中的大都市,凡是去过那儿的人士,说起省城来天花乱坠,仿佛是去过了天堂一样。人们看着哈莫斯在固定的时候,沿着鲍恩家的码头,踏上或跳下路过的外国轮船公司的大铁轮,羡慕得不知所措。

"为什么是洋鬼子,就都有钱呢?"人们无可奈何地叹着气。

事实上,从来就没有真正的有过钱的哈莫斯,尽管不断地做着发财梦,还是不间断的写作。他喜欢写作,就像他喜欢骗人一样。第一次世界大战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到这次大战快结束的时候,哈莫斯发现东方的传奇故事,又一次开始能唤起西方人的热情。战争使人们感到疲惫,大家都盼着有些轻松一些的东西来调剂和慰藉受伤的心灵。《中国妓女的生活》在西方获得了预想的成功,虽然汉学家们对这本书的格调低下提出了异议,可是出版商连续一版又一版地印刷了此书,并希望哈莫斯能够立刻着手从事下一步的写作。丰厚的稿酬诱惑着哈莫斯,发财的梦想又使他变得不安分起来。

几乎是在和鼠疫奋战的同时,哈莫斯和出版商签订了一本叫作《忏悔》的回忆录的合同。由于这本回忆录将牵涉到许多不名誉的事情,哈莫斯提出此书最终将用笔名发表。"这是一本让人名声扫地的书,它的大胆将成为这个世纪里的一件大事,"哈莫斯在给出版商的信中写道,"我不能用一个真实的名字来发表它,不仅仅是因为这样将影响到我的声誉,更糟糕的是,将伤害一系列我可能伤害到的人。大胆和真实是我的信念,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始终是我在提笔的时候,不能不想到的老问题,然而——请理解我要求使用化名的真实苦心。"

《忏悔》的出版,的确在西方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本书被认为是不道德和猥亵的,刚出版,便立刻遭到了查禁。尽管发表时用了笔名,然而此书的真实作者是哈莫斯的消息,仍然不胫而走。熟悉哈莫斯的人相信,这本书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又一次地替人捉刀,就像他刚被《泰晤士报》炒了鱿鱼以后,常干的事情一样,读过此书的人普遍认为,在中国,用第一人称写成的《忏悔》一书的主人公确实存在,他向哈莫斯如实地叙述了自己荒唐的不道德的经历,而哈莫斯所做的,不过是用文字的形式将其固定了下来。鉴于此书用的是一个大家都不知道的笔名,这更说明了《忏悔》的主人公不可能是哈莫斯。

人们对谁可能是《忏悔》一书真正的主人公做了种种猜测,由于这本书中提到了许多用字母代替的女人,更多的人开始给这些女人对号入座。人们注意到,书中的有个细节,和公使夫人的一桩风流传说十分相似,因此可以毫不含糊地确认,书中的R夫人,其实就是已经奉召回英国的前任公使赫本太太。还有B小姐和Z夫人,都露出了可能是谁谁谁的蛛丝马迹。有一打可能会是《忏悔》一书主人公的候选人,人们对究竟应该是谁喋喋不休,闹得不可开交。虽然《忏悔》在英国遭禁,可是此书的法文版很快便以删节本的形式出现,紧接着又是删节过的意大利文版,美国的一家出版公司也购买了此书的版权,正在为是出版全本还是出版删节本,和检查部门打着交道。

哈莫斯本人对于《忏悔》一书的反响所知甚少,他本来只寄希望于这本书能获得丰厚的版税,然而书出版以后,他从出版商那里所听到的,都是有关这本书遭禁以后,得到了多太多大损失的报怨。《忏悔》只是他写的一本虚构小说,是一本糟糕透顶无聊之极的下流小说。所谓真实不过是一块胡编乱造的遮羞布,这本在和鼠疫奋战之余构思,后来在来往于梅城和省城之间轮船上伪造的回忆录,不过只是哈莫斯一系列下流想象的集中,是一次利用和糟蹋文学的大手淫。许多不要脸的念头都被倾泻在这本书里,如果说《中国妓女的生活》一书只是有些地方误入歧途,那么这本名噪一时的《忏悔》,整个就是在堕落的深渊中无可救药。

《忏悔》描写了一个无耻的英国绅士在中国的堕落史。故事开始时,一个和哈莫斯年龄相仿的英国青年,来到神奇的中国探险。他是个性变态,对异常的性行为和偷情有着极大的热情,喜欢中国男孩和勾引有夫之妇,成了构成这本书的重要线索。他带着漂亮的中国男孩到处旅游,又在各个著名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地勾引中国和外国的贵夫人。在豪华的游轮上,在列车的软卧包厢里面,他和他的娈童与钦差大臣的小妾怎样寻欢作乐,与一个叫作C夫人的法国女人以及她的中国女佣,怎样通霄达旦的做爱。

这真是一本不堪入目的下流书,哈莫斯沉溺于津津有味的色情描写,有些章节不过是对中国古代的一本色情小说《肉蒲团》的摘抄。有关同性恋的描写则显然取材于中国的另一部淫秽小说,因为哈莫斯在中国时,虽然随身总是带着男仆,但是任何见过他的男仆的人,都会相信和《忏悔》中的娈童毫无共同之处。就算是哈莫斯本人具有同性恋倾向,但是丝毫不能就此证明,他和中国的男仆之间就有这种暖味关系。"哈莫斯的男仆总是土头土脑的,而且肮脏无比,"一位熟悉哈莫斯的人,在背后议论哈莫斯时,曾经这么说过,"他老是拖欠仆人的工钱,以至于他的仆人跟他不久就会向他提出辞职。另外,说句老实话,他的男仆通常都是上了岁数的人。"

在和女人的交往上,熟悉哈莫斯的人,也一致认为他是个害羞的男人。他不可能是一个偷情的好手,因为他在和女士谈话的时候,甚至都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的眼睛。了解中国近代史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的一个大破绽。这个大破绽就是《忏悔》的主人公曾是曾国藩太太的情人。晚清重臣曾国藩太太的年龄,甚至能当哈莫斯年轻的祖母。除了和这个老夫人通奸之外,他还和袁世凯的九姨太有私情。出现这个重大破绽的原因,是哈莫斯想向西方宣布,像曾国藩这个被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完人,如果不是在枕头边听了太太的谗言,他完全有能力对付西方的入侵。

为了使这本书更适合西方的读者,哈莫斯把他和中国贵夫人的私通,说成一切都是为了大英帝国。他勾引曾国藩的太太,其目的是担心曾国藩会妨碍大英帝国的在华利益,而后来勾引袁世凯的九姨太,却是为了诚心诚意地帮助袁本人建立洪宪帝国,因为这时候大英帝国的对华方针已经有所改变,希望有一个精明强干的中国人出来主持政务,以免这个古老的大帝国的彻底崩溃。哈莫斯把自己描述成翻云覆雨似的人物,他频繁出现在中国的政坛上,举足轻重出谋划策。他和老夫人和九姨太的私情写得栩栩如生,在这部书的后半段,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行文的大破绽,把这两个不同时代的女人放在一起写,显然要引起读者的怀疑。由于书的前半部分已经缴稿,哈莫斯不得不用中国的养生术来胡乱敷衍,他把自己描写成一位性事刚刚开窍的少年,声称老夫人善于养生,虽然都是老太太了,肌肤仍然像少女一样丰腴,而且还能过一种特殊乐趣的性生活,这种性生活对一个少年是大有好处的。

《忏悔》中最骇人听闻的部分,就是袁世凯称帝的闹剧,很快以失败而告结束,不是因为民众的强烈反对,不是因为讨袁军的兴起,而是袁世凯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发现了男主人公和九姨太的私情。对于中国的皇帝来说,戴绿帽子是不能忍受的要被众人耻笑的事情,嫉妒得快要发狂的袁世凯想派人刺杀他,但是又怕得罪了曾经支持他的大英帝国。结果,袁世凯把他找了去,义正辞严地痛斥了他一顿,并当着他的面,把九姨太碎尸万段。就在这时候,南方的讨袁军成立了,一名军官进来报告了这不幸的消息,袁世凯最先感到的不是惊慌,而是不可抑制的愤怒,他觉得自己被一系列的人出卖了,被自己的女人,被自己所相信的来自大英帝国的朋友,被自己的亲信和部下,于是这位不可一世的枭雄,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痛喝伤心酒。以袁世凯的魄力,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消灭那些反抗他的乌合之众,然而由于失去了他一向最宠爱的九姨太,万念俱灰的袁世凯决定主动退出历史大舞台。几个月以后,袁得了一场重病,在病中,他梦到了被他杀掉的九姨太,醒过来之后,他不停地喊着九姨太的名字,终于一命呜呼。

哈莫斯定居梅城之二,和胡天胡地打交道,遭人勒索

人们已经记不清楚哈莫斯什么时候,辞去了在省城大学当教授的差事,反正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再也没有在鲍恩家的码头上,看见神气活现地他登上来来往往的轮船。若干年过去以后,大家已经习惯了在梅城隐居的哈莫斯,事实上,哈莫斯已经正式成为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他住在只是旅游季节里才会热闹的别墅区里,经常冷不丁地从他的房子里走出来,在梅城的大街上无所事事地漫步,在小茶馆里喝茶,站在路旁的小馄饨担边上,吃搁了许多辣椒酱的小馄饨。他的打扮也已经完全中国化了,他穿着中国的长袍马褂,元宝口的中国黑布鞋,手上拿的也全是线装本的中国书籍,说着一口流利的中国话。

哈莫斯显然为定居梅城做了最充分的准备,他收集了许多珍本的古籍书,以致于他的房子里,除了线装书之外,没一样值钱的东西。他的藏书都是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得到的。有地摊上买的,这类书在地摊上照例很便宜,几个大洋可以买一大堆。有跟人要的,所谓要,就是骗来的,很多中国绅士常常不好意思拒绝外国人。更多的是借的,他借书从来不还,在他的藏书中,有许多都堂而皇之地盖着不同的图书馆公章。中国古代读书人有个笑话,把书借给别人是呆子,借了书再还给别人同样是呆子。哈莫斯的原则是他的书绝不借人,而借了别人的书,也绝对不会再还给别人。

早在周游中国的时候,哈莫斯就想到了日后要找个地方,好好地静下心来做学问,随着他对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越来越深入,他对中国文化的迷恋也越来越鬼迷心窍。他已经为许多不值得做的事情,浪费了太多的精力。他过人的聪明才智许多都用在了邪门歪道上面,既然写那些胡编乱造的书,并没有让人发财,哈莫斯决定正经八百地开始做学问。他在中国已经待了许多年,可谓见多识广,他打算要写的下一部书是《中国的'士'》。中国的官场实在值得写一下,从学而优则士,到花钱买功名,中国的士阶层既是中华文化的创造者,同时又是毁灭者。士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一块活化石,是读书人活着的目的,也是读书人最终的坟墓。哈莫斯决心对中国的"士"进行一番有益的曝光。

一个晴朗的上午,哈莫斯扛着一根钓鱼竿,来到江边离鲍恩家码头不远的地方,坐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兴致勃勃地钓起鱼来。对于梅城的人来说,这是一件忽发奇想的事,一群正在江边玩耍的小孩子,叽叽喳喳七嘴八舌围了过来。几个小时过去了,哈莫斯一条鱼也没有钓到,看热闹的孩子换了一批又一批,他依然兴致不减地钓着鱼。天黑之前,他扛着长长的鱼竿空手而归,在教堂门口碰到了浦鲁修教士。

"你这是干什么?"浦鲁修教士看着他扛的钓鱼竿,吃惊地问着。

"这是上帝的意思,"哈莫斯笑着说,"是上帝让我去钓鱼的。"

从那以后,哈莫斯经常坐在老地方钓鱼。没人见他钓到过鱼,大家都讥笑这个洋鬼子有些神经不正常。是否能够钓到鱼对哈莫斯来说似乎不重要,他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饿了,便把钓鱼竿插在石缝里,狼吞虎咽一通自己随身带着的干粮。人们还注意到,哈莫斯常常一边钓鱼,一边看他随身带着的线装书。即使是在钓鱼的时候,他的脑子里也仿佛在想着别的什么事。有时候,男仆人也会给他送饭来,哈莫斯的男仆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他看见哈莫斯老是去钓鱼,以为他对鱼有一种特殊的兴趣,于是不停地买了各种各样的鱼烧给哈莫斯吃。哈莫斯总是一边吃,一边向男仆请教自己吃的究竟是什么鱼。

终于有一天,哈莫斯瞎猫撞到了死耗子,钓到了一条活蹦鲜跳的大鱼。这是一件应该好好庆祝一番的事情,哈莫斯拎着那条大鱼,十分招摇地从大街上走过,一大群孩子跟在后面起哄。他这次出人意外的钓鱼成功,发现了一个前所未知的鱼的资源,多少年后,梅城的绅士和前来度假的外国人,在那个特定的季节里,可以从江里钓到一种溯长江而上匆匆赶来产卵的鱼,这种鱼的味道极鲜美,以致于梅城除了可以避暑,品尝这种味道鲜美的鱼羹,也成了人们在那个特定季节里到梅城游玩的借口。

就在钓到大鱼的那天中午,哈莫斯应邀参加胡天召集的一个宴会。在对待胡天胡地的态度上,哈莫斯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作风,对于前者,哈莫斯尽可能的敬而远之,就算是胡天成为了梅城的最高行政长官,哈莫斯也没有和他太套近乎。虽然在浦鲁修教士第一次被绑架时,哈莫斯曾作为调停人去过土匪的老巢狮峰山,可是他对胡天眼睛里流露出的那股杀气,那股对洋人的蔑视,感到不寒而栗。他不能不想到胡天和早已被砍头示众的胡大少之间的联系,在宴会上,胡天笑着和他干杯,笑着问知道不知道他爹是怎么死的。哈莫斯第一次在中国的官员面前失去了控制,他结结巴巴地说:"我见过你父亲。"

"你见过?"胡天的个子太矮了,他必须仰起头,才能看清楚哈莫斯的眼睛,"你怎么会见过?"

哈莫斯觉得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向胡天表示对他父亲的敬意。"你的父亲是条好汉,"哈莫斯红着脸,很诚恳地恭维着,"他是个了不起的人。"

胡天哈哈大笑起来:"我爹会了不起,鸟,了不起的应该是我!"

正是因为这次宴会,哈莫斯和原来只有点头之交的胡地,开始长达十年之久的友谊,和满是土匪气的胡天比起来,胡地仿佛是天生的绅士,散席以后,胡地喊住了哈莫斯,热情地邀请他去做客。他们一人坐了辆黄包车,来到了胡地的住宅。在客厅里,胡地彬彬有礼地清哈莫斯喝茶,让他谈谈他所熟悉的胡大少。事实上,哈莫斯对胡大少所知甚少,但仅仅凭青年时期曾亲眼见过被砍头前的胡大少,便可以海阔天空胡诌一通。哈莫斯对胡大少脱口而出的赞美之辞,足以引起胡地由衷的骄傲,然而他不动声色,十分平静地听哈莫斯说下去。

胡地对哈莫斯的年龄产生了疑问,既然此人见过自己的父亲,那么他现在无疑应该是个老头子了。哈莫斯说得津津有味的时候,胡地突然很斯文地打断了他,问他今年究竟多大年纪。哈莫斯一怔,笑着说,自从过了五十岁以后,他便决定不再去考虑自己的年龄。"五十岁是一道门槛,一个人一旦跨进这道门槛,岁月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你看上去,绝不像过了五十岁的人。"胡地注意到哈莫斯孩子一样细嫩的皮肤,注意到他额头的皱纹和已经开始发白的鬓角。

"五十岁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哈莫斯感叹说。

哈莫斯在胡地的带领下,饶有兴致地参观了胡地的后宫。这一天,胡地的心情特别舒畅,有心让哈莫斯大开眼界。他甚至带哈莫斯去六姨太的房间里又坐了半天。他们一见如故,无话不谈,胡地毫无顾忌地向哈莫斯大谈自己姨太太,他谈到了她们的不同特点,她们各自的爱好,她们的嫉妒程度,她们的日常生活。哈莫斯在中国这么多年,如此随便地走进妇人的内室,还是第一次。除了和玛丽的那段短暂热烈的恋情之外,哈莫斯甚至都没跟别的女人睡过觉。在酒精的作用下,胡地的充满淫荡气氛的后宫,仿佛在哈莫斯本来很平静的内心深处,掀起了狂风巨浪,多少年来,哈莫斯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女人的欲望。对于一个已经可以称之为老人的人来说,哈莫斯早就觉得自己已经不需要女人了,然而从胡地家回去以后,他变得有些不能控制,临睡觉前,他又一次想到了玛丽,等到睡着时,他却梦到了别的女人。

几天以后,哈莫斯依然坐在江边钓鱼的时候,一位后来叫作陈妈的年轻女人,向他走了过去,时常有人站在一边看哈莫斯钓鱼,因此在一开始,哈莫斯并没有把这位和他的晚年发生重大联系的年轻女人,突如其来的出现当回事。年轻的女人在一边显然站累了,便坐在江堤上漫不经心地看着,并出于好奇地问:"喂,能钓着鱼吗?"

哈莫斯回过头,用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浮语调说着:"只要鱼愿意上钩,自然就能钓到了。"

话音刚落,果然有鱼咬起钩来,哈莫斯连忙拉起鱼竿,鱼已经跑了。年轻女人在一旁看得大惊小怪,哇哇乱叫,连声喊着可惜。接下来,鱼又咬了几次钩,但是钓鱼技巧拙劣的哈莫斯每次都落了空。年轻女人终于哈哈哈笑起来,结果,到哈莫斯起身打算回家的时候,他还是一条鱼也没有钓到。不过,这一次他回家也不能算空手而回,因为他十分冒失地把那位自称是无家可归的年轻女人,不怀好意地带回了家。

年轻女人自称是丈夫刚刚死了,想出来找点活干。从她丝毫没有悲伤的样子,说起话来一套一套,哈莫斯就应该能够断定她是在说谎,然而他既然有些鬼迷心窍,就根本不可能引起警惕。年轻的女人的皮肤很好,白里透红,一看就不像是吃过苦的人。长得也很漂亮,细眉大眼,一口小玉米一般的牙齿,笑起来还带着几分天真。年轻女人借口自己无处可去,希望哈莫斯能收下她当女仆。在中国已经待了几十年,哈莫斯从来没想到过要雇用一个女仆,可是在梅城定居的哈莫斯如今却突然鬼使神差,几乎不加任何思索,就一口答应了年轻女人的要求。

"只要有口饭吃,就行了,"年轻女人笑着说,然而等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却红了。

几乎从一开始就可以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两天过去了,哈莫斯便开始深深后悔,觉得自己在中国待了那么多年,不趁早雇用一个女仆实在大错特错。女仆做的菜是那样的可口,相比之下,年老的男仆给他做的只能算是猪食。哈莫斯不是个讲究饮食的人,但是自从有了这位女仆以后,他似乎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作美味佳肴。哈莫斯的胃口大开,吃饭时,对女仆所做的每一道菜赞不绝口。他的赞扬当然有些做作,赞扬下的女仆也显得十分矫情,以至于年老的男仆不仅全心嫉妒,而且一眼就看出了他们之间,各自都没安着什么好心。这位男仆跟着自己的主人已经有好多年了,他话里有话地提醒主人,对于一个来历不清楚的女人,过分热情也许不是件什么好事。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来历不清楚的女人,十有八九不是好东西。

"难道你认为我就是个好东西吗?"哈莫斯对自己的男仆严肃地说。他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开始像自己文章中所描写的浪荡子那样,和来历不清楚的年轻女仆调情。由于在对付女人方面,哈莫斯毫无实践经验,因此他永远停留在口头浪漫上面。他像追求上流社会的女人那样,不断地用一些华而不实的词汇招惹她,动辄说一些模棱两可的疯话。哈莫斯尽量把自己想象中很有魅力的样子,虽然他已经有了绝对的把握,可以十拿九稳地把年轻女仆唤到自己的床上去,但是他总是缺少最后的果断。

哈莫斯的犹豫不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在生理方面,是否有什么不妥或缺陷。当哈莫斯用于调情的话,说得太过分的时候,他便用年龄已经不小了,来为自己遮羞。"不用担心我这样的老头,会有什么非份之想,"他会一本正经地说,"用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不是吗?"即使在哈莫斯谎话连篇之际,他也仍然表现得像一名绅士。他显然有那么一些驾驭不了自己,又时候出于本能地控制着自己,他的年龄毕竟不小了,不会轻易地把自己的非份之想付诸于行动。

临了着急的只是哈莫斯的男女仆人,年老的男仆和年轻的女仆,都为哈莫斯迟迟不做出进一步的行动,感到莫名其妙。于是两位仆人无形中达成了一种默契,这就是有心促进一件事情的成功,他们思路想到一起去了,既然他们的主人是那么想干一桩不太好的事,煞费苦心仍然犹豫不决,那就干脆去鼓励他干好了。年老的男仆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知道阻挡如果不成,最好的办法就是促进,为了不妨碍男主人的好事,他整天躲在自己的小屋里不敢出来。年轻的女仆却按捺不住,索性主动勾引起哈莫斯,她老是找借口跑到哈莫斯的房间里去,磨磨蹭蹭不肯离开。刚到哈莫斯的住处时,年轻女仆轻易不敢走进他的卧室,可不久以后,不是哈莫斯三番五次地撵她走,她就一直厚着脸皮待在他那里。

哈莫斯在半推半就中,接受了年轻女仆的献身。尽管水到渠成,一切仍然太突然,他意识到有些不太对头,于是事情刚刚开始,就很遗憾地结束了,以致于他不得不重新戴上老花眼镜,用继续看书的办法,来遮掩自己的窘态。事情过去以后,年轻女仆拎着裤子,心满意足大功告成地离去了,他却一直在担心自己如何有脸面再见到她。第二天,他坐在餐桌前看着一本书,就跟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年轻女仆忐忑不安地端了菜上来,然后坐在他身边,风情万种地看着他吃饭。哈莫斯装作看书看入了迷,一直到她提醒他菜冷了,才放下手中的书,心猿意马地吃起来。年轻女仆一肚子心思,有一句无一句地和他说着什么,哈莫斯心怀鬼胎支支吾吾,不敢正眼看她。到晚上,重复的事情又一次发生了,以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四次。

事态的发展和预料得完全一样,担心可能会出现的麻烦很快发生了。有一天,年老的男仆发现年轻女仆在自己的房间里,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说着话。两个人显然是在为什么事吵架,压低着嗓子你一句我一句,各不相让。说着说着就动起手来,年轻女仆自然不是对手,终于被打得哇哇乱叫,又似乎是怕别人听见,硬是把声音憋在了喉咙里。年老的男仆连忙冲进去解救,把房间里正扭打着的男女吓了一大跳。

"哪来的野小子,跑这来撒野?"男仆凶神恶煞地叫了一声。

没想到那男的比男仆更凶更恶,龇牙咧嘴地说道:"老不死的,管你什么鸟事?我打自己老婆,还要得到你的允许。"那男的长得熊腰虎背,一脸的胡子,话音刚落,扬手给年轻女仆就是一记耳光,打得又脆又响。年轻女仆让打痛了,而且见事情已经败露,索性号陶大哭起来,那男的不肯善罢甘休,照年轻女仆的屁股上又是一脚,将她踢翻在地上,然后转过身来,一把揪着男仆的胸襟,用劲一拧,恶狠狠地说:"狗奴才,你那主子不是他娘的人,睡了我老婆,我饶不了他!"那男仆本来就是银样枪头,不过是仗着洋人不可侵犯的势吓唬吓唬人,对方一凶,自己反倒没了主意。他踮着脚,嘟噜着不肯服气,边解释边埋怨,毕竟又不是他睡了她老婆。

"不是说你死了吗?"他突然想到年轻女仆刚来时说过的话,理直气壮地问起来。

"问题是我他娘的还没死,不是吗?"

哇啦哇啦的声音惊动了正在读书的哈莫斯,他捧着一本线装书,来到女仆的房门口。他的突然出现,顿时使声音安静了下来,房间里的三个人,都刷地回过头来,大眼小眼一起瞪着哈莫斯。凶恶的男人气焰立刻有所收敛,哈莫斯意识到苗头有些不对,扭头想走,那男人大声喊了起来:"喂,洋人你他娘别走,我好端端的老婆难道就让你白日了?"

从天而降的年轻女仆的丈夫,使哈莫斯明白事情有些麻烦。他明白自己落进了一个别人事先安排好的圈套,想脱身并不是件容易事。面对这样的丑闻,照例只有多花些钱才能了结。如果哈莫斯表现得强硬一些,事情也许完全是另一样的结局,因为他正和一位典型的无赖在打交道。和这样的无赖打交道,任何畏缩和退步,只可能带来更一步的勒索。事实上,年轻的女仆和这男人根本不是夫妻,他们只是一对私奔的野鸳鸯。年轻女仆从小就被卖到一家大户人家做丫头,早在十五岁的时候,被主人家的大少爷破了身,而在十九岁的时候,又被二少爷的太太发现她和自己男人有一腿。她显然是一位不太懂得如何拒绝男人的女人,虽然她和这家男主人在书房里干过的事,还没有暴露,但是作为一个不受欢迎的狐狸精,很快被贴了些钱嫁了出去。

年轻的女仆被迫嫁给了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嫁过去以后,无论是旧东家的两位少爷,还是东家本人,都寻找借口来看过他。老实巴交的丈夫竟然连吃醋都不会,反正只当着自己是白捡了个老婆,天塌下来也睁只眼闭只眼。既然男人这么窝囊,年轻的女仆干脆破罐子破摔,谁想沾她便宜都来者不拒。临了,终于和这个无赖勾搭上了,丈夫仍然不过问,争风吃醋的族人却不干了,嚷着要出来主持公道。那无赖吃喝嫖赌无一不好,本来是在外面闯荡过世面的人,三十六计走为上,便骗了年轻女仆和他一起私奔。于是来到梅城,那无赖是个好吃懒做的主,自己没能耐赚钱,只好想办法坑蒙拐骗。最省事的办法就是放白鸽,年轻女仆有几分姿色,不愁找不到上当的男人。哈莫斯对中国社会虽有研究,放白鸽这词在书上也见过,但是他自然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一把年纪了,会被别人当作放白鸽的对象。

幸运的是哈莫斯并没有什么细软可以卷走,年轻女仆始终弄不明白主人的金银财宝,到底藏在什么地方,更幸运的一点,则是年轻女仆对这位洋主人产生了巨大的好感,她决定饶了哈莫斯,重新回到无赖身边,继续寻找下一位放白鸽的对象。偏偏那无赖坚决不干,大吵大闹找上门来,目的无非从哈莫斯那讹几个钱出来。哈莫斯的慌乱让他明白自己有机可趁,他把哈莫斯拦在了房间里面,装作要拼命的样子。

"不是几个钱,就可以把这事打发了,"无赖接二连三的唾沫星,只往哈莫斯的脸上飞溅,他恶狠狠地说,"你日了我女人,我他娘不跟你拼命,跟谁拼命?"

年老的男仆在一旁好言相劝,力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赖冷笑着说:"狗奴才,这洋人要是日了你老婆,你也就这么轻易地把这口鸟气咽下去,真是的,别给我人五人六地在一旁瞎鸡巴罗嗦!"

"用不着多说了,你打算要多少钱?"事情都到了这一步,哈莫斯尽量不失绅士风度,摸出手绢,擦了擦脸上的唾沫星。

哈莫斯被勒索之二,胡地的好朋友,重整雄风

哈莫斯把无赖打发走了以后,深深地喘了一口气,然后抱着脑袋,一边揪着头发,一边苦思冥想。这是哈莫斯和中国人打交道,吃的最大的一次亏,他不得不先拿出些钱来,让那位所谓戴了绿帽子的丈夫,先回家消消气。哈莫斯远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有钱,因此一旦想到那个无赖过了几天,还要上门讨自己亲口答应要赔的钱,他便感到心烦意乱六神无主。虽然他自己就是一个无赖,在对付中国的官场时,哈莫斯处处感到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然而对付一个比他小得多的无赖,他第一次感到走投无路。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逃之夭夭离开梅城,也许哈莫斯将不得不重新开始周游世界。

犹豫不决的哈莫斯又一次来到年轻女仆的房间里,眼睛直直地看着她,好半天才说出话来。他向她说出了自己准备再次周游的打算,并且告诉她,如果她不反对的话,将带着她一起周游。"只是可惜我的这么多书不能带走了,"哈莫斯在这一霎那间,突然明白了两件事,首先他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这个年轻的女仆,他发现自己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虽使是她骗了他。其次,哈莫斯明白自己也不可能离开梅城,他像爱上这个女人一样,爱上了这座城市。

"也许我该弄些钱,把你从那浑蛋的丈夫那儿,解救出来?"哈莫斯立刻放弃了离开梅城的主意,他决心勇敢地面对困难,"你那男人,不就是要讹点钱吗?"

"他的钱,你给不得,"年轻女仆说。

"他不就是要钱吗,如何给不得?"

年轻的女仆忍不住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如数家珍,她喋喋不休地说出自己的来历。说完了,她担心地说:"他不会放过谁的,你给他的钱越多,越是没个够。"

哈莫斯把自已关在了书房里,开始从自己的藏书里寻找对策。怎么样对付无赖,书本上似乎找不到什么现成的答案。不过,名不正则言不顺,既然那无赖并不是什么明媒正娶的原版丈夫,事情就好办得多。哈莫斯一下子仿佛有了主意,几天以后,伪装的丈夫神气活现地上门讨账,胸有成竹的哈莫斯只拿出事先说好的十分之一的钱来打发他。"你昏了头了,怎么就这一点点?"那无赖知道有什么地方出了些差错,把钱往桌上啪地一扔,嘴依然还是凶。

"要是嫌少的话,"哈莫斯十分平静地说着,"我们就一起去见官,你们的地方官,怕是饶不了你。拐骗了良家妇女,还诈骗,哼!"

上一次的惊慌已不复存在,哈莫斯完全恢复了勇气。他显得充分的自信,对和女仆私通这一丑闻,可能会传播出去,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在中国文化中,和女仆睡觉从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想明白了这一点,哪怕这无赖就算是女仆的丈夫,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不长进的男主人睡女仆,似乎天经地义。美婢这个辞的含义中,便潜藏着这种显而易见的用心。哈莫斯的自信帮了自己的大忙,就像当年的行骗生涯中屡试不爽那样,他振振有辞地说起来,引经据典装腔作势,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了自己正在干什么,结果把前来勒索钱财的无赖,说得哑口无言,一阵阵发怔。

那无赖临了,伸出胳膊,像卷什么似的,将原来扔在桌上的银元,统统抱在自己怀里,愤愤离去,走出去一截了,又扔下一句话来:"你狠,你日你洋奶奶的,骑驴子看唱本,我们走着瞧!"

过不了几天,无赖又找上门来,他贼头贼脑地溜进了书房,十分讨好地对正在看书的哈莫斯说:"这女人你日就日了,上次是我不好,都怪我,不该说那样的话。"哈莫斯让他说得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眼睛瞪大着,隔着老花眼镜看着他。无赖又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不是吗,也是我没见识,怎么能和你这样的大好佬争一个女人。"无赖这一次全是软的,目的很简单,仍然是叫哈莫斯再拿出一点钱来。哈莫斯绅士气十足地合上书,很严肃地问他是怎么进来的。无赖涎着脸说:"门开着,我也就大胆老脸地进来了。"哈莫斯板着脸,手举起来,指着门,叫他立刻滚蛋。无赖点头哈腰,笑着说:"这就滚,这就滚,隔几天,待你心情好了,我再来。"

哈莫斯说:"你来也没用,我没钱给你。"

"洋人还会没钱,"无赖做出说什么也不相信的样子,"洋人真要是缺钱花了,我们还有日子过吗?你拔根汗毛,够我们吃喝一辈子。"

这以后,隔了几天,那无赖就上门来纠缠。哈莫斯关照紧锁大门,不让他进来,他就隔着大门鬼喊鬼叫,次数多了,耐心也没了,因为他觉得这书呆子兮兮的洋人,实在是比自己还要无赖。闹到临了,无赖便隔着围墙往哈莫斯的住处扔石头,哗的一下,把一块玻璃给砸碎了,无赖见真闯了祸,吓得掉头就跑。这一去,安生了好一阵,然而到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哈莫斯都快把那无赖忘记了,无赖却领着年轻女仆的丈夫,又一次吵上门来,气势汹汹说:"好你个洋鬼子,青天白日,拐骗人家的老婆,这一下还有什么话说。你不是要见官去吗,走,谁含糊了,就不是人日出来的。"

和那魁梧的无赖比起来,年轻女仆的乡下丈夫又瘦又小,一看就是个没任何主意的窝囊货。他唯唯诺诺,说什么话之前,都要先看那无赖一眼,就害怕自己说错了什么。哈莫斯又一次陷入了慌乱的境地,既担心乡下丈夫真会把年轻女仆带走,又遗憾自己拿不出钱来打发眼前这两位男人。正犹豫着,那无赖一看哈莫斯心虚了,上前一把衣领,揪住了便嚷着要去县府评理。乡下丈夫看了这阵势,吓得连忙喊无赖松手,这两人来时一路商量好的,要是不能把老婆接回去,便从洋人那讹点钱抵押。这动手揪洋人的衣领,事先可没说好,乡下丈夫怕真得罪了洋人要吃官司,结结巴巴地喊着:"有话、好好说。"

无赖恶狠狠地说:"好好说个屁,他都日了你老婆了,你还这么没有用。"

哈莫斯被无赖一直揪到了县府门口,围了许多人看。梅城的规矩,向来是洋人碰不得的,难得有这么热闹的场面可以围观,都不肯放过机会。哈莫斯一次次想掰开无赖的手指,然而他毕竟老了,远不是熊腰虎背的无赖的对手。好在梅城的居民中,有不少已经熟悉哈莫斯,由于他在鼠疫中的杰出表现,大家对他印象不错,因此终于有人站出来说话,让无赖把手松开,别杖着自己有些鸟力气撒野。哈莫斯挣脱开了,很有风度地理了理扯乱的衣服,脸上露出不在乎的微笑。这一天,正好胡天不在县府办公,众人都起哄,说去红梅阁肯定能找到他。那无赖也不考虑后果,硬拉着哈莫斯去了红梅阁。

大家前呼后拥地来到红梅阁,胡天为了两位督军大人要来打猎,弄得心情很不好。当无赖和哈莫斯一起来到红梅阁的门前时,一夜不曾合眼的胡天正在呼呼大睡。首先被吵醒的是一枝花,她披了件衣服,扯开了窗帘的一角,往楼下看。街面上站了许多人,胡天的保镖冲了出去,对着众人大声吆喝。她一眼就看见了混在众人堆里最显眼的洋人哈莫斯,哈莫斯满脸的一本正经,好像正发生着的事情,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似的。为了弄明白究竟怎么一回事,一枝花索性把窗户打开,居高临下地进一步观察。

叽叽喳喳的声音吵醒了胡天,他赤条条地跳下床,走到窗前,一把推开一枝花,怒不可遏地往楼下看。他终于搞清楚这些人把他吵醒的原因,恶狠狠破口大骂:"日你祖宗八代,这种鸟事,也有脸来找我!洋人日了你老婆,你有能耐,也日了他老婆,没能耐,就活该!"

乡下丈夫叫胡天骂得抬不起头来,那无赖也被胡天的怒气冲冲,吓得不知所措。他充满委屈地嘀咕了一句,说难道这事就这么算了不成。胡天大声命令聚集着的人群赶快散开,要不然,他就要喊卫兵抬一挺机关枪来。看热闹的也再不敢起哄,偏偏这时候一位新赶来的,不问青红皂白地喊起来:"这洋人睡了谁的老婆?"没人回答他,这位楞头青便一遍遍地问个没完,最后,拉住了那无赖,愣头愣脑地说,"喂,是不是睡了你老婆?"

"睡了你老婆。"无赖一腔怨气正没地方去。

就像小鲍恩和中国女佣生了个金发碧眼的私生子,这事最后不得不由胡地出面摆平一样,帮助哈莫斯从困境中摆脱出来的,最终仍然是除胡天之外的另一位传奇人物胡地。由于胡天拒绝受理乡下丈夫状告哈莫斯的案子,哈莫斯又一次回到自己的住处,一头钻进了书房不肯出来。那无赖见从哈莫斯身上,实在捞不到什么油水,便撺弄乡下丈夫把老婆带回去。年轻女仆说什么也不肯和窝囊的丈夫一起回家,她大吵大闹,说自己就是去当婊子,也不可能再回到该死的乡下去,无赖说,女人不要起脸来,真是不得了,那洋人又不喜欢你,你赖在这有什么意思。又说,他要喜欢你,早拿出钱来了,洋人怎么会没有钱呢。

被激怒的年轻女仆像一阵旋风那样,冲进书房,抢过哈莫斯手上捧着的线装书,咬牙切齿地说:"你是不是真没钱?"

哈莫斯很狼狈,红着脸说:"我没有那么多钱。"

"那你就去借,跟有钱的人借。"

年轻女仆的想法和哈莫斯不谋而合,他站起身来,衣服也没换,就直接去了胡地那里。哈莫斯似乎已经盘算好了,事实上,手里捧着线装书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一直在想着同样的问题。因为他明白,一旦当真向胡地开了口,胡地将把他的求援,当作是看得起自己的友好表示。他毕竟是梅城中的外国人,他毕竟还有着自己的优势。时过境迁今非昔比,自从进入民国,在华的外国人的特权已经大大不如从前,但是外国人不能随便受到侵犯,这一点依然无可置疑。哈莫斯从自己的藏书中,取了一卷残本《玉房秘诀》,见了胡地以后,他开门见山地说出了处境。他谈到了自己手头的拮据,而拮据的原因,就是由于自己把太多的金钱都砸在了收集藏书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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