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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物录》作者:不到四月
器物.丹瓷
第一次见到丹瓷是在奶奶家了。
很小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奶奶家消暑。
在那个破旧的小院子里乱晃,开门,关门,跨过一道道厢房的门槛。房梁腐旧,但上面仍看的出精雕牡丹细刻兰草,异兽图纹栩栩如生。大概是东北角的一间很小很小的房间里,弥漫着青白色烟雾。仿佛活物般溢处狭小的空间,四处穿行。
推开门,我看到有个男人坐在角落里,手中握着一把燃烧的细长草叶。青色的烟雾从他手中钻出,像只光滑软腻的青蛇。
一直都是深色夹袄上秀丹蔻水纹,光头方脸身材壮实。比我高出足足一倍。看着就是很微妙的感觉。不太好形容,回想起来大概类似于现代农工穿了件仿古寿衣。十足的怪异,十足的和谐。
那时候真的是小孩子,刚会走,说话还是滴滴咯咯的时候。
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想想真是十分抱歉。
他试过带我去河边玩,和邻旁堂家的哥哥一起。瞒着奶奶。
结果往往是堂哥被打骂一顿,而我因为是家中最小的孩子而幸免。堂哥后来说,他一直为此十分嫉妒我。
在我奶奶家旁边的小小的河流,很浅,很清。水底的石头咕噜咕噜乱滚。他摘了很多草,绿色的,长长的,有些苦涩的味道。就长在河边,一大把一大把的。奶奶经常带回家,点燃。屋中就会弥漫一种很自然很凉爽的青烟。
奶奶就在一旁闭眼微笑。
丹瓷用手捧着它们,很安静的看着它们一点点燃烧成灰。在我幼小的记忆中,每到这个时候,他总是特别安静。
安静的,仿佛是一件死物。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他是家中的亲戚。和叔叔伯伯们看上去那么像。
我一直不认人的。如果只看脸,我认不出任何人,包括自己。像什么叔叔伯伯婶婶嫂嫂哥哥姐姐,从来都弄不清楚。
但丹瓷,我居然是认得的。永远相同的打扮,还有,不知名草微苦而清冽的淡淡香气。
后来,奶奶为了治病,搬来和我们一起住。
身边带着很久不见了的丹瓷。
我家是城市,找不到那种草。但丹瓷身上依然有那种淡淡的微苦的香气却持久的很。他一直在奶奶身边,寸步不离的。
“丹瓷,奶奶一起?”我问。
说话还不是十分流利,更多迸发的是词汇而不是句子。
爸爸妈妈脸色有些青白。奶奶却依然和蔼的说“是啊,我得带着他。”她的笑脸和平时一样。
奶奶和丹瓷就在那里住了下来。
但奶奶没有像她所说的那样一直带着他。
奶奶开始彻夜不归。
爸爸妈妈总有一个陪着她,有时是两个都不在。丹瓷坐在奶奶的屋子里,照旧是深色夹袄上秀丹蔻水纹,光头方脸身材壮实,双手做出捧起草叶的动作。但整个人,都灰暗了。
小孩子在语言方面进步神速。很快我已经能流利的吟诵歌唱。但当我无聊和丹瓷说话的时候,他的表情还是像我幼时那样安静而空洞。
他从不和我说话。
再后来,爸妈都回来了,但奶奶没有。爸爸妈妈把我带到白房子里,我记得那里,每次不舒服都会被带到哪里。
白房子的名字很普通但我非常非常讨厌并一直把这种情绪保持了十多年——医院。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人很多。
爸爸妈妈把我带到一间小小的隔间口。外面的走廊上,我看到很多相似的面孔,叔叔伯伯婶婶嫂嫂哥哥姐姐们。爸爸进去了,又出来。我记不清他的神色和表情。他退到那些人中,和他们融在一起,无法分辨了。
然后,妈妈带我进去。
白色,白色,白色,
黑色……
奶奶坐在椅子上看着我。
“啊,奶奶走了,无挂念啊……”
然后她就这样,从门口走了出去。穿过那一群相似的面孔,相似的人。穿过她的儿女她的子孙她的亲人。转过拐角看不见了。
“冉冉,看,奶奶。叫奶奶。”妈妈抱着我,用哄小孩的语气说。
看了看空空的椅子,又看看旁边的床。有个人躺在床上,记忆中是反差极大的黑色的。她是奶奶?
她不是奶奶。
奶奶走了。
奶奶已经走了。
我记得自己是哭出来了。
模模糊糊是回到家了。小孩子的记忆就在这里中断,后半部分仿佛梦境,醒来时风一般飘散。
记忆中我回到了奶奶家的茅屋,推开东北角雕花木门。
丹瓷还是坐在那里,一下也没有动。悄悄的,我觉得他和平时有那么一点点不同。为什么呢,不知道。
“丹瓷,奶奶走了。”我记得我对他说。
他还是坐在那里。照旧是深色夹袄上秀丹蔻水纹,光头方脸身材壮实,双手做出捧起草叶的动作。但有什么不一样了。
他从来不和我说话。
一闪一灭的火光,微苦而凉的香气淡淡的蔓延开。青色烟雾,红色水纹,梦幻而不真实。那是我关于他最后的记忆了。
被遗忘到记忆深处的角落里。
和着青烟水纹和微苦的香气。
距离那时已经过去很久了。我,走到了很多地方,看到很多人。我在慢慢长大,慢慢的离开。
离开奶奶家茅屋和小河。
离开小县城里鸟儿一样小小的窝。
那一天,我到了一家印度风格的小店,黑木雕的大象和羚羊,金属光芒彩虹般的各种项链,金色银色点缀铃铛的手镯,或长或短的佛珠,暗暗绘有方格菱纹锻幔挂满墙壁,青烟雾葛暗香习习。
长期焚香使店中满是各种或甜腻或清新的香味,但我敏捷的捕捉到一股微苦而凉的香味,熟悉的,久远的味道。
我从打扮华丽的店主口中知道,那是一种叫做艾茶的香料。
但初闻时,那味道仿佛细小的水滴落在记忆深处的水面上。
一个久远的名字和久远的人影随着涟漪荡漾而缓缓浮现。
丹瓷。
――――――――
“你从那弄来的?”妈妈拿着那种淡绿色的熏香问我。香气浓郁,不点燃也能闻到。熟悉的微苦而凉,夹杂不熟悉的柔和乳香,更为飘渺淡雅却少了一份清新自然。
“看到买的,奶奶和丹瓷原来很喜欢。”我回答。
那香气,原来一直自丹瓷捧起的双手发出,但他不在了,我只能找出买了很久的金属杯子,倒入沙土充当当底座。插好,点燃,淡淡青烟。
“丹瓷?你说谁?”妈妈问。
“奶奶家的亲戚吧,光头穿红色水纹夹袄的那个。”漫不经心的回答,
“奶奶来时那有带亲戚啊。你是说你奶奶带来的那个香炉?后来莫名起来碎了的那个?对了,妈好像原来是挺喜欢这个味道的,在老家总是闻见。”妈妈的表情从不解疑惑变为了然。
香烟渺渺。熟悉的微苦而凉的味道。
只是不见了那人深色夹袄上秀丹蔻水纹,光头方脸身材壮实,双手做出捧起草叶的动作。还少了奶奶在一旁闭眼微笑。
隐约记起,奶奶似乎说过,她得带着他。
钢琴.泛灵
在长大和未长大的过程中,我渐渐开始区分别人的世界和我的世界。父亲似乎说过什么万物有灵论,也叫泛灵。
在我的世界里就这么称呼了,那些只有我,还有其他少部分人才知道存在的种族。
由死物生出的,类似于妖精鬼怪的种族——泛灵。
如果冒犯,请多多担待。
能听懂人类语言的泛灵其实并不多,能直接和人说话的更是稀有。那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泛灵,大概都很孤单吧?
我认识一个人,秦烨。
他告诉我他能听到妖怪说话的声音。是真的还是随口编造的玩笑,我也不清楚。
但他常用的那个本子,软皮黑底银线团鸟纹的那个,到是个真真正正的泛灵。小巧,精致,一身黑衣,银发似水。面部十分模糊,只有眼睛是融化般的深棕色十分分明。
经常是一个姿势坐在打开的纸页边缘上,玩弄自己的头发。
秦烨就在那个本子里,肆意涂抹关于另一个世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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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我当作家的地方,其实并没有多少人喜欢我。
我本应该居住在更宽敞更明亮更富丽堂皇的地方,身边有更高雅更文明更懂得音乐美好的人。我应该是最引人注目的角色,歌声飘荡令人沉迷其中。
而我现在住在没有任何装饰搭配我的房间中。穿着绒布裙子落满灰尘。
他们听不懂我歌唱的声音,也不在乎我的外表。他们总是说,啊,多么美好的歌声,但却没人明白我到达在歌唱什么。只是一味的附和而已。
每天对着这些人歌唱,一点也不会感到快乐。
像我们这样的人,每个都在等待着的是那种叫做救赎的事物吧?
我的救赎就是那个人。
并不是多么漂亮的人,也没有同族们所钟爱的气质。中年,未婚,瘦高,干枯,不修边幅。对别人来说,大概是一无是处的那种。
但他对于音乐和我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姑且,让我称之为爱吧。
是那种非常非常浓厚的感情,缺少就会死的感情。只有他理解我,只有他得到我的认可,对我来说,他就是一切,缺少了整个生命都会枯萎。
平时最怕麻烦,但总是为我梳理妆容,检查身体;平时不加梳洗,但触碰我的手指却都是清洁干燥的;平时弯腰驼背懒懒散散,面对我却是坐姿端正全神贯注的;平时一声不吭,就算偶尔说话也是声音如同蚊蝇一般,面对我却嘹亮高歌,和我的声音完美的融化在一起。
多么感谢,能碰上这样的人。
我们这一族的寿命可能很长。为什么是“可能”?因为太少有人能活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天。意外太过频繁,天灾人祸。心比身体还脆弱,脆弱到需要时时刻刻被适当的温暖浸泡否则很容易冻裂,燃烧,融化或风干掉。
如果可以选择,我比较乐意选择燃烧的结果。
我本以为自己是幸运的,因为我恰好碰到了能给予我温暖和爱的人。
但很快我发现我是那么不幸,因为我倾尽生命所热爱的人并不那么爱我。
我所居住的地方有很多人。被称为学生的和被称为老师的。顺便说一句,我所爱的人被尊称为吴老师。
其中,被称为小王老师的那个人类,在同族中拥有更为宽泛的权利。比如,优先挑选心爱之人。
她骄傲的像珠宝或孔雀。其实并不如我美丽,声音也是一般般。但她会跳舞,舞姿颇有几分流苏飞散的气魄。和她的人一样,骄傲,霸气,唯我独尊。
孔雀一样的小王老师,选中了我心爱的人作为伴侣。像一只孔雀一样围绕他飞舞。
他们之间的情理不断连我和我的同族都感受的清清楚楚。缠绕密集,像蜘蛛网一样把两人包裹隔绝于外面的世界。
我独自哭诉,悄无声息的。
为什么选择她呢?我那一点比她差?
是因为她的双腿可以舞蹈吗?是因为她在这里特殊的权利吗?是因为她父亲拥有我们的家和我们所有人吗?
是因为,她和你一样的温暖吗?
是因为,她住在比我们的家更宽敞更明亮更富丽堂皇的地方吗?
几个月后,吴老师走了。
再也不来这个被我当作家的地方。
我孤单一人,在阳光黑暗孤单和歌声中失去颜色。
渴望的燃烧并没有降临,我所面临的是风干的结局。
过了不知道多久。我再次感觉到温暖。
火苗舔食我的身体,云杉木和华丽的绒布轻易点燃,化为飞灰。我已经不在感觉疼痛,火焰燃烧在僵硬的身上,本该炙热却意外带有丝丝寒意。
这就是燃烧的感觉吗?
透过火焰,我仿佛看到我心爱的那个人。这是永久的离别,就让我再为你歌唱一次吧。
最后,为你。
歌唱一次。
——————————————
秦烨记录下的故事如此真实,我看完,想嘲笑,想感叹,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鸟纹本子只是坐在桌角看着,不时抬手把玩他那头柔软银亮的长发。
他这个人也奇怪的很,完全看不到泛灵,却天生能听到身边窃窃私语的声音。其中很多部分我都无法感知。曾令我嫉妒了很长一段时间。
第一次看到,我还以为是因被抛弃而自杀的妇女所写的遗书。其实不是。纸张微黄摸上去隐约感觉细微的灼伤。没有眼泪,留下的只有歌声。
在脑内自行补完最后的画面。
黑白琴键错落起伏。共鸣板被火焰腐蚀渐渐发不出声音。遗落在音乐室的钢琴独自歌唱弹奏,那是她送给抛弃她的人最后的歌。
没错,是钢琴哦。
只是被抛弃的钢琴而已。
钢琴那种豪华的东西不应该出现在小学里。
热爱音乐并才华出众的吴先生不应该去小学当老师。
校董的亲戚小王老师不应该爱上外表勉强的穷大叔。
学校不该被雷击中起火。
但这一切,就这样发生了。就这样被遗忘了。
食物.嗜甜
“你见过什么样子的妖怪?嗯,你知道我在说什么。”秦烨问我。那个大概是午休,还是小学生,男女生界限模糊的时候。
“很多啊,怎麼了。”我不认为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那,你见没见过,可以吃的妖怪。”我听到秦烨咽口水的声音,喉结上下移动,咕噜一声。分不清是饿了还是紧张。
“食物那种寿命不长的东西,怎麼会养出泛灵……妖怪呢?别瞎想了比较好。”我有些心不在焉的回答。秦烨固执的把那些种族通称为妖怪。也许在他看来,或者说听起来动物妖怪和器物泛灵是没什么区别的。
“怎麼是瞎想呢……”后面的话成了呢喃低语。记不得具体内容了,无非是他又听到什么说话一类的事。虽然还是习惯性认为彼此都是没长大的小孩子,用不屑的语气贬低对方为乐,但仔细想下他知道的事情也许真的比我多也说不定。
那个时候的秦烨还没长开,圆滚滚的,包子脸,说话细声细气,比我还矮半头。他爸妈都担心他以后长成矮冬瓜。直到初二,这家伙突击性窜个,变声,天天嚷嚷生长痛,一个学期竟然追上我还比我高了十多厘米。这是他少数得意的几件事之一。
能听到妖怪的声音,是他所得意的第二件事。
天生的通灵者,习惯成自然,不觉得自己和他人有异。正如我很长时间无法分清人与泛灵的界限。
我们不知道在别人眼中我们有多么奇怪。
我是甜食控,没甜味就活不下去的那种。最喜欢的是各种蛋糕甜点,还有不带泡沫的甜味饮料。爸爸妈妈堂哥堂姐表哥表姐曾一度担心我因摄入糖分过多而发育不良或干脆被腻死。最喜欢的当然是做工十分精致的点心,做成不同的形状,用水果,巧克力和薄荷叶子装饰的,覆盖面包心一样柔软奶油,撒上美味糖粉的那种。
当然,是很贵的那种。
蛋糕店的橱窗里摆着,五颜六色闪闪发光。就像宝石一样美好。
但真的很贵,十多块人民币才能买一小块。就算十二岁以后也很少能狠下心去买哪怕是最便宜的那种。
如果买了,就会立刻吃掉,吃的干干净净,一点不留。
在十二岁之前,爸爸曾买过一次。
三层的,白色,烤的松松垮垮的蛋糕以及奶油夹心,上面有一整只小兔子瞪着红彤彤的半透明眼睛。后来长大些自己去时才知道那是最便宜的一种,味道也是一般般,但当时不知道这些,因为甜点的诱惑而兴奋到了极点。
我把那块点心摆在桌子上看了又看,拿着勺子好几次想戳下去最后还是忍住了。
太可爱了,舍不得吃。我把它藏到冰箱里,没告诉父母。
好东西要留着慢慢享用,不是吗?
当天晚上,兴奋的睡不好觉,借着喝水的名义偷偷溜进厨房,想再看一眼那可爱的兔子蛋糕。
晚上总有特殊的气氛。冰箱开启时甚至有冷雾涌出,仿佛电影中的画面。
我没有看到可爱的兔子糕点,在我小心翼翼摆放蛋糕的位置坐着一个很可爱的,长着兔子耳朵的小人。瞪着红彤彤的半透明眼睛,欢乐的张嘴无声叫唤,往我身上扑。
我维持着拉开冰箱门的动作愣在原地。
我立刻知道碰上什么了。
这一刻我无比讨厌泛灵的存在。吃蛋糕我很乐意,但我无法想象把一个外表类似人类的东西吃掉。尤其是她活蹦乱跳到处跑。差点掉到冰箱外面。被我抓住塞回去还张着小嘴尖叫,满脸不情愿。
爸爸妈妈是很少能看到泛灵的。第二天早上我看到了恐怖的事,她被端出来当早餐。一个人抱着叉子往自己身上戳。叉子和她相比不是一般的大,看的我心惊肉跳,生怕一个不小心她没拿住把自己戳到。而她浑然不觉,兔子耳朵一晃一晃,可爱的不行。
我没收了她的叉子。把她塞回冰箱。
那天就因为没吃早饭而低血糖了。整天抱着甜食啃还会低血糖的,说出来谁也不信。
“秦烨……”我趴在桌子上叫他。头晕的厉害,眼前一片黑白星星闪烁。
“干吗?”
“我相信有食物能变成妖怪了。”
“哦。”尾音有些上翘的味道,不知道是得意还是嘲讽。
食物的泛灵果然寿命不长。尤其是蛋糕这种需要现烤现吃保存不长的东西。没过两天,兔子的耳朵就耷拉了,不愿动了。就算我拿叉子戳她也没有反应。
又过两天,打开冰箱时她彻底消失了。
我兴高采烈的把蛋糕端出来,狠狠的叉了一块送入口中。立即又吐了出来,找水漱口。
奶油,是苦的。
那么可爱的兔子蛋糕坏掉了。被我埋在树下,很可惜的是垂涎了好久到头来一口都没吃到。
―――――――――――――
很多年后,我在秦烨的黑皮银纹本子上看到了关于那年的他提到的会说话的食物妖怪的记录。只有几行,超级简单。
食物的声音被描述成细碎又唠叨,好像被海水泡了很久的青少年。听到说话的地方是厨房新买的干货旁边。后面用蓝色笔打了个括号注明发出声音的就是一包生鱼片。
听到的话的很简单。
“吃掉我吃掉我吃掉我吃掉我……”
这难道是食物的执念吗?
如果这样的话,亲爱的兔子蛋糕,真的很抱歉。
妖坊.佳天
总是容易招惹到奇奇怪怪的东西,大概是天生的吧?
在这个世界上并非大众化的人其实很多呢.叛逆的,异样的,坚持着自己的想法,怀揣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梦想,保持对自己世界中才存在之物的喜爱与信仰。没有所谓好与坏的区别,只是大多数人无法接受罢了。
他们是否会感觉孤单?
我知道有一个地方,那里聚集着很多人。被世界抛弃或抛弃世界的人。欢迎光临,不过请小心。
那里是被称为妖坊的地方,秦烨评价为“槽点多到让人不想吐槽的地方”。单开的木制门,神出鬼没的招牌,窗户很小里面灯不亮还总是闪,平时就算撞到门上也不会太在意。
如果不是被里面出来的人撞上的话,我可能会完全忽视掉这家不起眼的水吧。 尽管它就在中学放学路上,离家超级近,步行不到十分钟。
当时的情况真是有些混乱和狼狈了,事后想想都郁闷。大概是个阴天,我背着书包手上拎着一袋子书还夹着厚厚一沓八开速写稿,没有卷起来或包个皮什么的,直接 夹在胳膊底下已经把衣服弄脏一大片了。 很罕见的我没走神没发呆没看书没听音乐没打手机,一心往家走。速度大概接近小跑,我运动神经尽管不算发达好歹学过几年舞蹈几年跆拳道,这种速度平时扑过来 个人还是能躲开的。
但当你带着严重超载的行装走在人行道上路过平时根本不会注意的狭小门口时,一个踏着滑板的女孩突然从门内冲到大街上,怕是任谁都很难躲。
全力保持平衡和她擦肩而过。虽然没被撞也没摔,但手里的东西还是不可避免的撒了一地。素描纸和地面接触弄的是一片脏兮兮。
第一反应——啊,麻烦。
第二反应是抬头寻找那个窜到茫茫人海中消失不见的滑板女孩
第三反应才是回头打量突然冒出人的阴森森的门。
真的是很小很小,比起店铺更像是楼道单元口。之所以我看出是个水吧,一是因为门上写的粉笔大字——妖坊。字体龙飞凤舞硬是用粉笔写出毛笔书法的效果,但怎么看都更像是随手的涂鸦而不是商店招牌。
这其二,就是里面随后走出来的礼貌少年。身上是不合时代的古装武士短打扮,手上拎着托盘具有强烈的违和感,一头黑发光滑温润细细碎碎的拂过脸庞,整个人气质单一的柔软温和,在纯粹人类范畴的边缘徘徊那般。
“真是抱歉,这位客人。辉辉不是故意的,请您原谅她。下次她再来我会请她给您道歉的。”他说。
我差点以为他是个泛灵,毫无原因大脑就这样反应了。
但他不是。
我注意到周围人惊异的目光,不知是针对他的打扮还是单纯的个人。
我能听到他说话,他们能看到他。
“这位客人,既然来了,就进来坐坐吧。您喜欢喝点什么呢?”
小小的店铺,下沉式结构。四面墙和天花板都铺着装饰性木头。地面是变质岩,淡灰的颜色,凹凸不平,清理起来很费事的那种。桌椅都是原木色,用柔软布制品装饰,柔软但华美,暗暗的反射略带米色的烛火灯光。姹紫嫣红的轻纱帷幕隔出一个个独立空间。影影绰绰颇有梦幻的感觉。
地方比想象中的大,人比想象中的多。
要了杯摩卡,自己找到一个空桌子坐下。店内人不少,我坐的地方是最里面,被重重紫红纱帘和玻璃珠串围绕。安静而阴暗,唯一的光源是小小的蜡烛,灯光照不到。
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会选这么个阴森森的位置。好像是头脑发热就坐过去了。完全没感到不安或恐惧,反而是异样的熟悉。
很快——在我感到恐惧或无聊以前——又有人撩开进入隔断,在桌边坐下。
深色帽衫低领T恤格子裙长筒袜及帆布鞋的非主流打扮,动作从而,搅动气流扰乱烛火光芒。
她坐下,放下手中的饮料,摘下背包,撩开帽子,双手交叉在桌面摆好,十指弧度优雅,指甲修剪整齐,涂了白色指甲油。皮肤在烛光下呈现东方人种典型的琥珀般浓稠的昏黄色调。
“小妹妹,第一次来吧。”她说。用的是肯定句。
我抬头看她。
她的面容隐没在深亚麻色细发和阴影之中。露出下巴轮廓,简练,干脆。
“平时没人坐这里,只有我,是常客。”
“很抱歉,打扰到你了吗?”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没有,你很干净。”她抬起一只手,越过大半张桌子,在距离我五分之一桌面处停住。五指张开仿佛摁在透明玻璃上。“只到这里,你的气场开的很小,只到这里,再往外就感觉不到了。”她发出类似笑的声音,把手收回去,摆好。
“没事,放松点。这里很少有新人,大多都是回头客,声誉不错,鸡尾酒有自创口味,很受欢迎,可惜你年龄不够。
薰衣草冰沙味道很不错,就是糖放的很多,不喜欢可以和果冻——就是那个圆脸金眸梳马尾的女服务员——说一声。冰激凌也是自制,很甜也很便宜。奶茶不是很正宗,但花茶什么的可是一大特色……
我是佳天,妹妹怎么称呼?”
“……冉就可以。”我犹豫了不到一秒就给出答案。很多人都说过,姓名是个其妙的东西,随便告诉别人会招来厄运。何况,“佳天”这两个字听上去并不像是人名。
“ran?哪个字?荏苒的苒?” 她到没在意,仿佛是漫不经心的问。
“是‘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的冉。”想了想,补充“就是荏苒的苒去掉草字头的那个。”毕竟《陌上桑》这首诗不是家喻户晓的那种。
“好的,我记住了。”她把手放下,靠到椅背上,递给我一张卡片“欢迎来到妖坊,有空常来看看。”
“好的。”我起身。摩卡早在她絮絮叨叨介绍店中商品时就喝完了。“杯子需要我放回吧台吗?”
“不用,放着就成。下次见,我送你点东西。”她说。
那张卡片上写着一个网址。我好奇的打开,注册,快速浏览。
是关于灵异事件的论坛。名字就叫“妖坊”。
木头纹路素材上添加两个龙飞凤舞的粉笔字Logo,深灰色底调,原木纹路背景配合姹紫殷红的导航标,在屏幕上浮动仿佛清风穿堂而过。略带阴暗华美却灯火摇拽温馨宜人。
和水吧一模一样。
屏幕仿佛变成一扇窗,直直通向另一个世界。一个原本仅有我才可窥伺的世界。
在会员名单中我看到佳天的名字。点开,除了基本资料还有一张照片,尺寸很大,分辨率极高,占了半个电脑屏幕。
确实是我见过的那个人。
深亚麻色头发挽在脑后,丝巾扎起,略显凌乱。典型黄种人皮肤,下巴轮廓干净利落带点决绝的味道,上次被刘海遮挡的脸颊略凹,颧骨突起。眼睛杏仁混圆在屏幕上呈现出极艳丽的红棕色,不知是美瞳还是闪光的效果。
却是身着古装,玄衣红裳火焰纹镶边,神情傲然周身仿佛缭绕祥云火焰。一时间我竟移不开眼睛。
换了身打扮,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正想着,收到来自对方的信息,私信模式:“亲爱的冉冉我们又见面了。这次姐姐送你个小礼物,要收好哦。”
接着是发送过来图片文件。刚刚点开就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匆匆一瞥只见一抹碧色温润,水滴形状却比水更为灵动轻盈。
感觉上,像是风。拂面春风。
正打算问问是怎么回事,她就下线了。
大概是半个月后,父亲去缅甸出差,回来时带来一龙一凤两个小玉坠。碧绿色,水滴状。凤凰坠子自然是归了我。
拿到手时,我便看到有个面目模糊的小人从中爬出,背上的翅膀见风便长,不一会就像巨鹰一般托起她的身体在空中悬浮,把碧绿一团的小脸凑到我面前,摆出一个似乎是微笑的表情。
佳天送我的“小礼物”——碧凰。
妖坊里没有普通人,要小心点,真的。
流夏.井河
八月,学校组织夏令营。习惯性报名,坐车晃荡八九个小时,去那什么所谓的“农家小院”“体验生活”。
二等学校的夏令营,自然不会去什么高级旅游胜地。那只是黄土地上一个极小极平常的村子,名字叫幸福村,简短的让人想记不住都难。大片菜地,棉花玉米,足够
使我们这群彻头彻尾的城里孩子兴奋了。但在我看来,这种旅行远不如留在家看书有趣。所以,第二天就告了病假,脱离兴高采烈跃跃欲试下地浇水除草的学生队
伍,回到暂居的小院乱逛。
那院子,真是有够破旧的。不一定古老,一定偷工减料得过且过。
北面一排房,分成无数间蜂房一样的屋子,墙薄到用手指可以捅破的地步。屋子小的很,进门就是用来睡觉的土炕,剩下的地方连个人都站不下,不上炕都关不上门。那门,糟木板镂空糊上层纸透光,太久没换破的千疮百孔,里面外面一览无余。自我认为,根本没有关门的必要。
院子里寸草不生,唯一的树干枯灰败不知死了多少年。树下有口井,用大石板盖着,辘轳坏了一半,覆盖一层厚重的尘埃。
相当有鬼片气氛。
我抚摸着脖子上小小的碧凰玉坠这样想。
面目模糊的女孩从玉坠中晃悠飞出,坐在我肩膀上。蒲扇着一对小翅膀,一身黯淡的古代长袍。一小截白到透明的胳膊从袖口伸出,插进我脖子里,有点凉凉的并不会痛。
她刚成为物灵不久,还是小孩子。虚弱的像一团绿色的光或风,稍不小心就要散开似的。
对于这个佳天送来的“见面礼”,纵使见识过不少泛灵的我依然觉得很神奇。泛灵这种东西我绝对不能说是了解,但见的太多了迷迷糊糊中大概也摸索出了一些规律。
寄托感情越浓厚的物灵就越强大,看起来也越像人类,而感情这种东西,是可以随时间而积累或减退的。爆发式的感情或许能令泛灵一下子清晰长大,之后等待的往
往是形体随时间而变淡最终消亡。那些细水长流的温暖,更容易哺育强大清晰的物灵。比如小时候见到的丹瓷,衣服上的褶皱皮肤的毛孔都清清楚楚,甚至被我误认
为是家中的亲戚。
不知他活过了多少岁月?又是否换过主人?
那些主人们又是否知道,自己心爱之物有了灵性?
白天什么都没干,晚上自然就睡不着。何况墙壁不隔声,被褥硬的像石头,各种灰尘漫天飞舞,我在床上滚来滚去,每个姿势都尝试过还是没有睡眠的气氛。
大概是太久没睡硬板床了,早知道就自己带铺盖好了。我蜷在杯子里这样想。
窗外的微光透过一层薄薄的纸照进屋内,没有窗帘,外面干枯的树木莫名的呈现一种凄凉感,冷冽的仿佛冬夜窗上结出的霜花。
明明处在黄土平原广阔的领地,两河连年沉积冲刷带来收获与丰饶,阡陌纵横宅邸鳞次,麦浪谷风连绵络绎。风从西北方拂过带起扬尘。阳光的余晖散尽,入夜后却意外的冰冷。比我记忆中的任何夜晚都更加冰冷而潮湿。
屋中其他人都睡死了,呼吸平稳,在狭小的空间制造出一阵白雾。这麼冷我很好奇其他人是怎么睡着的。大概是因为白天太累了吧。
已经冷到水蒸汽液化的程度了,大概是那个住在水井里的妖怪出来了吧?我想着,从床上坐起,用被子把自己包裹成一团。幸好床离窗户很近,从我这个位置可以清晰的看到那狰狞的枯树和水井。
不知从哪来的微光,隐隐照亮了院中的人影。
那种光线,根本看不清人的样子,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出留着长发,古装。比我见过的大多数灵都更为古典也更为神秘而肃穆的样式。
甚至是男是女都看不清。似乎也没有分辨的必要性。
他,或者是它?侧面朝向干枯的树干,双臂长开,袖子长长的垂下,层层叠叠,深浅不一的颜色。它似乎在说些什么,也可能只是静立。反正我是听不到来自泛灵的声音。但它的动作,真的好像旁边还有别的什么人似的。
见过对向虚空喃喃自语的人吗?就是那个样子,周围的气压其妙的差别,光与风隔出另一层空间。不知真身为何物的泛灵隔空拥抱着某个看不见的幻影。它们的世界中只有彼此的存在。
没有缝隙,生人勿近。
视线游离,在那光线之外,我看到了另外的人。
院中古井旁散发出点点不知来源的微光,古典泛灵站在其中十分显眼。以至于我忽略了在那以外,无月的星空漏下的昏暗色调下掩藏的个人。
其实我应该更先看到他的才对。
就在窗户边上,背对着我,大概是和我一样望向院中的泛灵。光线被略略遮挡,在地面留下不甚清晰的剪影,看上去就像城市两旁被砍的光秃秃的树干。我又往被子里缩缩,感觉更冷了。
一种不知所措的寒栗。
如果换作是其他人,大概不会认出他是谁。但我们毕竟是一起混了这么多年,从有记忆起就天天见面,熟悉到不用看就能认出对方的程度。
秦烨?
他的确参加了这次活动没错,能出现在这个地方也不算是活见鬼。但深更半夜的——现在至少是凌晨三四点——跑能冻死人的院子里干什么?要说是看星星晒月亮我打死也不信!
突然间,自认为很熟悉很熟悉变的那么遥远了。
不是那种很强烈很烂俗的悲伤或懊恼的感觉,不至于要死要活的,甚至比不上上学迟到或弄丢手机带来的感情,只是有那么一点无助罢了,就好像是在大商场里突然走丢了的感觉。
身边一切都是陌生的,一个人站在原地有一瞬间的不知所措。然后很快的反应过来,拿出手机打电话或回头去找其他人。
毕竟,我们都不小了。
“昨天晚上的,你看……听到什么了吗?”在坐着旅行车颠簸回去的路上我问他。窗外是大片的农作物,很高的杆子,看不出是高粱还是玉米,嫩嫩的油油的绿上蒙了一层灰色浮尘,不时闪过枯涸的沟渠以及水井的遗迹
完全没有避讳的,他点头,望向窗外,没再多说话。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窗外的浮尘中我似乎看到一点水光闪过,空气中留下一道蛇尾般逶迤的波纹又消失。
那天晚上的事,老实说我记不太清了,整个朦胧的像梦,过程真实,醒来后只记得最深刻的一两个画面。真实的过程,被他详详细细的记在软皮黑底银线团鸟纹的本子里,就是老用手指玩头发的那一个,如水的银发披泻下来真的恍惚如月光的色彩。
后来,真的是很久之后,那个本子摆在了我的书桌上,独自占据一个角落,区分与一堆堆稿纸图画小说字典及各种杂志。
到底他还是为我解开了关于另一个世界的谜。
这一段话是蓝色圆珠笔笔写的,字迹潦草,涂改了很多,看样子是他随手记下的,听到的具体内容。我费了很多力气才看懂。那些句子本身就不连贯,夹杂了很多问号和各种文字——秦烨在语言方面极具天赋,而我在这方面就是个白痴。
他说他看到了传说中的神灵。悬浮在空中,下半身不是双腿而是蛇尾般包裹鳞片的样子。浑身散发柔和的光芒,照亮了半个院子。仿佛是水在月下显现的粼粼波光。声音清灵的如同泉水。
那些孩子已经没救了。他这次回来是为了告别。
北方,华北越来越不适合居住了,那几位大人都已经有了离开的打算。他说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自古以来的联络如今已被截断,变化快的不可思议,所有人似乎都不堪重负。迁徙的水鸟带来了同伴死亡——原来用的是消散后来被划掉了——的消息。
他要去南方,但很快的,就不得不回虚幻之中——或者是虚无?
还有一个声音在一旁,一直在劝说,劝他不要离开。很模糊很微弱的声音,干哑的不成样子。
时间是八月。地点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还有不知所谓幸河两字。
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语言方面我就是个白痴。
精怪神灵的对话,我向来无缘倾听。
应试.违心
在荼蘼花凋谢的季节,或者说的直接点,十月末十一月初的时候,我搬家了。同时秦烨和他的硬皮银蓝纹杜鹃本子不见了。
用不见这个词,其实是极度不合适的。不见的只是那只泛灵,漂亮的不像样,总是在原地用手指玩头发的那个。秦烨本人也没有离家出走或突然转学,他只是“变的不太对劲”而已。
如果放在其他时候我会很在意,但不幸的是那时候我也没什么大心情管他的事。
班主任决定一周一次单词测试,集体排名然后贴到学校门口供路过各色人等瞻仰。导致我的英语单词书,哦,不,是我们班上百分之九十以上同学的英语单词书,一夜之间全部生成了泛灵。每天一群红色绿色的小丑衣服在我面前跳来跳去,烦不胜烦。
唯一没变的,似乎只有秦烨和陈抱一了。秦烨那斯是从来不背单词的主,单词书新的连名字都没写,早不知道被他扔到哪个角落去了。
至于陈抱一,我只能说他和正常人类有一定距离。除了单词书,他所有其他的书都干净整齐到只写了名字。从来不做练习,也没有笔记。上课下课放学,他只干一件事——背单词。
他手里那本书,封面早就扯掉了,灰灰暗暗的一团,折角的折角卷边的卷边,上面是各色铅笔钢笔荧光笔做的各种标记,凌乱如鬼画符一般。我甚至不能确定他手里的那本是我们学习的,没准是哪部倒霉字典拆下来的一部分。
这样的人居然还能保持重点班前十名的成绩,我对此相当不解。
还是那句话,语言方面,我就是个白痴。不分语种的。
所以,会考倒数完全不奇怪。
就是很正常的那种,一个单词挖掉几个空让你填上然后再写出中文意思。据说只要看书都能上百分之八十的。这是我最讨厌的考试,如果是选择什么的还能连蒙带猜混个及格,碰上这种只要不是个位数就是上天保佑。
卷子发下来,红的触目惊心,粗略一扫空的错的不会的至少超过百分之五十。旁边坐着的就是英语课代表,卷子整体是巨大的红勾只有几道批改,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几乎没什么错。她把卷子倒扣在桌子上,别人问起来就以十分扭捏的表情及语调回答“啊,考的不好,肯定没你厉害。”然而好奇的同学不会满意她的说辞,往往会趁她不注意的空隙一把翻过卷子,在看到鲜艳的九十多分时大呼好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