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翎在生命的每个阶段都不停歇地回想起过自己的十九岁。
没到十九岁的时候他在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人是梁嘉荣,十九岁以后那个人却变成了他自己。
上中学以前棠翎从没有离开过那个潮汕县城,虽然至今他也不能在脑海里描摹出县城的全貌。
横街的铺面、街口的学校,以及西街的家,生活居然可以被这样框进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
后来年纪大些棠翎就萌生出了神经质的尝试心,为自己新开辟了一条往返路:从棠茉卧室的窗口跳出来就是商街的屋顶,沿着锈迹斑驳不一的各家屋顶走到尽头就是学校对面的小卖部,而偏偏又是这个店面最老最旧,屋顶的铁板一踩就会垮垮作响,棠翎如果稍稍在那之上多做停留就会迎接老板娘被落灰点爆的愤怒。
那时候县城上新修了一个小区,不同于周遭这些低矮平房,那六栋十几层高的金楼平白拔地而起,就像是要捅进云层里去一样。
每次棠翎从窗口跃出的时候,只要向左一扭头就能从那些层层叠叠的铁板之间寻到那小区豪情的招牌,是英文的,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怎么读。
不过很快他就从他妈嘴里知道了读法,因为几乎每天他都能听见:圣莫丽斯,圣莫丽斯,总有一天我住到那里去。
棠茉是个很虚荣的女人,因为虚荣,所以也很拼。虽然不过几步路,但棠翎觉得棠茉在店里待的时间远比在家里的多。
原本店铺左上角架了台电视,但由于实在太耽搁做生意,棠茉在一个血红的黄昏把它抱回了家。否则她就会一直削去下午那趟进货,然后把时间用于看泡沫剧,一边看一边为烂俗桥段兴奋或流泪,憧憬不现实的完美爱情,也会富有正义感地指摘第三者。
她还有个Lv的老花包,棠翎从认识那个标志开始就觉得那包是假的。
他不仅一次见过棠茉为了找铺面卷帘门的钥匙把整个包颠倒过来往桌上猛摇,于是好多东西一道砸了下来,胰岛素注射器、去广州的汽车票、信息错乱的证件、口红和睫毛膏、特别离奇的甚至还有只死掉的天牛。
在残墟中找到那把钥匙的瞬间她的细眉细眼会一道弯起来,然后就会轻扭着腰,在许多目光中穿过商街去拉起那扇卷门。
棠茉的服装店就开在烧肉铺铺面和它的后厨之间,像颗打歪了的顽固短钉。棠翎对于那里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总是和旁边长得和猪头一样的烧肉铺老板因为铺面的不连续而吵架,而每当这种时刻,老板那长得像小猪头的儿子就会站在一旁拍拍他,说妹妹,我给你切烧肉吃。
起先几次被搭话棠翎不作反应的原因是他在认真学习老猪头和他妈骂人的语句,所以根本没听清小猪头在他身边讲了些什么。可这一天他终于听清了,他有点茫然地皱了皱眉头,二话不说就从店里找来一把裁衣的大剪,站在小猪头面前就把稍长的头发剪成了一颗不规则的毛胆。
他每剪一刀小猪头就哭号一声,棠翎不懂他在哭什么,最后只举着剪子愣在原地。直到老猪头闻声而来对他破口大骂,以为他是在用剪刀伤害自己的小孩,于是那些棠翎刚刚记下的尖锐词句就这么原封不动地朝他砸了回来。
阵势自然不能输,哪怕还摸不清情况棠茉也三两步冲回来站在了棠翎面前。
老猪头可能是再揪不出新条,莫名其妙地说起棠茉总爱做白日梦,用起下流的语气问她是直接生的还是已经在肚子上划了刀子,真想傍大款改命的话至少得把这累赘送走再说吧。
棠茉难得地没一点就着,第一反应却是转身把棠翎抱进怀里,用两只枯瘦的手掌紧紧地盖住了棠翎的耳朵。
埋进棠茉绸做的长裙里,棠翎在那天开始有些懵懂地感知到,棠茉在去到圣莫丽斯的路上可能被他绊了一跤。
“为什么剪头发?”
“他把我当女生。”
“你是男生那你本来就是,别人怎么看你很重要吗?”
棠翎并未再答,只是望着棠茉修整他残缺刘海的手腕,突然也想把后半句话推回给她自己。如果她真的觉得不重要的话,住哪里不是住,为什么一定要去圣莫丽斯呢?又为什么要背和收入无法匹配的包呢?到底是不重要,还是我们其实根本无法改变那一切。
替棠翎修好头发之后棠茉就动身去进货了,让他留在这里看店,临行前还装模作样地在红灯闪烁的妈祖像前拜了几下。
小学的功课实在简单得够可以,棠翎嫌累,所以上下学从来不背书包,作业自然也都在教室里完成。可经历了这遭棠翎竟然开始有点后悔了,并且决定以后把书包背回家来,不然遇上事都拎不出回屋学习的借口。
服装店极狭小,又被绫罗塞得异常充实,几乎可以用毫无落脚之处来形容。
那些靓丽多色的衣物被逐一挂熨整齐,列在两支长架之上。店里的木凳十分矮小,凳脚不过一掌高,太阳直晒的时候就可以将它搬到两支架子中间,人也便可以跟着它藏进衣料后面。于是光就能被吞个七八,飞蛾扑火地被彩色的衣物网住,而这份晕眩的彩色竟然会莫名地显出几分圣洁来。
用五维视角来讲的话,棠翎只喜欢这个店铺的这个时刻,坐在闷热的彩光里,他觉得自己好像抬头就能看见教堂的彩窗,看见雪山的经幡。
风过,吹皱层层叠叠的丝质裙摆,飘摇的空隙里棠翎望见高高架起的妈祖像,色彩浓厚,粗制滥造,却在红色小灯的拥趸下生出一种诡魅的美丽。
棠茉经常和他讲,说山有山神,河有河神,月上有月母,所以对万事万物要有敬畏之心。他试图揣度棠茉在每天拜神时的内心活动,左思右想也还是拿不定主意,所以最后只是直截了当地拙劣学起棠茉的样子,慢慢地将双手合十。
这样就能让她的愿望实现吗,棠翎半眯着眼想,看见烛火在眼隙前跳动。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棠翎都以为自己会在这个县城里过一辈子,住不进圣莫丽斯,但也不会去到其他县城的Goodwood。
说是会留在这里,其实不如说是不知道还能去哪里,哪里都一样。
中学好像比小学还要无聊,县城这样小,所以他的小学同学也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初中同学。
棠翎抽个子比其他男生来得要早,同样的肥大校服往他身上一笼居然能多了份飘飘然。照棠茉的话,他如今成了一筐小土豆里的花椰菜。
花椰菜当然比土豆招花蝴蝶,他那时候几乎每天中午从家过来都能在课桌上看见一杯颜色艳得夸张的奶茶,不插管都能闻到那股人工糖精味,蓝绿紫粉白,周一至周五从不重样。
然而棠翎对于换位思考能力的缺失在青春期达到了一个巅值,所以在小猪头从后桌捞长壮臂伸向他的桌面说着“不喝给我呗”的时候,他总是没什么迟疑地就让开了身体。
后来棠翎意识到送奶茶的应该是他们语文课代表,因为每次她单独跑来收棠翎作业的时候一周的男生都会在旁边像是面部抽搐一样地挤眉弄眼。
阿秋,阿秋,所有人都管那个鲜少开口的女孩叫阿秋,只有外地来的语文老师会叫她小吴。可究竟是叫吴秋,还是吴什么秋,棠翎至今都没个确切印象。
不过其实也并不是所有男生的情感触觉都像他一样迟钝,至少林聪不是。
林聪大棠翎两岁,父母都在外面打工,只有一个负责煮饭的爷爷,课余生活自然比其他同学稍显丰富一些。
小学时候棠翎就给他妈说老师强制补课,不去不行,然后拿了学费就跟着这个整天不干正事的学长去街机厅,后来大一些查得严的时候就一起在学校后边打球,等老师转身离开就一转街角的网吧。林聪可稀罕这个小弟了,每次一走到网吧大门他就会一把勾住棠翎的肩,把吊着命的那口生气从丹田的深处猛提至胸口,然后豪气满怀地迈腿踩过写着“欢迎光临”的防滑毯,在招财猫出声前抢先朝网管朗声道出一句,阿珊姐,十三十四号机给我和兄弟留着的吧?
这份喜爱自然不是凭空而来,因为在这个紧要的衔接阶段,一般来说有着他们这样恶劣品性的人已经不再读书,而正在读书的人却又总是摆出一派不必要的恐慌,那时候都被大人猛灌了希望邮票,每个人都热衷于做春秋大梦,以为真的可以靠双手改变阶级,也不知道是想借这份努力来感动上苍还是感动自己,所以林聪总说,他遇到棠翎就像是一个被哥伦布带回西班牙长大的印第安人重新回到美洲一样。
林聪经常说一些棠翎不知缘由的话,这让棠翎觉得他真的有一份与名字相符的得体智慧。
不过在林聪先升上初中以后,那些不知缘由的话很多就变成了抱怨的话,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小学和初中放学时间差一个半小时,要是我们能做同班同学就好了,我就不用再每天等你去上网了。
最终林聪凭成绩这份硬实力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原本该升上初三的那一年,他和棠翎做起了初一的同班同学。
有一个令人犯困的周一,那个大腹便便的数学老师正用着尺子在黑板上画三角形。棠翎盯着那歪曲的线条困惑不已,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用尺子都能画不直线,就像他也不明白语文老师教了一辈子书却还是能写得出对角板书。
正出神着,他突然觉得手臂一刺,刚低头就瞧见一张小纸条落在旁侧。
棠翎下意识向左一望,一下撞进林聪得意满满的眼里,好像他交递上来的是百分百成功率的占领美国计划书。
沉默地展开那张小纸,棠翎瞧见上边儿写着:月底跟哥去广州。
课间的时候林聪就此计划展开了答辩,棠翎这才得知林聪此行的主要目的是见网友。
“欸,怎么说是网友呢,是老婆,老婆你懂吗?”林聪显然对棠翎的措辞不太满意,他顿了顿,又解释道,“在飞车里我们已经结婚了,所以我这趟呢,除了带你见见世面,也可以说是在家人的见证下去迎个亲。麦麦无敌漂亮,在这种地方你肯定见不着那么洋气的女孩儿,到时候给你开个眼界。我警告你啊,你见了她绝对不准打其他主意,她是我老婆。”
这应该是棠翎第一次对互称老公老婆的关系产生潜在的反感,主要是他发现自己都打算用起“傻逼”这个词形容林聪了,而追溯而上就能够发现林聪是从用键盘敲出老婆这两个字开始变得傻逼的。
“是她追的我,之前每天都给我充币送礼物,最后送了个戒指,我拗不过。”林聪说,“你看,只要你不拒绝,女生就会上赶着嫁给你。”
棠翎陷入了极长时间的沉默,甚至没有跟其他人一样体育课在第一时间就奔赴操场。
连收了两周的奶茶,一杯一块五,最后棠翎把留着买头文字D三十七和三十八卷的二十块夹进了阿秋的课本里,钞面上还用左手歪瓜裂枣地写了五个铅笔字:谢谢,别送了!
过了好久棠翎才知道那天林聪也在体育课上迟了到,他向棠翎坦诚道发现此举之后他帮棠翎在那个“别”字后面的空隙再加了两个字,说这下才能真正彰显男人的冷傲本质。
棠翎问他加的什么。
林聪负手道:他妈。
广州之行最令棠翎困惑的倒不是攒路费,而是要怎么使用这有限的路费。
坐在小卖部门口的小木桌前,棠翎咬着汽水的吸管就从兜里摸出了笔,在撕下来的包装上为林聪算了一笔实在的账。
假设他们这次过去只待一个周末,第一个晚上可以睡车站,第二晚就无论如何也得去开间屋子了,可一间标间就是他们的最宽限额了。
林聪不知为何地磕绊起来:如果麦麦要过来和我一起住呢?
这确实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棠翎眨了眨眼睛,心里只在想,如果他们仨不得不共处一个宾馆屋檐下,那两个人睡床上的话他要睡在哪里才可以避免长针眼?床底下或许是个好去处。实在不行他只好去找在广州开餐厅的舅舅,虽然不怎么熟,但如果只是收留一夜的话应该也是可以的。
林聪挖着西瓜的手顿了顿,他好像总是捉不出棠翎思绪的尾巴:什么意思?你为什么要睡床底?
棠翎沉默地握住空掉的汽水瓶玻璃颈,手腕使力一记猛插,捅进半开的西瓜瓤里。顷刻间红色的汁水四溅,沾上棠翎白净的脸庞和林聪惊恐的嘴唇。
林聪喉头发颤:你哪儿知道的?
棠翎说你家DVD,那些没贴标签的碟。
那一年线路还没彻底打通,他们需要先坐汽车去到潮州,到了潮州才有直达广州的大巴。
一路舟车劳顿抵达客运站的时候林聪眼皮都掀不开了,只颓废地耷在凸球上,显得他比起人而言好像更像只树懒。
站在车站的通风口,棠翎低头望见自己被吹得鼓胀的短袖,好一会儿才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问了句,“你们约在哪儿见?”
“就车站,不过约在晚上的。”林聪说着,指着停车场,“不是没买到时间合适的票吗,她还以为我今天傍晚才到。”
林聪看了看月台上高悬的时钟:“棠翎,我们先去城里逛一圈儿吧,估计晚上回来就差不多了。”
半晌没得来什么回应,林聪回头才看见棠翎站在高高的月台上,眼神发沉地盯住远处的检票口。
“全他妈是人,你小子看什么呢?”
棠翎也不知道自己在在意什么,事实上他从没见过这样多的人能被同时框进一个匣子里,好像链式反应里乱撞的中子。
原来城市和县城之间真的存在天壤之别。
只是那时候棠翎难以想象,被他突兀定义成重要枢纽的客运站也会有因为萧凉而关停的一天。
他和林聪好像两只被摘掉复眼的苍蝇在城市里乱窜,走哪儿便是哪儿。广州的夏天真的太热了,甚至热过了县城,弄得棠翎手上的棒冰一直在向下淌水。林聪早早咬完完全没有这种烦恼,站在前面直笑棠翎是不是怕迷路,跟狗撒尿似的用这糖水记录路线呢。
棠翎被热得头昏脑涨,没有理睬他,只单手在兜里摸起东西来。
“找MP3呢?”林聪凑近了些,“在我这儿。你在车上睡觉的时候我拿来听了。”
棠翎拧起眉头抬头看向林聪,倒是没等来那个黑色小方块回归,取而代之塞进他手里的是一张白色大方纸。
纸上烫金地烙着标题,一串英文后面跟了“弦乐演奏会”几个字。标题下面大概是参与演出人员的照片,乍一眼瞧过去所有人都差不太多,笑容的弧度差不多,衣服的款式也差不多,棠翎总觉得他们西装是批发来的。
除了有一个人,那是一个小孩。
这个小孩瞧起来还是会在院子里玩弹珠的年纪却已经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粉面油头,抱着一架比他人还高大太多的提琴。在这一张复制人成堆的照片里,他的表情要比他的体型还来得打眼。
林聪搭在棠翎身上指着念出海报上“星海音乐厅”五个大字,又强迫他转了个方向,于是棠翎一下瞧见了这座被烈日烧到烁光的宏大建筑,流畅的建筑曲线像是海鸥的长翅。
“哪儿他妈有人花钱来听这个啊,你看这些海报都没人要,一路上到处都是。”林聪笑道,“有钱我得去听徐良。”
棠翎没说话,看见林聪径直在一旁的花台边上坐下,神秘兮兮地朝他招了下手。等到棠翎顺从地凑近,他就像个兜售金银斧头的骗子,装神弄鬼地从裤兜里摸出烟盒和塑料打火机。
“我们那儿实在是太小了,就俩小卖部,老板还都跟我妈认识,根本没机会。”林聪眉飞色舞地,“这是刚才在车站买的。那小妹还问我成年没有,你猜我怎么着?我就哼了一声,她肯定被我这种气质震慑到了,直接就让我去结账了。”
林聪从烟盒里抽了一支夹在唇间,然后把火机塞进棠翎手心,咬着烟棍儿含糊吩咐道,“给哥点上。”
林聪那副拿腔作势的样子真的很滑稽,可能他以为自己是纵情四海的阿海,而实际上表演过度会让他显得更像给阿海擦车的马仔。
然而棠翎对提前装大人这事并不是很感兴趣,林聪让他点烟的时候他也照做了,只是眼神始终没有离开过手里的海报。
也不往里吸,林聪就这么叼着烟还特别不熟练地抖起了腿,结果见棠翎真的不在意后他只好又不情不愿地重新凑过来,顺着棠翎的眼神望了下去。他用力一戳粉面小孩一旁的小字:“我操,这小孩儿才九岁啊?”
“九岁就在这个地方演出了啊。”林聪又抬头望了眼星海音乐厅,“棠翎,你九岁的时候在干嘛呢?”
棠翎还仔细回忆了一下:“拣路上的死蝉串项链。”
林聪大笑,笑得同时又被灰烟好生折腾了一番,被呛得眼泪直飞。
棠翎下意识玩着火机,压开又松手,听着廉价的脆声响了又响。渐渐地,一股焦味窜了上来,回神过来时他才瞥见火苗都咬到海报边上了,并且还在以不可抗的速度上攀。没有太多惊乱,棠翎只是利落地抖了抖手臂,用鞋底踩灭了火,重新拾起时发现海报已经被啃掉了一个大窟窿,正好烧没小孩怀抱着的沉重提琴。
林聪讪笑,怎么没了琴他的脸看起来更臭了。
棠翎看了又看,觉得也是。
麦麦的出现让林聪很是受伤。
回到客运站以前棠翎还看着林聪去小巷的露天理发店重新剪了个头发。不知道是图了便宜还是怎么,望见镜中林聪的新发型时他倒也没觉得广州的理发师比县城的厉害。
但林聪笃信人靠衣装,出客运站和进客运站的神情简直是天差地别,上月台跟上T台似的。
林聪在月台站定,装出一副刚下车的恍惚模样,抻直脊梁向厅外停车场望去。然而这份意气风发并没有维持太久,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撞见鬼了,林聪突然开始解起背带上的红布,然后拽着棠翎飞奔起来。
棠翎有些喘不过气,刚出大门时就用力挣了开:“发什么疯?”
林聪紧紧扣住棠翎的肩膀摇起来:“怎么会这样?原来她不长头像那样,原来她也没有一米七,原来她也没有开雷克萨斯。”
棠翎意识到他应该是在刚刚看见麦麦了:“你怎么知道那是她?”
“我们约好在包的背带上栓条红布。”林聪的脸上竟浮上了难以言说的失望,“刚刚我就看见门口站了个女的,又黑又胖,拴根红带子站在一辆黑车前面。我还仔细看了,那车是桑塔纳。都他妈是假的!假的!”
棠翎歪了歪头:“她给你花的钱是真的。”
林聪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扑掉你妈,棠翎,你真给我长眼界了。”
“至少去说一声?”
“老子不想被猪婆吃掉!”
其实本不该有这样激烈的反应的,或许是林聪幻想里即将在同伴面前呈现出的景象被麦麦的外表彻底碾了个粉碎,青春期的男孩守护起自己可怜的自尊心时或多或少都会显得有些愚蠢。
棠翎怔了片刻,极平静地道了句:“林聪,你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林聪像个一点就爆的炮仗,彻底炸开来,一下拎起棠翎的领,迫人的拳头摇晃着悬在他的眼前,“你到底站在哪边的?今天你有本事就把话再说一遍。”
棠翎只觉得林聪的种种行径太过不可理喻,只打开了他的手,定定地望住他,不作一言。
或许是林聪类似于“你不会看上那个猪婆了吧”的神经质发问太过无理取闹,棠翎实在疲于辩解,径直从兜里摸出一张返程车票递给了林聪,转身就要走。
没想到林聪竟一把扣住了棠翎的手腕,凶神恶煞地向他索要自己放在他那里的旅费。而此时棠翎根本不想同他有再多拉扯,把两只裤兜掏了个干净扔给了林聪,勾着背就往外面走了。
刚走到大厅瞧见服务台时棠翎才有些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不该装那份酷的,现在兜里就几个钢镚儿连改票都没得改,他难道就要在这客运站坐到第二天晚上吗?
棠翎先是在原地站了会儿,最后在大厅的钢椅上坐下。可能是下午在烈日下乱逛教他中了暑,如今他只觉得身体和脑袋架离开来,然而有人却把他身体拴上了热气球,让他在飘忽与沉重间失掉方向。
他听着歌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瞌睡,醒来的时候夜色都已经发沉。他只是下意识一望,就发现麦麦竟还站在外面停车场的那辆桑塔纳前面。
夜晚的车站萧瑟太多了,不再有不停攒动的人头,棠翎这么一看便和麦麦的眼神撞了个对碰。隔着玻璃,麦麦的眼神也变得怔忪了起来,又遇上落雨,她有些无可奈何地走进了大厅,用手指拢了拢异常蓬松的黄发,坐到了棠翎那排钢椅的最左端。
棠翎皱着眉头瞥了下墙上的挂钟,最后还是走到麦麦面前对她说了句,“回去吧。”
麦麦大概把他当作乱搭讪的怪人,撇开眼便没有再回应,假睫毛好像一扇拉下的黑窗帘。
棠翎也不再多管闲事,坐回了原位置。然而车站鱼龙混杂,棠翎还是想到她一个女生深更半夜在这里还是不大安全,便也不再两眼一眯做神仙,只是听着歌发呆,余光里浅浅括着对面窗口玻璃映出的大概。
麦麦一直在车站等到十二点整,眼瞧着日历又翻出新的数字时才起身离开,棠翎沉默地望了望她的背影,用兜里最后一个钢镚给她买了瓶水。
有点戏剧性的是,第二天棠翎也没有自己坐上回县城的车。
在客运站的后半夜唯一陪着他的东西成了呕吐感,到后面连看东西也重影,无奈之下棠翎只好选择睡觉来试图捱过这种状态,却没想到眼睛一闭就跟灵魂出窍了似的,直到值班大叔留心着来问他情况才发现这人竟然已经陷入昏迷了,怎么叫也叫不醒。
送到附近医院急诊科以后被诊断成中暑引发的脑水肿,棠翎在第二天恢复意识以后看到的第一个东西就是摇摇欲坠的输液架。
姓名住址联系人,护士好像把他当咿呀学语的婴儿,每个问题都重复三遍,听得他头痛。在报出他舅的手机号码以前,棠翎其实还犹豫过的,可权衡后只能打消逞能的念头,毕竟他一个人交不上住院费。
棠留应该是忙过餐厅高峰才过来的,踏进病房才懵头懵脑地解起围裙,而这个朴实的男人见到外甥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抱头痛哭。这个举动却是棠翎从没想过的。
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病了,棠留一直趴在床边流泪,反复哭诉着忙得脱不开身的自己是罪人,还说以前棠翎外婆走的时候他也没能赶上,一切都是老天给他的惩罚。
棠翎有点飘忽地盯住棠留颤抖的发旋,不明白他的眼泪到底为谁而流。
棠翎在广州住了三天的院,其间医生一直在给他做测试,语言的、运动的,总觉得他在经历这遭以后脑子的某些板块一定是出了些毛病。
虽然检查结果显示一切良好,可不仅仅是在回程的车上,包括往后很多个失眠的夜晚,棠翎总是会乐天派地想,他如今这样会不会真是因为那天水肿把脑袋涨坏了。
出院时棠留立刻否决了他独自回家的提议,固执地想要开车送他回县城,嘴边还是神叨叨地挂着诸如“赎罪”之类的词语。棠翎没办法直视那张迫切到显得焦虑的面容,视线茫然地游离,最后只停在棠留胸前润着金光的观世音,他听见自己再一次地说出了“好”。
棠翎没让棠留把实情告诉他妈,只说被接去广州玩了几天。
尽管这个借口拙劣又滥造,然而棠茉对此却仍未提出任何质疑,或许是最近她有什么别的烦心事缠身,一炷神也分不开。
就譬如棠茉做着菜时都能出神到让一盅鸡汤被大火烧成浓汤宝。
棠翎在后面出声提醒,棠茉回神过来连忙直接去揭盖子,一下又被陶瓷烧到惊叫。
棠翎慢慢站到灶台前:“你出去吧,我做。”
棠茉神情复杂地往后退了半步,望住棠翎有条不紊的背影,她的瞳仁像是历经了一场浩大的劫难,呈现出一种濒临俱灰的乱状。
“棠翎,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里,这个县城。”
“我从小就住在这里。”
像是想起什么,棠茉又道:“你才从广州回来,那你觉得那里怎么样,是好地方吗?”
棠翎半晌没有开口,只是转过身来望了棠茉一会儿,最后才道:“广州也有圣莫里斯吗?”
不知为何,棠茉没有再回答。
棠翎将加水重新烧开的汤盛了出来,端着碗从棠茉一旁走过,轻描淡写道了句,“我都无所谓。”
毕竟他的所谓从来都无关紧要。
于是在一周后,他们铺着条纹彩布的方桌上突然多了一副碗筷。
而林聪不知为何突然没了踪影,学校网吧家中哪里都找不见,班主任也总是支支吾吾地讲不清缘由,顷刻间棠翎的放学生活骤然留出了大量的白。
放学以后他几乎是肌肉记忆地在校门等了半个小时,后来才意识到林聪已经没来上学了。也莫名失掉了玩乐心思,棠翎只好打道回府。
站在家门前,他正往兜里摸起钥匙,那扇门就从里面旋开,于是男人轻松的笑声就从门缝里跳了出来。
所有人都不知道棠翎在第一次见到梁平江的时候差点喊出一句“爷爷你好”。
门后站着的就是梁平江,头发花白,带着副银边眼镜,衬衣西裤,好像隔壁小学做起园丁的退休教师。
虽然棠翎至今都不知道他到底多少岁,但或许他也没有想象中的那样老。
“这就是棠翎吧?”梁平江颇和蔼地掌了掌棠翎的肩头,“我才在看你小时候的照片呢,这么高还有点不习惯。”
不得不说,有些人好像真的身负特异功能。或许是梁平江面部的肌肉走向真的和常人有异,他只要一笑起来那张平凡的脸就会升起惊人的亲切感,按字面意义直解的话,用上如沐春风来形容也再合适不过。
棠茉莫名显得有些局促,她不自然地笑了笑,介绍道,“这是你梁平江梁叔叔,今天来我们家吃个便饭。”
大人们好像都心照不宣地没提及“什么关系”,可哪怕棠翎再迟钝,一顿饭吃到后面也该意识到了。
“我也有个儿子,应该要比你大个几岁,”梁平江笑着朝棠茉望去,棠茉便立即心领神会地比出了“四”的手势,“四岁是吧?比你大四岁。但是这岁数真是白长了,那小子可完全没有你懂事,成天只会惹麻烦。”
“说的什么话,阿荣也是好孩子。”
两人一唱一和的,棠翎总觉得他在看人演小品。
在饭桌上,棠翎大概了解到这个梁平江应该算作半个老乡,现在在广州做什么大学的校长,有个很叛逆的儿子,和棠茉是在坐火车的时候认识的。
棠翎也难以想象他妈初中肄业的文化水平是怎么和一个大学教授在火车上见第一面就聊到投机的。
送走梁平江以后棠茉还专门敲开棠翎的房门问他怎么想。
说起实话来很难让人信服,可此时棠翎确实无念无想,只是莫名其妙地记起电视搬走以前的店铺,记起棠茉总是坐在夕阳烧不到的角落看着偶像剧,还总是抓心挠肺地为恶俗情景掉眼泪,说自己也想嫁给这么好的人。
被她打过标签的帅哥演员数不胜数,可没一个能被贴上梁平江的脸。
或许正是因为这份无念无想,在棠茉提出最迟下月他们就会搬去广州生活的时候,他也没做什么心理建设就全盘接受了。
也不知棠茉的紧张究竟从何而来,她忙不迭又捧起棠翎的手,说起未来在广州的美好生活:没有扰人的邻居;能和舅舅一家人团聚;吃喝玩乐的地方也远比县城多;他会被送到一个很好的中学,得到优质的教育,就好像今天他们从县城入口的加油站踏出去就一脚踩上康庄大道了,道路尽头是闪亮璀璨的人生。
棠翎也尽力顺着棠茉的目光望过去了,可他就像罹患弱视一样什么也看不清,视野里只有漫天白雾,而那些雾气只是不安地、焦躁地,浮动着。
几乎是应激后遗症,棠翎好像很小就开始厌恶大张旗鼓的离别,所以最后去学校收拾东西的早晨他还专门翻了下课表,瞧准傍晚体育课教室里没人才动身前去。
他们的教室在二楼,二楼的尽头,推开最后一排对着的窗就能将红塑料粒操场一览无余,而棠翎从升上中学开始就坐在这个位置。
由于总是有人课间撑着窗台往外看影响自己睡觉,棠翎因地制宜地在台子上养了盆芦荟,它和教室里青春期的男生同样蓬勃旺盛,绿色长舌恶狠狠地吐着尖刺。
直到上学期放假男同学们都对这盆芦荟深恶痛疾,然而转机出现在这学期的三场考试结束以后。
考试会打乱顺序排座,结果连续三场大考,坐在芦荟下面的人都依次考过班上第一,阿秋、棠翎和班长。这样的巧合事件,加上小孩总是对谈论灵异事件乐此不疲,总算让这盆芦荟的风评触底反了弹,依仗着神秘面纱才苟活至今。
棠翎先是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又第一次地自己把芦荟移开,撑在了窗台上向操场望去。这节课只有他们一个班,根本不需要费什么气力就能找见他们班踢球的男孩和闲逛的女孩。
刚好有同学买水路过楼下,于是棠翎听见他们开始叫起自己名字:棠翎棠翎,下来踢球啊。
一种莫名的情绪从棠翎心底深处飘了上来,是阔别已久的,却也是如影随形的,他开始意识到,原来无论怎么说服自己,他都是这样的讨厌离别。
因为这种极端的态度,他无法原谅离开他的人,也难以原谅提前离开他人的自己。
棠翎定了定神,开始埋头收拾起东西来。其实哪怕此时他都没有太多的实感,一直到快下课全班同学三俩结伴回到教室,将他团团围住,特别神经质地给他唱了首一生有你。
教室里装满了那些走调的尾音,那些不太相符的歌词。
棠翎站在人群之中,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大梦,听见“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的瞬间他竟然短暂地坚信了,并且也从中获得了长久的力量。
一向寡言的阿秋竟然第一个站到了他的面前,就像是喉头发哽似的,阿秋顿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他们从班主任那里听说了转学的事,但不知道他到底是要转到哪个学校去。
棠翎念出了那个陌生的名字,话音刚落周遭的男生便又开始像平常一样起哄,直说阿秋是不是也想转学过去。
棠翎觉得有点好笑,预备铃响起第一道时他出声道了谢就让所有同学回座位了,结果刚一背上书包阿秋却又直接拉住了他的书包带。
他好脾气地转身同她对视,这一眼却又把阿秋看得几近失声,半晌才挤出一句无厘头的“那你养的芦荟要怎么办”。
棠翎眨了眨眼:“你愿意帮我浇水吗?”
阿秋还是微张着嘴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慢慢点了个头。
“那它归你了。”
那天晚上下了一场罕见的暴雨,冲得道路两旁黄泥翻飞,整个县城好像快变成流体状态,浮萍似的开始拥有了随波逐流的能力。
棠翎拎着两个包走向停在楼下的车,坐在驾驶位的男人很快就下车来帮忙,接过其中一个时他才后知后觉道:“楼上还有吗?我去拿。”
棠翎望了望走在黯淡楼道里的棠茉,摇了摇头。他的行李就这些,而棠茉更是什么都没有带走,决绝果断地一如她来到县城时那样。
司机意外地健谈,一上车就开始讲起了梁平江和他的儿子梁嘉荣,戏剧冲突主要落在梁嘉荣,讲他如何在学校里闯祸如何在家里撒泼。对此棠茉还会很礼貌地给出回应,棠翎却只觉得烦躁。
吵闹的学校、经常只有他一人光顾的糖水摊、还没来得及领略的山和川、每年拜老爷的观音庙,一切的一切都被他扔在了身后。
他突然生出一种形似罪恶的背叛感。
绕过盘山路以后,那个闷热的县城就像是断绳的氢气球一般逐渐飞离了棠翎的视野,他有些固执地撑起身,双手贴住后窗努力去找,却被棠茉从座位上用力拽了下来。
然后他听见棠茉淡淡嘱咐道,以后要向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