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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番外·浔仔

作者:十七场风/兔八啃/贰两风月 当前章节:7724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47

江浔第一次看秦初的电视剧,那年他八岁。

还是个小屁孩的浔仔抱着根玉米趴在小卖铺的窗台上,边啃玉米边透过窗户偷看人家电视机。正是午后,老板昏昏欲睡的靠在躺椅上摇扇子,没多久就打起了酣。

玉米粒零零散散掉落在地,江浔看的入神,突然巷口传来一声喊叫:“江浔!又在偷看电视!”

江浔一个激灵回过头,他爸凶神恶煞的拎着鞋底跑过来,作势要来逮他。

小卖部老板“哎哟”一声醒了,看一眼窗台边的小孩儿,愁道:“小浔,总有一天你爸能把我电视砸了!”

江浔小时候皮得厉害,谁也不怕,当即一溜烟跑没影了,小巷里唯有稚气童声嚣张回荡:“陈叔关好门别让我爸进去,我明天还来啊!”

小孩儿什么也不懂,看了个剧转眼就忘了。

等大了一点,江浔上初中了,那会儿韩流盛行,班上小姑娘一口一句发音不准的韩语,成天下课窝在一起摆小贴画小卡片,这个哥哥帅,那个哥哥酷的,江浔打旁边过的时候扫了眼,大男人搞得不像男人,快把他吓死了。

女孩儿追星的年纪,男孩儿看起了武侠小说。

江浔个狂热的武侠迷,学习不在行,说起什么功夫什么门派头头是道。

那时网络还不是很发达,江浔在电视上看到自己最喜欢的一本武侠小说被拍成电视剧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就跟梦境照进现实似的,兴奋得厉害。

那年江浔十五岁,成天不思进取,上课打瞌睡,放学看小说。

而十七岁的秦初凭借一部武侠小说翻拍的电视剧一夜之间家喻户晓。

秦初演的不是男主角,自然也不是江浔最喜欢的人物,可看完电视剧后,江浔把小说又拿出来重读了一遍,一字一句,学习都没有的劲儿,他爸看到估计得气死。

那部戏之后,秦初很久没有再在银幕上出现,直到一年后他高中毕业,顺利考入电影学院。

少年人的身形抽条生长,与秦初打小长得漂亮不同,江浔小时候并不起眼,个子不高,体型微胖。突然蹿个子是在高二,可能是经常运动打篮球,不仅长个儿,人也瘦下来,俊朗的五官逐渐清晰。

给江浔写情书的女孩儿越来越多,可他一点心思也没有,他的生活很简单,上学混日子,和哥们儿打篮球吃烤串,回家门一关开始刷秦初的电视剧。

人家男生在这个年纪都爱看什么苍老师空老师,成天做的是追女神吹牛逼的事,就江浔个另类,成天追男人的电视剧、采访、守着秦初十天半个月才更新一次的博客不停的刷新。

江浔意识到自己的不一样是因为一个梦。

梦里他追着一道背影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很久很远,走到精疲力竭也没有停下来。

江浔意识到自己在做梦,他甚至能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他很累也很热,可少年人的执拗让他憋着一口气,非得看看那个让他走了这么久的人究竟是谁。

他在醒来的前一秒捉住了那个人的肩膀,一双冷淡的眼睛看过来,江浔刹那间清醒了。

江浔醒的透透的,喘着气,浑身是汗。

他梦见了一个遥不可及的人,那个人的眼睛让青春躁动的少年有了生涩的生理反应。

江浔决定好好学习。

喜欢一个人是否会令自己变得更好,十七岁的江浔答不出来,他想什么就做什么,最熟悉他的父母都只认为儿子是三分钟热度,只有江浔自己知道,想要见到秦初是他那两年唯一的念头。

青春似乎总与“疯狂”挂钩,但疯狂的背后多是遗憾。

江浔丢下的功课太多了,成绩烂的惨不忍睹,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分数本来就低,这样他都够呛,每天熬夜到两三点,还得准备艺考,本来一朝气蓬勃的帅哥,愣是给蹉跎的不像样子,考试前一周在家昏睡三天,好歹把气色补回来一点。

有人天生就是演员的料子,有人不是,江浔属于后者。

江浔没考上电影学院,去了电影学院对面的戏剧学院。

秦初比江浔大两岁,备考这一年多江浔不止一次幻想过在学校碰见秦初的情景。

他们也许会住在同一栋楼。

同样的教室上课,秦初出来,江浔刚好进去。

学校的大礼堂坐了很多人,江浔一定一眼就能看到秦初,他那么优秀,或许还会作为学生代表发言,那样江浔就能明目张胆的看他。

偶然一次机会,他们相识了,江浔可以正大光明的和他走在一起,叫他学长,幸运的话还能得到联系方式。

不过这些最终都没有实现。

江浔也很知足了,至少他们还在同一座城市,离得那样近,他可以没事干多去电影学院溜达,说不定哪个角落就能逮到落单的秦初。

可惜那时的江浔不知道,秦初大三就接了很多影视剧,基本不会在学校待了。

江浔喜欢秦初喜欢的很多年,希望有一天秦初可以看到他,但他没做过秦初也会喜欢他的梦。

毕业大戏的前一天,江浔刷手机的时候刷出了一则八卦,有狗仔爆料称秦初和珠宝大亨的公子荣晋在一起了。

有关秦初恋情的绯闻隔三岔五就要冒出几条,江浔已经免疫。

直到他看见爆出的照片中秦初看向荣晋的眼神,那双总是冷冷清清什么都承载不了的眼睛,头一次有了温度。

江浔最熟悉那双眼睛,午夜梦回过无数次,他不敢奢望那双眼睛里有他,却也会小小的贪婪一下,希望自己能在里面哪怕停留短短一秒。

那是江浔最喜欢的眼睛,现在它看着别人,被爱意填补的满满当当。

江浔没有谈过恋爱,但在心里单方面宣布自己失恋了。

他艰难的顶住了毕业大戏,完事儿后借着散伙饭抱着左右同学喝了个昏天黑地。

第二天醒来,他决定祝福秦初。

有一说一,当年的荣晋帅气多金,比秦初大了五岁,新闻媒体上是温柔绅士的代名词。

江浔连嫉妒的立场都没有,被碾压的相当彻底。

秦初和荣晋的绯闻一传就是三年多,期间俩人被拍到很多次,但双方都没有承认过。

当时坊间有一种说法是,秦初其实是想公开的,荣晋没有同意。

江浔那时已经能平静的浏览秦初和荣晋的爱情故事,看到这条时仍然忍不住皱眉。

他摸着屏幕里秦初的眼睛,唠叨他说:“你傻不傻,荣晋乱搞的新闻我都刷到好几次了,你能不能找个靠谱的?”

那之后没多久,又有新闻说秦初和荣晋情断分手。

这段恋情当事人没有承认,但从开始到结束公众早已心知肚明。

起初还有人猜测分手是假消息,可消息传出后半年,秦初再也没有在公开场合露过面,仅有的几次被拍到,他形容憔悴的出现在医院,身边只有一个女助理陪着。

江浔又生气又心疼,把荣晋骂了个底朝天,托圈里的朋友打听秦初的消息,想知道他的近况。可江浔那会儿人微言轻,拍了几部低成本的剧,不温不火,粉丝都没几个,朋友自然也不是什么能够得着秦初的大咖。

更何况秦初个性冷淡,不太爱暴露自己的私生活,他有心要藏起来,就没人能找的到他。

人人都说秦初被荣晋伤透了心,躲着疗伤去了。

这一躲就是半年。

半年后,秦初出席珠宝活动的消息在粉丝群内部小范围的传开。

这个活动是秦初一年前就接下的,当时他和荣晋还没分手,上这个活动也是为了帮荣晋站台。既然已经分道扬镳,按秦初的性格必然是不会去的,可他竟然告诉助理,照常出席。

江浔作为秦初的资深粉丝,在粉丝群里早开小号混熟了,得知这个消息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秦初去上活动还能有什么原因,为了谁,想见谁,不用猜都知道。

江浔揉了把僵硬的不知该摆什么表情的脸,当下做了一个决定,他也要去这个活动,无论多难,他都要去。

江浔陪大老板喝了一个礼拜的酒,这辈子能说的好话、能拍的马屁都说尽了,自己都恶心自己这副惺惺作态的丑陋样子,喝到家在哪都找不到,抱着路边垃圾桶狂吐,差点把胃都搞坏了。

老板还以为他是要资源,语重心长地说了句:“小江,你还年轻,粉丝还不稳固,不要心急,慢慢来。”

江浔快急死了,饭桌上和公司签了五年的不平等条约,然后说:“我别的都不要,但下周的珠宝活动我要去。”

在此之前,无论是爱情路还是事业路,江浔都挺不顺的。

费尽心力考了个大学,没和秦初考在一起,去人家学校晃,也没偶遇过,好容易快毕业了,秦初还谈恋爱了,在圈里摸爬滚打好几年,也没出人头地。

别说见秦初了,连他一个边都摸不到。

也许是之前诸多不顺攒下的运气终于到达峰值,这次老天爷终于卖江浔个面子,他不仅去了珠宝活动,还在那里见到了秦初。

久未露面的秦初一出现就是媒体争相采访的重点对象,半年过去,媒体仍想从他嘴里逼问出点东西。

秦初被围堵到洗手间门口,几个保安一拦,他无奈的躲了进去。

秦初进来的时候江浔正在洗手,镜子里对视一眼,洗手间外记者吵吵嚷嚷的声音很大,秦初略显尴尬的先开了口:“抱歉。”

事实上江浔完全无意识秦初和他说了什么,他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的,跳的很快,像不停翻涌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

江浔抽出几张纸来擦手,往前走了几步,动作流畅自然,回头问秦初:“外面那些记者是在等你吗,秦老师?”

他像一个有礼有节的后辈,不掺丁点别的心思。

秦初点点头。

江浔开了一道小缝朝外看了一眼:“你要一直等在这里吗?”

秦初说:“他们等不到我就会走了。”

瞧这群记者的架势,秦初恐怕要在卫生间过夜。

江浔关好门,扔纸巾时看到身上的外套,灵光一闪:“不如……”

他和秦初在洗手间里换了衣服,江浔借来的西装,便宜货,裤腿都是皱的,秦初这辈子可能没穿过这么便宜的西装。

江浔有些懊恼,可大半注意力又被秦初笔直修长的小腿吸引过去。

秦初穿上了带有他体温的劣质西服,并没有显得很嫌弃,相反,他很感激的对江浔表达感谢,并且留下了江浔的联系方式。

“你的名字是……”

“江浔。”江浔说,“江河的江,三点水加一个寻找的寻。”

秦初认真的打下江浔的名字,笑了笑:“谢谢,衣服我洗干净后还给你,到时给你电话。”

江浔让秦初先走,秦初那一套掉档次的衣服成功的瞒过了门口的记者。

他走后,江浔还在洗手间里待了很久才出去。

他后背都是汗,心跳半晌才回归正常轨道。实在难以想象,他竟然和秦初说话了,说了那么多,不仅如此,他们还加了好友,他还穿了秦初的衣服!

秦初的衣服有股淡淡的香味,就像江浔对秦初所有的想象,淡淡的,冷冷的,闻起来却容易上瘾。

江浔这辈子的运气都用在了那天。

当天晚上,他给秦初发送了一条信息。

第二天,以还衣服的名义去了秦初的家,当晚就在秦初家中留宿。

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那天其实江浔已经走了,但没走远,和他一起租房的室友发来短信,抱歉的通知他女朋友要留宿,江浔在场可能不太方便。

江浔身上没什么钱,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他在秦初家楼下坐了一会儿,打算去找个网吧包夜。

巧的是在阳台晒衣服的秦初发现了他,然后又好心收留了他。

江浔在秦初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没等人赶他就先行离开。

再见面是三天后的一个酒会。

酒会是电视台举办,江浔有幸受邀还是沾了秦初的光,那天在珠宝活动现场的小插曲让江浔和秦初一起上了头条,接下来几天江浔就接到不少活动邀请。

那晚江浔作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从头至尾无人问津,他看见了秦初,却没有上前打招呼,感受到了自己和秦初的差距。

秦初不胜酒力,但这种场合由不得他不喜欢,在洗手间泼冷水让自己清醒的时候,江浔又出现了。

脸上湿哒哒的滴着水,秦初抬起头,艰难的分辨镜子里的人。

江浔给他递纸,帮秦初擦脸,水洇湿了领口,江浔问他说:“哥,你想离开这儿吗?”

秦初一贯冷淡的面容被酒精催生出几分暖色,他拿过江浔手中的纸,自己胡乱擦了擦:“去哪?”

江浔说:“去吹吹风?”

秦初喝的神智模糊,本能让他不要和江浔走的太近,身体却违背主人意志,跟着江浔走了。

江浔把帽子拿出来给秦初带上,打着领带的大明星戴一顶棒球帽十分滑稽,秦初没有在意。

酒会在海城中心酒店举办,离得不远处是海城有名的潮江。

时间已经很晚,路上没什么人,江浔和秦初并肩走着。

吹了一会风,江浔问:“好一点吗?”

秦初点点头:“嗯。”

他们停下来,护栏边看凛凛江水,对岸高楼耸立,是海城最繁华最光鲜的地标。

江浔看了看秦初,忽然有些不确定:“哥,你还记得我是谁吧?”

秦初抬起眼,唇齿微张念他的名字:“江浔。”

他咬字很轻,声音却重重地落在江浔心里。

江浔笑了笑:“还记得我。”

秦初没有说话,领带勒的难受,他松一松,指骨因为动作绷起漂亮的线条。

江浔没忍住,伸手去帮秦初解领带,顺带着解开了秦初系到顶的衬衫扣。细白的颈子露出来,像是帮秦初松了口气。

“舒服了吗?”

秦初把卸下来的领带塞进口袋里,说:“谢谢。”

三两个晚归的年轻人嬉笑着从旁经过,看了看他们。江浔往前走了一步,他个子高,挡在秦初身前,也挡住别人的视线。

秦初抬头看看江浔,问道:“就这样出来没关系吗?”

“有什么关系。”江浔说,“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应该没有人会发现我不见了吧。”

俩人离的有些近了,秦初在出神,心思并不在家,这多少让江浔有些难过。他不禁去想,能让秦初酒后不受控制想起的人是谁呢。

江浔不想在秦初眼里看见别人,于是出声打断他。秦初并不是个多话的人,喝多了也没有变,和一个习惯沉默的人交流很困难,可江浔乐此不彼。

说到最后,江浔看了眼时间:“我们回去吧。”

秦初点点头,人却站着不动。

江浔隔着帽子摸了摸他的头:“还想再待会儿?”

秦初抿着嘴唇,于是江浔笑了笑:“那就再待会儿。”

江浔对秦初的纵容是从一开始就有的,他感觉秦初不太开心,可只要秦初开心,他愿意陪着他,无论多久。

那晚秦初是被江浔背回去的,他趴在江浔后背上,偏着脸,眼睛没有焦距的落在那片江水上。手机在口袋里震动,多半是经纪人找不见他打来的电话,可秦初不想管。

他无意识搂紧江浔的脖子,听他哼着不知名的歌,从身到心的慢慢放松下来。

回到家,秦初再一次留江浔过夜。

江浔将秦初照顾的很好,第二天早上有工作,走的时候秦初没有睡醒,他做好了早饭放在桌子上,还留了张叮嘱他注意身体的字条。

他们的交集似乎从这天开始多了起来,江浔拍摄间隙里总会找秦初聊天,他是个开朗热情的人,总爱说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把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一一讲给秦初听,并不在意暴露自己的窘迫。

秦初回他的消息不算热情,但不会不理他,态度上也没有抗拒,这让江浔有些安慰。

秦初生病住院的消息是秦初的助理告诉江浔的,江浔捏着手机,明明半小时前还在聊天,可秦初没有向他透露分毫。

江浔又有一点难过,因为自己对于秦初来说和甲乙丙丁并没有什么不同。

赶到医院时秦初正收拾东西准备出院,助理提着包等在旁边,劝他留院观察。秦初苍白着脸摇了摇头,淡淡地说:“我回家休息就好。”

江浔走入病房,看那单薄的后背,好想拥抱他。

病房号是助理告诉江浔的,对此秦初并不知情,他连自己的助理什么时候和江浔混熟的都不知道。

江浔从助理手中拿过秦初的包,说:“我送你回家。”

秦初很放心的跟着江浔走了,他病中不太舒服,和江浔坐在后排,起初靠在他肩上,后来枕在他腿上。

江浔浅浅地皱着眉,看秦初一直按着肚子,忍耐许久,他将手覆在了秦初的手背上。

江浔陪秦初回了家,清清冷冷的两居室,病了痛了都是一个人,连个求助的人都没有。

秦初说自己是老毛病,养两天就好。于是江浔在家里陪了秦初两天,他不说走,秦初就没有赶他,可只要秦初不开口,江浔就能一直赖下去。

成年人的世界似乎不必事事都说明白,一个愿意留,一个不说走,还能因为什么。

所以第二天晚上江浔爬上秦初的床,他从背后抱着秦初,身体很热,掌心很暖,揉着秦初柔软的小腹,用额头蹭一蹭秦初的后颈,贪求道:“哥,让我照顾你。”

江浔为秦初的默许感到开心,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秦初默许了江浔很多事,甚至在江浔朝他吻过来的时候配合的闭上了眼睛。

江浔吻在秦初的唇角,不带一丝情/欲,看起来那样珍重。

“哥。”江浔对秦初说,“小初,不要生病。”

江浔没有对秦初说过“喜欢”或是“爱”,可他看向秦初的每一眼里都写满了爱。

没有人能从那样一双眼睛里逃开,秦初也不例外。

他们在家里接吻,拥抱,江浔按着秦初的腰将他锁在怀里。

汗液混合在彼此身上,江浔让秦初疼,也让他失神。

江浔叫秦初的名字,渴望他能听见。秦初攀着江浔的肩,小声的应答。

他的睫毛总会在那种时候颤抖不休,像是要哭了,江浔看着这样的秦初,难得没有心软,而是更用力的抱紧他。

从前江浔看秦初,总觉得他离自己很远很远,无论怎样追逐也无法靠近对方。现在他将秦初抱在怀里,抚他汗湿的后背,看他被情/潮染红的脸,终于有了一丝自己得到了秦初的实感。

秦初睁开眼睛,江浔似有若无的在他眼中看见自己,他摸着秦初泛红的眼尾,感受到秦初向他手心里窝了窝。

无数确定与不确定的情愫就在这一刻涌了上来,推挤在喉头。

第二天,江浔去买了一枚戒指。

回到家,秦初懒懒的靠在沙发里看书,腿上搭着一条白毛绒毯子。他安静且温柔,听见声响便朝门口看了一眼,看到江浔也没有说话,只是淡淡一瞥就将目光收了回来,似乎是已经习惯了江浔的靠近。

江浔未做停留的来到他身边,毫无征兆的单膝跪在秦初面前。

秦初淡然的面孔飞快升起错愕的表情,他放下手里的书,左手被江浔牵了起来。

“哥,你愿意和我结婚吗?”江浔看着秦初,手里捏着一枚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素圈戒指。

像是怕听到不想听的答案,不等秦初回答便将戒指套在了他的手上,又说一句:“小初,我们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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