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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留不

作者:卫小安 当前章节:42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01:47

住,只能说明自己没用有段时间,叶时雨特别不喜欢吃鸡胸肉,觉得鸡肉的味道腥。

周围却觉得鸡胸肉蛋白质含量高,对生长发育有好处,总是变着花样的给叶时雨做不同口味的鸡肉美食。

叶时雨就硬着头皮吃。

叶时雨虽然不喜欢吃鸡胸肉,但却很喜欢小鸡,就是那种毛茸茸刚出生的黄色小鸡。

农村有几户人家养狐狸,狐狸养大直接送去剥皮,狐狸皮可以用来卖钱。

这简直就是一种惨不忍睹的交易,却让很多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变成了小型暴发户。

狐狸日常喜食生肉,需要喂食刚出生的小鸡仔和冻成坨的臭鱼烂虾。

叶时雨有回看到后院那户人家买了一车小鸡仔,直接把小鸡仔塞进大型冷冻柜里冷冻,他觉得这样做很残忍,是非常残忍。

有几只不认命的小鸡仔从车上跳下来,叶时雨刚好捡到,那户人家直接把越车的三只小鸡仔送给了他。

叶时雨爱不释手,期盼着它们能够快快长大,可是却被村里跑来的野狗一口咬死了两只,最后一只小鸡仔的脖子也被咬伤了。

听着小鸡仔断断续续地怪异呻吟,叶时雨当时哭得很伤心。

父母不允许他把那只快死的小鸡仔带回家,他就找了一个缺口的破饭碗,用一根小木棍支撑住碗边,把小鸡仔放在了院子里,用碗扣在上面。

这样做可以防止小鸡仔被野狗叼走,也不至于让还未断气的小鸡窒息而死。

第二天早上,叶时雨起床去看那只小鸡仔。

碗里空无一物,到处都找不到。

后来,姜雅慧告诉他,半夜她听到小鸡仔叫得十分凄厉,很可能被野狗野猫叼走了。

而叶时雨却坚信它是自己好起来的,所以逃走了。

无论是逃走了,还是被吃了,那只小鸡仔都不再属于他。

他不喜欢面对未知恐惧时的失控,他想要确信不会离开的人,就一辈子不会离开自己。

几乎每晚,叶时雨都会等着周围下班。

反复确认他是否辞职,只是为了再次确认他不会离开自己。

有那么几次,叶时雨几乎目视着周围走进’新世界‘,只是没有勇气戳破周围的谎言。

在任何人面前,他都不想成为一个没用的人。

可他的母亲,他的父亲,甚至是他的二哥周围,都自以为是,打着’为你好‘的旗号,悄无声息地把他变成一个没用的人。

他不喜欢留不住的人。

留不住,只能说明自己没用。

自己没用,就不应该把他们留在身边。

姜雅慧如此,周围也如此。

周六,叶时雨休息。

他早早起床给两人做了简易的三明治。

厚吐司去边,夹了生菜、西红柿和煎好的鸡胸肉,最后还涂了一点花生酱。

周围咬了一口三明治,分明吃出了里面夹的的鸡胸肉,挑起一侧眉角问叶时雨:“你不是不喜欢吃鸡胸肉?”

叶时雨不紧不慢地细品三明治的味道,盯着周围看:“你不是说鸡胸肉对身体好吗?我尝了下,味道还不错。”

周围被他弄得紧张不安,这小崽子从很久以前就有一种本事,彷佛一个活了上百岁的老者一般,看人的时候像在审视一件珍藏已久的物品。

不过,从他的只言片语中能分辨出,他的确不再那么排斥鸡胸肉了。

小孩子的反复无常让人捉摸不透。

“你专心上学,我不用你养,大不了我就辍学打工,自己也能养活自己,你还是辞职吧。白天你要上课,晚上又那么晚回来,我怕你身体吃不消。”叶时雨咬着吐司,装作漫不经心地说。

周围心头一颤,心想原来在这等着自己呢。

他慌忙瞥了叶时雨一眼,身体往后靠在椅子上说:“小雨,我是你二哥,养你也是应该的。”

叶时雨小口吃着涂抹了满满一层花生酱的吐司,目光平视,目光落下的点,迅速形成一个转折点,直接切到周围视线这条线上。

他不用看周围,就知道周围现在的表情,是渴望从混乱的回忆中拯救他这朵娇嫩小花的表情。

“你不是我亲哥,就算是亲哥,我也不想成为你的负担。”叶时雨的声音很轻,周围放下手里的三明治,集中精力才能听得清楚。

周围耐心地说:“小雨,我答应你,不会让自己太辛苦,现在这个工作赚得多,除了偶尔熬夜,一点也不累,真的。”

叶时雨拿着三明治的手顿了顿,从边缘撕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味同嚼蜡般咽下去,嗓子眼干涩难耐。

周围递给他一杯水,放慢说话的语气,劝道:“小雨,虽然我们不是亲兄弟,我也不管你是不是把我当成亲哥哥,但你永远都是我弟,就当是让我报答叶叔的收留之恩。”

叶时雨的目光向上瞥,接着扫过桌子,看到周围盘子里吃得干干净净的三明治,温顺地点了点头。

早餐吃完,周围主动洗碗,叶时雨回房间睡回笼觉去了。

近半年来,周围几乎都是三点一线,家、大学和“新世界”KTV。

他在学校没什么朋友,来去匆匆,聚会也不参与,倒是和朱粉、欢欢平时能聊上几句。

朱粉不用多说,平时很照顾他。

而欢欢是个自来熟,把他视作救命恩人,有什么八卦消息第一时间准会告诉他。

周围所在的商务英语系,男女同学的数量各占一半,同系交往的情侣却很少。

女同学都比较喜欢四肢健壮的体育系男生,而男同学则喜欢时髦漂亮的音乐系和美术系女生。

系里有几个女生和周围表白过,有堵在食堂门口行为较为大胆的,有私下里偷偷要他手机号较为含蓄的。

周围拒绝得毫不留情,他没有多余心思去考虑情情爱爱。

下午有两节课,结束时周围去食堂吃饭。

吃完饭不到六点,周围去图书馆趴了2小时,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坐公交车去“新世界”KTV。

往常换好工装服,不是朱粉就是欢欢,总要跑来和他唠叨几句。

今天倒是很安静。

周围检查完包间的话筒,就在门口等着今天的第一批客人。

很快,四个年轻男人进了包间,穿着休闲考究,脸上的傲慢和任性难以掩盖,想必是有钱的二代们。

他们开了几瓶店里最贵的酒,周围服务完就等在门外听候差遣。

不一会儿,欢欢和其他三个店里长得最漂亮的女孩子进去了。

欢欢临进门前,冲周围俏皮地眨眼睛,波浪卷发泛着一层柔美的光,随着走路的动作左右摇晃。

她往周围裤兜里塞了一条健达开心河马造型的巧克力,周围无声地说了句谢谢。

欢欢和朱粉年纪差不多,比周围大了四五岁,平日里就喜欢和小姐妹们在网上淘零食,分享零食,今天塞给你个小蛋糕,明天塞给你块糖。

周围撕开包装袋,倚门听着门里的动静。

通常欢欢的场,他会多关注一点。

因为欢欢有时候玩起来比较疯,喝醉了被客人欺负也不知道。

周围去趟洗手间回来,包间里出奇的安静,顶多能听见几声推杯换盏的声音。

周围凭借着身高优势,透过门上那块玻璃往里看。

昏暗的光线里,他都快不认识欢欢了。

她坐着的姿势很奇怪,双脚来回地晃动,就像是坐着来回踱步一样。

周围能看得出来她很焦躁,类似听到音乐就抑制不住想要跳舞的疯子。

欢欢侧着身子好像在和旁边男人说话,身上穿的那件黑色亮片超短裙,在五颜六色的射灯灯光下,闪着斑驳的光。

她一边说话,一遍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

旁边男人趾高气扬地看着他,笑得很浮夸。

只见那男人,把欢欢眼前还剩下半杯的酒,举到她嘴边,半强迫半期待得哄着她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随后凑到欢欢耳边说了一句什么,周围能够感觉得到那男人说话的语气咄咄逼人。

紧接着,几个男的起哄,用手推搡着欢欢站到了茶几上。

旁边几个欢欢的小姐妹无不露出惊恐的表情,暗自垂下头,也不敢多说什么。

其中有个女孩欲言又止的看了一眼,张了张嘴,话还没说出来,就挨了一巴掌,被捏着下巴硬灌了一杯酒。

音乐声像电流一般,直接穿进周围的耳朵里。

周围不适地打了一个寒战,抬眼就看到欢欢已经脱掉了衣服,只剩下黑色的内衣裤,站在茶几上灵活地摆动四肢。

节奏很快,很疯狂,像停不下来似的。

不像跳舞,倒像是抑制不住的抽搐和抖动。

那几个男人笑得肆无忌惮,搂着姑娘们战战兢兢的身体,享受着她们卑微的讨好和害怕的颤抖。

周围看不下去了。

在KTV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好歹待了这么久,他推测几个男生给欢欢的酒里下药了。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欢欢,发现她脸上有泪痕,还有一道道出汗留下的痕迹。

她在哭。

周围给朱粉打了电话,朱粉没到5分钟就从楼上办公室下来了。

朱粉推开门,虚伪地笑着瞥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几个富二代。

他们一脸放肆地看着朱粉,没有丝毫悔意,嚣张而又傲慢的调大音乐声音,当着朱粉和周围的面,把欢欢从茶几上抱下来,搂着她贴身热舞。

周围强忍住拉着欢欢一下子冲出门外的想法。

朱粉淡定地走到点歌台前面,关掉音乐声,让几个女孩先出去。

然后用犀利地语气问:“你们给她吃了什么?我们这里不强求女孩做她们不喜欢的事,而且这里禁止使用兴/奋剂、迷/幻剂之类的助兴药品。”

其中一个男人,右手扶着耳朵,做了一个听不见的手势。

朱粉字正腔圆地说:“我说,你们今天死定了。”

朱粉回头看着周围,语气严肃:“周围,关门。”

周围把门关上。

欢欢突然发出一阵痛苦的尖叫声,死死地抱住朱粉的大腿,她不想让朱粉和周围惹上麻烦。

一个大学生,一个生意人,于情于理惹上这几个心术不正的富二代,都不是明智之举。

欢欢的目光轻盈而又空洞,嘴里不断流出口水,脸颊也泛着不正常的红,双腿像剪刀一样,缓慢的张合。一开一合间,引来富二代一阵讥笑。

她似乎是拼尽了全力从胸中吼出来一句:“周围,朱粉,你们转过去,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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