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陈旧的玻璃窗倾泻进来,扬起的灰尘在光河间翩翩飞舞,昨天趁机灌了时方满小半瓶茅台,阎徵也没想到他会醉这么久,本来还要装睡等着时方满先醒来,却等到日上三竿,男人还是紧闭眼睫,挂着两腮沁进皮肤里的嫣红,睡得十分安详。
日头刺眼,阎徵拉上窗帘,又把枕头竖起挡住布帘缝隙间射进来的光,他从床上翻身下来,赤着脚在屋里来回溜达。衣服上都是浓厚的酒味,他从自己衣柜里翻出干净的短袖套上,抓了件裤子哼着歌提上去,这裤子只到膝盖,裤管堪堪盖着膝盖上一个旧伤疤,像被踩得稀巴烂又缝合起来的蚯蚓,皮肤蜷缩成了古怪的形状。阎徵对着镜子蹲下来,露出膝盖上那道四厘米长的疤细细端详,这道旧伤疤形成的时候很疼,但具体是什么样子的疼法阎徵已经不记得了,目前看过去除了觉得丑陋怪异,回忆里只有自己趴在一方不甚宽阔的被汗水打湿了的背脊上,垂下来的小腿一晃一晃,晃过闷热的夏风。
他把脱下来的衣服拎起来,连同时方满的长裤长袖圈在一起扔进洗衣机,金属机器轰隆隆地转动,哗哗响的水流裹着两个人脱下的沾着酒味的布料绕着中心轴旋转,湿淋淋地甩成疲倦的布料花,阎徵拆了包新买的玫瑰味的增香剂,看着用量说明滴了几滴,期待衣服能染上馥郁馨香的香味,像晒干了的玫瑰一样挂在阳台上。
洗衣机响个不停,这厢阎徵走近厨房开始淘米,做惯了的事情完全不需要他再思索,一边泡着香米,一边从冰柜里掏出冬天做好的腊肠和牛肉。家里蔬菜不多,还是他上次离开前买的那些,阎徵略略扫一眼家里的存粮,基本就能判断出这几天时方满就吃了一顿西红柿炒鸡蛋和凉调黄瓜皮蛋,而且后者还失败了,留了大半碗残羹在冰箱里,被他直接拿出来倒垃圾桶。菇类全都放坏了,土豆和豆角还凑合着能用,洋葱能搭着牛肉做个黑椒牛肉,等会把腊肠土豆和豆角焖一锅饭,弄个黄瓜皮蛋,阎徵扶着冰箱看了半天,也挑不出别的了,索性掏出手机,联系家里人送过来几样菜。
他照着时方满的口味,选了几个菜,挂了电话后正要把手机搁进兜里,却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打开了手机相册,细细欣赏起来,颀长的青年有着和身高匹配的纤长手指,这样的手指不断滑过亮起的屏幕,轻巧晃动间,似乎就把屏幕上的人牢牢攥在了手上,阎徵看了好一会儿,神色逐渐痴迷,舔了舔发干的唇,从喉管深处吐出小小的一声:“……天使……”
因为以为自己看到了天使,所以本就属于地狱的人也想成为恶魔,人是留不住神的,但恶魔和天使在某种意义上却也是天作之合。
这的确是地狱里的人发出的叹息,如果可以记录这一幕拿给阎徵看,阎徵会对昨晚放弃了机会的自己后悔,但毕竟他还有理智,即便是身在地狱,垂涎三尺,却依旧能锁了蠢蠢欲动的黑色翅膀,耐住性子地往上看,往上找,处心积虑往上编织一个陷阱去捕捉高高在上的纯白之翼。
他把合两性之美的图片锁进相册里,同时也暂时把欲望关进笼子,转身又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极其乖巧地准备午间的饭。刀起刀落,切好的菜分门别类摆放在盘子里,电饭锅升腾的白气里逐渐裹上米饭的香味,他备好菜后又收拾好案板上的水迹,擦干手往屋里去。
这次是直接冲着时方满那间屋子而去,阎徵长腿交替,脚步跨得又大又急,手接触到把手,拧了几次纹丝不动,这才确信自己方才在厨房时听到的动静是真实存在的,里面的人醒了过来,并且上了锁。
他一定是急慌慌的,不然不会有撞到椅子带动出来的响动,不会那么谨慎的人却忘记了锁门,也要先把外面插着的钥匙拿走。
阎徵一时又觉好笑又觉自豪,前者是因为男人竟然被逼到了这个地步,后者是因为只有他发现了男人的秘密,并且把他逼到了这个地步。
他是怎么醒过来的?是被太阳耀眼的光晒到苏醒,还是隆隆响动的洗衣机吵醒了他?他醒来时嘴里还留着发苦的酒味,两颊带着未褪去的绯红,他是不是愣了几秒,是否能从床对面的穿衣镜里看到自己那时的模样?
毕竟,阎徵轻轻脱掉了他的衣服,给他换上另一套崭新的睡衣。虽然依旧是男人长袖长裤遮得严实的模样,但阎徵确实看过他不着寸缕的样子,贴着胯骨脱下白色宽大的内裤,又搂着腿弯贴心地为他换上新的白色鸽子。脱下羽翼,一袭纯白,阎徵吻了他浅粉的下唇。
所以这就是恶魔的思维,不会回忆他做了什么,只会记得故意戳穿别人秘密后发现的美好。
而就在一墙之隔,门的背后,被发现秘密的人正兀自痛苦。
小孩子的恶意是惊人的,好奇心也是惊人的,但遗憾的是,很多成年人都会忘记童年时学会的这个道理,一厢情愿地低估那些看起来乖巧可爱,毫无心机,一心依赖你的小辈,并且当他们做了错事,不需要解释,都会替他们开拓一声:“不是故意的。”
“他还是个孩子。”
“他不知道。”
时方满现在就是这样,一手紧紧揪住阎徵新换上的白色衬衫的领口,脸色却比手中攥着纯粹的白更寡淡,敞开的领口下胸膛飞快跳动,催命一般地痛苦难耐,却还在这样濒死的折磨中,一厢情愿地安抚着自己,阎徵不是故意的。
时方满的记忆在酒精的作用下趋向混乱,他抗拒思考,抗拒把和自己同住将近两年的那个人往他不愿意的方向推去,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来的时候,骆驼一定会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只是多一根而已。
但他此时浑身发冷,骆驼倒下之前,所有的稻草洋洋洒洒滚落在地,裹着那可悲生物的尸体。
和煦的阳光在此刻热得将要灼伤皮肤,他缩在屋檐边上,把自己掩藏在门柱旁边上,依旧无济于事,他在大日头底下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久到开始怀念那阴冷的地下室,怀念在那里还给拉过他手的那个人,可现在就是那个人要别人把他扔出去,他不敢敲门,也不敢离开。
时方满相信此时有十个太阳,当他抬起头往上看,每个太阳都照着他的罪孽和肮脏,照着他的变态和怪异,失水的嗓子说不出话,暴晒了那么久他似乎也没有力气再动弹,就那么往上看,往上找,等着找到一个答案。
直到看到眼睛流泪,他也什么都没看到,直到日落西沉,午睡起来的那人从二楼的门廊上往下扔了把钥匙,沉沉砸在地上,像时方满乞讨回的恩典。
“家丑不可外扬,你还是进来吧,时家可丢不起人。”
那时他们都还很小,时皓不是第一个发现他秘密的人,但他是第一个毫不掩饰地说出真相的人。
“变态。”
另一个男孩手上的温度还残留在掌心,他泪水未干,还在惊魂未定中正想依靠过去,却又被狠狠地甩开,身上披着的毛毯落在地上,男孩下移的视线直勾勾落在时方满的股间,地下室透光不好,他却一眼看出端倪,精明而又果断,冷静而又客观地说道:“变态。”
时皓从小到大一贯而为的态度就是这样,当时还没有变声的他声线带着斯脆脆的甜意,说出来的话不是厌恶也不是鄙夷,只是很坦率很确信,只是说出事实。
时方满也就是从那会,那天开始意识到一个妈妈和……从来没有告诉过他的事实,女人和男人只会说他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是圆满,是天使。
他们的结合不是罪孽,所以时方满那样怪异的身体不是变态,是天使。
但事实是,家丑不可外扬,他们是,他们爱情的结晶也是。
从时皓告诉他这些道理后,时方满才逐渐从童话的谎言里走出,他终于能理解在这些天周边发生的天翻地覆的变化,也沉默地开始带着原罪成长,成熟,守着自己的秘密,不往外泄露分毫。
他的身体也逐渐接受了对常人而已过远的社交距离,接受了不能穿短袖穿短裤去外面游泳去随意选一家医院检查身体,即便这两年来对他而言相对是最亲近的阎徵,时方满也没有放松过谨慎,他希望一个成熟理智的成年人可以干好自己的事,守着自己身体变态的生理事实,做一个普普通通而不会被任何异样眼光评判的常人。
湮没在人海中,平平无奇。
但新换上来的衣服叫时方满知道,那个人再不会给自己曾经的目光,比起怎么发现了秘密,直冲脑门,占据身心的是他今后会怎么看待这样的自己。
“你是个变态。”
他的视野模糊不清,掉了一条眼镜腿的眼睛在视野中像是半截行将入墓的尸体,苟延残喘在桌子的边缘。时方满拖着身体走过去,把它安放在耳朵上,然后一动不动,直到他听到细微的门锁响动,阎徵在敲他的门。
那扇门外,是他熟悉的声音。
少年黏黏糊糊的语气像是在撒娇:“抱歉啊,哥,你开开门,不要生气啊。”
“我昨天有些喝多了,拉着你一起喝酒,结果反而也害你喝了好多。”
“你怎么样啦?头还疼不疼?我做了饭,饿不饿?”
时方满没有管歪了四十五度还要多的眼镜,他的视线在镜片里的那部分澄明清晰,在镜片外的部分模糊混乱,记忆也是这样,有些碎片丰满,有些碎片空洞,他已经拼凑不出完整的真相了。
他实际上也不在乎,疲惫地认命地问他最关心的那个问题:“你怎么想的?”
“关于我的身体……不太正常这件事情?”
聋子忌讳别人说他耳聋,瞎子忌讳别人说他瞎眼,时方满无法自己说自己是个变态,即便从任何角度来说,这也是无法逃避的事实,即便从生物学上来说,那也只是个中性词。
但那只是在生物学上的定义,不包含人类社会里骇人的目光。
他听得门外沉默了好一会儿,听得阎徵说:“哥,你想知道的话,出来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