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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放弃”

作者:长亭树 当前章节:5505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48

直到第二天下午两三点钟,时方满才彻底清醒过来,鼻尖若有若无萦绕着油炸过的食物的香味,他捂着脑袋在床上翻了个身,竖着耳朵听外面叮叮当当的动静,终于不得不承认,昨晚上发生在楼道的那些并不是自己一个梦。

他眯着眼睛摸索床头,指尖触到一个略微粗糙而带凉意的物件,拿过来顺手带在耳朵上,视线里这才有了清楚的画面。

拖鞋放在床沿边的脚垫上,桌头还搁着一个银色的保温杯,时方满嗓子干渴,拿到手里晃了晃,里面果然是有水的,倒在小杯子里还冒着热气,热热的水雾轻飘飘扑在脸上,顺着杯沿小心喝了几口,胃里立刻热乎起来,醒酒后的不适感和疲惫立刻消除了不少。

略坐了一会,时方满穿上拖鞋,走到门口轻轻地拧起把手,推开了门。

客厅的地上散落着至少四五个布艺小玩偶,奶茶原本趴在沙发腿上凶狠地甩着自己的玩具,听到动静立刻抬起头。

时方满只看见一团橘色的小影子蹭着地板飞快地窜过来,趴在脚边脚下睁着两颗萌萌的玻璃珠似的眼睛,乖巧又无辜,奶声奶气地叫着,仿佛刚刚那个发狠凶恶致力于残害玩偶小老鼠的猫咪根本不是自己。

时方满蹲下去揉了揉,把沾在奶茶脸上毛绒玩具的棉花絮子拿来,轻声回应:“乖茶茶。”

厨房那里抽油烟机的动静不小,自己这点声音大概是听不见的,奶茶又是个不足岁的小奶猫,平日里也是个话痨,整日嘤嘤嘤,想必以阎徵的脾气,也不会搭理。

他在沙发上抱着奶茶坐了大约十分钟,抽油烟机的声音猛地一顿,接着便见阎徵端着一大白瓷盘的炸货从推开厨房的玻璃推拉门,把东西搁在小餐厅的饭桌上。

厨房餐厅和客厅是错着身的,但屋子不大,这三者之间的距离也就那么远,阎徵放下盘子转过身,朝他翘了翘唇角。

上一次在那张餐桌前不欢而散的对话似乎已经很遥远,只有昨夜在走道里挂过的风还历历在目,他胸口发闷,手脚紧张地紧紧抱着奶茶。

是阎徵先哑着嗓子,很寻常的姿态,随意说着。

“刚好炸好了莲夹,我们趁热吃吧。”

时方满抱着猫,轻声问道:“你感冒了?”

“有点,我找不到药在哪儿,哥,你帮我拿一包感冒灵颗粒吧。”

他说着说着,背过身咳嗽几声,声音中夹杂十分明显的鼻塞音。

时方满放下奶茶,去架子上扒拉了一通,架子上的药乱七八糟搁在一起,有些就只剩下成板的药片,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时方满一一辨认了,也没看到有治疗风寒感冒的对症药品。

“这还是之前备的,最近这大半年我也没有补充,估计是没有了,你等下,我去楼下药店买一盒。”

阎徵身上是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不是很厚,但屋里开得有暖气,倒是够了,可昨晚上他脱了外袄后也是穿着这身单薄的毛衣,和时方满一块坐在冰凉的台阶上,在走道里吹了大半晌的风。

他心生歉意,拎了备用钥匙就打算出门,这中间,阎徵又打了几个喷嚏,拿着抽纸擤鼻涕时候都是背着身,后来转过来才看见时方满蹲在门口换鞋,赶紧走过来拦在大门上,抽着鼻子,声音沙哑。

“你别出去了,家里没有,找人来送就行。”

他打过喷嚏后眼里湿润,鼻头也被拧得微微泛红,大高个子杵在门口挡住去路,带着鼻塞音语调撒娇的时候很有些可爱:“哥,趁热吃饭好不好?”

“尝尝我炸的莲藕夹,还有炖羊排,好久不做了,也不知道还是不是那个味?”

晶莹洁白的米饭上堆起了尖,有焦黄色的外衣轻薄的炸莲夹,有炖的软烂乳白色的羊排,有红色的彩椒圈小炒回锅肉,还有一勺汁水浓郁颜色诱人的西红柿炒鸡蛋。阎徵又盛了一碗色泽鲜明如翠荷配珍珠的西湖牛肉羹搁在他手边,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人。

“怎么样?好吃吗?”

“好”,时方满抬头看他:“你手艺一直都很好。”

就像今天这顿全是家常菜,但莲夹外皮焦脆,内馅酥软香咸,羊排肉质鲜美,不腻不膻,带着淡淡的奶香,小炒回锅肉焦香弹牙,脆嫩咸香,西红柿炒鸡蛋则酸甜可口,裹着米饭香嫩可口,而一碗汤羹香醇润滑,清爽暖胃,无一不体现这道菜独有的风味,平心而论,几乎是专业厨师的水准了。

“那多吃点。”

阎徵弯着眼睛,又给两人添了一次米饭,两个男人在一起吃饭,每次都是冲着要把盘子消灭干净的势头,吃到满嘴留香再也塞不下为止。最后,时方满抱着一碗汤,在阎徵又一次准备添勺时候,赶紧捂着汤碗摇头拒绝。

那人没有强求,放下勺子托着腮坐在对面,黝黑的眼眸明亮澄净,默默地等着时方满喝下最后一口汤,抽一张湿纸巾递过来。

“以后还能给哥做饭的机会,越来越少。”

昨夜聊了那么多,清醒过来后缕一遍,时方满的心情复杂,只想避开话题。

他家里那些事情,不应该说给外人听,但发现自己说出来后,除了惊慌后悔外,还有自然涌上心头的轻松。

这一丝一点的轻松拷问着良心,令人羞耻而厌恶,混合着其他负面情绪造就了一种深刻的痛苦和罪恶感,让他在这个时候低下头,眼神瞟向一侧,手脚和舌头都变得僵硬,无力动作,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回应。

“哥……”

这一声叫得既无奈又宠溺,沙哑的声音听起来会比往日的声线更加成熟,更加温和。

“他们没有伤害别人,一切都是他们的选择,而且人都已经故去,就不要再纠结了。”

阎徵的话语里透着真挚:“我以前不知道,现在才明白你承担的事情,我很担心哥,有一个提议,你可以考虑下。”

“你有没有考虑过从这座城市离开?”

就像当年你的父母一样,令你开心和怀念的那些童年,是他们割裂了过去,重新开始的日子。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全是陌生的人群,没有人知道那些发生在过往的事情,不必有太多的顾忌,不必担心会被人指指点点,你可以遵从自己的内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希望哥可以幸福……”

他一字一顿说得缓慢,低沉沙哑,能听到喉管深处咯吱不平而沉沉作响的声音,似粗糙的砂纸打在碎石粒上,用力沉重地来回磨砺。

“所以,我可以放弃自己不成熟的喜欢。”

“对不起。”

时方满的视线转回,安稳地落在阎徵身上,不自觉重复道:“放弃?”

唇瓣相触又分离,喃喃两字的自语,语调轻扬,听不出情绪。

阎徵柔和了表情,哄道:“是啊,哥,我终于想清楚了。”

“哥是不会做世人认为不正确的事情的,虽然……”

他视线下移,落在时方满的胯下,说出来的话语里带着柔软的笑意:“只是有一点不太一样啊,哥这么好,即便是这样也会有女孩子喜欢,医生什么的,肯定不会介意,何况又是漂亮的女孩子,和哥站在一起是一对璧人,任谁看都是最合适的天作之合。”

“多好啊,的确是不会被指责的结局。”

“我不放弃又能怎么办?总不至于强迫哥吧?”

漆黑的眼眸灵动,他的神色中透着调笑的意味,时方满目光专注地落在他身上,喘口气,嘴唇嗫动,犹豫几下才吐出一句清晰可闻的话语:“嗯,你能这样想……挺好的。”

那些话里“医生”“璧人”什么的时方满听不懂,但是阎徵肯放弃……

对那个年轻的孩子来说,总归是好的。

而他的提议,离开这个地方吗?

时方满的心尖颤抖,敛着双目,安静地思索着。

男人陷入沉思时候,总习惯性地频繁去摸自己的镜框,阎徵盯着那抹缠绕开花的银色玫瑰藤,眼底深沉,划开的唇角还未收回,依稀还是笑的模样。

*

“哥哥……抱!”

“玩!哥哥!找哥哥!”

阎信的背带裤被自己拉扯下来一边,垂下来缠到脚上,小施手忙脚乱地兜着这位张牙舞爪的小祖宗,生怕他从自己怀里掉下去,也没功夫注意到阎信的裤子已经歪到二大门外捡都捡不回来。阎徵上前两步,阎信搂着他的脖子骑在身上,裤子是彻底就此从身上分离,掉在地上,露出画着小黄鸭的棉内裤和两条白白胖胖莲藕节一样的小胖腿。

“怎么就你?他妈呢?”

“太太刚出去,好像是有什么聚会实在是推不开身,必须得去一趟。”

女人之间的交情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就像这聚会,好像多久不聚一次就不行,而且还要轮流做东,去了一家不去另一家就是交情深浅的区别。几轮聚会下来,小团体马上分崩离散,再并购重组形成新的。

阎徵一直觉得这种交情极为脆弱易变,但好像很多事情又都证明了,女人们的奇怪的友谊比男人们更加靠谱。

他啧了声,抱着阎信坐下,冲小施点点头:“你把裤子拿过来给他穿上。”

“其实这背带裤对小孩子不好,容易长不高,早上是他自己非要穿的,趁这会儿,正好我给他换了。”

小施麻利地捡了一条干净的棉绒小裤,不甚熟练地掰着阎信的腿给他套上去。

阎徵看的奇怪:“看你知道的挺多的,但手上也不熟练,到底是带过小孩没有?”

“我妈也是做保姆的,我家里还有弟弟,知道是知道,就是干的少,说实话,幸亏你回来了,不然太太现在不在,让我单独一个人带孩子,我心里老是发虚。”

“他还这么小,万一就没看住,摔着碰着了,我就不好说了。”

阎徵笑道:“虽然是个小孩子,但他自己能动能走,还会哭会闹,你又不能绑着他,难免照看不及,出点小意外,只要是无心的,也没关系。”

“不管做什么,心里是喜欢他的,想着对他好,就够了。”

小施今年也才十七岁,成绩不好,上完初中就不上了,因为是宋丽菁她某个远方亲戚的小孩所以来了这边,说起来,还能称得上是阎信表了八百里的小表姐。

这回阎信的事情一出,宋丽菁也只敢信她,直接叫个半大孩子来照顾另一个小小孩儿,什么心思,家里的人都清楚,连阎校元都没说什么,只叫涨了小施的工资。

虽然照顾得明显不周全,但面上功夫好做,真心难得。

阎徵逗着阎信玩了一会儿,就成功地把他给累着了。暖气开的足,小孩子额头上积的都是汗,小脸蛋红扑扑的,喘着粗气喊“再来。”

阎校元从外面回来,正好便看见阎徵又小心翼翼地把着弟弟的手,把他驮在背上,手按在他的小屁股上固定住,一圈圈地转。

阎信手舞足蹈,兴奋地“咯咯”直叫,手上没有轻重,偶尔就打在了阎徵的后脑,额头或者耳朵上,又把哥哥过长的头发搅得乱糟糟,猛地从背后一看,真的像是个黑色的鸟巢。

阎徵也不在意,只笑意盈盈地陪着闹。

阎校元看着这两个儿子,半晌后,原本公事公办的脸色就温柔下来,咳嗽了下,抬步往屋里走去。

经历两次犯病,他的声音较之前更显年纪,但中气还是很足。

“小信也玩累了,让你哥歇会。”

阎信虽然小,也知道自己的父亲很有威严,不敢闹得太过分,况且也确实是累了,一开始还不满地哼哼唧唧,小拳头去打来抱他的小施,过一会儿就趴在人怀里,乖巧地睡着了。

阎校元也就昨天休息了一天,今天一大早就去元祥处理事情去了,这儿面色疲倦,老态隐藏不住。

阎徵给他倒了杯茶,贴心地拿了几块刚炸好的糖糕,拾了一块,掰了一半递给老人,炸好的糕点里面裹着糖浆和桂花碎,掰开来的口中热乎乎往外冒着气,汁水晶莹流淌,闻着香甜怡人,食指大动。

“爸,先吃点垫垫肚子。”

阎校元慢慢咬着,端详着坐在对面的阎徵,这个一向稳重乖巧的儿子一如以往一样,做完该做的事情后就默不吭声地待着,自觉降低了自己的存在感。

以前,阎礼担着元祥的副总,虽然做事不是总能叫阎校元满意,但他也不是完全扶不上墙的废物,大体还是个能干事的人。阎校元本就存在培养他的心思,又有些老一代人的传统观念,要把家业交给老大,所以从未动过要让其他人参与元祥管理的心思。

尤其是因为老大和老二之间不和睦,阎校元为着公司日后的安稳,在这点上就更加慎重,阎礼两次下黑手,他也都是小施惩戒,不愿动了根本。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的放纵和偏爱,才导致阎礼如今这样堕落,醉酒驾驶吸毒飙车,触犯法律的红线,又道德败坏,不顾人伦,对着一岁多点的弟弟都能狠心下手。

阎校元心底是极不愿细想旧事的,也不愿承认自己偏心不公,但在他看来,阎礼对两个弟弟虽然都有伤害,但阎徵和阎信的情况毕竟不一样。如果说阎徵那两次还勉强情有可原,可宋丽菁和阎信却从没有招惹过阎礼,那个临到老得来的孩子懵懂可爱,实在太过无辜。

阎礼是不能重用了,元祥的接替者必须换人。

人常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一旦阎校元动了这个心思,就好像以前遮在眼前的那片叶子被风吹走,瞧着阎徵也越发满意了,觉他性子稳重,头脑聪明,孝顺听话,对弟弟也关爱有加,容得下人,正是一个当家人该有的样子。

那些陈旧过往,那些是是非非,在现实里摇摇袭来的元祥的未来走向面前都不再重要,阎校元当了一辈子的商人,在血脉相连的儿子身上也不得不抹去温情,终究还是要以商人的姿态做决定。

“小徵。”

他唤道,阎徵含笑地望着人,模样是一等一的好,眸光纯净,看不出半点阴霾。

“家里最近不太平,元祥的事情我希望你也能上手,学校那边,能休学的话最好,不能的话,先退了也行。”

“听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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