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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喜欢的人

作者:长亭树 当前章节:5954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48

夜色深沉,微弱的月光被隔绝在厚厚的窗帘外,这一间屋子内只剩下弥漫开来的黑暗,床上的两个人都一动不动,不作交谈,轻轻的呼吸声微不可查,好似安静酣睡,沉沦在美梦之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时方满的心跳才逐渐平缓,他一直安静地侧躺着,手指脚尖都麻木地失去了知觉,微微一动弹,一股麻意立刻顺着经脉肌肉流遍全身,忍不住就闷哼一声,却赶紧又拿被角捂住了,把这声暧昧的响动压在厚厚的蚕丝被下。他顿了顿,待身子不再僵硬,小心翼翼翻身下床,黑暗里看不清人形,但人对人本身就有一种不靠视线就能辨别和感知的能力,热度,声响,生物电流,或者解释不通便归结于神奇的第六感,总之,时方满站在床边,清晰地意识到,阎徵伸长的手臂就在方才自己躺的位置一掌外的地方,他要是翻过身平躺过去,便能撞在阎徵身上。

他顺着床的另一边往外走,出了门,摸索着走到榻榻米上放抱枕的地方,夜里凉,即便开了地暖,脚上也有几分凉意,时方满掏出手机,眯着眼凑近了,瞅见屏幕显示凌晨两点半,离天亮还早得很,他没了困意,眼镜放在靠阎徵那边的床头柜上,不方便去拿,连电影都没法看。想了会儿,索性选了个歌单,调到最低音量,搂着几个抱枕,靠着墙坐了下去。

在男人周围,轻轻响起来的声音都是没有歌词的纯音乐,安静而缓慢,但可能是因为少了人声,多听几首就显出些无聊和寂寞来,时方满却舒展着眉头,从始至终都是惬意的模样。从他独居开始,一个人的时候他就经常听歌,什么歌都听,什么歌都喜欢,但大多数的歌都有故事,唱的明明白白,唯独纯音乐,在时方满耳中,是空白的,只有情绪,却没有故事。

或者说,只有缄默于口的故事。

是不唱给任何人听的秘密。

从幼时开始什么都不懂,只会依赖亲人的稚嫩孩子,到今天能独立处理身边几乎所有事情,可靠而稳重的大人,那个秘密一直陪伴着他长大,他怕过,恨过,但那是他无法割舍掉的一部分。他的成长,不仅是被外界塑造的,也是这个秘密赋予的。

时方满今年二十八岁,他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第二日,阎徵醒来时,时方满已经叫了早餐,坐在榻榻米上喝一碗粥,阎徵打了声招呼,嘟囔道:“我也要喝。”

他站着,时方满坐着,抬头看时,只得感慨当年初遇时那个还能被他背起的小孩,现在个子窜得是真高,即便不做动作,站在面前都一股震慑力。时方满对自己明显打不过的人,天然警惕三分,端着碗底,侧过了身:“你自己问服务员要吧,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起,没要你的,害怕凉了。”

“哥,帮我要和你一样的吧,我去洗漱,吃完回家。”

他露齿笑笑,晃进洗漱间,一边刷牙一边不清不楚地哼哼,音调有些熟悉,时方满愣了愣神,竟觉得自己好像在歌单里听过,但歌名一时却是想不起来。

吃了早饭,路上又买了些菜,阎徵正好有机会大展厨艺,时方满属于自己不会做饭,但吃饭不挑很好伺候的一类人,阎徵做什么他都说好吃。当然,阎徵的手艺还是相当不错的,在做菜一道上很有天赋,跟着美食节目看一遍,做出来的味道就香得快叫人咬掉舌头。天气冷,阎徵做得是三鲜锅巴,炖羊排,红烧板栗牛肉,主食是羊汤下的米线,辣口热汤,时方满吃得有些出汗,呼呼喘气,就见阎徵给他递了张纸巾来,道:“擦擦吗?”

“太辣了……”时方满辣的说话都有些鼻音,他鼻尖挂了些汗,红红的,眼角也被逼出了眼泪,有些疑惑道:“换辣椒了吗?”

“嗯,想试试新的,结果没想到这么辣。”

阎徵有些郝然,试探地问:“还能吃吗?”

“好吃啊,就是太辣了……”

“那就好,”阎徵顿了顿,突然道:“你想学吗?我教你做,挺简单的。”

时方满又抽了张纸巾:“我做不好,不行,学不了。”

他是真的没做菜的天赋,而且可能因为自己吃饭也不挑,所以也懒得分心费力学,反正什么样的饭他都能下嘴。

“可是,我要是毕业了,就没法做饭给你吃了,又不在这儿住,以后也不好再叫他们过来送饭……”

“你不会做饭,随便吃的话对胃不好……”

阎徵说得真诚,这两年来,时方满点外卖的次数大大减少,阎徵回家的时候是他做饭,阎徵不在的时候,也会常叫家里手下拿着做好的饭菜过来投喂,他被称为“少爷”不是没有理由的,阎家是当地望族,除了常跟着他的那两个黑衣保镖外,其余伺候的人还不少,反正经常是不同的人开着车过来送饭,提起的保温桶里三四层塞得满满的。阎徵和家里人关系不好,回阎家的次数极少,但是和阎家的下人倒是都很亲近的样子,说话间也很亲切。

时方满对那些人也有印象,阎家下人送过来的饭确实好吃,一想到以后就再没口福,他不免有些失落,不过这种失落和阎徵相比,就不是一个量级了的,看阎徵的表情,简直就像他走了之后,自己就失去了觅食能力。这种担忧虽然很没必要,但不得不承认,时方满心里一暖,很有些感动。

他笑道:“你也想太多了,我这么多年都不会做饭,不都没事儿吗?”

阎徵挠挠额角;“也是,我来之前你也活的挺好的。”

“我走了话,大概也不会不适应吧?”

时方满调笑道:“那自然。”

他低下头喝汤,没注意得到他肯定回答后的阎徵脸色冰冷,直勾勾盯着自己看。那眼神并不复杂,只要一个稍微有些洞察力的人看到,都会品出些无论如何都势在必得的狠意来。

寒假过得很快,初七之后,阎徵便回学校上课了,他在备考的关键时期,时方满也忍不住替他操心,晚上阎徵打电话问题,夜里一点,时方满一面解答一面也担心他的状态,跟个老妈子一样唠唠叨叨,劝他别再刷题,赶紧去睡觉。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五月底,快考试前一周,阎徵却突然放松下来,白天在学校上课,晚自习却请假让司机送他回家。这个家自然是有时方满在的地方,几次考前模拟,阎徵数学都是一百四十分出头,最后一道大题的最后一问向来是难点,晚上时方满便着重给他补这部分,补完了拿一瓶牛奶过来,盯着阎徵喝完,又催着他乖乖在十二点之前躺上床睡觉。

高考前两天,时方满看阎徵洗漱完准备睡觉,收拾了空瓶子正准备出门,突然听到床上的人说道:“我还会长高吗?”

时方满叹气:“你真要长成一米九不成?”

阎徵微微一笑,声线低低地念着:“我还会长大吗?”

“高考完了,我会去哪里?会有谁看着我长高,看着我长大?”

他这番话,难得幼稚,语气绵软困惑,像是初见时候明显还有些稚嫩的少年,在被窝里仰着头,信赖地看着眼前的大哥哥。被那样一双澄亮又漂亮的眼睛望着,时方满心底也柔软起来,两年前,那个空调坏掉的夏天夜晚,坐在公园椅子上呜呜哭泣的半大孩子,正是他看着成长起来的,可惜的是,人总要分离,这个少年的未来,他也不能参与了。

时方满这时候想得太过简单,面对少年突然而来的疑问,不带一丝防备地回道:“我也不知道,总会有别人吧。”

“可我很喜欢你。”

“我也是啊。”

他关上了灯,不带一丝杂念地回应到。因为是喜欢,因为那时候阎徵说的喜欢听起来和他喜欢吃肉,喜欢历史,喜欢某件牌子的衣服,喜欢某天开在楼下花坛里的石竹花一样轻松,所以时方满不怕。

他不知道,有些人的喜欢,不是轻易给的,阎徵说出来的喜欢,是他还在探索的一场冒险。

高考前一天,阎徵离开了家返回学校。

高考第一天,他给时方满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下去数学考得不错,估计可以拿满分。

高考第二天,时方满来接他去庆祝,阎徵却抱歉地摇摇头,钻进阎家接他的那辆黑色奔驰车内,夜里一点,阎徵冰凉的喘息声从手机那头传来,时方满听得他似乎是在哭,愣着神还未开口,又有一个疲惫却依旧强硬的男声在手机那头响起。那是个习惯发号施令的中年人的口吻,以不容拒绝的语气命令道:“你说实话,给我把事情说清楚!。”

停顿片刻,随着滴的一声提示,阎徵挂了电话,两个小时后,坐立不安的时方满听到了门铃响起的声音,第一次见到了喝醉状的青年。

阎徵低着头,倚着时方满的肩膀,他的呼吸中弥漫着醉人的酒香,耳朵尖也被酒精烧成了殷红色,汗水和泪水都湿淋淋地黏在时方满的肩上,穿着长衣长裤的瘦弱男人不由自主打着颤,却强撑着腿弯,支撑起了相贴的另一具身躯。

胸口发闷,熟悉的呕吐感像风雨中的大浪一阵一阵翻涌而来,时方满又要吐,又要忍,不知何时也出了一身冷汗,整个人都好似在雨中冲刷过。阎徵挨得太近了,从那次时方满背着他到现在,从未有过这么肌肤相贴的时候,可那时候,这人还是能勉强在时方满容忍底线上的少年,他所具备的威胁是一个孩子的威胁,是令人轻视的想象里的威胁,而现在,他是远高于时方满的成年男性,力量和爆发力都比时方满要强,他的靠近,是真正的威胁,是生理上无法忽视的产生应激反应的危险。

可是,人所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可以尝试性控制自己的生理反应,他可以忍耐,即便痛苦,在到达极限之前,也能无休止地忍耐下去。就像现在,即便全身都叫嚣着,时方满也没法放开扶着阎徵的手。

“你……你……怎么……?”

他头晕恶心,吐出的字几乎不成句,脚步趔趄地将人拉进门内,阎徵似乎醉得使不上劲了,跟了两步,便险些跪在地上,往前一扑,头靠着时方满的胸口,张开的双臂也顺着滑下在腰际,紧紧揽住了那身不住颤抖的细瘦腰肢。

这醉醺醺的人抱怨起来:  “我好难受……”

时方满推不开,也走不了,从阎徵搂着他的腰时开始,他便整个人都失了神,小腹处像通电般抽搐,疼得他在想象中躬起腰,痛苦地哭嚎起来,而实际里,他却做不了任何反应,任贴着胸口的那个毛茸茸的脑袋抬起来,一边嘟囔着,一边露出一张哭泣着的脸庞。那红红的眼圈看着十分可怜,沾着泪水的睫毛又带着惊人的艳丽来。

可这漂亮的青年楼的那样紧,是一头捏着时方满后颈的猛兽想来蹭蹭脑袋,慢慢抬起脸,带着热烈的酒气喘息着,哼咛着,把自己柔软的唇贴在了血管明显的脖颈上。

白皙的肌肤上,青色的血管急速抖动,蹭来蹭去的脑袋,吸吮着每一处肌肤,吻过每一根血管,青年的头向前顶,手臂却收的紧,把身下人往自己面前拉,“啪嗒”一声,男人的眼镜被晃来晃去寻找下口地方的猎物从鼻梁上蹭掉,轻轻落在地上,他的身子也被拉扯成一张蓄满劲的弓,不受自己控制,却被捏在另一个人的手心里。

时钟走动的声音在幻想里越来越快,越来越急,机械疯狂抖动,刺耳的高频音穿透耳膜,于此同时,腹腔也沉得厉害,肌肉一边抽搐一边飞快向下坠去,剧烈的痛楚和折磨占据了时方满所有心神,他分辨不出阎徵掐在他身上的手掌是否在顺着脊背游移,也对黏在脖颈湿热柔软的唇舌感到麻木,当紧闭的齿被舔开,袭来的酒精顺着吞咽下去的涎水滑进收紧的胃里,那一瞬间的眩晕和醉意竟成了最后的出口。他无法不渴求,即便饮鸩止渴,也要用生理上暂时的麻木来对抗摘胆剜心的苦楚。一股暖流灌进喉中,他主动张开口,亲吻着灌他酒的青年,舔去残留在那人唇边辛辣的酒液,他脚下浮软,动了动,踩断了一条眼镜腿,却听见耳侧轻轻叹息一声,模糊的视野里一个人影蹲下身子,在捡起什么东西扔到桌上之后,温柔却有力地揽住了时方满的腿弯。

像童年时会做的梦,时方满在梦里轻飘飘飞了起来,可能是离太阳太近,汗水洇湿了棉布T恤,睡裤在腰间沓湿一块深色的痕迹,阎徵握起掌心,都能感受到残存在手指间滚热的湿气,他把人放在卧室的床上,还有空环顾四周,从床头乱七八糟的一堆东西里扒拉一个小方盒子,空调不知是何时停的,遥控器上闪着红光,他想了想,翻开旁边闹钟的背部,扣出一块电池换上,便只听到脑袋上方“嗡嗡”轻响,从半合的口里吹出一股凉风。风口下的男人无意识打了个颤,蜷起双腿,遮着脚腕和细瘦腿肚的裤脚顺着这个动作上扬,抬起的臀部正适合将睡裤扯下,露出的平角内裤宽宽大大,布料是那种不刺眼的温和的白色,触感柔软,很容易叫人想起来鸽子的雏羽。

曾经,对那些晾晒在阳台上的鸽子,阎徵无法提起好奇,除了那年除夕闯入这间屋子外,阎徵也没有踏足过这里。时方满小心翼翼给卧室上了锁,却不知道,门上的锁向来只能防君子,而对有心窥视的小人来说永远形同虚设,而阎徵更不会说,君子和小人在他的度量里,不过一线之隔。他不需要的东西,好奇心便是无用之物,坦坦荡荡做个君子也无妨,可是他在意了,渴求了,时方满的秘密就成了潘多拉的魔盒。

潘多拉的盒子里到底有什么?时方满不愿被人触碰真的是心理原因吗?阎徵回想起那天晚上,从床上离开缩在抱枕间听了一夜歌的男人,那时阎徵倚在门内,下意识便肯定了自己的答案:时方满的身上有秘密。

不是心理原因,那一定是和永远在大夏天都穿着长衣长裤,从来不去公共浴室泳池,无论何时都警惕地锁好浴室门和卧室门有关系,他不愿裸露出来的地方,生理上的原因。

头,颈,躯,四肢,皮肤,骨骼,血管,肌肉,五官,脏器……人体那么复杂,又能有多少秘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阎徵可以解答的,所以他也从来没有深思,毫无准备地长驱直入,以最简便的解法来验证。

指尖轻巧解开,答案是:时方满是个畸形的男人。

畸形,用在人身上,是指生物体某部分发育不正常,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充满了恶意,等同于丑陋荒谬,令人恶心。

但少部分时候,它代表了奇迹。

在看到那小巧隐蔽,却绝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的一瞬间,阎徵并没有反应过来,他甚至伸出来手指,毫无想法地触碰了下,柔软的人体组织第一次被外人碰到,娇嫩得像新生婴儿的触感叫阎徵困惑起来,他收回手时,酒精影响下迟钝的大脑慢腾腾运转起来,花了很长时间,才终于意识到那时什么。

他从未在那些网络电影以外的地方见过的,女性身上才会的器官,直白地出现眼前这具白皙瘦弱的男性躯体上,那抹蜷缩起的粉色猝不及防落在视线里,如同火星落在茂密的草丛里,一下子烧着起来。这条引线,引出了心底真实的欲望,给了阎徵提示,叫他知道了那些渴望和依恋,那些不舍和需求的尽头是什么。

他看到了时方满掩饰的秘密,却无丝毫反感,一厢情愿得认为这是个美丽的奇迹,他对这畸形的男人升起欲望,所以不愿再用那样被大多数世人误解的词来称呼。

他俯下身,眼底是灿烂的星光,柔软的唇齿喷出热烈的气流,甜蜜又亢奋唤道;“天使……”

男性不是必须喜欢女性的,今天,阎徵知道,他喜欢的人雌雄同体,是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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