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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连襟

作者:四夕夕 当前章节:4028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1:16

和黎明德“打了”一架之后,白志文彻底放心了下来,或者说他的紧张感被黎明德的举动给冲散了,脑子也冷静了下来,恢复了他平时的样子。

换位思考一下,以黎家的条件,想要让景哥儿未来不愁吃穿很简单,所以他们希望的肯定是他嫁个好人家,以后过的开心,不受委屈。

至于说其他的条件,应该并不重要,当然白志文认为自己也应该向瑾哥儿的爹娘做出承诺,比如说他可以让景哥儿的未来过得更好。

黎明德走了,白志文在原地想了很久,一直到他彻底想明白之后,他才将身上的泥拍掉回家。

白姚氏心细,见儿子回来时背后的衣裳上沾着有些灰褐色的东西,走近之后发现上面粘着的居然是一些泥,帮他拍掉后奇怪地问他:“志文,你刚才干嘛去了?”

白志文认为自己刚才和黎明德之间的比划算是男人之间的较量,等到以后弟弟要成亲了他或许也会来这么一遭,所以他没有说实话,装傻地问道:“我没做什么,背上怎么了?”

白姚氏向来相信儿子,她以为他是真的不知道,奇怪地对他说:“有些泥巴。”

“哦,可能是我刚才靠在树干上的时候不小心蹭到的。”白志文随便想了个理由敷衍道。

没有怀疑儿子的话,白姚氏见他衣服上其他地方没有弄脏,就没有再管他了。

蒙混过关的白志文回到屋里换了更旧的一套短打,给他娘说了一声后又出门了。

白姚氏看着他急急忙忙的样子,有些不明所以,不过儿子这么大了她没必要事事过问,让他晚上早点回来就没管了。

白志文这时候正往村北走去,他打算厚着脸皮去一趟那边的郑猎户家,请郑山带他去山上打猎。

当初郑山去黎家提亲的时候,他和他爹一起到山上去打了一头大野猪合着聘礼一起送到黎家。

白志文不准备打野猪,他想看自己能不能好运气的遇到一对大雁,大雁的寓意很好,相信他如果提着一对大雁去黎三叔家应该会让他们一家人对自己更满意。

白志文他们一家是回祖籍守孝的,他们一家人在孝期的时候一直深居简出,除了必要事件、必要时间基本都待在家里。

等到出了孝期之后,白志文跟着章安浩读书,白姚氏同村里人不熟悉,一般不怎么跑到村里和大家闲聊。

郑猎户一家也是差不多的情况,没事不到村里来。

以前郑山和白志文两人见过几面,知道对方是谁,只是从来没有交谈过,在此之前几乎没有交集。

因此,当郑山打开自家院门,看到是白志文站在外面时特别的惊讶:“白秀才?”

现如今,白志文考上了秀才,同他不熟悉的村里人都是喊他白秀才,不会喊他的名字。

白志文笑着摆摆手:“郑兄弟不用这么客气,叫我白志文就行。”

既然是有求于人,当然要说话漂亮些,不能拿架子。

郑山虽然沉默,但他不傻,见白志文这样就知道他肯定是有事过来找自己,嗯了一下看着白志文,等着他继续说后面的话。

郑山长得又高又壮,沉默寡言又不怎么爱笑,平时打猎的状态被他带到了生活中,普通的村里人被他这样盯着会觉得很不舒服,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猎物被捕猎者给盯上了似的。

其实郑山这样并不是不友好,只是他习惯了而已,可是大家不知道,总是害怕他和他爹郑猎户,离他们一家人都远远的。

白志文不至于因为这点眼神害怕,何况章安浩有时候会带他和黎明德两人去到城郊打猎,那种时候他们老师的样子可比郑山专注多了。

所以,白志文顶着郑山目光,笑着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郑兄弟,是这样的,我听说你们家的猎狗今年要下小崽子,到时候能不能给我留两只?”

郑家父子两人对他们的猎狗都非常好,从他们把猎狗养的这般听话又壮实就能看得出来。

担心对方不乐意,他还解释道:“我下个月要去府城读书,家里就只有我娘和我弟弟,我不放心他们,想着养两只狗在家里看家护院会不会好些。”

想了想,白志文接着还说了一句:“我娘和弟弟都很喜欢小狗,他们会好好养小狗的,到时候他们如果有什么不懂的,我弟弟可以去找黎明夏问问。”

黎明夏正是郑山的未婚妻,她本人虽然也养了好几只狗,但是她毕竟不像郑家人那样代代都养猎狗,总会遇到她不清楚的情况,解决不了的问题,到时候她如果遇到不懂的肯定就会来找郑山。

白志文的意思就是暗示郑山,他们家养了小狗之后可以创造机会让黎明夏去找他。

两人没定亲之前,黎明夏还会偶尔去找一下郑山,定亲之后或许是因为避嫌,或许是因为黎明夏忙了起来,他们见面的次数急转下降,经常郑山路过黎家那边看不到黎明夏的身影,听说她是在家里做嫁妆。

听明白了白志文暗示的郑山眼神亮了一瞬,虽然他觉得已经养过四条小狗的黎明夏不容易再遇到问题,但是有这么个理由让黎明夏来找他还是挺好的。

没有犹豫,没有多考虑,也不想管他爹有没有答应别人把小狗送出去,郑山直接就承诺道:“白秀才你放心,我家养的猎狗生了小狗崽后我肯定给你留两只最壮实最机灵的,断了奶之后就给你送过去。”

郑山想,他爹有答应把小狗崽送给别人也无所谓,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人,知道想要小狗仔的人是白秀才之后肯定,不会和白秀才抢。

而且这一次怀孕的猎狗是郑山养的那一只,郑猎户的那两只猎狗现在年龄已经大了,郑猎户不想再让母狗怀孕。

所以,有人过来找郑家想要小狗崽的时候,郑猎户都会问一问郑山的意见,他记得只有一户人家说了想要小狗崽,小狗崽应该够的。

听了这话,白志文高兴地拍了拍郑山:“郑兄弟,都说了不用那么客气,你叫我白志文,或者我比你稍长一岁,你喊我白大哥也行。”

白志文并不是在同郑山说客套话,因为他们即将成为连襟,黎明瑾和黎明夏关系这么好,他们俩人确实没有必要这么客气。

再说白志文是真的挺高兴,也挺感激的,之前他担心自己去了府城家里没个男人,娘和弟弟万一遇到歹人怎么办,有了猎狗下的狗崽子,只要把小狗崽养大一些就能看家护院,娘和弟弟的安全就有保障得多。

见白志文三番五次地说不用喊他白秀才,郑山觉得对方应该是真心的,就对着白志文说:“好,我以后就喊你白大哥吧。”

讨论好了小狗崽的问题,白志文才说起他过来找郑山的第二件事:“郑兄弟,还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白大哥,你说。”郑山不知道白志文要找他做什么,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咳咳。”清了清嗓子,白志文带着一点点不好意思地说,“你知道的,明德马上就要和白姑娘成亲了,在他们成亲之后,我打算去找黎三叔提亲。”

在整个上河村,会被人喊黎三叔的人有两个,黎成石和黎成粮,一个是黎大爷家的,一个是黎二爷家的。

黎二爷家的黎成粮家里有一子一女,女儿才六岁,白志文不可能是去找黎成粮提亲。

那他口中说的黎三叔肯定就是黎成石,他要提亲的人选是黎明瑾。

把这些人际关系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爱屋及乌,黎明瑾是黎明夏的弟弟,郑山看着白志文的眼神不由自主地变得和善了一些。

这一点点改变,白志文有注意到,不过他不打算利用这点关系让郑山干白活,所以他接着说道:“郑兄弟,我想请你陪我去趟后山找大雁,我知道去后山很危险,还要带上我这么个平时不怎么打猎的人,所以,我们进山一天,不管找没找到大雁,我都会给你三百文的辛苦费。”

郑山听了白志文的话后挺惊讶的,他想进山打大雁?

大雁代表夫妻感情和睦,非常适合提亲的时候带去女方或者哥儿家,不过因为必须得是活雁,所以不太容易抓住。

在郑山这样的乡下人看来,大雁没什么肉,不如野猪实在,所以当初他提亲就带的一头大野猪,果然黎明夏的爹和爷奶很是高兴。

不过对读书人和有钱人来说,或许大雁代表的寓意更让他们喜欢,听说城里头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嫁,有些就要求男方带一对活大雁提亲。

说实话,郑山不想带白志文进山,因为他认为读书郎都是孱弱的,进山一不小心就会受伤。

看出来了郑山的迟疑,白志文保证道:“郑兄,你放心,我进山了之后一定听你的话,不会乱跑。”

“嗯……你别看我和明德师兄都是读书人,其实我们俩都有习武,只要在山里不遇到大虫一类的勐兽,自保没什么问题。”

白志文说的大虫并不是指的大虫子,而是说的老虎。

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白志文遇到老虎肯定要退避三舍,但是如果手上有刀、剑或者弓,他觉得自己说不定能够和老虎周旋个几轮。

当然,单枪匹马的话他不认为自己有收拾一只老虎的能耐,还是得有人配合才行。

听了这话之后,郑山怀疑地看了眼白志文,眼神明显带着不相信。

或许白志文不像有些读书人那样面色惨白、弱不禁风,但他看上去也没有强壮多少,他进了山之后真的有能力自保?

知道郑山依旧不相信,白志文撩起袖子看着郑猎户家门口有一个大石头,他走过去,半蹲下来气沉丹田,双手用力将石头给抱了起来。

这一块石头是当初郑猎户用来训练郑山力气的,他们郑家人天生大力气,郑山十二岁的时候就能够将石头轻松抱起,普通人自是不能比。

所以,白志文看着瘦,但他能够把这块大石头抱起来,足以说明他真的有习武。

郑山让白志文把石头放下,拿出了自己小时候用过的弓箭递过去:“射一下那棵大树试试。”

弓箭是打猎的时候最常用的一种工具,能够远距离捕捉猎物,既然要去打大雁,那肯定得会用弓箭。

虽然刚刚抱了那块大石头白志文的手有点软,不过他拉弓的力气还是有的,拉弓、放弦,成功射中了郑山指着的那一棵大树。

作者闲话:感谢对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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