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中国古代的哲学著作《易经》《系辞上传》第十二章中,有如下的一段文字:.5
有的朋友在来信中还再三谈到博与专的关系问题,认为这个问题不好解决,表示很苦恼。实际上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博与专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没有无所不知的博学之士,也没有只知一事一物而不知其他的专门家。同时,在一个专门的学术领域之内,仍然有博与不博、专与不专,也就是广与不广、精与不精之分。一般说来,在博的基础上求专,或者在专的基础上求博;先求博而后求专,或者先求专而后求博,都是可以的。
在练习基本功和学习专业基础知识的时候,书要一本一本地精读。正如明代胡居仁的《丽泽常学约》上写的:“读书务在循序渐进,一书已熟,方读一书,勿得卤莽躐等,虽多无益。”打好了基础之后,为了扩大知识的领域,就要多读多看,如汉代王充那样,“博通众流百家之言”,才能在学问上有所成就。
无论如何,每个人的情形不同,水平不同,要求不同,上面说的这些当然不能完全适合于每一个人。这里只不过提出一个共通的门径而已。
主观和虚心
平常说话、做事、写文章,往往发现有主观片面的地方,心里就很后悔,同时也很快就会受到朋友的批评。但是,这种主观片面的毛病,又往往很不容易彻底克服。这是什么缘故呢?
回答可以很简单,就是因为不虚心。这个回答,应该承认,在根本上是正确的。因为我们对于客观事物的各种复杂情况,对于世界上的一切知识,不可能都懂得,更不可能都懂得那么完全、那么确切。因此,要想对客观的东西认识清楚,就必须虚心。这是对的。
同时又应该指出,虚心却不等于心中无数,没了主张;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离不开主观的作用,只是主观主义才要不得。这个提法也是必要的和正确的。我们对于主观和虚心这两个概念,同样不应该做片面性的解释。
大家都记得毛主席经常教导我们的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不论对待什么问题,我们都应该采取虚心的态度,力求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特别是有许多学术方面的问题,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不同意见,完全应该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各抒己见,决不能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意见。
过去许多知名的学者,为了追求知识,总是长年累月地向别人虚心学习,虚心问道。这种虚心做学问的态度,是我们应该取法的。宋代的林逋,在《省心录》中说:“知不足者好学,耻下问者自满。一为君子,一为小人,自取如何耳。”明代方孝孺的《侯城杂诫》中也写道:“人之不幸莫过于自足。恒苦不足故足,自以为足故不足。”他又说:“虚己者进德之基。”这些都是十分中肯而切要的话。
当然,所谓虚心,既不是心中无数,也不是没有信心。我们对于自己研究的问题,经过反复探讨之后,应该心中有数,做出了判断,就应该有信心。如果进一步研究的结果,发现了新的问题,证明了原先的判断是错误的,那时候也要坚决丢掉错误的判断,而肯定新的判断的正确性。在没有发现新的问题,做出任何新的判断以前,对于自己认为正确的判断,必须具有充足的信心,不要半信半疑,动摇不定,不敢明确表示自己的意见。有些人发表的意见,从表面上看,似乎很虚心,没有主观成见;实际上有时不免模棱两可,很不明确,表现了心中无数,毫无信心的状态。这当然是不好的。
这样说来,虚心和不虚心要从实质上加以区别,不是仅仅看表面的态度如何。所以,明代的何景明,在《何子杂言》中说:“器虚则贮,满则扑之,……故虚可处,满不可处也。”他用扑满做比喻,未必恰当,但是也有相当道理。因为虚心或不虚心,主要的应该看它的内容;至于它的外表是什么样的则是不重要的了。王阳明也曾说过,谦受益,满招损。器虚则受,实则不受,物之恒也。”这个意思也是不管表面如何,只问它的内容如何。
但是,无论怎么说,虚心对于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做任何事情都是非常必要的。凡是不虚心处理的问题,往往不容易得到完满正确的结果。
以人们熟悉的调查研究工作为例吧。我们大家也许多多少少都曾经进行了某些调查研究工作。请问:当着我们正在进行调查研究的时候,是不是真正虚心了呢?现在回想起来,这恐怕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经验证明,有的时候对某个问题,如果有先入为主的观念,那末,在进行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就很容易发现许多符合自己口胃的材料;而对于不合自己口胃的材料和意见,就看不进去,也听不进去。这种情形所以会发生,其原因就在于调查研究的人在思想上有主观主义的成分,还没有做到真正虚心的地步。
真正的虚心,是自己毫无成见,思想完全解放,不受任何束缚,对一切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具体分析情况,对于任何方面反映的意见,都要加以考虑,不要听不进去。等到各个方面的情况全部集中起来,然后再做综合的研究,有所批判,有所扬弃,最后形成正确的判断。这样才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避免错误。
正如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的《法文片和德文版序言》中所说的:“因为社会生活现象极端复杂,随时都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种意见。”我们的经验难道不是这样吗?这种以个别或少数的例子,来证实某种现成意见的所谓调查研究,不管其程度如何,实质上都是主观主义的。
为了彻底防止和克服思想上不同程序的主观主义成分,我们惟有要求自己,遇事都一定要保持真正的虚心。这一点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具有实际的意义。因此,我愿意在这里就这个题目说了这许多,以此共勉,并与朋友们共勉之。
三种诸葛亮
谈起诸葛亮,一般人对他大概都有好感。是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他呢?那也不尽然。
有的人对于诸葛亮不但没有好感,反而很有恶感。比如在云南,有的少数民族同胞就很不喜欢诸葛亮。在他们那里,流传着一些民间故事,都以诸葛亮为讥嘲讽刺的对象。这是为什么呢?大概因为诸葛亮生在公元第三世纪的三国时代,不象我们现在懂得讲究民族政策,当时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大民族主义的错误思想,得罪了一些兄弟民族。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我们在《三国演义》中看到的所谓“七擒孟获”的故事,在云南有的兄弟民族的民间故事中,就变成了“七擒诸葛亮”;而孟获则受到同情和赞扬。他们认为孟获是联合许多山峒的少数民族兄弟,共同反抗诸葛亮的民族英雄。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
如果从各个方面搜集各种材料,一一加以比较研究,我们将不难发现,人们所设想的诸葛亮这个历史人物,可能有多种多样的面目。例如,在陈寿的《三国志》中描写的诸葛亮,乃是一种面目,这可以算是历史家笔下的诸葛亮吧。在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又是一种面目,这可以算是小说家笔下的诸葛亮。而在现时仍然流行于京剧舞台上的《借东风》等剧目中,诸葛亮的面目又是一种样子,这只能算是舞台上的诸葛亮。
这些当然还是赞颂诸葛亮的居多。因为这些史籍和小说、戏剧之类,基本上都是在汉族人民群众中流行的。他们历来把诸葛亮当做先知先觉、多谋善断的伟大人物,似乎一切人的聪明智慧都无过于诸葛亮,都要以诸葛亮为代表。
但是,我现在并不打算来谈论这些,而只想另外谈谈三种诸葛亮,即:事前的诸葛亮、事后的诸葛亮和带汁的诸葛亮。
人所共知,传说中的诸葛亮料事如神,不论遇到什么事情,他差不多都能够预先做出种种安排。所以,一般人提到诸葛亮,总认为他有先见之明。并且由此推论,凡是有先见之明者,都可以称之为诸葛亮。这就是我们说的事前的诸葛亮。这种诸葛亮当然是最可贵的了。
为什么诸葛亮会有先见之明呢?是不是因为他懂得天文地理,熟悉阴阳五行,甚至于真的会呼风唤雨,驱使六丁六甲之类的天兵天将,简直象神仙一样的呢?当然不是。他之所以会有先见之明,主要的还是因为他平素注意调查研究各种情况,熟悉各地山川形势、道路里程、民情风俗等等,并且有丰富的知识,对于政治、经济、历史的背景,了如指掌。如果缺乏这些条件,任何先见之明就都不过是吹牛而已。
但是,诸葛亮的先见之时也不宜于过分加以夸大。实际上,他并非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情都有先见之明的。误用马谡,以致失守街亭,这不是缺乏先见之明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们评论古人,如果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未免太苛了吧!
说一句公平话,在千变万化的新事物面前,我们也不必过分强调事前的诸葛亮,宁可多一些事后的诸葛亮,倒也不坏。问题就要看我们对于事后的诸葛亮,究竟应该如何看法?
常常可以听见,有些人把事后诸葛亮当做了一种讽刺。如果对于那种光在旁边说风凉话,临事毫无主张,事后就哇啦哇啦的人,讽刺是应该的。否则,就是不应该的,因为诸葛亮的先见之明,不能不是从无数次事后研究各种经验教训中得来的。有许多事情,在它们没有发生的时候,根本无法预断它们是什么样子;只有当它们已经发生了,至少是已经露出了萌芽之后,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分析研究,才有可能做出某些判断,估计它们的发展前途。
因此,应该承认,在这种意义上,事后的诸葛亮还是有用处的。由事后的诸葛亮到事前的诸葛亮,这是一个正常的必经的认识过程。
只有带汁的诸葛亮是最要不得的。这个名目见于岳飞的孙子岳珂的《程史》第十五卷《郭倪自比诸葛亮》的一条记载中。据称:“郭棣帅淮东,实筑二城,倪从焉。……议论自负,莫敢撄者。一日,持扇题其上曰:三顾频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盖意以孔明自许。……余至泗,正暑,见其坐上客扇,果有此两句,然后知所闻为不诬也。倬既溃于符离,僎又败于仪真,自度不复振,对客泣数行。时彭法传师为法曹,好谑,适在座,谓人曰:此带汁诸葛亮也。传者莫不拊掌。倪知而怒,将罪之,会罢去,遂止。”
象郭倪这种带汁的诸葛亮,简直令人发笑,也令人发呕。然而,这也证明,冒充诸葛亮,假装诸葛亮是吓不住人的,总会有一天要原形毕露,被天下人所耻笑。
王道和霸道
读古代历史,处处可以发现有王道和霸道这两派人物,两派做法。过去的历史家,对于王道和霸道,也有不少评论。用我们现在的观点,对于王道和霸道,究竟应该怎样看法呢?
汉代有一位大学者,名叫刘向,博通经术,评论历朝政治得失,有独到见解,兼晓天文地理三教九流之学。汉元帝叫他负责校阅天禄阁藏书,他一边读书,一边著书。在他所著的《新序》《善谋篇》中写道:“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礼议。”他在同卷的另一处又写道:“三代不同道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看来刘向是称赞王道,而不赞成霸道的。他把王道看做是由于人情和法律道德相结合的结果。这也有道理。因为《礼记》老早就写道:“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这样说来,所谓王道,实际上就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处理一切问题的时候,按照当时通行的人情和社会道德标准,在不违背当时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所采取的某种态度和行动。反之,如果不顾一切,依靠权势,蛮横逞强,颐指气命名,巧取豪夺,就是所谓霸道了。
但是,这种解释仍然是很不够的,尤其不是我们现在的看法。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去,古人的所谓王道和霸道,从本质上说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在古代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实行王道和实行霸道,结果可以完全相同;而赞成王道的人和赞成霸道的人,虽然有时分为两派,甚至互相攻击,各不相让,然而,有时是同一种人,甚至是同一个人,忽而提倡王道,忽而又提倡霸道。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所谓“纵横家”之流,往往随机应变,朝秦暮楚。他们既能宣扬王道、又能宣扬霸道,完全是以政治投机为目的。
在这一方面最突出的代表人物是商鞅。据司马迁写的《史记》《商君列传》所载:“(商鞅)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语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然膝之前于席也。”
同是一个商鞅,他前后四次见到秦孝公,说的话却变化了几个样子。头一次,他敷敷衍衍地说了一通所谓“帝道”,目的是做一下试探,觉得不对头;在第二次谈话的时候,他就改变了腔调,说出了关于所谓“王道”的一些议论,结果仍然不好;在第三次谈话中,他就又改变了腔调,说了一套所谓“霸道”,结果显然比以前两次谈话要好得多,却还不够满意;因此,在第四次见面的时候,商鞅就索性充分发挥他关于实行“霸道”的一大套意见,结果就完全达到目的了。这个例子非常清楚地表明,古人有时不管谈论王道和朝道,或者随便谈论其他什么道,都只是当作进行政治投机的一种方法,简直象闯江湖的骗子一样,信口胡说而已。
但是,古来关于王道和霸道的两派做法,在实际效果上仍然有很大的差别。只是古人对于王道和霸道的解释,在我们今天看来,未免太不确切了。
那末,照我们现在的观点,用我们的语言来说,究竟什么是王道,什么是霸道呢?所谓王道,可以做一种解释,就是老老实实的从实际出发的群众路线的思想作风;而所谓霸道,也可以做一种解释,就是咋咋呼呼的凭主观武断的一意孤行的思想作风。不过,这种解释是不能强加于古人的,用这种观点去评论古人也是不合实际的。
但是,无论如何,从古代的历史中,人们却也不难找出经验教训,说明即便在古代,王道也毕竟要比霸道好得多。《汉书》的作者班固,追述秦汉以前诸侯争霸的局势时,在好几个地方都对霸道有所讥刺。例如,他说:“晋文公将行霸道,遂伐卫,执曹伯,败楚城濮,再会诸侯。”这使人一看就会感觉到当时要想做霸主的,到处树敌,多么不得人心!
至于历来也有一部分人,对于王道和霸道两派之间的斗争,采取所谓不偏不倚的态度,企图找到一条折衷的道路。如汉代韩婴的《韩诗外传》写道:“怀其常道,而挟其变权,乃得为贤。”这便是想在王道和霸道之间,寻找折衷的“常道”,加上某些权宜变通的方法,并且自夸为“贤”人政治。其实,这种折衷的道路也只能用以自欺欺人,因为它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啊!
智谋是可靠的吗?
看《三国演义》的人,都很佩服诸葛亮足智多谋;而对于张飞,多半都笑他有勇无谋。古来许多政治上著名的人物,也常常以智谋的高下,作为衡量和选拔属僚的标准。看来,智谋似乎是很重要的一种政治才能,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它呢?
所谓智,便是指人们的聪明智慧;所谓谋,便是指人们对问题的计议和对事情的策划。智是谋之本,有智才有谋,所以智比谋更重要。
但是,人的智慧决不是无限制的。要想任何东西都知道,拥有无穷的智慧,那不过是愚夫的妄想而已,实际上绝对不可能做到。所以,人们的聪明智慧可以区别为虚、实、真、假、大、小等各种类型。有一种人看来好象很聪明,严格说来,只不过是假聪明或者是小聪明罢了,算不得真聪明,更算不得大聪明。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介绍“樗里子滑稽多智,秦人号曰智囊。”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总觉得樗里子很“鬼”,有些小聪明,但是未必称得起是真正有智慧的人。
历史上还有许多被称为明智的人物,结果也并没有什么真正值得佩服的聪明智慧。司马迁在《史记》中描写战国时代的情形是:“当是时,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然而结果如何呢?齐、赵、楚、魏难道不是被秦始皇吞并了吗?
这就说明,要是人们光凭着聪明智慧,想解决一切问题是行不通的。老子早在他的《道德经》中就大声疾呼:“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然而,孟尝君、平原君、春申君、信陵君等等都不能照着老子的主张去做,这又是什么缘故呢?
殊不知老子和后来的六国诸君,各执一偏,要么就主张绝圣弃智,否定一切;要么就凭着自己的明智,盲目自信。结果当然都不美妙。他们的毛病就在于不重视群众的智慧。从这一点来说,后来的《淮南子》却比他们都要高明。
汉代淮南王刘安,在他所撰的《淮南子》一书中说:“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这个道理说得很对,他的意思也可以解释为对群众智慧的赞颂。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加以解释,就是说,所谓聪明智慧只能来源于实际知识。而任何个人的实际知识,都比不上广大群众的实际知识那样丰富。如果一个人对于实际情况根本不了解,连一些基础的知识也很缺乏,那末,他就更不可能会有什么了不起的聪明智慧了。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从来只有实际知识丰富的真正有智慧的人,才是能够深谋远虑的人。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很不少。比如《史记》的《越王勾践世家》载:“范蠡事越王勾践,既苦身戮力,与勾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当时的范蠡不但自己有丰富的知识,而且集中了群众的智慧,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一番深谋远虑,就必然会有成就。假若丢掉这个基础,把一切策划都当成诡诈的谋略,那就将弄巧成拙,终不免于失败的结局。
最好的计谋只能从群众中产生。汉元帝时的宰相匡衡,曾经在他的奏议中说:“卧闻广谋从众,则合于天心。”这里说的“天心”,当然只能理解为客观的自然规律。汉光武帝时著名的学者郑兴,也曾经劝告刘秀,要“博采广谋,纳群下之策”。宋代范仲淹的儿子范尧夫,曾经劝告司马光说:“愿公虚心以延众论,不必谋自己出。谋自己出,则诌谀得乘间迎合矣。”这些古人的见解都很不错。特别是范尧夫所说的“不必谋自己出”,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有的人常常喜欢自己逞能,自作聪明,看不起群众,不管什么事情总是要自己出主意,企图出奇制胜,而不接受下面群众的好意见。有这种毛病的人,如果自己不觉悟,不改正这种毛病,终久会有一天要吃大亏。
可见任何智谋都不是神秘的,不是属于少数天才的,而是属于广大群众的。完全否定任何智谋,这固然不对,但是,过分相信智谋,甚至于依靠智谋,以求出奇制胜,那就更不对了。庄子说过:“智谋不用,必归其天;此之谓太平,治之至也。”这两句话如果不把它解释为消极无为的思想,而把它解释为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实际和自然规律去做事情,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现在,让我们回到题目上来。究竟智谋是可靠的吗?回答是要否定一部分,也要肯定一部分。任何片面的极端化的命题都是错误的。
握手与作揖
大家平日相见,往往以握手为礼。这种礼节究竟好不好,似乎还值得研究。
为什么这样提问题呢?问题首先是由卫生的角度提出的。但是,除了卫生问题以外,实际上还有其他应该考虑的问题。
人的手是最不容易保持清洁的。因为人的一切活动,差不多都离不开手。无论饮食起居、生产劳动、工作和学习等等,几乎全靠手的动作来进行。手既然要接触一切东西,就不可避免地会沾染各种细菌。即便经常洗手,也不容易使细菌完全消灭;而且刚洗了手,又可能重复受到沾染。
特别是自己有病,或者家里有病人,手上就更难避免病菌的沾染。如果与朋友见面,一一握手,病菌必然要随着握手的机会而传染给许多人。社会上的接触极为频繁,疾病的流行时刻威胁着人们的健康。这些虽然不能完全怪罪于握手,可是,握手毕竟是传染疾病的一个重要原因啊!
由此看来,朋友之间见面握手的举动,实在是有害无益的举动。我们对待朋友,本来为了表示友谊而握手,结果反而给朋友的健康以不利的影响,这岂不是违背了友爱的精神吗?因此,如果没有特殊的必要,一般朋友见面还是不握手的好。
可是,有许多人看见朋友不握手,总觉得非常别扭,态度很不自然。在他们的心目中,握手是普通的礼貌;不握手当然会被认为是不礼貌。这怎么办呢?这就只有看不同的场合,加以区别对待。
比如在外交场合,握手为礼节所必需。在这种场合活动的人,应该特别注意保证客人的健康,同时要保证自己的行动符合礼节。除此以外,在一般公共集会的场合,可以不握手的,就尽可能不要握手。至于在经常见面的朋友之间,握手更是不必要的了。
那末,有什么可以代替握手,来表达友情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应该按照本民族的传统礼节,取其简便易行者,去其繁杂无用者。而对于其他民族的传统礼节,即便自己感觉很不习惯,也应该加以尊重。
握手这个礼节,在欧洲最为普遍。而在我们中国,情况却不一样。《史记》《滑稽列传》所谓“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实际上是把它看做轻佻的举动。三国时代著名的诗人阮籍,在《咏怀诗》中写道:“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衣裳。”这又证明,古人对于手拉着手的这种举动,都认为是特殊感情的表现,而不是一般的礼节。《后汉书》《马援传》载:“公孙述称帝于蜀,(隗)嚣使援往观之。援素与述同里*,相善。以为既至当握手,欢如平生;而述盛陈陛卫,以延援入,交拜礼毕,使出就馆。”马援以为他与公孙述从小在一块儿厮混长大,见面一定手拉着手地亲热得不得了,哪晓得公孙述却以正式的“交拜礼”来待他,这就出乎马援的意外了。这个例子,更进一步证明,握手并非我国传统的正式礼节。按照我国传统的正式礼节,难道见面就都用“交拜礼”吗?当然也不是。我国古代有许多礼节,严格区分各种等级,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了。清初的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写道:“古人席地而坐,引身而起则为长跪;首至手则为拜手;手至地则为拜;首至地则为稽首。此礼之等也。”现在我们既非席地而坐,又无等级制度,什么长跪、拜手、拜、稽首的那一套礼节,永远不能让它们复活!
我们从古礼中唯一可以斟酌采用的便是“作揖”。古人作揖的方法有许多种。《周礼》《夏官司土》写道:“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大概所谓“特揖”是一个一个地作揖;“旅揖”是按等级分别作揖;“旁三揖”是对许多人笼统地作揖三下。《周礼》《秋官司仪》又写道:“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这里所谓“土揖”是手前伸而稍向下;“时揖”是手向前平伸;“天揖”是手前伸而稍上举。这些作揖的方法仍然不免要区分许多等级,尽可以不去管它。我们只要吸取最简便的作揖方法就行了。
从许多种作揖的方法中,要找出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举手。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说:“古所谓揖,但举手而已。”清代的阎若璩,在《论语》《述而》的注释中说:“古之揖,今之拱手。”这两人的解说可以认为基本一致。如果我们吸取这种作揖的方法,去代替握手,再加上大家常见的点头或轻微的鞠躬,那末,这在一般的场合下,应该是行得通的吧。
不要滥用号码
从一本通讯登记册上,我看到了现时很常见的一些通讯地址。比如,“二一八工区十四段第六幢住宅三楼一○七号”,这样的地址一个挨一个,出现在眼前,不禁令人感到头昏眼花。
“干么要这么多数字号码?真难记!”收发室的同志向我表示了他的意见。据他说,现在用数字号码的太多了,除了有一些部队的番号、保密的工厂必须用数字号码代替真名以外,还有一大批数字号码是很不必要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多单位,甚至许多零售店、缝纫社等等也都用起数字号码来了。把这么一堆数字号码登记在一起,密密麻麻一大片,简直没法记,常常弄错了。
“你说,这一套办法是从哪儿来的呀?是从外国学来的吧!我们中国也有这一套吗?”他问。显然,他对于这许多以数字号码代名的现象很不满意。我觉得这个问题虽然不大要紧,倒也有加以考虑的必要。
应该肯定,以数字号码代名,如果使用得当,并无不可。因为无论什么人的姓名以及工厂、学校、机关、部队、街道、商店等等的命名,本来都不过是一些符号而已。况且,我们知道有许多古人的姓名,就是数字号码。从一到万,历代曾经出现过不少的著名人物。翻开明代凌迪知的《万姓统谱》和廖用贤的《尚友录》,就能找到很多例子。
由一字说起吧。不论是一、乙或壹,都有人用以为姓。明代成化年间,河北定州有人姓一名善,曾任嵩明县丞。宋代嘉熙年间,福建宁化的知县便是姓乙名太度。明代永乐年间,兴化府经历是壹震昌。还有姓第二的。唐玄宗的中尉就有一个姓名是第二从直。至于姓三的,元代有一个三旦八,官居云南行省右丞,相当出名;姓四的也有一个著名人物,他是越王勾践的臣子,叫做四水。
也有姓五、伍和第五的。三国时代蜀汉后主朝中,有一位谏议大夫,姓五名梁。据宋代郑樵《通志》载:“五氏本伍氏,避仇改为五。”可见五和伍本来相通。姓伍的如伍子胥,早已是人所共知的了。至于姓第五的就更多了。后汉时会稽太守第五伦比较有名,他的曾孙第五种,官居衮州刺史,也很知名。后来魏有第五文体,晋有第五猗,唐有第五峰,宋有第五宁远,元有第五居仁,明有第五规等等,就不必一一介绍了。
这些还只是前五个数字的大略情形,后面几个数字,包括六、陆、七、AE*、八、捌,九、百、千、万等的情形也差不多。其中有的姓,如姓陆、姓千和姓万的,至今仍然十分常见,完全用不着举例,需要引用例证的是:明代正德年间永春县训导,姓七名希贤;弘治年间宣化府举人有一个姓AE*名文伦;正统年间有个礼部主事姓八名通;宣德年间有个利港巡检姓捌名忠。还有,早在汉代王莽篡位时期,有一个讲学大夫叫做第八矫。唐高祖武德年间有一个翰林应诏姓九名嘉。此外,据郑樵《通志》载:“代县有九百里,为小吏。”这是姓九百的重要例证。明代福建泉州还有一个学者姓百名坚。
也许可以说,这些例子虽然都是以数字为姓,但是并没有以数字为名的呀!其实不然。古人的确有姓名全用数字号码的。清代有几个最好的例证:
六十七,字居鲁,官至给事中,著有《游外诗草》、《台阳杂咏》。
七十一,字椿园,乾隆进士,著有《西域闻见录》。
七十五,乾隆时正黄旗武将。
八十六,乾隆时江宁将军。
九十,嘉庆时广西提督。
“如果照这些例子推广起来,好不好就干脆把人名、地名、厂名、店名等等一律用数字号码来代替呢?”那位收发同志似乎对我有点生气了。我的意见当然并非如此。我认为数字号码可以用,但是不要滥用。有时用一些数字号码会给人以新鲜的感觉,增强人们的印象,更好地起一种符号的作用;滥用数字号码,以致千篇一律,到处雷同,结果必然使人无法辨认,也无法记忆,势将丧失符号的作用。
那末,用老一套的命名方法,难道就不怕千篇一律吗?我说:不怕!理由很简单,因为数字号码顶多不过十几个,无论如何摆布,变化总是有限,不可避免会发生雷同。汉字数量很多,如果安排得法,绝大多数则不至于雷同,即便有的雷同了,也能够设法区别。
尤其是用文字命名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具体对象的具体特点,挑逃恰当的字眼,力求确切、生动、富有吸引力,使人印象深刻,不容易忘记。这不是比干巴巴的数字号码要好得多吗?
口吃、一只眼及其他
应该感谢读者们给我出了许多题目。近来我在《夜话》中多次谈论的都是大家要求回答的问题。今天我再把读者来信中询问的几个相关的问题,做一次漫谈。
今年初中二年级《语文》课本第四册的第六课,据说用了“期期艾艾”这个典故来形容口吃。有的语文教师对于书本上的注解发生了一些疑问。我们的谈话就从这里开始吧。《汉书》卷四十二列传中有《周昌传》,记述一个故事说:“高帝欲废太子,而立戚姬子如意。……昌廷争之强。上问其说。昌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在这一段文字下面,唐代的颜师古注曰:“以口吃故,每重言期期。”宋代的刘攽注曰:“期,读如荀子曰欲綦色之綦。楚人谓极为綦。”
这个例子大家都比较熟悉,意思也很明白。周昌是汉高祖刘邦的同乡,沛县人。他是跟随刘邦起义、入关破秦的功臣之一,官拜御史大夫,封为“汾阴侯”。所谓“期期”是形容他口吃的。有的来信以为“期”是他的名字,那是误会。因为他越急越口吃,所以就屡屡出现“期期”的声音。“期期”
二字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如果最初用“极极”或“綦綦”也无不可,也能表达口吃的声音。不过后来已经成了曲故,并且人们已经习惯于用“期期”,当然就不必改变了。
与此相似,宋代的刘义床,在《世说》中叙述了另一个故事:“邓艾口吃,语称艾艾。晋文王戏之曰:卿云艾艾,定是几艾?对曰:凤兮凤兮,故是一凤。”陈寿在《三国志》《魏志》卷二十八《邓艾传》中只说他口吃,没有说这个故事。看过《三国演义》的人,大概记得,这个邓艾就是偷渡阴平,攻破绵竹,直入成都,消灭西蜀后主的小朝廷的那位大将军。所谓晋文王便是司马懿的儿子,那个野心勃勃为路人所皆知的司马昭。
看来,邓艾的口吃表现得最突出的是当他称呼自己的时候。这一点与周昌不同。有的来信认为,“艾艾”是由于邓艾说自己的名字而引起的;那末,“期期”可能也是由于自称名字而引起的。其实不然。口吃最容易发生在齿音、喉音上面,不一定都是在念他们自己名字的时候才发生口吃的,至于“期期”“艾艾”的口吃声音,实际上也不一定都有两音,很可能重复出现三、四声不等。
对口吃的人进行嘲笑,并且把口吃的声音记下来,写在历史典籍上,这本来是不必要的,也太不严肃了。正如其他以人们的生理缺陷作为嘲笑资料,是属于刻薄和无聊的表现一样。但是,历来这一类例子却有不少。
宋代尤袤的《全唐诗话》中说:“施肩吾与崔嘏同年,不睦。嘏旧失一目,以珠代之。施嘲之曰:二十九人及第,五十七眼看花,元和十五年也。”这两位唐代著名诗人,都是唐宪宗元和十五年的进士。两人因为关系不好,互相嘲笑以至于中伤,实在是文人的恶习,简直无聊得很。
但是,他们两人是同辈,这种嘲笑造成的后果似乎还不太明显。有的在上下级之间进行这种嘲笑,结果就引起了极大的不愉快。《世说补》中有另一个故事,写道:“刘谅为湘东王所善。湘东一目眇。一日与谅共游江滨,叹秋望之美。谅曰:今日可谓帝子降于北渚。湘东曰:卿言目渺渺而愁予耶?由此嫌之。”可见这种嘲笑毫无益处,徒然伤害彼此的感情。
宋代的刘攽,就因为生平最爱嘲笑别人,以致引起当时象王安石那样的当权人物的极大不满,造成很深的嫌隙。而他自己晚年得恶疾,须眉脱落,鼻梁断坏,于是别人也群起而嘲笑他,使他深以为苦。这样的事例还多得很。至于有的以上对下,肆意嘲嘘,近于侮辱,使对方不能容忍,那种仗势欺人的事情,在封建统治的时代,更是司空见惯,不必说了。
这些事实说明,无论口吃、一只眼以及其他生理上的缺陷,对于有这种缺陷的本人来说,一定是感到痛苦的。因此,旁观的人对于他们首先应该表示同情和关怀,而不应该加以嘲笑甚至侮辱。
当然,这不等于说“期期艾艾”之类的典故都是不好的,不应该选在课本中,不应该教给学生。让学生知道有这种典故,增加一种知识完全可以。而且象周昌那样忠诚坦率,在历史上是值得称赞的;邓艾对司马昭的回答,更显得他的聪慧敏捷。这些方面对学生会有启发。但是,我们却不希望学生仿效这些例子,去挖苦别人的生理缺陷。
向徐光启学习
我们在农村工作的同志们,当着总结农业生产经验的时候,不但应该向全国各地农业劳动模范和老农们虚心请教,应该注意吸收现代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而且应该向我国历代著名的农学家们学习,接受他们已经总结的农业生产的丰富经验和他们总结经验的方法。
明代杰出的科学家徐光启,在农业科学方面,和在其他科学方面一样,对我们的祖国有巨大的贡献。他生于明代嘉靖四十一年,即公元一五六二年;死于明代崇祯六年,即公元一六三三年。今年(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正好是他的四百周年诞辰。他曾经编写了许多科学书籍,包括天文、历法、数学、测量、农业、水利、机械、兵器等内容。其中特别著名的是《农政全书》六十卷,约一百万言。这一部书总结了我国在十七世纪以前农业生产的丰富经验。这是特别值得我们学习的。
这一部《农政全书》虽然是未完成的科学著作,但是,它汇集了我国古代农学书籍和有关文献二百五十多种,成为资料最完备的一部农学著作,它的科学价值应该受到足够的估计。
大家知道,我国原是古老的农业国,历代农学著作,种类和数量都很多。远在西周时代,《诗经》《豳风》中已经记载了一年四季农事的安排。《周礼》中的《天官》、《地官》、《冬官》等篇也记载了农官的各项职责。《礼记》的《王制》、《月令》等篇同样说明了对农业的基本要求。至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著作,也有不少涉及农业的内容。不过在那个时候,农业生产的经验还缺乏比较详细的记述,只留下许多零星琐碎的片断文字罢了。
到了汉代,汜胜之当黄门侍郎的官职,在关中督导种麦,比较系统地研究和总结了农业生产的经验,著农书二卷。这就是著名的《汜胜之书》,为我国最早流传的农学著作。
自此以后,农书种类日益增多。其中有许多是专讲一门的,如专讲种徭、养蚕、植棉等等。但是,更重要的是一些综合性的农书。如南北朝时代后魏的贾思勰,编撰了《齐民要术》十卷;宋代的陈旉,撰《农书》三卷;元代的王祯,撰《农书》二十二卷,这些都是较为有名的综合性农学著作。而在明代,除了徐光启的《农政全书》以外,还有佚名的《沈氏农书》、黄省曾的《农圃四书》等几种,但是内容最丰富的莫过于徐光启的著作。这是因为徐光启采取的是属于比较进步的科学方法。
据《明史》卷二百五十一《徐光启传》载:“徐光启字子先,上海人。万历二十五年举乡试第一,又七年成进士,由庶吉士,历赞善。从西洋人利玛窦学天文、历算、火器,尽其术。遂遍习兵机、屯田、盐筴、火利诸书。”光启死后,“帝念光启博学强识,索其家遗书。子骥,入谢,进农政全书六十卷,诏令有司刊布”。后来的许多资料证明,徐光启一生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工作,对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发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他终于成为我国科学史上的著名人物,决非偶然。特别是他对于我国农业科学的建立和发展,更有显著的功绩,这是不可抹杀的。
例如,在《农政全书》中,徐光启对于“浚渠“、“水井”的解说,与其他许多问题相同,都曾经提出了值得重视的论点。
他总结了“秦凿泾为渠,又关西有郑国、白公、六辅之渠,外有龙首渠,内有史起十二渠,范阳有督亢渠,河北有广戾渠,朗州有右史渠,今怀孟有广济渠”等等经验,认为必须“因其地利水势,继此而作,益国富民,可见速效”。如果不懂得地利水势,当然就要吃亏。他对于开井也很重视,认为是“水利之中所不可缺者”。
又如,关于“架田”的记载,同样是相当重要的经验。这就是我们曾经说过的水上园田。它又叫做“葑田”。徐光启介绍它是:“以木缚为田丘,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木架上而种艺之。其木架田丘,随水高下浮泛,自不淹浸。”现在正值春耕季节,我们在个别条件具备的地方,无妨照他介绍的经验,试一试吧。
可惜,《农政全书》旧本因为不是徐光启自己编定的,而是经过陈子龙、谢廷祯等人,在徐光启死后加以整理刊行的,所以内容还存在不少缺点,甚至有许多错漏,需要重新整理、重新编辑、重新出版。然而,无论如何,凡是负责农业生产领导工作的人员,对于这样重要的古代农书,应该予以充分的注意,仔细地阅读和研究它,并且要学习徐光启的研究精神,运用比他更加进步得多的新的科学方法,来总结我们现在的农业生产经验。
围田的教训
听说南方水乡,有人在议论如何开辟围田,以求农业增产,并且有人说北方也可以采用。这,作为一种主张,说说倒也无妨,大家尽可以各抒己见,可是千万不要贸然采用。因为围田在许多世纪以来,已经有不少惨痛的教训,这是稍读历史的人都知道的。
所谓围田,照徐光启《农政全书》的介绍,是“筑土作围以绕田也”。他解释说:“盖江淮之间,地多薮泽,或濒水,不时渰没,妨于耕种。其有力之家,度视地形,筑土作堤,环而不断,内容顷亩千百,皆为稼地。后值诸将屯戌,因令兵众分工起土,亦仿此制,故官民异属。”
与围田相同的,还有一种圩田。徐光启也说:“复有圩田,谓垒为圩岸,捍护外水,与此相类。”的确,圩田和围田是大同小异的。围田往往是四周环水,而圩田则只有两面或三面临水。
对于围田和圩田的科弊,可惜徐光启没有全面地加以详细的论述。他说:“虽有水旱皆可救御,凡一熟余,不惟本境足食,又可赡及邻郡,实近古之上法,将来之永利。”这显然是对于围田和圩田的过高评价。
其实,历史上有关围田和圩田的利弊问题,一直都有争论。当然,在过去封建时代,从少数地主官僚的立场上说,在湖泊河川地带,排水筑堤,围起一大片肥沃的土地,变为自己的园田,收获丰富,岂不是好得很吗?可是,从直接生产者的农民立场上说,那许多围田和圩田,占去了大片土地,势必使湖泊河川的水面缩小。一旦洪水暴发,被缩小了的湖泊河川更容易泛滥。这时候,围田和圩田力图自保,可以无虞,而广大农民的土地则必然受灾。如果遇到天旱,围田和圩田占有据有利地势,可以充分进行灌溉,而广大农民的田地却更要干旱了。由此看来,围田和圩田在封建时代的农民心目中,就只有坏处而没有好处了。
把利害权衡一下,究竟围田和圩田对于农业生产是利多害少还是害多利少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看看历史事实。
以围田和圩田最发达的宋代为例子吧。据《宋史》卷一百七十三《食货志》上关于农田部分的记载:“绍兴五年,江东帅臣李光言:……本朝庆历、嘉祐间,始有盗湖为田者,其禁甚严。政和以来,剏为应奉,始废湖为田,自是两州之民,岁被水旱之患,余姚、上虞每县收租不过数千斛,而所失民田常赋动以万计。莫若先罢两邑湖田。其会稽之鉴湖、鄞之广德湖、萧山之湘湖等处尚多,望诏漕臣尽废之。其江东西圩田、苏秀围田,令监司守令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