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中国古代的哲学著作《易经》《系辞上传》第十二章中,有如下的一段文字:.6
这就证明,围田和圩田等等都是与水争地,盗湖为田,其结果必遭水旱之灾,农业生产将受到严重损失。这个道理在绍兴二十三年谏议大夫史才的奏疏中,说得更加清楚。他写道:“浙西民田最广,而平时无甚害者,太湖之利也。近年濒湖之也,多为兵卒侵据,累土增高,长堤弥望,名曰坝田。旱则据之以溉,而民田不沾其利;涝则远近泛滥,不得入湖,而民田尽没。”
后来又有一位户部尚书袁说友,在庆元二年的一篇奏疏中说:“浙西周田相望,皆千百亩,陂塘oe*渎,悉为田畴。有水则无地可潴,有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无复稔岁矣。”由此可知,围田和圩田的害处是主要的,而且它们的害处并不因为人们兴修许多水利工程,就能够从根本上被克服。如果有的地方由于特殊需要,打算筑起围田,那倒不如采用浮筏式的水上园田,即所谓架田、葑田等,完全不与水争地,却同样可以扩大耕种面积,增加农业生产,这比围田的效果要好得多了。
有人说,搞围田的地方总是因为耕地不足,不得不搞,所以历代围田常常废除了很久以后又兴起了。我们如能批判地接受这个经验,难道不好吗?
这个论调显然还是不对的。殊不知我们现在的社会历史条件,根本不同于过去的任何时代。如果说,过去在人多地少的南方水乡,人们与水争地似乎出于不得已,那末,我们现在一切都能通盘筹划,又何必偏偏要在人多地少的地方与水争地,而不肯另想办法去扩大耕地面积呢?
地下水和地上水
一封读者来信从新疆寄给我,问我“关于地下水和地上水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这位读者最近看到《燕山夜话》第一集,他对于其中的《堵塞不如开导》一文特别注意,问题就是“从这篇文章联想起来”的。因为他猜想我“写那样的题目一定懂得水利”,所以把问题提给我,要求解答。
很惭愧,我根本不懂得什么专门的水利知识,只能讲一些很普通的外行话。我觉得从“地下水和地上水的关系”这个角度提出问题,倒也新鲜。这恐怕不仅仅是这位读者碰到的特殊问题,可能还有不少读者对这个问题也有兴趣。因为这实际上是解决土地盐碱化问题的一个关键。
研究水利的人,首先必须知道如何防止水害;能够防止水害,才能变水害为水利。否则,水利反而会变为水害,不可不慎。
《管子》《度地篇》中说:“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他解释这五害是:“水一害也,旱一害也,风、雾、雹、霜一害也,厉一害也,虫一害也。”他还特别指出:“五害之属,水最为大。”由此可见,管仲把水列为五害之首,而我们的任务则是要把这最大之害,转变成为最大之利。
要想变水害为水利,又要对各种不同的水,加以区别。管仲讲了五种水,即所谓经水、枝水、谷水、川水、渊水。管仲认为;“此五水者,因其利而往之可也,因而扼之可也,而不久常有危殆矣。”所在他向齐桓公建议,要找有经验的水利人员,担任水官,随时修浚水道。后来讲水利的人,虽然有许多见解远远地超出管子之上,但是管子讲的道理仍然不可轻视。无论秦代的李冰,汉代的贾让,唐代的吴师孟,宋代的王十朋,元代的郭守敬,明代的虞翊、潘季驯等各家关于治水的意见,大体都离不了疏导和堵塞这两个方面。
从根本上说,堵塞不如疏导。传说中鲧的失败和禹的成功,具有极其深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这在以前的《夜话》中已经说过,现在不必重述了。如果就地下水和地上水的关系而论,疏导远胜于堵塞,这道理就更加显而易见了。
我们对于地上水如果不善于利用,不加以正确的引导,使它能灌能排,而把它堵塞起来,使它停留在一个地方,只能灌而不能排,甚至于既不能灌、又不能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水道没有水门汀等防止渗透的设备,地上水必然会漏到地里,逐渐同地下水连接起来。这样,地下水的水位就会很快上升,把地下土壤中所含的盐分,推到土地的表层,并且蒸发到地面,于是土地盐渍化的现象就产生了。任何肥沃的农田,一旦盐渍化,如果不赶紧采取措施加以治理,而任其发展,这块地板就算毁了。再要恢复地力,还得经过相当长期的努力。
那末,对于已经盐渍化的土地,应该怎么办呢?办法当然也不少,但是最根本的办法,是赶快排水。正如釜底抽薪,火自然就会熄灭,这是同样的道理。只要地面上能够顺畅地排水,地下水位就会随着下降,土壤中的盐分也就不会继续上升,盐渍化的过程自然能够停止,接着采取其他措施才能发生效力。如果不加紧排水,则地下水位不能下降,盐分继续上升和蒸发,即便采取其他多种措施,都将徒劳无功,至少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
当然,排水工程如果太大,切不可要求过急,不要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应该因地制宜,分几个步骤,逐渐争取实现。在这些步骤中首要的一步,是促进土壤脱盐,并且防止返盐。为了这个目的,有的地方可以造林,有的可以种植苜蓿等牧草。这些都是有效的办法。还有一种主张,是对盐渍化的土地进行深翻,配合着灌溉,冲涮盐分,促使土地加快脱盐。采用这个做法的,似乎有必要对当地的水土情况做具体的分析。在某种条件下,翻耕土地反而会把盐分翻上来,促成了返盐的现象。这一点应该经过细心的研究,才好决定具体的措施。
除了这些办法以外,我觉得特别应该提出的,是要进一步利用地层深处的泉水,抽出地面,进行灌溉。这是一举两利的好办法。我们平常说的地下水,一般都不包括地层深处的泉水。如果能把深层的泉水抽出,用来灌溉,一方面将促使地下水位迅速下降,另一方面又可以用来冲涮地表的盐分。
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这个办法用在平原地区最为适宜。我们在河北平原到处可以看见许多机井,它们所抽取的正是地下深层的泉水。虽然,打机井花费较多,有的地方未必办得到。但是,这毕竟是处理地下水和地上水的一个有效方法啊!
大豆是个宝
有几位研究农业科学的朋友在一起谈话,大家兴高采烈地谈到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大豆的原产地,而大豆的全身都是宝,值得大大提倡,多多种植。我非常赞成这几位朋友的意见,并且愿意加以补充和阐述。
大豆的确是我们中国最古的原产作物之一。《诗经》《豳风》《七月》有一句说:“七月烹葵及菽。”《小雅》《小宛》又有一句说:“中原有菽,庶民采之。”宋代朱熹注曰:“菽,豆也。”清代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更详细地引证说:“战国策张仪说韩王曰:五谷所生,非麦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姚宏注曰:史记作饭菽而麦,下文亦作菽。古语但称菽,汉以后方谓之豆。”事实的确是这样。汉以前的典籍中,只称“菽”而不称“豆”,到了汉以后才开始称“豆”。
约在公元一世纪前后,“菽”的种子由中国本部传到西域各地,后来又从西域传到欧洲各国所以大豆的译名,在俄语里称为“cor”,在英语里称为“soy”,都是“菽之遗”也。
虽然大豆在中国古语中称为“菽”,而“菽”却不仅仅指的大豆。据宋代罗愿在《尔雅翼》中解释:“菽,豆也。其类最多。故凡谷之中居其二。又古人说百谷,以为梁者黍稷之总名,稻者溉种之总名,菽者众豆之总名。”这就证明,不只大豆在古代被称为菽,一切豆类都被称为菽。我们现在特别称赞大豆,意思无非是把它作为豆类的代表罢了。
宋人编的《延年秘录》,有一段文字对大豆备加称赞。这个秘录的编者,根据故老相传的经验,写道:“服食大豆,令人长肌肤,益颜色,填骨髓,加气力,补虚能。”无怪乎历来吃素的佛教徒,用大豆制成各种食品,却有延年益寿的好处。这些足以表明大豆有很高的营养价值。不过,古人缺乏象现代科学一样的分析方法,所以对大豆的营养价值还不能做出准确的说明。
我们现在的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对大豆进行化学分析的结果,更加证明大豆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据说,大豆中含有百分之四十的蛋白质和百分之二十的脂肪。这就比瘦肉、鸡蛋、牛奶等蛋白质和脂肪的含量,都要多得多了。从蛋白质的含量来说,瘦肉只有百分之十九点二,鸡蛋只有百分之十四点八,牛奶只有百分之三点二,显然都比不上大豆。从脂肪的含量来说,瘦肉只有百分之十点七,鸡蛋只有百分之十点五,牛奶只有百分之三点五,也都比不上大豆。虽然,植物性蛋白质的生理价值,比动物性蛋白质的生理价值为低,但是,植物性蛋白质所含的、为人体所必需的氨基酸的种类和数量,并非绝对不能改变的。而且,除了大量的蛋白质和脂肪以外,大豆中还有胡萝卜素、硫铵素、核黄素、尼克酸等为人体所必需也最容易吸收的营养素。这更是瘦肉、鸡蛋、牛奶以及其他畜产品所少有的。
我们平常把大豆拿去榨油,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取它所含的脂肪,殊不知榨油以后的豆饼,仍然保存着很多营养素。据化学分析的结果,豆饼中还有百分之四十二到四十五的蛋白质含量,也还有百分之二点一到七点二的脂肪含量。如果用豆饼催肥“克郎猪’和饲养乳牛,那是最好不过的。至于用豆饼做肥料,它的肥效更比牲畜粪肥的效能要高得多,这更是大所共知的了。
许多地区的农民,往往还把大豆当作间作和轮作的最好作物。这是因为大豆自身具有一种独特的作用,它能够把空气中游离的氮素固定下来,供应它本身生长和发育的需要,使土壤肥力的消耗量降低,更多地节省地力,对农田大有益处。
大豆的秸秆同样有许多用处。最明显的是把它作为家畜的饲草。据分析,大豆秸的营养价值也比谷子秸、水稻秸、小麦秸都要高。正因为这样,所以北方的牧民们,每年秋收的时候,就大量收集豆叶、豆皮、豆蔓等,留作冬季的主要饲草。至于用大豆秸作青饲草,虽然不如苜蓿草等来得合算,但是它的营养价值却又比芷蓿草等为高,这一点大概也没有疑问。
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大豆在工业上的作用。按照专家的估计,用大豆做原料制成的工业品已有约三百种以上,其中包括了化装用品、医药用品、纺织用品、塑料、胶体以及军需用品等等,将来还有可能在某些方面代替钢铁,它的前途真是不可限量啊!
在我国的广大地区,自然条件基本上都能适合大豆的生长,各个地区又适合于其他若干豆类的生长。因此,除了其他豆类可以因地制宜广泛种植以外,大豆的种植范围显然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条件,希望各地家业科学家共同努力,多加提倡、试验,并在条件具备的地方适当地加以推广。
多养蚕
读了北京晚报发表的言佳同志写的《蓖麻蚕》一文,我很高兴,愿借此机会,也来谈谈养蚕的问题。
先要来“正名”。蚕字现在流行的简体字写成“蚕”字,这是不妥当的,似乎应该考虑改正。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释名中说:“蚕从朁,象其头身之形;从虫,以其繁也。俗作蚕字者非矣。蚕音腆,蚯蚓之名也。”
我们对于李时珍在几百年前说过的意见,虽然不能盲从,但是,如果他的意见正确,为什么不可以采纳呢?假定可以接受李时珍的意见,为了简化,我以为把“蚕”字改为“蠶”字似乎要好一些。
蚕的种类很多。据《尔雅》《释虫篇》所列举的有:“蟓,桑茧;雔由,樗茧、棘茧、栾茧;蚢,萧茧。”晋代郭璞的注解,在“蟓,桑茧”下注:“食桑叶作茧者,即今蚕。”在“雔由,樗茧”下注:“食樗叶”;在“棘茧”下注:“食棘叶”;在“栾茧”下注:“食栾叶”;在“蚢,萧茧”下注:“食萧叶”。然后总括一句说:“皆蚕类。”宋代邢昺的解释是:“此皆蚕类作茧者,因年食叶异而异其名也。食桑叶作茧者名蟓,即今蚕也;食樗叶、棘叶、栾叶者,名雔由;食萧叶作茧者名蚢。”这个解释就很清楚了。
从这些注解中可以知道,我们现在用桑叶喂养的家蚕,原先都是野蚕,而且只是野蚕中的一种。还有吃樗树叶的野蚕。樗权就是臭椿,它的叶子是另一种野蚕——雔由的食物。雔由也能吃棘树的叶子。棘就是小酸枣树,它的叶子也是雔由这种野蚕的好食物。还有栾花树的叶子也是雔由爱吃的。至于蚢,则是吃蒿草的又一种野蚕,萧就是蒿草,又叫做野艾。臭椿、酸枣、艾蒿等都是北方常见的,所以雔由和蚢也是北方野生的。
我们还可以看看,后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中有一节专论“种桑柘”的。他写道:“永嘉有八辈蚕:蚖珍蚕,三月绩;柘蚕,四月初绩;蚖蚕,四月初绩;爱珍,五月绩;爱蚕,六月末绩;寒珍,七月末绩;四出蚕,九月初绩;寒蚕,十月绩。”蚕有八辈,这在南方并不稀奇,北方恐怕很不容易做到。但是,其中柘蚕是吃柘树叶的,和吃柞树叶的柞蚕差不多,这在北方却也容易生长。
历史上有不少关于野生的蚕茧丰收的记载。如《后汉书》《光武本纪》写道:“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建武二年)野谷旅生,麻OE*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又如《宋书》《符瑞志》载:“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宣城宛陵广野蚕成茧,大如雉孵,弥漫林谷,年年转盛。”到了宋孝武帝大明三年,又载:“五月癸巳,宣城宛陵县石亭山,生野蚕三百余里,太守张辩以闻。”唐代贞观十二年,据《册府元龟》载:“六月,楚州言野蚕成茧于山阜;九月,楚州野蚕成茧,遍于山谷。”这些例子也只是说明南方的情形。
至于在北方,这里无妨再举一些例子为证。据《宋史》《五行志》载:“(哲宗)元祐六年,闰八月,定州七县,野蚕成茧。”又一条记载是:“元符元年七月,藁城县野蚕成茧;八月,行唐县野蚕成茧;九月,深泽县野蚕成茧,织纴成万匹。”还有,“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蚕成茧”。以及其他等等记载,在这里用不着一一抄录了。
如果说,用雄的樗蚕蛾和雌的蓖麻蚕蛾进行杂交,经过选育后得到的杂种蚕,就能适应我国的环境,便于保种过冬,传种接代。那末,无妨再做一个小小的试验,把其他野生的蚕蛾与家蚕蛾杂交,或者用两种野生蚕蛾杂交,看看是否能够得到便于大量培育的、能吃各种野生树叶和草叶的新品种,使我国的蚕丝生产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言佳同志在文章中提到,蓖麻蚕的经济价值很高,它的茧可以制造许多纺织品,蚕粪能做肥料,蚕蛹可以榨油或者做酱油。我想还应该提到蚕的药用价值。
据李时珍说:“凡食叶蚕类,俱可入药。”比如“白殭蚕”能“治小儿惊痫”;“为末,封疔肿,拔根,极效”。蚕蛹“为末,饮服,治小儿疳瘦,长肌退热,除蚘虫;煎汁饮,止消渴”。蚕茧用以“烧灰,酒服,治痈肿无头,次日即破。又疗诸疳疮及下血、血淋、血崩。煮汁饮,止消渴、反胃,除蚘虫”。蚕蜕“治目中翳障及疳疮”。甚至于缫丝汤,李时珍也说它能够“止消渴,大验”。
趁着现在大家注意养蚕的时候,我希望能有几位研究过这些问题的专家和热心的朋友,把北京郊区附近的野蚕种类及其生长情况,做一番调查研究,并加以小型试验,以便早日提出发展养蚕的有益建议。
咏蜂和养蜂
“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有。
采得百花成蜜后,不知辛苦为谁甜?”
这是唐末五代的著名诗人——罗隐《咏蜂》的七言绝句。从前四年制的中学生大概都读过这首诗。有的老师还出了一个作文的题目——《读罗隐咏蜂七绝有感》。更有的老师叫学生自由地写一首和诗,可以交卷也可以不交卷,谁交了的就多给几个分数。我当中学生的时候,就曾经写过一首和诗,并且是步罗隐原韵的。和诗的原句是:
“踏遍溪山十二尖,艰难生计不须占!
世间多少伤心客,何惜捐输一滴甜?”
现在看起来,我的和诗当然十分幼稚。不过,那时候对于蜜蜂的辛勤劳动和人间为生计而操劳的广大群众,已经有了相当的同情。这许多年来,进一步从生产的角度认识了养蜂的重要。前些日子,有两位记者访问了香山的养蜂场。他们的报道又引起了我在这方面的一些回忆和新的兴趣。
蜜蜂对于人类的益处很大,而它们自己的寿命却很短。酿蜜的工蜂顶多能活七、八个月,有许多只活了一、二个月就死了。它们酿造一斤蜜,大约要采五十万朵左右的花粉。所以,在采蜜最忙的季节,许多工蜂往往飞在中途就力竭而死。
一群蜜蜂,除了一个蜂王和几个雄蜂以外,主要是由工蜂组成的。每个蜂群一般要有两三万头工蜂,达到此数或者多于此数的称为强群,少于此数的则是弱群。养蜂要养强群才有利于生产,否则不但不利于当前的生产,而且有长期不利的影响,甚至于蜂种都会变坏了。
凡是养蜂的人都知道,好蜂要有好种。而品种优良的蜜蜂,古书中叫做“,或叫“范蜂”。李时珍在《本草纲目》
中说:
“蜂尾垂锋,故谓之蜂。蜂有礼范,故谓之。礼记云:
范则冠而蝉有緌。化书云:蜂有君臣之礼。是矣。”
只要稍加观察,我们就会发现,每一群蜜蜂都是一个组织严密的集体。它们内部有分工,无论营巢、采蜜、保育幼虫、清理蜂房等杂务,都有专责。并且所有的蜂群,照例“一日两衙”,非常有规律。李时珍还说:
“凡取其蜜不可多,多则蜂饥而不蕃;又不可少,少则蜂惰而不作。……取惟得中,似什一而税也。”
可见李时珍简直把蜂群看成和人类社会差不多,把割蜜也比做“什一之税”,主张不过多又不过少。与李时珍的这些观点相似的,在明代还有一个宋应星,他在《天工开物》中写道:
“凡蜂不论于家于野,皆有蜂王。王之所居,造一台,如桃大。……王每日出游两度,游则八蜂轮值以侍。蜂王自至孔隙口,四蜂以头顶腹,四蜂傍翼飞翔而去。游数刻而返,翼顶如前。畜家蜂者,或悬桶檐端,或置箱牖下,皆锥圆孔眼数十,俟其进入。凡家人杀一蜂二蜂皆无恙,杀至三蜂则群起螫人,谓之蜂反。凡蝙蝠最喜食蜂,投隙入中,吞噬无限。杀一蝙蝠,悬于蜂前,则不敢食,俗谓之枭令。”
历来论述养蜂问题的书籍还有不少,我想不必列举。只是明代刘基的《郁离子》一书,不大受人注意,其中有一段关于养蜂的记载,仍有介绍的必要。他说:
“昔灵丘丈人之养蜂也,园有庐,庐有守,刳木以为蜂之宫。其置也,疏密有行,新旧有次;坐有方,牖有向;视其生息,调其暄寒,以巩其架构。如其生发,蕃则析之,寡则裒之;却其蛛、蟊、蚍蝣,猕其土蠭、蝇豹。夏无烈日,冬不凝澌。飘风吹而不摇,淋雨沃而不渍。其分蜜也,分其赢而已矣,不竭其力也。丈人于是不出户而收其利。”
刘伯温的这一段话,我觉得是比较全面地论述了养蜂的方法,很值得养蜂的人员做参考。
在北京的各个农场中,就现有的条件说来,养蜂业显然大有发展的可能。这是大家公认的用力少、成本低、得利大的一项副业生产。如果我们能够到处多栽花果树木,增加蜜源,那末,不止养蜂业可以发展,北京的自然风光和物产状况也会更加丰美。
下雨趣闻
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的《人民日报》第五版,刊登了“有关雨的趣闻”,共有三则,都是外国的,大概因为那一版全是国际资料的缘故。但是,我却因此想到我们中国古书记载的下雨趣闻,比外国的更多得多。
虽然,从前许多作者,对于各种自然现象,不能理解,只把它们记录下来;而后来的许多读者,甚至于又都把它们当做神话看待,这就使大批可供科学研究的资料长期被埋没,实在可惜。不过,历代记录的这类材料,有许多总算保存下来了,谁有兴趣,尽可以把分散的材料,集中到一块,加以分析研究,也许可以解答某种特殊的问题,也未可知。
例如,说到钱雨。人民日报登载的材料中,叙述“一九四○年的一天,苏联高尔基州突然下了一阵带有大量古老铜钱的雨,人们把这种雨叫做铜钱雨”。而在我们中国,这样的例子就很不少。据南北朝时代的任昉在《述异记》一书中载:“周时,咸阳雨钱,终日而绝。”“王莽时,未央宫中雨五铢钱。”
“汉世,颖川民家雨金铢钱。”又据《宋史》《五行志》载:“绍兴二年七月,天雨钱,或从石甃中流出。”明代的《稗史汇编》也有这样的记载:“成化丁酉六月九日,京师大雨,雨中往往得钱。”可见钱雨并非奇事。
而且,我们还知道有金雨。《竹书纪年》载:“夏禹八年夏六月,雨金于夏邑。”后来任昉也写道:“先儒说:夏禹时,天雨金三日。古诗云:安得天雨金,使贱同如土。是也。”他在《述异记》中又写道:“周成王时,咸阳雨金。今咸阳有雨金原。”“汉惠帝二年,宫中雨黄金、黑锡。”“汉世,翁仲儒家贫力作,居渭川,一旦天雨金十斛于其家。”象这样的金雨不知道外国是否也有。
还有五谷雨。任昉说:“吴桓王时,金陵雨五谷于贫民家、富者则不雨矣。”照他这么说,好象老天爷居然也会区别贫富似的。这当然是一种附会。宋代刘敬叔的《异苑》又载:“凉州张骏,字公彦,九年天雨五谷于武威、燉煌,植之悉生。”在五谷之中,有降稻米的。如晋代崔豹的《古今注》载:“惠帝三年,桂宫、阳翟俱雨稻米。”也有降黍的。崔豹又写道:“宣帝元康四年,长安雨黑黍。”《宋史》《五行志》也说:“元祐三的六月,临江县涂井镇,雨白黍;七月又雨黑黍。”同样,《元史》《五行志》载:“至元十一年十月,衢州东北雨米如黍;邵武雨黑黍,如芦穄;信州雨黑黍,郡邑多有,民皆取而食之。”又有雨粟的。崔豹说:“武帝建元四年,天雨粟。”“宣帝地节三年,长安雨黑粟。”当然也有雨麦的。晋代张华的《博物志》载:“汉武帝时,光阳县雨麦。”在各地县志中还有许多同样的记载,我没有一一去查阅,这里就不列举了。
如果只看上面所举的几部书,我们还不能完全发现其他各种下雨的趣闻。其实二十五史和笔记小说中的材料,多至不可胜数。随便再打开《汉书》《五行志》,其中就写道:“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胶结,大如弹丸。”这大概可以叫做草雨吧。此外,崔豹还说过:“汉帝永和中,长安雨绵,皆白。”又说:“宣帝元康四年,南阳雨豆。”《宋史》《五行志》也载:“元丰二年六月,忠州雨豆;七月甲午,南宾县雨豆。”这些绵雨、豆雨等等例子可以说明,下雨的时候,能够随雨下降的东西还有不少,决不止于我们所说的这一些。
那末,我们应该怎样解释这类现象呢?这些是神怪现象吗?显然不是。这些现象实际上都是由旋风所引起的。旋风又叫做回风,古人早已知道它的厉害了。
明代《管窥辑要》一书,引唐代天文学家李淳风的话说:“回风卒起,而圜转扶摇,有如羊角,向上轮转,有自上而下者,或磨地而起者,总谓之回风。”当回风刮起的时候,飞沙走石,平地而起,直冲到高空中去。因此,地面的东西往往会被刮到天上,刮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又落到地面上来。这样就形成了所谓钱雨、金雨等等奇怪的现象。实际上这些现象的产生,道理却很简单。
我们走到郊外旷野去,常常看见一阵旋风卷起沙土,变成一条黄色的飞龙。据说,人要是处于这个龙卷风的中心,就非常危险。甚至天上的飞鸟,如果碰上这股龙卷风也逃不了。所以,《宋史》《五行志》说:“庆元二年十二月,吴县金鹅乡铜钱百万自飞。”这当然是被旋风刮跑了的。《续文献通考》载:明代“洪武八年,库钱飞。时南台民家屋上有钱,竖立瓦上,各贯以竹,或得一二十文,皆库钱也”。明代蒋一葵的《长安客话》也写道,“涿州旧有塔在桑乾河中,名镇河塔。嘉靖元年,塔崩,内有古钱,皆飞空如蜨。”把这些记载同前面所举的例子连起来看,问题的真相就表现得非常清楚了。
从下雨的趣闻中,我们不难知道,有许多离奇古怪的现象,只要仔细研究,其中都有一些道理。因此,我们对于古人遗留下来的各种记录材料,甚至包括许多神怪记录在内,也不要随便一概抹杀,而要从中寻找有用的东西。
发现“火井”以后
前几天,遇见一位老乡。他告诉我:“就在咱们住的那个村庄,发现‘火井’了。”这真是一个喜事。从来不知道有火井的地方,现在居然也有了火井,怎么不叫人高兴呢?
可是,在发现了火井以后,就应该赶快加以利用,千万不要让它白白地浪费掉,这是最要紧的。即便由于它是新发现的,人们对它的资源状况,还不能一下子就了解清楚;或者因为技术设备不够,还不能很快加以利用。然而,无论如何,我们总得赶快采取措施,尽可能地利用它,而不应该使它受到无谓的损耗。
我们所说的火井,照现代科学的名称,就叫做天然气。这是一种气体燃料,即天然产生的可以燃烧的气体。它的主要成分是沼气,化学名称是甲烷;此外,也包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碳、氮气、氦气及其他气体。这就是说,它是一种混合的气体,外文译名又叫做“瓦斯”。它的产生,如同煤炭和石油一样,也是由于埋藏在地下的有机物长期变化而来的。正因为这样,所以它不但可以单独存在,也常常与煤炭或石油共生,因而同时存在。这种气体聚集的地方,只要打一口井,它就会自然地喷出来。在喷口上一点就着,火力很强,所以我国民间和古书上都把它叫做火井。
据宋代刘敬叔的《异苑》一书的记载,我国最早发现火井的地方是四川临邛县。他写道:“蜀郡临邛县有火井,深六十余丈。汉室之隆,则炎赫弥亘;桓灵之世,炎势渐微;诸葛一窥而更盛。”这里说到东汉桓帝和灵帝的时期,火井已经不如最初那样旺盛了,可是诸葛亮去看了一下,火势却又旺起来。这当然有点近乎神话,十分牵强。不过,天然气流动的情形,有时也会在某个时候旺盛,某个时候衰微,后来又转为旺盛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记载证明,我们早在汉代就发现了天然气,就已经知道火井的用处。在科学史上,这恐怕也是应该大书特书的。
同书又说:“北狼山、遥火山西有火井,深不可见底,炎热上升,若微电。以草爨之,即火发其山矣。”又据《邛州府志》载:“在州治西南八十里有火井。蜀都赋:火星荧于幽泉,高焰煽于天陲。注曰: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须臾焰出,以竹筒盛之,其火无灰。井有水、火,取井火煮水,一斛得盐五斗。家火煮之则盐少。”现在我们如果到四川自流井等地,看看煮盐的情形,仍然和《邛州府志》的记载差不多。
翻开《潼川府志》,我们同样也能看到类似的记载。如:“在蓬溪县伏龙山下,地洼若池。以火引之,有声隐隐出地中,少顷炎炽。夏月积雨停水,则焰生水上,水为之沸,而寒如故。冬月水涸,则土上有焰,观者至焚衣裙。”这些都可以证明,在四川各地,历代都有许多火井,终年不断地喷出瓦斯,遇火即燃。同时,在南方其他不少地区,同样也有火井存在。
至于在北方,是不是也有火井呢?这在过去一般人的心目中,一直是个疑问。甚至有的人很肯定地认为北方没有火井。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不但我们现在已经发现北方也有火井,而且从历史文献中同样可以找到证明。
例如,在河北省的阳原境内,据地方志载,这里是古弘州地,有“火井,深不见底。炎气上升,常若微电。以草爨之,则烟腾火发,故名曰茔台”。可见北方也有火井,并非只在南方才有。至于在甘肃玉门附近地区,因为出产石油,同时也有大量的天然气,更是人所共知的了。
因此,用现代科学观点来说,所谓火井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即气井、油井、煤井。这三种井都能喷出天然气,都可以点燃,都可以叫做火井。我们应该设法充分利用这几种火井的天然气,以代替煤炭的燃烧,节约用煤;并且用以代替加工所需要的动力,节约大量的劳动力;同时可以改善劳动环境,减少灰渣和高温辐射等对环境卫生的不良影响。
更重要的是,如果天然气发现得多了,还可以用来制造碳黑、肥料、人造石油以及其他许多化学工业产品。我们看到国外进口的许多合成纤维、人造橡胶、人造羊毛、合成氨化肥、酒精等等,有相当大的部分都是从天然气中提炼制造的。
由此可见,发现了火井以后,如果善于利用它,那末,它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生产上的用途,将日益增大;它对于我们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建设,将发挥日益巨大的作用。
茄子能成大树吗?
请你想想,栽一棵茄子,会长成一株大树,这是可能的吗?就普通常识来说,这无疑地是不可能的;然而,这又是确实根据的。
唐代高择的《群居解颐》中有一段记载:
“岭南地暖,草菜经冬不衰。故园辅之中,栽种茄子,宿根多二、三年者。渐长,枝干乃成大树。每夏秋熟时,梯树摘之。三年后,树老子稀,即伐去,别栽嫩者。”
这里所说的茄子,到底是不是茄子,似乎还值得研究。人们很有理由怀疑,变成大树的茄子也许不是茄子,而是别的一种植物。
可是,早在高择以前,晋代稽含的《南方草木状》中,就有一则专讲“茄树”的,文字与上面所引的大同小异。只是高择说到这种茄子“宿根多二、三年者”,而嵇含说“宿根有三、五年者”;高择说“三年后,树老子稀,即伐去”,而嵇含说的是“五年后”。
由此人们又会怀疑,这两则文字相差不多,是否以讹传讹?但是,再查其他古书,也有同类的记载。唐代刘恂的《岭表录异记》中,有一段记载与高择的记载相同。还有《岭南异物志》一书,也写道:
“南土无霜雪,生物不复凋枯。种茄子十年不死,攀缘摘之,树高至二丈。”
茄子竟然能活十年,并长到两丈高,这真是一株大树了。这能够说是以讹传讹吗?为什么这许多作者都会信以为真呢?不仅如此,并且有的作者还确切地证明有人亲眼看见了。例如唐代的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说:
“岭南茄子,宿根成树,高五、六尺,姚向曾为南选使,亲见之。”
看来这的确是一种茄子,并非传讹。因为茄子的品种很多,在气候、土壤等特殊的条件下,也有可能会长成了大树。或者这种茄子树和茄子的区别,正如木棉树和棉花的区别一样,也未可知。
实际上,不只在南方有许多特殊品种的农作物,就在北方,也有许多普通的农作物,在特殊的条件下,同样会出现异于寻常的发展形态。我们常常听说,在北方农村中,有的公社生产队种植的马铃薯,一个就有六斤重,白薯一个就有十多斤重,这些确实不算稀奇。至于在某些试验农场中,也有的棉花宿根,长了两三年,这也是事实,并非传讹。
说到棉花,大家都知道,也确实有特殊优良的品种,亩产可达八九百斤籽棉的。这是经过特殊的栽培,不但土壤的条件要好,肥料充足,灌溉得法,而且整枝等技术细节都要掌握一套特殊方法。比如,发现“赘芽”和“边心”就要去掉;不必要的“油条”和空枝”也要打掉,并且要打得适当;“顶尖”要根据棉花的生长情况、又按照季节,分几次剪除;中耕、培土等要及时结合进行。有的专家估计,经过有计划的若干年不断的培育,枝干高大、结桃多的棉花新品种就可能出现。这是有科学根据的。
由此可见,我们不但应该相信,茄子长成了大树是可能的;而且其他农作物以及其他植物,同样有可能经过培育发展成为新的特殊品种。这中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就是说,在一般的品种和特殊的品种之间,存在着互相区别又互相依存的关系;从一般到特殊,又从特殊到一般,在条件具备的时候,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个道理很普通,但是又很重要,凡是关心农业生产的人,都应该注意加以研究。
现在假定有人说,某处的茄子长成了大树,你听了一定不会相信,以为这个人扯谎。但是,我劝你首先要表示相信他,因为在一般的茄子中完全可能出现特殊的品种。这样,你才能够进一步具体地分析和研究其中的道理。同时,假定有人提议要按照某处种茄子的经验,马上在你的菜园里实行起来,你也许很热情地接受这个建议。但是,我却劝你不要急于实行它。因为你的具体条件也许很差,照别处的经验实行起来有种种困难,不如慎重一点为好。
总之,我们应该承认一般中有特殊,所以茄子能成大树;但是,同时又要指出,这是在某种条件下才有可能,换句话说,这只是特殊的现象。如果要使这个特殊现象,又变成为一般的现象,要使许多地方的茄子都变成大树,那还必须使许多地方普遍地都具备一定的条件。这是一个前提,它不但符合于茄子的变化规律、而且符合于一切事物变化的规律。
讲点书法
近来有许多书法家在传授书法,更有许许多多青年学生,非常认真地在学习书法。这些现象一方面叫人高兴,另一方面也叫人担心。
大家这么热情地传授和学习我们祖国传统的书法艺术,这难道不是令人高兴的事情吗?又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
问题发生在书法教学的根本态度方面。这就是说,我们应该用什么态度去看待书法?应该如何传授书法?又应该如何学习书法?
现在有人把书法讲得未免太死板了,好象非把老一套全搬出不,叫学生全部接受不可。这就不能不使人有点担心了。
其实,对于初就写字的小学生,只要使他们知道写字的正确姿势,怎样执笔,怎样运动腕肘,怎样下笔提笔,这就行了;不必弄得死死板板的,更不要把书法说得那么复杂。至于对程度较高的人,尤其不必给他们套上种种束缚。因为有一些书法问题还需要斟酌,讲死了不好。
请问当代的书法家们,是不是能够把各家关于书法的见解都统一起来呢?这显然还做不到。那末,为了发展我国的书法艺术,我们就只有在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下,让各种书法充分地得到发展。
就以执笔的方法来做一个例子吧。比如,现时流行的一种意见是“要紧握笔管”,特别要求学生“着力握笔”,“以全身之力,由肘而腕,由腕而指,由指而笔管,而注于笔尖”。这一点,学生很难掌握。虽然老师也说“执笔不可过紧”,但是究竟紧到什么程度才适当呢?于是,有经验的老师又搬出他自己从前学会的一种方法来了。这就是站到学生的背后,出其不意地去拔学生手里的笔管,以拔不掉的为好。
这种意见和这种做法,到底好不好呢?宋代的苏东坡早已做了结论,认为这是不好的。他说了一个故事:
“献之少时学书,逸少从后取其笔而不可,知其长大必能名世。仆以为不然。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至,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然逸少所以重其不可取者,独以其小儿子用意精至,猝然掩之,而意未始不在笔。不然则是天下有力者莫不能书也。”
苏东坡的这一段议论,应该承认是讲得对的。尽管王羲之是我国晋代大书法家,他对他的儿子王献之的那种教导方法,却未必全都是很高明的。
再从握管时的指法来说,许多老师都教学生,要使“五个指头各有其使命,分别放在一定的位置上”。这是否也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呢?
显然,对于这一点,古人同样早有不同的做法。明代文征明的《甫田集》中也说了一个故事:
“李少卿谓征明曰:吾学书四十年,今始有得,然老无益矣。子其及目力壮时为之!因极论书之要诀,累数百言。凡运指、凝思、吮毫、濡墨与字之起落、转换、小大、向背、长短、疏密、高下、疾徐、莫不有法。盖公虽潜心古迹,而所自得为多,当为国朝第一。其尤妙者,能三指搦管,虚腕疾书,今人莫能及也。”
请注意,这里的重要关键在于三指握管。李少卿的全部笔法都只靠他的三个指头来实现。如果把五指的用法说死了,那末,对此又该作何解释呢?
可见我们对于书法的许多问题,还有待于商讨和斟酌,不要把它们全都说成死死板板而不能活用的。
特别要注意,有的人从刻字合作社那里,直接搬来了方块图章上的字体结构,当做书法艺术的准则。这是不应该提倡的。宋代晁补之的《鸡肋集》中有关这个问题的意见,很值得参考。他写道:
“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法可以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之所独得。书工、笔吏竭精神于日夜,尽得古人点画之法而模之。浓纤横斜,毫发必似,而古人之妙处已亡。妙不在于法也。”
这就说明,即便是最高明的书工、笔吏、能够模仿古代书法家的笔迹,但是,不能得其妙处,那又有什么艺术价值呢?
当然,话还得说回来。这个意思并不等于说根本不要讲究书法。讲一点书法的最一般最基本的要求,完全有必要。宋代的沈括,在《梦溪补笔谈》中说得好:
“世之论书者,多自谓书不必用法,各自成一家,此语得其一偏。譬如西施、毛嫱,容貌虽不同,而皆为丽人。然手须是手,足须是足,此不可移者。作字亦然。虽形气不同,掠须是掠,磔须是磔,千变万化,此不可移也。若掠不成掠,磔不成磔,纵具精神筋骨,犹西施、毛嫱,而手足乖戾,终不为完人。杨朱、墨翟贤辩过人,而卒不入圣域。尽得师法,律度备全,犹是奴书。然须自此入,过此一路,乃涉妙境,能无迹可窥,然后入神。”
沈括的见解,确有独到之处。我们无妨照这个意见,讲一点起码的书法原理,不要讲得太死板,不要做书法的奴隶,而要懂得灵活运用,这就好了。
选帖和临池
前次谈了书法问题之后,刚巧孩子从学校回来,叫嚷着要买字帖,要练习写字。做父母的当然很高兴。
选什么帖子呢?孩子转述教师的话,说要颜体的《多宝塔》。孩子问:这个字帖好不好?这一下可难住了大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只好含糊其词了。
说心里话,我是不大喜欢颜体的,可能还有人不大喜欢,连古代的人也有不喜欢颜体的。宋代魏泰的《东轩笔录》中,就有一段文字写道:“江南李后主善书,尝与近臣语书。有言颜鲁公端劲有法者,后主鄙之曰:真卿书有楷法,而无佳外,正如扠手并脚田舍汉耳。”在这里,他用田舍汉做比喻虽然不妥当,但是,由此可见颜鲁公的字,作为书法艺术来说,确实不算好。
明代杨升庵的《墨池琐录》中,也有一段批评颜鲁公书法的文字。他写道:“书法之坏,自颜真卿始。自颜而下,终晚唐无晋韵矣。至五代,李后主始知病之,谓颜书有楷法,而无佳处,正如扠手并脚田舍翁耳。李之论一出,至宋米元章评之曰:颜书笔头如蒸饼大,丑恶可厌。又曰:颜行书可观,真便入俗品。米之言虽近风,不为无理。”
那末,为什么历来传授书法的,常常先用颜体字帖,当做学习的入门呢?这大概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颜鲁公的书法仍有可观之处;又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由于古人公认颜真卿为忠臣。因为敬仰他的为人,所以也重视他的墨迹。这很自然的。杨自庵在《丹铅总录》中另有一段文字写道:“朱文公书,人皆谓出于曹操。……刘恭文学颜公鹿脯帖,文公以时代久近诮之。刘云:我所学者唐之忠臣,公所学者汉之篡贼耳。”当时还有陈继儒在《妮古录》中也写道:“欧公尝云,……古之人皆能书,惟其人之贤者传。使颜公书不佳,见之者必宝也。”这是从政治上来看问题。尽管他们当时是从封建政治立场出发,然而,这个原则是无可非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