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溟。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呢。”
“哈哈,外婆第一次有问题想问我了。”男孩摩拳擦掌一般的,蹦跳起来。
“呵呵,溟为什么会喜欢上妖怪呢?会让人生病,也会让人不幸的妖怪也是存在的吧?”
男孩,呆滞了一秒。
“我知道啊,但是喜欢就是喜欢吧。不如说,是外婆让我喜欢上的。外婆你喜欢我就喜欢。”
“呵呵,虽说是这个理由…”
“而且啊。”男孩张开双臂。
“它们,都是喜欢外婆你的啊!”
都是喜欢外婆你的。
喜欢自己的自己就喜欢!
“呵呵,呵呵呵。”老人,双手捂着面颊。
“呐,外婆,你哭了?”
“呵呵,外婆只是觉得…”老人将双手拿开,转过头看着男孩。
男孩的面容,越发的清晰。
“不知不觉就被人喜欢上这件事,真是太好了…”
真的是,太好了…
“溟。”
女人完全低下了头,长长的卷发盖住了面容。
“什么?”
“等下要开始让月光叫我‘姐姐’了呢,你觉得呢?”
少年松开了握着剑柄的手。
如释重负一般的。
“嗯!”
就如同世界上人总有着喜欢的人一般。
不是恋爱感情那种。
总觉得,不要什么事情都用恋爱感情来做判断,这样比较好。
单纯的喜欢,想和对方在一起,也不是不可能的吧?
这样是幼稚的想法么?
那就一辈子幼稚个够吧。
人,不知不觉的就会被别人喜欢上了。
有的人以此为资本,也有的人视此为拖累。
说了千百次,还是想说的话,无论如何都要说出来的话。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怪异和怪异是不一样的。
人和怪异,是不一样的。
显而易见。
但是,把这不同缩短,将这不同融合的。
就是【心情】吧。
会为了喜欢的人去奋斗,会为了心中认定的事而努力。
这样的姿态,也不坏呢。
“偶像,只能等到以后再打篮球了呢。”
紫发少女抚摸着女孩颤抖的双肩。
“别哭了,月光。反正还会再见面的嘛。”
“嗯!”
“下次见面的时候我请你来家里吃饭。”
“真的?”
“不骗你的。”
“嗯!”
“那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别再使用‘偶像’这种称呼啦,可不可以?”
“…”
“…”
“好的,雯姐姐。”
“呃,其实,你是比我还大的吧?”
“……”
“一直以来都觉得学校这东西真是人类伟大的发明啊。”
少年看着故意以媚态蜷缩在沙发里的女性的身姿。
猫一般的柔韧性。
这家伙绝对是故意的!
“喂喂,在学校还是要收敛点吧,把裙子好好的放好啊你!”
“啊啦。”女人的双臂已经环住了少年的颈项。
“人家还是喜欢你称呼人家为‘无月姐姐’呢。”
“什么啊!那个娇滴滴的声音。啊呀,放开啦!啊啊啊!”
一脸面红耳赤的高中男子的形象就在那里。
“谢谢你。”女人,拉开了玻璃门。
“号码真的记住了啊?”
总感觉,其实用手机的妖怪也没那么多吧。
印象里除了店长和那个王隐二姐妹之外,其他的怪异都不是这样的。
不,不该说是怪异,而应该说是妖。
“哈哈,保证妾身手机里第一个号码是你的哦!”
少年,看着女人转过去的背影。
“无月姐,保重。”
“啊,到了无月城就会快马加鞭的赶回来的。”
“……”
“开玩笑的啦!不过嘛。”
女人轻抚着玻璃门的把手,缓缓的转过身。
“‘再见’这种话,怎么也是说不出口的呢。”
再见这种话啊。
那就保留到下次就好了吧。
不过下次,就能说出口了么?
不如说,能够有下次就行了。
只期待着这件事就好。
如果世上有一千扇门,那么就至少要有一千把钥匙吧?
不是这么绝对的事,作为举个例子的程度倒未尝不可。
但是,有的时候突然发现了自己的门被打开了的时候。
心中是惊恐还是欣喜呢?
喂喂,其实这已经是入室抢劫的程度了吧?
小偷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像这样,好好的敲门的情况也是有的。
随后,轻轻的推开了自己的门,进入了自己的领地这种情况该如何呢?
女人,意识到了这件事。
随后,欣然的接受了这件事。
要说后悔的事。
就是为什么没能早点发觉。
为什么没能用自己的手为对方拉开门这件事。
很后悔。
这就是,唯一后悔的事了。
唯一,后悔的事。
真的是,后悔的不行。
笑着流出泪水那样的后悔了哦。
少年看着那三个人并肩远去的背影。
少年看着男人扛在肩上的大剑。
少年看着被挑在大剑剑背上的,男孩的身姿。
恶魔的末路,腐坏的渣滓。
“呐,溟。他们全都走了,要来打一球吗?”
“啊哈哈,不知为什么,从那一天之后一想到和你打球,腿就不住的在抖啊!”
“哦,真的在抖呢。”
“那种事说出来是要闹哪样啊!就不能保留一点我作为男生的脸面吗?哈?”
“可是,是你自己说出来的呢。”
“挫败,看到你这一脸木然就觉得挫败!”
“哦,那我自己练习灌篮了哦。”
“从罚球线起跳的灌篮吗!你是要打破女子高中生的纪录么?话说,你是跳蚤么?还是喷气式火箭啊!”
“嗯,我是喷气式火箭!”
“承认了啊你!”
“不,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就是那个程度的嘛。”
“……雯,我突然想到,总有一天我可能会被你的后宫团给杀了。”
“啊,才没有那种组织!”
“等那孩子再回来的时候,说不定就有了。”
“好可怕!”
“月光啊,真是个好名字呢。”
“嗯,确实。”
“好,传球给我!”
“不是不打么?”
“不,该怎么说呢?那只是傲娇罢了!”
“啊啊,真是的!给我做个罚球线起跳的灌篮!”
“怎么可能啊!”
可能的事,不可能的事。
对于有些人来说,事情并不是这么分类的。
想去努力的事,不想去努力的事。
这样的。
想在一起,那就是喜欢了吧?
无关乎恋爱感情。
只是,想在一起而已。
而且总有一天,能够尽可能的明白对方。
能够相视着大笑出声,那比什么都重要。
月,月的这几天。
也就这么迎来了结束。
到此,月之章也就结束了。
与此同时,整个夏之章都迎来了尾声。
至于“为什么夏之章一直延续到秋天了”这个问题。
作者说过了,这个小镇的季节没有秋天。
夏天过了就是冬天,冬天过了就是夏天。
所以夏天在什么时候结束呢?
答案是感觉冷了的时候,就仅此而已。
因为接下来,就是冬天了。
冬之卷也就此展开。
接下来将会以主角的第一视角尝试写作了,因为这个夏之卷主要是构建人物及人物关系,所以使用了第三人称的视角。但是其实很多地方都投机取巧,以至于变得模糊不清了。
但是接下来,确实是彻头彻尾的第一视角了。
不希望大家能喜欢上这个作品。
但是感谢大家看了这里,看了此刻我说的话。
我期待着自己能越来越爱这个世界。
事实上,我正是这么做的。
☆、序章
大家好,我是溟。
用着这么庸俗的开场白,呀,真是有点过意不去的意思。
但是因为作者一直写到现在的关系,我觉得叙述者猛然换成自己的话,不介绍一下不行。
不在最开始就点名我的立场就不行。
我希望我是对的。
实质上,对于会以我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叙述这个故事的原因就连我本人也不甚明了。
但是,被逼着以类似写日记一般的心态写着感想的我能够体会到作者那种变态的恶趣味。
把我安排成一个吐槽角色,这样就只是更方便吐槽而已了吧!这不就只是单纯的将我当作机器来利用了么!而且是一点战斗属性都没有的机器啊!
我甚至连哆啦A梦都不如啊!
不,现在感觉自己存在的价值连柯南的滑板都比不上了啊!
我感到无比的挫败。
但是在开篇就定下如此灰暗的基调可不行。不是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么?
所以,想先对这个故事做一个一句话陈述。
简单来讲,夏天过去之后所发生的故事,是在寒冬中还沐浴着烈火的霏的故事。
“这已经达到了剧透的程度了”这种事我当然知道。
但是不是说“萝卜加大棒”效果会很好么?
咦,我用错了比喻,不知不觉就将读者当作兔子来看待了,这是我的失误。
容我纠正一下。
就类似于鱼饵一样的东西。
不,好像越说越糟糕了。
姑且停止这个话题。
回到天气的话题吧!咦,天气真是个很不错的话题呢,是个流行于欧洲,不,流行于全世界范围内的好话题了呢!
进入到了冬天的话,哎呀,正是我最爱的季节了呢。
若从天气这个角度剖析的话,冬天是完全不会出现那种巨大的如同会把皮肤烤焦一般的烈日的吧?这真是最好的消息。
也不会热,更重要的是连虫子都不见了。
真是,无比幸福的季节啊!
是的,我是最喜欢冬天的!说我是个冬天控也是毫不过分的一件事!
不如说,我会自豪的大声对世界宣布,“咱是个冬天控!”
但是言归正传,总有人也是讨厌冬天的吧。
自己虽然是最喜欢冬天的,但是很多人不是和自己一样的想法呢。
无论多少次都要说的一句话就是。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引申开来,怪异和怪异是不一样的,人和怪异是不一样的。
显而易见。
要特别补充一点的是,一个非常宏大的贯穿始终的遗留问题。
为什么有的时候会说“妖怪”而有的时候会说“怪异”呢?
我是这么理解的。
所谓“妖怪”,就是“妖”和“怪”的合称吧?
“妖”就是指怪异的生命体形式,而“怪”就是指怪异的现象化。
所以,“妖怪”其实正是“怪异”,两者本就毫无区别。
但是,说到妖怪就会容易给人以特指“妖”的误解。
所以,单纯的不加区分地指向的话,用“怪异”就好。
这是我在此为作者做的一点小补充。
不过这么一看的话,现在还是在【序章】里面的吧?那就在闲聊一会也可以的吧?
毕竟故事开始的话就是很紧张很刺激的了哦,就没有闲暇聊天了呢。
这么说的话我知道没有人会相信我。
但是,姑且这么说了。
虽然说着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的话,但是,感觉真是很有型的。
想想吧,自己的故事被自己用笔写下来的时候的感受。
这么一想,文字真是恐怖的东西呢。
啊,不知不觉的就进入了对仓颉的敬意中去了。
回到正题。
不,似乎也没什么正题可说。
那就来说说我好了,了解一下叙述者本人的事情也是可以的吧?
也是无可厚非的,呐?
虽然变成了类似于自传一样的东西了,但是啊,反正还有篇幅吧?还有篇幅的话就不用操心了。
简单来说,我觉得自己是个非常普通的人呢。是那种早起出门会和父母挥手告别,晚上回家会主动把鞋放入鞋柜中的好孩子哦。
不,这样明显的自夸仿佛一下就令说服力降低了,真有点挫败的感觉了。
介绍着自己只介绍了一句就无法进行下去的男高中生形象就在这里。
还是赶快开始故事吧,我实在是不擅长说自己的事。
事实上,我的梦想是“成为怪异的伙伴”。
不是正义的伙伴,而是怪异的伙伴。
是“怪异”这个群体的伙伴。
乍一看就是很幼稚的想法呢,无需辩解,一点辩解余地都没有就被划入“幼稚想法”范畴的幼稚想法呢。
但是,这就是我的想法,来自于我的外婆的最珍贵的我的想法。
对于我来说,无比珍贵的想法。
外婆教了我很多事,但是现在想想,没有一件是关于现实生活的。
全部,无一例外的,都是关于【怪异】的事。
但不是知识,而是态度。
被【怪异】喜欢而依赖的外婆,正是她的形象成为了一直以来我在这个世界中穿梭的有力支撑。
我的支柱。
就算是现在的我,也会经常会到我们小时候住的地方。
人会缅怀,会伤心落泪,但是,终归会将死去的人隐藏在心底。
继续前进。
虽然说全家一起去为外婆扫墓是在清明节才会做的事。
但是,我自己是经常会去外婆的墓地和以前生活过的地方看看的。
毕竟,离得不远。
啊,这里要说一句的是,我现在生活的地方不是小时候和外婆在一起生活的地方。
因为搬家了的缘故,在外婆去世后一年,我们原本住的四合院面临着被拆除的危机。
说是危机,已经是过去式了,因为它已经被毫不留情的拆除了。
曾经是使我厌倦了尘世的一个理由呢。我绝对没有夸大,当时真的是大闹了一场。
作为优等生和好孩子的我,彻彻底底的叛逆了一把,不仅和父母大吵起来,甚至还做出了对于拆迁人员的恶行。
现在想想,真是毫不犹豫就诉诸暴力的年纪啊。
不如说,隐藏在身体里的暴力倾向,在那一刻,被激发出来了。
想着和外婆一起生活的地方要变成一片废墟,心中就有种克制不了的冲动。
话说我现在住的房子其实就是类似于小型独立式公寓的感觉,一共二层。
虽然家庭的收入在大城市来讲应该不算高,但是在这个小镇子上应该是属于高等水平的。
不如说,这个小镇的居民很多都是住着这样的房子的,也不算奇怪的。
再说说以前住的四合院,现在在那片地皮上存在的,是一座公园。
完全仿照着古式风格建造的,拥有着木质秋千,木马等道具的公园。
也就是,之前的故事发生的场所之一。
之所以现在才说出来,完全不是出于什么保密条例之类的。
而是作者的大意吧,所以我在这里无论如何都要说出来这件事。
公园的名字是“心逸”。
不知道名字的由来,而且曾经在一段时间里十分抵触这个公园,所以对于这个名字也没什么好感。
但是,经过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就觉得,“也许也不坏”。
不过,这是个小秘密。“在这座公园的所在处曾经存在着我的家”这件事,除了我的家人之外,谁都不知道。
也算得上是,我和外婆的小秘密了吧?
实际上,这次的故事,也正是在我前往这个地方的路上发生的。
现在想想,都不能说是“心意”,应该是“天意”的程度了。
确实,遭遇怪异对于我而言,已经不是什么偶然了。
对于有着“想和怪异成为朋友并友好相处”的梦想的我而言。
遭遇怪异,根本就是一种必然了吧。
接下来,就要展开这个必然,好好的说明一下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