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涯连忙握住了岳钦的手腕,将他的手机抽了出来:“不用…起诉是件非常繁琐的事,会耽误你很多不必要的时间。而且,经纪人要求的这些,基本都是出于工作需要,如果连这些都忍受不了,我们这些做艺人的,就不配拿这么多工资了。”
“其实经纪人也是为了我好,”杨涯小心翼翼的,努力不把彭松的名字供出来,“我们公司穷,为了准备这顿饭,公司上下吃了一个月清水白菜和水煮蛋了。他是心疼我才给我盛这么多的,最主要的是他刚进公司没多久,不了解我喜欢吃什么,只能每样都拿点。”
说完,他谨慎地观察着岳钦的反应。
岳钦迟疑了一会儿:“这么多,你一个人吃得完吗?”
“吃不完,”杨涯摇头,他用筷子比划了一下,“这么多,我大概也就能吃十分之一吧。”
这一盘大概有六公斤,十分之一就是一斤多一点。
岳钦点点头。一斤多听起来不少,但对于像杨涯这般身量的成年男性来说,这样的胃口已经算很小的了,不过和小时候相比,杨涯饭量还是长了的。
“平时如果有条件的话,你还是应该再多吃一点。但不能忽然暴饮暴食或不吃东西,容易得胃病。”
杨涯“嗯”了一声,之后两人各怀心思,谁都没再说话。
幸好周围足够热闹,喧杂的交谈声掩盖了两人间有些尴尬的气氛。
杨涯又翻出来一个蟹黄包。
蟹黄包的皮很薄,一戳就破,杨涯东挑西拣的时候已经不小心戳坏了一个,黄色的汤汁溢了出来,进一步地污染了托盘里的环境。
杨涯偷偷尝了一口,蟹黄还挺鲜。
他们小时候没吃过蟹黄包,杨涯不确定岳钦喜不喜欢,但他还挺爱吃的。
杨涯人生第一次吃蟹黄包是十六岁那年,他在某湖城拍戏,给人做武替。因为那场戏的难度系数和危险程度都非常高,杨涯最多的时候一天赚了六百多,为了犒劳自己,他每天都在请自己吃好吃的,其中就有当地有名的蟹黄包,杨涯只吃了一口就喜欢上了。
当然,他对美食并不执着。
无论食物好不好吃,都只是味蕾上一时的感受,在吃饭这件事上,杨涯始终都是把填饱肚子放在第一位的。
现在自己填饱肚子被杨涯放在第二位了,第一位是试探岳钦对自己的态度。
过去七年,杨涯一直在重复做一件事。
七年前,他借用摄像师的电脑查:和相爱的人分开一年了,再见面他还喜欢我吗?
六年前,他买了自己的手机,蹭着旅馆的WIFI查:和相爱的人分开两年了,再见面他还喜欢我吗?
同样的问题他查了七年,前三年还能搜到具体答案,之后就查不到了。且由于搜索引擎过于智能,哪怕时间限定变了,查到的结果也是固定的,而且因为他要查的问题网上没有答案,搜索引擎还自作聪明地给他关联到了“相爱很多年的人会不会老死不相往来”。
这让杨涯觉得晦气。
三个月前,他把问题匿名发在了问答网站上。直到问题发布的一个月后才收到了回复:
“谢邀,我和我家豆豆走散五年了,前阵子刚重逢,他还和以前一样爱我。
哦对了,豆豆是我养的狗,刚断奶就养着了,走丢时两岁。
什么,题主想问人吗?我的回答是不可能。
狗会在分别多年后依然深爱着主人,是因为他们的世界很单纯,主人就是他们的半边天。
而人不同,一个人每年都要和很多人或事打交道,并没有多少去牵挂不在身边的人。
最关键的是,八年时间真得太久了。
如果不是血缘至亲,于彼此而言再重要的人,感情也会随着记忆的删繁就简而淡化。
唯一可能被记住的,是如果促使两人分别的原由太过荒谬,无法释怀的那种感觉,但那不是爱,是心灵上的一道枷锁,真正的喜欢早就在时间的洪流里被冲刷干净了。
或许两个曾经相互喜欢的人,时隔多年重逢后还会再一次地喜欢上彼此,因为还残留着好感。
但如果是一个多年未见的男人,见面就说‘我一直忘不了你’、‘八年了,我对你的喜欢一直分毫不减’之类的,姐妹我建议你快逃。
哪怕对方是曾经和你好到穿一条裤子的发小,也千万别信。这种男人十有八九是假意深情,对你有所图谋的,不是人渣也是渣男!”
对岳钦念念不忘了八年的杨涯有被冒犯到。
但这个回答不无道理,毕竟没人规定喜欢一个人因为不可抗力分开就要为爱守活寡。
杨涯至今还喜欢着岳钦,是因为他是一个深情且专一的好男人。
同时作为一个好男人,他也深知“有一种爱叫做放手”的道理。如果岳钦现在有了其他放在心尖尖上的人,杨涯也可以选择尊重祝福。
但他的自尊还不允许他在还深爱着对方的时候,轻描淡写地把自己的真心刨出来给一个已经不喜欢自己的人看。
杨涯需要试探岳钦对自己的态度。
还有两只完整的蟹黄包,杨涯从手边的盒子里,抽了副一次性手套,把包子拿了出来。
包子皮上淌着好几层不明酱汁,但因为封口很严实,里面的馅应该是没被污染过的。
杨涯把蟹黄包捧在手里,问岳钦:“你对水产品过敏吗?”
因为实在没什么食欲,明面上岳钦在工作群里窥屏,实际上他在偷偷地看杨涯的cp超话。
猝不及防听到杨涯的声音,岳钦心里一咯噔,一下子就挺直了背,他不敢直视杨涯的眼睛,有些心虚地摇了摇头。
“这里的蟹黄包还蛮好吃的,馅儿很鲜,汤也足。你要不要尝一口?”
岳钦说好。
杨涯挑破了包子皮,眼疾手快地拿小碟子接住了淌出来的汤。岳钦看着黄澄澄的汤有些走神,忽然又听见杨涯说:“你不介意吧?”
“什么?”
杨涯抬头,用下巴指了指还躺在托盘里的另一个蟹黄包。
“这是最后两个了,我还挺喜欢吃的,你介不介意…和之前一样,你吃馅,我吃皮?筷子我刚刚擦过了,是干净的。”
岳钦缓缓回神:“我不介意。”
他又想起了过去的事:“你现在还是不喜欢吃包子馅吗?”
“嗯。”
“为什么不喜欢?之前我一直以为你是因为包子铺做的馅太咸太油才挑食的。”
“没有为什么,就是更喜欢吃包子皮。加上馅的话,会影响包子皮本身那种轻薄柔软的口感。”杨涯十分平静地扯着谎。
“这样。”真是有点奇怪的喜好。
岳钦再次低下头。
在和杨涯分开的这八年里,他被生活逼迫和很多人一起吃过饭,男女老少都有,却没见过第二个像杨涯这样只喜欢吃包子皮的成年人。
过去只要他们一起吃包子,就一定要把包子拆成皮和馅两部分来吃,杨涯负责吃皮,岳钦负责吃馅,因为怕杨涯吃不饱,岳钦请客的时候很少会选包子。
他并不知道杨涯不吃包子馅仅限于幼儿园时期的挑食,从上小学开始他对馅就没那么排斥了,继续分开吃纯粹是闲的,吃着吃着又变成了另有企图。
杨涯挑出一筷子蟹黄来,伸到岳钦面前:“啊——”
条件反射让岳钦张开了嘴,等他回过神来时,蟹黄已经落在了他的舌尖上。
蟹黄的鲜香在瞬间充盈了他的口腔,但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现在的他还咬着杨涯的筷子,而杨涯的手虽然没有用力,却也没有放弃筷子,这让他把筷子吐掉也不是,继续咬着也不是,有点尴尬。
在杨涯似笑非笑地注视下,一抹红色悄悄爬上了岳钦的耳根。
杨涯用手背撑起下巴,问:“是不是很好吃?”
“我感受到你在舔筷子尖了。”
“没有!”岳钦连忙为自己辩护,杨涯趁机把筷子退了出来。
他还和没事人似的,又挑了一大块蟹黄:“再吃一口?”
岳钦不敢直视他,甚至连他手里的筷子都不敢多看一眼,讪讪地将盛着汤的小碟子挪到自己面前:“你…直接放在这里面吧。”
“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又有这么多人看着,还和从前那样可能…影响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