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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番外2 求婚

作者:菁芸 当前章节:7675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17

关于结婚这件事, 沈陌尘一直觉得不用着急。

不像很多家庭,父母会催着孩子结婚生子,他和傅星云都已经没有了双亲,唯一的一个长辈傅诚还一直看他不顺眼, 一直就不打算提这件事。

至于生孩子, 对不起, 目前还没开发出这种功能,所以根本没压力。

但傅星云很着急。

自从上次在舒伯特剧院门口跟地产大亨的儿子打了一架, 哦不, 按照傅星云的说法,是单手揍了那傻小子一顿以后, 这孩子就时不时地表达想要结婚的愿望。

第一次是那天晚上,两人回了沈陌尘的酒店, 一路上傅星云都精神抖擞,手搂在他腰上就没放下来过。

那会儿正好是同事们都出去放松完了回来,大家聚在一起等电梯,傅星云就像一只骄傲的小狼狗,用小爪子紧紧抓着他的肉骨头,拿蔑视一切的眼神看待每一个可能觊觎这块骨头的人。

等进了房间, 又亲自把他的肉骨头带到浴室洗得干干净净, 还没走出浴室就狠狠咬了一口, 几个小时下来,吃干抹净,连骨头渣都不剩。

接下来就开始郁闷,在床上抱着沈陌尘不肯松手。

“哥哥,今天我好气……”

“嗯?”排练加上演出辛苦得要命,晚上还被小狼狗狠狠折腾了一番, 沈陌尘现在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

他翻身回抱住少年的腰,轻轻抚摸他背后流畅的曲线:“就为了那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傅星云没绷住笑,笑完了又觉得太破坏气氛,张口在沈陌尘耳朵上咬了一口。

“哥哥不要闹,我是真的很生气!”

沈陌尘打起精神:“好,很气!说说看气在哪里?”

“就他说的,没结婚之前都是自由的!”

“这句你也听到了啊!”

傅星云翻身压上去:“我不该听到吗?你是不是……是不是也很想去追求这种自由?”

“我的确是喜欢这种自由啊!”沈陌尘回答。

傅星云的心里咯噔一下。

“因为有了这种自由,我就可以一辈子和喜欢的人待在一起,就算他不喜欢我,我也可以守着他,看着他,不为任何事妥协。”

郁结的心里突然冒出点火花来。

“你说的……是我吗?”

这么没信心?

沈陌尘佯作生气把他从身上推下去:“你是从哪儿穿越来的?快把我的星星换回来!”

后来是在朋友的婚礼上。

那是傅星云的一个师兄,听说刚刚去耶鲁新生报道的时候,便对来迎新的师姐惊为天人,立刻开始了他的追求之旅。只可惜那个时候,师姐已经有男朋友了,师兄铩羽而归。

后来几年,师兄凭借着过人的才智和惊人的勤奋,成为耶鲁法学院的一颗新星,年纪轻轻就进入贝克-麦肯思国际律师事务所实习,并顺利留在那里工作。

只是情路上依然不顺。

师姐是个很传统的人,总觉得应该找个比自己大的老公。

因此,虽然他已经凭借自己的毅力成为了师姐最好的朋友,却一直没成为她考虑的对象,反而眼见她一次又一次陷入无望的爱情。

在师姐又一次结束一段伤心的感情之后,师兄再也忍不下去了,干脆拟了一纸试婚合约,抢在下一个人出现之前,把师姐骗到了手。

两年后,两人情投意合,补办婚礼。

傅星云因为在纽黒文的开发案中和师兄有所交集,倒也算是个谈得来的朋友,所以受到了师兄的邀请。

他带着沈陌尘一起去参加婚礼。

师兄的婚礼并不奢华,就在教堂后院的草坪,邀三五好友,加上牧师、证婚人,举行了简单的仪式。

两人在来宾席上,看着新娘笑吟吟地走向新郎,宣誓、交换戒指,在新郎吻新娘时,傅星云握上了沈陌尘的手。

“你说,如果师兄早一点和师姐签那结婚合约,他们是不是就会相爱得早一些?”他轻轻问沈陌尘。

“我觉得差不多,”沈陌尘回答他,“缘分到了的时候,自然而然。但如果缘分没到,即便早签了合约,也不一定能发展成为爱情。”

从婚礼回来以后,傅星云就一直若有所思。

那天晚上,他给裴诩铖打电话:“你说,我跟哥哥算是有缘分吗?”

裴诩铖以为自己听错了,确认了两遍才道:“你们没缘分,还有谁有缘分?”

“为什么?”

“卧槽,你问我为什么?”裴诩铖瞪着眼睛给他发了个链接过来。

是今年的微博大评选:#选出你认为最有缘分的两个人#

傅星云、沈陌尘所得的选票,成为断崖式的第一。

裴诩铖大呼小叫:“你自己说说看,那么小就相遇,分开以后兜兜转转十年,最后还能在一起,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那哥哥为什么都不跟我提结婚的事?”

裴诩铖叹气:“这事儿你问过他吗?”

傅星云踌躇了:“我不敢……”

“你……”裴诩铖气结,“你不问问他,怎么知道他在想什么?说不定他就等着你问呢!”

那天晚上,在激烈运动的余韵中,傅星云忐忑地开口:“哥哥,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偏巧那几天是沈陌尘假期,两人住在耶鲁。

傅星云自然不会放过他,那几天的“运动”特别多,沈陌尘很有点吃不消。听他这么说,便起了些逗弄的心思,故作严肃地回答他:“那要看你的表现了。”

傅星云眼睛一亮:“我要怎么表现你才答应?”

沈陌尘趁机和他约法三章,只可惜他少年气盛,没几天就食了言,再加上剧团突然接了个大型的对外交流表演,沈陌尘紧急回了纽约,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其实沈陌尘扭头就忘了自己说了什么,傅星云却是因为食言觉得心虚不敢再提,所以结婚的事情,就这样耽搁了下来。

这一忙就是三个月。

好不容易对外交流结束,这一天,沈陌尘难得排练结束得早,下午就回到公寓休息。

自己随便弄了点吃的,他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躺在沙发上,打开电视。

当地的新闻台杂七杂八,国际形势、国家大事、州长演讲、隔壁家的猫上了树跳不下来……什么都播。

沈陌尘一直把这个频道当做练习听力的背景音,自己则该干嘛干嘛。

其实……也是因为有点孤单。

这三个月一直在排练和试演,时间紧任务重,经常要练到晚上快要转钟才能回家,演出之前,连休息都是奢望。

而傅星云这段时间也很忙,学业上他一向都努力,好像还多修了很多课,看他给自己回信息,常常都在半夜一两点。

只庆幸,现在星云基本上不用吃药,睡眠障碍也好了很多,只是依然睡得很少。

要是能陪着他几天,让他多睡睡就好了。

这个念头出来,沈陌尘有点坐不住了。

他看了眼墙上的钟,现在是下午四点,半小时后,还有一班火车到纽黒文,如果现在过去,或许还能赶上给傅星云做晚餐。

他迅速换了衣服,抓上手机就出了门。

从公寓到Penn station非常方便,十分钟后,沈陌尘已经到了候车厅,票也在手机上买好了。

他给傅星云打了个电话,却一直没人接听。

也很正常。

今天他下午没课,大概率在图书馆用功,手机一般都静音了放在包里。

到达傅星云宿舍楼下的时候,天才刚刚开始暗下来。

一个美女从楼里走出来,路过沈陌尘时看见了他,突然停住了脚步。

“你是来找NEBULA的?”美女问他。

“是!”沈陌尘大方回答。他隐隐记得,这位女士应该也住在傅星云那一层,前几次过来,都碰到过她。

“他应该是出去了,大概……一个小时前,嗯……”美女有点迟疑。

这位师姐一向欣赏傅星云,也关心他的情史。当初一眼就看出安德森对傅星云的心思,觉得安德森人也不坏,还鼓励了一下那个胆小的追求者,只可惜,那人不知道怎么想的,后来就再没来找过傅星云。

有好几次,她都看到傅星云带了沈陌尘回来。

这个男人很漂亮,有一种特别的东方美。而且和NEBULA相处得十分和谐。师姐觉得,这两个人在一起也不错。

只是今天……

师姐心里其实很纠结,上次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他俩之间相处的气氛让人羡慕,可这段时间却没有再看到这个男生。

今天下午,她亲眼看到一个女生盛装来接NEBULA,还在感叹,这位学弟也真是不愁伴,怎么这么快就换了人。

不过这位傅学弟,人长得帅又有才华,追的人多也不稀奇。

没想到,这个东方男人追来了。

学姐又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位。

身材好、人美,气质也不错,可惜了!

出于对美男的欣赏,师姐觉得告诉他也好,别让他成为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早知道早死心,这么美的人不该被蒙在鼓里。

沈陌尘看着她,静静等她的下文。

“下午来了个女孩,接他一起走的,应该是要参加什么活动。”师姐点到即止,“你要不去咖啡厅坐一下?”

“不用了,”沈陌尘微笑,“我就在这儿等他吧。”

学姐说完话转身走了,沈陌尘有些奇怪地看着她的背影。

这位素不相识的美女眼里,居然有几分怜悯。

沈陌尘摇摇头,上楼进屋。

他一直都有傅星云公寓的钥匙,和自己的钥匙放在一起。

以前每次来,傅星云都在,没想到这次用上了。

傅星云的房间,比起这个年纪的其他男孩,算是十分干净整洁了。

没有堆积如山的脏衣服,也没有异味,傅星云的房间里有一股淡淡的薄荷香,干净清冽,其中似乎还有一丝药香?

这个味道沈陌尘很熟悉,他从小到大吃的中药,就是这个味道。

不知道傅星云是用了什么放在屋子里。

大概是走得有点急,少年的一套常服直接丢在床脚,沈陌尘过去把衣服拎了起来,给他挂在衣架上。

一张纸从衣兜里飘了出来,落在他脚边。

似乎是一张旅游的报价单,上面写着地点和价格。

沈陌尘随意看了两眼,直觉觉得报价有点高,不知道这位小少爷是不是被坑了。

书桌上摆着好几本翻开的书,出门前他应该还在写作业,电脑开着,资料摆了一桌。

书籍什么的不好收拾,沈陌尘去了厨房。

冰箱里,除了整整齐齐的一排纯净水,只有半盒没吃完的披萨。

他叹了口气,捞起钥匙出门去超市。

回来的时候拎了一大堆,沈陌尘很有耐心地一一分门别类放好。

牛奶、果汁、可以直接做成沙拉的净菜、只需要简单加热就能吃的速食套餐……塞了满满一冰箱。

锅里炖着鸡汤,已经飘出了诱人的香味。不一会儿,就有隔壁的邻居过来敲门。

金发的男生在看到开门的沈陌尘时有些吃惊:“不好意思,我以为是NEBULA在做饭。”

沈陌尘开门把人让进了屋,盛了一小碗鸡汤给他:“星云经常在家做饭吗?”

“也不是,他大部分时间是吃披萨,也经常叫我们过来一起吃。”那人喝了口鸡汤,幸福地眯起眼睛,“不过有一次他在家炒洋葱鸡蛋被我闻到了,我拿蜂蜜蛋糕跟他换了半盘。”

“好吃吗?”沈陌尘憋着笑。

“好吃!”邻居毫不掩饰自己的赞美,“你们中国人都好会做饭,是天生的吗?”

沈陌尘忍不住笑了出来:“不是,星云以前也不会做饭,不过他肯学,练一练也就会了。”

邻居走后,沈陌尘一边洗碗一边想:“这几个月没过来,没想到他连洋葱炒蛋都学会了,看样子还是要多晾他一段时间,说不定真能开发出做饭的潜能来。”

不一会儿,不愿白喝汤的邻居又来敲门,送来了些小糕点和零食,沈陌尘谢过,替傅星云收了下来。

挺好的,有这样的邻居在,小朋友周边的环境十分友好。

傅星云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二点,晚上喝了些酒,许家的司机把他送到了楼下。

目送车走后,他在公寓大门前停了一停,靠在墙边,吐出口酒气。

今晚参加的是许家的酒会。

做医疗器械的许家在M国本来就有基础,这次是联合耶鲁医学院,想要建一个自己的科研中心。

筹备期间,当然少不了找傅星云帮忙。

今天是科研中心开业酒会,自然也邀请傅星云参加。

下午的时候,许文君特意过来,接他去参加酒会。

看到许文君,就想起失明的那段日子,还有……和哥哥的第一次。

十一月的冷风吹过,却压不下身体的燥热,傅星云拉开了领带,吐出一口热气。

“好想你啊哥哥!”

都已经三个月没见了,傅星云恨不得立刻飞到纽约去。

只是想到哥哥每天辛苦排练,给他发消息常常都过了十二点,如果过去,反而会影响他的生活。

所以后来,他干脆给自己加了很多任务,每天忙来忙去,常常是一抬头,已经到了夜里一两点,再想去纽约也不可能了。

如此压抑渴望,搞得他几乎每晚都能梦到去了哥哥身边,只是梦里的那个人,常常在他抱上去亲上去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消失。

太委屈了。

傅星云又吐出一口酒气,转身上楼。

打开房门,墙角的落地灯亮着,昏黄的灯光洒满一室温柔。

空气中是诱人的食物香味,客厅的沙发上,有人睡得正香。

傅星云自嘲地笑了笑,看样子真是喝多了,梦境和现实都有点分不清了。

多少次梦见这样的情景,可惜,都持续不久。

傅星云走向沙发。

既然是梦,胆子大点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

四十分钟后,有人梦醒了。

看着紧紧闭着还反锁的浴室门,傅星云欲哭无泪。

“哥哥,我错了……”他站在浴室门口恳求,“我就是……喝多了一点点,不是故意那样的。”

十分钟后,哗哗的水声终于停了,门锁咔哒一响,沈陌尘打开了浴室门。

“哥哥……”傅星云眼巴巴地看着他。

沈陌尘面无表情地走出浴室,走进卧室,再次关上门。

好你个傅星云,不是一直信誓旦旦说要珍惜的吗?大半夜的二话不说就往人身上扑,什么准备工作都没有就硬往里挤……

虽然后来很爽但一开始很疼的好不好?亏他还拉下面子,叫了十几声的老公,那人却依然毫不怜惜,急得像是自己马上就要消失似的。

就算要消失,也不能撞得那么快那么猛啊?全身都被他折腾得快要散架了!

不可原谅!

气鼓鼓地上床裹住被子,沈陌尘翻了个身,傅星云的枕头上,那股清冽带着药香的气息更浓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

床头柜上的平板微微闪着光,好像是……收到了新邮件。

沈陌尘探身拿过平板。

面部识别系统认出了他的脸,自动把邮件内容显示了出来。

“亲爱的傅先生,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中药药液,我们对产品又做了一次调整,希望这次能够让您满意……”

卧室门轻响了一下,傅星云带着一身水汽走了进来。

“哥哥,你……还没睡啊!”

沈陌尘把平板递给他:“刚收了邮件。”

“哦。”傅星云接过平板,看了一眼就丢在一旁,缩手缩脚地来到床边,一边观察着沈陌尘的表情,一边小心翼翼地上了床。

“哥哥……我就是喝多了点,以为做梦呢!”傅星云偷偷瞄着沈陌尘,见他没什么激烈反应,胆子变大了一点,慢慢伸过手去把人抱住,“你是不是还很疼?给我看看好不好?”

沈陌尘拍开他的手:“哪天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什么滋味了!”

“啊!好!”傅星云答得干脆,“要不哥哥休息一下就来,我保证一动不动让你报仇!”

沈陌尘皱着眉看他:“都用上报仇了,看来你也知道这样不舒服?”

“知道知道!”傅星云想起刚才沈陌尘眼角的泪,心疼得不得了。

“唉,算了,睡觉!”沈陌尘翻过身,合上眼睛。

身后的傅星云似乎愣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躺下来,小心地伸手搂住他。

沈陌尘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傅星云已经去了图书馆,给他留纸条说昨天的作业没做完要赶作业。

桌上有热好的鸡汤和包子。

沈陌尘吃了早餐后赶去车站,上车坐好以后掏出手机,才发现微信里多了几条信息:

“哥哥,虽然这样说有点像是找理由,但我还是想让哥哥知道。”

“昨晚我是去参加许文君家的酒会,给许文君充当男伴。在场的那些人,说了一晚上郎才女貌、早日成婚什么的,我就一直在想,身边的人要是哥哥多好!”

“我想和哥哥在一起,一时一刻也不分开。”

“哥哥做的鸡汤好好喝,我早上起来喝了两大碗,打开冰箱的时候看到了哥哥给我买的好吃的。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想要晚上回家的时候,房间里的暖气已经开好,客厅里留着一盏灯等着我;”

“我想要在打开冰箱的时候,里面都是家常的食材,不必高级,只要哥哥做出来,就是我喜欢的佳肴;”

“我想要在躺进被子的时候,闻到的是哥哥,而不是生造出来的香水味道。”

“我想要和哥哥结婚,用法律的形式,把这一切都定下来,让它属于我,只属于我。”

“可是昨晚我犯错了,哥哥你会不会不肯跟我结婚了?”

一直到走进剧院,沈陌尘心里都一直萦绕着这个问题。

“Chen!”拉大提琴的科尔和他擦肩而过,又突然叫住他,倒退着走了回来。

科尔拉过他的袖子,凑近抽了抽鼻子。

“你身上的味道不太对!”他说。

科尔家的人鼻子都很灵,据说家族里代代都有顶级调香师,他虽然没有子承父业,最后搞了音乐,但鼻子和一般人不是一个级别的。

突然想起傅星云公寓里的那个味道,沈陌尘挑眉:“怎么了?”

“好像有人,根据你身体本来的味道,调配了香水。”科尔又抽了抽鼻子,“那股药香调得不错,但是底香不行。你身上的味道是天生的,柔和清淡,他们用薄荷来模拟,只能说是有些接近,但整体来看,还是有点生硬。”

他抬眼一笑:“是喜欢你的人吧,不能把你留在身边,就调了这种香水,想要制造时时刻刻和你在一起的假象,他一定很爱你。”

沈陌尘突然想起了平板上的那封邮件,他抬头微笑:“谢谢!他的确很爱我。”

科尔走了,沈陌尘沉默着来到舞台下的角落,又看了一遍微信里的信息。

沉默良久,他打字回复:“傻瓜,我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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