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出书版)》作者:马伯庸【完结】 > 【书香门第】《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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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伯庸 当前章节:150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03

“难道……这黑鬼是GI的学员?”

“不可能。”刘挖挖断然否认:“GI我接触过一点,他们在非洲不设赶尸课程,黑人不适合赶尸。”

我听到这一句话,一下子想到了刚才祝佳音在客舱那一声喊叫:“谁说黑人不可以赶尸!我赶的尸体,是最优秀的!”再联想到他一直把“种族歧视”挂在嘴边,估计这里面还有不小的隐秘。

无论是CI还是GI,都与民航有协议,必要时可以捎一些邮包什么的。我估计,这个黑人兄弟是GI的学员之一,利用这个特殊的身份把这个箱子发了上来。

“难道登机前你们没检查过吗?”

“别忘了他同时也是机场的办事员……这里的机场管理混乱,可不是咱们国内。”

刘挖挖不耐烦地拿起一根撬棍:“哪儿那么多废话,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刘挖挖和我齐心协力,把撬棍强行插入木箱子缝隙。泡沫缓冲剂的黏性并不强,在撬棍的倾轧之下很快就被撬开。我们把凝固了的缓冲剂撕扯开,箱子里的东西让我们大吃一惊。

箱的里侧,是一个玻璃缸,缸里居然是一个人。而且这个人我见过,正是会长的那个助手。他已死去多时,蜷缩在鱼缸里,如同一个婴儿,全身赤裸。在他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左右脚掌心七个地方,都有一抹殷红颜色的朱砂痕迹,还用了五色布条捆缚脚踝。

“这绝对是赶尸,而且是最古老的赶尸手法,早就被淘汰了。”刘挖挖在这方面是行家,随口点评道,“现代赶尸,只需要在胸膛、脑门和左手手心点砂就够了;而且捆缚也不用布条,用的都是七股对绞的镀锡铜线。”

“为什么?”

“尸体对线材很挑剔,线芯的质地不同,尸体走起路的感觉都大不相同。像镀锡铜芯,可以让尸体迈步频率高,适用于平地;如果是山地赶尸,就得选4N级以上的无氧铜,尸体走稳……哎呀,里面学问大着呢,有机会再跟你细说。”

刘挖挖围着鱼缸转了几圈,一拍巴掌:“我看出来了,黑鬼真正要赶的尸体,应该就是这个家伙。”

“可是他在鱼缸里啊,怎么赶?”

“这就是你的作用了。”刘挖挖背起手来,摇晃着指头,“你的八字我看过了,虽不够硬,但却是个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命格,那个黑鬼一直唱的赶尸歌,积蓄到了你的身上。等到了目的地,把你往这一搁,就能把那歌的力量过渡给他,让这尸体自动起立行走——简单来说吧,黑鬼千方百计把你弄上飞机,是把你当成蓄电池了。”

“那岂不是说,就算这趟航班什么都没发生,等到了目的地,我也会被那黑鬼抓到这鱼缸旁边,给这尸体充电?”我脸色有些不自在。难怪我一靠近那箱子,里面就冒出白色泡沫,原来是这位助手对我有了感应,这才引发震动激活了缓冲剂。

“不错。看来二弟你还算幸运,那黑鬼机关算尽,唯独没算到自己居然被挂在了飞机机翼上,不然你下飞机也会遭他的毒手。”

“可是,我现在靠得很近,它也没动啊。”

“因为你身上的赶尸之力,在刚才都吐给了那三个小王嘛,电量用光了。”刘挖挖摊手。

就这样,在我们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中,整个事件的脉络在我眼前清晰起来:黑人兄弟是当地GI的学员,先买通会长的助手,把我弄上飞机;然后他又杀死助手,装到鱼缸里灌满缓冲剂,在最后一刻送进货舱;他自己则穿好羽绒服,趴到飞机上,一直不停地念动赶尸歌往我身体里灌,结果中途出了意外,被甩到机翼上,谁知这黑人身死道不消……

我有些哭笑不得,姜维怀疑的那个内鬼,严格来说原来是我。

现在只有一个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刘挖挖指了指天花板:“我不知道,只能上去问他喽。”

我们迟早是要面对黑鬼祝佳音的,但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怎么打?以我们三个的战斗力,既打不过那三个小王,也战不过厉鬼。刘挖挖诡秘地眨了眨眼睛,把会长助手的尸体搬出鱼缸,在四肢捏了一圈,心满意足:“这具尸体底子不错,如果能赶起来,会是个好帮手。”

“可是……我身上的赶尸电量已经耗光了啊。”我为难道。

刘挖挖鄙视地瞪了我一眼:“谁说要依靠你了?”他走到无线电台前,对我说:“这些零件我用用。如果能解决得了,就不用跟地面求援。如果解决不了,联系上咱们也死定了。”我只好看着他把电台拆卸,从里面拆出线圈、电线和一堆叫不上名字的电路板与元件。他又叫我们翻动货舱里的其他行李,找出更多零件。

最后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具身上挂满了管线的尸体。刘挖挖手里捧着蓄电池。一接电路,它登时浑身火花四溅,小灯乱闪,好似一棵圣诞树。刘挖挖打量了一圈,似乎还不太满意:“这个蓄电池的推力还是不够,对盆骨运动的控制力欠缺平滑,要是我手里有三组蓄电池外加真空管的话……哼!上头那黑鬼,不知从哪个克莱登道观学了点皮毛,就敢逞威风,就让我这正经科班的赶尸硕士,好好给他上一课!”

刘挖挖气哼哼地转过头来:“你们得帮我。”

“怎么帮?”

“蓄电池只能驱动他的四肢,要让他动起来还得靠赶尸铃。我的铃铛扔在上头了,我看黑鬼那办法不错,所以……二弟三妹你们得一直唱赶尸歌,歌声不停,尸身就不停。”

我和殷萍萍对视一眼,都十分为难。不过事到如今,唱歌丢脸总比被黑鬼干掉的好。好在刘挖挖唯恐我们心理压力过大,安慰我们说唱歌只是手段,跑调也没关系,重要的是唱出气势。他拍了拍手里的蓄电池:“内容不重要,关键还得看器材。”

“但是那首英文的我们不会啊。”

“中国人赶尸不用英文!只要词里带铃铛的,都有效果。”

我和殷萍萍开始拼命思索都有什么合用的歌曲。趁这个当儿,刘挖挖仰望上方:“对了,还有一件事。你们把手机给我。”我和殷萍萍毫不犹豫地掏出来扔给他。刘挖挖低头开机,摆弄了一阵,重新还给我们,说如果被黑鬼兄弟近身,就扔出去。我看他只是按动了几下键,心想难道每部手机里面还有隐藏的爆炸功能?

我们三个准备停当,正要动手,这时货舱里的扩音器忽然响了起来,一个虚弱的声音从里面传过来:“喂,我是姜维……”

“姜维?是你吗?太好了!”殷萍萍高兴地跳起来。我和刘挖挖也面露喜色,我们都以为他已经凶多吉少,想不到还活着。

姜维的声音听起来状况不是很好,断断续续的:“祝佳音、祝佳音袭击了我……”

“姜维,你放心,我们马上干掉他,再去驾驶舱帮你。”我拿起货舱电话大喊。他是整个飞机上第一个觉察到异状的人,而且也是最信任我的人,我不能看着他死去。

“你们三个里,有一个是黑鬼的内线,你们必须把他找出来,否则……”他的声音低沉下去,货舱里响起嗡嗡的声音,“否则我就抽光货舱的空气。”

这招相当决绝,但实属无奈之举。姜维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也只有这个办法能够最快速度揪出内鬼。他不知道,经过我们的拼凑,已经找出了真相。

“糟糕!货舱电话坏掉了,他听不到我们说话!”我一拳狠狠砸在墙壁上。

货舱里的抽空速度非常快,我们能明显感觉到抽风机口产生了巨大的吸力。我甚至能想象到,姜维苍白着脸色,在驾驶舱里缓缓推动抽风机的操作杆,盯着并不存在的内鬼咬牙切齿——没有什么比被不知内情的战友害死更郁闷的事了。

殷萍萍面色煞白,她还想对着喇叭解释,刘挖挖大吼:“别解释了,他听不到,咱们赶紧走!”抽风的速度太快了,我们必须马上离开,否则都会缺氧窒息而死。

“姜维你不会死的,不会死的!算命的说我们的名字很登对,我们会互相守护,白头到老!这是我们的命运。”殷萍萍喃喃自语。

我飞快地爬上梯子,用手一抬,门开了。我登时放了一大半心,黑人祝佳音还在跟三个小王纠缠,没时间来封闭这个舱门。殷萍萍傻傻地望着喇叭,流泪不止,我冲她怒喝道:“不哭,给我唱!”

说实话,我一直想扮演恶霸,但没想到第一次说这种台词,居然是在这种场合。殷萍萍被我吓到了,抽抽噎噎地开始唱起来,我侧过身去,冲刘挖挖使了个眼色。刘挖挖抱着蓄电池开始做法,那具助手的尸体在歌声中缓缓抬起了脚步。

ring a ling叮咚

请你快点把门打开

ring a ling叮咚

be my hero be my knight ring a lin叮咚

请你听听我的表白

ring a ling叮咚

我想和你谈恋爱

开始很小声,然后她越唱声音越大,声由心生,大概是这歌词让她想起了姜维吧。助手尸体在这歌声的激励之下,在刘挖挖和我的前拖后拽之下,顺利从货舱爬进了客舱。我们几个也依次爬了上来。

客舱里已经是一片狼藉,两百具尸体东倒西歪地躺在过道,许多座椅和行李架都被撞毁。两只小王俯卧在地上,耗尽了力量,变回成了普通尸体。而我们最关心的黑鬼祝佳音,瘫坐在一把座椅上,冷冷地睥睨着我们,浑身都是破破烂烂的。当他注意到助手的尸体时,眼神一爆,露出极度痛恨的神情。

我们三人一尸小心翼翼地向前移动。突然之间,祝佳音朝我扑了过来,速度惊人。

“厉鬼最怕秽物,快扔!”刘挖挖大喝。

我没反应过来:“秽物?这去哪里找?现拉我也拉不出来啊!”

“就是你的手机!”刘挖挖急得一把将手机抢过去,像投掷手榴弹一样投过去。祝佳音被手机砸中了额头,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殷萍萍见状,也投出自己的手机,打中了祝佳音的脸。祝佳音一个后仰,摔倒在地再也没爬起来。

“我操,怎么这么大威力……”我擦擦额头上的冷汗。

“跟你说了,这是秽物。”

“手机怎么会是秽物呢?”

“我刚才用蓝牙给你们俩的手机里传了点图片和小说。”

殷萍萍听到,腾地脸红了。我十分不解道:“为何我的手机砸过去,他只惨叫一声;萍萍的手机扔过去,却能砸个倒仰?难道她手机里的图片更加污秽吗?”

刘挖挖冷哼一声:“别扯了,她的是诺基亚,你的是三星,硬度能比吗?”

这时候,黑鬼祝佳音重新站了起来。他大嘴一张,一缕幽魂从祝佳音的口中冒出来,在半空盘成一团黑雾,黑雾中一张黑人的脸若隐若现——当然,我们完全看不出来。

黑雾尖啸一声,对着助手尸体直直冲了过来。“快唱!”刘挖挖双手捏咒。殷萍萍站在尸体背后,继续开始唱起来,黑雾与尸体战做一团。在歌声的助威之下,助手尸体越战越勇,黑雾越发稀薄起来。少女的歌声与战斗的尸体融为一体,这一幕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厉鬼虽然凶狠,但也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经过连续奋战,黑鬼兄弟已然是强弩之末。当它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取胜后,索性腾空而起,狠狠地用字正腔圆的中文吼道:“你们哪里懂得我的痛苦!”

没人接它的话,这有点出乎黑雾的意料。它愣了愣,只得继续凶狠地吼道:“好吧,就让我告诉你们,你们错在哪里!我出生在一个小部落里,十几岁的时候来到首都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来自中国的老人。这位老人说他有神奇的赶尸之术,但不肯教我。我借着和他亲近的机会,偷学到了他的手段。老人去世以后,我就在各个部落之间赶尸。”

黑雾看还是没人表现出兴趣,情绪更激动了。

“我希望能够进一步学习。我首先参加了CI磨砺了我的中文,随后报名参加GI,可这个混蛋——对,就是站在这里的这个混蛋——告诉我,我没有资格学习。我很生气,这是种族歧视!我反复地申请,反复地表达对赶尸专业的热爱,但仍旧没得到许可。我恨他,我恨你们来自赶尸之国的人!所以我要报仇!我要亲自把这个混蛋的尸体赶到你们的首都去,用他的尸体来证明,我们黑人一样可以赶出漂亮的尸!”

可即使如此,还是没人理他,也没人说“即使如此,你也不该伤害别人呀”或者“这不能成为你做坏事的理由”或者“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看吧!就是这种傲慢的态度!令人憎恶!”黑雾尴尬地尖叫。

这时候刘挖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会给你同样肤色的女朋友买黑丝吗?”

“不会!”

“你会在黑夜里试图抓一只乌鸦吗?”

“当然不会!”

“你会在子时去追杀骑着乌骓马跑去乌江的西楚霸王吗?”

“……也不会!”

“赶尸匠赶尸永远都是在夜里,而且不能点灯,所以我们得确保每个人都能看到我们,早早躲开。所以同样道理……”他摊开双手。

在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后,黑雾发出震天动地的惨吼声,然后自暴自弃地化成无数的黑丝,在客舱里到处乱窜:“混蛋,同归于尽吧!”

整个飞机开始剧烈地颤抖,所有人都东倒西歪。我被震得跌倒在地,看着无数黑丝在眼前呼呼地飞过。这位黑鬼兄弟大概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不满了吧。在这一片混乱中,只有殷萍萍站立在客舱后面,保持着直立。她撩起额前的头发,用手指向无处不在的黑丝:“你伤害了姜维,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那就先杀死你好了!”

无数黑丝重新汇聚成一股黑烟。就在它逼近殷萍萍的一瞬间,她露出快意的表情:“姜维,你可以亲手制裁他了哦。”在她的脚下,通往货舱的气密门已经处于半开的状态。她飞快地往后一跳,和刘挖挖一起把门用力打开。

在驾驶舱的姜维并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他仍旧在抽着空气。货舱此时已经快被姜维抽光了。此时气密门一开,整个客舱湘的气流都朝着货舱涌去。黑鬼兄弟化身成的黑雾被巨大的漩涡裹挟,尖叫着被吸去了货舱,然后被抽风机鼓入排气道,从747-200C里被甩到了万米高空……

当一切都归于平静之后,殷萍萍把气密门重新关好,喊着姜维的名字朝驾驶舱跑去。我也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跟过去。我们推开驾驶舱的门,看到姜维坐在座位上,保持着一个姿势,脸色苍白地按着抽风机的控制钮,另外一只手紧握着一管润唇膏。

姜维看到殷萍萍,勉强抽动嘴唇,给了一个欣慰虚弱的笑容。殷萍萍一把抱住姜维,泪如雨下。我和刘挖挖站在门口,很有默契地没有吭声。姜维放开按钮,用手缓缓地抚摸着她的头,身体向后一靠,闭上眼睛,喃喃地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我后来一直在思考,却从来没想明白过:

“丞相……这次我守住殷萍了。”

后面的事情乏善可陈。我们重新收拾了尸体和客舱,姜维在殷萍萍的照顾下勉力支撑,有惊无险地飞回了祖国。我直接奔回公司开会;姜维直接被送去了医院,殷萍萍跟他形影不离;而刘挖挖很快就消失了,大概又去什么危险的地方赶尸了吧。

后来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从他那里我听到了更多关于赶尸以及特种运输的故事。至于747-200C上那两百具尸体到底是什么来历,又去了哪里,刘挖挖却从来没告诉过我,我也不敢去打听。但我从他讳莫如深的表情能猜出,那一定是非常机密的事情,一旦公开会惊天动地——不过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这就是我的经历。

对了,我还忘记说一个人——机长祝佳音。

首先是个不幸的消息。这位老资格的机长因为被黑鬼上了太长时间的身,已经回天乏术。他的魂魄,在黑鬼兄弟散成无数黑丝时,被打得粉碎,飘散在飞机的每一个角落。

其次是个幸运的消息,在有关部门——我至今不知道他们的来历——的干预下,祝佳音的魂魄被保存下来,虽然拆得太碎,无法汇聚,只可以继续生存在那一架747-200C里。

于是,祝佳音的灵魂变成了飞机,他生存在每一片襟翼之间,活跃在每一根进气通道里,穿梭于发动机与空调口,偶尔也会从航空厕所的真空抽气里爬到机头雷达。它们融为一体,一直翱翔在蓝天上。每一个乘坐这个航班的人,都有机会在耳机里听到老机长的灵魂在喃喃自语,讲述着他从事特种运输事业几十年里所经历的那些奇闻轶事。

西游摇滚记

【一、李世民】

“唱完这支歌,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玄奘握住话筒,对台下平静地说道,唇边勾出一丝阴谋得逞的微笑。不出他的所料,整个长安体育场在一瞬间变得鸦雀无声,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瞬间拔掉了所有音响的电源。

无论是挥舞着荧光棒的狂热粉丝,还是玄奘身后那几个正忙着调弦的乐手,都僵硬在原地,目瞪口呆。唯一还保持清醒的是现场的灯光师,他及时打给玄奘一束聚光,强烈的白光笼罩在这位主唱修长的身躯之上,贴满亮片的佛珠与袈裟熠熠生辉,既刺眼又圣洁。

光柱里的玄奘伸出中指,高高比向天空:“我要去——西天!”

在最靠近舞台的一处华丽包厢里,雪茄从李世民的指缝之间无声地滑落,在他的龙袍上折了几个跟斗,燃烧的一头朝下,跌落在名贵的大食地毯上。他没俯身去捡,而是抬起脚,狠狠地碾了几脚,微微的焦糊味道从皮鞋底部飘出来。

站在一旁的秘书似乎看到李总嘴唇嚅动了一下,她连忙拉开门打算叫个清洁工进来,却被李总的手势阻止,因为玄奘开唱了。

玄奘的声线豪放通透,轻而易举响彻整个体育场。他如同一颗切入大气层的流星,肆无忌惮地摩擦着空气,火光四射,滚烫的声音表面熊熊燃烧起来。这一首《神佛在上》被他演绎得无比壮丽,听者的耳膜与心脏随着每一个高音激颤,随着每一个低音沉吟,跌宕起伏的感觉有如吸毒一样上瘾。

如梦初醒的乐手们慌忙拿起乐器,手忙脚乱,试图跟上他的节拍。可玄奘在前头汪洋恣意地跑着唱着,根本不给这些伴奏者任何配合机会。观众们已经忘记了玄奘刚才的那番话,他们以为这都是演唱会故意安排的噱头,群情无比激动,无论男女都跟着玄奘摇摆着身体,如痴如醉。

五光十色的烟火不失时机地在体育场四周绽放开来,玄奘熟稔地引导着这一大群情绪共同体,唱着跳着,逐渐把气氛推向高潮。忽然间,他用右手抓起表演用的长柄锡杖,身子微偏,左腿半弯,摆出一个标枪运动员的姿势,然后朝着VIP包厢方向把锡杖投了过去。

锡杖在半空划出一道弧线,像一只被猎人射中翅膀的大鸟,在飞出大约二十米左右以后沉闷地落在了地上,把附近的保安吓了一跳。

观众们为玄奘这个即兴的发挥发了狂,学着他的姿势纷纷丢出手里的纸杯、彩带、饮料瓶和手机,欢呼声震耳欲聋,整个体育场的气氛达到了燃点。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场成功的水陆道场演唱会。

玄奘得意的眼神不经意地扫过包厢,让李世民的脸色愈加阴沉起来……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李世民严厉地瞪着玄奘,后者此时正懒洋洋地靠在休息室的沙发上,脖子上搭着一条蓝边的粉红色毛巾,手里拿着一罐冰镇可乐。

“去西天啊。”玄奘轻松地回答。

此时演唱会已经结束,狂热的粉丝们也已经散去。工作人员正忙前忙后地收拾着音响器材。乐队里的其他人远远地坐着,不太敢靠近这一对老搭档。

李世民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现在你的白马寺乐队正处在关键时期!以后不许未经策划随便发言——你现在是著名歌手,别让一句话毁了你的事业。”

玄奘眯起眼睛,看了看这位肚子有点发福的同龄人:“是你的事业吧?”他特意加重了“你”这个字。

“是咱们的事业!”李世民有些恼火地纠正,把桌子上的一叠乐谱抓起来,一古脑丢到玄奘面前。这么多年来,即使两个人幕前幕后的合作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李世民仍时常会感觉自己像是面对一匹烈马的年轻骑士。

玄奘的任性是白马寺乐队的招牌,也是枚定时炸弹。成立五年来,玄奘屡屡出格的行动让无数粉丝着迷,同时也让经纪人头疼不已。娱乐杂志称赞玄奘的体内拥有一个不安分、渴望自由的灵魂,可只有李世民知道,这个混蛋只是单纯的恶习不改罢了——从十几年前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李世民便领教过他的天马行空和随心所欲。

休息室里的空气微微沉滞,残余的焰火硝烟和披萨的味道在屋子里悄然流转。玄奘沉在沙发里,手指飞快地把乐谱蹂躏成一团团古怪的形状,语气微微有点认真:“喂喂,我是认真的。我打算离开这里。”

“你要休假吗?没问题。一个月够不够?”李世民背着手在休息室里走来走去,像一头在笼子里的彷徨雄狮。

“不,是彻底退出,已经五年,我已经唱够了。”玄奘摇摇头,把手里的乐谱一页一页折成飞机,朝窗外扔去。飞机还没飞到窗口,便一头栽到地上。“这些东西只是些精巧、花哨的小玩意儿。这可不是我们当初想带给长安城的音乐。”

“怎么不是?今天的演唱会你也看到了,他们有多喜欢你。”

玄奘露出李世民最厌恶的那种嘲讽式微笑:“喜欢我?只要把配乐声音开大些,装饰音掺得再多些,就算把一头驴子牵到麦克风前叫唤,他们一样会兴奋得睡不着。歌手如何,其实不重要。这叫什么来着……嗯,商业包装?”

“你不要任性了!成熟点好不好!”李世民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这句应该是我对你说!”

两个成年人的声音越来越大,互相瞪着对方,谁也不肯退让,构成一副静态的对峙画面。

玄奘以为李世民会像从前一样挥拳打过来,正中自己的下颚,然后按照右脸、鼻子、腹部和脊背的顺序依次砸过去。这家伙别看现在大腹便便,从前可是个拳击好手,玄奘跟他打架从来没赢过。

可这一次玄奘失算了。后者没有动,只是拼命咬住两侧的腮肉,似乎这样便可以把愤怒活活咬死。时间过去了一分钟,李世民忽然叹了口气,放下拳头,整了整自己的龙袍前襟,转身离开休息室。门“砰”的一声被重重关上,让整个房间都微微一颤,一张没贴牢的演唱会海报飘然跌落,背面朝上。

这让玄奘有些失望,又有些愧疚,他迷惑地喃喃道:“这家伙,难道真生气了?”

就像李世民很了解玄奘一样,玄奘也很了解李世民。这个男人做事一板一眼,理性到乏味,跟玄奘其实完全不是一路人,奇妙的是两个人的友情却保持了很久。玄奘的白马寺乐队能达到今天的声势,都是李世民在幕后推动的结果。

所以当玄奘提出退出的时候,他认为李世民一定会勃然大怒,把自己狠狠揍上一顿。可李世民的反应出乎意料,这让玄奘百思不得其解。

玄奘认真地思考了五分钟,还是想不明白,索性放弃不去想——人际关系一向不是他的强项。他抬腕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十二点差五分,正是出逃的好时机。

他把那套演出用的华丽袈裟脱下来,随手扔在衣筐里。这套战袍陪他走过了几十场水陆道场,和主人一样声名煊赫,可玄奘从来没喜欢过。

有一次,玄奘接受电台采访,主持人问起袈裟的事,玄奘直截了当地回答:“不,不,跟艺术追求没关系,那是合同要求嘛。”为此李世民冲他咆哮了好久。

玄奘从大旅行包里拿上早就准备好的浅蓝色运动服和一双跑鞋,戴上墨镜,甚至还准备了一顶难看的栗色假发,正好可以把他的光头盖住。穿戴好以后,他俯身从旅行包的侧袋里取出一个信封,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倒出一把小钥匙,系到脖子上的一串佛珠里。

准备停当以后,这位大明星离开休息室,冲不知所措的工作人员打了最后一个招呼,双手插在裤袋里,悠闲地朝体育馆的停车场走去。

此时人群早已散去,偌大的停车场里孤零零地只停放着一辆雪白色的四轮驱动SUV。

玄奘在佛珠上捏了一下钥匙,远处的SUV车灯闪亮,鸣叫了一下,像一只认出了主人的忠犬。如果它有自主意识的话,一定会拼命晃动着车后的废气管冲玄奘跑过来。

玄奘已经把所有行李都打成了一个包裹,搁在车后面。现在他只需要拉开车门,发动引擎,把油门轻轻踩下去,便可以离开长安。

这个出逃计划已经在他心里盘桓很久了。他当了五年歌手,在李世民的一手策划下,已经成为长安城内最受欢迎的偶像。可玄奘每次唱出来的歌,都让自己觉得像喝下一瓶碳酸饮料,五颜六色,无比刺激,却毫无营养,还容易导致胃疼。

这些歌大多是出自李世民旗下的专业团队,完全工业化流程操作。他们编起曲子来精密得像一部光谱分析仪,会严格按照听众的神经反射弧与肾上腺素分泌速率来填写音符。玄奘自己也写歌,可惜总是会被这些家伙搞得面目全非。

自尊心强烈的玄奘,不能想象这些“生了肺病的狗吹出的口哨”冠上自己的名字,在大唐国境内广为流行。他隔三岔五便会闹出点事来,借此向李世民提出抗议,可每次胡闹,都会被推广团队当成白马寺乐队的个性品牌来宣传,反而进一步推动了玄奘的人气……

真正促使玄奘作出决定的,是在上一周。

那一天的深夜,他从录音棚出来,心情抑郁,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独自踏上午夜班次的环线地铁。地铁车厢里灯光昏黄,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玄奘就这么孤独地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黑色墙壁,漫无目的地围着长安城一圈一圈地转着。

然后他看到了两个流浪艺人从隔壁车厢走过来。老的那个叫做观音,已经瞎了;小的年纪才十几岁,自称叫木吒。

观音穿着一身破旧的军大衣,怀里抱着一个破旧的吉他,便宜货,琴板斑驳不堪,像只得了皮肤病的野猫;木吒用黑胶带在自己腰间缠了一圈乳白色的小塑料桶,一手搀扶着观音,一手在塑料桶上敲打,发出空洞的咚咚声,希望能吸引听众的注意。

这一老一小明显选错了时间,午夜地铁里乘客寥寥。他们沿着一节节空荡荡的车厢穿行,一直到玄奘坐的这节车厢,才发现了第一位听众。

木吒看到玄奘,拽了拽观音的袖子。观音停在玄奘面前,没有任何开场白,径直抱起吉他弹唱起来,嗓音沙哑苍凉;木吒稚嫩的双手有节奏地拍打着塑料桶,努力敲起鼓点。

观音的歌曲并不好听,唱功也很烂,可旋律中那种朴拙的味道,却是玄奘久未品尝到的。玄奘闭上眼睛,把脑袋靠在车窗玻璃上,觉得自己心中有一个开关忽然被拨动了。

唱完以后,木吒怯生生地把一个空罐头盒递到玄奘面前。玄奘摸摸口袋,发现除了香烟和打火机以外没有任何东西。他平时出门有助理打理一切,自己从来不带钱,刚才进地铁时,他还是用签名从年轻的女售票员那里换的地铁票。

木吒微微露出失望的表情,观音却拍了拍他的肩膀,冲玄奘鞠了一躬:“先生肯安静地听完,没赶我们走,我已经很欣慰——可以让您再听一首吗?”

玄奘木然地点了点头,于是他们又唱了一首。歌曲大概是自己写的吧,旋律粗糙,歌词潦草,许多细节根本没经过推敲,全是即兴发挥。玄奘甚至怀疑,即使是同一首歌,他们唱第二遍会有许多不同。

“这样的音乐,在李世民眼里大概属于野生乱来的吧,太胡闹了。”玄奘暗自感叹。

一曲终了,玄奘忍不住问道:“你们怎么选择这个时间卖唱呢?地铁里明明什么人都没有。”

观音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已经瞎了,有没有人听,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他又指了指木吒:“他还年轻,有没有人听,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两个人向玄奘告别,玄奘问他们去哪里,观音回答说回西边,然后蹒跚着朝下一节晃动的车厢走去。木吒忽然回头端详了一下玄奘的脸,然后把眼神挪到车厢上方的巨大海报,海报上有一个秃头和尚,拿着禅杖穿着袈裟,摆出一个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姿势。

木吒眼神一亮,咧嘴笑了起来。玄奘突然非常羞愧,他感觉自己才是被施舍的人。

玄奘收回蔓延的思绪,打开车门,坐进司机的位置。从那一天夜里开始,他决定放弃这一切所谓的“事业”,像这一老一少的流浪艺人一样,去西边。至于具体是西边的哪里,玄奘没有问,这其实不重要。

他发动车子,前方的雨刷摆动了几下,发出古怪的沙沙声。玄奘皱了皱眉头,把头探出车窗,发现雨刷上夹着一页纸。这页纸是油墨印的,边缘已经被磨出毛来,很有些年头了。纸上是一张黑白失调的照片,歌手的脸被蹭得模糊不堪,旁边配着一行艺术字体:水陆表演,歌手玄奘。下面有演出的时间与地点,地点的错字还被一只红笔涂改过。

“这个混蛋。”玄奘笑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单独登台表演时的宣传单,还是李世民亲手印的。玄奘记得那时候李世民还是个精瘦的大学生,在借来的印坊里熬了一个通宵,弄出几百份海报,身上的油墨气味持续了一个多星期。他们俩捧着这叠宣传单跑到街上散发,差点被衙役抓起来。

玄奘摘下墨镜,把车子开出停车场,顺便点起了一支烟。

深夜的长安城格外静谧,喧嚣了一天的都市陷入沉睡,只有远处高层还有几处稀疏的灯光。白色的SUV在宽阔无人的街道上驰骋,排气量4.0的排气管发出威武的呜呜声,宛如一匹雪白的龙驹在星空下的草原驰骋。

玄奘把车子开到长安城西北方的一间工厂门前,这里是当年他开第一次演唱会的地点,如今已经被企业废弃,只剩下一些巨大的机械残骸悄无声息地躺在杂草丛里,好似一个收藏巨兽遗骸的坟墓。

一辆黑色宽阔的轿车早已停在门口,那是李世民的座驾,长安城无人不识。

李世民换了一身便装,靠着车子吞云吐雾。他看到玄奘来了,把手里的雪茄丢在地上,习惯性地踩灭,冷着脸道:“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喂喂,明明是你把那张宣传单夹到我车前的。”玄奘叫道。李世民没理睬他,径直走到工厂前,打开大门走了进去。玄奘下了车,紧随其后。

当年的表演台早被拆走,现在这里是一个圆锥形的废钢渣堆,巨大的黑色颗粒在夜里闪着深沉的光芒。两个人沉默着爬上钢渣顶端,俯瞰下面,一如当年。

“坐。”李世民命令道。

玄奘一屁股躺倒在渣堆上,双手枕在脑后,左腿搭在右腿上晃动。这个赌气的动作让李世民有些好笑,但他控制住了面部肌肉,表情保持在冷淡和愤怒两种状态。

“还记得这里吗?”李世民保持着站姿。

“当然。”玄奘回答。

当时那一场演出,来的观众只有三四个人,让玄奘无比失望,几乎想任性地放弃演出。李世民在后台把他死死拽住,哪怕只有一个观众也要演到底。可巧那三四个人中有一名星探,看中了玄奘的潜质,他的演艺生涯就此打开了局面。

“记得那时候你对我说,既然大话满满地要做真正的音乐,就别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玄奘仰望天空。

“你觉得我们这么多年来,是不是在白费功夫?”李世民问。

玄奘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反问道:“还记得当初咱们的约定么?”

“嗯,我要做长安最成功的商人,而你要写出最棒的音乐。那个时代可真好哇。”

“现在你已经做到了,我却还没有。”玄奘说,“我总要去完成这个约定,不然怎么对得起你。”

“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愤世嫉俗,特立独行,不甘心被资本家摆布,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李世民喜欢把所有的事情——无论是市场调研报告还是冲他老朋友发的脾气——都一条一条列出来,清清楚楚。

“你从来不考虑现实,每次胡闹完都扬长而去,都是我给你擦屁股!当年是,现在也是!整个长安都要听我的话,唯独你这个该死的家伙,依旧我行我素!”

“这算是抱怨还是表扬?”玄奘插嘴问道。李世民狠狠瞪了他一眼,却不肯说出正确答案。他这个招牌式的瞪视让所有的下属与合作伙伴都噤若寒蝉,却丝毫奈何不了玄奘这个油盐不进的怪胎。

李世民也不管玄奘听得懂听不懂,一个人絮絮叨叨说了半个多小时,把玄奘离开所导致的全部损失都列了出来。玄奘听得几乎要睡着了,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的脑子里怎么能同时塞进这么多数字。

“你是想要赔偿吗?”玄奘问。

“是的,站起来!”李世民对玄奘吼道。玄奘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下一个瞬间,李世民的拳头重重砸到了他的下巴,把他一拳打倒在地。

“这一拳,是因为你差点毁了老子的事业!”

玄奘晃悠着爬起来,很快第二拳又重重打到他的右脸。

“这一拳……是因为我早就想揍你的脸,只不过考虑到你要出镜,我一直不敢打。”李世民气势如虹,这一刻他从一个职业经纪人变回了当年那个用拳头解决一切的不良少年。

第三拳狠狠地捣中了玄奘的腹部,他疼得弯下腰去,李世民趁机双手握在一起,朝他的脊背砸去——不良少年李世民的标志性打法。

玄奘被砸得眼冒金星,他下意识地想要反抗,但与李世民的斗殴他从来没有赢过一场。

“最后一拳,是因为你没完成我们的约定!”

李世民的声音传进耳内,玄奘不知从哪里冒出的力气,大吼着弓起腰冲过去,一把抱住李世民,两个人从钢渣堆顶滚落下来。钢渣颗粒在人体翻滚碰撞下发出哗哗的摩擦声,颇有金属质感,有如摇滚乐队的前奏。

两个人一直轱辘到钢渣堆底才停下来,气喘吁吁地分开。李世民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名贵的衣服被豁了许多口子,狼狈不堪;玄奘比李世民更惨,那张风靡长安的俊秀脸庞,此时无比凄惨,嘴唇和眼角都被打裂,脸颊一片青紫,鼻子还流淌出一道鲜血,像条蚯蚓一样盘在白皙的面孔上。

两个人对视片刻,努力摆出仇视的表情,可最终还是没绷住,同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空旷的工厂内回荡。

以前玄奘经常和李世民这么打架,这是他们特有的交流方式。可自从白马寺乐队走上正轨之后,两个人都拘束起来,再没打过这么荡气回肠的架了。两个人相互搀扶着离开工厂,跌跌撞撞走到车子旁边。

李世民从车里拿出几副OK绷和棉球,扔给玄奘。他显然是有备而来,憋着一肚子气要揍玄奘一顿。

“对不起,我会带着真正的音乐回来的。”玄奘忽然低声道。

李世民扔给他一支烟,不屑道:“得了吧,每个刚毕业的愣头青都爱这么说……西天真那么好么?”

“不知道,但我必须得去,我的灵魂听到了召……”

“闭嘴,少来文学青年那套说辞。我问你,你都带了什么?”

玄奘指了指那辆雪白色的SUV:“你送我的那把吉他、动圈麦、一套音响和六盘CD,还有几刀乐谱纸。”

李世民像是看一个外星生物一样审视玄奘:“这就是你的旅行装备?你就打算靠这些东西支撑到西天?”

“是啊。”玄奘有些不明就里。

“你除了唱歌,根本就是个废物。”李世民骂骂咧咧地把身体伸进轿车,拽出一个硕大的登山包,商标都还没来得及扯掉。李世民把登山包推到玄奘怀里,玄奘差点没抱住,包里鼓鼓囊囊,十分沉重。

“睡袋、小型帐篷、打火机、手电筒、压缩饼干、指南针……还有一大堆保证你这个混蛋不会在半路死掉的东西。自己慢慢看。”

“谢谢。”玄奘咧开嘴笑了。

“滚吧,完不成约定,不要回来见我。”李世民钻回到车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今天晚上,他打算把所有的管理人员都从被窝里叫出来,通宵讨论后玄奘时代的白马寺乐队宣传策略。

玄奘看着李世民的座驾消失在黑夜里,揉了揉脸上的伤口,暗自嘟囔道:“这个家伙打起人来,还是一样的疼啊。”他嘟囔着,拖起登山包回到自己的SUV里,重新发动车子。

“晚安,长安。”玄奘把后视镜调整了一下,最后从镜子里看了一眼都市。白色的SUV发出低沉的轰鸣,在长安城的梦呓中缓缓离开。

【二、孙悟空】

玄奘开着白色的SUV一路西行,沿途路过许多城市,也遇见过许多人。困了他便趴在车里睡一会儿,饿了就在路边的小便利店买些速食食品,有时候还会在野地里撅着屁股点酒精灯煮泡面吃。

没有紧迫的日程,没有如影随形的粉丝,想唱什么唱什么,唱得再荒腔走板,也没有制作人在录音棚里大吼大叫。作为一名前著名歌手,他已经好几年没有享受过这种流浪的待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忽然发觉自己有点寂寞。

虽然自弹自唱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玄奘希望还是能有一个搭档——不是李世民那种事务型的搭档,而是能在音乐上志同道合的伙伴。

以前的白马寺乐队里,有好几个出色的乐手,都是李世民从各地重金挖过来的。他们在音乐方面都有天赋,表现无可挑剔,可玄奘始终不大喜欢。他们每天按部就班,按照合同的要求歌唱、跳舞、演奏,连开玩笑都有预先策划的脚本。

白马寺的乐手们表现没有破绽,也没有激情。音乐对他们来说,只是谋生的手段,不是爱好。与其说他们是音乐人,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群音乐上班族。

玄奘从来没跟他们合练过,他们从不会提出任何音乐上的建议,只是机械地重复着手里的乐谱,把每一个音都找得很准,准得令人发指,令人索然无味。玄奘非常厌恶这种循规蹈矩,他在各种场合经常即兴发挥,不是突然把调子拔高几度,就是砸毁乐队的吉他或其他乐器,让这些上班族被计划外的袭击搞得手忙脚乱,找不着调儿。每次阴谋得逞,玄奘都会高兴那么一两分钟,旋即变得更加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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