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死可没那么容易。别耍花招,听到吗?”
他头上戴着棒球帽,鼻子上架着墨镜,故意压低声音。房间里没有一丝光亮,散发着让人恶心的霉味,呼呼认不出他的脸,却觉得他的声音很熟悉。
“你还没有拿到我爸爸的钱,怎么舍得我死?”呼呼故意逗他说话。
“算你识相!你最好乖乖地呆着,不然我连饭也不给你吃!”
“饿死我有你什么好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所以啊,最好还是你乖乖的。”
他的嘴角抽搐了几下,拳头握得紧紧的,好像随时可以冲过来把呼呼暴打一顿。但呼呼却没有刚到这里时那么害怕了——他没有同伙。他们到这里已经三天了,他一直没有和外界联络过,说明只有他一个人。那么只要说服他,自己就有希望。呼呼已经看出来了,他是一个“新手”,那么紧张,神经随时都可能崩溃的样子。现在呼呼才开始感激起爸爸,如果当初不是他坚持让她读法律,她可能还学不会这种“攻心术”。
“你别以为我不敢打你!明天是最后期限,你老子要是要钱不要女儿,到时候……”
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狞笑,呼呼也有些心虚,可她还是强打起精神和他周旋。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绑架罪和敲诈罪的量刑区别。”
“什么狗屁区别!你再说话我就把你的嘴堵上!而且……”他忽然很得意地冷笑了下,“现在就算你死了,你那老子也不会知道。你已经和他通电话了,他还以为你好好地活着呢。”
“这就是区别!如果你想杀了我,那就是绑架;如果我好好地活着,你只是勒索!”
呼呼仍旧做着最后的抗争,她知道激怒他并没有好处,但她还是要搏一搏。她总觉得自己是认识他的,而他的谈吐即使到了这个地步也还算文明,所以她要在“几年徒刑”的问题上赌一赌。一个讲点“文明”的人,总是对法律有所畏惧。只有真正无知的人,才能做到无畏。他不是一个丧心病狂的罪犯,也许在犯罪伊始他就假设过自己将要受到怎样的惩罚。呼呼正是在赌他的这种心理。
“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他忽然哭了,呼呼的心却狂跳起来!
难道是他?!怎么竟会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