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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阿柔

作者:杨志军 当前章节:15375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1:20

1

有时候我赞美草原是为了赞美藏獒,有时候却是为了赞美女人。但我很少像今天这样把两者混同起来,分不清是为了藏獒还是为了女人。所以我现在不能给自己一个唯一的理由,让我清醒地意识到,我为什么来到了这里。这里是青果阿妈草原的北部草场。

草场临河的台地上,有黑白两顶帐房,那就是阿柔的家。

阿柔的家和白玛的家一样,远离着牧人定居的碉房。这与贫穷无关,与习性有关。尽管定居的碉房提高了牧民的生活质量,免除了他们四季迁徙的劳苦,但总有一些牧民无法一下摆脱祖先的方式,或惬意或迷茫地延续着那种可以自由追逐山水的生活。

我猜想,这未必是白玛和阿柔的愿望,她们似乎更喜欢遵从哥里巴的意志。哥里巴穿梭在草原上,今天阿柔,明天白玛,浪漫得让神仙艳羡。可惜命运的法则里有这样一条:过于幸福的人生必然短暂。这个意志强大到能让两个同样美丽的女人不妒不醋地跟着他的人,这个因为培育出超越嘎朵觉悟的藏獒而魅力无穷(我猜想)的康巴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我很惋惜,似有不舍,又觉得他的确十恶不赦,是地球上最最该死的大浑蛋。

是阿柔带我来她家的。我告诉她,哥里巴已经死了,如果仅仅为了他,我是不会去你那里了。但我想念我救治过的藏獒托勒,还想看看比嘎朵觉悟更优秀的藏獒是什么样子的。这两件事情已经搞得我寝食不安了,你能不能带我去呢?阿柔望着绿茫茫的草原思谋了片刻,表情是冷然拒绝的,嘴上却说:“那就走吧。”

她骑着马,我开着车,马跑起来时我就快开,走起来时我就慢开,又耗油,又费时,从天葬台到阿柔家,走了大半天。

白玛走出帐房来迎接我们。虽然此前我已经知道白玛和阿柔是孪生姐妹,到了这里一比较,适才明白朵藏布为什么说阿柔就是白玛,白玛就是阿柔。因为她们是那种外表几乎没有差异的双胞胎,连说汉话和藏话的措辞以及语气神态都一模一样,人们很难分得清楚,就只好说这个就是那个了。但是我分得清楚,白玛对我亲切,阿柔待我冷淡,尤其是她们两个在一起时,我的感觉立马分开了:好感觉往白玛身上跑,不好的感觉往阿柔身上去。

白玛有些吃惊:“色钦啦,你怎么来了?”

“我知道你和托勒在这里我就来了。托勒呢,藏獒托勒在哪里?”我看到帐房前的草地上,一团黑影动荡了一下。

白玛有些感动:“托勒又不是你的藏獒,让你这么费心牵挂。”

姐妹两个商量了一下,决定留我住一夜,第二天带我去阿柔家的雪山寨子看金獒和黑獒。白玛指着阿柔家的白帐房,告诉我里面是我今夜睡觉的地方。

我谢绝了。我把北京吉普开过来,挡住噢噢不休的凉风,和草地上的藏獒托勒待在了一起。

藏獒托勒好多了,比起我给它清洗伤口的那天晚上,看着像个藏獒了。它知道我来了,虽然它的眼睛只是两个黑洞,根本看不见,耳朵被烧得变成了一团肉,很难听得清,伤残的鼻子也让它无法拥有正常的嗅觉,但是靠着活跃的思维!发达的感觉,它还是用准确的判断维护了一只草原藏獒的声誉:仇视一切危害,感恩一切帮助。它用颇抖的肌肉迎接我的靠近然后安静地接受我的抚摸就是证明。

我问白玛:“你换过一次药了?烧伤膏没用完吧?

一定要坚持三天换一次,药用完了就去麦玛镇找大夫要,大夫不给就找鹫娃州长。”

白玛答应了一声,从草地上拿起一件晾晒的东西说:“这个,你的。”

我一看是我的贴肉背心,已经洗得干干净净。我说:“不用给我了,把它留下来给托勒包扎伤口吧。”

她没说什么,又把贴肉背心晾晒到了草地上。

我又问白玛:“它排便了没有?”

“噢呀。”

“撒尿了没有?”

“噢呀。”

“那就好那就好,看样子内脏是好的。还是先不要喂肉,一个月内只给它喂牛奶!肉汤!糟把糊糊!稀饭。一个月以后试着喂一点熟肉,它的犬牙没了,臼齿也就是大牙好不好用还不一定,肉一定要软软的!

熟烂的,要是大牙好使,再把生肉加进去,但千万不能喂骨头,脆骨也不行。”

“噢——呀。”

然后,我一边吃着白玛给我端来的羊肉白米稀饭,一边跟藏獒托勒说话,随便说,想起什么说什么,只要能让它感觉到我语气里的柔情蜜意就算达到目的了。吃完了,也说累了,就挨着它静静坐着,让它知道我在跟它一起度过这个春天寒冷的夜晚。我知道我爱上了托勒。出于我的本性,我是那样怜惜它,简直就像怜惜我受伤的孩子和情人,怜惜我的藏獒斯巴。我躺在草地上轻轻拥楼着它,在一种柔情似水!

温存如侣的感觉中,打了一个吨又一个吨。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一接触藏獒就会如此动情,靠谱的解释是打小的因缘!天生的喜好!骨子里的热爱,或者我前世也是一只藏獒,因为救过人有了福德,自己也转世成了人。可是我转人转得不彻底,还带了一些獒性来到人间,所以见了藏獒就流连忘返,温情脉脉。更让我高兴的是,我的心情藏獒托勒也能懂得,它的一颗獒心朝我靠近着,那就是舌头舔我的举动,湿波渡的,被夜风一吹便有些冰凉。我这才意识到它一直在舔欲我左手腕上被各姿各雅咬出的伤口——我执意不打狂犬病疫苗,执意不抹药不包扎,但藏獒托勒认为这样是危险的,必须用舌头替我消炎杀菌。可是托勒看不见!闻不着,它怎么知道我这里有伤?莫非它被大火烧残了五官之后,剩下的每一根獒毛都有了五官的功能?

谢谢了藏獒托勒。我在感念中彻底睡着了。

阿柔家的雪山寨子在没有车道的深山里,我只好丢下我的北京吉普。丢下的还有阿柔移动的家。跟白玛家一样,阿柔家只有阿柔一个人,也没有羊群,只有几头挤奶的母牛和三匹骤马拴在地绳上。离开时我问白玛:“你把家搬到哪里去了?你的牛呢?”白玛淡淡地一笑,没有回答。我又说:“这里没人不要紧吧?要是窃贼来了呢?”白玛温和地说:“阿柔家的东西,哪个窃贼敢偷?”我说:“那么母牛呢?拴在地绳上吃不到草,它们会饿得挤不出奶的。”阿柔冷冷地说:“没有吃不上草的母牛,没有挤不出奶的奶头。”我想:难道母牛会挣脱绳索去远处吃了草再回来把自己拴上?真是神牛了。还有狼,要是狼来了怎么办?我刚一提到狼,阿柔就说:“你就是我们的狼。”她在骂我是坏人了,我不高兴地瞪了她一眼。白玛赶紧解释道:“色钦啦,放心吧,有托勒在,狼不敢来的。”哦,我忘了,獒死不倒威,况且托勒已经死里逃生,正在靠了坚强的意志一点点恢复呢。

我们三个人骑着马,朝着雪山走去。那么大的雪山,峰峰相连,到了山里头,到了雪线下,还觉得真正的雪峰在老远老远的前头。雪线下是黄马褂一样穿在山胸上的整整齐齐的高寒草甸,它托起了雪线的洁白,又牵手着下面林带的黑绿。我们在林带和草甸的衔接处寻找能走过去的路,路总是能找到,又总是会失去。我们走走停停,一会儿骑马,一会儿步行。我走在穿着花借橙裙的白玛和同样穿着花借借裙的阿柔中间,欣赏着美好的人物和美好的景致,忘乎所以地唱起了歌,当然是悲歌:

藏变从眼前消失了,草原上的活物空了一半,不是活物空了一半,是人的心空了一半。

中午的时候,我们停了下来,搬来三块石头,支起铁锅,烧茶吃糟把。然后顺着草甸的陡坡继续走,往下穿过一片松柏林,又穿过一片云杉紫桦混交林,看到了一片碧蓝碧蓝的湖水。绕着湖边的草地往南走,就在湖水和森林交界的地方!遍开着金露梅的缓坡上,出现了一些盘曲向上的栅栏似的寨桩,寨桩里头有几座木石结构的平房。

白玛说:“这就是阿柔家的雪山寨子了。”

我仰头一看,寨子背后是一座冰清玉洁的大雪峰。黄昏的光线带着雪山的洁白描画而来,勾勒着仙境的地盘,凡是美丽的都被勾勒进来了。颜色的涂抹有红有紫有蓝有绿还有白,都是植被都是花朵都是霞光,清幽而平静。唯有金色和黑色是运动的,那就是金獒和黑羹。它们从穿越寨桩的通道里跑出来,金獒扑向白玛,黑獒扑向阿柔,几乎同时站起来,前肢搭上她们的胸脯,让我嫉妒地舔了几下。然后它们才开始注意我,先是黑獒吼了一声,接着金獒也吼起来,它一吼就吼得很久,一长串,长得没完没了。看得出它们不欢迎我,很警惕,似乎我是介于敌人和友人之间的一个存在,让它们举棋不定。但我知道它们没有扑过来撕咬的真正原因是白玛站在我身边,随时准备保护我,并对它们做出了制止吼叫的手势。阿柔只是冷冷地看着,仿佛金獒和黑獒的吼叫不过是强化了她对我的态度。

白玛说:“它们是聪明的藏羹,它们知道你来这里对我们没有好处。”

我说:“怎么会呢?我的好处是多多的,交往下去你就知道了。”

不过有没有好处先搁一边去吧,现在需要安静。

一个獒迷见了好藏獒最要紧的就是欣赏!赞叹!拜服:你很伟大,比所有人都伟大;你是偶像,是我唯一的偶像。我说:“别吼了,我已经听出你们的发音器是全世界最响亮的。”鉴于嘎朵觉悟如雷贯耳的声名,据说超越了嘎朵觉悟的金羹和黑獒已经无数次地出现在我脑海中了。但我现在的感觉是灰心丧气,灰心的不是金獒和黑獒,而是我对藏獒形象的认知,我怎么也没想到,它们不仅超越了嘎朵觉悟,也超越了我的想象。它们比我这些年见过的所有藏獒都要好,差不多就是我曾经写过的理想藏獒——我的斯巴的翻版了,至少外表是趋近的。

我啧啧称羡:金獒是吊嘴里最吊的!吊眼里最吊的!吊脖嗦里最吊的!阔胸里最阔的!长毛里最长的。

它有五最之美,说它是獒界雄狮一点也不夸张。而黑羹是头最大!脖最粗!体最高!腿最壮!骨量最充分。

它也有五最之美,俨然是獒界女王了。金獒是公獒,黑美是母美,都不到一岁,还能发育,前途不可限量。

啊,金羹,你是草原之光!太阳的儿子;啊,黑獒,你是大地之夜!星群的依靠。我是作家,我有抒情的毛病,当场就有点哼哼卿哪。哼卿着就叹息:可惜啊可惜,前世是藏獒的我居然和它们没有缘分。从它们对我不断的咆哮中,我听出了坚如磐石的拒绝。

我的眼光离开了金獒和黑獒,看了看寨桩里头敞开着门的平房,奇怪在这个被我满怀期待的哥里巴养育藏獒的地方,竟然没有别的藏獒。怎么会呢?

金獒和黑獒的血统在哪里——金赘的父母是谁,黑獒的父母是谁?父母的父母又是谁?哥里巴不可能凭空培育出两只如此优秀的藏獒来。

我的疑问立刻被阿柔看出来了,她说:“哥里巴死了这里没人管,多多的藏獒都走啦。”

我问:“多多的藏獒去哪里了?”

她说:“牧人们抢走啦。现在,青果阿妈草原的好藏獒,都是哥里巴的藏獒。”

金美和黑獒轮番咆哮着:滚开,滚开。

我深深地遗憾着:不该纵火!不该死掉!不该倒闭的哥里巴。他一定是个养育藏獒的高手,他要是好好的,他的雪山寨子不知能培养出多少世界闻名的顶级藏獒。我扫视着四周,看到一辆气派炫目的红色摩托车停靠在平房之间的墙下,在这个优美深寂的环境里显得十分扎眼。我用眼睛问她们:哥里巴的摩托车?他去麦玛镇的天葬台给死去的藏獒送行为什么没有骑上呢?

我问道:“这里没有别人吗?谁来照顾金獒和黑獒?”

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留下金獒和黑獒看守雪山寨子有什么不可以?它们是放开的,偌大的山野完全用不着由人提供吃喝。

一阵凉风吹来,黄昏结束了。白玛把金獒和黑獒拴了起来,好让我可以随便走动。我们在平房里喝了用地窖里的连骨肉煮的肉汤,吃了糟把,然后我就睡在了泥石灶火旁边的借毯垫子上,垫子里头是装了干茅草的,身子一动就噬啦噬啦响。白玛和阿柔则到别的平房歇息去了。一夜无事,事情都在梦里。我梦见了哥里巴,和在天葬台刚死去的样子相比,他突然高大壮实了许多,而且他是戴着藏獒面具和披着獒皮的。当他骑着红色摩托车奔跑在草原上时,人们都说,看啊,如今的年月,藏獒也开上摩托车啦。醒来后我拍了拍脑袋:不中用的家伙,你怎么没有梦见白玛呢?就是梦见冷冰冰的阿柔,也比梦见一个死去的男人更像梦。

白玛和阿柔进来打火做早饭时我问道:“以后还能在这里见到你们吗?”

她们两个都说:“不能啦,以后不能再见面啦。”

我突然想到,白玛和阿柔之所以决定带我来这里,就是想让我再也不要来了。哥里巴死了,阿柔家的雪山寨子已经参观过了,也见到了我救治过的藏獒托勒和比嘎朵觉悟更优秀的金獒和黑獒,我还有什么理由纠缠她们呢?可我真的还想来,尤其是在她们突然成了寡妇(非婚姻意义上的寡妇)之后,我觉得我要是不来就对不起死去的哥里巴了。当然我内心牵绊的只是白玛,不包括阿柔,我无法像哥里巴那样同时喜欢她们两个。尽管我愿意把献给白玛的全部赞美同样献给阿柔,她也无愧于这种赞美甚至还能超越这种赞美,尽管她们从外表上几乎一般无二地让我神魂颠倒,但我钟情的毕竟是一个具有灵魂的有热度的肉体,而不是一尊美丽的冰雕。温暖是好女人的基本资质。阿柔太冷了,我担心在我抱着她的时候我的热量不足以融化她冰清石冷的心身。

2

早饭后我们原路返回。金獒和黑獒一路跟着我们,直到阿柔喝令它们返回,才转身朝雪山寨子奔跑而去。

再次来到北部草场临河的台地上黑白两顶帐房的阿柔家,我又住了一夜,依然是我和藏獒托勒同床共寝。说话,抚摸,它给我舔抵左手腕上的伤口,渐渐睡着,做梦,梦见托勒奔驰在雪山上,健步如飞。醒来后,太阳已经升起,我和托勒共进早餐:我的是没放酥油的奶茶和白玛一大早烙好的白面酥油饼,它的是牛骨髓汤。我双膝跪地,捧着它的食盆,直到它喝干舔尽。然后我轻轻拥抱了它:再见了,托勒。我把北京吉普发动起来,听到藏獒托勒发出了一声本来根本不可能发出的吼叫,知道是不想让我离去的意思,便哀叹一声:托勒不是白玛,白玛不是托勒,我不会留下来,对不起了,托勒。

我把车开到河边,大致洗了洗,然后去帐房前跟白玛和阿柔告别。姐妹两个一前一后地送我,送了几步,后面的停下了,前面的继续送我,一直送我到车边。我享受着被她依依送行的幸福,望着她温存的表情,从胸兜里拿出了我捡到的那个锦缎香囊:“还给你,这么好的香囊,以后可不能再丢了。”

她看看,严肃地摇摇头:“不是我的,我的在我的皮袍上。”

“是你的,如果你不接着,我可以下次还给你。”我突然抓住她的手说,“白玛,你到车上来,我有话对你说。”

我打开后排座的门,把她往车上推着。她似乎看了一眼帐房前的那个她,迟疑着坐了进去。我关上车门,立刻钻进驾驶座发动了车。从镜子中看到,她好像愣了一下,用眼睛问我:你要干什么?我当然不能回答,或者说车速就是回答。当我的北京吉普野浪地奔驰起来时,我看到草原就像两股绿色的风,在飞翔中拥抱着我。风的深怀里是爱情的温床。我很快就撞到温床上了,一片匀净柔软的草,满世界的空旷和虚无。不是我虚无,是世界虚无。在虚无的世界里,我是唯一的实有。我停车,下来,打开后排座的门,捉住了她的手。我说:“请下车吧,珠牡。”珠牡是格萨尔王的妻子,而我的本名便是“岭国僧钦诺布扎堆”——格萨尔王的名号。此刻在我膨胀起来的雄性意识里,我真把自己当成南征北战的雄狮大王格萨尔了。

也许她不想下车,也许她不知道为什么要下车。

但在我看来,只要她下来就表明了她的心甘情愿,尽管我拉她下来时用了最大的力气。我心说你可以不服从我,但是你不能不服从草原的意志。为什么草原是广交而寂静的?因为我和白玛有个约,为此它驱除了所有的障碍。鲜花烂漫的草原,只有我和她的草原,人类的始祖原来就是这样的:开始他只是抱住了她,后来他压倒了她,接着他便占有了她。历史就是这样记载了人类的源头最初的爱情。再详细一点,那就应该是:他强迫了她,但不是强奸,如果她坚定地不愿意,他绝没有力气征服她。可是她毕竟扇了他一个耳光,因为在造物主给她的本能中,她必须反抗。

她在反抗中顺从了他,不,不是顺从了他,而是顺从了造物主的意志,顺从了原始爱情对一个男人的要求:你必须奋力达到你的目的并把它变成习惯性的延续,变成草原之爱中司空见惯的故事。我是一个地道的草原人,我知道草原上的爱就应该这样:把性交给天空和大地,让阳光和绿草作证,这里没有柏拉图。男人爱上她,就只因为他是一个没有毛病的男人,而她是一个真正的水做的女人。

我拉她起来,给她穿上花借毽裙,深情无比地说:“白玛,我爱上你啦,你跟我走吧,去城里生活。”

她低着头说:“我是阿柔。”

我用双手抓住她的双手:“白玛,听我说,我是一个好男人,比哥里巴强多了的草原男人,你跟了我是永远不会后悔的。而对哥里巴,你已经后悔了。如果你不后悔,你就不会让我得逞。”我无耻地从她身上给自己的不轨找了一个理由。

她把手从我的手里抽回去,抬起头说:“我是阿柔。”

怎么会呢?我审视着她,一瞬间我从她晶亮的眼风里觅到了阿柔的冷漠,我愣了。我一直觉得我分得清她们两个,一直觉得只有白玛才会送我到车边,没想到送我到车边的竟是阿柔。现在恋爱已经变成性爱了,才意识到我是绝对分不清她们两个的。我说我爱白玛,她说我是阿柔。我要是说我爱阿柔呢?是不是会得到我是白玛的回答?我想这才是“阿柔就是白玛,白玛就是阿柔”的意义了。是不是可以这样想:要么都不爱,要么你都爱,就像哥里巴那样。可是两个都爱我做不到,两个都不爱我也做不到,那怎么办?

我渴望得到好女人的爱情,却不能像一个真正的草原男人自由潇洒地奉献爱情。我这个人啊,狭小的心房里,竟然只有一个女人的地位。

我说:“可我以为你是白玛,我现在爱的还是白玛。”

她用火灼灼的眼睛看着我:“你爱白玛?你爱得起吗?你现在把大山背上啦,从此你要受罪啦。放一只藏獒咬死你,倒霉的时候你就想想你造了什么孽,活该啊,不活该你就不是一个可恶的人。”好像在她眼里我已经倒霉了,我正在受罪。

但我仍然希望她是白玛。只要她们两个在一起,我就一定能准确无误地一把揪住白玛,把她拉到我怀里来。我板着面孔说:“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她冷笑一声,突然抱起一块石头,砸向了我的北京吉普。后排座的门窗玻璃啪啦一声碎了。她跑起来,声嘶力竭地喊着:“哥里巴,哥里巴,你在哪里啊哥里巴。哦咕咕,达娃娜,快来啊,咬死这个背叛草原的人。”

我知道哦咕咕和达娃娜是金獒和黑獒的名字,似乎它们跟阿柔的关系要比跟白玛近得多。白玛要是喊,就一定会喊藏獒托勒。我突然相信了,相信她是阿柔而不是白玛。我懊悔得抱起阿柔砸碎玻璃的那块石头,扔向了她。我要砸死她,砸死这个我无意拥抱的女人。当然是象征性的,宣泄郁闷而已。石头落在了三米远的地方,而她已经跑到六十米之外了。

我粗野地辱骂着自己,一头钻进了北京吉普。

3

追查纵火者的事已经结束了。随着哥里巴的死,冥獒再也没有露面。我茫然四顾,无从下手,一定要找到冥獒的决心似乎已是一个长远计划了。命运并不会因为我的豪言壮语就立刻证实我真的不是一个一般的人,它有的是耐心考验我。那就考验吧,此生此世,生生世世。当务之急是必须尽快帮助各姿各雅找到它的八个孩子,拖延下去,就不好找了。拐走它们的人会四处转移,八只小藏羹也会迅速长大,它们离开草原时的幼小并不能保证它们对父母!家园!主人的记忆,也不能保证别人比如各姿各雅对它们的记忆,到了那个时候即使擦肩而过也会认不出来了。

那我就完了,我的八种幸福也就是一切就都会失去了。可是要寻找八只小藏獒,就必须带着各姿各雅,否则就别谈寻找。

怎么样才能把各姿各雅带走呢?

我在废墟组成的麦玛镇上到处行走,又见到了孕藏布,突然想到我还答应过他,帮他找回三百万块钱呢,便问道:“你去没去银行?”

孕藏布忧愁地说:“去啦,我天天都去。长胳膊的拖拉机来啦,一挖一个坑,一挖一个坑,多多的坑里都没有我的钱。”

我一听就知道他没去,拉起他就走。我们来到临时搭建的帐房银行。这里已经开业好几天了,录藏布天天路过,就没想到应该进来看看。在他的概念里,别的银行都跟他无关,跟他有关的银行已经塌掉了。

我带他挤到有警察守护的柜台前,要他拿出存折。他抖抖索索从怀里掏出来,又不肯递进去。我一把夺到手,丢给了里面的柜员。柜员是个男的,青年,问我们想干什么,存还是取?我问杂藏布取不取?朵藏布一脸呆怔,摇着头表示不知道。

我对柜员说:“就是想看看他的钱还在不在。”

柜员奇怪地问:“怎么会不在呢?”双手在键盘上僻里啪啦一阵敲,然后把存折扔出来,理解地解释了一句:“只要电脑里在,就没问题。”

杂藏布愣望着我:什么意思?我说:“你的钱找到了,就在这里。以后你记住,凡是建设银行,你都可以进去取钱。什么蓝的红的你就别再胡说了。”

孕藏布瞪起眼睛,简直不敢相信他没日没夜找了十几天的三百万,这么容易就找到了,还以为我在骗他呢。他朝柜台里头看了看,满脸疑惑:“省上的,你说我的钱找到了?钱呢?我的钱是蓝的,蓝的都是我的。”

我叹口气:“看样子你是不取出来不相信的,那就取吧。”我把存折又递给柜员说:“三百万,连利息都取了。”

柜员吃惊道:“都取?这么多,那得提前预约。”

我说:“银行同志,建设银行同志,现在是非常时期,救灾需要钱,重建需要钱,你就打破常规嘛。本来搭建帐房银行就是为了应急。你要是不给钱,这位孕藏布大叔可就急死啦。”

孕藏布似乎突然明白过来,喊道:“急死啦,急死啦,快把我的钱还给我。你拿了我的钱不还我,佛祖!

菩萨和山神都会责怪你的。”搞得旁边的警察以为要发生什么案件,赶紧过来挡在了朵藏布前面。

这天,我帮着朵藏布把他的三百万钞票从银行取出来,又给他买了六个纸箱子,装了钱,用我的北京吉普运到了他家的帐房里。

当然不止三百万,还有利息。杂藏布对利息的兴趣超过了对本金的兴趣,拿在手里一再地数着,说:“不是多多地多出来,是少少地多出来啦。我丢的母羊送回来时,两只变成了四只,三百万回来时,还应该有一个三百万。”

我也不想多解释,多解释也没用。由于藏獒嘎朵觉悟的缘故,孕藏布从老牧民(老牧民有守旧之意,并非指年龄)的原始游牧状态毫无过度地进人了现代化生活,他似乎落后了五十年,又似乎一步跨越了一百年。牧人和藏獒一样,所有的知识都来自循序渐进的经历和体验。在没有任何铺垫的飞跃面前,杂藏布的不适应就是冰雪对火焰的不适应。冰想浇灭火,火想消融冰,最后就是谁也不是谁了。我说:“你的三百万放在银行里时间太短,还来不及生出多多的孩子,就让你取回来了。再说现在是四月,不是羊群交配繁育的季节,你的三百万也就没有多多地多出来。”

杂藏布明白了,嘿嘿笑着:是啊,是这样,这个道理他怎么没想到?突然又后悔没把三百万在银行里多放些日子,放到明年冬天羊群产羔的时候,那就一定会多多地多出来啦。

我指着存折给杂藏布说:“这个你放好,上面还有五百块,不留下五百块,银行就要销户,你要是还想存钱,就拿着这个存折再存进去。还有,这上面的五百块可不会多出来,因为它的利息还没有银行扣的多,银行每月都要扣,你要是不存钱,五百块就会越来越少。”也不知孕藏布听懂了没有,看他点头,我就没再说什么。

现在,三百万钞票再次堆积在了朵藏布家的帐房里。六个用透明胶带粘起来的纸箱子裸在帐房仅靠灶火的地方,俨然就是一张桌子了。他老婆当即就把端给我的酥油茶和一些去年的黑干肉放在了上面。我喝了茶,没吃肉,然后就告辞了。走时我跟朵藏布一样高兴,觉得自己终于为牧民做了一件好事,很想抱住杂藏布行个贴面礼,看到杂藏布送我走出帐房后,谦卑地弯曲了膝盖,躬下了腰身,平伸了两手,我便把张开的臂膀放下了。他的样子是以下待上的,表示感恩和敬重,没有让你平等对待的准备,你要是抱住他把脸颊贴过去,会吓人家一跳。

我笑着说:“这下你踏实了吧?可以楼着三百万睡觉啦。我走了,你保重。”

朵藏布“噢呀”一声说:“省上的,你帮了忙我谢谢你啦。你在省上想着我,我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你再来。”

我说:“你的事情根本不算什么,最大的事情还没办呢。”

他惊讶道:“哥里巴已经死啦,我的事情还不是最大的?”

“我现在最大的事情是带着各姿各雅去寻找它的八个孩子。可是它的主人强巴硬是不相信我。没有各姿各雅跟着,我怎么找嘛!世界上的小藏羹成千上万,我的鼻子可闻不出谁是谁的。”

朵藏布直起腰,放下手说:“这个事情我知道啦。

强巴这个人,啥……”他不屑地吹了一口气,“强巴是个顶顶落后的牧民,多多的世面没见过,小小的世面也没见过。他以为省上的就是州上的,州上的就是县上的,县上的就是乡里的,乡里的就是省上的。他不相信省上的就是不相信寺里的佛爷,省上的是佛爷一样的人嘛。他的各姿各雅是嘎朵觉悟的老婆,他的八只小藏獒是嘎朵觉悟的娃娃。我去给你说,我只说一句话,他就会把各姿各雅交出来让你带走。”

我不相信孕藏布一句话就能让强巴改变主意,但好奇心和侥幸心还是让我决定带着孕藏布去找强巴:我实在想知道孕藏布的一句话到底是什么话。

我们开着车去了强巴家的碉楼废墟,又去了广场医院,最后来到大部分建筑已经坍塌的麦玛寺才见到强巴。强巴是请求喇嘛闹拉念经赐福来了。他的阿爸岗却巴在地震中受了惊吓,脑子似乎不清醒了,见了不穿藏袍的人就哆嗦,双手蒙着眼睛,一口一个“恰那亚嘎”。恰那亚嘎是传说中残害动物的生障魔鬼。老人牵挂着自家的八只小藏獒,见了谁都觉得是拐走了它们的恰那亚嘎。强巴站在寺院废墟的前面,手里捏着一条刚才喇嘛闹拉给他的攘辟邪祟的红棉线绳,正要回到医院去,系在阿爸的脖子上。他身后是各姿各雅。各姿各雅一见我就想跑过来,仰头看看主人望着我的冷漠的脸色,就又罢了。我不说话,站在孕藏布身后,听他怎么说。

万万没想到孕藏布的一句话竟是:“让各姿各雅跟他走,我把三百万搬到你家去。不相信吗?强巴啦,佛菩萨在上,我向你发誓。”

强巴似乎没有不相信的理由。就算孕藏布会欺骗他,但绝对不会欺骗佛菩萨。在佛菩萨面前,朵藏布比他强巴要虔诚得多。

我说:“孕藏布,你不能这样。”

我琢磨孕藏布之所以要这样说,除了他愿意帮助我,以便获得帮助人的快乐和荣耀外,还有他自己的小算盘,那就是他把三百万交给强巴以后,自己就用不着操心守护了。说来说去,他还是把三百万当成了羊群,就是给了强巴,最终也还是他的,因为谁都知道他的是蓝的,蓝的都是他的。等到明年冬天羊群产羔的日子,就会多多地多出来,回到他身边的至少是两个三百万。这比存在银行里好多了,银行说没就没啦——连水泥楼房的银行都这样,现在的帐房银行就更让他不放心,那会跟牧人搬家一样说走就走,几头耗牛一驮晃眼就不见了。而跟他一样祖祖辈辈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强巴,却是永远不会走的。这一点他绝对有把握,因为他就像了解自己一样了解所有的牧民,他自己不走,别人也一定不走。

孕藏布说:“你别管啦省上的。我说了就说一句话,我不说两句话。”说罢过去,揪着各姿各雅的头毛,把它拉到了我身边。

强巴愣怔着不动,像中了定身魔法一样。

我想强巴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他意识到我真的有可能找回他的八只小藏獒?也许吧,虽然他不相信我,却不能漠视各姿各雅对我的态度。牧民的意识里,很多时候藏獒的感觉就是神的感觉。或者是因为强巴需要钱?碉楼塌了,往后的日子怎么过?他是一个已经放弃游牧很久!住惯了碉楼的现代牧民,他还想盖起新碉楼,延续自己半城镇化的惬意生活。钱钱钱,这一刻他大概被钱魔住了。

朵藏布推了我一把:“走吧走吧,带着各姿各雅赶紧走吧。”

我试探着说:“那我就走啦?”看强巴不回答,便拿出手机,拨通了鹫娃州长,寒暄了几句后告诉他:“我在寺院这里,见到了各姿各雅。现在就准备离开麦玛镇,去寻找强巴家的八只小藏獒。”我这样做,既是向鹫娃州长告别,也是说给强巴和各姿各雅听的。各姿各雅听到我在电话里提到了它,立刻兴奋起来,绕着我的腿转了好几圈。显然我的目的达到了:强化它的印象和想象,再一次让它把电话那头的人想象成拐走八只小藏獒的那个人,想象成我正在告诉那个人把它的孩子还回来,以便让它听从我的指挥。我收起手机,看了一眼依然呆愣着的强巴,大步走向了北京吉普。

各姿各雅跟了过来,生怕落下似的跑在了我前面。我打开后排座的门,连抱带推地把它搞了上去。

车轰然启动了。我有点迫不及待,唯恐强巴反悔!孕藏布反悔。

我知道我这样离开一定会出事,孕藏布想的和强巴理解的差距一定很大。在孕藏布差不多就是发放贷款,利息高得惊神,成倍返还,贷款的抵押就是各姿各雅。但在强巴看来,对方的三百万才是抵押,如果不把各姿各雅还回来或者找不到八只小藏獒,抵押就归他所有。甚至他都不希望各姿各雅再回来,因为他现在最需要的不是藏獒而是钱。他们都是自私的,而最自私的莫过于我。我明明知道我这一走就会害了他们两个,却还是心硬似铁!去无反顾了。我是多么希望带着威风凛凛的各姿各雅去我想去的地方,多么希望在寻找八只小藏獒的过程中满足我作为一个超级獒迷的心愿,实现一个悔罪者的解脱。那是我万分期待的人生目标,是我的必然归宿:找到八只小藏獒,带着它们和各姿各雅回到青果阿妈草原,然后去追求白玛。所有的幸福——八种和十八种就都属于我了。

我从倒车镜里看到强巴突然狂奔着追了上来,边追边舞起袍袖喊着什么,似乎是“各姿各雅,各姿各雅”。我知道他反悔了,油门一踩,风驰而去。

4

我摆脱了强巴的追撵,却被鹫娃州长拦截在了麦玛镇通往巴颜喀拉山的公路上。鹫娃州长的专车一辆牛头越野和一辆公安标志的改装越野头对头地横挡在路前,中间是留给过往车辆的通道。鹫娃州长带着人堵在通道上,朝我扬起了手。

我停车下来,还没站稳,鹫娃州长就大步过来,严肃地说:“你不能把各姿各雅带走,不管你是什么理由。它如今是青果阿妈草原唯一的上等母獒了,我怕它去了回不来。这不是相信你不相信你的问题,这是我们对藏獒的担忧。草原上已经没有好藏獒了,都叫贩狗人贩到内地去了。”

我不说话,我知道说什么也没用,鹫娃州长是个顽固的人,只要他拿定的主意,说服是不起作用的。

鹫娃州长说:“有一件事情我想告诉你,我打算让你父母收购各姿各雅。它留在麦玛镇太扎眼,过去是销售基地想买它,现在销售基地没了,但肯定还会有人盯着它。去了藏娘县你父母那里就安全了。我们州上对藏娘县的政策是:不搞定居!不修公路!不买卖牲畜!不破坏资源!不开设工矿!不办旅游!不进行任何经济开发。就跟从前一样,让人和藏獒都生活在原始的生态环境里,不不不,是未来的环境。这是你父母的想法,我完全赞同。”

我瞪着鹫娃州长,面孔阴沉!凌厉,还有点凶恶。

搬出我的父母来也没用,我带着各姿各雅走定了,什么藏娘县,什么不定居!不修路!不开发的鬼话(规划),比起我的生活来,又算得了什么?我站在驾驶座的门口,不由得摸起了拳头,看鹫娃就要拉开后排座的门,把各姿各雅拉出去,便大叫一声,扑了过去。路多多说得太有水平了,我是一个不冲动就做不成任何事情的人。比如我想恋爱,必须强奸了以后再恋爱;我想救人,必须害了人再救人;我想做好事,必须做了坏事以后再做好事;我想交朋友,必须做了敌人以后再交朋友;我想善良,必须做了恶人以后再去善良。不是我不想始终如一地做人,而是总有人给我设置障碍挑起我的冲动。我一拳打倒了鹫娃州长,迅速回到车上,开起来就走。

通道上站着好几个鹫娃州长的随从,看着冲过来的北京吉普,大喊大叫着。他们真是太傻了,不知道我是一个反着来的人,要是他们大喊“请你快走”,我也许会停下,可现在他们喊的是“停下停下”,我就要一冲到底了。我不怕轧死人,我想的是轧死他们算了,我就要用轧死人的办法表达我带走各姿各雅!寻找八只小藏獒的决心。我的北京吉普按照我的心愿冲向了他们。他们还算机灵,纷纷闪开,倒地的倒地,逃走的逃走,通道豁然开朗了。我一掠而过。哈哈。再见了,鹫娃州长。

后排座上的各姿各雅叫起来,大嘴就在我的后脑勺上。它已经看出我是个疯子了,在警告我不要轧死车外的人,因为他们都是它天天接触的藏民。我说:“各姿各雅,你站稳立场好不好?我是为了你才这样的。你就想着八只小藏獒,为了它们我们怎么做都是应该的。”我把车开得就像一阵狂风,呼呼地叫嚣奔走着。谁能追得上风呢?不是他们的汽车性能不好,而是他们没有把车开得如此飞快的胆量。新式北京吉普设计能力的最高速就是我此刻的车速,在地震之后坎坷不平的路上,在运送救灾物资的车水马龙的路上。我狂放地唱起来:

你不嫁也得嫁,漫山遮野的骏马,那是姑娘你的身价。

十多年前我和鹫娃相识在麦玛一中,这是个初中学校,我是学生他是老师。麦玛一中是双语教学:藏语和汉语,英俊潇洒的鹫娃是我们的藏语老师。他比我大六岁,班上年龄最大的学生比他还大一岁,所以学生们很少叫他老师,都是直呼其名:鹫娃,鹫娃。

“鹫娃”这个发音在藏语里就是牛粪,所以在我们喊他“鹫娃”的时候,内心有一种戏谑的轻贱的感觉。鸳娃是知道的,有一次在课堂上对我们说:“想想看,你们的生活中离不开什么?冬天取暖,夏天做饭,离不开牛粪是不是?这就对啦,你们离不开牛粪,也就是离不开我。牛粪虽然普通,离开它你们活不成。再说汉语,‘鹫娃'在汉语里就是神鹰的孩子,我是神鹰的孩子你们看像不像?”说着他张开双臂做出飞翔的样子。大家都笑了,放肆地喊起来:“鹫娃,鹫娃。”笑声和喊声说明我们跟鹫娃的关系已经消失了师生的界限,可以很随便地你来我往了。友谊从随便开始,又因藏獒而延续。

我父母在青果阿妈草原最边远的藏娘县畜牧兽医站工作,不可能来到州上照顾我,我是住校的。住校生的生活自由而松散,没有家的束缚!父母的管教,课余时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在麦玛镇的马路上溜达。一天我路过一户人家,看到从院门里爬出一只小藏獒来。我跑过去逗它玩,玩了一会儿,发现既没有人从院子里出来,也没有谁从身后两侧注意我,我抱起小藏獒就跑。

我与藏獒的缘分就这样开始了。也就是说,我养的第一只藏獒,是在住校生的大宿舍里,是我偷来的,但我不叫偷叫捡,我又没进到人家院子里头,而是在院门外的路边发现了它,怎么能叫偷呢?要说偷的话,从学校食堂给小藏獒搞吃的那才叫偷。恰好鹜娃住在学校的单身宿舍里,学校就派他管理我们这些住校生。他管理个屁,从食堂偷肉偷馒头就是他带的头,还对我说:“爱藏獒的人,神灵会保佑的。佛菩萨看不见我们偷。”他跟我一样喜欢小藏獒,跟我不一样的是他知道小藏獒应该如何成长,所以他经常担当藏獒妈妈的角色:趴在地上和小藏獒打斗,不是用头撞倒小藏獒,就是用巴掌把它打翻在地,有时还会捉来草原盼鼠让小藏獒追撵。我当然不甘落后,学着他的样子调教小藏獒。他比划着说:“色钦,你得这样拍,下手重一点,让斯巴感到痛,它才会知道必须躲避攻击。”

“色钦”是我自己给自己起的名字,最初的时候叫“岭国雄狮大王僧钦诺布扎堆”,这是格萨尔的名号。但我周围的人——老师和同学,总不肯把这个长长的名字读全了,省略成了“僧钦”。又因为在麦玛镇人的发音里,读“僧”的时候舌头总要轻轻收一下,就叫成“色钦”了。“斯巴”是藏族传说中最初的宇宙和世界,也是主宰宇宙和世界的大神,鹫娃给我们上藏语课时讲到了:

最初斯巴形成时,天地混合在一起,请问谁把天地分?

最初斯巴形成时,天地混合在一起,分开大地是大鹏。

这个斯巴够伟大的,在天地分开之前就存在了。

我顺手拿来,做了小藏獒的名字。

小藏獒斯巴越来越壮实了,也闹出很多事来。比如它喜欢叼起靴子甩来甩去,所有住校生的靴子几乎都被它咬烂了。有些孩子家境不好,一双靴子得穿好几年,烂不起的。这事被家长反映到了校长那里,校长通过鹫娃告诉我:“不准在宿舍养狗。”鹫娃说:“佛祖啊,这可怎么办?要不然你就在宿舍外面养?”

他的意思是让我在校园的随便什么地方给斯巴垒个狗窝。狗窝很快垒起来了,就在宿舍后面的墙根里。

但小藏獒斯巴死活不肯待在那里,不拴住它会跑掉,拴住了它会哭叫,夜以继日地哭叫,除非我也住进狗窝。没有办法,只好由着它的性子了。它依然堂而皇之地进出着我们的宿舍,晚上就挨着我睡在我的地铺边,并且开始履行职责,不时地出去,环绕宿舍巡逻一阵,要是有陌生人到来,便守在门口用稚嫩的嗓子汪汪汪地喊叫。不过聪明的它似乎知道为什么把它请出了宿舍,从此再也没有咬过靴子,牙齿痒痒时就去咬学生们饭后丢在校园里的牛骨头。

但是斯巴,我的小藏獒斯巴似乎注定要让校长注意到它。它喜欢在我吃饭时坐在我面前,不时地把嘴伸到碗里来,因为一开始我跟它就是这样吃饭的,不分碗碟,没有人狗之别。于是它以为它跟学校的所有人都是不分彼此的。嘴伸到学生碗里倒也罢了,都是跟它一起玩的孩子,不忌讳这个。但有一次它居然伸到了校长碗里。校长汉族,是个陕西人,平时一天三顿都在家里吃。那天可能学校有事,他打了饭菜,蹲到食堂门口吃起来。记得那天吃的是洋芋(土豆)炖牛肉,我们叫共产主义菜。当年的苏联牛肉奇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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